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佛前的一只鱼 作者:萨之鱼

第一部分



我是佛前一只鱼(1)
  我是佛前一只鱼。
  沾染佛经,享尽人间香火。安静地游弋。
  佛从来没有低头看过我。我只知道佛一直高高在上。他要普度众生。他要倾听凡间种种。
  我几次用敬仰的目光,抬头看着他。祈盼他为凡间忙碌的目光,可以在某个瞬间从我身边轻轻掠过。只要轻轻掠过,哪怕会生长出寂寞且纠缠的青藤。
  来烧香拜佛的人许多。
  信男善女。求风调雨顺。求五谷丰收。求榜上有名。更多的求姻缘。有时候听佛念叨:“千年姻缘一线牵。”似乎,这事应该月老去做。佛不过只是偶尔帮帮小忙。
  我开始有了自己的心事。  
  我不敢再以灼热的目光去敬仰我佛。也不再欢快游弋。我学会了庸人自扰,整日叹气。
  修行未满,我逃出了佛地,转身化作了一个凡间女子。藕色心字罗衣两重,我决定去凡间走一遭。
  鱼尾化作双腿,学人走路。我的脚疼痛无比。一不小心,差点摔倒。“姑娘,小心。”一双有力的手扶住了我。还没看见他的模样,我已经为他的声音怦然一动。似佛诵读佛经。我抬头,差点惊叫。难道是佛也化作了凡人?我的眼眶里堆满了一种叫眼泪的东西。
  见我楚楚可怜,孤身一人。他收留了我。
  他说,凡事皆有余。于是,给我取名:小余。
  我欣然答应。现在,他是我的主人。
  主人家中就他一人。主人喜好不多。最爱的是诵读佛经。无意恍惚之间,我常会把他当做佛。但我知道他不是。
  我在主人的眼里读懂了怜惜。若是今生托付于他,应该也是一件美事吧。
  主人终是牵了我的手。说要前往感谢老天,感谢佛赐予良缘。
  我犹豫了许久。害怕在佛前,前尘往事一并回来。
  主人却以为,小余害羞了,如娇弱小女子。
  烟花三月,正值春季。
  前往寺庙的人许多。我竟觉是在奈何桥上走了一遭,等了千年,忘了喝孟婆汤。
  我的手在主人的手里热汗一阵。
  主人与我齐向佛叩首。我不敢抬头。
  心底一声轻叹。主人,能与你共结百年,是小余千年修来的福气。
  “大胆妖孽,竟敢私自下凡迷惑众生!”一声怒喝,主人居然化作了佛。
  原来如此。
  原来只是月老可怜我对佛的一片痴情。
  原来主人即是佛,佛即是主人。
  原来主人或是佛,早已知道我即是妖。
  原来如此。
  两行泪下。
  我跪拜在佛前,低头不语。
  我不祈求佛会大发慈悲。此时,我终参透了主人说的,“凡事皆有余。”一切只怪我太过贪恋。
  我仰头倔强地看着佛。
  藕色两重心字罗衣,湿了整个烟花三月。江南的柳絮。
  我问,佛,若不是你也有意,月老会错成这段缘?
  佛闭眼长叹一口气,双手合十:“阿弥陀佛,妖终究是妖。”
  佛说:“我佛慈悲,妖孽还有话要说?”
  我冷笑。佛,你是我主人的时候,怜惜小余,体贴有加,也贪恋温柔缠绵。殊不知若不是月老牵线,我自是无从得知,我佛也有凡间男子一般的情愫……
  佛一声怒喝:“大胆妖孽,迷惑众生还敢强词夺理?永世不得超生!永世不得超生!” 
  我笑。
  佛,是我错了吗?
  喃喃自语。
  佛,可否念在旧日情分上,让小余自寻一良好归宿?
  佛惊愕。
  佛可忘记一切,小余不可以。佛可罚我永世不得超生,我只想求佛一次,让我做一只木鱼,可否?  
  我终还是说了。我依然想陪在佛身边。即使做一只木鱼。即使终日遭受他人敲打的疼痛。
  可知,疼痛即是记得。
  我不过,不想忘记。
  佛转身,应允,不再看我。   我成了一只木鱼,日日夜夜,疼痛。日日夜夜,记得。
  不知何时,佛闭了眼睛,双手合十:“南无阿弥陀佛……”
  也许佛记得,也许佛忘记。
  反正,佛不再睁眼看我。   那只死猴子又来了。我正对镜贴花,他突然出现在我的铜镜里,把一枝开得娇艳欲滴的桃花插在我的发间。随即拍手叫好:“小娘子,真好看!”
  我偷偷瞟了一眼铜镜中戴了桃花的人儿,眼前一亮,飞了半边红霞。佯怒:“死猴子,别整天在我耳边儿唧唧歪歪的。”死猴子臭着脸,一副恶相:“小娘子要是嫌我唧唧歪歪的,那我可到外边儿风流快活去了!”说罢立即转身。我一恼,揪住他的耳朵:“死猴子敢往哪里去?”
  霓裳一脚把门踹开,收回金莲,倚在门边,不整的衣衫露出半点春色。“姐姐,您这可是一夜春宵万金难买呀!”一扭腰肢,拈起搁在铜镜旁的桃花。擅自戴在发间,一人在镜前左右顾盼。“姐姐,您看这镜中人儿可是霓裳?”好一个美人胚子。自我第一次见到楚楚可怜的霓裳时,我就深知这一点。桃花映照下的她更是摇曳生姿。
  第一次看到霓裳。她还是一只未成人形的九尾狐狸。在雪地的灌木丛林里刮伤了腿。一双眼睛里满是泪水,却不让它掉下来。我上前去抚摩它的毛发,它戒备地朝我低吠,“小狐狸啊小狐狸,我们同是异类,我不会伤害你的,让姐姐看看你伤得重不重?”我轻轻地摸着它的毛发,试图让它觉得舒服一些。它伸出粉红的小舌头,舔舔我的掌心,我笑了,这个精明的小家伙认同我了。
  我把霓裳带回了家,屋里的一炉火照亮了它的眼睛。我小心翼翼地给它包扎了伤口,抱着它柔软的身体,枕在它的九尾上睡着了。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屋里居然没有了它的身影。我想也许这样一个精明的动物不适合跟我这样孤居的女子生活在一起吧。“姐姐……”转身,我看见一个乖巧模样的小姑娘。“谢谢姐姐救命之恩!”
  于是,之后,霓裳跟我相依为命。这个小东西睡觉的时候,喜欢枕在我怀里。嘴角还扬着幸福的笑。记得第一夜临睡的时候,她凑在我耳边说了句:“姐姐,你不能丢下霓裳不管!霓裳也要陪着姐姐。”我搭下眼皮,含糊着答应:“好!”
  这么多年过去了,霓裳已经长大了。学会了作为人尤其是作为一个人间女子的风情种种。有时候我真怀疑她还是不是和我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的霓裳,那个从前乖巧的女孩现在是一个骚味十足的狐狸精。
  我一巴掌打在她的脸上,刹那如落在地上的残桃花瓣。“放肆!”霓裳的眼里开始雾气涟涟。她看了我一眼,“姐姐,你以为那只猴子会一辈子只对你一个人好吗?”我没有说话。“姐姐,别忘了你我都是妖精,你的生存不是为了和那只猴子的一时贪欢,我们要的是将来的长生不老。到时候,姐姐想跟谁一夜春宵就跟谁一夜春宵。”霓裳的一个媚眼打在了我的眉头上,我皱眉。
  我是知道将来的。将来,死猴子会遇上一个叫唐玄奘的和尚。将来,死猴子要跟这个唐僧去西天取经。将来,他们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然后换得大唐盛世。我遇到死猴子的初衷不过是想借他之身更快接近唐僧。我是妖精,我要的是长生不老,我要吃的是唐僧的肉。可是,现在,我却不可自拔地爱上了这只死猴子。
  “死猴子,你会不会一直爱我?”
  “会!”
  “真的?”
  “真的!”
  死猴子住在水帘洞里,自封为王。我喜欢他那逍遥自在快活的日子,尤其是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他总能逗我开心。难道真的是书上说的:“只羡鸳鸯不羡仙”?这个死猴子从来没有什么忧虑的事情,整日和他在一起,我贪恋他的好。尤其是左一句,右一句地叫我:“小娘子!”把我最开始的羞涩和最开始的矜持全部融化掉。这些都是霓裳告诉我的。
  月圆的晚上,霓裳突然来找我。“姐姐,你变了……”我在霓裳的眼睛里看不出她任何的心思。她到底想说什么,这个与我生活了这么多年的人,我居然猜不出她在想什么。“姐姐贪恋猴子给的一时欢愉……”她又旧话重提。“霓裳,我们能不能不要说这些?”我很不高兴。霓裳一直没有男人。或是霓裳不懂得爱或是不爱。她依然强硬:“姐姐,我只知道要长生不老,霓裳要陪着姐姐一辈子!”我问她:“霓裳,你不找个心爱的人陪着,一辈子会很苍凉,长生不老又有什么意义?”   我不想长生不老了,我也不想让死猴子遇上唐僧,我要带着死猴子离开这里。霓裳媚眼一飞:“姐姐,你不后悔吗?”我肯定地点头。“姐姐,你肯定那只猴子也像你爱他一样爱你吗?”我肯定地点头。霓裳拂袖而去,留下意味深长的一句话:“姐姐,您可别后悔!”
  死猴子要我陪他去晒太阳。“小娘子,帮我挠挠,这儿痒。”我的手爬上他的腰间,他惬意地微闭了双眼:“小娘子的手真暖和!”“死猴子,你跟我发誓!”他发现了我的异常:“怎么了?小娘子。”我故意咬牙切齿:“我要你给我说,爱我一辈子!否则我现在就杀了你!”他轻轻用右手一勾我的小巴,“小娘子要杀我,何必着急现在?”我恨这不解风情的死猴子,掐在他腰间的手移至他的颈项,“快说!”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我笑了,我懂这两句话的意思。我想起了霓裳,霓裳自然不会懂。她只懂长生不老。
  我回到屋里,发现霓裳也在我屋里。霓裳一解腰际的衣带,衣衫“哗”的一下,美丽的裸体在我面前一览无余。我第一次发现霓裳的背影居然和我的背影如此相像,这么多年来在一个屋檐下生活难免会一样吧。她直径拿了昨夜我扔在床头的衣物,慢慢穿上。转身看着我笑,“姐姐,你看霓裳穿上你的衣服像不像你?”我和她一起站在铜镜里,居然自己也恍惚了,到底霓裳是我还是我是霓裳。“死猴子,别整天在我耳边儿唧唧歪歪的。”霓裳学着我的腔调,完毕掩嘴就笑。“姐姐,我学得像不像?”我抚着她的长发,有点黯然失色的失落。“霓裳真好看!”
  霓裳让我看见了生命的流逝。这么多年,就这样不经意地走了。我的红颜又还有几分?我一定要和死猴子离开这里,找一个僻静无人的地方,幸福地生活。我简单地收拾了些细软,去找死猴子和我一起离开。我留给霓裳一张纸条:“霓裳,姐姐不要长生不老了。姐姐要那只死猴子。保重!”
  水帘洞外的小猴子叽叽喳喳地闹个不停。挡住了我的去路,“大王不在!”我淡然一笑,这死猴子除了这水帘洞还能躲到哪里去?洞外的那些小猴子根本就不是我的对手,还想拦我。
  “大王,来,我敬你一杯……”一个女子的放荡。
  “小娘子,不要跑!”还有死猴子的调情。
  我的剑在鞘里铮铮作响,“死猴子!”我的剑抵在了他的喉结。对面那个放荡的女人,长发掩面,衣衫不整,半露的春色中残有吮吸的唇印。我忍住了眼眶中的流水。酒醉如泥的死猴子还不知死活地喊着:“小娘子,不要跑……不要跑……”我定睛一看,放荡女子身上的衣物居然是我的。“妖女,你怎会有我的衣物?”女子凄笑,“姐姐,你现在知道了,你对这只猴子来说,就不过是一件衣裳而已。”居然是霓裳。
  原来如此。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还是“弱水一瓢,也取三千”?
  我收回了剑,走了。
  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我离开了死猴子,也离开了霓裳。
  我在水帘洞的正南方的路口,搭了一个小客栈。习惯每天给路过的客官泡一壶好茶,然后把剩下的茶渣倒在路边,等着过往的人、妖怪或是神仙把晦气都带走。许多客官喝了我泡的茶,心旷神怡,都说明白了些什么。他们是明白了,我还是不明白。
  第一年,在我倒过茶渣的路边,长出了第一棵菩提树。
  死猴子来找过我,讨了一杯茶喝,拦住了我要给我解释。他依然飞扬跋扈,眉毛一挑在我耳边儿唧唧歪歪。我看着他着急的神情,一直在动的嘴唇,耳朵一片空白,轻掩他的嘴:“客官,别费神了,我什么也听不见!”然后,笑靥如花。
  第二年,在我倒过茶渣的路边,长出了第二棵菩提树。
  霓裳也来了。“姐姐,我那样做,只是为了让你明白某些东西!”我的耳朵继续空白,“霓裳,姐姐还是不明白。”“姐姐,跟我回去等唐僧吧,你说过要和我长生不老的!”我笑了,“霓裳,死猴子也给姐姐说过‘弱水三千,只取一瓢’。”   第三年,在我倒过茶渣的路边,长出了第三棵菩提树。
  最后来找我的是如来佛主。佛主双手合十:“听许多老友说你泡的茶极有禅意,悟性极高。看来,你我有缘。不知你愿否让我渡你为一根灯芯,以便在世长明?”原来我是有慧根的,我欣然应允。
  如来佛主问我:“你可还有什么心愿未了结?”
  我望着水帘洞的方向,喃喃自语:“佛主,可不可以罚他压在山下五百年……日后不近女色?”
  姑苏僧
  昔日,寒山问拾得曰:世间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恶我、骗我、如何处治乎?拾得云:只是忍他、让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待几年你且看他。
  ——《寒山问拾得》
  1.我惹一身尘埃,入你的佛门。
  我又来看你了。
  朱红的大门,模样居然改了,说是有你的禅说,我竟然是那么害怕跟你如此亲近的接触,你的眉目,你的模样,你的声音,都将离我那么近。
  依然是群树荫荫,依然是信男善女,唯独我,把你当作一个普通男人一样来仰慕。甚至,我恨自己不能跟你生在同时,处在同地,不能像跟你同时同地的那些僧人一样,哪怕只是远远看你一眼,也足够。
  我是那么的嫉妒。
  我惹一身尘埃,入你的佛门。
  你也不弃我,不嫌我。我点烛,上香,跪拜,无比的虔诚。我对你的至高无上的致敬,我是那么的谦卑与低姿态,转完一个佛堂又是一个佛堂,最后才去看你。
  见你的模样,见你的容颜,见你千百年来,不改的慈悲。那么,你对我的这点小女子私心之爱也是满怀慈悲的吧。我又如何能不知你对我的慈悲,我痴情为你,癫狂为你,甚至闭上眼,就记起你闭目的神情,你什么也不看,心眼却开了,你看到了一身尘埃的我,你看到了自怨自艾的我,你看到了自卑自大的我,你看到了一个最俗气的我。然而,你依然气定神闲,唯独我,败下阵来,败了给你。
  我常在想,西行的路,一个人漫漫,有无其他艳丽女子,接过你的行囊,唤你的俗名,给你做饭洗衣,企图留下你,不让你一个人独行?
  2.寒山子,不知何许人。
  我听寺里的小和尚说,那大片大片的桂花是寒山师父一个人种下的。
  寒山何许人也?《全唐诗?八○六卷》用了78个字来介绍:“寒山子,不知何许人。居天台唐兴县寒岩,时往还国清寺。以桦皮为冠,布裘弊履。或长廊唱咏,或林墅歌啸,人莫识之……尝于竹木石壁上书诗,并林墅屋壁所写文句三百余首。”我掩卷笑出泪来,活生生的一个人,长长的一生就这样简单地被78个字概括了全部。
  《全唐诗》里的寒山竟然是个如此粗朴的一个人,和我的认识是那么的不同。
  我不是妖,不是仙,也不是魔,更不是障,我是孽。我是寒山深深种下的孽,不能弃,不能忘,不能没,消失不掉。
  还没认识寒山之前,我的世界是一片混沌,那时,我的嗅觉、味觉、听觉都还未成熟。我唯一能感觉到的是头顶微弱的光,连同自己微弱的呼吸。直到有一天,那微弱的光直接穿透我的头顶,我看见了第一个人。那是一个男人,他提着灯笼,踩在青翠的草上,那些草上还带着暮珠,我突然说了一句话:“那些星星点点是什么?”他回过头来,对着我一笑,就是那一笑,就是在那一笑里,寒山种下了孽。
  他荡漾着笑意说:“那些星星点点,是神仙打着灯笼从天上走过……”
  “神仙?神仙又是什么?”
  “神仙?神仙就是普贤菩萨。”
  “那我是什么?”
  “你的问题真多。你,你是灵,你是天地灵气。”
  他大笑着依然大步朝前走,颂起几句诗来:“惯居幽隐处,乍向国清中。时访丰干道,仍来看拾公。独回上寒岩,无人话合同。寻究无源水,源穷水不穷……”   “那你是什么?”我赶紧叫住了他。
  “哈哈哈,我是路过,我是灵的路过……”
  3.傻瓜,我是拾得。
  寒山说我是灵,我是万万不懂的。但是,他既然说我是,那就是。谁都不会料到,到最后,我居然成了孽,还不仅仅是寒山一个人的,还有另外一个人,他叫拾得。
  寒山的颂诗越来越远,我不知道自己该干些什么,作为一个灵应该干些什么?寒山知道的那么多,我要再去找他问问。然而,他走得太快了,我根本没办法跟上,我迷路了。我突然被一只手拎了起来,我睁开眼睛看着他,他不是寒山,那一刻我突然觉得内心有些什么东西在涌动,这个男人也对着我笑,他背后的阳光直接笼上来,我突然明白了什么叫佛光。原来我是有颗朝圣的心的,佛光下来的时候,内心震撼。
  我一溜地伏倒在地,他愣了一下,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小家伙,你这是干什么?”
