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我也有话说"所言,今天收到政府劳工部来信:The Appellant in this case has petitioned the Appeals Division to withdraw this case, The request has been granted and no appeals hearing will be held. The payment or denial of unemployment insurance benefits will remai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initial determination.有果必有因,存在即是合理,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符号,感恩!但这件事情给我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一个多月来,整个人处于精神恍惚状态,几次车开过了自家门还浑然不知,茶不思,饭不想,夜不能寐,体重减轻了十磅,身体和精神上受到了很大的摧残,如果你是我,你会告前雇主的wrongful termination吗?今天一整天都在问自己这个问题?告还是不告?
告:自己实在是无辜被冤枉的,心中的委屈需要有一个伸张正义的地方来讨回公道,有权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因为从来没打过官司,一点经验都没有。肯定是要找律师代理,大概要花费多少?程序怎样?
不告:既然前雇主撤诉让步,也许是认识到他们的过失和失误,那就得饶人处且饶人,退一步海阔天空,与人为善吧。象《飘》中郝思嘉说的:”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其实,所有的痛楚过了今天,也就成为过去了,而明天,已经是崭新的一天。生活中真正的智者是把每一个明天当作新的起点,这样才会有一个丰富充盈的人生。
朋友们,如果你是我,告还是不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