跺脚,还“我要回家找妈妈”—— 一看就是拙劣手法男性视角写女性。拐过叔叔级别的30几岁手上有血的女的,能这样?

来源: 2026-05-04 20:26:59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赵既然决心已定,这种事小王来就行了,还自己再来给心上扎把刀,还要“找妈妈!”,做纯洁幼稚小白兔状,我滴妈呀,真受不了。

男的是希望家里一个如花似玉,外面还有一个忠心耿耿等三年,输了委屈梨花似雨哭泣不放弃的...

很斗渣渣一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