  “你是神仙……”
  他伏下身来,轻轻地把我拎起来,放在他的肩上:“小傻瓜,我是拾得。”
  之后,他不再跟我说任何一句话。我就坐在他的肩上,和他一起披星戴月地走完了整条山路。到了一座寺门前,他把我放下来,把我放在一棵桃花上:“我要去干活了,你在这等着我,别乱跑。”
  我小心地趴在一朵桃花里,桃花的香味太浓烈了,我忍不住打了个喷嚏,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对拾得总是有些小心翼翼的样子。
  4.我要去云游四方了。
  拾得是个很勤快的人,我总是看见他抢着干寺里最脏最累的活。拾得也是个很善良的人,我总是看见他带着些流浪的猫猫狗狗回来。就好像我,我也是他捡回来的。我像是他的女儿,但是我觉得他缺少一个女人。我怎么会突然有了这样奇怪的想法,我只是看见经常来烧香的男女,有携子带女的,也有年轻男女来求姻缘的。我想,一个男人需要的都应该是一个女人吧。
  拾得会有女人吗?他那么喜欢捡东西回来,哪个女人会喜欢一个收破烂的?我整天没事就胡思乱想这些,有时候,自己都会觉得很好笑,我就叮叮叮地笑起来,笑的时候因为身体的颤动,我把自己从桃树上颠了一下来。
  我决定要去旅行,不对,用拾得的师父的话就是,我要去云游四方了。
  我开始发现自己身体的奇怪,就在我接触地面的那一瞬间,我的身体里不停地咯吱咯吱响,然后地面离我越来越远,我好像是在生长。这种感觉太奇怪了,我要长大了。我迫不及待地找到了一个池塘,掀开池塘的那些枯叶,我第一次见到了自己,我原来是这样的,我原来和世间的普通女子是毫无区别的。
  5.再见寒山。
  我的模样是和普通女子毫无区别,但是又有着很大的区别,我是灵,我不食人间烟火,我食日月天地精华,饮雾露,宿花草丛中。我在云游四方的日子里,懂得了人世间的情感,懂得了人世间的纠葛,懂得了人间间的痴与缠。
  等我再见到寒山的时候,我突然就明白了,我内心的那些涌动是什么。
  寒山道,无人到。若能行,称十号,有蝉鸣。
  无鸦噪。黄叶落,白云扫,石磊磊,山奥奥。
  我独居,名善导。子细看,何相好。
  寒山寒,冰锁石。藏山青,现雪白。
  日出照,一时释。从兹暖,养老客。
  我居山,勿人识。白云中,常寂寂。
  寒山深,称我心。纯白石,勿黄金。
  泉声响,抚伯琴。有子期,辨此音。
  重岩中,足清风。扇不摇,凉冷通。
  明月照,白云笼。独自坐,一老翁。
  寒山子,长如是。独自居,不生死。
  深深空山中,响起那熟悉的声音。寒山依然在颂他的诗。夜幕里,他依然打着他的灯笼,踩在青翠的草上,那些草上依然挂着暮珠。我依然问他:“那些星星点点是什么?”他还是回过头来对我一笑,然而竟没答出那句话,我望了他一眼,一直望到他的心里。他的凡心动了,我走过去,裙脚搭过暮珠,竟然发出叮叮叮的声音。我走近他,接过他手里的灯笼,一口气吹灭了,“那些星星点点,是神仙打着灯笼从天上走过……”   他没有再说话,他走在前边,我提着灯笼走在后边。我们一前一后,我们一句话也没说。
  6.我是灵,我也是孽,我是你种下的孽。
  我们像是很有很默契,也像是在赌气,谁也不理对方。这种矜持,就像是太极,我们谁也不愿意行差踏错。然而,我却是心花怒放的,要不然那些湿了眼的草叮叮叮地站了起来,那些闭上了眼的花儿都叮叮叮地张开了小巧的嘴。我那身云游四方的素衣竟然也在幕黑里闪耀着点点的光,就像是星星。而我和寒山就像是打着灯笼的神仙,我们在山上走,我们在路上走,我们在云上走,我们在梦里走,舍不得睁开眼,生怕这条路太短,一下子就走没了。
  他突然停下来,我差点撞上去。原来,我和他挨得那么近。
  他叹了一口气,接过我手里的灯笼:“你是灵,不是妖,不是仙,也不是魔,更不是障。”
  我懂他的意思:“我是灵,我也是孽,我是你种下的孽。”
  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自己还会诱惑,原来自己不是妖,不是仙。不是魔,不是障,却是诱,是惑。我靠近他,伸手捋了捋他额前稍乱的发,拭掉他那些微弱的汗。
  “寒山,你在怕什么呢?”他的呼吸微弱却紧促。
  “寒山,你为什么要怕?”他仍然不说话,我的手抚在他微闭的眼上。
  “寒山,这世间只有你我……”
  “不,不,这世间还有千千万……”
  “可是,寒山,我只有你。”
  “……”
  7.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
  我那身云游四方的素衣粘染了世间的苦难,生、老、病、死、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五阴盛。那些苦难深深植入我的皮肤,我的身体,连同我的心。直到再次见到寒山,我才明白为什么人会有那么多的苦难。
  “寒山,以后你都不再是一个人了,你将永远都有人记得。”
  寒山独自坐在山洞口,像是在想什么。半月照进来,白云簇拥着他,我惊奇地看着他,他没有睁开眼睛,依然在想着什么。我走进过去,伸手摸那些云,是那么软,那月光照在身上,是那么温暖。我突然觉得,爱上一个人,是那么好。
  我虔诚地爱他,爱他的虔诚。我坐在他的对面,月光照下来,白云也簇拥着我,我内心里的东西又开始涌动了。安静的天地间,只听见我和他明晰的呼吸和心跳。
  我开始做他的厨娘,操持他的家务。我酿米酒,煮桂花米酒,和他读经文、颂诗。
  我煮开酿好的米酒,放下干枣、桂花和糖,想要浓稠一点再放些藕粉,亮晶晶地做成一碗桂花米酒。我沉浸在桂花的迷香里,他说,姑苏城的十月正是桂花开得最艳的时候,什么时候下山去看看吧。
  8.我是拾得的孽,他却是我的劫和难。
  若不是下山,我想我都已经忘记了还有拾得这样一个人。
  我站在桂花下,琐碎的金黄色扬起晶莹的风。拾得走过来,牵住我的手:“小傻瓜,我叫你在桃树上等我,你怎么跑了?”我竟然也没放开拾得的手,不是因为他抓得牢,而是他的佛光,我再次被他身上的佛光震撼。
  “小傻瓜,你居然已经长这么大了,差点都认不出来了。”
  “……”
  拾得拽着我的手,问长问短,仿佛我是被他遗失了许多年的一颗珍宝。他眼睛里的热情是寒山看着我的时候,从来没有过的。我居然被他感动了,任由着他拽着我的手。
  如果说我是寒山的孽,寒山的诱惑,那么拾得对我来说,又是什么呢?是孽吗?是诱惑吗?不,拾得绝不是我的孽,我的诱惑。我是拾得的孽,他却是我的劫和难。
  拾得拖着我的手,奔到寺里,大声嚷着:“师父,师父,我要还俗,我六根未净!”他拉着我冲进师父的禅房,一束阳光照进禅房,我看见了师父,还有寒山……师父看见了我,寒山看见了我,师父看见了拾得紧握着我的手,寒山看见了拾得紧握着我的手,我百口莫辩。师父没有说话,寒山双手合十:“恭喜拾得师弟。”然后,轻轻地走过我的身旁,看也没看我,就踏出了禅房。   我看着寒山越走越远,他身上的阳光越走越少,我突然挣脱拾得的手,追着寒山跑了出去。
  9.寒山子,长如是。独自居,不生死。
  我明明只看见他远我一步,但是无论我怎么跑,都追不上他快我的那一步。
  “寒山,你等等我,你听我说……”
  寒山道,无人到。若能行,称十号,有蝉鸣。
  无鸦噪。黄叶落,白云扫,石磊磊,山奥奥。
  我独居,名善导。子细看,何相好。
  寒山寒,冰锁石。藏山青,现雪白。
  日出照,一时释。从兹暖,养老客。
  我居山,勿人识。白云中,常寂寂。
  寒山深,称我心。纯白石,勿黄金。
  泉声响,抚伯琴。有子期,辨此音。
  重岩中,足清风。扇不摇,凉冷通。
  明月照,白云笼。独自坐,一老翁。
  寒山子,长如是。独自居,不生死。
  寒山颂着他的诗,长长地重复着最后一句:“寒山子,长如是。独自居,不生死……”
  我回到山洞,洞里什么都没有了。我蜷在洞口,眼泪掉下来。半夜的月光照在洞口,隐隐约约有些水样的东西在荡漾,我仔细辨认着,胸口突然一口血喷了出来。
  10.生死不相见
  我以为我什么都忘了,我站在姑苏城外,就听着那晃荡的钟声。那寺里的小和尚死活不让我进去,反复说着:“施主,放下吧,放下吧……”我怎么放得下,我怎么舍得放得下。我揪着自己的心,滴滴出血:“寒山——寒山——你出来啊……”直到我的喉咙吼破都无人来应。
  断断想不到,寒山入了这佛门竟成了这般绝情之人。
  可是,可是,我又怎能怪寒山的绝情呢?
  十月桂花香的时候,悠长的桂花巷就像是一个金黄的梦,整个十月,那些矜贵的朦胧与暧昧如同沉浸在岁月里的故事一样,一时半会儿化不开。天空美得像有人用刷子刷洗了一遍一样,那些曾经忧郁的云,那些曾经胆怯的云,那些曾经张扬的云,那些曾经撒泼的云,没有了,消失隐匿。如碧一般的天空,阳光明媚,暖和地趴在人们的发上、眉上、眼上、鼻上、唇上。此刻的姑苏城,满眼都是青翠欲滴的绿和灿烂童话般的金黄,野花正在向阳生长,树叶也还没有开始变黄,万物都还来不及存在衰败的景象。
  我夜宿在一艘船上,夜夜吹着爱别离,夜夜吹着怨长久,夜夜吹着求不得。
  寺里的钟声敲响了,那个背对着我的影子,始终没有回头看过我。
  寒山在洞口留下五个字,那是寒山说的,生死不相见。
  寒山,再也没有出来过。
  《全唐诗?八○六卷》中还有这样一段:“闾丘胤宦丹丘,临行,遇丰干师,言从天台来。闾丘问彼地有何贤堪师,师曰:‘寒山文殊,拾得普贤。在国清寺库院厨中著火。’闾丘到官三日,亲往寺中。见二人,便礼拜。二人大笑曰:‘丰干饶舌,饶舌。阿弥不识,礼我何为?’即走出寺,归寒岩。寒山子入穴而去,其穴自合。”   我叫花妖。
  原本我是一枝快乐的百合,千年的修行,我化作了一个女人。我的身上经常发出花的清香。高兴的时候会有一点香水百合的乖巧,郁闷的时候,浅浅的香味若有若无,有气无力一般。
  还有,传说百合是眼泪做成的,情人的眼泪。藏着深深的眷念,疼痛,遗憾。所以,我不高兴的时候,也很少哭,那会使我元气大伤。
  我在Waiting Bar等一个人,等一个男人。我想也许某一天,他会悄悄出现在我的面前。或是某一天,我一个人安静地坐在吧台擦着杯子的时候,他会突然推门进来,然后对我笑。
  Waiting Bar是我开的一间酒吧。来这里的大多是孤男寡女,也多是冲着“等吧”这个意思来的。他们叫我妖妖,有时候也会叫我花花。
  他们是这个世界的精英,有着很好的工作,不菲的薪水,却空虚的情感。戴着面具生活是痛苦的。笑也是笑,哭也是笑。始终用一种虚伪的笑来面对生活,有点不可思议。
  相比之下,我有点与世无争。我只是这个世界的旁观者,倾听者。很多时候,我只在Waiting Bar做自己的事。我的笑很真诚,我一笑,我的周围就会有百合的迷香。我的客人们喜欢这种味道。他们觉得我是个来历不简单的女人,一个人打理着Waiting Bar,整天都是灿烂的,他们觉得奇怪。
  其实,我只要吸足了雨露的养分,滋润了我的身体。我的状态就会非常好。这是个秘密。对了,我要等的男人,是我的救命恩人。他的模样,我现在都记得很清楚。
  那是一个雨后,他一身书生打扮,为了救病中的母亲,他不远千里,来到了我居住的地方采药。郎中告诉他,他母亲的病要用野百合引药入味。当他欣喜地发现了我的时候,他一把把我从湿润的泥土里生硬地拽出来。我被他握在手里,他的手掌白皙。我柔弱的身体在悄悄发抖,我害怕。他凑拢我,往我身上使劲一嗅。吸尽天地精华,我独有的幽香还是吸引了他。我看见他笑了,他轻轻地用手抚摸着我娇嫩的花瓣,雪白的颜色被他爱抚得微微发烫,暗暗泛红。我简直忘了,他是来要我命的。我忘记了害怕,忘记了颤抖,沉醉在他的爱慕中。
  突然,他叹了一口气,又把我重新埋在了泥土里,白皙的手上留下了我的百合香。我好感激他,再次还我生命。我的花瓣上有了晶莹的露珠,悄然落进泥里。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情人的眼泪。
  后来,我听说,他的母亲不幸病逝。我不明白,他当初为什么要放弃带我引药,这让我内疚。我发誓在他轮回之后,我一定要找到他,还他这个人情。
  我的日子不紧不慢,我也不用着急,因为我永远也不会消失。除非我失去,支持我人肉身体的元气。我有足够的时间在Waiting Bar等他出现。我相信,若是我们相遇,第一眼我便能认出他来。他在我的记忆里生存了一个千年。
  也许有人会问,这样漫长的等待,没有结果不知道时候的等待,会甘心吗?我相信上人的话,我曾到仙地问过上人。上人说,千年的情劫必有还时。于是,我知道,我其实什么也不需要做,唯一要做的就是等待,这是唯一的。
  Waiting Bar后面有一个荷花池塘。月光轻轻一缕直泻水中,映出一个好看的银环。微风荡起,银环折起小小的皱纹。我慢慢褪掉所有的衣物,慢慢划入池塘。清清的水淹没了我的脚腕,再是膝盖,直到长长的脖颈处。就像一片茶叶被开水激情泡开,饱满地绽开一朵妖艳的野百合。
  我曾经假想过千万次我与他相遇的场景,在梦里我时常会看见一个缥缈的背影,仅仅是背影,一个书生打扮的背影。
  这一天,我正要准备打烊。突然有一个人推门进来。不期而遇。眼前这张脸与我梦了千年的那张脸瞬间重叠。他们是属于同一个人的。上人没有骗我。我等到了。
  他看了看我,顺便也打量了一下Waiting Bar,朝我点了点头。要了一杯红酒。我走过去,像多年的老友一样:“我叫花妖。Waiting Bar的主人。”他的眼睛很亮,像有水在流动,在灯光迷离下:“你好。我叫天佑。算命先生说今生我必定遇上贵人。”我嘴角一扬,笑了。他闻到一阵百合的清香。   我找到了我的救命恩人。天佑。我们很轻松的就成了朋友。我散发出的百合清香越来越浓。我知道他在一家公司做策划总监,有一个相伴五年的女朋友。知道这些的时候,我偷偷地掉了一滴眼泪,掉在他的酒杯里,酒的味道就变成了淡淡的百合香味。这一次,我确切地知道,我是为情人掉的眼泪。不过,没有关系。只要天佑过得好就好,其他的并不重要。天佑不知道我对他的追回,不知道我对他已经有了千年的爱慕,更不知道Waiting Bar是为他而存在。不过,真的不重要。
  上人还告诉我,在八月十五月圆之夜,如果我作法,引天佑回到千年去,他便会记得我,记得轮回千年的情劫。我决定在八月十五这天作法。不过,我只是想他能够记起我,其他的我什么也不想。
  我把天佑带到了我的私人花茶室:“恍若前世”。墙壁上挂着一行一行的竹篮,每个竹篮里是不同的花。天佑饶有兴趣地看着不同的竹篮,吮吸着百花混合出来的香。他问:“为什么没有百合?”我取出一个杯子,精心泡了一杯茶。然后咬破我的左手中指,鲜红的血滴在杯中神奇地化作了一朵硕大的血百合。我开始作法,先左手中指指肚沿着杯口绕一圈,再右手中指指肚沿着杯口绕一圈,微笑着递给天佑。
  “天佑,我们聊聊天吧。”他浅浅地喝下一口。“妖妖,我感觉好像以前在哪里见过你?”我作的法开始施效。“妖妖,你的身上怎么会有一股百合香味?你是从哪里来呀?”我不答,问天佑,“天佑,你爱你的女朋友吗?”天佑仿佛从梦中醒来一样,“我爱她。”“你喜欢百合吗?”天佑端起茶杯,又喝了一口,点点头。
  “妖妖,我觉得你真的很面熟。”天佑重复道。他喝下的花茶越多,我施法的效果就越明显。我终于顺利地把他带回了千年前。熟悉的村寨,熟悉的青山绿水。天佑迟疑着问我,“妖妖,这里是什么地方?”“你真的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你好好想想。”我小心翼翼地提醒着他,生怕扰乱了他的思路。我身上的百合香味越来越浓,越来越浓。
  天佑突然恍然大悟,“你是百合花妖?”他终于想起我来了。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我的眼睛又开始有露珠在滚动,一如千年前他用手轻轻抚摸我娇嫩的花瓣。露珠从我的眼眶滚落在他白皙的掌心。我感觉到他的手在颤抖,不是害怕,或是惊诧,或是激动,或是不可思议。
  不知什么时候,我们拥抱在了一起。我屏住呼吸,贪婪地享受着这等了千年的温暖。够了,够了,真的已经够了。一个千年,换一个瞬间,我真的很满足。我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事。“天佑,当初你为什么不把我带去为你母亲治病呢?”他打了一个哆嗦,松开抱我的双手。“我不知道,我想不起来了,我想不起来了……”他紧紧抱着头,表情痛苦万分。
  天佑醒来。“妖妖,你的花茶有点邪气。”在他的记忆里,他不过是做了一场很奇怪的梦。现在梦醒了。我说,“不早了,你早点回家吧,别让你女朋友着急。”临走时,他转过身来说,“有机会让你跟我女朋友认识一下,你是个神秘的女人。”
  我觉得这样很好。在我的“恍若前世”花茶室里,施法让天佑回到千年,弥补了我千年的遗恨。唯一可惜的是,天佑还我性命的原因,成了一个谜。解不开。
  Forgetting Bar 篇
  晚上,天佑把琪琪带来了。一个乖巧却不失一点小调皮的女人。圆圆的大眼睛,透露着月光秋凉如水般。她的眼睛好奇地环顾着Waiting Bar。小巧的鼻子也在微微地动。天佑不时地转过身去,用眼神与她交流。
  我在吧台认真地擦着酒杯。天佑说,“等会儿我叫琪琪过来。”“嗯。”刚刚擦干净的酒杯上,不经意地划过一滴水珠。在昏暗的灯光下也反射着光泽。我忍住了第二滴在我眼睛里欲夺眶而出的水珠。
  琪琪拉着我的手,“你好香哦。”天佑在旁边偷笑,打趣,“只有男人才这样迷恋妖妖的百合香,怎么你一个女人也这样大大咧咧地表白呀?”琪琪白了他一眼,“哼,那意思就是你也很迷恋妖妖嘛。”我和天佑相视一笑。“琪琪,天佑迷恋的不过是我身上的百合香,改天我教你怎么做百合香。”我看得出来,琪琪是个心无城府的孩子,而且重要的是她与天佑之间的感情,绝非第三个人能介入的。这是天注定的。   我接到琪琪的电话,她突然失去了平日里的温柔稳重,疯了一般,哭着大喊大叫。“妖妖,天佑出车祸了,医生说他不行了,我该怎么办,怎么办?”我突然有点窃喜,如果真的是这样,我不是可以把天佑的魂魄带回千年前吗?这样,我就可以和天佑永远在一起了。可是,可是,我不能做。上人说过,我欠他的千年情劫,今生一定会还。我等这一天等太久了。
  我最后一次在荷花池塘,完整地绽放自己。百合的香味好浓好浓。我的皮肤是这样的娇嫩,我的腿是这样的修长,我的指甲是这样的光洁,还有我的长发是这样的千回百转。整个池塘都盛满了我的眼泪,全是露珠一样晶莹。情人的眼泪。
  我走进天佑的梦里。天佑,前世欠你的,今生我来还你。我释放出千年吸取的天地精华,把元气打散,潜入了天佑的体内。这是我欠天佑的,我终于还清了。我笑了,最后的百合迷香,久久不散。
  我和琪琪守在天佑的身边等着他醒来。清晨,第一缕阳光透过玻璃窗户爬到了天佑俊朗的脸上。他的手微微在动。琪琪惊醒,“天佑、天佑……”天佑慢慢睁开了眼睛,他的第一眼看见的是我,只听见他问,“你是谁呀?”琪琪脸上的表情慌张,扑向天佑。“天佑,你还记得我是谁吗?”天佑点点头,用手抚摸她的头发,“傻呀,你是我的女朋友琪琪呀。”琪琪哭着又笑了,拉过我。“天佑,她是妖妖呀。Waiting Bar的主人花妖呀。”天佑的表情更是奇怪,“什么Waiting Bar?什么花妖?”
