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租客, 心计颇深,经常设套,不服从管理, 对房子保养不利,想要他走,他又不想走。近来有两个问题出现,想用其驱赶, 但又担心是否有付效应,特恳请版主及诸位老兄不吝赐教:
其一,本人租房要求single family, 此租客求租时,是以准夫妇(保证一星期内结婚)来的,另一方工资较高,信用可以,我收了他;可是一星期后根本不结婚, 半年后更要求另一方退出,只剩下此租客。我要求一起退租,他一再要求,我又只好答应。近来他突然又要求加上另一方的名字,这次我已完明白其深意,坚不允从。 他又主动承认:事实上,另一方一直住在租房(本人住地离租房较远),没有理由不加上。 我已长期不满他的欺骗。此次我想以Breach Agreement 为由驱赶,可行不可行? 会不会坠入其“既成事实”之套而无法成功或另生枝节?
其二,我用的Agreement 是每年刷新的 month to month。 租客因我不肯加名上述的另一方 而不肯签2017 年Agreement, 从年前我就一直催促,至今未就。2017年一月, 已付租金,我能否以无Agreement驱赶, 有无不完备之处, 需做那些补救工作?如果付了二月租金呢?
垦请诸位老兄不吝赐教。
万份感谢!
Gus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