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是confirm上月26日的要求。我是Pro Se,所以来这问老猫。盼答复。

对方没有file motion。单就一封给judge的信附了一个proposed order就达到他的目的了。我的问题简单来说就是:如果法官已签了对方的proposed order,我可以要求法官重判吗?
理由1、对方的要求不合法。
理由2、对方违反法律程序。

是不是凡是法官判决了的就一定不能改? 或一定要上诉到上级法院?

恳请老猫答复。万分感谢!

所有跟帖: 

回复:12日是confirm上月26日的要求。我是Pro Se,所以来这问老猫。盼答复。 -單身老貓- 给 單身老貓 发送悄悄话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页 (149 bytes) () 04/21/2010 postreply 05:57:18

thank you very much! i will do it today. -~0~- 给 ~0~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21/2010 postreply 08:00:40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