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却感觉到时间宛若静止。然后那双手同样快速地松开,韵锦一抬头,看到了程铮好像若无其事的面容,他一言不发地将手里的另一个麦克风递到韵锦面前。
韵锦的右手动了一动,又紧握成拳置于腿侧,随后,她避开他的眼神,稍有歉意地说了一句:“不好意思,这首歌我不会唱。”包厢里摇曳的光影滑过程铮清朗刚毅的面颊,一次次地在他的脸上变幻着明与暗的交替,他的表情却看不出一丝变化,就连递出麦克风的手也定格在半空,没有要收回的意思。周围已经有人看出了气氛的不对劲,只是面面相觑,不知如何化解这略带尴尬的场面。
“正好,这首歌我最喜欢。”从程铮身后伸出了只纤细的手,不由分说夺下他递出的那个麦克风。只见孟雪手持麦克风,微微侧着头,笑吟吟地看着大屏幕,仿若浑然不知刚才发生了什么。
韵锦低低说了声:“借过,我去一下洗手间。”她侧身匆匆从程铮和茶几间走过,他完全没有为她让路的打算,她的肩膀撞在他的僵硬的手臂上,身上有个地方闷闷地疼。
走出了沸腾喧哗的包厢,外面像是另一个世界。“……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事的我,红尘中的情缘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想是人世间的错,或是前世流传的因果,终身的所有也不惜获取刹那阴阳的交流……”透过掩上的门,包厢里的歌声隐隐传了出来。这是韵锦平日里最喜欢的一首罗大佑的歌,她从来不敢唱出声,只是偶尔轻轻地哼,原来他记得。
她深深吸了口气,既然出来了,就索性真的朝洗手间走去。在快到洗手间的那个拐角处,韵锦再次被一个莽撞的身子撞得低呼一声,她揉着肩膀抬起眼,正好看见一张熟悉的脸。周子翼那张时常带着坏笑的脸上此刻带着点惊魂未定的神态,明知撞上了同学也没说抱歉,飞也似地跑过韵锦身边,那背影竟有几分落荒而逃的意味。韵锦疑惑地走过那个转角处,只见莫郁华的身影半掩在灯光的死角处。
韵锦心里当下明白了八九分,她试着走上前几步,“郁华,你一个人在这干嘛?”
莫郁华闻声转过头来看着韵锦,一双眼睛在暗处闪着盈盈的光亮,“你都看见了吧?他的样子……看见洪水猛兽也莫过于此。”
韵锦在心里叹了口气,静静走到舍友的身边。沉默了片刻,还是开口道:“你跟他说了?” 莫郁华看着别处,仿佛失笑道:“真蠢是吧。”
“如果哭出来的话会不会更好一点。”韵锦打心里感到难受。
“不,我不想哭。”莫郁华缓缓说道,“我早料到会是这样,其实我没有奢求过有什么结果,明知道不可能。真的,我只是想去洗手间,正好在这里遇到了他,他喝了不少啤酒。我跟自己说,也许这是老天给我最后一次机会,让我告诉他,有一个女孩子在这三年里一直偷偷地在注视着他,尽管她不漂亮也不聪明,也许他从来就没有正眼看过他,但是,她喜欢一个人的跟别的女孩子是没有区别。于是,我说了,他跑了。”她顿了一顿,对着韵锦努力微笑,“我只是不想一直背着这个秘密,毕业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再见,以后也许都没有说出来的机会。现在他知道了,我的目的也达到了,求仁得仁,我为什么要难过?”
韵锦心乱如麻,那时断时续的歌音也不放过她“……来易来去难去……本应属于你的心,它依然紧护我胸口……”她的歌声真好,远远地听着,也有动人之处。莫郁华已经先回去了,韵锦急急进洗手间,直到再也听不见那歌声。
站在洗手台的镜子前,韵锦用冷水洗了把脸,然后细细地看着镜子里那张湿漉漉的面孔。她没有莫郁华的勇气,所以必须保护好自己,哪怕缩在壳里面,也好过赤裸裸地被伤害;她也没有莫郁华的清醒,没有能力强迫自己抽离,她一旦放开自己向他走去,就会沉溺,所以只有让自己不要靠近。她从不提起,但并不表示不记得,那天晚上他的那个吻,带着独有的蛮横的热度,很久以后一直在还灼痛她。没有人的心是铁打的,何况是她这样豆蔻年华的少女。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她都在反复地想,那么多女孩子,他为什么唯独纠缠着她,凭什么会是她?当然,可以解释说爱情是没有道理可言的,她也完全可以顺理成章地接受他,就像灰姑娘接受王子。可是问题的关键恰恰在于――她不愿意做灰姑娘。是谁规定了灰姑娘必须被王子拯救?童话里只说灰姑娘和王子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但没有人深究过,那幸福是多么的卑微,没有人问过灰姑娘原不愿意,好像只要她的脚合适地穿上了水晶鞋,就理该感激涕零地跟王子回宫,然后永远在幸福中诚惶诚恐,如果没有他的拯救,她至今在冰冷的河边浣纱。可是,假如灰姑娘遇上的是一个普通的渔夫呢?他们相爱,然后她脱离后母的家与他相守,那世界上就没有了灰姑娘,只有一个渔夫心目中永远宠爱的公主。而她――苏韵锦,也许是沉默而卑微的,但是她是自己心里的公主。所以她不要程铮居高临下的感情,不要做别人羡慕的灰姑娘,不要再听见有人说,看呀,苏韵锦多么幸运,被程铮爱着,为什么从没有人说过,程铮多么幸运,能爱着苏韵锦。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程铮诚然是天之骄子,然而,她就算是路旁的的一棵野草,也自是独一无二。
