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贵优雅得让人不敢直视。韵锦觉得居安越来越像一尊玉做的雕像,看上去温润迷人,其实却冰冷坚硬,如果你了解他,就会发现就连他的笑容都是那么疏离――而且,他现在并不专心。这个发现让韵锦觉得相当值得玩味,在场的人中,除了章粤不确定外,她是最了解居安的人,他很有自制力,把自己藏得很深,也能把情绪控制得很好,但现在尽管他极力掩饰,眼里的焦虑和不安却瞒不过韵锦。只是韵锦不是个多事的人,沈居安现在已走出了她的生活,她也无意探知别人的隐秘。
她在一旁看着沈居安陪伴章粤良久,最后不知对章粤说了个什么理由,然后跟其余的人礼貌地打了声招呼便走开了去,他看似漫不经心地在场地四处漫步,但留心之下竟是在地上细细搜索着什么东西,只是好像始终找寻不到,眼里的焦灼便越来越盛,不知不觉朝韵锦的方向走来。
“找到了吗?”韵锦见他走近,也不便刻意隐在暗处,索性出声询问。 “韵锦?”他闪过一丝诧异,随即又面色如常,“怎么一个人在这里?”他笑得从容。
“丢了很重要的东西?”韵锦没有跟他绕弯子,直接问道。
沈居安没有回答,眼神慢慢冷却,犀利如刀,韵锦不动声色。半响,他笑了一声,神色却只剩颓然:“对,很重要的东西。我丟了我的戒指。”
韵锦愕然,“戒指?不是在你手上吗?”她看着他无名指上璀璨的钻戒。
沈居安扬起手指,微微嘲弄地看着手上那个戒指,切割完美的钻石阳光下绽放异样的光彩,“不,不是这个。是一个很普通的金戒指,我把它弄丢了。”他说最后一句话时的凄惶和无助是韵锦完全陌生的,那种失去挚爱宝贝的伤痛是即使是一个心机再深的人也装不出来。
“需要我帮你吗?”韵锦问道。
沈居安正待说话,却听见脚步声自身后传来。“居安,你在这里干什么?……哎,韵锦,你也在?程铮刚才还到处找你呢。”章粤笑吟吟地站在不远处。
“嗨,章粤。”韵锦连忙笑着打招呼。 “说什么有趣的呢?到处也找不到你?”章粤微嗔地看着丈夫,脸上说不出的俏皮娇艳。
“噢,我弄丢了一样东西,正好居安走过来,就寻思着帮我找。”韵锦急中生智地说。 “丢了什么?”章粤露出着急的神情。
“一个戒指。”韵锦顺着她的话说道。没想到章粤露出一副“怎么不早说”的表情,低头从宴会手袋中掏出一个小小的光面金戒指,“是这个吗?刚才服务员拾到交给我的,我正想问问是哪个来宾弄丢的。”
韵锦飞快的扫了沈居安一眼,从他的神色里她猜到了必定是这个戒指无疑了,便忙着接过,连连向章粤致谢。章粤挥挥手,“这有什么好谢的,傻瓜。不过如果是重要的东西,就别把它再弄丢了,有时候未必那么幸运的。对了,韵锦,我跟居安要去前面跟几个伯父打声招呼,你一起过去吗?”
韵锦当然笑着摇头,章粤和沈居安刚走,她才看到原来程铮也是跟着章粤一起过来的,恰巧在不远处遇到一个朋友,留下聊了几句,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听见他们这边的谈话。他告别朋友,走到她身边,痞痞地向她伸出一只手掌:“得了什么好东西,我看看?”韵锦没好气地把戒指在他面前虚晃了一下:“看见了没有?”“这不是章粤刚才拿着的嘛,为什么到你手上去了?”“章粤只是捡到而已。”韵锦淡淡地说。程铮露出狐疑的表情:“戒指是你的?”韵锦笑着拍拍他的头:“多事,反正不是你的。”程铮跳了起来:“男人的头是随便拍的吗?我又不是小狗。”
韵锦庆幸他没有继续追问,其实她可以顺口承认戒指是自己的,随便说是妈妈给的也好,这样都比较说得通,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不愿意骗他。
第二十八章如同命定的一个局,她步步地躲避,步步陷在里面
一个春天相安无事地过去,程铮的生日在八月初,早在他生日到来的前十几日,他已经反复地提醒韵锦不要忘记。韵锦便思量着要送他什么,他却一直强调用钱买得到的东西他通通不要。而程铮的父亲程彦生虽然一直不主张在物质上宠坏了儿子,但儿子二十三岁生日,他还是与妻子章晋茵一起送了儿子一份大礼,还说要给儿子一份惊喜。为保证生日当天能与韵锦过足两人世界,程铮与同事、朋友间的庆生活动提前几天就开始了。这晚韵锦独自一人在家,一局棋下至一半,就接到了家里的电话,居然是叔叔用手机打来的。这些年来,叔叔很少亲自跟她对话,有什么事通常都是妈妈转达,这一次韵锦隐隐预感到有事情要发生了。
可能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你越害怕什么事,什么事就越容易降临。叔叔的话才说到一半,韵锦的心已结了层霜。原来妈妈长期以来身体不好,一直以为只是普通的妇科病,没想到两个月前实在熬不住,到医院进行全面检查,竟然是中期的宫颈癌,当下吓得叔叔全没了主意,马上让她住进了医院。手术和治疗是一大笔的费用,妈妈没有医疗保险,叔叔也早比不得当初,为了解燃眉之急,无奈之下他私自挪用了刚担任主管的服装厂的一笔公款,这原也是权衡之计,按照他的想法,年终清账时想办法填上便是。靠着这笔钱换来的及时救治,妈妈的病总算了稳住了,哪想到人算不如天算,八月份整个企业上下开展了一次清产核资活动,眼看就要查到他所在的厂,可一时之间到哪里找钱填补这个缺口?如果在清产核资过程中被发现挪用了这笔钱,这刚得来的饭碗是决不可能再保得住,他半生的名誉也算毁尽了。
“究竟是多少钱。”韵锦命令自己冷静,可声音是止不住的暗暗颤抖。 “十一万四千。” “十一万……”韵锦的语调如同呻吟。
“韵锦,你要知道你妈妈的病需要化疗,还有那些药……”叔叔急着说。
“她是我妈妈!我的亲妈妈!为什么你们第一时间没有想到告诉我这个做女儿的,宁可去用那动不得的钱?为什么?”韵锦失控地打断叔叔的话,泪如雨下。“两个月了,你们瞒不住了才想到告诉我,你们到底想要我怎么样?”
