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99年在国内购房一套,当时是中国护照美国绿卡身份,转年入美国国籍。这房子由男方付全款,双方口头约定是买给男方父母居住。因当时男方在国内无户口,所以购房合同写的双方姓名,但是付清后产权由女方办理,她自主托关系只写了她一人姓名在房产证上,房产证一直放在女方父母家里。房子开始一直由男方父母装修居住。近年父母迁回老家,房子空置,但有老人的家具在里面。
夫妻2009年在美国离婚时由男方向女方支付一笔现金,双方约定不再有任何财产瓜葛。实际当时并未对国内房产做任何说明。离婚后女方回中国居住时间居多,并向男方提过这个房子是她个人名下应归还。男方认为这个房子当时说好是买给父母,双方口头同意,而且父母健在,理应继续居住这个房子。最近男方家人发现,女方早已撬锁进入该房,并换掉了锁,里面的东西不知所踪,女方未通知男方任何家人。
想问,这个房子到底该归谁?女方撬锁进入,是否违法?房产证女方托关系只写一人姓名并未得到男方同意,是否有问题?现在男方应该采取什么法律行动来得到应得的权益?
谢谢各位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