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这个版的新人。现在有问题恳请大家帮忙!
我是大陆人,持中国护照,现在在美国。我最近收到一家在香港的工作的OFFER,已经决定接受并要很快上班。现在公司说要进行入港手续的办理,一个是“输入香港内地人才计划”,一个是“一般就业计划”。这两个途径的区别,据我理解是入境的区别,“内地人才计划”是要回国办理港澳通行证并从内地到港;“一般就业计划”是要直接从美国入境香港。
我不知道我理解的是否正确。这两个计划还有其他的区别吗?对我以后的待遇,往返香港和内地,以及申请香港永久居民证有没有什么影响?
还有一个问题对我很困扰。我现在是有收到OFFER LETTER,但是劳动合同是要在我报到那一天才能签(因为我要回国体检,出示医疗证明,才可签合同)。我的问题是现在我在美国是持有工作签证,一旦辞去工作回国,相当于我失去身份。所以如果新公司改变主意或是入港手续通不过,那我就是美国也回不去,香港也不能留下。
我的问题是,对于香港公司来说,劳动合同的签署在报到那天是STANDARD的做法吗?还是可以提前签?“输入内地人才计划”和“一般就业计划”的审批通过有很难吗?
我很想听听大家的意见!谢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