叔叔像被吓住了,更加语无伦次,“韵锦……不是这样的……我是想说你妈妈现在已经暂时没事了。我们之所以起初没有告诉你,一方面你妈妈怕你担心,另一方面就算告诉了你,你刚工作,也拿不出那么多钱呀……我知道程铮有钱,开始也想让你向他开口……我是说借,不要他给。可是你妈妈说,怕你问他借了钱,从今后在他面前就更抬不起头来了……你不说,我知道,你是个好强的孩子,叔叔没有用,有些事可能让你难堪了,……你妈妈不说我是不知道的,我是个粗人。但你妈妈嫁给了我,我就不想她有事,原本以为缓过这阵就好了,哪知道那么倒霉……韵锦……叔叔实在没办法才给你打电话的,你妈妈她不知道。我只怕要是这件事被查了出来,就算章总面上也不好看……”
韵锦丟了魂一样的放下电话,泪痕半干在脸上,有一种麻痹似的痛楚。原来她是个那么失败的女儿,妈妈生了那样的病,她居然都不知道。叔叔说得没错,就算告诉了她,她能怎么办?她没有钱。问程铮借吗?连叔叔都知道她开不了这个口,究竟是妈妈的命重要还是尊严重要?难道她竟然是那么自私的一个人?可是,妈妈和叔叔口口声声说不希望她在程铮面前抬不起头来,可是出了这种事,她何尝又能在他面前抬头?她觉得一颗心就要裂开,没有人可以让她去责怪。忽然觉得这一切太荒谬了,如同命定的一个局,她步步地躲避,步步陷在里面。
像忽然反应过来一样,她飞快地打开抽屉,搜出自己所有的存折和储蓄卡,一万五千块,这是她全部的积蓄,她又翻出电话簿,第一个打给郁华,郁华医科都还没毕业,当即说愿意把所有的钱给她,不过几千块,接着她陆续打给大学里几个相熟的舍友、同学,大家都不是有钱的人,但你一点我一点地,总共也不到两万,加上她自己的积蓄,最多四万块,距离十一万四千,差的不止是一点点。韵锦攥着薄薄的存折,觉得身上每一个毛孔都透着虚乏。
手机铃声响起时,她像是受了一惊,接起来,原来是程铮。“韵锦,你下来,我在楼下等你,快点。”他的声音透着一丝神秘和兴奋。
韵锦机械地找块湿毛巾擦了擦脸,放好存折匆匆下楼,一走出电梯间,就看见程铮站在一辆庞然大物旁,对她笑地灿烂无比。“韵锦你看,原来这就是我老爸老妈所说的惊喜。悍马H2深兰色的限量版,今天特意让人开过来的,想不到我老爸那个老学究的眼光还不错吧。”
韵锦呆呆地看着眼前炫目夸张的越野车,一时说不出话来。程铮以为她也跟自己最初一样惊呆了,便扯了她上副驾驶座,“我带你兜一圈……看见没有,这里还装备了雨雪自感应雨刮系统,还有双屏……”程铮神采飞扬地解说给她听,韵锦却条件反射般问道:“这车要多少钱呀?”
程铮皱眉想了想,“大概五、六十万吧,我也不清楚具体的价钱,管它多少钱呢。这个全球不过生产八百七十多辆,有钱也未必买得到的。”
“可是没钱就更加不用想了。五十多万……”韵锦摇头苦笑,不过是一个生日礼物,一个大玩具,却有可能是贫贱人家命运攸关的一个天文数字。
“别以为是我老爸那么大方,他要是出手那么阔绰,反贪局就得找他麻烦了,肯定还是老妈扔的钱。”程铮看着她说道。
韵锦把他的头扭回正前方,“既然你爸妈送车给你,也要小心开才对。”她原来想跟他说什么?现在她什么都不想说。
第二天,程铮非要开车送她上班,骚包的车子一路引来不少注视。中午下班前,韵锦给沈居安打了一个电话,下午,八万块准时打入了她的户头,她在第一时间将总共十二万转给了叔叔。
韵锦心里感谢沈居安没有多问,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可她更明白,向他借钱其实是下下之策。不说他和程铮一家千丝万缕的关系,光凭她跟他曾经的一段暧昧感情,也不该跟他有金钱上的纠葛,不到退无可退,她不会走这一步。
其实,怎么看来,她都应该向程铮求援,因为现在他才是她最亲密的人,如果妈妈当初一发现病情立刻告诉她,她即使难堪,都会向程铮开口的,毕竟没有什么比妈妈的病更重要,可是妈妈和叔叔为了考虑她的感受选择了这种极端的方式,她反而更没法面对程铮。叔叔所在的服装厂是程铮妈妈章晋茵集团公司的子公司下属的分厂,虽然这点叔叔犯的这点事远不会惊动集团高层,但因为是章总亲自引荐,又有韵锦这层关系,一切都简单不起来了。现在她只想让叔叔暗里将钱填补回去,将整件事化解于无形,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至于居安的钱和人情,她会想办法慢慢的还。他不是她的爱人,她可以心安理得地把他的钱和人情当作债,只要是债就会有还完的一天。
当晚她带着疲惫回到两人的家里,一开门,就看到程铮坐在沙发上,听到声响,便转过头,用一种略带陌生的眼光看着她。韵锦心下多少有些明白,也许事情终究没有瞒得过他,该来的躲不过,她干脆径直走到他面前,坐到他对面的沙发上。
“早些时候你以前的舍友小雯打电话来,说她家里临时有了事,所以要借给你妈妈看病的钱她暂时不能给你了。然后,我就给你妈妈打了个电话,你叔叔说谢谢我。不久前我妈又跟我说,你叔叔……,让我别告诉你,她会处理好。苏韵锦,告诉我,你哪来的十一万?”
