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法律课时,旁听过一个案子。

来源: 2024-01-29 10:46:14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两个女工友关系特好,甲乙都已婚,甲育有一子,乙的丈夫不行,于是甲乙测算时间,甲与丈夫行房后,立即把带精子的避孕套交给乙,乙自行受精,甲的丈夫不知情。

后来孩子约四五岁时,被其他人指指点点,长相不似乙夫妇,像甲的丈夫。

甲的丈夫和甲说了大家的议论,甲告诉丈夫实情,甲不悦。状告乙的行为并索要孩子。

长时间审理后,法官宣判,孩子归乙所有。(因为甲不想要),甲的丈夫要支付抚养费至十八岁,孩子拥有甲家财产继承权,按照法律孩子可以称甲的丈夫为父亲,但是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