  这就是代价。我救了天佑,还了他千年情劫。可他却不再记得我。这是我预知的结果。可是,我不后悔。天佑的记忆除了把有我的这部分变成了空白,其他的还是和以前一样。
  再后来,琪琪经常带天佑来看我。她给天佑讲许多许多以前我和他之间的事,企图唤起他对我的回忆。可是,无济于事。天佑只是很礼貌地和我打招呼,然后安静地喝自己的酒,耐心地听琪琪和我聊天。
  “妖妖,好怪哦。怎么自从天佑车祸之后,他会不记得你,而你身上的百合香味也没有了?”琪琪握着我的手,关心地问。是的,我的身上再也不会有百合香味了。从我的元气潜入天佑的体内后,我就变成了一个凡人。一个有生死病老,需要吃喝拉撒的凡人。花妖不复存在。这也是代价。
  我的眼角开始有了细小的皱纹,和所有的女人一样,我有了衰老的痕迹。甚至,刚才琪琪还帮我拔掉了一根白发,我居然连白发也开始有了。琪琪担心地说,“妖妖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呀?最近你的变化好大。”而天佑仍然无动于衷地喝着他的酒,看都不看我一眼。
  妖妖,为什么要把Waiting Bar改名为Forgetting Bar?
  对了,Waiting Bar已经不存在了。记得花妖的天佑也不存在了。百合香味也不存在了。花妖也不存在了。还有我和天佑的千年也不存在了。既然什么都不存在了,什么都不记得了,那就忘记吧,Forgetting Bar。
  Waiting Bar 篇
  世上就是有那么天作之合的事情。天佑的女友琪琪还来不及见我一面,我就收到了他们的结婚请柬。我所想的其他故事,也再无发展的可能。我只能顺其自然地备了一份厚礼,堂而皇之地送到婚礼现场。我看着那些幸福,别人的幸福,眼睛全落在心里。我伸一只手,暗自抚慰冰凉。之后,天佑甚少来酒吧,似乎也忘了曾经说过要带当初的女友现在的妻琪琪见我的话,我也懒得提起。倒是他依然如同从前,和我说很多的话,说很多烦恼的事情,没把我当做路人。他说,和我说这些话的时候,心里很安宁,不会有闪烁的言语。听了这句,我心里也更是安慰许多,也不再做其他多想。全当自己是来做他的耳朵,认真听他说的每一句话,也给他耐心地分析,才得以享受片刻曾经与他如此亲近的亲密感。
  然而,我也一直在默默等着些什么。是命里注定的一些事情。   凌晨,我接到天佑焦急的电话。他说他妻子难产,他很着急,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等这一天等太久了。上人说过,我欠他的千年情劫,今生一定会还。这就是命里注定的事。
  我最后一次在荷花池塘,完整地绽放自己。这是我做人的最后一次笑。百合的香味好浓好浓。我的皮肤是这样的娇嫩,我的腿是这样的修长,我的指甲是这样的光洁,还有我的长发是这样的千回百转。整个池塘都盛满了我的眼泪,全是露珠一样晶莹。情人的眼泪。
  我走进天佑的梦里。天佑,前世欠你的,今生我来还你。我释放出千年吸取的天地精华,把元气打散,潜入了琪琪的体内。这是我欠天佑的两条人命,我终于还清了。我笑了,最后的百合迷香,久久不散。
  后来,天佑有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儿,她的身上天生就有百合的香味。天佑把她视为掌上明珠,有时候轻轻地唤她:“花花”。
  Waiting Bar不存在了。
  花妖也不存在了。
  ##关于那村的真实事件
  “生长古墙阴,园荒草树深。可曾沾雨露?不改向阳心。”
  1. 我再也找不到那村和重生
  其实,至今,连我都怀疑,那村,是否真实存在过。
  现在的我,租住在成都的一个小院子里。房租不算很贵,恰好是我所能接受。院子里多是些老人,年轻一辈的人都住不惯这样的房子,早早就搬了出去。
  我挺着个肚子,一手撑着自己,走来走去。我的房东是个快六十岁的阿姨。她年轻的时候,应该是个美人。闲的时候,还一个人坐在院子里抽着廉价烟。听到我咳嗽,就赶紧灭了烟。我曾经想过,等孩子出生,就要离开这里。不能让孩子在这里生长,没有年轻生命的地方,看上去总是有些冷清。
  菜市场不远,害喜并不严重。我感谢肚子里这个孩子给我太多的安慰,他安静地在我的肚子里,不哭也不闹,也不会不听话地踢我的肚子。我买瘦肉,买白菜,买大葱,做成大锅的肉汤,然后呼啦着全吃完。
  阿姨从来没问我,为什么是一个人。我也从来不问她,为什么没有人来看望她?也许我们都一样,都是被人遗弃的人,然后就心安理得地躲起来,谁也不想见。
  我记得,那村发生的一切。
  应该是夏天,我穿着纯绿棉长裙,那村。重生。葵花地。我看见大片大片的葵花,金黄的在我的眼睛里倒塌下来。我记得他的手,抚在我的后背,说里边全是脆弱,如果没有人撑着就溃不成军。
  然后,后来,那村,我再也找不到这个叫重生的男人。最后,我失望地离开。
  这些过往,就像是一个童话般的梦,直到我发现自己有了身孕,才知道这些都不是梦,只是我再也找不到那村和重生。
  2. 丢了一个人,要再找回来,难吗
  我开始写一个叫《陈年》的小说。里边有我的那村,我的重生,还有我的向日葵。我告诉重生:“我要一种爱可以让我穷尽一生。”关于向日葵的介绍,还有这样四句话:生长古墙阴,园荒草树深。可曾沾雨露?不改向阳心。
  有时候写着写着,就情不自禁摸摸肚子里的孩子。清晨,我在院子里轻声地念,昨天写下的片段,阿姨停下扫落叶,“秋天的时候,孩子就要生了吧。”我点头,这是阿姨第一次跟我说起孩子。我知道她经常会熬些鸡汤放在我的房间里,我心安理得地喝,从来不说谢谢。
  “阿姨,你说,丢了一个人,要再找回来,难吗?”
  “有些人,找一辈子也找不回来,有些人,就算你停在原地等一辈子也等不到。”
  这是唯一一次我们之间的交谈。我像是害怕阿姨说起过去,于是就没再说下去。我开始给孩子织些小毛衣、小毛裤。没想到,阿姨还是个织毛衣的高手。她教我很多花样织法,细碎的花朵,鲜艳的颜色。我们之间平淡的日子,终于因为孩子将要出生,出现了一些不同于往常的变化。   “小罗啊,你想要个儿子还是女儿?”
  “我啊,想要个儿子。”
  “干吗想要个儿子啊?女儿多会疼人啊,女儿可是妈妈的小棉袄。”
  “要女儿操心,要儿子可以保护我啊。”
  我已经没办法自己弯着腰洗头了,阿姨烧开了水,帮我洗头。我觉得她像我的母亲,寡言,却有着坚强的力量。她轻轻地用指肚按摩着我的头皮,细细的手从我的头发里穿过,我的眼睛里浸了水,以前我的母亲也是这样给我洗头的。而今,我的母亲在遥远的地方,远得不知道她的女儿未婚先孕,也远得不知道她的女儿有多落魄。
  我的小说《陈年》终于写完了,掩卷,再回想其中的细节,真想醉生梦死一场。我从来没有这样执著过,我买了很多杂志,抄下他们的地址,抄下他们的编辑名字,我认真地给他们写信,我不要一分稿酬,我只希望能在他们的杂志上发表我的小说,然后希望重生能看见,也许这样我真的就能找到他。
  3. 那那领回来一个小男人
  秋天的时候,我的儿子出生了。手术台上,我还担心自己是不是会死过去。我庆幸自己拥有了一个健康的小孩,阿姨来看我的时候,抱着他笑话我:“这小子,怎么看也不像你,你都白为他受了这么多苦了。”
  我的儿子穿上了我亲自给他织的毛衣和毛裤,看着这个开始学着走路的小孩,突然的幸福不可自抑。
  “阿姨,我们以后叫他那那吧。”
  “傻小子,有名字咯,高兴吧。罗那。”
  我的那那,裂开嘴笑了,右边脸有个小小的酒窝。我抱着他站起来,“那那,来叫一声‘妈妈’。”我用手去搔他的胳肢窝,“那那,笑一个。”我的那那,傻乎乎地就笑了。
  那那会走路了,端端正正。那那会叫妈妈和外婆了,发音很清晰。那那会帮我去买袋装的酱油了,小店铺的年轻女孩总是逗他,捏着找回的零钱,问他:“小那那,要不要买个糖果吃啊?”他点点头又很快摇摇头:“不要,妈妈会给我买。”然后,转身舔着小嘴唇乖乖地回到家。
  那那已经三岁了。他带回来一个小男人,带着一把吉他。他怯怯地叫我:“妈妈,这个哥哥捡路边的东西吃。”阿姨冲出来,“那那,你怎么随便带人回家来?”那那还牵着那个小男人的手,“哥哥不会说话。”
  “阿姨,算了吧。”
  这个不会说话的小男人留在了我们的小院子里。我们的家由先前的两个人,到三个人,到现在的四个人。他不会说话,只会写一手漂亮的钢笔字,他也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我们就叫他阿布。
  阿姨,我,那那,阿布。我们四个原本毫无牵连的人,就这样阴差阳错地生活在了一起。
  4. 请救救我的小弟弟
  阿姨种的向日葵,第一次开得这样灿烂。晚上,我们就在向日葵的花朵下吃晚饭。那那撒娇地坐在阿布的怀里,阿布先给阿姨夹了块肉,再给我夹了一块,最后再一口口地喂那那。那那被我们宠坏了,尤其是阿布。他只有20岁,尽管以前没受过别人的疼爱,却无师自通地学会了疼那那,疼阿姨,疼我。抢着帮我干家里的活,哄那那睡觉,和阿姨一起听收音机里的苏州评弹。
  他也会弹忧伤的吉他,他不会说话,他的吉他会说话。
  简单快乐的日子不长,不幸的事情终于发生了,那那生病了。一种我连名字都没听说过的病。他再也不能蹦蹦跳跳地去帮我买酱油,也不能赖在我的身上撒娇。小小的他躺在病床上,灿烂的阳光照在他苍白的小脸上,阿姨和我轮流掉眼泪。
  阿布开始经常不在家,回来的时候,手上脸上都很脏。我已经来不及分身去管他。直到一天,我从医院出来,想去给那那买糖果。远远的,我就看见阿布跪在行人很多的街道上,弹着吉他,再走近一些,他的面前用石头压着一张纸,上边有那那的照片,几个赫然大字:“请救救我的小弟弟”。他的破帽子里有行走扔下的零星的钱,他就不停地磕头,也有行人走过的时候,鄙视地吐痰:“这么年轻就出来骗钱!”他假装没听见,依然弹着忧伤的吉他。   呼啦啦一下,一群跪在地上行讨的人全起来,飞快地跑掉。“城管来了,快跑!”阿布还来不及收拾,就被抓了个正着。城管要没收他的吉他与钱,他一把抢回来,用手指着那那的照片,又指指:“弟弟”两个字。一边使劲摇头,又一边作揖。城管根本就不管这些,粗声粗气地吆喝着:“别装可怜,赶紧把东西交出来!”他两手紧紧抓着破帽子,张着干裂的嘴“哇哇”地乱叫,又赶紧双腿“扑通”一声跪下,不停地磕头,求城管不要没收他的东西。城管不耐烦地一把推开他,一脚踩在那那的照片上。阿布像疯了一样,一把推开城管,把那那的照片拿起来,使劲用衣服擦干净,我的眼泪掉下来了。
  被推开的城管恼羞成怒,拿起阿布的吉他使劲砸在他的背上,他好像忘了疼,把头磕在地上,直到磕出血。阿布的吉他没有了,被砸成了两半。
  我假装什么也没看见,转身泪流满面地离开了。
  夜里,很晚很晚,阿布才回来,他躲着我和阿姨,偷偷去卫生间里洗澡,我听见他在卫生间里哭。
  5. 医生尽力了,是那那命不好
  我不敢问阿布的吉他去哪里了,直到阿布咧着嘴笑着给了我一大把零钱,他在纸上写:“姐,这些钱给那那。”阿姨已经把养老的钱都给那那治病了。我羞愧,我是个无能的母亲,生下这个孩子来让他受罪,还连累两个不相干的人为我们母子承担许多。
  那那的手术明天进行。我给他买了很多的糖果,“那那,你要坚强哦,等你病好了,这些糖果妈妈都给你一个人吃。”他把小脸贴在我的脸上:“我爱妈妈。”“乖儿子,妈妈也爱你。”我抱着他,这个小小的懂事的他,恨自己。阿姨摸着那那的头,“那那,等你好了,外婆给你做好吃的。”阿布在纸上给那那画了个带他去放风筝的图,那那一看就笑了,拉着他的手:“阿布哥哥,我们拉钩,一百年不许变!”
  从来不迷信的我,第一次杀鸡摆酒,烧香烧纸,求老天保佑我的儿子平安无事。
  医院事先就告诉我们,成功率并不高,是我们坚持要做手术的。我和阿姨手拉着手,等在手术室外面。阿布搓着双手,不停地从走廊那边走到手术室门口。三个小时过去了,手术室的灯暗下来了。我们三个不约而同地扑过去,首先出来的是主刀医生,他躲闪着我们的急切的询问,然后摇头叹息:“我们尽力了!”阿姨首先“哇”的一声哭了,阿布一把拽住医生的衣领,拳头握得很紧,然后又赶紧放开,“扑通”一声跪下,作揖,磕头。意思是要医生救救那那。医生不敢看我们,只是摇头。我叫阿布起来,忍着眼泪,“阿布,医生尽力了,是那那命不好。”
  6. 忘记是一剂良药
  那那安静地走了,走之前,我给他吃了很多很多的糖果。他一笑,右脸的小酒窝就裂开了,“妈妈,好甜。”然后,他安静地睡着了。
  我呆呆地看着那那,突然扑上去,撕心裂肺地叫着那那的名字。我用头去撞病房里的墙,我抱着那那,亲着那那,“那那没有走,那那不会丢下妈妈的。那那,你睁开眼睛再看看妈妈,那那……”阿姨和阿布死命地抱着我,生怕我一个闪失就丢了性命。
  我整夜地梦见,那那帮我去买袋装的酱油,小店铺的年轻女孩总是逗他,捏着找回的零钱,问他:“小那那,要不要买个糖果吃啊?”他点点头又很快摇摇头:“不要,妈妈会给我买。”然后,转身舔着小嘴唇乖乖地回到家。然后,我就哭着从梦里醒过来。
  半年之后,阿姨也在某个夜里安静地离开了。
  然后,阿布也在某个清晨背着简单的行李离开了。
  以前的四个人,到最后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锁上了院子的木门,这里曾经有我最快乐的五年,我和阿姨、那那、阿布共同生活的五年。现在,我们都各自远在天涯,再也回不去了。
  尾声:
  我在离开的时候,发现了木门角落里的一封信。邮戳显示的时间正好是那那病重的那段时间。看来是一封早就已经收到而被我们忽略了的信。寄信的人给我说他看见了我写的《陈年》,说他曾经去过一个叫那村的地方,说也许认识我要找的重生,他留了一个地址让我有时间的时候去找他。   他的来信证明了那村的事情是真实存在的,我的重生也是真实存在的。我一直那么想要得到的答案突然这么轻而易举地出现,然而,我没有任何感觉。
  我想打电话,或是去他住的地方看看他,但是现在,这些都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   我喜欢来日方长的男人和不堪回首的女人,是他们把生活搞得意味深长。
  ——G?丽菲
  1. 伊人的伊,莲花的莲
  伊莲,是我所仇恨的一个名字。
  我一直在猜想这个我一直没有见过的女人会是怎么样的千娇百媚。素未谋面是件好事,只是我见过她的照片。精致的容颜,可以拧出水的肌肤,月光倒映着的眼眸,还有亲自为她设想了千万次的开场白:“我叫伊莲,伊人的伊,莲花的莲。”
  伊莲的声音应该是甜美还有点性感的,束起自然黑的长发,眼睛是她最吸引人的地方,还有骄傲的下巴,这个下巴可以削出水的柔情,也可以削出男人的心疼,我把那个最性感的地方叫做:“美人尖”。伊莲的美人尖,天下无双的美人尖。
  阿三,排行第三,我的同居男友。按以前大户人家的叫法,我应该叫他“十三少”。他回头笑呵呵地说:“以前,伊莲也是这样叫我的。”我就是这样发现了伊莲的存在。原来,每个女人顺藤摸瓜的本事都是一流的,伊莲的照片,他和伊莲的照片,他和伊莲的朋友圈子,他和伊莲经常去的地方,诸如此类,我具有侦探的天赋。不用半个月,关于伊莲的一切,我都知晓得清清楚楚。
  “阿三,借你的VIP邮箱给我用嘛,我的邮箱都要爆了。”
  “嗯。”
  2.阿三,你在想什么?想伊莲吗
  我是个有嫉妒心的女人。伊莲这个名字咬得我的心尖上生疼。只是,我有这样好的掩饰,滴水不漏。
  原来,我和阿三的生活里有这么多伊莲的影子。阿三最喜欢的向日葵,是伊莲亲自种的。伊莲说,生活应该是灿烂的,一直向着太阳就会有温暖。他认真地给向日葵浇水,认真地躲在向日葵硕大的花朵和叶子下冥想,我恨不得钻在他的心里去问问他,阿三,你在想什么?想伊莲吗?我多么害怕他回答,是,是的,我在想念伊莲。甚至我们养的这只小猫也是伊莲喜欢的黑色,这只猫也许就遗传了伊莲的性格,十分的骄傲,它只喜欢在阿三的怀里撒娇,眯着眼睛晒太阳,或许它也在想念伊莲。反正,这只小猫很不喜欢我,只要我一走近它,撕心裂肺地叫。
  我常常在梦里会见到伊莲,她总是骄傲地挺着她的小下巴,阿三总会从我不知道的地方钻出来,贪婪迷恋地亲吻伊莲的“美人尖”。那种亲吻的姿势,在我看来,阿三像在亲吻自己敬仰的一尊女神,不可侵犯。我只能在旁边硬生生地嫉妒,嫉妒得心里好像生出了一只爪子。
  3.不许说我是猫,要不就把你“咔嚓”掉
  黑猫叫春的声音常常扰得我从噩梦中醒来,我看见阿三睡得很安详,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突然嘟哝着一句话,翻过身去偷偷地笑。他是不是也梦见了伊莲,还肆无忌惮地亲了她的美人尖,甚至肆无忌惮地与她纠缠。我把手伸到枕头底下,是一把刀。我握着这把冰凉的刀,安心地睡去。
  阿三喜欢跟黑猫聊天,那个小东西似乎认得出他的性别,使劲用身子蹭他。如果,伊莲在,她也会是这样吗?我想,一定会的,阿三和伊莲一定不会是仅仅如此而已。小黑猫的眼睛里越来越多伊莲的眼神,泛绿的珠子里,全是月光的倒影。阿三不在家的时候,它是绝不会靠近我的,连我想讨好似的喂它吃点东西,它都骄傲地拒绝,直到阿三回来,才一圈圈屁颠屁颠地跟在阿三后面,喵喵喵地叫,咬他的裤腿,蹭他的身体,霸道到晚上要和他一起睡觉。
  我拿着刀“呵呵”地傻笑,“喵——喵——”拧起猫的后颈,像杀鸡一样熟练地割了一刀,血就喷了一地,还有我的脸和衣服也全部染上了血迹。
  阿三吃着我包的饺子,第一次夸奖我做的馅这样好吃。然后,问我,“黑猫去哪了?”“我放它出去找男人去了。”轻佻的一句话,他皱了皱眉头。晚上,他抱着我使劲地闻,“怎么了?”“你身上怎么有猫的味道?”我把手放在他脖子上,比划了一个可怕的动作,“不许说我是猫,要不就把你‘咔嚓’掉。”   一个星期之后,阿三在垃圾堆里找到了猫头。他提着猫头扔在我面前,“这是怎么回事?”
