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来美国时读文,教授对于引用的原则一再强调.那时是Internet Boom的时代,

GOOGLE 正兴起, 好象有paper讨论过这高科技是否会修正版权,隐私,引用等概念的定义,界定和规范.

当时好象说paper如果引用了academic 数据库中找到的文章, 必须加注原作者. 如果引用自由论坛上各ID的观点,须注明大概地方,如文学城.

不知现在是如何裁定的? 科技发展太快,人的做法也应随潮流而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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