果然天下没有不漏风的墙,现在看来,她这面墙竟是无处不透风。韵锦见他狐疑的眼神,心一横,索性将前前后后,包括向沈居安的事全部告诉了他。
程铮听了不怒反笑:“你身上发生了这些事,第一个想到的竟然不是我,而是沈居安,你说,我是不是很失败。” 韵锦充满了无力感:“我都不知道怎么跟你解释……你不懂。”
程铮霍地站了起来:“我不懂,你可以告诉我呀?为什么把我当傻瓜?难道沈居安就懂?”
“对,他会懂,因为他跟我一样,知道贫贱是多可怕,知道没有钱就没有尊严!不像你,从来就不知道穷困是什么滋味。程铮,我没有把你当傻瓜,我是在乎我们之间的关系,我可以欠沈居安的,但我不能欠你的,那会让我跟你在一起很辛苦!”韵锦也站了起来,仰头看着他说。
程铮随手抓过沙发上的一个资料袋,另一只手握住韵锦的手,“如果你真的在乎我们之间的关系,那就跟我来。”然后不由分说拉着她往门外走。
韵锦被他牵着上了车,依稀察觉到他往章粤和沈居安的住所开去,可无论说什么,他一概不予理会。
很快到了沈居安所在的半山临水的住宅区,程铮给他打了电话,然后将车开进停车场等候。十来分钟后,沈居安一个人衣着整齐地出现在停车场,看着韵锦和程铮,他似乎有些预感发生了什么事。
刚走近前来,还没开口,程铮已经下车将手里的资料袋打开,抽出里面数叠钞票就往沈居安身上用力摔去,沈居安闪避不及,身上被其中几叠砸个正着,更有一叠在半空中散了出来,粉红色的百元钞票顺着他满头满脸地飘洒下来。
“程铮!”韵锦厉声喝止,可哪里来得及。 沈居安咋然遭遇这样的变故,神色却没怎么改变,他一动不懂站在原地,任凭纸钞从他身上洒下,表情漠然。
程铮还不放过他,竟像积怨已久般说道:“钱如数还给你,我不知道你安的是什么心,我表姐愿意嫁给你,我没话可说,但你能不能不要再纠缠韵锦。”
沈居安缓缓捻下落在肩上的一张钞票,淡淡地说:“我想你是误会了。”
“误会?”程铮冷笑,“别以为人人都像章粤一样傻,你图的是什么我们心照不宣,这钱是你的吗?犯不着拿着章家的钱来充情圣吧?”
“住嘴!”同样一句话却异口同声地出自两个女人嘴里。章粤身上外套里尤是来不及换下的家居服,头发凌乱地匆匆赶来。韵锦却又急又恼地扯住程铮。
沈居安浑如没事一般弯下腰去,一张一张地拾起四处散落的钞票,整齐地放回程铮先前带来的资料袋里,他不看程铮,却只对着韵锦轻声说:“你确定不需要这些钱了吗。”
韵锦羞愧得不好意思抬头看他,只说对不起。章粤走进程铮,劈头盖脸地说道:“你还是小孩子吗?做事有没有经过大脑。”程铮不甘示弱地回嘴:“做事不经大脑的人只怕是你,明知是坑你还往里面跳。”章粤气得一张精致的面容变了颜色,指着程铮的鼻子骂道:“我的事不用你管,你给我马上滚!”程铮拍开她的手:“谁稀罕管你的闲事,你管好你老公。”
“程铮,跟我走。”韵锦强拽着程铮往车里去,却拽不动他分毫,一气之下干脆撒手,“你这个人简直不可理喻!你不走,我走。”说完掉头就往停车场出口处走。
程铮这才转身去追,末了还撂下一句话:“章粤,你就傻吧,以后有着你的苦头吃呢。”
章粤咬牙看着程铮和韵锦离去,狠狠说道:“死程铮,以后谁再理你就是王八蛋!”沈居安笑了笑,拉过她的手,“走吧,别恼了,跟他计较什么,回家。”
第二十九章究竟是我伤害了你,还是你伤害了我?
韵锦记起,自己曾经言之凿凿地对沈居安说:“我们不一样。”居安还是比她聪明,当时他只是不置可否地看着她笑。现在想来,自己也觉得可笑,她并没能清高到哪里去,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她还是依附着程铮。她不能像年少时想像的那么决绝地守护自己的尊严,因为做不到洒脱地离开,所以她选择了什么都不去想,继续留在他身边。唯有对他好一点,再好一点,这样她才会觉得好过。日复一日,韵锦更加细心周到地照顾着程铮的日常生活,宠着他所有的脾气,程铮也更依恋着她。如果这不是幸福,那幸福到底是什么?
