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都是这样,不会把事儿做绝的。你离开,要提前两星期 ;单位请你走路,也是这样。好像是 没有什么明文规定,应该是约定俗成。
另外我觉得你实在是没必要枉费心思找律师,真的应该forget about it, and move on。这种不讲理的事儿以后还会碰上;运气不好碰上了,那就算撞上了爱嘶吼,如此而已 。这个不仅是我个人作为老中持这类态度,工薪阶层的老美也是这样子的。对这个社会没有深入的了解,就会对这类理想的说法产生共鸣。
另外我觉得你实在是没必要枉费心思找律师,真的应该forget about it, and move on。这种不讲理的事儿以后还会碰上;运气不好碰上了,那就算撞上了爱嘶吼,如此而已 。这个不仅是我个人作为老中持这类态度,工薪阶层的老美也是这样子的。对这个社会没有深入的了解,就会对这类理想的说法产生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