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大家出谋划策,我们最可能抓的一点就是那个离职日期

但偏偏没有解雇员工的信息,公司规定上是可以提供这类信息的,但左推右推不负责任。我们真的不愿意去打官司,何况是胳膊拧大腿。

关键是劳工自己没有把握离职日期,如果要求多停留2周以享受退休福利是情有可原的也是可行的,但他根本就忽略了。他以为退职享受退休毫无问题。。。

老猫说的有道理,我看也认了。谢谢各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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