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搬家,公寓manger乱扣钱,我告到小额法庭。中间因manger找渣,还发生乱七八糟一些事。最后法庭判公寓退我们钱。这个公寓属于一个房地产公司的,公司下面有一些公寓分散在全美各地。
法庭判这个公寓manger退还乱扣的钱。但我却接到在外州的总公司的法律主管的电子信,附上W-9 表。让我们夫妻两个分别填上这个表,才能退回这笔钱。
我很奇怪,想请教大家。
1。 填上这个表,是不是就等于这是我们的收入,我们需要交税? 但实际这不是我们的收入,是他们乱扣掉的钱,我们要拿回我们的损失。
2。法律主管让我们夫妻分别填一个表,也就是我们填上的钱数合起来,结果就是法庭要求他们退回的钱的2倍。他们只退法庭判决的数。但表上数字合起来就是退回钱的2倍了。他们想干什么呢?
总公司的法律主管通知我们填W-9 表,而不是公寓的manger或财务人员直接退钱,有什么猫腻吗?
我们平日交的房租都是直接给公寓的,不是外州的总公司。打官司起诉的也是这个公寓的manger.
谢谢,中间这个Manger 说了很多谎,耍了好多滑头,所以不得不防。再次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