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愤怒的爸爸寻求帮助

如果你们是加拿大公民, 那只有等你EX回加拿大再打官司了;
1)如果你EX带女儿回国没有你的许可,可以视为绑架;
2)如果你EX不给你联系电话和地址,或者违反协议久居不归, 你可以向法庭申请将赡养费转到你女儿名下的信托基金或改变赡养费数额;
3)搜集和保留有关你EX违反协议的证据备用;
很多中国母亲挺自私的, 完全不尊重父亲的权利, 而实质上是不尊重子女的权利,如果你能想得开, 就随遇而安吧,等你女儿大一点会好的。如果你的1)成立又想打官司,先和你EX谈谈后果, 否则一立案,你EX一回CANADA就进JAIL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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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回复:愤怒的爸爸寻求帮助 -aDivorcedMan- 给 aDivorcedMan 发送悄悄话 (2158 bytes) () 06/10/2010 postreply 09: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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