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夫妻在家打架,邻居报警。
警察赶来后,两人居然还没住手,主要是女的较凶,男的抓住她的手不让打,但嘴里一直再骂。
男的被警察捉去关了一天,放出来了。
但已经以家暴罪起诉。
他们没有绿卡。
急需知道:
1 要经过怎样的法庭程序,才能洗脱罪名。女的很后悔,如果丈夫因此获罪,婚姻要不保了。前后得出几次庭才能结案?主要对美国法庭一无所知。是否有陪审员?怎样挑选陪审员?请各位不吝赐教。
2 如果判有罪会有什么后果?
3 如果不管不顾,就这样一走了之回国了,会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