工作近两年后,韵锦由于在客户服务中心表现颇让领导满意,于是当初招聘时慧眼择中她的销售副总让人事部门找她谈话,问她是否愿意转到市场部,真正参与企业的销售策划。韵锦没有犹豫,市场部的工作虽然不如客户服务中心清闲自在,但是发展的前景却大得多,她太需要这样的机会了。
调到市场部之后,工作量骤然增大,开会讨论,做计划,写方案,跑调研,加班也成了常事,于公于私,偶尔也有了应酬。韵锦一边要对程铮事无巨细,一片要兼顾工作,所以公司、家里两头忙,就连走路都比别人快许多。程铮的事业自然光明一片,他年轻、聪明,专业技术扎实,又肯下苦功,很快就成为设计部的项目组长之一,职务的提升必然陪伴着更加的忙碌,加班不提,大大小小的图纸会审、专项培训让他出差的机会也增多,只是同事们都想不到,他这样一个年少得意的人,看似桀骜,实际上竟会如此恋家,不是非到必要,他很少愿意出差,即使出到外面,工作一了结便会立即返回,不做任何无谓的停留,其余福利性质的“开会”和“培训”更是一概推辞;另外,工程量大,加班免不了,他把应酬和消遣也慢慢地减了,没事便声称要回家陪女友。大家都好奇他那很少出面的女友究竟是何方神圣,竟有魔力让程铮这样一个人早早地收了心。
韵锦自己也觉得应该满足,可是更感到压力,程铮那么依恋她,自然也要求她回报同样的热度,相反,如果她忽略了他,即使是事出有因,他也总免不了有情绪。她尽可能地让程铮如愿,尽可能地陪伴在他身边。他的爱太重了,可她只能背负。
深秋的晚上,韵锦与另两个同事一起结束了与一个老客户的饭局,走出酒店。饶是现在酒量已经锻炼得比以前稍有进步,被客户空腹强灌了两杯,还是有些眩晕。
“韵锦,没事吧,要不要送你回家?”开车来的男同事摇下车床问她。‘谢谢,不用了。”她笑着跟同事挥手道别,程铮的占有欲让她习惯尽可能地与是非划清界限。他出差两天了,没能来接她,所以她才安心坐到应酬结束,要是他看到她现在这个样子,肯定又有一番小风波。
想到了他,韵锦从包里找出了手机,不看则已,一看之下不由吃了一惊,手机里十几个未接电话,都是程铮打来的,还有好几条短信: ――“你在哪里?想我吗?我很想你。”
――“我这边提前结束了,等下马上飞回去,回见。” ――“为什么不接我电话?” ――“我回到家了,没带钥匙,你在哪里?” ――“快回话,你搞什么鬼,我在门外。”
――“苏韵锦,还不快出现,你死定了。” ――“别吓我,我很担心。” ……
晚风袭来,韵锦忽然一个激灵,薄薄的酒意全都散尽了。她不敢往下看,连忙拦了辆车,让司机以最快的速度往回开。气喘吁吁地走出电梯,只见程铮斜倚在防盗门上,手里抓着外套,行李扔在一边。
韵锦小跑着上前去,“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你提前回来了,等久了吧。”他直起身来,像没听见她说话,在闻到她身上的酒味后,面色更是结成了霜,门一开,他就绕过她自顾走了进去,韵锦在门口顿了顿,略微感到些许尴尬,连忙藏好,帮他提起行李,尾随着进了门。
程铮灯也不开,用力坐到沙发上,沈默不语,习惯了他发脾气时恶形恶状的嚣张模样,现在这个情形,反倒让韵锦不知所措。她按亮了灯,把他的行李放回房间,旋回来坐到他对面:“你吃东西没有?饿不饿?我给你做点东西好不好?”
“饿死也不用你管。”他恨恨地说。
韵锦挤出一个笑容,倾身将手覆在他的手背,柔声道:“对不起了,今天有个老客户,业务上常来常往的,实在推辞不了。再说,我没想到你今天提前回来……”
“是呀,知道我在家时,才等着我,以为我不回来,就在外边爱怎么样就怎么样。你就是这么敷衍我?苏韵锦,有时我真看不懂你。”程铮一把甩开她的手。
韵锦吸了口气,将手慢慢收了回来:“程铮,讲点道理,我今天晚上确实是为了工作上的事情,当时周围太吵了,手机放在包里我没听到声响,也没想到你忘带钥匙,我已经道歉了,你还想怎么样?”
“什么鬼工作那么重要,不过是陪那些老色鬼喝酒。我在门口等了你三个小时,三个小时!你知不知道?亏我把连夜把事情做完,马不停蹄地赶回来,从飞机上下来后,我一滴水都没喝。”
“我知道你生气,可是你有你的事业,我也有我的工作,我从来没有责怪过你在外边应酬,你至少要体谅我一下。”
“我不会体谅你,我不成熟――当然,我又不是沈居安,没有他那么温柔体贴。反正我也不知道你到底是跟谁在一起,也懒得管。”
韵锦觉得忍无可忍,恨不得给他一巴掌,可理智在提醒她,生气没有用,不要跟他计较,让着他一点吧,何苦火山浇油呢?她努力平复下来,起身道:“我去给你倒杯水。”
程铮冷眼看着她走进厨房,端了杯白开水递到他面前,他一手挥开,“苏韵锦,你知不知道我最讨厌你这个样子,什么都放在心里,什么都不说,你会不会生气,有没有感情?从来都是这样,好像委曲求全地在忍受我。我要的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爱人,不是一个服务周到,还可以陪我上床的钟点工。”
韵锦握杯的手被他挥得歪向一边,水溅出大半,她将手定了一下,作出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把剩下的的半杯水往程铮脸上一泼,然后将空了的杯用力一摔,玻璃的水杯接触地板顿时粉碎,那清脆的破裂声如同玉碎般惊心。
韵锦的声音中好像有什么东西也正在碎去,“我想现在这样你我都会比较满意。” 水沿着程铮的头发往下滴,他没有拭去的意思,只是把手往门外一指,“你走,我不想看到你。”
韵锦二话没说从沙发上站起来,程铮动作比她更为迅猛,他用身体将她狠狠扑倒在沙发上,韵锦吃痛,死命蹬开他,两人双双从沙发上翻倒下来,程铮的身体垫在下面,她趁他一时没反应过来,挣扎着爬离他身边。他敏捷地一手撑住地板翻过身来,一手揪住她的发梢将她拽了回来。
“噢!”韵锦疼得眼泪就要掉下,管不了那么多,回头就用手一挥,尖利的指甲在程铮的脖子上抓出数道血痕。就像闻到血腥味的豹子一样,程铮更加失去理智,用力把她按回地板,制住她后就开始撕扯自己和她身上的衣服。韵锦当然知道他想要干什么,这种情况下勃发的欲望让她觉得跟畜牲没有两样,明知处于弱势仍拼命拒绝。一个强势掠夺,另一个殊死抵抗,双方在沈默中撕扯,喘息,如同肉搏的受伤野兽。程铮很快占据了上峰,一个挺身用力进入她体内。没有任何前戏和润滑的占有让一声呻吟哽在韵锦的喉间,她绝望地放弃了继续挣扎,任凭他在自己身上粗暴地动作,直到他发出满足的叹息。
两个人,怎么可以在肉体贴得如此近的时刻,灵魂却渐行渐远?程铮在欲望释放的那一刻,心里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正在失去。他把额头贴在她的额上,喃喃地说:“到底是我伤害了你,还是你伤害了我?要怎么样我才能抓牢你?”
