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美国离婚怎样被中国承认
http://news.9ask.cn/hyjt/swhy/swlh/201105/1179350.shtml
外国法院离婚判决如何在中国承认效力?外国法院离婚判决在我国境内的效力问题,我国一般按照主权原则和对等原则处理。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要想在我国境内发生效力,首先应向我国法院申请承认。
一、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主体条件
1、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人民法院不应以其未在国内缔结婚姻关系而拒绝受理;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在其缺席情况下作出的离婚判决,应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该判决的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其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
2、外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外国公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我国法院关于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审查标准
我国法院经审查,认为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不具有下列情形,裁定承认其法律效力:
(一)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二)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
(三)判决是在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情况下作出的;
(四)该当事人之间的离婚案件,我国法院正在审理或已作出判决,或者第三国法院对该当事人之间作出的离婚案件判决已为我国法院所承认;
(五)判决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危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我国法院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范围限制
我国法院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范围仅限于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关系。外国法院关于中国境内财产的判决在中国境内没有法律效力,也不能强制执行。中国境内财产的分割,由中国法院判决和执行。
夫妻双方在中国的财产分割,双方可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进行析产诉讼,不动产适用于我国的专属管辖。法院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确定财产共有人各自应享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