  “叫春的猫太难听了。”
  “为什么只有猫头?”
  “其他的给你包饺子了。”
  4.阿三,你不会离开我吧
  阿三迅速地转移了向日葵的藏身之处,一声不响地就离开了我的视线。“阿三,你不会离开我吧?”我摸着阿三的脊梁,一下两下三下地用力。“不会。”我伸了一只手在他的胸口,听到他没有说我爱你。阿三的心里,一定在说,我爱伊莲。
  只是,在我看来,阿三对伊莲的爱显得多么的自私,连我爱你三个字都从未说出口过。他们的照片,他们的亲密,还有我探来的消息,历历在目。
  “如果伊莲来找你,你会跟她走吗?”
  “伊莲不会来找我的。”
  至于伊莲到底会不会来找阿三,这是我知道的秘密。
  最近,我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我走路的速度越来越慢,我的生命开始越来越贫瘠。黑黑的屋里,没有阿三的身影。他是个好男人,我知道他从不流连夜色,从不嗜酒如命。他一定会在家里,这个家里拥有太多伊莲的回忆,他眷念。我打开了每一个可以藏身的柜子,我才发现原来这个家里有这么多可以打开的柜子。有些柜子里藏着的陈年旧事,一下子打开了就飞奔出来。
  阿三蜷缩在一个深深的大柜子里,死死地抱着消失了许久的向日葵。我摸着他的脸,“阿三,真是难为你了,居然能想到把向日葵藏在这里。”我轻轻地掩好所有的柜子,就像从来没有打开过。然后,一个人走出了家门。这样,阿三就不会知道我已经发现了向日葵的秘密。
  5.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等我回来的时候,阿三已经出门了。我打开向日葵藏身的柜子,一个人把它搬到太阳下。怎么样的死法会让这株向日葵难受呢?我想了很多方案,用火烧,这样不好,会留下一屋子的烟,用刀一节一节砍掉,这样也不好,太细碎了,难得收拾残局。“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不如,连根拔起。
  我动手把向日葵从盆土里拔出来,这是一株生长了多长时间的植物,根系居然这样茂盛,纠缠交错的姿势竟然让我想起了伊莲和阿三的鱼水之欢。刨到我的指头都冒血了,我终于把这株不吉利的植物连根拔起了。
  花盆底下好像还有硬硬的东西,我甩开不会再复活的向日葵,再伸手继续刨下去。一本密封的笔记本。我终于连根拔起最致命的痛。我坐在晃眼里的太阳里,一页页翻开,每一页都有伊莲的照片和阿三想对伊莲说的却没有说出口的话。
  2003年3月12日 伊莲,两年前第一次见到你,你调皮地从背后蒙住我的眼睛说,“我叫伊莲,伊人的伊,莲花的莲。”那个时候,我很想跟你说,你很可爱。
  2003年12月28日 伊莲,你现在应该在天山吧,你说你一定要去找那里最美丽的雪莲花,我很想跟你说,我想陪你一起去。
  2004年5月9日 伊莲,我终于和你在一起了,我很开心,我想跟你说,很爱很爱你。
  2004年9月18日 伊莲,我平生第一次和最亲爱的人一起过生日,我很想跟你说,谢谢。
  2005年2月14日 伊莲,没想到,这个情人节,我们已经分开了。我的身边有了另一个女孩,我很想跟你说,对不起。
  我的心很痛,就像是那株被太阳晒得要生不能,要死不能的向日葵。阿三,原来,伊莲是这样坚强地生长在你的心里。我真是小看你了。
  6.阿三,我爱你
  我依然把向日葵藏进了柜子里,只是我知道这株坚强的植物恐怕是要废掉了。没过多久,我再去看它的时候,它已经不见了,连同埋在花盆底的笔记本也不见了。
  阿三依然平静地和我过着相敬如宾的日子。只是,我知道我和他之间有了微妙的变化。我不再需要他的拥抱才能安静地入眠,因为我已经开始整夜整夜地失眠。我也不再和他说很多很多的话,也不再听他说那些甜言蜜语。因为,阿三对我说的,从来都只是当做对伊莲的补偿。渐渐的,我宁愿他不说,我也不想再做他的耳朵。   阿三,你明白吗?我所有做的一切都是因为爱你,我不仅仅只是单纯地说,我爱你,我还做到了,不是吗?我做不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也做不到将就与成全,如果我什么也不知道,也许我们就这样相安无事地相处或是相爱下去,然而我知道了,我什么都知道了。
  女人的嫉妒与争风吃醋从来都是祸害,可是我偏偏又把这祸害当做了爱他的理由与借口。
  阿三,我爱你。
  7.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伊莲”这个名字占满了整个新闻的版面,“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一场为情所困的自杀。
  只是我看着他握着报纸在我面前无助地哭,语无伦次地不相信伊莲真的死了。这个场景依然让我嫉妒,我抢过报纸,撕成碎片:“阿三,伊莲已经死了。”
  是的,阿三,伊莲已经死了。以后,这个叫伊莲的女人再也不会出现在我和阿三的生活里了。
  我想起了在巫山见到伊莲的时候,我随意地问她:“你相信爱情吗?”她的眼眸里全是月光的倒影:“曾经很相信,只是一直联络的那个人,我找不到了。”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到伊莲。
  “我叫伊莲,伊人的伊,莲花的莲。” 她的声音甜美还有点性感,精致的容颜,可以拧出水的肌肤,束起自然黑的长发,眼睛是她最吸引人的地方,月光倒映着的眼眸,还有骄傲的下巴,这个下巴可以削出水的柔情,也可以削出男人的心疼。
  当时,她就是这么骄傲地仰着她的“美人尖”给我说,“我叫伊莲,伊人的伊,莲花的莲。”
  伊莲,我怎么会让你能找到他呢?如果没有阿三的邮箱,我又怎么会知道你们之间那么多的事情,如果没有阿三的邮箱,我又怎么会知道你要约他去巫山,如果没有阿三的邮箱,我又怎么会成为一颗嫉妒与仇恨的种子?
  原来我和伊莲都有早起的习惯,这倒是让我省了不少心思。巫山的云真的很美丽,我只是轻轻一推,伊莲也就轻轻地飞了起来。
  我很庆幸,那天,除了我和伊莲,没有第三个人这么早地出现在巫山看云。所谓天助我也。
  是的,我错开了阿三和伊莲的时间与地点,最后连空间都错开了,不过这些都是我设计好的结局,手到擒来的把戏。

第二部分


你是勇敢无惧的少年(1)
  “在我心里,你是个勇敢无惧的少年。”
  1.阿耳就像是我养的一只狗
  我一直认为阿耳是我坚持活下来的理由。
  我们之间的亲密关系,和相互依赖,其实是不分主次的。只是,我一直都认为,我是在靠他活着。直到,平淡无趣的日子持续了两年零三个月。
  阿耳席地而坐。他耳朵里塞着耳机,他在听收音机,听着一些死去的老女人,唱一些忧伤的歌。他闭着眼睛,一只手捏着一年前从若尔盖草原带回来的藏刀,一只手混乱无章地敲着地板。他认为,那是节奏。我就在他的那些节奏里活着,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就像过了一天,也像过了一年。他不能吃辣椒,我又偏爱辣椒,做菜自然就是两份。我每天就在那些混乱无章地节奏里,胡乱地吃完自己的辣椒菜,披头散发地又忙着去做他的那一份菜。而他从来都不会多看我一眼,他当作身边的一切都没有发生。
  我去上班。把已经做好的饭菜盛在一个大碗里,摆上筷子,然后倒了一杯水,我把这些东西全部放在阿耳的身边,然后,我摸摸他的头,轻轻地关门下楼。
  他就像是我养的一只狗,不,连一只狗都不如,狗还知道主人给了吃的之后,摇摇尾巴,蹭蹭我的裤腿,他连看我一眼都舍不得。
  2.我的阿耳是个英雄
  我整天在博客里写我和阿耳的爱情故事。
  我的阿耳是个英雄。他把我从乱战里救了出来,给了我一把锋利的剑,割掉了那些毒恶的舌头,然后离开了混乱。死去的花尸因为英雄的出现,而重新获得生命,路过的饥饿人群脸上也泛起了红润的光,我坦然地接受着所有羡慕和嫉妒的眼神,我的阿耳只把我一个人放在心上。
  我的阿耳是个英雄。他坦荡地接受着所有受他恩泽的人的朝拜,他坐在最高的位置,一呼百应。也因为他,天下所有的女人都不得不对我低头,天下所有的女人都不得不拱手相让她们最美丽的东西。阿耳,阿耳,阿耳,人们齐呼这个名字的时候,他的眼神只落在了我一个人的身上。
  我就那么肆无忌惮地望着他。他眼睛里的坦荡荡,他眼睛里的光荣,还有他眼睛里的似水流年。就像战场上那霍霍的战车,就像战场上奔腾的万马,就像战场上前仆后继的男人,就像战场上扬风而起的战旗,就像是我对他的崇拜和爱慕。
  我的阿耳是个英雄,即使,他在梦中,也永远都是胜利和光荣的象征。
  3.我是爱阿耳的
  有人笑话我,笑话我是个有神经病的女人,或者是有臆想症。不对,我是人格分裂。我心里的阿耳真的是一个大英雄。
  现实中的阿耳依然整日戴着耳机,听着那些死去的女人在唱歌。对于他之外的事情,包括我,不闻不问。我开始嫉妒那个小小匣子,我嫉妒那个小小匣子里的那些已经死去的女人。他那么热爱的那些女人,他那么热爱的那些歌,为什么都是已失去?为什么都是得不到?
  我是爱阿耳的,不是吗?我是爱的,我们从贵州到四川,我从来都没有抛弃过他。他赚不了养家的钱,我也不怪他。他不愿意和我说话,我也不怪他。甚至,他在我忙得一团糟的时候,用大卷的卫生纸卷在自己的身上,然后朝着我挥手示意救命。他还会把用来做汤的小白菜,一颗一颗整齐地摆成一行,从客厅到厨房,像一个仪仗的队伍。他经常让我哭笑不得,也经常让我痛不欲生,更让我麻木不仁。
  他,有时候真的像一只狗。一只可怜狗,一只可恨狗。他不会有任何正常的思维能力,他在想什么,不是我所能知的。他那些不正常思维里会不会有个小小的我?
  4.我要和我的英雄阿耳私奔
  我开始觉得,我不应该这样继续下去,我应该有新的生活,我不能陪着一个不愿意跟我说话不愿意和我交流的人一直生活下去。
  我在写博客的时候,几次提到,我要和我的英雄阿耳私奔,到一个没有众多关注的地方去,安静地生活。其实,我是要带着我和我心里的阿耳准备离开这个现实生活里的阿耳。我的准备并不需要多长的时间,也不需要多周全的计划,只需要狠下决心。   我甚至等不到下班,连辞职报告都来不及交,赶紧打了个车就奔回家。我猜阿耳一定戴着耳机睡着了。我悄悄地开了门,阿耳居然不在卧室,也许在阳台睡着了。我加快了收拾行李的速度,突然我听到一个人的歌声,还有哗啦的水声。是阿耳在唱歌。我从来没有听到阿耳唱过歌。
  我愣在了厨房门口,阿耳在唱歌,真的是阿耳在唱歌。他没有戴耳机,没有拿藏刀,他拧开了水龙头,唱着欢快的歌。他把一颗颗小小的白菜,整齐地排好队,然后剥开一片一片的叶子,在欢快的水下欢快地冲洗。然后,他转身,看见了我。
  我的眼泪早已经掉了下来,阿耳,我的英雄阿耳回来了。“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我……我还没做好饭呢……”我抱着我的阿耳,哭得稀里哗啦。这是两年零三个月以来,阿耳对我说的第一句话。那个在我眼里已经停止了生长的阿耳,居然一下子枯木逢春,就这样一发不可收拾。他慢慢地跟我说话,他跟我说,他做了一个悠长的梦,梦里他是一个英雄,他把我从乱战里救了出来,给了我一把锋利的剑,割掉了那些毒恶的舌头,然后离开了混乱。死去的花尸因为英雄的出现,而重新获得生命,路过的饥饿人群脸上也泛起了红润的光,他坦荡地接受着所有受他恩泽的人的朝拜,他坐在最高的位置,一呼百应。
  5.我的阿耳是真正的英雄
  原来,阿耳的梦里是有我的。在他曾经不正常思维的那些日子里,他仍然保留了关于我的记忆。我应该是多么地庆幸,我应该是多么地知足。于是,我的眼睛就情不自禁地掉了下来。
  阿耳开始好起来了。他不再整天都戴着耳机,听那些死去的女人唱忧伤的歌。他也不再做无聊的举动,他开始围着我转,开始问我很多的回忆,看我给他拍的生活片段……我和他共同拥有的不再是空白,我和他共同拥有的是色彩斑斓。他不再给我无故添乱,每天都会洗好了小白菜,做好饭,等着我回家。
  两年零三个月之前,我和我的阿耳擦肩而过,他转身对我笑,然后很恐慌地推开了我,然后他的头撞在迎面而来的车上。他醒过来,很不知所以也不知所措的样子,我握着他的手说:“你是我心中最勇敢无惧的少年。”医生说,恐怕以后他连笑都会做得很困难。那时候,我们还素不相识。
  然后,我带着他,四处奔波。就为了治他的病,终于,我绝望了,我要放弃了。奇迹居然也发生了,我的阿耳没有在我想抛弃他的同时也把我抛弃了。
  阿耳,你是我心中勇敢无惧的少年,永远都是。   我们如此紧密相处,但又如此孤独得要死。
  ——阿尔伯特?史怀彻
  1.有生之年,狭路相逢
  我拥有什么,憔悴的妆容,还是一堆堆苍蝇欢喜得抒情的垃圾,我什么也没有,除了一只叫喜鹊的小黑狗。
  喜鹊是我收养的一只流浪狗,遇见我的那天,脏兮兮地蹲在草丛里,很可怜地小声哀鸣。我以同样的姿势,蹲在它的旁边,看着它的眼神,悄悄地掉出眼泪。我刚刚观赏了一场精彩香艳的演出,成功地揭露了男女主角的身份,明明我是无辜的,却被当做第三者被驱逐。我慢慢地往后退,退到了阴暗的角落里,然后转身,奋不顾身地奔跑。
  我希望喜鹊能给我带来好运,所以我喜欢叫它喜鹊。喜鹊开心地蹭我的脸,黏糊的东西贴在了我的鼻尖上,“哎哟,我的宝贝,真是服了你啦。”喜鹊比我幸福,至少在被人遗弃的时候,还有我去收留它,给它洗澡,给它铺温暖的窝,可是,我自始至终都是一个人,连我的影子都看不起我的孤单。
  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笑得这样开心,我才相信,原来他说的,和我在一起不快乐是真的。我一直以为他可以负担我所有的疼痛,我天真地以为因为他我可以集万般宠爱于一生。他怀里的那个女人不及我,任何一点都不及。就是因为不及,才让我败得无地自容。
  冬天就要来了,我经常手脚冰凉,他不再像以前一样主动到我上班的地方接我,也不再打电话问我什么时候回家。慢慢的,我不再只是手脚冰凉,连心也凉了。
  2.有时候,聪明伶俐也是错
  喜鹊,帮我去拿拖鞋来。喜鹊,帮我去拿毛巾来。不到一个月,喜鹊居然听得我的话,并且可以帮我做这样一些小事。我真是喜欢这只乖巧的小黑狗,它以前的主人怎么会不要它了呢?
  以前,他在的时候,也会帮我做这样的事情,举手之劳的事情。我是过于百般计算,也还是算漏了。帮我拿拖鞋来。帮我拿毛巾来。没有响应,我按了灯,才知道屋子里空荡荡的,他不在。我直直地坐在沙发上,没有换鞋,没有洗脸,直到十二点零二分。钥匙转动的声音在夜里响起,他走进来,脸上还带着没有褪干净的红色。
  “还没睡?”