韵锦只感到心灰殚尽,“算了吧,程铮,我们不要再在一起了,让彼此都好过。”程铮慢慢地摇头:“不,我不会放手,就算互相伤害我也要跟你在一起。”
第三十章一句话能撕裂多少的牵连
有些东西一旦碎了,纵使千般弥补,也再回不了当初模样。程铮和苏韵锦,狠不下心别离,在一起却是煎熬。那一个晚上之后,两人都绝口不提当晚之事,从此相处,如履薄冰。他们想要厮守,却不知如何是好,于是开始变得小心翼翼,生怕一句话,一个眼神便触痛了对方,渐渐地相对无言,各自舔着自己的伤口。
小小的公寓,原是两人的方寸天堂,现在只觉得狭小的空间让人避无可避,程铮“加班”的时间越来越多,回来时通常是午夜,带着一身烟酒气息;韵锦益发地沈默下去,下班后对着棋盘如古井水般寂然,段位却不见提升,只要有空,她还是作好两人的饭菜,至于他回不回来,她不闻不问。
这日程铮难得下班准时回家,开了门,她在厨房里忙碌,切菜的时候精神恍惚,有人走到跟前竟是浑然不觉。程铮轻咳一声,她才如梦初醒,锋利的菜刀悬在半空,他都捏了把冷汗。
“回来了,准备可以吃饭了。”她笑笑,继续手上的动作。程铮将刀小心地从她手上夺下,“今晚不用做,周子翼从上海过来出差,今晚上请在G市的高中同学吃饭,原来我们班还是有好几个同学在这边的,你以前的同桌宋鸣,还记得吧,小个子,带眼镜的,现在居然是是××航空的飞机维修技师;还有孟雪和周静是在深圳,今晚也一起过来,就当同学聚会。”他说完就走回客厅,见她没有什么反应,回来补充了一句:“一起去吧,听说莫郁华也去。”
星级夜总会的VIP厢里,昏暗摇曳的灯光、震撼的音响效果夹杂着酒杯碰撞声、笑声,将气氛推向高潮。原本只是小规模的异乡同学聚会,没想到竟召集了十几个高中同学,当然其中有几个是当时同级不同班的同学。高中毕业转眼已经六、七年,当年的惨绿少年和豆蔻少女都已长大,有些人竟是毕业后便再没有见过面,重逢时早已不复当年模样,彼此都有不同感叹。周静如今已嫁作商人妇,一身珠光宝气,哪里还看得出从前乡下姑娘的影子;孟雪在深航做了空姐,娇俏依旧,更添了几分干练气息;宋鸣变化最大,过去带着厚厚眼镜的小个子男生已变成了一个肩膀宽厚的男子,虽然谈不上多帅,但气质沉稳,风度颇佳;倒是周子翼还是不改当初吊儿郎当的痞气,好在容颜俊美,只觉得风流倜傥,听说他大学毕业后子承父业做上了房地产生意,可谓少年得志,又有了一个家世品貌相当的未婚妻,只等对方国外游学回来便可结婚;莫郁华早已褪去了少女时期的微胖神采,面孔平凡依旧,但自有一番书卷气息。当晚最受人瞩目的自然是程铮一对,大家都嚷着要敬他们这对多年苦恋终于修成正果金童玉女的酒。程铮是兴致高昂,不管谁敬的酒都来者不拒,一干而尽,包括韵锦那一份也包揽了下来,几轮下来,饶是他酒量再好也有了些醉意。韵锦与郁华有一段时间没见了,两人在角落里私下交谈,倒是孟雪看不下去,将周子翼为首的敬酒军团统统挡了回去。周子翼笑道:“真是怪事了,正牌的女朋友还没发话,你心疼什么。”孟雪将酒杯往桌上一搁:“就凭我跟程铮是光屁股玩到大的朋友,怎么样!有本事跟我喝。”周子翼是聪明人,哪里愿意跟她硬碰硬,便一笑置之。
韵锦这边,莫郁华看了一眼那边的情势,对韵锦说:“怎么啦,看你和你们家那位都有些不对劲。”韵锦苦笑,“何止不对劲,也不是一天两天了。”郁华只说:“何苦呢,程铮对你怎么样大家心里有数,有个这样的男人对你死心塌地,多少人羡慕都羡慕不来,何必为了一时的意气做傻事,错过他,你会后悔的。”韵锦黯然道:“我何尝不知道他好,我也想对他好,可是两个想对彼此好的人在一起为什么会这么累?郁华,你信缘分吗?”莫郁华道:“我信,但我更信缘分亦要把握,喏,你看那边。”她用眼神向韵锦示意。
韵锦看过去,程铮喝多了,神志不清地将头靠在孟雪的肩上,孟雪有些尴尬地推了他一把,他晃了一下,又靠了回来,第二次,她没有再推开他,看他的眼神里也多了几分怜惜。
“两个美女躲在角落里偷偷聊什么?”周子翼端着杯酒走过来:“郁华,好久不见,你变漂亮了。”他像完全不记得高三那年尴尬的往事,“哪里,是你的嘴越变越甜了。”郁华笑道。韵锦站了起来:“你们坐,我去看看程铮,失陪。”
她走到程铮身边,先向孟雪微笑。孟雪的笑容里却带着挑衅:“你终于想到要来看看你男朋友了吗?”韵锦仿佛没有听见她的话,蹲在程铮面前,轻轻拍拍他的脸,“程铮,醒醒,我们先回去吧。”
程铮没有反应,她手下用了把劲,强行搀起他,趔趄了一下,不远处的宋鸣忙伸手扶住程铮的另一边身体。“谢谢。”韵锦对宋鸣说道:“麻烦跟我一起把他扶出去。”她又转向孟雪:“谢谢你的肩膀,难惯程铮经常说你就像他的兄弟一样。”
孟雪自嘲地笑笑,也站了起来,韵锦跟在座其他人打过招呼之后,孟雪不放心地尾随着她和宋鸣走出外面。车是肯定没法开了,韵锦找到路边,正要招手拦车,程铮却慢慢地恢复了一些意识,揉着头问自己怎么在这里。
“你喝多了,我先跟你回去。”韵锦轻声说。程铮迷茫地看了一下她、宋鸣和孟雪,挣脱了她的手:“你先回去,我没醉,还可以再继续。”他挣开的力气太大,整个人站不稳,顿时摇晃了一下,孟雪眼明手快地扶住他,他半倚着孟雪,方才站稳。
