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问大虾们---公司一年后将解体, 雇主仍想给我办GC

公司一年后将解体, 雇主仍想给我办GC.他咨询了移民律师.据说从现在开始办只要六个月就可以走到第二步, 然后就算是雇主换了也没事.我都搞不明白了,不是说到第二步要两年吗? 律师说的第二步算哪步啊? I-140? 按我的条件只能办EB3啊! 我在GC方面一点都不懂, 望各位给我点基本知识吧.

另外我的前任同事(中国人)也这么说, 2-3个月LC, 然后我再待上半年,就可以想去哪就去哪. 真晕啊!

老板让我自己做决定--是开始办GC 还是立即找工作.反正他认为一年够到第二步了.

万分感谢大家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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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急问 - xiaobaitu 大侠能指点指点么? 先谢了 -brianlhy- 给 brianlhy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1/17/2007 postreply 16:42:52

It is impossible for EB-3. -usa12345- 给 usa12345 发送悄悄话 (220 bytes) () 01/17/2007 postreply 17:32:56

如果乱七八糟的方法都算的话是可以,但是可能会带来坏的影响 -xiaobaitu- 给 xiaobaitu 发送悄悄话 xiaobaitu 的博客首页 (271 bytes) () 01/17/2007 postreply 18:24:12

第二步指的是 140 吧? -a1234567- 给 a1234567 发送悄悄话 (165 bytes) () 01/17/2007 postreply 2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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