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老猫和大家给我的建议.

    我的家人在加洲,我是很希望将来可以搬过去,大家有个照应.回国也只是想带着儿子回去看看玩玩而已.我想争小孩的监护权,一是和他爸爸在很多事情上达不成共识,二是觉得拿到监护权对我和孩子将来搬加洲有利. 是不是先争主要扶养权,搬加洲以后再说? 还有我拿到主要扶养权的机会又有多大呢? 请大家给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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