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更是认为不管怎样,A得按时交她的那一半租金,她自己没有任何责任反而她有权利同意要或不要未来的新室友,所以才表现的“不作为”,不仅故意找借口不见新的室友,说忙没时间, 还加上诸多苛刻条件,新室友不能是外国人,不能是男生,不能是本科生,等等。
现在B已被告知她对此房也付有连带责任,她才开始着急找C,协商, 等等。A今天已交了到10/15 的租金,仁至义尽,并告知B从10/16起,A不负责任何租金。
在此谢谢老猫和loulou! 我作为90年代的留学生,通过此事也长了见识,没见过如此不讲信用的国人。至少我的生活中没有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