  “你还没给我拿拖鞋,也还没给我拿毛巾。”
  我依然直直地坐在沙发上。他走过来歉意地笑笑,递过拖鞋和毛巾。我在心里冷笑,你以为这样就当做没事,我不是愚蠢得什么也不懂的小女人,我什么都懂。字字入耳,历历在目。
  男人千万不要小看女人,尤其是表面平静的女人。任何一个能够心如止水的女人,都是想好了对策,才故意败给你们看的。
  3.养个男人,还不如养条狗
  想要认识情敌,并不需要花多大的心思。我就这样简单地认识了顾芳。名字跟她的脸蛋一样,俗气起来巴不得撞墙死掉。
  她和我的私人聚会时间越来越频繁,我只看见她的嘴不停地翻动着,她给我说,她男人床上功夫有多厉害,她男人抽烟的姿势有多帅,她男人喝酒的神情有多迷人等等诸如此类。我是说不出来的,尽管她嘴里的这个男人,在我的生活里,名义上还是我的男人。
  我简直不敢相信他是一个如此会挑动情欲,如此洒脱,如此令人沉醉的人,因为在我看来,他一文不值。两年前他刚跟我在一起的时候,还是一个不会打领带的稚嫩小男人,每月不到月末就会向我借钱,不敢抽烟也不敢喝酒。最经典的就是:不如黄瓜。然而,顾芳嘴里的他,简直是让我感叹岁月催人老。
  我跌跌撞撞地回到家。“喜鹊,帮我去拿拖鞋来。”“喜鹊,帮我去拿毛巾来。”喜鹊乖乖地做完一切,挨着我的手臂,鼻子又湿湿地贴在我的手上。喜鹊,我们来一起烤火吧。说着,我就要打开取暖器。我喜欢这样逗喜鹊,它怕取暖器。
  第一次取暖,它总是不听话地围着取暖器乱跑,任我怎么吓它也没用。最后,我用了狠招,把喜鹊的尾巴绑在取暖器上,不到五分钟,它就知道厉害了,赶紧眼巴巴地看着我,低吠,拼命摇晃着尾巴。   “不许看我,烧死你算了,谁让你不听话?”
  “你不是喜欢乱跑吗?你跑啊,我看你能跑到哪里去?”
  距离实在是太近了,很快,喜鹊的尾巴就烧着了,我都闻到了煳味。喜鹊不叫了,安静了下来,趴在地上不动了。我跑过去,大声叫着喜鹊的名字,手忙脚乱地松开了喜鹊的绳子。
  喜鹊,我养个男人,我还不如养条狗呢。
  4.千万不要好了伤疤忘了疼
  喜鹊的伤是在两星期之后才好的。现在,它一看见我就害怕,生怕我再烤它。我记得自己泪水涟涟地把它抱到宠物医生那里,它奄奄一息的样子让我明白自己做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
  我知道,我把喜鹊当做他了。我企图把对他的报复通通实施在喜鹊身上。可是,喜鹊是一只狗,他是一个人。他还不如狗呢。我不能这样对喜鹊,我要修整自己报复的方案。
  顾芳约我喝下午茶,我不明白这个女人喝茶的时候怎么有这么多话说,口水沫子老是掉在茶杯,然后,她还很惬意地喝掉。难道,他也是这样亲着顾芳的嘴吗?顾芳的嘴张合的程度如此不一,他们接吻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感觉呢?我常常听着听着,就会想到其他事。然而,我的表情依然是淑女般的微笑。
  “如果你知道他还有别的人,你会怎么办?”我耐不住性子听完他们苟且的破事,她天真地眨巴着眼睛:“当然是一哭二闹三上吊啊,男人啊,都怕这套。”显然,我是不会这套的,我只会装做什么都没看见也什么都没听见。怪不得,男人不怕我。
  5.孩子,请不要每夜每夜都来找我
  就凭他不如黄瓜的技术,我居然怀孕了。简直是个耻辱,我居然会怀上他的孩子。
  可是,这种怀孕的感觉又让我觉得很奇怪。我要成为一个母亲了。对我来说,这是一件多么神圣伟大的事情。也许以前,我还会很乐意地生下这个孩子。只是现在,这个孩子就像是顾芳吐在茶杯里的口水沫子一样,让我觉得恶心。我摸着自己的肚子,感觉这个从未谋面的孩子的时候,开始还会有一点欣喜,毕竟觉得有个可以跟自己共同呼吸的小人,他就蜷缩在我的子宫里,安静地享受着我的温暖。后来,慢慢的我摸自己肚子的时候,总是忍不住要把手捏成一个拳头,想打下去。
  喜鹊看着我,不敢靠近。我脸上有了些小小的斑,我也不再抱着喜鹊睡觉。我那个所谓的男人已经肆无忌惮地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他不知道我怀孕了,我也没有告诉他。以前这么细心的他,居然都看不出我的身体开始笨重了。
  我还留着这条命做什么?让我继续仇恨下去?不,我不想,也不愿意。
  签字结束,如释重负。我看见其他的孕妇脸上都洋溢着幸福,是我不敢奢望的幸福。我更觉得自己羞愧不堪。
  我通知了顾芳来陪我。关于,我的个人情感,我从未与她谈及。她吃惊地看着有些臃肿的我。
  “我不要这个孩子了。”
  “你会后悔的。”
  “怎么会呢?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我故意让顾芳听见我歇斯底里的惨叫,她在外边一定吓白了脸,以为我活不过来了。几个星期之后,我托快递公司送了一份匿名礼物到顾芳的住处。很快我就接到了她打过来的电话。
  “太可怕了,太可怕了,是一个全身血淋淋的布偶娃娃。”
  “肯定是有人跟你恶作剧,别害怕,要不你到我这来,我陪你。”
  顾芳披头散发地来了,男人出差了。
  晚上,我和顾芳同时听见了小孩的哭声,她一把抱紧我,“你听,你听,有小孩的哭声……”“没事没事,是你太紧张了,是你的幻听。”她迷迷糊糊地睡去,半夜又尖叫着醒过来。“孩子!孩子的哭声!这绝不是幻听!”我安抚着她,她终于又迷糊着睡过去。
  我侧着身子,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她的眉头始终紧皱着,嘴里也不安分地嘀咕着。还算聪明的女人,知道自己不是幻听。我从床头的柜子里,取出一个录音机,按下了停止。   第二天,我亲耳听见顾芳慌乱地给他打电话。“我求你快回来,我要受不了了,我整夜都听见小孩的哭声。”
  “顾芳,你帮我把喜鹊的便盆拿过来。”
  6.只有我的喜鹊还这样忠实于我
  其实,我也会每夜每夜都会听到孩子的哭声,我经常听见他问我,妈妈,你为什么不要我?孩子,你可以问我,我为什么不要你?可是,我去哪里问,我又去问谁,为什么不要我?
  喜鹊,帮我去拿拖鞋来。喜鹊,帮我去拿毛巾来。只有我的喜鹊还这样忠实于我。它是我的喜鹊,属于我一个人的喜鹊。谁也抢不走的喜鹊。
  他凶神恶煞地冲到我家。“真是稀客啊,都大半年没回来了,您还记得回来的路?”我直直地坐在沙发上,阴阳怪气地说话。
  “你怎么认识顾芳的?”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他太小看我了,偌大一个城市里,找一个情敌是多么简单以及顺手的事情。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怎么做?”
  “顾芳什么都知道了。”
  “她一定什么都会知道的。我要让她知道,是我给了你现在的一切,然而你却用我给你的一切去换取一个任何不及我的女人的欢心。”
  “她现在在家里要死要活,我怎么办?”
  “不要来问我你该怎么办,从来你都只知道推卸责任。连抛弃我也不打个招呼。”
  “你还让她陪你去引产?孩子……是我的吗?”
  “呵呵,真是好笑。孩子是我的,他在我肚子里,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7.我们都没错,只是不适合
  连我都没想到顾芳是这样聪明的女人,我真的只是不小心将我和他的亲密照顺手扔在了喜鹊住的窝里,没想到就被她看见了。
  所有的前因后果,她都明白了。还不算是后知后觉。
  我把取暖器放在了书房里,打开准备看书。电话响了,我踏着拖鞋去接电话。他哭着求我,要我帮他,顾芳不能原谅他,一定要跟他分手。我真觉得这个男人的智商也是不如黄瓜。哭诉的一个小时过去了,等我回到书房,我惊呆了。
  喜鹊,喜鹊,喜鹊……我的喜鹊被取暖器烧着了。肚子上的毛全粘在了取暖器上,我不敢去碰它,赶紧关掉了电源。我怕它疼,我只顾着掉眼泪,喜鹊,那个不管我多晚回来都会给我夹拖鞋和毛巾的喜鹊也抛弃我,不要我了。
  “救命……”他揣着一把沾满了血的刀闯到我家来。
  “我把顾芳杀死了。”
  “我不是故意的。是她要自杀,我要去抢刀子,才会误伤到她的!”
  “我真的不是故意要伤她的,我不想她死,你知道吗?她也怀孕了……”
  “是啊,如果整个事件中没有你,那么一切悲惨的事情都不会发生。为什么不是你死,而是我的孩子,我的喜鹊,还有顾芳,为什么你不去死?”
  我尖声地叫起来:“为什么你不去死?”“为什么你要搞得所有人都陪着你死?”他被我尖厉的叫声吓呆了,我一把抢过他的刀,猛地往他身上捅下去,一下两下,“你给我去死!”
  “你给我去死!”
  “你给我去死!”
  好了,他们都死了,留下我一个人回忆以前所有的事情。我在想,我们是不是曾经说过,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你有没有爱过这样一种人?
  你非常非常爱,甚至可以用生命来换取她对你的爱。
  然而,她对你来说,却始终是一个秘密。
  你不知道她的真实姓名,你不知道她来自哪里,你不知道她做什么工作,到最后,你甚至不知道,她是否也如同你一般,爱过?
  这个故事,我是听来的。我是个偷听者,我在等朋友。坐在冷冷的长板凳上,铁迹斑斑的长板凳上,冷得缩在温暖的毛衣脖子里。他坐在我的旁边,旁若无人地哭,然后掏电话,开始倾诉。
  是的,你没有看错,他是个男人。
  城市太凉了,人情太荒了,爱情太淡了,所以,很多人都拒绝了相互取暖。哪怕是在冬天。劣迹斑斑的冬天。
  1.生活一直都在别处
  2005年的2月情人节。祥和里。我和一个外地来的姑娘住在一起,我已经在这个屋子里住了三年。和我合租过的男女换了一拨又一拨。我为什么要来成都呢?是因为发现已经别无去处,到了成都,又发现,其实人在哪里都是别无去处。所以,有那么一句话叫:“生活在别处。”是的,生活一直都在别处。
  所以,我也不想解释,我为什么来成都。
  我写那种长长短短,只需要用“ENTER”键来分行的句子。它们有个美好的名字,叫诗歌。我在自己的博客上,空白纸张上,送外卖来的菜单上,写下了很多美好的爱情,通通叫做:“相信爱情,爱情是美好的。”送外卖来的菜单上,还有楼下外卖小伙子的油迹斑斑。这就是生活,生活如同那张菜单,也是油迹斑斑。
  那时候,我还没有固定的工作。我觉得自己像只鸟,哪里热闹或者是喜欢哪里,就站在哪个地方的枝头,高歌一曲。
  除去必要的生活,我更喜欢写诗歌,和赞美爱情。
  我在自己的诗歌里写,爱情让生活无处可逃,所以我们逃不出去,所以我们需要爱情,你和我一样,需要爱情。很多人嘲笑我,这也叫诗歌?我更加鄙视地说,你也懂诗歌?到现在,我想严肃地说,请不要把我的诗歌和梨花体混为一谈。
  2.喀秋莎是美丽的爱情
  之前,我的生活是吊儿郎当的。我一直都以为,生活就是这个样子。显然,那个时候,太过年轻的我,还不懂得什么叫做生活。现在也不过懂了些皮毛。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在2005年的秋天,悲春伤秋是我的本能,我写下了更多凄美的爱情诗歌。突然有个叫喀秋莎的女孩加了我的QQ,她说她相信爱情,所以她喜欢我。喀秋莎一个多么美丽的名字,一个代表着美丽爱情的名字,我相信她给我说的喜欢,我认为她是连同了喜欢我的诗歌一起喜欢了我。
  我给她在QQ上疯狂地留言或者是写诗,已经到了非常疯狂的状态。很长一段时间,我几乎是夜夜通宵,连网吧的老板对我都熟悉得不得了。我在WORD文档或者是记事本文档里一连写下数十数百的长短句,就等着她QQ亮起的时候,全部给她发送过去。
  等我从疯狂的举动里清醒过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已经爱上了这个叫喀秋莎的女人。她那么的神秘,她只跟我说,喜欢我的诗歌,喜欢我的疯狂,喜欢我的爱。其他的,通通不说。
  突然,她消失了,消失得那么的突然。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我的QQ上,喀秋莎这三个字再也没有亮起过。我全当是爱情开了一回我的玩笑,我认了。
  3.爱情不在洛阳
  “关小三,我想你了。”2005年11月23日,凌晨5点过13分,我突然收到了喀秋莎的短信。那个曾经我拨打过N次,都提示我该用户已关机的号码突然给我发了一个短信。我几乎是欣喜若狂,原来,老天爷并没有薄待我。我马上起床,收拾衣服,背了个背包,打了车直接到火车北站,排队买票。我坐的是硬座,那是我至今为止最为愉悦的一次单独旅行。
  我想给喀秋莎一个惊喜,我没有告诉她我已经在火车上,我只是凭着和她往日的聊天里,她提到她住在一个家属小区,她屡次提到过洛阳,我的目的地就是洛阳。我确实是个疯子,我到了洛阳,洛阳那么大,我居然会照着地图,按照她说的样子,去找她可能会住在哪个家属小区里。   我以为她在洛阳。然而,我找了整整两天,我没有找到她,我觉得自己是给不了她惊喜了,于是,我离开了洛阳。甚至,我没有回她的那个短信,甚至,我没有告诉过她,我去洛阳找过她。
  一周之后,她的短信再次发过来,这次,她给了我详细的地址。原来,她在郑州。这个故事到现在为止,如果,你认为我仅仅只是为了虚构一个爱情故事而已,那么,你错了,“关小三”是真的,真实存在的。不信,你问你身边的张三或者李四,他们都曾经或者有可能遭遇这样的爱情。
  4.最幸福的郑州
  我如约而至到了郑州。喀秋莎,我亲爱的喀秋莎,我见到她的第一眼,就证实了,我是爱她的。我那么着急地把她抱在怀里,那么着急地亲吻她,那么着急地告诉她,我爱她。我把对诗歌的热爱全部转化成了爱情的力量,我爱她。
  郑州的一个月,对我来说,是我最幸福的一个月。我就像是个爱情白痴突然被开了窍一样,我第一次那么认真地体会到爱情真是妙不可言。然而,我这个傻子,却忘记了去问这个女人到底叫什么名字,到底做什么工作,她到底来自哪里?我爱她,却除了她叫喀秋莎之外,其他的一概不知。我曾经开玩笑的给她说,你还是告诉我你的真实身份吧,说不定哪天我死了,我也好有句话留给你啊。她当时把头转到了另外一边,看窗户外边的鸟。
  有一只鸟,在枝头上飞来飞去,然后,又飞到另外一个枝头。
  我离开郑州的时候,我已经离不开她,然而,我必须要回来。我要回到成都,找一份稳定的工作,那么爱情才能天长地久,没有物质基础的爱情,太容易碎了。
  我们约好了在2006年情人节,她来成都。
  我安心地回到了成都,晕乎乎地回到了成都。
  5.喀秋莎是个骗子
  喀秋莎在我回来的第二个星期,再次失踪了,我再次找不到她了。那时候,离我们的情人节之约还有一个多月。我像是失了心一样,疯狂地找她,电话永远都是关机,QQ永远是灰暗的。
  每次走到玉林一带,我就会想起她,想起和她在郑州手牵着手,想起和她说过那么多的甜言蜜语,我居然会掉下眼泪来,我一个大男人,戴着顶灰不拉叽的帽子,垂着头掉眼泪,现在想想就觉得好笑。情人节很快就要到了,我收拾了自己的屋子,把一件件脏的衣服收出来洗干净,我买了新的床单,买了新的棉絮和被套,我还擦了桌子和窗户,我就像要迎接一个圣女一般迎接喀秋莎的到来。尽管,到这个时候,她已经再次和我失去了联系。
  情人节那天,我等在出站口,死死地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一遍一遍拨打着她的电话。我等了整整一天,她仍然没有出现。我甚至很乐观地想,也许她已经自己打车去了我的住处,我赶紧打车回到我的住处,结果,一屋子的空。我呆坐着,看着墙上的钟,时间一点点地过去。“要是她这会儿到了火车站,没有看见我,怎么办?”我被自己的想法吓住了,我赶紧奔到门外,拼命拦车。
  火车北站。她没有来,她没有来,她没有如约而至!她是个骗子!