后来,爸爸的去世,家里的困境更让她明白了自己的决定是对的,她感激他,就像感激所有伸出援手的同学,但是当孟雪将那个沉甸甸的信封交到她手中,然后用她甜美的声音说着:“苏韵锦,我们都很同情你的遭遇,我和程铮都把一整个月的零花钱捐给了你”的时候,韵锦就知道她与程铮没有了可能,她可以在一个陌生人面前谦恭地接受一片好意,但是不可以在自己爱着的人面前低下头,不可以。
第九章请跟我一起
当孟雪的身影也出现了镜子里的韵锦身后时,韵锦没有
感到多大的意外。她一把抹去脸上的水珠,心里冷冷一笑,这样的晚上,真是一个适合倾诉的时间,仿佛所有的人都有话要说,有心事需要表达,好像一错过,就再也来不及。
“真巧,苏韵锦,你也在这里。” 韵锦笑笑,仿若早有了准备,静静等着她接下来的话。
“程铮他很不开心,……我跟他从小一起长大,从没有见过他这样。可能他的经历一直都太顺利了,没有试过得不到什么,所以才会那么在乎。”孟雪对着镜子理了理长发,也对着韵锦笑了笑,其实她也说不上十分漂亮,但身材纤细高挑,五官精致,皮肤柔嫩,笑起来有总说不出的娇俏,加之举止大方,性格外向,待人礼貌,韵锦作为女生,在心里也不得不承认,这样的女孩更让人窝心,想必班上的男生在硬将她排进“八大恐龙”时,一定也是言不由衷的,孟雪就算是恐龙,也是只让人怜爱的恐龙。
“你知道吗,我没事的时候最喜欢看言情小说,程铮总说那是没营养的垃圾,可是我觉得,书里那么多完美的爱情,就算现实中没有,看看也是好的。”孟雪似乎漫无边际地说着,韵锦也耐心地倾听。“在小说里,我最不喜欢看到坏心的女配角,明明优秀的男主角爱着柔弱的女主角,她偏偏从中作梗,挑拨离间。可是,我现在真的感觉到我自己就在扮演这个角色。”她笑了一声,但那笑容没有传递到那双有些黯然的眼睛里。“你不会明白那种感觉,我跟他从小一起长大,住在同一个单位大院里,程伯伯做工程技术室主任时,我爸爸是部门的项目组长;现在程伯伯做设计院院长,我爸爸就是院里的总工程师,他们在一栋办公楼,下班了也经常互相串门下棋。所以程铮虽然从小对我不是很热络,但也从来没有理我太远。你不知道,他性子倔强又好强,有时程伯伯都拗不过他,可是跟我总算融洽,因为我太了解他,也总让着他。我以为就这样陪在他身边,总有一天他会喜欢上我,毕竟他从小老说女孩子烦,只有我离他最近,就连文理分科时,我也放弃了文科,选择跟他在同一个班。我只当他对哪个女孩都是淡淡的,原来只是没有遇上他在乎的人,你出现后,什么都变了,从他装做讨厌你时我就知道,原来他也会为了一个女生变得像个没长大的孩子。”
孟雪眼睛笼罩着雾气,这是韵锦在同一天晚上,看到第二个女生的泪光。
“感情真是一个霸道的东西对不对?它不问你缘由,不问先后,18年,我跟他认识了18年,从小我就喜欢他,可这18年比不过你出现的10个月,他就这么认定了你,十匹马都拉不回,我于是就成了一个完全的‘旁人’,全无办法。”
韵锦始终不说话,她的漠然让孟雪感到一丝无所适从,“苏韵锦,你应该会以为我是来哀求你的,其实我只是想告诉你一个事实,就算你跟程铮真的在一起,你们也不会幸福。他的脾气那么倔,可我看出来了,你虽然不吭声,可心里是个有主意的人,你不会迁就他,你们这样的性格根本不适合碰在一起,否则,就等着互相伤害吧。更何况,你家里的情况,你和程铮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
“够了。”韵锦打断了孟雪,有些事情她心里明白,并不意味着她愿意被人提起,就好像她虽然从来没有打算过接受程铮,但却不愿意让孟雪认为是自己的一番话成功地让她知难而退。
韵锦回包厢里拿了自己的一些东西,跟老孙打了声招呼,打算先行离开。这个KTV距离学校不远,步行也就几分钟的时间,她离开的时候,看见程铮坐在沙发上听周子翼表情夸张地说话。她可以想像得到他怎样地复述刚才发生的那段插曲,这个可恶的家伙!韵锦心中替莫郁华感到不值。
连绵了几天的暴雨也随着高考的结束偃旗息鼓,韵锦走在回学校的路上,已经是晚上10点多了,马路上依旧热闹熙攘,她这才发现自己在这个省城的重点中学就读了两年,竟从来没有留意过,这条街道是那么繁华。
本能地感觉到身后有人,韵锦回头,程铮斜挎着书包,站在几步之遥。见她发觉,他索性上前与她并肩。 “这么晚了,女孩子不应该单独一个人走。”他踢着路上的小石块。
“没事,你看周围还那么热闹。那么快就听完你好朋友精彩刺激的历险记了?”韵锦话出口后有些后悔,这些跟她又有什么干系?
程铮果然露出几分愕然,“哦……那个……你也知道?” 韵锦不语。 “你就为这种事情不高兴?”他有些疑惑。
韵锦想了想,还是自嘲地笑笑说:“我有什么立场为‘这种事’不高兴,‘这种事”在你们看来又是一场笑话。……他可以不接受,但凭什么践踏?”她平时并非言辞尖锐的人,也不轻易对旁人说起自己的想法,只是这个晚上,好像有什么堵在她心间,让她不吐不快。
程铮愣了一下,随后抢先一步站在她的正前方,低头看着她,“子翼心眼并不坏,今晚的事,他只是太意外了。可是苏韵锦,原来你也会为别人抱不平,真让我意外。”他笑笑,“我的心意你还不是一样的践踏,谁来为我说一句‘凭什么’?”
