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单位解聘一个人极难。我们的PM有四步,每个步骤都有一定的时间,每件事都要有文字记录。。。
天下的事常常是矫枉过正,政策制定出来是保护员工的,但逐渐演变为单位保护自己的条例,反而对员工不利。比如解聘,有的员工实在不适合做现在的事,不是他笨,也不是他成心作对,换个工作会比现在好。但一旦开始了PM,管理为了避免以后的法律纠纷,不能与员工有效沟通。一步一步走下来,员工与管理的关系越来越紧张,最后管理累的要死,员工有“受骗”的的感觉。还不如一上来就解了聘,长痛不如短痛。如果政策真的是为了员工好,不如把解聘时的福利做的好一点。
这是在职员工,应聘员工更受影响,这就是我在前一个帖子中所说,教人做事比教人做人难,所以聘人时很是要小心。
题外的话:面谈的目的有很大一部分是品人。被雷没关系,关键在于如何解释被雷的原因。如果说自己当时做的不妥,现在回想起来可以如何改进,避免矛盾升级,聘方会觉得此人孺子可教。如果说前管理如何如何坏,人人皆知的坏,聘方会觉得此人不肯认错,绕道而行。面谈是表演,不能太较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