韵锦上前几步,拉过他的手,“程铮,别闹了,跟我走。”她的声音有了些许哀求的意味。程铮再度甩开她的手,跌跌撞撞地揽住孟雪的肩膀:“说了不要你管,你要走就自己先走。”场面一时有些难以收拾,就连旁观的宋鸣也感到一些尴尬。
韵锦静静看了他一会,随后平静地对宋鸣和孟雪说:“既然这样,我先回去。麻烦你们多照顾他,别让他喝那么多,别让他开车。”她从包里翻出记事本,匆匆写了几个字,“这我们家的地址,拜托等下散了给他打辆车,上车后给我个电话,谢谢。”
直到韵锦坐上的计程车消失在街角,程铮才慢慢地站直,眼里醉意退却,只余失望,他像忽然意识到自己与孟雪的贴近,连忙将她推离,简单说了声“对不起”,就往刚才聚会的地点走。
“程铮!”孟雪在他身后叫住了他,他疑惑地回头,不料正迎上她扬过来的一巴掌,程铮反应及时地在她的手落下之前一把拦住,愕然道:“你是不是喝多了?”
然后他看见了孟雪的眼泪。他和孟雪一起长大,她在他心中一直是个假小子形象,这时她第一次在他面前哭泣。
孟雪流泪抬起头道:“这一巴掌,就当是把我这么多年对你的感情全部还给你。你可以不爱我,但是不能这么伤害我,你明明知道从小我就爱你,却把我当作你们两人感情游戏的道具,这样很残忍!”
程铮松开拦住她的手,觉得无比混乱,“也许你是对的,如果这巴掌打下来能让你比较好受,那你就动手吧。”
孟雪擦干泪冷笑道:“可是现在我又不想动手了,因为我发现其实你比我更可怜。你不就是想用我来激苏韵锦嘛,可惜呀,人家根本不在乎。这么多年了,你苦苦爱着的是一个你自己也不清楚她爱不爱你的人,你以为你得到了她,其实根本就没有!”
他颓然地用手捂住脸,好像这样就可以听不到她的话,半晌,他对宋鸣说了一句:“不好意思,麻烦你照顾她。”然后转身离开。
回到家已经很晚,灯还亮着,韵锦还在,这多少让他有些安心。她没有换下外出的衣服,平静地看着电视,见他回来,眼睛从电视屏幕上离开。
“回来了。”她随手放下遥控,如同以往无数次的等候。 “你……不是有话要跟我说?”程铮把手插进裤袋里。 韵锦扬起脸打量他,“我只想说,程铮,你真的很幼稚。”
程铮坐在沙发上,把脸埋在膝上,“我是很幼稚,我天真的以为这样可以刺激到你,以为你会为我吃醋,为我生气,这样才能证明其实你很在乎我。” 韵锦脸上看不出情绪。
程铮长舒一口气,“这么多年了,你终究还是不爱我,所以才可以这样平静。”他一直不敢想不敢面对的一件事,如今亲口说了出来,竟有了种心如死灰的释然。
“我们分手吧,韵锦。”
第三十一章很多的时候,我都恨他,可是更多的时候,我爱他
我们分手吧,韵锦……
韵锦从梦中惊醒过来,偌大的房间里只剩她一个人,梦里那个声音似乎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回旋。她翻身起来,看了看床头的闹钟,已经是清晨五点,于是也就没有了睡意,给自己倒了一大杯水,徐徐坐在梳妆台前。
二十七岁的女人该是什么样子?就像一朵蔷薇,开到极盛的那一刻,每一片花瓣都舒展到极致,下一刻就是凋落。韵锦用手轻抚自己的面庞,三年多了,准确来的说是41个月,她有多久没有想起过那个人,那个声音。她拉开抽屉,找出那只剩一个的海兰宝耳环,握在手里,冰凉地,带点刺痛。他给她带上耳环的时候说过的话尤在耳边,可是她终究弄丢了另一只,她和程铮,彼此弄丢了对方。
程铮,程铮……曾经身体发肤般亲密的一个人,原来也会在人海里断了音讯。她已经不怎么记得那晚分离的细节,人的记忆也会保护自己,只知道走出了他的公寓,从此两人就没有再见过面。一个城市能有多大,足以把两个人淹没?老天可以让两个有情人在天涯海角重逢,却在四年的漫长光阴里未曾安排同在一个城市的他们相遇,想必是惩罚他们爱得不够深。
怎样才算爱得深?分手后的最初两个月,他的影子无所不在,她总是在每个街口,每次转身都恍惚看到熟悉的身影,每个夜晚,美梦和噩梦里都有他存在。只是渐渐地,也就淡了,时间真是一个可怕的东西,它能抚平一切,将心里好的或是坏的痕迹一刀刀刮去,只留下个面目模糊的疤痕,后来的她越来越少想起关于他的一切,最后连梦也梦不到了。也许程铮说得对,她是个寡情的人,这样应该比较值得庆幸,因为痛楚也会少得多。可有一次郁华却有意无意地对她说:“从医学上来说,痛觉的丧失其实是一种病态,而且相当危险,因为一个人如果不知道什么是痛,那么她就不知道自己伤得多深。”
