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在美国调整永久居民的条件又是另一回事。通常AP只是适用于需要短期离开美国的情况。如果是H1B或L1身份,一个在美国的经理或雇员的身份是必须维持的。这就意味着工资要在美国支付,大部分时间应该在美国。如果CIA,FBI或是NASA出封信给移民局,说为了美国的国家利益,这个人必须长期呆在海外,当然没问题。一般私人的公司应该没有这么大面子
有AP在手,离开美国不会被认为是放弃了I-485,但是即使如此,是否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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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公司有时候的面子是很大的
-lz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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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2006 postreply
19: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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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本来申请人完全可以在移民法的架构下通过领馆获得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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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2006 postreply
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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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那么在海外处理的时间是不是比485长?
-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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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2006 postreply
21: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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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领馆处理速度快得多,主要是一旦被拒绝,不能向联邦法院上诉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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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2006 postreply
21:2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