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的差别是。在美国,任如何人,特别是“专家”给你作事,你不反对就表明你愿意付给合理的费用。
这是惯例,或假定。
在街上如果有人帮你换个轮胎(不谈钱),换完了再向你要钱,你就得给。如果打官司,你还得给。
医疗专家会诊前,不会谈费用,除非你ask.
思维的差别是。任何人给你干活,你不反对就表明你愿意付给合理的费用。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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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思维的差别是。任何人给你干活,你不反对就表明你愿意付给合理的费用。
-jack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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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2009 postreply
10: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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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为提醒大家。和有些美国人,事务所打交道,要小心。如此而已。
-傻大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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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2009 postreply
16: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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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那么气急败坏。我也不赞成美国的这种习惯,可这是这个社会认可的。
-傻大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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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2009 postreply
1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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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打官司,那是按习惯来判呢?还是按白纸黑字的什么来判呢?
-9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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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2009 postreply
21:3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