  6.我要杀了喀秋莎
  喀秋莎到底爱不爱我?如果不爱,在郑州的一切又算是什么?可是,她为什么最后还是没有出现在成都?情人节的成都,对我来说,已经是绝望。
  有没有见过男人号啕大哭的样子?很好笑,真的很好笑。然后,我发现我再也写不出诗歌来了,确实的说是,我再也写不出那种赞美美丽爱情的诗歌。我看着自己已经废掉的手,一点点抠烂自己废掉的心,那种血淋淋,是被践踏的爱情。
  “关小三,我想你了。”还是这样一个短信。2006年的6月,我再次收到这样的一个短信。我发现自己仍然控制不住所有的情绪,我依然义不容辞地打了包,坐上了去郑州的车。然而,这一次,我想去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她做什么工作,她为什么要我去郑州,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她爱我吗?   这次,我看到的喀秋莎和上一次看见的完全是两个样子。她像是遭遇了一场致命的打击,那么软弱无力,她眼睛里,我喜欢的不屑没有了。
  她依然对我保留了所有的一切。我依然什么也不知道。可是,我不甘心。我趁她睡着了,翻遍了所有的抽屉,搜遍了每一个角落,她那么小心,没有任何关于她身份的东西在。她也那么不小心,我居然找到了一本她的日记。
  上边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她和一个男人的爱情。从2005年到现在,只字不提我的存在,只有那个男人。我坐在沙发上,抽着烟看完整本日记,我控制不住自己内心的想法,我要杀了她,我要杀了喀秋莎。
  我把她叫醒,我扬着日记本,问她,这是什么?她把被子蒙在了头上,放声地哭了起来。我从来没有听到过她哭,而这一次哭,自然也不是为我。她哭了很长时间,最后,给我说,“关小三,你走吧。”
  尾声:
  国庆的时候,我收到喀秋莎的短信:“关小三,我在红瓦寺。”我犹豫了很长时间,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来成都,是为我吗?那当初为什么不做任何解释,就叫我走?结果是这样的,我还是去了红瓦寺。她和一大堆朋友在一个酒吧 ,我进去的时候,她给别人介绍:“关小三,我朋友,诗人。”
  呵呵,其实,我早就不是诗人了,没有诗歌,也没有爱情。
  最后,喀秋莎喝醉了,她重复两句话,一句是离开郑州,另一句是离开成都。   我经常站在红绿灯的路口,考虑,过了路口,到底应该往左转,还是往右转。我羡慕身边的人们自如地想怎么走就怎么走。等我终于迈出艰难的步伐时,红灯亮了,我不得不收回险些跨进危险的脚步,继续站在路口想,等会儿绿灯亮了,我该往左转,还是往右转。
  小鱼在水里游啊游啊。努力挣扎着水草盛情地挽留,错综复杂。躲避着人类阴险垂下的鱼饵,自以为是。累了,就安静地躺在残败的花瓣上小歇一会儿。它不怕激流,它只会倔强地往前游啊游啊,从不回头。小鱼在追寻一种自由的快感,不想被束缚。
  他叫我鱼儿,他说名字后面带个儿化音,感觉很亲昵。我叫他,淼,他是我的水域。正如他所说的,三面都是水,还怕一只小小鱼儿玩不够。
  我学国画。用色彩与思想来涂抹我的世界。一张洁白的宣纸上,喷泼着我的张狂与傲慢。这是淼从我的画里看到的。水草是绿绿的,墨绿,深绿,浅绿,再到略带黄色的青草绿。一只小鱼摇摆着尾巴,眼眶的地方很突出,被我明显地点出来。这是一种对空白世界的控诉。我从不画成双成群的鱼在宣纸上,我心中的这只小鱼要一个人去找寻幸福。淼问我,那我在哪呢?我笑,你看不见的。其实,画纸上只有我自己。
  我穿红色的皮靴,外表是个很自我的人。可我却拥有数十双白色棉袜。袜腿短短的,刚刚好盖住我的脚腕,恰好把整个小小脚心温暖起来。我还专挑袜面上绣了卡通图案的。这可是一道奇观。淼看我穿袜子的时候,忍不住要笑。任何人都难以想象我会穿卡通棉袜,很幼稚。淼说,其实这样证明你还是个正常的女人,看你平时一副清高的样子,也只有看你穿卡通棉袜的认真模样,才觉得你是个更可爱的小女人。
  淼一直都认为,他是最了解我的。
  我躺在床上,无聊地换着电视频道。关之琳老了,却还拍着某减肥茶的广告。张曼玉顶着一头卷卷的短发。而我最喜欢的梁朝伟,喜欢他对着手机卖弄风情,吸引我的是他的眼神,而那款手机却被我冷落着。
  我等了很久也不见淼到卧室来,拖着拖鞋一踏一踏地去卫生间。门虚掩着,里面传来哗哗的流水声。透过门缝看见淼在洗我的卡通棉袜。是我洗漱完随手扔在卫生间的。白白的泡沫从淼的手掌间流出来。当时,我告诉我自己,我要记住淼,他是第一个给我洗袜子的男人。我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也许没有几个男人会主动给自己心爱的女人洗袜子吧。特别是棉袜上卡通小猪猪被淼搓洗得一上一下的,满足。就像他温暖的大手掌覆盖我苍白的小手掌时,他会重复地说,鱼儿,我握得住你。
  我靠在门边笑,他一抬头看见我,粘满泡沫的手没有停止动作,佯装责骂:“洗你的臭袜子!你还笑?没良心的傻瓜!”我走过去,抱住他的腰,开心地笑。
  我不挑剔淼。尽管有时候,淼的小心翼翼让我无所适从。我也害怕争吵,我怕绝情之后的惨不忍睹。
  我一直在向外省的公司寄简历,或是上网不停地往自己感兴趣的公司发简历。淼在我身边,很担心。他不明白,我为什么想要往外跑。
  其实,我自己也不明白。我只觉得我还年轻,外面还有如此宽广的世界,我都还没来得及感觉,精彩岂容错过?
  我没有想过,我会不会舍不得淼。我习惯淼在我的身边,习惯并不是件好事。尤其是我这样的需要一份幸福的自由。
  我很爱淼,喜欢他叫我傻瓜,喜欢看他给我洗卡通棉袜。有时候很满足,累了就可以往他身上靠。不必顾忌。
  他陪着我一起减肥。买回来一大堆红苹果。个个拿在手里都有诱人的香味。饿着肚子的滋味不好受。淼知道我需要什么。他洗净一个苹果,鲜艳的色泽,认真地削出长长的、细细的果皮。最后,塞进我嘴里,清脆的声音,咔嚓咔嚓地响。我觉得像在咀嚼我们的幸福。而爱情就像淼用心削出的果皮,在彼此心里,用心的。我也不准他吃饭,一起吃苹果。一直吃到我主动投降喊着胃酸的时候,我们再一起下厨房,像所有的老夫老妻一样,默契地择菜做饭。   黑暗中,我们的衣服噼噼啪啪地闪着静电的光点。一瞬间,是冷的。触摸不到。可我告诉淼,我说幸福的人才能看见精灵的眼睛。他把我抱在怀里问我,幸福吗?我说,最幸福的事是淼给鱼儿洗袜子。然后呵呵地笑。他就骂我,说我没有良心,只记得他给我洗袜子。
  其实,我一直想问淼,在我之前,有没有为其他的女人洗过袜子。可我没有。我不想做笨女人,不需要善意的谎言。
  淼能捕捉到我微弱的依赖,哪怕只是微弱的。我傻傻地问他,淼,你说,我会拥有一片海吗?我的傻瓜,淼不就是你的海吗?我瘪嘴,你只是一点水加一点水再加一点水。海不是这样的。他翻身把我压在身下,语气威胁我:“鱼儿,不许你这样说。你是一只淡水鱼。到了海里,你游不起来。你的海就是淼。”
  对了,我是一只鱼,在水里用鳃呼吸。但我还不知道,我是否就一定不适合海。我始终相信,我应该有更多尝试。
  小小的站台,总有人离去,总有人离去。淼握着我的手。铁轨缝间有一些挣扎着幸福的绿色,在没有表情的风里。似乎有一点小小的颤抖。远远的,我便看见了。
  就在昨天,我收到了一家外省公司的录用通知。我毫不犹豫辞掉了工作,买了火车票。回到家,才想起我该怎样给淼解释。
  可他什么也没有问,只是抱着我,整个晚上都在叹气。
  我拽了自己的行李就要踏上火车,他用力一把把我拉回来,抱着我,贴着我的耳根说:“你就这样走了?”“跟我一起走吧!”他不说话。
  你说我会不会在下一站就下车,然后跑回去找你?
  他抱我的力道加重了一分,可他还是不说话。我的骨头有要碎的感觉。
  淼,你快说呀。
  他揉揉我的长发:“傻瓜!”我狠狠在他肩头咬了一口,他说,我知道,你不会。
  我吻了吻他,真聪明。
  我是个狠心的傻瓜,我要淼确定我不会为他留下来,而且还逼他亲自说出这个事实。连一条回头路都没有给自己留下。
  所有的树木,房屋还有这个城市的一切,没有等到春天的来临,却开始在我的眼睛里倒退。
  这一天,我特别的倒霉。寒流突然袭击了这个灰白的城市。我忘了带家里的钥匙,一起合租的女孩也还没有回来。
  我已经回到和淼共同生活的这个城市已经快一年了,可他却不知道。淼说得对,外面的世界是一片海,而我是一只淡水鱼,我真的不适合在海里。
  我的鼻子有点塞,口袋里仅有一张IC卡。我跑到楼下的电话亭里,把IC卡插进去,却发现卡上的余额只够一分钟通话。我不相信老天,却祈祷老天让我拨通这个电话。
  响了很久,淼接了电话。我不知道我该说什么,拼命搜索着平日里说得最多的词汇。结果还是张不了口。淼紧张地问:“鱼儿,是你吗?鱼儿,你在哪里?”
  电话自动切断了,我呆呆地握着电话。风吹得呼呼地响。这个灰白的城市,开始嘲笑我。无能为力。
  我的新家离以前和淼住的地方很近。有时候,我在洗卡通棉袜的时候,泡沫从我的手掌间流出来。我就会想到淼,想到我在新家透过玻璃窗,经常看到淼牵着一个女孩的手,一起上街,一起散步……一起呵护爱情。
  就像,我和淼的从前。   2006年10月15日夜10点。来到成都一年再加大半年了,第一次去宽巷子。还是和三四个朋友,去看一个叫青瓷的女人。我踩着因为翻修而成的千脚泥,鞋跟深深地踩下一个印,再柔软地拔出来,整个脚跟都跟着醉了。残夜里的断壁冷墙,萧条的景象,我疑心是朋友带错了地方。顺便路过的川西民居,才使得我放心下来。如此原生态,和古香古色,怎么会错?
  再往前走,热闹起来了。灯红酒绿的一片,散杂又集中的许多人爬来爬去。就算是从来没来过,好歹也听得朋友介绍,龙堂客栈。曾经慕名而来的某某,某某某等等,名字都是大有来头。
  再往前头走一点,燃着的红灯少下来。青瓷就坐在一棵挂着红灯笼的树下,点着一支烟,吸了一口,眯起了眼睛,模样像是第一次背着父母偷偷抽烟的侥幸。她散着长长的头发,没有做过多的修饰,任由它们杂乱无序地往小蛮腰上奔跑。
  青瓷这个名字,来源于无意,我以为会有什么深厚的背景,哪里知道她会如此的无趣。其实,从朋友一开始说她的名字开始,还未见面,我就莫名地喜欢上了这个女人。
  1. 我以为,青瓷原本是一片瓦
  她的经历简单也复杂,长年处于失业的状态,她早已经习惯。她所有的经济来源,卖出自己不走主流路线的画作,也会去教当地的一些小孩弹钢琴。然而,她一直云淡风轻。看上去,像是个未经人事的小女子。听到我们说的八卦,好奇地问,怎么会这样啊?哎呀,真是不敢想象。她这样说话的时候,并不惹人恼,觉得她是在装,反而觉得她尤其可爱。
  久久地浸在锦城的温柔里,深深地陷在闹市里唯一一处僻静又热闹的地方,难得,她还保持着孩童般的好奇。我们正在左一句右一句地寒暄着,满头白发的太婆,巍颤颤地过来,“最后两碟花生,要不要啊?”青瓷连价钱都没问,赶紧点头说要。几碗印着蓝花的盖碗茶也摆上了桌,她还吆喝着老板:“来一壶黄酒,一碟青梅。”
  我疑心自己,倒退了几十年,来到了旧时候。青瓷,就是那个旧时候出来的女人,你以为你看穿了看透了,其实呢,你才刚刚看见开始。(老板亲自送上来的黄酒,温温地溢出一些陈年,我突兀地想起,断桥边上的白蛇等着许仙的痴情。莫要空负有心人。青瓷给我们每个人都倒上酒,小小的杯子里,放上一颗小巧的青梅。所谓“青梅煮酒”,我喜极了它,也喜极了她。)
  2. 她以为,良辰美景不是虚度
  青瓷那么认真地爱,爱得那么认真。是她的美术老师。他只说“我现在是爱你的”,而从来不似那些假人伪君子讲什么,“我和我老婆的关系不好,我们之间没有爱情了。”
  这个陈姓男子,影响了青瓷一生,也差点颠覆了青瓷唯一持有信仰的爱情。
  青瓷是从恋他的手开始恋上他的人的。他那只握着画笔的手,所有饱满的颜色欢快地铺满洁白的画纸。陈姓男子,起初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学生里边,有一个青瓷,他把他们都当做学画的匠者,重复地临摹,临摹再临摹。他自私到,宁愿自己一个人偷偷地躲在住处抽烟,也不愿意带着学生去写生。直到,青瓷的画作送到他的面前。
  陈姓男子,看完画,一言不发,然后摸出一只已经磨旧的红笔,大大地重重地画了一个圈。“零分?”他转过身去,继续抽自己的烟,冷冷的,一言不发。青瓷突然撕掉了自己的画作,然后跑到陈姓男子的面前,鼓足了勇气,抓住了他的手,轻轻地抚在自己的脸上。
  撕掉的画上,是一只、两只、三只、四只、五只、六只……很多很多只,愤怒的手,张扬的手,歇斯底里的手,乱七八糟的手,一丝不苟的手,意乱情迷的手。
  然而,青瓷就这样抓住了,对她来说,这辈子,最温柔的手。(来的人都是喜欢听故事,讲八卦。青瓷讲话的声音是纤细的,她的唇不再是少女时期饱满丰润的样子,许是因为话讲得太多,许是因为长期不染寇红,苍白得泛起细小的皮儿,就像是此刻听故事的人,每个人心里泛起的涟漪。)   3. 承不过,旧爱新欢都是灰骨
  青瓷的第一次恋爱,第一次爱人,通通交付给这个陈姓男子。
  “我现在是爱你的。”他慵懒的声音从温软杂乱的被子里传来,青瓷正在镜子前,染她还正是饱满丰润的唇。她扣上衬衣的扣子,一颗一颗从小蛮腰到锁骨的位置,她闻到自己手上一种和以往不一样的味道。她站起来,要离开,心底却被仅仅是“现在”两个字软得没了力气。
  她绕回床边,从暖暖的杯子里,抽出他的手,覆上自己的手,贴合重合,然后十指相扣。她把脸埋在空出来的半个枕头上,肩膀忍不住抽动起来。他的脸一直朝向里,没有看她。
  唯一一次最无心计,最为大胆,最为放纵的爱一个人,也就因为了一夜承欢。青瓷知道,他看低了自己,自己也看低了她。她就像是个赌气的小孩,忘记了原本这个男人就是有归宿的,而自己充其量只是路过的风景。
  直到,她最后一次见到陈姓男子。
  他乖乖地待在一个黑色的镜框里,严肃却有点慈祥地看着每一个人。哀乐响起,青瓷就冲了进来,又呆住了,自己凭什么啊,是他的谁?追悼会的时候,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哭得比任何一个人都伤心,惨不忍睹。(夜里凝重的风,敲打着挂在树上的红灯,明明晃晃打着夜的影子,一树一树全是听者的寂寞与安静。所有的人,不约而同地点了支烟,邀约着轻咀了一口青梅煮酒。飞机轰隆隆的声音,从头顶撵过去。露天的川西坝子里,残灯旧影,还有一些孤独的人,飘来荡去。)
  4. 偏执地,义无反顾地一路向北
  青瓷离开了重庆。她的离开,代表着一种结束,也是一种开始。她要寻找自己的另一个样子,她就像所有的流浪艺术家一样,义无反顾的,偏执的,一路向北。至于,为什么要去北方,她也不知道。或许是想去看蓝天白天,或许是想去看真正的一场雪。
  前往乌鲁木齐的列车。青瓷一个人缩在自己小小的位置里,眼睛一直盯着窗外的景色。她用手在玻璃上写字,画画,然后又擦掉。她去通风口吸烟,另外一对年轻的男女,正趁着人少的机会,暧昧亲昵。看见了青瓷过来,年轻的女子忍不住偷偷地笑出了声,惹得那个小男人有些尴尬。
  青瓷看着他们,觉得像是自己年轻的一幅画,然后被一个不解风情的人,重重地揉碎扔在了地上,还踩上了两脚,吐了一口脓腥的痰。
  她突然就掉了眼泪。(青瓷要了一份烧烤,老板殷勤地送过来。她招呼大家随意,不要客气。似乎,每个人都不想客气,但是每个人都吃不下,许是各有心事,许是各怀鬼胎。她起身,歉意地笑笑,说要去买包烟,我才发现她穿的是直接用蜡染布裹成的素裙,只是后边,全被她压得皱皱的。)
  5。她还是,特立独行的青瓷
  青瓷没有到乌鲁木齐。她到了一个叫武威的地方,“武威,古称凉州,为河西走廊东端之咽喉。因公元前121年,汉武帝大将霍去病出征河西,西击匈奴,大获全胜,以彰其‘武功军威’而得名。武威地区东接兰州,西通张掖,辖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古浪县和民勤县,面积3.3 万平方公里,有人口176万。”
  青瓷眯着眼睛,看完关于武威简短的介绍,她一下子没了目的。应该去哪里,应该去干什么呢?她的眼睛落在民勤,那就随便去个地方吧。盲目冲动的流浪艺术家。
  她坐在颠簸的车里,甚至不敢讲话,生怕自己的普通话就暴露了自己是个外来者的身份。她的害怕莫名从心底生起。她到民勤的时候已经是夜里。她就着夜灯,昏暗的夜灯,她才明白一路上自己所看见的平房,爬满灰尘的平房是那么的寂寥。突然有人跑过来,她正想试探着问问路,那人手伸得快,一把抢了她的小提包。她正要大声喊抢劫,另一个人从后边追过来,一把揪住前边那个人,狠狠地一拳打在他的鼻上,然后,拿了包扬长而去。   吓呆了的青瓷,愣得站在一边,举手无措。倒是那个被揍了一拳的人,挣扎着爬起来:“你怎么还不走?还想被抢吗?”其实,青瓷并没听懂他说的话,她只是猜大概是这样的意思,她吓得落荒而逃。(遇见另一个来宽巷子采风的同行,他带着妖娆的模特,倒是给这夜里的寒与酣,添了几分媚色。随意地打了个招呼,随意交流了几句,我们都赞叹那个模特的美丽,只有青瓷闭着眼,深吸了一口烟。)
  6.80年代,民勤的小歌舞厅
  青瓷借住在了一个民勤的老乡家,给了一些生活费,女主人便会多做些吃的,甚至会将就她的口味给她做顿米饭,或者涮回羊肉吃啊什么的。她就坐在二楼,发呆,画画。偶尔,也和主人家的小女儿说说话。
  有一天,那个仅仅八岁的小女儿跑到她的门口:“姐姐,你不到楼下去玩吗?”“去玩什么啊?”小女孩就拽着她的手,把她牵到了楼下。她感觉到了,与往日的不一样。平时,安静的一楼,拥挤着许多人。男主人往门外甩了一串鞭炮,女主人则满脸是笑的招呼着拥挤的人进场:“五元一位,不要挤,不要挤,五元一位。”女主人看见了青瓷,一把拽过她:“赶紧进去玩玩。”
  青瓷看到了80年代最流行的小歌舞厅。她几乎要怀疑自己来错了年代,没错,确实就是2003年,她的2003年,她在2003年看见了80年代的小歌舞厅。
  后来,她看了一部电影。《周渔的火车》。周渔和陈青也是在80年代的小歌舞厅里遇见,相约,相恋,交谊舞。他们抱着对方,陈青的手在周渔的腰上。她把画面定格在陈青的手上,那双温暖的温柔的手。
  还有陈青的那句诗:“手中的青瓷,柔软得如同你的皮肤。”
  尾声:
  青瓷的故事戛然而止,无论我怎么逼问,怎么诱惑,她都不再透露半个字。她说,快十二点了,你们赶紧回吧,夜路不要走得太多,走多了,伤脚也伤心。她送我们走出横墙断壁的宽巷子,我的眼睛还没掩得住一夜的猩红,全是那树上挂的灯在作怪。
  碰上一个国际友人,问“龙堂客栈怎么走?”青瓷热心地给她说,该怎么走,又说,要不你等我一会儿,我送你进去。然后,她转身跟我们挥手说再见。
  其实,关于青瓷,我还知道一些不详细的枝节。2003年之后,她在民勤的一个小学里,教小孩子画画。唯独最怕画的就是手。2005年,她回了重庆,认识了一个人,差一点就做了他的妻。2006年,她又来了成都,不定期地住在宽巷子里。她喜欢宽巷子里的旧和深,就像是一个人的过去,抹不掉和忘不掉的过去。   一年有365天,365天有8760个小时,8760个小时有525600分钟,525600分钟有31536000秒。每一秒,我都忍不住想你一次,每想你一次,我都忍不住说一次肉麻情话,每说一次肉麻情话,我都忍不住要多爱你一点。你要记得,永远记得,我给你写的365封情书里,有我8760个小时的想念,525600分钟的相思,还有31536000秒的幸福。
  原来,肉麻情书里果然是有那么多甜蜜的心惊肉跳。
  我一辈子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沈从文
  2006年7月5日 路过的风景是最美丽的爱情
  那些斑驳的虔诚的阳光,抛洒在安静的湖面。路过的风景始终是晃晃荡荡的,她俯着身子,脸始终朝着窗户外边儿,这是她第一次涉足西藏。她赶上了第一次正式运营的好时候,然而,一个人带着简单的行李,拖着疲惫的身体,还有一脸的倦容,进了检票口,她的泪掉在了那张小小的火车票上。
  她的手空了,那个曾经说要陪她一起走完天路,去做爱情的朝拜者的那个他,再也牵不到她的手。她贴身的衣物里,有一张黑白的照片,是他们站在青藏铁路的宣传画前,手牵着手,十指交叉的姿势,直接抵达到对方左心房最温暖的地方。
  她还记得,手术车推着他进手术室,就在她慌忙地只顾着掉眼泪和担心的时候,疼痛不堪的他突然挺起了身子,凑在她的耳朵边:“记得带着我们的婚纱照去……”她愣住了,眼睁睁看着他被推进了手术室。最后一眼里,全部是不舍与亏欠。后来,她的梦里,时常会有那个眼神。她在梦里一个人哭,一个人笑,醒了之后,呼吸着整个屋子里他的味道,翻看着他们的婚纱照。突然,就无法控制,无法抑制,她胡乱地卷着两个人的被子,一个人哭得喘不过气来。
  从来了就不想离开的成都出发,企图忘记安逸与舒适,路过广元,再到宝鸡,到兰州的时候已经差不多接近中午两点,她要了一杯咖啡,一个人落寞的样子。直到听见旁人惊喜地说,要到世界屋脊的草原冰川唐古拉山、唐古拉河了。她才注意到,要到青藏线全线最高的地方了,最高海拔达到了5072米。然后,是位于安多和那曲之间的错那湖,几乎是贴身而过。那么近的距离,却伸手抓不住,不由得心里一阵感伤。到拉萨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六点半左右。
  第一个夜里,关了橘黄的灯,她居然睡得很安稳。贴身的照片,取出来,挨着自己放在枕头的位置。第二天,她起得很早,就像是曾经来过一样,没有经过多少波折,她走过一条路,再一条路。
  她停在了大昭寺的门口,她磕着等身长头,双手合十依次从头顶、额头到胸前,然后跪下伸展身体趴倒在地上,许久没有站起来。她是在虔诚的膜拜,还是在听如此近距离的心跳?