有时候很羡慕电视剧里的主人翁,感情里受了伤,潇洒决然地一走了之,浪迹天涯,多年后再重回故地,已是别有一番天地。可她不是电视里的女主角,在现实中浪迹天涯也是需要本钱的,大多数人平凡如她,受了挫,泥里水里滚一把,在原地里爬起来,抹把脸,拖着一条腿还得往前走。既然没死,就必须好好生活,她要吃饭、要供房、要养家,没有在悲伤中沉沦的资格。那几年,公司里渐渐也有人知道了市场部的苏韵锦,看似柔柔弱弱的女子,平时话很少,与己无关的事情从不肯多说半句,可是事情交到她手上,不管是谁都可以全然地放下心,因为她总会完成得妥妥贴贴。同样一个案子,你给她半个月,她能做得精精细细,但你给她半天,她拼了命也能按时完成,粗粗一看倒也让人挑不出什么毛病。酒桌上,总有恶劣的客户喜欢故意捉弄这样楚楚可怜的年轻女子,一个啤酒杯的烈酒摆在她面前,只等她撒娇投降,她倒也从不张狂,只是站起来静静将酒喝到一滴不剩,再醉也咬牙撑到回家,吐到天翻地覆也不会有人看见。很少这样的女子,平静纤弱的外表下藏着一股倔强的狠劲。凭着做事的专注和这股狠劲,这三、四年来她的职位一路攀升,从市场部企划科的小职员到专项负责人、企划部副科长、市场部经理助理、市场部副主任、市场部主任,在公司中层稳居一席之地,虽然年轻,又是个未婚女子,但没有人可以怀疑她的成绩和努力。25岁那年,她终于在这房价昂贵的城市里按揭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27岁有了自己的一辆丰田。叔叔早已经离开了那个服装厂,靠着韵锦给的一笔款项,在县城里跟人合资开了个小饭店,起早贪黑的辛苦一些,倒也足够度日,与妈妈一起,生活尚算稳定;妹妹考上大学,也是韵锦鼎立支援。所有的一切都如她所愿,平凡的小人物挣扎着走到这一天,多少应该知足,苏韵锦不是贪婪的人,她很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只是心里缺了一块,自己却没发现,只知道她在最快乐的时候心中也有寂寥,午夜醒来空落落地。她再也完整不了。
次日早上回到公司上班,案头桌上有足够多的工作,让她没有余力去做于事无补的感叹。上班时间过了三十多分钟,她们部门新来的资料员陆路才屁股着火一样冲进市场部的大办公室,正好碰上出来给自己倒水的韵锦。韵锦看了她一眼,没有出声,陆路自己感到一阵心虚,忙弯腰低头迅速走到自己的位置坐好。
韵锦回到自己的办公室,透过玻璃落地窗看着陆路,青春飞扬的女孩子,大学刚毕业一年不到,想必是晚上玩过了头或者早上贪睡,这已经是本月第二次迟到。韵锦不是一个严苛的上司,她很少训斥和干涉下属,大多数时候她都保持沉默,可谁勤勉谁摸鱼谁是谁非她都看在眼里,记在在心里,奖惩方面自有她的决断,不过对于陆路这个精灵古怪的新新人类,她下意识地给予了多几分的宽容,只要大的方面没捅什么娄子,偶尔的小失误她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她羡慕陆路这样无所顾忌的青春,她也有过这样的年纪,可当时的苏韵锦是什么样子的?敏感、晦涩、孤僻,她也不明白当初的自己何以会如此别扭,就连那样一场爱情也没能改变她的自卑,所以她失去了它。
是不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无谓的感叹就越来越多?韵锦用指尖揉了揉太阳穴,也许是那个久违了的梦让她变得易感,她收拾情绪,集中精力,埋首工作中。下午刚下班不久,刚挂断她的主管上司销售总监徐致衡的电话,陆路敲了敲她办公室的门,就探了个头进来,兴高采烈地说:“领导,我们部门的同事今晚约好一起去搞‘活动’,派我来请你,一起吧。”“不了,你们玩得开心点。”韵锦笑笑,又低下了头。过了一会,发现有些不对劲,抬眼一看,才发现陆路一脸严肃地站在她的办公桌前,韵锦不由觉得有点好笑。“还有事?”陆路义正词严地问:“苏姐,你今晚要加班?……有约会?……身体不舒服?……都没有的话为什么要一个人待着,你知不知道寂寞的女人的大敌,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
“停!”韵锦打断她不伦不类的论调,“告诉我地点吧。”她假装看不到陆路对外边等候的同事比了个胜利的手势,也许她真的需要适度的放松。
“在‘左岸’,我们二楼吃饭,三楼唱K,四楼泡吧……等我,苏姐,我坐你的车。”陆路颠颠地追了出去,没有发现韵锦迟疑了一下的步伐。
左岸,其实韵锦对这个地方并不陌生,这些年来,她渐渐地也不像跟程铮在一起时那么与世隔绝,下了班之后也会偶尔也会跟几个老同学、朋友流连于这城市各大娱乐场所。左岸是这一两年来比较新锐的一间综合性的娱乐会所,设计颇有格调,价位中高,比较迎合白领新贵一族的喜好,最重要的是,它是章粤名下的产业。
跟程铮分手后,韵锦和章粤基本上也没有了联系,但沈居安还是她的朋友。韵锦很清楚,居安这样的人,爱上他很容易受伤,但保持着适度的距离与他交往,他会是最完美不过的一个知己。长久以来,居安从来没有在她面前提起过关于程铮分手后的只字片语,韵锦也很少过问他和章粤的分分合合。
吃过饭,一帮人在K厅吼了一阵,韵锦虽然主张下班后可以随和一些,但当着下属,毕竟不便玩得太忘形,所以大多数时候都扮演观众的角色,偏偏陆路不放过她,非把她拽到四楼的PUB,说要跟她一起High一把。小丫头才喝了几杯酒,脸就涨得绯红,一双眼睛却比上班的任何时间都要亮,在PUB扎堆的红男绿女中雷达般搜索帅哥的影子,还一惊一咋地摇晃着韵锦,“苏姐,快看,那边有个极品!”韵锦朝她指的方向望去,群魔乱舞地,哪里分辨得出“极品”还是“废品”,便不甚感兴趣地说道:“不会又是你的‘F4’之类的吧?”
