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新泽西州. 本人结婚11年,有个九岁的儿子.
我的生活一直很不开心.先生是个脾气不好,控制欲很强的人.早些年不同意我上学上班.在经济上控制我. 结婚这么多年来,对我动粗好多次.最严重一次是约三年前,在我后面狠狠踢了一脚.到现在都没痊愈.(我有医生证明,当时看在孩子在场,怕吓到他,没报警.)他也打过孩子几次耳光,我报了一次警.觉得过得没意思,正在办离婚.
我们没有房产,我早几年的工资也被他拿去了.他现在要和我争小孩.想拿最少一半的抚养权. 我们都有稳定的工作.他平时也有照顾孩子,但我照顾比较多.我的问题是,依我的情况如果打官司,我是不是最多只能拿到共同监护权和主要抚养权.他一直阻止我和我儿子见我在加州的家人.连孩子的护照早都藏起来.如果共同监护孩子,他以后给我的麻烦会很多.(搬家,回国, 等等.)我该怎么办? 求老猫和大家给建议.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