这一改,是把自己的利益、也就是后来者的利益化为乌有,包括无形资产都归给业主了。 一般而言,接手者需要一定投资,都指望现有租约有较长延展,不受业主提租压力。现在好,已经不能继承原来的租约, 而是需要重新按市场价与业主扣条款。俺只能说,没有长租约,LZ的店就没有无形资产,只能卖那些锅碗杂物了,无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