跺脚,还“我要回家找妈妈”—— 一看就是拙劣手法男性视角写女性。拐过叔叔级别的30几岁手上有血的女的,能这样?

本帖于 2026-05-05 01:14:31 时间, 由普通用户 1001tmkx 编辑
回答: Wild Hog (121)提问题2026-05-03 22:49:21

赵既然决心已定,这种事小王来就行了,还自己再来给心上扎把刀,还要“找妈妈!”,做纯洁幼稚小白兔状,我滴妈呀,真受不了。

男的是希望家里一个如花似玉,外面还有一个忠心耿耿等三年,输了委屈梨花似雨哭泣不放弃的...

很斗渣渣一闪念!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