他比她高上许多,韵锦的感觉到他的声音像是从胸腔里发出,带着嗡嗡的回声,一直荡到她心里某个地方,让她抽不开身,狠不下心。
“志愿我会填Q大,如果没有意外,暑假结束我就会到北京去,韵锦,跟我一起。”他像是平淡地陈述,那平淡中有着孤注一掷的期待。他低头搜寻她的反应,良久,韵锦仰起头,脸上是程铮没有见过的灿烂笑容,她没有回答,出人意料地踮起了脚尖,用自己的唇轻轻印上他的。
程铮的世界烟花瞬放,华灯璀璨的大街,川流不息的车辆和行人仿佛都成为布景,只为衬映少年男女的淡淡一吻。
“程铮,这是我还你的。”在程铮反应过来之前,韵锦已经抽身走到了数米之外。“不要再跟上来了。”她说。
程铮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视线里,一动不动,他怕这场梦太容易惊醒。然而,有人终究比他醒得要早,回头再也看不见他的身影后,韵锦转过身,朝着他的方向在心里说了声:“再见,程铮。”
第十章夏虫不可以语冰
那时的高考结束后还是先估分,再填志愿,最后才知道真实的分数,说起来填志愿也真如同一场赌博,光有好的分数不够,还得有那么一点好运,才能如愿以偿地考上心仪的大学。程铮无疑是个幸运儿,凭着物理单科成绩全省最高分、综合成绩在本校理科考生中名列第二的成绩,还有他父亲在自己大学母校的一番关系,领到了Q大这所国内工科最高学府土木工程专业的通行证是意料中事。可是当程铮顶着学校大力褒奖宣传的光环,把那张薄薄的录取通知书捏在手里的时候,心中殊无欢喜。他从老孙那得知,苏韵锦的录取消息虽然还没到,但以她的高考分数,幸运的话最多也就混个普通本科院校,而她的志愿填得五花八门,唯独有个共同点,她所填的大学的所在地无不远离我们伟大的的首都。
程铮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无论她考上了她志愿中的哪一所学校,未来的四年内,他们之间都必定隔着千百里的距离。可是她明明什么都知道,他要去的地方……还有他的心,那一晚目送她离开后,他还以为自己的心意有了回应,以为她会跟随着他的方向,原来错得那么离谱。他想过要联系她,翻遍了好几个人的同学录,也没找到她家的电话和地址,就连通知书的投送地址,她也选择了邮寄到学校。
整个暑假,程铮家中不时充盈着来道贺、取经或乘机献殷勤的人,那些人里有他的亲友、父母的同事、部属、客户,人人只夸这眉目郁郁的男孩考上名校后仍宠辱不惊,可其中的滋味,只有他深夜无眠地看着天花板时心里最明白。一切都是他的独角戏,就连让他心荡神旖的那一吻,原来也只是她带着怜悯的道别。十八年来一帆风顺的少年第一次有了凄惶的感觉,仿佛心中缺了一块,这才发现身边中有些东西,真的是越想要就越抓不牢。苏韵锦,你拿什么还我?
苏韵锦这边完全又是另一番境况,程铮拿到通知书后的半个月,她也从学校领回了自己的录取通知书,说起来还算幸运,以她那处在本科录取线边缘的成绩,误打误撞地竟也考上了位于珠江畔那个南方大城市的一所二本大学,专业是公共关系学。大家看来个性内向的她选择了这样一个专业确实是意料之外的事情,其实她是在跟自己较劲,当一切重新开始,她希望能活出一个不一样的苏韵锦。
筹集大学学费的过程并不顺利,她爸爸的生病和去世,让家里把能借钱的亲戚朋友都借过了一轮,纵然学校的捐款让她家还清了其中一些,可稍有算计的人家,谁愿意把钱借给这样一个没有了顶梁柱,没有偿还能力的家庭。好在她就读的高中替她联系到即将就读的大学,考虑到她家的困难情况,予以暂缓交费,待到助学贷款批下来后再进行补交。苏韵锦靠着暑假在家里为县城里的一个服装厂串了两个月的珠子赚得微薄的一点钱,再加上妈妈想尽所有办法凑齐的路费和两个月的生活费,就这么踏上了她上大学的路。
临行前一晚,母女俩在家徒四壁的屋里相顾泪垂。妈妈心疼女儿还没踏上社会就背了一身的贷款,韵锦只说欠银行钱是付利息的,总好过欠了还不清的人情,惟一难过的是,到外省求学后,又要把妈妈孤零零一个丢在家里。可是有一句话韵锦没有说出口,爸爸不在了,可妈妈还年轻,后半生难道就得一个人过下去?她的远去求学也许是成全妈妈的另一种方式。
有一瞬间,韵锦也在心中想起过程铮,他这样矜贵又清高的男孩,在他的天地里,错过了一个略有好感的女生,也许已经是有生以来最大的挫折。夏虫不可以语冰,他永远没法了解她所在的那个世界。
第十一章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每个人刚到一个完全的城市都会觉得有少许不适应,韵锦也不例外,这个位于中国南方的大都市,有着她完全不熟悉的浓郁的岭南风情。但她很快融入了这个城市,或者说,是这个城市以其特有的包容性迅速地接纳了她。她渐渐熟悉了这里潮湿多雨的亚热带气候,熟悉了鳞次栉比的城市一角隐约可见的半旧骑楼,当然还有这里最具代表性的繁华商业区……黝黑瘦小的当地人脸上有种坦率的精明,他们的主妇却几乎都是药补的专家,来自五湖四海的人们操着南腔北调的普通话毫无障碍地交流,没有人在乎你来自哪里。