陆路想必再看过去时自己也找不到人在哪了,懊恼地说:“真的是帅哥,有型又有气质,怎么不见了?”韵锦暗暗好笑,隔着那么远的距离,她居然还可以发现对方很有“气质”。
陆路察觉她的意兴阑珊,不服气道:“苏姐,你才27岁,就对帅哥不感兴趣了,这样是很可怕的,女人不能没有爱情的滋润,你看你,眼圈乌青的,绝对是阴阳失调。”“胡说八道,我昨晚上没有睡好。”韵锦笑骂道。陆路笑嘻嘻地说:“没有睡好,是不是想起了什么人?”话说出口,她眼尖地发现韵锦的表情忽然僵了一下,她本是无心的一句话,因为韵锦平日待她一向亲厚才敢这么肆无忌惮,这时才想起自己的上司并不喜欢跟人谈论自己的私事,不禁自悔失言,偷偷吐了吐舌头,灰溜溜地想转移话题。
更让她意外的是韵锦沉默了一会,居然点了点头:“没错。”
陆路愣了一下,顿时感觉到自己可能挖到了什么猛料,忙揪住韵锦的衣袖,八卦地追问道:“苏姐,你想起了什么人,告诉我嘛。” “以前的男朋友。”韵锦淡淡地说。
陆路更为兴奋,“原来你以前有过男朋友呀,我就说嘛,像苏姐你这么漂亮怎么可能没有恋爱的经历。以前的男朋友的意思是不是你们已经分手了?为什么分手,你那么好,一定是因为对方不好,所以你才离开他对不对?”
“不,他没有什么不好,相反,他是我见过的最出色的男孩――至少在我心中是这样。我想,再也没有人能像他一样爱我,是我没有福分,所以才错失了他。”韵锦也惊讶于自己居然会对一个丫头片子说这番话,也许是昨晚将她从梦里惊起的那一幕勾起了埋藏许久的记忆,让她变得脆弱,需要找个听众。
“那你一定很想念他吧。”陆路专注地听着,还不忘同情地问道。 韵锦摇头,“其实这些年来,我很少想起他。这个城市也并不算大,可我从来没有遇见过他。”
“他也在G市?”陆路睁大了眼睛。“苏姐,假如你跟以前男朋友重遇,你会做什么?会流泪吗?还是会装做不在乎地跟他打招呼?”
“如果我跟他重遇,我惟一的心愿是――我希望他不幸福,至少不要过得比我幸福。是不是很恶毒?”韵锦晃了晃杯中的酒。 陆路哪里听过这些,呆呆的问:“为什么?”
韵锦垂下眼脸:“因为我还没有放下。很多的时候,我都恨他……可是更多的时候,我爱他。”
第三十二章分崩离析的爱情童话
“苏姐,我不懂。如果你放不下一个人,为什么不回去找他?不管怎么断了音讯,两个相爱过的人,又在同一个城市里,一定找回对方。”陆路不解地问道。
韵锦说:“前一两年的时候,不愿意去找他,因为忘不了当初的伤害,心想就算两个人重新在一起又怎么样,从来就没有人逼我们分开,是我们自己不知道怎么去爱对方。我跟他分手,不是误会,也不是巧合,迟早的事情罢了。后来,渐渐想通了一些事,但已经不敢去找他,害怕他身边已经有了别人,害怕他离开了我却找到了幸福。曾经亲密得像是我身体的一部分的人,在我的视线里,却在我的生活之外,连想像都足够寒心,还不如不见,至少可以自欺欺人。习惯了,没有他也照样可以过得很好,我也会有自己的生活。”
“可是,我总认为相爱的人是应该排除万难在一起的。”没有恋爱过的年轻女孩固执地说。 “也许是的。我是个反面教材,不该影响你对爱情的憧憬。”韵锦自嘲地说。
两人正说着,原本在三楼唱K的同事小莫拨开人群走了过来:“苏经理,原来您在这里,让我好找,有人找您。” 韵锦有些困惑,尾随着小莫而来的是一个素未谋面的年轻女子。
“请问你们哪位是苏小姐。”那年轻女子走上前来,对着韵锦和陆路两人问道。近看之下她的年龄应该已经在三十开外,但是妆容精致,服饰考究,声音带着软糯的口音。
“我是,请问您是……”话还没说完,陆路搁在吧台上的半杯杰克丹尼就全部洒在她的脸上。陆路惊叫一声,旁边各自寻欢的客人纷纷看了过来。
韵锦轻轻拭去泼到眼睛边上的酒,看着那只拿着酒杯的涂着红色丹蔻的手,其实心中已经将对方的身份和来意猜到了八九分。
“我先生姓徐,你可以叫我徐太太,幸会,苏小姐。”那女子说话的口气温文尔雅,如同闲话家常。
一旁的陆路和小莫这才有些反应过来,忙给韵锦递上纸巾。韵锦接过,徐徐擦拭着头发和脸上的酒液,整个人慢慢地从刚才的突发事件中缓过来。这一幕多么熟悉,她曾经泼在程铮脸上的一杯冷水,现在报应到她自己身上。
“徐太太打招呼的方式果然独树一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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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死了! 我又沾不上了!太感谢+崇拜以前搬文的JMs了!放弃了, 我还是享受八!
-毛毛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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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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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性格真别扭,不喜欢
-HK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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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2010 postreply
13:2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