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是confirm上月26日的要求。我是Pro Se,所以来这问老猫。盼答复。

来源: 2010-04-20 19:22:06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对方没有file motion。单就一封给judge的信附了一个proposed order就达到他的目的了。我的问题简单来说就是:如果法官已签了对方的proposed order,我可以要求法官重判吗?
理由1、对方的要求不合法。
理由2、对方违反法律程序。

是不是凡是法官判决了的就一定不能改? 或一定要上诉到上级法院?

恳请老猫答复。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