她的学校是一所刚由几所学校合并的综合性大学,虽不算不上重点,但在至少这个城市里还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由于学校的学科设置总体上侧重于人文学科,因此女生人数在学校中所占的比例略高于男生,并且一贯有着盛产美女的优良传统,这也成了吸引相邻大学男生的一道最亮眼的风景线。韵锦是她们这个专业里为数不多的理科出身的女孩子,从作为大一新生甫入校园开始,她就有了一个较为清醒的认识,别人可以尽情地享受骤然轻松下来的大学生活,可她必须为了生活而努力。好在开学几个月之后,助学贷款顺利地发放了下来,她也通过班主任介绍,在系办谋到一份课余时间打杂的活计,每个月的酬劳其实很少,还不够有钱的同学买一件衣服,但韵锦觉得很满足。大一的课不多,相对于一周只放半天假的高三来说,现在的自由支配时间多得奢侈,在自我感觉能应付学业和系办的工作后,韵锦在进大学后的第四个月给自己找了一份家教。这份家教是学校里外语系的一个女生在校外“摆摊”得来的,对象是个小学三年级的女孩子,家就住在离学校不远的小区里,家长要求家教每周晚上有两天时间到家辅导小女孩功课,酬劳每小时15元。那个外语系的女孩子觉得酬劳偏低,便在学校的公告栏上转让这份工作,于是韵锦以35元的中介费换来了一个新的差事。
家教也许不少大学生勤工俭学的必选项目。韵锦的初次执教生涯进展得比想像中顺利。学生的家庭是个清白简单的三口小康之家,女孩有点小小的娇气但还算乖巧,注意力不容易集中,需要有个人陪着指导她做作业,可她父母都是公司职员,平时无暇顾及女儿的学业,于是才在附近的大学找了个家教。韵锦性格谨慎安静,授课耐心,偶尔小女孩撒娇耍赖让父母都忍受不了,偏偏韵锦也只是一笑置之,颇得学生家长赞许。幸而男女家长都算谦和有理,也无报纸网络上广为流传的女大学生家教被骚扰的担忧,所以韵锦的这份家教也就安心做了下去。每个月的酬劳加上在系办的所得,也足够她平日生活所需。
韵锦的大一生活就是在这样波澜不惊的忙碌中度过的,教室里她基本上是来去匆匆,不是休息时间一般也不待在宿舍,让每个大学生津津乐道的社团生活她也无暇体味过。她的成绩不好也不差,没有出色到让任课老师青睐,也远没到补考的份上,在班上和宿舍里虽然没有特别好的朋友,但人缘还算不错。她觉得自己的默默无闻看起来和高中时并无多大不同,惟一的区别是她现在的心里有着属于自己那份小小的快乐,青春期那些晦涩暗淡的自卑和惶然,好像随着高考结束那一晚的道别慢慢淡出了她的心。只是连她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告别了卑怯,不再老是低头敛眉苏韵锦慢慢的绽放出自己的光彩。其实她有一张白皙清秀的面庞,高高的额际,眉目深秀,虽然衣着朴素,但身材窈窕,气质沉静,即使是走在这所以盛产美女而著名的学校里,也不是不吸引周围的目光的。有句话说,不知道自己是美女的美女才是最动人的,如今的韵锦正属于此类,就连她一次去到莫郁华的学校后,莫郁华的同学中亦有向她打听的,不过既然当事人浑不自知,莫郁华也就从未点破。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到莫郁华,算来也是巧合,高考录取完毕后,韵锦和她一联系,才知道两人竟然在同一个城市上学,不同的是郁华的勤奋有了更好的回报,她考上的是这个城市最负盛名的一所全国重点大学,这所大学以伟人的名字命名,医科为全国楚翘,而她正好是被该校本硕连读的临床医学专业录取,当时也一度是高中母校重点宣传的对象。高中同班同学中,韵锦的同桌宋鸣是当年全校的理科状元,因为志愿没填好,最后上了哈工大;孟雪高考成绩不理想,但还是如愿以偿地考到了北京,虽然只是个名不经传的三流大学,毕竟跟“他”在一个城市了;至于周子翼,听说他在上海的一所大学,关于这个人,郁华没有再说起,韵锦也就绝口不提。
韵锦和莫郁华两个人,高中同学两年,虽说在同班属于关系比较近的,其实都并不算深交,反倒高中毕业后,倒是渐渐亲厚了起来,也许是因为高三最后的那几个月发生的事情让她们互相加深了了解,人总是这样,分享了对方的秘密和伤痛会让两个人更加贴进。看上去她们两个都是安静的人,但实际上性格却不尽相同,韵锦外表沉默,内心实则敏感倔强,莫郁华跟她相比多了几分豁达清醒。韵锦把莫郁华当作自己仅有的朋友,虽说一个忙于勤工俭学,一个整天泡在实验室里,真正聚在一起的时候并不多,但若遇上什么事情需要一个人倾听,总是能想到对方。
大一结束的暑假,韵锦在回家的火车上,第一次跟莫郁华提起了沈居安。沈居安是韵锦同系的师兄,今年大三,没有认识他之前,在宿舍的卧谈会上韵锦已经不止一次听到过他的名字,真正认识他则是系办,韵锦没课的时候就会在那里收发文件、打打字、跑跑腿,而沈居安是他们系的学生会主席,深得老师喜爱,所以也经常出现在那里,一来二往,难免熟悉。刚开始的时候韵锦对这种所谓的学生干部内心颇不以为然,然而在近距离接触沈居安之后,她开始明白,一个人会受别人欢迎绝对不会是毫无理由的,她从来没有从一个告别了孩童时期的人那里看到像他那样干净的眼神。对,如果一定要用一个词形容沈居安,那就是干净。据说他的家境也不是太好,跟韵锦一样也来自于小县城,不过这完全不影响他在别人看来的出类拔萃。关于他的成绩优异,在各类比赛中频频获奖的传闻并不很让韵锦在意,优等生她不是没有见过,让她印象深刻的是他看人的时候的样子,目光澄澈坦然,笑容柔和,当然他的样子也是好看的,这种好看跟程铮的硬朗清俊、周子翼的邪气漂亮截然不同,沈居安身上有一种霁月清风般的特质,一如他平时待人接物,令人说不出的舒服妥贴。