  最后,等她起身的时候,她的膝盖麻木得差点失去了知觉,她支撑着自己,挪着步伐,靠在大昭寺附近的一棵树上。就像《花样年华》里一样,她对着那个没有洞的树,说出了憋在心里许久的话。然后,她把他们的婚纱照轻轻地放在了树的身后。
  她看着只有拉萨才会有的空气稀薄的天:“亲爱的,我们终于来过了。”
  那一月我摇动所有的经筒
  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磕长头在山路
  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转山
  不为修来世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仓央嘉措
  2006年8月19日 一个人的玛吉阿米
  他自以为看破了尘世,他以为今生的姻缘就要到此结束。于是,他离开的时候,走得是铿锵有力。
  这里离太阳最近,天空始终是最蓝的,阳光是最有女人味的,连月色和星空都是保持着一种肃静和空灵的样子。他就背着他的吉他,光着膀子在阳光里唱,大颗的汗滴下来,连腹肌也隐约可见。路过的女人都忍不住多看了两眼。他也一个人寂寥地在夜里,空空地弹着吉他,听着夜幕下空空的回声。   外面下雨了,他吹着风扇,开着半扇门,就看见她走进来了。她还是老样子,雨水全部滴答在头发上。她只是偶尔路过,就顺着铁杆,爬着窗户进来看他一眼。只是,为什么他的眼睛里全是蓝蓝的天?而,他一摸,又什么也没有了。她的眼睛又变成了透明的。然后,连她的人都一起变成了透明的。要不是,还有雨水的痕迹,他一定以为是自己梦见了她。
  他醒来的时候。雨水还在滴答,他没有什么不良的嗜好,除了失眠。失眠了再嗜睡。硬的床板,已经让他的腰直不起来。他用一个枕头垫在腰后,有些舒服了。
  他在那个叫“玛吉阿米”的酒馆里,迷蒙了自己的双眼。他也自娱自乐一般唱自己的歌,弹自己的吉他,有时候有掌声,有时候是嘘声。直到,有一次,他在一片嘘声中听到了微弱的掌声。他顺着声音找过去,是一个瘦瘦的女子。瘦得几乎是裹在衣服里,就看不出轮廓。她的眉目清秀,不着一点颜色,算不上是精致,他却牢牢地记住了。
  他看见她在一阵雷鸣般的掌声中,瘦瘦地走出酒馆。他只注意到她的瘦,就好像一只手都搂不过来一样。其他的客人端着酒来邀约他,他连声地推辞,然后跟着跑了出去。
  那个瘦瘦的女子站在圣洁的月光里,月光闲淡地倾泻在她的肩头,整个人就好像蒙了一层飘逸的纱。他走过去,有点手足无措的样子,伸了伸手,又缩回来。“嗨,谢谢你。”瘦瘦的女子转身看着他,笑靥如花:“应该是我谢谢你,我觉得你是个很坚持自己的人。”
  原来,早在他在酒馆唱歌的开始,这个女子就一直关注着他。不论别人给的是掌声还是嘘声,她都缩在角落,鼓着微弱的巴掌。“只要认真了,那就是爱了。”她突然莫名其妙地问了一句:“你有没有听过‘玛吉阿米’的传说?”
  他点了点头。“那么,我只想问你,有没有遇到你心里的玛吉阿米?”
  压根儿没见最好,
  也省得情思萦绕。
  原来不熟也好,
  就不会这般神魂颠倒。
  ——仓央嘉措
  2006年8月21日 另一个人的玛吉阿米
  我知道,悲欢离合从来都是苦尽甘来。世界这样大,无论,我们逃得怎么样的远,就算是到了世界的脊梁,没有你跟着一起来,也只是虚无。我以为,你会偷偷地跟着来。我真的是太高估了,你我之间生死与共的距离,我们是散了吧算了吧完了吧,亲爱的,我站在这里,想不通明不了,泪却没停掉。
  我摇动所有的经筒,以为真的能触摸到他的指尖,我也磕长头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他的温暖,我也巴不得一世转山,不为修来世只为途中与他相见。
  我还要流多少眼泪,才能证明自己是个无知幼稚的人?
  我哭着给你说,我伤心我难过。我需要的不是你,你知道。我需要的不是你的安慰和同情,我需要的是那个伤害我的人的安慰与同情。你多么希望自己能伸一个巴掌出来,打在我的脸上,我也多么希望能一巴掌打清醒我。可是,你看见我哭,你又舍不得动手打我,你在想,我已经那么伤心和难过,你还能说什么?你还能怎么说?
  我把收集的那些证据给你看。说你看,我们的将来是多么美好。将来,将来是什么?凭什么你就要相信虚构的将来。现在都混乱,谈什么将来?你以为你是天底下唯一的宝,你以为你是天底下唯一的宝。其实,你一文不值。
  你麻烦我不要把你新买的毛巾哭得水嗒嗒的,你是猪还是畜生,听不懂人讲话?怎么教你都教不懂!活该被人骂!
  你就给我说,你就是和平常人没什么区别,所以也别做些天长地久的美梦,你要清醒。
  这个世界对我来说,已经没有药了,除了他。
  我揪着陌生的你,絮絮叨叨地给你说他。是的,我只想做他的玛吉阿米。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我们是有着怎样的缘分,才能一起走一次天路。我生十只眼睛,也看不够,一路下来的风景,而我再长十颗心也断不掉爱你的念头。   每一个女人都想要一份与众不同的爱情,每一个女人都想要一份垂手可得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那么,有谁愿意随身携带着十双一百双最柔软的鞋子邀请我一起共赴天路?
  2006年9月12日 墨脱:隐秘的莲花圣地
  我不否认,我是曾经喜欢过安妮宝贝的,我也曾经被她颓废的文字弄得不知所谓,也许成长就是一种最好的经历。慢慢的,学会用自己的眼睛去看,用自己的心去分析,才发现自己再也要不了那些颓废的东西,起码我得精神着过日子。
  2006年的5月1日,我在锦绣路逛街。相请不如偶遇,正好遇上了安妮宝贝的摄影展。她的新书《莲花》正在热卖。看着画廊里,挂满了她随意拍下的照片,粗糙也细腻,不雕琢。有几张墨脱的图片,雾蒙蒙的一片,灰灰的。我的一位好友就是受了她的蛊惑,一个人夜里从重庆出发,落脚在成都,然后一个人去墨脱。当时,他在QQ上告诉我这个消息,我被惊了一跳,已经凌晨1点多了。他在成都,他居然还要去墨脱。他很啰唆地给我说,他带了睡袋什么的,还买了些装备。突然他很严肃地给我说:“不要告诉姐姐,我会活着回来结婚的。”一下子,我觉得本来嘻嘻哈哈的气氛变得悲壮了:“嗯,你要活着回来,结婚生子。”
  自此之后,长达一个月没有任何联系。直到后来很久,他的留言突然出现在我的博客上:“我没死,我回来了。只是我只到了汗密,没有过蚂蟥区,那些蚂蟥太恐怖了。”
  我放心了,他活着回来了。我那一刻,真的佩服安妮宝贝,如果她是真的亲自走到了墨脱。
  后来,我还是忍不住在书店里以最快的速度翻完了《莲花》,里边的情爱纠葛,一个已死去的女人,一个拖着病患的女人,一个想要去实现当年愿望的男人,最终到了墨脱——隐秘的莲花圣地。
  “我是锈刀,拿你当磨刀石。我的生命太千军万马,因为,你是那遥远的和平,为了你,我必须不断地战争……”
  最后?献给天下有情人
  年是脚跟脚,步跟步地过来了。整理一年以来,那些我写下的片段,看到那些白纸黑字里的轻描淡写,看到那些白纸黑字里的浓情蜜意,我看得见,故事里的那些相爱的人们,那些相爱的你我,背负了多么伟大的幸福和满足,看得我这个已经心静如水的人也忍不住澎湃起来。
  某年某月某日。我用相机拍下了你笑得最丑的样子,镶在相框里,没想到,竟然成为那么庄重的纪念。你一个人去远行,远到走出了我心底最柔软的位置,然后,奋不顾身地去奔赴其他的温柔。
  某年某月某日。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我也有打算去牵别人的手。可是,到了最后,还是迟疑着,还是空了手。握着我们一起买的水杯,我以为自己握住了你,才知道自己握住的是回忆。
  某年某月某日。很相似的场景。我在机场看见别人的拥抱,竟然哭得惊天动地。我已经不再是二十岁的年轻姑娘,为何我还是看不透彻?我做着小说里才会出现的事情,我去踏遍千山万水,我按照你所喜好,一步一步跟着你。
  某年某月某日。我终于到了你出生的地方。我抱着生你养你的母亲,一点一点掉下眼泪来。你说,你的母亲从生下你来之后,夜里就脚心发凉常常睡不着,懂事之后,你一直搂着她的脚直到她睡着。我和你的母亲,睡在一张床上,我搂着她的脚,我用双手搂着她的脚,听到她微微的鼾声,眼泪掉下来。
  某年某月某日。你的坟前都长满了草,如同我的心,杂草丛生。我的身边,站着你年老的母亲,和渐渐老去的我自己。
  原来,你已经离开了我,整整四年。
  这是我一直都想写的一个故事梗概。我和我们的爱人,必然有一天先后离去,何必拼个你死我活的爱情战争,因为一切战争的结果都将归之和平——“我是锈刀,拿你当磨刀石。我的生命太千军万马,因为,你是那遥远的和平,为了你,我必须不断地战争……”   她从西北走回来,掩不住眉角的皱纹,带着一束黄菊,以为一定会有通往天堂的路。直到回到熟悉的城市,熟悉的街道,她依旧一人,依旧,一人。
  ——2006年清明前夕
  1. 如何让我遇见你
  一个女人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在自己最美丽的时候遇上一个对的人。夏文是幸运的,遇上小海的时候,她正好23岁,是她最美丽的年龄。
  2001年的九月,成都秋高气爽。夏文接到采访任务前往庆云北街的某医院进行采访。长长的走廊,笔直的伸展开来,小海冒失地撞到她。紧接着护士小姐追出来:“区小海,医生说了你现在必须卧床休息,不许乱跑。”夏文条件反射般地抓住了小海。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
  他们也许谁也没有想到,就是这样一个机缘巧合,月老居然牵了一根红线在他们的手上。
  夏文是个相信命运的人,既然小海是自己抓住的缘分,那么就应该紧紧抓牢。
  2. 我们能不能不分手
  见多了悲欢离合的夏文已经不再是一个冲动冒失的女人。她知道小海的病,可是她不敢问小海还能和她在一起多久。双方的父母都拼命阻止两人的交往,夏家认为自己只有一个独女,不能跟着一个不知道还能活多长时间的人浪费青春。区家也不想将来看着两人面临生离死别的惨境。
  就因为父母的反对,他们差一点就放弃了对方。他们偷偷背着医生,跑到大街上,深夜的城市,到处灯火通亮,却没有人烟。他们用最难听的话吵架,用最恶毒的语言中伤对方,都希望把对方伤害到能彻底放弃自己。
  最后,小海拖着疲倦的身体,一步步往医院走。夏文站在路灯下,看着25岁的他勾着肩和背的样子,像一个可怜的老头。她再也忍不住了,冲上去,一把抱住小海:“我们能不能不分手?不管你以后成什么样子,不管以后我们还有多少时间,我都不介意……”
  3. 天赐 月老的红线
  私订了终生的两个人,开始无所顾忌地恋爱。虽然小海的身体没有平常人健康,但是他表现出来的坚强却是最吸引夏文的。夏文除了每天正常上班采访写稿,其他的时间都用来照顾小海。
  2002年的九月,他们交往一周年纪念。夏文下了班就往医院跑,进了病房却没见到小海,只有一张纸条:“我在花园等你。”
  她气喘吁吁地赶到花园,正准备责怪小海为什么到处乱跑的时候,他突然在她面前单腿下跪:“文文,希望我病好了之后能娶你为妻。”突如其来的大胆表白让她一下子不知该说什么好,她接过小海递过来的首饰盒。整整一盒全是用红绳手工编制而成的“戒指”,看着夏文吃惊的表情,小海很不好意思:“文文,我没有那么多钱给你买真正的钻戒,但是这么多‘戒指’都是我自己亲手编的,你不会嫌弃吧?”心里早就乐开了花的夏文抱着小海:“傻瓜,我怎么会嫌弃?这都是月老给我们的红线,这可是千金都难买的戒指啊!”
  夏文没有想到,她以后都将会一直戴着这些“戒指”,牢牢地套在无名指上,一辈子。而小海,也再也没有机会用真正的钻戒来换下那些“戒指”。
  如果,我们只是生离,那么至少我们还有再见面的可能,但是一旦死别,那就意味着我们从此再也不能见面——这就是恋人之间最害怕的距离。
  4. 奇迹 他们准备结婚
  也许是老天可怜他们,老天开眼了。小海的病情有了好转,医生还破例准许他搬回了家里休养。没有了医生和护士的监督,他们终于也有了一段共同生活的经历。一年多的相处,他们的父母也默许了他们的交往。
  小海生活能半自理了,他用文火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给夏文炖了一锅乌鸡,满屋都飘出爱情的香。夏文眼睛湿了,那是她第一次吃到小海给她做的东西。她一边大口地喝汤一边掉着眼泪说:“好吃。”“真的好吃?以后天天做给你吃。”   他们就像老夫老妻一样开始过着平常的日子。甚至他们想到了结婚,小海问夏文:“我现在还是买不起钻戒,你会跟我结婚吗?”她肯定地回答:“会!”
  5. 最后 他们的生死之吻
  如果说夏文在和小海的交往中完全没有想到一点将来也是不可能的,她曾经一度认为和小海之间会没有善果,但是既然大家有一线活着的希望,那么就应该勇敢地走下去。
  就在他们决定结婚的前一个星期,小海的病情突然加重了。他们赶紧打120把他送进了医院。夏文守在病床边,翻着两人的结婚照,眼泪不由自主地掉下去。小海紧紧抓住她的手,用眼神告诉她,不要担心,他一定会好起来的。
  然而,医生却告诉他们,小海的病情恶化了。
  小海躺在病床上,他突然挺起了身子,撅起了嘴,所有人都没看懂他想干什么。只有夏文懂了,她走过去,对着他的嘴,轻轻地吻了下去。
  6. 西北 我说情人却是老的好
  小海走了,彻底地永远地走了。
  随即,夏文的生活开始出现了恍惚。她时常觉得小海还活着,就在成都的某一条街道,于是她走遍了所有的成都小街道。
  等她冷静下来,面对现实的时候,她辞职了,离开了报社,去西北的一个小城,那是她和小海曾经约好要去度蜜月的地方。想小海的那些日子,她就给他写信,几个字,几百个字。
  “人说情歌还是老的好,走遍天涯海角忘不了,我说情人却是老的好,曾经沧天桑海分不了。”夏文轻轻地说出这句话。她不再打算回到成都来居住,因为这里有太多属于她和小海的回忆,她是个感情用事的人,她害怕自己陷在回忆里走不出来。
  夏文记得小海的最后一句话是:“如果有来生,我一定要娶你做我的妻子,心甘情愿做的贴心仆人,任你差遣一辈子。”   你越是拒绝,越是反对,就越是在生活。
  ——《杜拉斯传》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
  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良辰美景奈何天,
  赏心乐事谁家院。
  “相传四川的开国之君蚕虫就是养蚕之君,从汉代起,就在成都南门的夷里桥南岸,建筑了锦官城,把织锦工人集中起来,由锦官进行管理。久而久之,成都又有了另外一个名称——‘锦城’或者‘锦官城’。”
  我热爱过成都,我曾经在那里生活过长达两年多的时间,它有着悠久的历史,也有着男来女往的爱情故事。如果说,锦城是一座川西特色明显的老院子,那么来来往往的人,就像是院子里的任何一处风景,也许是镂空的雕花窗户,也许是一只刚温过酒的酒樽……然而,爱情就像是无处不在的藤缠树,一分一秒,也逃不掉。
  我住在庆云北街的一处老房子里。
  通往住处的一条街道,四月的时候,落落洒洒地开满了槐花,一树的白。
  低着头眯着眼,悄溜溜地走过去,落一些白,也染一身槐香。
  我看着前边的人,转过身来,看是哪一枝花落到了肩头,模样就好像吃了亏的小媳妇羞红了脸一样可人。
  五月的时候,槐花早就败了。
  我拐进斑驳的红漆铁门,旁边新开了一家杂货铺。看铺子的是一个有了五六个月身孕的小媳妇,每次我经过她的门前,她总是朝我点头笑笑。有时候,我有种想去摸摸她已经挺起来的肚子的冲动。有时候,看见她安静地坐在店铺里,竟然就像一幅淡然的山水画。
  旧老的小区里,人气依然旺盛。
  半百的老爷子和太婆,就在夕阳的余光里斗地主。有一次,我还看见一个太婆,鼻梁上架着一副老花镜,抢过自家老爷子的牌:“该出这张嘛!”她娇嗔的语气就像个20岁出头的小姑娘,她说那句话的时候,是不是也想起了年轻时候的一些旧事呢?
