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本帖于 2010-01-25 03:21:44 时间, 由版主 笑比哭好 编辑

总流动资金:
300元=(学生付的钱)3*100
300元=(学生实际付的钱)90*3+10*3(学生实际收回的钱)
300元=(老板实际收的钱)250元+20元(服务生拿的钱)+(学生实际收回的钱)
270元(学生付的钱)=(老板实际收的钱)250元+20元(服务生拿的钱)
所以,如果照他来算的话:用270元(学生付的钱)+20元(服务生拿的钱)没有任何意义, 服务生的钱算了两倍。
因为:270元,学生付的钱,已经包含了服务生拿走的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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