韵锦记不清自己对他的留意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许是某个夏日的午后,她从一堆凌乱不堪的文件中抬起头,恰恰看到他的沉静的侧脸,当时她的脑子里就不由自主地想到了:现世安稳,岁月静好。然后他似乎意识到她的注视,看向她微笑,韵锦没来由地就红了脸。
就这样有意无意间,两人也渐渐熟悉了,可越是熟悉韵锦就越觉得看不透他,他待谁都很好,让人如沐春风,但他的温柔是无法触及的,好像明明在身边,却无法贴近。不过他对韵锦分外照顾,偶尔两个人也会在一起聊聊天,开开玩笑,韵锦忙着做家教,系办的事情忙不过来的时候,他也默默替她把该做的做完。
“那么,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你喜欢他?”莫郁华这么问。韵锦想了很久才说:“我也不知道,只觉得跟他在一起很舒服,很容易就想到天荒地老。”
“天荒地老?那么程铮呢?你跟他在一起又会想到什么?”莫郁华饶有兴趣。 韵锦愣了愣,随即脱口而出:“天崩地裂。” 话一出口,两人均扑哧一笑。
第十二章有时候理智叫我们做一些清醒正确的事,可感情偏偏逆道而行
暑假的时候,高中同学中的好事者组织过一次同学聚会,不知怎么地神通广大地联系上了韵锦,非要她参加不可。韵锦本不想去,但心里偏又想:怕什么,既然老想着要克服自己的羞怯内向,不如就从现在开始。
于是聚会那天她一早从家里坐车去了省城,聚会安排在市郊的一个公园烧烤,韵锦到的时候人已经来了不少,好像经过了一年大学生活的洗礼,原本被高考压抑得木衲寡言的同学都变得飞扬跳脱了不少,看见韵锦,一帮男生开始咋咋呼呼地喊着:万恶的大学把恐龙都折磨成了美女。韵锦笑笑,不以为忤,莫郁华没有来,她便跟着其他同学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
他也在,她一来就看见了,只是他正眼也没瞧她一下,她也便不好做声。他头发短了一些,显得五官更醒目了,只是嘴角微抿着,比以往多了些凌厉的线条。即使是在他那所精英荟萃的大学里,这样的男孩也应当是引人注目的吧,韵锦想。不过也许他现在只需要一个人的注视就够了--孟雪跟他坐得很近,手不停地在为他烤东西吃,态度很是亲昵。这样也很正常,两个人从小青梅竹马,现在又在一个地方上大学,郎才女貌地,走在一起再自然不过了。
韵锦正准备动手填补一下自己的胃,一双漂亮的手已经将一只盛满了烤肉的纸碟递到她面前,她扬起头,就看见周子翼笑得灿烂无比的脸。
“我喜欢为美女服务。”他大大咧咧地在她身边坐下来。 韵锦失笑,“周公子谬赞,‘小芳’受宠若惊。”
周子翼嘻嘻一笑,也不放在心上,说道,“不错嘛,会开玩笑了。唉,我以前怎么就没发现你这颗鱼目里的珍珠呢。” 韵锦半开玩笑道:“你有眼无珠也不止这一回了。”
“是吗?”周子翼略扬眉,痞痞地说:“不介意的话就给个机会嘛。”
韵锦正待接口,就听见不远处好像传来一声冷笑,不由地看过去,只见程铮似笑非笑地看着周子翼说:“机会太多了你就不怕你的洁洁对你实行‘爱的惩罚’?”
周子翼闻言顿感无趣的摸了摸鼻子:“出来了就别提那个凶狠的女人了行不行?”
原来他有女朋友了。韵锦顿时明白,想到郁华,不由替她感到几分酸楚,一年多来,郁华好像完全忘了周子翼这个人的存在,可韵锦知道,有些东西就算在心里结了疤,仍然是不能触碰的。
接下来,周子翼不着边际地说笑了几句,见韵锦心不在焉,也就讪讪地走开。程铮倒是兴致陡然高涨了一些,跟孟雪有说有笑的,直到韵锦提前告别,他也没有看她一眼。
暑假结束回到学校后,韵锦一直在矛盾该不该跟郁华说起这件事情,终于一天晚上在宿舍里跟她通电话,扯了一通无关紧要的事情后,韵锦还是说了出来:“听说他有了一个要好的女朋友。”她说得没头没脑,电话那头也没问缘由,只是静默了几秒钟,然后只是“哦”了一声,郁华淡淡地说“这很正常,我有选择自己喜欢的人的权利,他也有。”
“可是为什么你选择那个人会是他?”那样一个轻浮浪荡的男生,居然会让心如明镜一般的莫郁华这样地喜欢着。
“有时候理智叫我们做一些清醒正确的事,可感情偏偏逆道而行。”
第十三章沉默的纠缠的暧昧
大二的课程比大一要安排得紧一些,韵锦周旋在系办、家教和教室间如同陀螺一般。这年的清明她没有回家给爸爸扫墓,妈妈打来了电话,告诉她自己一个人去上了坟。妈妈再说起这件事时,终于可以不再流泪,时间过去了,多深的伤都会结成一个面目模糊的痂,跟血肉长在一起,这个受伤的地方就会变得更坚硬。最后,妈妈还说,自己经人介绍,在县城里最大的一个服装厂做了临时工,累是累了点,收入还可以,以后韵锦打工也不必那么辛苦。
“不要紧,我都做惯了。”韵锦说。比起不用打工,她更高兴的是妈妈不再终日以泪洗面。
另外盘旋在韵锦心中的一件事,是沈居安大四了,再过几个月就要离校,这个时候的大四学生基本上都找到了签约的单位,前一段时间传出了系主任钦点他留校的消息,但最后又没了下文。韵锦想知道他的去向,于是趁着两人都没课的一天,约了他在图书馆见面。
