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您需要解,C 公司不能在仍然與公司 B 有合約的情況下僱用您,所以一旦雙方合約結束,對方如果對您提出 offer,這當然是合法的情況,問題在於您個人的公司與公司 B 之間的合約是你個人的問題,公司 C 沒有必要參與您與公司 B 之間的問題,但是老貓不認為沒有解決的方式,一方面您可以考慮與 B 公司協商 buy out 這個合約競爭條款的部份,同時您可以考慮提出由您的公司僱用其他工作人員來替 B 公司完成其與 D 公司的合約做為交換條件,(主要是您仍然可以提供您個人的經驗與財智協助公司 B 完成這個計劃)
如果上述的情況不能達成,您可能只有履行您與公司 B 之間的合約完成在 D 公司的工作為第一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