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老板renew grant年。5月17日我送email给他,告诉他我患癌症马上要做手术。三天后,他给我终止合同的信要我签字,信上的日期是5月20日。要我8月31日离开。他说他没有拿到grant,不能够support我。我说等我手术以后再说。
5月25日手术。6月初到HR咨询,被告知老板是按正常程序终止我的合同,和我的病没关系。HR的人还告诉我,如果我能拿6个月的病假,到时可以转disability。在我病假期间,谁也不能解雇我,即便是到了我必须离开的日子8月31日。 既然这样,我想反正老板也没钱给我,我不走也不行。就在那张通知书上签了字。
6月底做的放疗。7月中旬复诊,医生非说我能上班。我也想赶快准备找工作的paper,就上班了。找了一个月的工作无果。就向系主任要求系里support我几个月。通常在实验室主任(老板)没钱的时候,系里会给老板的助手发半年的工资,以帮助该老板申请grant。我老板只有我一个雇员。我觉得我延期半年十拿九稳。
和系主任谈的时候,系主任非常吃惊“老板没钱”一说。他告诉我,我的老板拿到grant了,从9月份开始。他不明白为什么老板解雇我。他要找我的老板问话。
我回实验室后问老板怎么回事。我说你就有我一个雇员,3年来我努力工作帮你拿grant,现在你拿到了,你不告诉我还解雇我,这不公平。他先说雇我一个人的钱可以雇两个postdoc, 后又说我这几个月工作的不好。然后他大概觉得这两个理由都不成立,又改口可以给我几个月的延期。
周一系主任的大秘和HR一起给我谈话。一开口“unfortunately the dep can not give you an extension.”这个答复完全出乎我的意外。心里一急,就说我的老板说可以给我几个月。大秘马上就给我老板打电话让他过来。在等待的时候,大秘说,如果我的老板不给我延期,系里决定给我个package,即一次性给我5个月的工资。我心里当时那个后悔,嘴咋那么快呢?拿上5个月的工资走人比再给他干4个月到年底要强得多。掌嘴!
果然老板来了后听到这个情况,就说他没有答应给我延期,一切要等系里决定以后。还问我是不是这样。我赶紧说是这样地。
今天老板去问,果然系里改变主意了。说是咨询了律师,律师建议最好不要给我这个package。因为如果我离开后要告学校的话,这个package是个把柄。我说我离开时会和你们sign,保证不秋后算账。他说,sign任何东西都不能保证你不告状。比如我写个东西让你当slave,你sign了。但你一样告我,因为当slave是不合法的。
写到这里问题来了:我的老板在我离开的这件事上合法吗?
还有,估计他们下一步该怎么做?
我又该怎么做?
感谢任何建议和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