她赶到图书馆的时候正值下午三点多,看书、自习的人比较少,大阅览室里长长的凳子只坐了稀稀拉拉的几个人。远远看到沈居安的背影,她蹑手蹑脚地走了过去,才发现他居然闭着眼睛伏在桌上,一本书半掩着脸。韵锦觉得有点好笑,这是她第一次看见他睡着的样子。四月午后的风透过阅览室半敞的百叶窗,拂在人身上容易产生一种熏然的沉醉,的确是个适合偷寐的时间。韵锦轻轻拿开了他掩在脸上的书,那张干净柔和的面容此时更有一种让人心动的安详宁静。风微微撩动他的发丝,韵锦心念一动,慢慢探出手去拂开他额前的一缕头发,刚触到他的脸,他原本安放在书桌上的一只手飞快地抓住了她的指尖,然后手的主人才睁开眼,淡淡地含笑看着她。
韵锦怔了一下,见他没有松手的意思,也不急着挣脱,只微笑回应,两人相对无言,那纠缠的手指却有种暧昧的默契。直到有人从身边经过,轻咳了一声,沈居安才徐徐松开手。韵锦将手收到桌下,过了一会才问他:“前段时间不是听说你留校吗?怎么换成了别人?”沈居安一只手支住下颌,若无其事地说:“是我拒绝了,我没打算留校。”“那你……”韵锦迟疑地问。
“我已经签了永凯。”他淡淡地说。
永凯集团?这个名字任谁都不会陌生,即使是在这个外企、大型国企如林的中国南疆大都市里,永凯的名声也是如雷贯耳的,传说它招聘的概率是千里挑一,而他竟然悄无声息地签下了这个公司。
“可是,在我的想像里,总是觉得在高校任教更符合你的形象。”韵锦带着一点遗憾道。
“相信我,我更清楚自己适合什么。”不知是否因为刚从一场好梦中醒来,沈居安的脸上有中懒懒的笑意,这是韵锦所不熟悉的。“不管是工作,还是人。”他看着她,忽又补充了一句。
“郁华,告诉我,我不是在做梦。”韵锦晚上在电话里跟莫郁华说起白天的事,心中尤泛涟漪。 郁华在电话那头声音透出笑意:“我只能说恭喜。”
“可我总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真不真实要什么紧,感觉幸福就好呀。” “幸福?”韵锦回味这个字眼,她幸福吗?谁能说不是呢?
刚挂了郁华的电话躺上床,宿舍电话再次响起,舍友接过,然后喊了一声:“韵锦,又是你的电话。”
韵锦匆匆起身,接过话筒喂了一声,却良久不见回音,她以为电话接触不良,拨了拨电话线,又喂了两声,另一端还是沉默。她本能地想挂掉电话,然而脑子电光火石间像感应到了什么,握话筒的手不由骤然捏紧。
“……是你吗?”她有些不能相信地问了一句。 没有回答。 韵锦于是也沉默,良久,她似乎听到对方发出了一声微不可闻的叹息,然后响起了断线的嘟嘟声。
电话没有来电显示,韵锦遂问起方才接电话的舍友。 “男的,声音很好听哦。”舍友回答。
会不会是他?韵锦知道到自己为什么下意识地想到他,可是他怎么可能会打来电话?那天,他的表情是那么冷淡。不会是他……
这一晚,韵锦就在这样纷乱的思绪中沉沉说去,在陷入梦境之前,她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一根手指轻轻抚过唇际。
第十四章菩萨也看不见我有多难过
图书馆那天之后,韵锦和沈居安之间有了某种默契,尽管两人都没有明确地表露过心迹,但一切尽在不言中。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更多了,有时走过学校的林荫小道,沈居安会笑着牵过韵锦的手。把手放在他温暖干燥的手心中,韵锦觉得一颗心有了安放的地方。
即使没有刻意张扬,他们的这段关系很快也被人知悉,但是对这样一对璧人,大多数人都持羡慕和祝福的态度,韵锦宿舍里的舍友都笑她是在大学的“黄昏恋”中最幸运的一个。
感觉幸福的时候,时间总是走地太快,转眼“五一”到来,原计划韵锦应该趁长假时间给她的学生好好补习,但临近放假时,学生家长通知她,他们一家三口要进行长途旅行,补习自然取消。这样也好,韵锦不是不松口气的,她有了七天空闲的时间,反正沈居安都要毕业了,不如用这段时间两人多在一起。
于是五一的头一天,韵锦和沈居安约好了要一起到六榕寺去。一大早,韵锦刚梳洗完毕,从外面吃早餐返回的舍友就告诉她:“韵锦,你男朋友在楼下等你。”韵锦脸热了一下,她还没习惯有人给沈居安的这个称谓。不是说好了九点半吗?韵锦看了看时间,九点还没到,很少见他这样心急,韵锦暗暗抿嘴一笑,匆匆下楼,没留意到舍友脸上纳闷等表情。
到了楼下,韵锦四顾均不见沈居安,正疑惑间,视线无意中落到宿舍楼对面的人行道上,咋然一惊,她呆呆地甩了甩头,不是作梦,那么,站在跟她数米之外的这个人是真实存在的?这个人现在应该在北京,或者应该在他父母身旁……他可以出现在任何一个地方,偏偏不应该在这个时候站在她大学的宿舍楼下。可不是他还会是谁,他穿着简单随意的T恤牛仔裤,肩上斜挎的背包估计是行李,眼睛已经看向她的方向,眉宇间除了疲惫之外,还有韵锦以往熟悉的神采。
看见韵锦不敢置信的神情,程铮也不着急向她走来,两人就这样隔着一条不算宽敞的校园通道对视了几秒,最后,韵锦不得不先做出反应,硬着头皮走过去。
“呃……那个,你怎么会在这里。”韵锦站在他身边,费力地吐出一句开场白。 程铮下巴轻扬,“怎么,这学校是你的,别人就不能来?”
