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法律课时,旁听过一个案子。

回答: 血缘就是血缘,和婚不婚关系不大。wingreen2024-01-29 10:21:32

两个女工友关系特好,甲乙都已婚,甲育有一子,乙的丈夫不行,于是甲乙测算时间,甲与丈夫行房后,立即把带精子的避孕套交给乙,乙自行受精,甲的丈夫不知情。

后来孩子约四五岁时,被其他人指指点点,长相不似乙夫妇,像甲的丈夫。

甲的丈夫和甲说了大家的议论,甲告诉丈夫实情,甲不悦。状告乙的行为并索要孩子。

长时间审理后,法官宣判,孩子归乙所有。(因为甲不想要),甲的丈夫要支付抚养费至十八岁,孩子拥有甲家财产继承权,按照法律孩子可以称甲的丈夫为父亲,但是自行决定。

 

所有跟帖: 

这个甲的丈夫 -佛布袋- 给 佛布袋 发送悄悄话 佛布袋 的博客首页 (173 bytes) () 01/29/2024 postreply 11:01:30

你想让两家都离婚?结案后,两家也许还是朋友,但是不知道后续。 -wingreen- 给 wingreen 发送悄悄话 wingreen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29/2024 postreply 11:34:20

呃~~~ -佛布袋- 给 佛布袋 发送悄悄话 佛布袋 的博客首页 (54 bytes) () 01/29/2024 postreply 12:14:10

甲的丈夫要支付抚养费至十八岁,这个不合理。按这推断,所有捐精子的人都要赔死啦 -500miles- 给 500miles 发送悄悄话 500miles 的博客首页 (84 bytes) () 01/29/2024 postreply 12:39:24

甲当初不说话就算了,祸从口出 -紫色海洋- 给 紫色海洋 发送悄悄话 紫色海洋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29/2024 postreply 13: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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