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如果单位特牛(如微软),通过单位与移民局作好沟通

这是可能的,如果没有移民局许可,离开GC申请就被认为自动放弃.

所有跟帖: 

有AP在手,离开美国不会被认为是放弃了I-485,但是即使如此,是否 -xiaobaitu- 给 xiaobaitu 发送悄悄话 xiaobaitu 的博客首页 (319 bytes) () 05/28/2006 postreply 17:25:04

私人公司有时候的面子是很大的 -lzr- 给 lzr 发送悄悄话 (270 bytes) () 05/28/2006 postreply 19:50:40

我的意思是,本来申请人完全可以在移民法的架构下通过领馆获得 -xiaobaitu- 给 xiaobaitu 发送悄悄话 xiaobaitu 的博客首页 (273 bytes) () 05/28/2006 postreply 21:01:27

有道理,那么在海外处理的时间是不是比485长? -L1- 给 L1 发送悄悄话 (56 bytes) () 05/28/2006 postreply 21:08:51

通常领馆处理速度快得多,主要是一旦被拒绝,不能向联邦法院上诉 -xiaobaitu- 给 xiaobaitu 发送悄悄话 xiaobaitu 的博客首页 (44 bytes) () 05/28/2006 postreply 21:29:31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