韵锦急忙摇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刚才我舍友说我男朋友在楼下。”
“是我说的。”程铮嘴角露出一丝笑意,“怎么样?我可是问了好几个人才问到你住哪间。还有,你们这里的女生干嘛都一副没见过男人的样子”
“没怎么样,你别胡说八道。”韵锦头不由自主地低下去。 程铮双手环抱胸前,道:“苏韵锦,你发现你在我面前老是一副罪孽深重的表情……”
这句话正好戳中了韵锦的软肋,她也正困惑着,为什么一看见他,那久违了的自卑、怯懦、慌乱又全回到她身上,还有一份说不清道不明的愧疚,她明明没有亏欠过他。
“是不是你心里也明白,你欠了我的。”他像有读心术一样,故意弯了弯腰,将脸贴近她的,慢条斯理地道。
韵锦心里泛过一丝恼意,恨恨地推了他一把,惹来他不怀好意的笑,正想说什么,发现程铮看向了一旁,她也顺势看过去,沈居安白色衬衣,深色裤子,一身清爽地站在不远处。
韵锦敏感地从程铮身边退开了几步,想压抑住自己加速的心率,“你来了?” 沈居安笑容温和地一如往常,眼睛里看不出波澜,“我猜到你会早一点,所以也早到了。你有朋友?”
程铮慢慢直起腰,“韵锦,你不介绍一下。”他冷冷说道,眼神戒备地看着对面这个相貌气质俱是出众的男生。
“哦。”韵锦回过神来,连忙为两人介绍,“这位是沈居安……居安,这是我高中同学程铮,在北京念书
她那么亲昵地称呼那个人,却又急切地撇清和他的关系,程铮初见到她的喜悦被一种恐慌慢慢取代。“他是你男朋友?”他问,期待着她的否认。告诉我他不是,告诉我!
她没有回答,但红着脸看沈居安的表情已经给了程铮最明确的答案。
过去常听说伤心可以让一个人心碎,程铮总是嗤之以鼻,可如果一颗心像现在这样被人撕扯着,他宁可它碎掉,再没有任何知觉。好不容易下定决心不再跟自己作对,千里迢迢跨过大半个中国来找一个朝思暮想的人,他不是没有想过最坏的结果,可在他想来,最糟也不过是她不理他,竟然从来没有意识到她会成为别人的!他应该马上离开,彻底忘掉这次愚蠢的旅程和这个让他痛恨的人,可骨子里的执拗和骄傲让他没有动,当沈居安向他微笑致意时,他甚至也挤出了一个笑容。
“特意来这边旅游?”沈居安问道。 “算是吧,有亲戚在这边,顺便也来看看老同学。哦,我不会打扰到你们了吧。”程铮嘴上说着,可神情里并无半点歉意。
韵锦有点诧异于他的不动声色,她自我解嘲地想,也许是她自己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了,竟以为他出现在这里专程只为找她。“没有的事,我们正准备到六榕寺去,你有兴趣吗?”
“当然。”程铮一口答应。反倒了韵锦愣了一下,谁都听得出来她的邀请不过是客套话,没想到他真的答应一起去。
于是这一次的出游成了韵锦感觉最怪异的经历,与两个出色的男孩子结伴而行,她却如坐针毡,全然搞不懂程铮想干什么。好在沈居安应付得体,一路上他态度友善地适时将当地的风土人情向程铮娓娓道来,不卑不亢,从容自如。程铮也扮演好了一个听众的角色,似乎对沈居安所说的颇有兴趣。
六榕寺就坐落在六榕路上,虽说是长假第一天,但寺内香火并不算特别茂盛,进入寺门后,古刹林木森森,宝相庄严,让人的心不由得也沉静了下来。
三人边走边看,寺内香火最盛的当然还是观音像前,不管时代怎么更替,世人得不到满足的欲望总是那么多,自己无能为力,只得求助于虚无的神佛。沈居安如乡随俗地跟其余香客一样买了香烛,分别递给韵锦和程铮。程铮没有接,他摇头道:“我不信这个。”沈居安笑笑道:“谁都有实现不了的愿望,如果相信能让你比较快乐,为什么不信?既然来了,就点一柱香吧,传说这里的观音菩萨很灵验,说不得真的可以实现你的愿望。”
程铮沉默少许,没有再坚持,接过香点燃,跟另两人一样郑重在神像前叩首,再在功德簿上分别写下本人姓名和所求之事,然后在功德箱里投下香火钱。韵锦见他眉头也没皱一下就从牛仔裤口袋里掏出一张百元纸钞投进箱里,不由说道:“只要略表心意就好了。”程铮答道:“我的心意不止值这一点。”
三人点过香后,沈居安见韵锦被香炉旁的高温蒸得额上有一层薄汗,便出提出到寺门口买水。忽然间只剩下程铮和她两个人站在原处,韵锦没来由感到几分尴尬,便自己随意地四处走走。不想往前拐了个弯,便到了六祖殿前,这里有是别有一番洞天,韵锦见殿内的六祖像衣诀翩然,神态明慧,栩栩如生,不禁心里想起了那个著名的六祖悟道的典故,正出神间,听到有人的脚步声停在了她身后,不需要回头,韵锦也可以感觉到是谁。
“你在这干嘛?”他问。 “我在看六祖的神像,可能也只有六祖那样的天生慧根,才能有这样超然于一切之外的神情。”韵锦看回六祖像。
“可是不是每个人都是六祖。”程铮慢慢走到她身边。 韵锦心中涌起一种无力感,“程铮,你回去吧。”
“为什么要回去?我还要好好看明白,原以为你只是还不会去爱人,原来你只是不会去爱我。你可以为子翼有了女朋友那么失望,可以那么快地在学校里找了个如意的男朋友,为什么就吝啬给我一个交待?”
