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种情况是自己请律师还是等开庭时要求派 public defender好些?如果自己请律师的话,什么时候请时机比较好? 开庭时间是二月初.
以老貓工作的州,public defender 平均一人平均一年要處理450件案件,所以能夠真正有多少時間給予您,很難說,同時因為經濟不景氣大的律師事務所大幅裁減 pro bono 的業務,所以 public definder 的工作更重. 因此老貓個人會建議當事人應該自己找律師,同時現在就應該找. 這樣給律師時間來與DA談一個處理的條件.
2)如果不想留案底,该怎么办?因为我在网上听说有案底的话会对未来导致一些严重后果:比如绿卡不能延期,护士执照被吊销等.怎么能得到一个cleaned record?
要看案件處理的結果,以您的妹妹現在面對的控罪,要不留案底不是很容易,所以認罪協商換取輕罪控罪是比較實際的處理方式,將來再看看是否可以 expunge 這個紀錄.
3)听说如果有diversion program,是不是可以不留案底?
這要看當事人律師的意見,
4)有没有可能请律师和WAL-MART谈,让他们撤诉?这样是不是就不会有案底了?
這是刑事控罪,是政府控訴您的妹妹犯罪,不是他們能做決定的, 除非 WAL-MART 管理階層與處理這個案件的警察都承認這個事從未發生過,一切都是瞎編的,您說這有可能嗎?
5)当时警察只开了传票,但没有送到警察局,所以没有按手印和照相.这种情况算ARREST吗? 会有 arrest record 吗?
沒有正式 areest 就不是 arrest.
6)当时我妹问警察是否会进监狱,警察说到时候只要一定出庭就不会,可能是交罚款和社区服务.如果真是这样,会留案底吗?
任何刑事案件除非最終當事人獲得無罪的判決都會留下紀錄. 問題在於這個紀錄日後是否可以封存,所以不會成為永遠公開的法院紀錄.
7)警察给的传票上除了个人信息和出庭信息,只写了14:67.10 theft of goods,而没有写商品价值.这对我妹有利吗?但Wal-mart是否会有律师同时出庭提供详细信息和录像等证据?我妹会要面对这些指证吗?
警方的報告自然會詳細紀錄這些資料. 檢察官是依據這個報告來決定是否起訴. 如果正式起訴 DA 自然會要求商家提供必要的資料. 所以是的,如果進入真正司法審判程序,代表政府的 DA 需要提供這些資料來建立一個案件證明您的妹妹確實犯案,所以舉證在政府這一邊,在定罪之前,在法律上來說令妹是無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