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21岁时有一个车祸(2011),当时保险在我们下面,但是车子的是她自己的名字,事故是她的责任,她的车子报废,人被送去了医院,对方总共三人,当时没有去医院。
现在保险公司打电话说对方要求赔偿医药费 10万,人身伤害25万(只是Driver),总共 35万,不知道其他在`车上人的情况.
现在要我们签字release我们保险的policy 给对方.我们的保额10/30万.
我的问题是:1.超出的五万是我们付吗?
2。会不会查到女儿保险在我们下面, 打我们房子的注意?
3.我们是否要自己找lawyer?
心情好烦,麻烦大家给出出注意我们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