他的脸逆着光,看不清表情。
“你要什么交待?”韵锦猛然转身,却撞到他的怀里。程铮一把抱住她,不管不顾地说道:“你不喜欢我就算了,凭什么亲了我之后又把我丢开,这样算什么?”
“放开,菩萨都在看着呢。”韵锦一把拍下他环着她的手。
“可是菩萨也看不见我有多难过。”程铮颓然地垂下手,“韵锦,我是特意来找你的,你至少告诉我,我是哪里不够好。”
这是韵锦第一次看到向来骄傲强硬的程铮在她面前如此软弱,也不由得黯然:“不是你哪里不够好,恰恰是你太好了,我们不合适。”
“我不明白这是什么鬼道理,那沈居安就合适?”他不忿道。 “这不关你事。”
程铮被刺痛了,口气也变回强硬,“我不管,反正你不能这样对我。那天晚上你说什么‘这是我还你的’,告诉你,你还不完!”
韵锦沉默地看着他,这才是她熟悉的程铮,她最讨厌他的盛气凌人,不讲道理,还是一点都没变。她越过他,一声不吭地走出六祖殿,正好看到沈居安拎着几瓶矿泉水朝这边走来,看到了沈居安澄净的笑容,韵锦纷乱的一颗心才像安定了下来。
第十五章比较在乎那个人永远是输家
接下来几天,程铮都提出要韵锦带他四处逛,他以老同学的身份提出这样的要求,韵锦也不便拒绝,但从六榕寺回来之后,她就尽量避免单独跟他在一起,每逢出游必定拉上沈居安,并且她对程铮的态度始终不咸不淡,无论他明里暗里说什么,她都无动于衷。沈居安像对程铮和韵锦之间涌动的怪异氛围没有丝毫察觉,每次韵锦约他一同出游,他都欣然前往,也多亏有了他的睿智和好涵养,才让这莫名其妙的三人行没有显得那么尴尬。
这样几天下来,程铮也仿佛心也慢慢地灰了,第五日时,他向韵锦和沈居安提出次日要返回北京,韵锦心里暗松口气,于是出于礼貌,当日晚上与沈居安一起在学校附近的小餐馆为他践行。
一整晚,程铮都显得异常沉默,与沈居安闷闷地喝了几杯啤酒,都没能驱走脸上的苍白。看着他这个样子,韵锦心中实有几分不忍,也不好说什么,只祝他明日一路平安。一顿饭在三人的沉默中吃了许久,眼见差不多结束了,程铮举起了啤酒杯,难得客气地对两人说:“多谢你们这几天抽空陪我,如果打扰了的话,我用这杯酒赔罪,别的也不说了,希望你们陪我干了这杯。”
沈居安举杯道:“哪里的话,你是韵锦的老同学,我们尽地主之宜是应该的。”他看了看韵锦,只见她对这满杯的啤酒面露难色。
“我酒量不好,能不能就随意了?”韵锦举杯苦笑道。 程铮直直看向她,“这是我第一次敬你的一杯酒,就连这个要求你也要拒绝吗?”
他这么一说,韵锦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 这时,沈居安喝尽自己杯里的酒,从韵锦手中接过她那一杯,淡淡地对程铮说:“不介意的话,这杯我代韵锦干完。”
程铮嘴角微微扬起,语气却生硬:“只怕有些事情是你代替不了的。”
开始一直持续的表面的和谐被程铮这时的不依不饶打破了,韵锦没说什么,一把抢回沈居安手中的酒杯,仰头就喝。她平时几乎滴酒不沾,满满一杯啤酒喝到一半已有作呕之势,连沈居安都替她捏把汗,她却硬是强忍着喝尽,最后呛了一下,边咳嗽个不停,一张脸憋得通红,眼里也被呛出了泪花,沈居安忙递过纸巾。
程铮冷眼看着这一幕,待她喝完之后,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似地笑着对沈居安说道:“她就是这样犟,一点也激不得。”
沈居安拍着韵锦的背,见她缓过来了,才不动声色地说道:“我倒是挺喜欢她这样的性子。” 程铮接过他的话;“可有的时候她软硬不吃的样子,真让人恨得牙痒痒的。”
“也不会呀,韵锦的性格是外柔内刚,只要你给予她足够的尊重,其实都是很好相处的。”
韵锦见这两个人你来我往地,当她不存在似地对她评头论足,心里颇有些不自在,但又不好插话。 “你跟她认识没有多久吧?倒像是挺了解她的样子。”
“有时候,了解一个人需要的不仅仅是时间。”
程铮又笑了笑,说道:“既然你那么了解她,能不能代替她回答一个困惑了我很久的问题。”他说到这里,韵锦已有几分猜到他下面的话,程铮不理她投来的警告眼神,继续说道,“我一直没想通,曾经有一次她在大街上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吻了我,然后又把我丢在原地,到底是为什么?”
“程铮,你……”韵锦气得一口气没缓过来,又咳了起来。
沈居安望着程铮沉默了一会,没有发作也没有问下去,只是抓过韵锦搁在餐桌上的手,说道:“如果韵锦不愿意回答你这个问题,我想一定是因为你说的那件事只是一场误会。一个吻可以有很多种含义,就像她吻我的时候,我从来不需要问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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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死了! 我又沾不上了!太感谢+崇拜以前搬文的JMs了!放弃了, 我还是享受八!
-毛毛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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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性格真别扭,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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