  六月,我的脚已经踏上了二楼的梯道。
  老式的房子,保持着窄长的梯道,若是碰上腿脚已经不便的老人,来不及闪让,就只好退到梯道的拐弯处。我倒是有好几次急匆匆地忙着下楼,前边的老人听到脚步声,赶紧停下来,站在一边,等我以奔跑的速度经过他的身边,许久才听见,楼上落下一声沉闷的脚步。
  三楼临近梯道的门开着,敞着门。一个老妇人靠坐在门边,摇着蒲扇。我面对着的墙上,全是昏黄的照片。已经不在的人,和年轻时候的她,相亲相爱。
  最后的余光,全部笼在了她已经干瘪瘦小的身体。就像,把梦想照进了现实里。
  我就这样走到了,七月。
  七月?献给我温和善良的新娘
  我系着铜铃走来
  那些叮当的声音
  是为了方便你能寻着来
  才不枉费了我的一番苦心
  我一直认为能够遇见,和遇见了能相守到老,是老天对两个人最莫大的恩赐。世间那么多繁杂的男女,有几个能静下心来,有几个能甘愿只牵一双手到白头,又有几个一辈子只记得一个人的好?
  我懂得他的好,也懂得他的不好。我的父母和姐妹都做过说客,企图让我放弃对他的一切。他有男人身上最大的一个毛病,花心,多情,好在不滥情。我生性是个刚烈脾气的人,为此和他吵架、分手过很多次。伤了自己的心不说,连坚持的力气也再也没有。
  决定分手的那个晚上,我收拾了行李。他默默地看着我,一言不发。我想,也是无太多的话可说了吧。习惯在刷完牙,把自己的牙刷和他的牙刷交叉靠在一起,看起来好像依然相亲相爱一样。我突然掉了眼泪,突然,镜子里一个人影晃过,惊了一身汗,回头是他。
  依然睡在一起,已经是最后一夜,哪怕是没有了丝毫的感觉,也要装作是最好的结果。翻覆着睡不着,我才知道自己心里是如此的不甘。他打着轻轻的酣,突然翻了个身,一把把我抱在了怀里,我不知道他是有意还是无意,他是有这样的习惯动作,若是在从前,我是多么开心自己醒来的时候是被紧紧抱在他怀里。然而,现在,我却是那么触目惊心。我不知道他这个动作,意味着什么。   我使劲闭上了眼睛,努力不再胡乱猜测,心头却想起他的好。我扭伤了脚,父母寄来草药嘱咐一定要用嘴嚼烂,加上唾液的疗效好。是他连续一个星期,连眉头都不皱一下,把那些苦涩的草药嚼烂,然后敷在我的脚伤处。我贪睡,周末总是他起来先买好当天的报纸和早餐,然后一个人在客厅里,把电视的声音开得很小,一个人像是在看默片。他也会买我喜欢的花,我多瞟了两眼的衣服……甚至,我也知道,他也不是真的花心,只是还舍不得放弃自由的身份。
  想起那些细节,心里居然萌生出这样的想法,如果真是给了我一个完美的男人,我是否又能恰如其分地珍惜?珍惜了,我是否又能和他相敬如宾?相敬如宾了,我是否又能白头到老?
  不觉,一夜到亮。他已经不在身边,床头已经摆好了当天的报纸和早餐,走到客厅,他依然如常日一般,把电视开到最小,一个人像是在看默片。我拖着行李走到门边,他听见开门的声音,突然慌张地跑过来,伸了伸手,又停住,然后鼓足了勇气,抱住了我。
  “别走……”
  我真的怀疑,我是听错了。他又重复了一次:“别走……”
  最后,我没走。我留了下来,我以为我还会去面对无数的支离破碎。可是,我多么幸运,他收了心,他不再是个流连夜色的多情男人。甚至在六月的两周年纪念日里,他单腿下跪亲自给我套上一枚戒指,他给这枚戒指命名为:“献给我温和善良的新娘。”
  原来,我在他的心里,是温和善良的。
  八月?哪有一夜不同眠
  从今以后
  我的心不要再牵挂你
  我的眼睛不要再看你的虚情假意
  我的耳朵不要再听你的甜言蜜语
  余下的时间
  我要夜夜让你不得安生
  也许是我忘记了该早一点向你表白,也许是我以为你已经发现了我的矜持,然而,一转身,你已经不在这里。或者,你已经在他人的屋檐,我和你擦肩而过,或者,即便是你已经回来了,我们也早已南辕北辙。然而,也就算是如此,我为何还是夜夜夜夜梦到你,没有一夜不同眠?
  她就像是他的影子。
  她踩着他的影子,跟脚跟步的,魂不守舍的,这么多年来,除了爱他,再无其他的喜爱。说爱,还不如说暗恋吧。他们也算是从小认识,却不是青梅竹马。他的眼光很高,早就已经看上别的娇艳的花。
  就这样爱,就这样暗恋,他结婚了。和一个大家闺秀的女人。她本来希望听到一些流言飞语,比如,那个女人出身不清白,或者是那个女人只是爱他的钱。然而,在婚礼上,她看到的是才子佳人相亲相爱的大好场面。她送了一份大礼,作为只是从小认识这样的关系,她的手笔确实比其他人阔绰得多。
  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突然想眷顾她了,她居然听到了他离婚的消息。终于,在一次聚会上,她那么不经意,那么克制地向对方表达了自己的爱慕。男人显然是吃惊了,他从没想到,原来世间还有这样一个女人以这样的方式爱着自己。没过多久,他们顺理成章地结婚了。
  她以为他们之后的路,一定走得比谁都幸福。几个月之后,男人死了。
  直到男人病倒的时候,她才知道。男人就是因为知道自己活不了多长时间,才瞒住了病情和前妻离了婚。他和前妻离婚是因为爱不想拖累,而和她结婚却只是感动,只是为了感谢她这么多年的等待。
  尽管她知道了真相,之后的日子,她还是一个人寂寥地度过。她没去怪男人的隐瞒,她满心里全是和他在一起的回忆,和他曾经拥有过的甜蜜,只是这些甜蜜只有在梦里才是真正的甜蜜。醒来的时候,整个的疼痛从身体到心。
  她寡居了三十多年,郁郁而终。死的时候,身边只有一只叫妞妞的猫。
  最后一年,她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和那只猫讲话。翻来覆去的就是那些思念和情绪。到底是什么支撑着她,一个人,孤独的一个人,寂寞地走完余下的三十多年。她始终放不下,她到最后,还只是成为他的影子,脚跟脚,步跟步,忠贞不渝。   九月?此去经年,应是良辰美景
  “十七八岁的女子,什么都是照单全收,哪怕日后再活生生地剥开,也无怨无悔。
  二十六岁的女子,是有些刀枪不入了,心是已开始结壳的,是有缝的壳。
  三十六岁的女子,就连缝也没有了。”
  喜极这几句话,剖析女子的心思如此巧妙,然而,世间的女子又似乎个个都喜欢一直赖在十七八岁的年龄,所谓的刀枪不入,我宁愿亲爱的女人们,从来都没有过。如果有的话,那么得付出那么伤心难过的代价,才能真正的刀枪不入。
  其实,生活在这个城市,我们不得不面对过于算计的男女,以及他们的爱情。我是怕面对这种心计的,因为我不知道我会在哪一步的时候,掉进一个无知的大坑里,爬起来则好,爬不起来,我又丢不起那个脸。
  尤其怕倾诉电话里,对面的歇斯底里与哭泣,那种窒息,时常让我觉得难受,生活换一个姿势,我们会活得有滋有味。何必,相互折磨,磨了嘴皮,揭了伤疤,也伤了心。
  我曾经暗自问过自己,最喜欢锦城的哪个地方?
  我曾经涉足双林、水碾河、玉林以及现在的庆云北街。我想我最喜欢的应该是水碾河,我曾经和我爱的人一起住在那里。我还记得那个已经四十好几却还风韵依然的房东,周末的时候,经常牵着自己的小女儿,提着一些水果或是什么,来看我们。她的女儿皮肤健康的黑色,闪着一双大眼睛,却不怎么喜欢说话。楼下是一个私人幼儿园,我们经常会被那些小孩的晨操闹醒,醒来直接拉开落地的窗帘,就看见他们一个接一个乖乖地排队坐滑梯,偶尔也有调皮的小孩,趁老师不注意,胖嘟嘟地把前边一个小姑娘推开,自己一屁股坐上去,滑了下去。
  我还记得,那个夏天,我经常往返重庆和成都之间。回到成都五桂桥的时候,往往是凌晨一两点了。下了车,第一个见到的人,一定是他。回到水碾河的窝,他买了西瓜和楼下的烧烤,有时候还有钵钵鸡。他不喜欢吃辣,对于这点,我是感激的。他可以陪着我,把所有的东西高高兴兴地吃完,哪怕第二天拉肚子。
  我还记得,我们一起去家乐福买菜做饭,他会骑了自行车来搭我回去。我也还记得,我们一路上会看见许多坐在摇篮车里的小宝宝。他们好像都长了一个模样,胖嘟嘟的可爱。甚至,我也还记得,我们吵架,我们相互离家出走。
  一切的一切,也就因为回忆最多,而变得最美丽。
  回到头,我再去想,我究竟想要一份什么样的爱情?是剪不断,理还乱?还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究竟什么是爱,什么是情?我敢肯定,谁也说不出个中的究竟。可是,那么多男男女女,每天每分每秒都在演绎着各种惊心动魄的爱情。我断然也是无法仅用只言片语,就能数列出所有故事的精髓。
  所谓“美锦良城爱情天”,怕也就是此去经年,应是良辰美景吧。


第三部分


漫长且苍凉的等待
  1.不以宠辱为惊
  她坐在太阳里。看上去,有些许的银发,她拢了拢耳旁的发,不觉叹了一口气。
  院子里有一口深井,望下去终日见不得光亮。她看见里边有一个老妇人,老态龙钟的样子。不觉有些好笑,她又看见,她皱眉,她也皱眉,她咧嘴,她也咧嘴,她不禁掩住了口鼻,她也掩住了口鼻,她们的肩膀抽动起来。她终于明白,深井里边的那个老妇人就是自己。
  十年的光阴。十年不抬头,十年不问世事,十年就这样瞬间就过。
  她突然轻轻地踮起脚,像个年轻的姑娘。她飞快地翻出些东西,灰尘扬起。她坐在雕了花的镜子前,描眉,拿出一管蔻红,细细地耕耘在自己的唇上。她看着镜子里,转眼就成妖媚女子的自己,不觉扬起了嘴角。
  她换上朱红旗袍,模样竟然和十年前一样,毫无更改。她赶紧锁了铁门,往着巷子外奔去,突然又想起来,又赶紧跑回来,夹了一张纸条在门锁上。
  2.不以慈悲为怀
  她生怕错过了任何一个美丽的风景,两只眼睛贪婪地看着。她做好了最好的安排,一路就赶上了看风景的好时光。
  到凤凰的时候,已经天黑。她站在河岸,竟然想起,自己应该是靠着渡口的翠翠。应该是有疼爱,应该是有爱慕的。暮色里的小城一下子暧昧起来,暖暖的色调,她以为是自己的朱红成就的。她想着,也许站在河边,就能寻着好人家。于是,她默不作声地站了很久,直到有人来招呼她。
  她以为是艳遇,她以为那个男人是来寻刺激的。那人只是借了她一把伞,告诉她夜里会很凉,要多穿点衣服。然而,就擦身而过。她心里在想,我还等着你来问我,要不要跟你一起走呢?
  3.不以等待为痴
  等他去凤凰,等他去乌镇,等他去丽江,等他去阿坝,甚至是等他早点回家吃饭,等等等等,才发现从来就没有等到过。
  她以为,她有的是时间,有的是精力,没想到,十年里全是焦躁不安。她是安不下心来等的。“阿昌,你记得答应过我要去凤凰?”
  “嗯。等有了时间就去。”
  她就不再说话,再有类似的话题,也不想再问。都只有一句:“嗯,等有了时间就去。”她是什么时候开始懂得迁就与忍让的?是从看到阿昌的第一眼开始吗?
  阿昌不是个好男人。哪怕是现在苍老得年轻姑娘一见就会喊叔叔的样子,他也照样有自己的去处。他当是和她在一起共同生活,却是不需要付出任何。
  她就像一株娇艳的花,开始凋谢,他只是隔天过月的回来休息,没有看见她老得很快。
  4.不以记得为伤
  她记得关于阿昌的种种。
  阿昌背着她:“也许我不会去管你是否觉得快乐,但是我会一直背着你。”他们那些简单的快乐,她嚼得没有味道。连伤心与难过都来不及。
  她一路去了阿昌曾经许诺要带她去的凤凰,乌镇,丽江,阿坝……她以为会在路上忘了阿昌和自己,没想到她记得更深。她甚至想着,是不是回去了之后,就提出跟他结婚。两个人之间总是会有一个主动的,往往这个主动的人恰恰是付出最多,最不甘心的。
  5.不以忘记为药
  她回到家。
  阿昌躺在长长椅子上,整个人缩在一团,头发里夹杂着花白。“你回来了?我等了你一个多月。我还以为你不回来了。”他仰起头,居然很得意地笑。
  “我们结婚吧。”
  “十年都这样过了,还讲什么形式?过几天,我还要出去。”
  她心里突然很不舒服,倔强地说:“可是,我一直都在等你。”
  “等我?”
  “是啊,我一直都在等你说爱我。”
  阿昌很紧张地张了张嘴,突然又闭上了,转身慢慢摇摇晃晃地走开了。
  她站在后面,哭了。   我那时候以为爱一个人就是奉献全部,如果别人不爱我了,我就走开,绝不纠缠。
  一个叫苏三的女人,连续在零点过后的倾诉电话里给我讲述关于她和潘安的故事。故事的整个过程几乎是离奇的,她讲述的故事让我着迷,我从来没有如此期待一个读者的来电。
  1.潘安是个丑男
  每个小城都有些名人,这些人出名并非是他多有钱或是多有能力,而是他身上总是有很多奇怪的话题。
  比如在我的家乡贵州玉屏小县城上就有一个叫老杨的大龄文学青年,还是个愤怒青年。儿子都已经十几岁了,日子没正经过过,放着好好的文艺团编剧不做,整天就盼着在逢五遇十的集市里,找那几个熟悉的三轮车师傅打扑克,听他们地上天上的摆龙门阵,经常几个人说得口水沫子飞得找不到主儿。他说这是要和劳动人民打成一片,这样才能创作出好剧本。话倒是也没错,好剧本确实也出了好几个。不过,先是他的第一任老婆带着孩子走了,第二任老婆带着自己的女儿嫁过来还没一年也走了。现在,一个人过,依然和三轮车师傅走得近,尽管第二次离婚还闹上了法庭,丝毫没影响有女人喜欢他。以上这些,都足以使他成为这个小县城的奇谈,最奇的还有此人爱好骑着辆自行车到处走,走的可不是几十公里的地,通常都是跨省。我只能说,关于老杨是个让人费解的奇人。
  苏三喝了一口茶,眼睛眯起来,看看头顶的太阳,闭了会儿眼睛又睁开:“没准儿,我要是在你们那个小县城里,我也会喜欢上那个老杨。”老杨是我的忘年交,他不让我叫他老师,直接叫他老杨。
  “说说你的潘安吧。”我和苏三好像是两个交换故事的小孩。其实,给我的感觉,我更觉得在电话里的苏三似乎更让我着迷。她的声音,有点拖沓,有时候听着想让人睡觉,有时候却让你挂念着连呼吸都舍不得。
  “潘安是个很老很丑的男人。”看来貌若潘安的说法也是有落差的。“我第一次见潘安是春天,哦,不对,是初夏。”我连忙吞下含着的茶水:“错啦错啦,是秋天,你穿着一件鹅黄色高领毛衣。”
  “嗯,对,那就是秋天。”
  2.苏三是个妓女
  确切的说,应该是苏三打扮得像个妓女,那个时候她应该只有27岁左右。描着妖艳的眉,已经经历过燕好之事的女人是懂得如何用眼神去勾引一个男人的。
  关于潘安。他就是一个类似老杨的人物。假痞子,偶尔也真风流。传说,那条小街上找不到爹的孩子都管他叫爹,他也不避讳,乐呵呵地答应。倒是有一回,一个孩子当着自己的母亲叫了潘安一声“爹”,当时那女人就给了孩子一个大耳光,打得孩子坐在地上半天没起来。潘安赶紧赔不是:“嫂子,孩子不懂事叫着玩,您别动火啊。”“孩子不懂事,你一大把年纪了该懂事了吧。”正说着,苏三就出现了。她拿出一颗糖逗逗那孩子,孩子立马不哭了:“嫂子啊,您说得好,孩子不懂事,您一大把年纪了该懂事了吧。”就瞅着苏三那妖媚的劲儿,女人拉着孩子讪讪地走了。
  这只是苏三跟潘安第一次见面。两人看着那女人走后,也各自走开了。
  第二次潘安正在和一群工地上的小年轻们讲段子,嘴里吆喝着:“兄弟们,往着好彩头的讲,回头老哥哥给你们买酒买烟。”小年轻们就乐了,嘴里的段子一个一个往外蹦,没一个重复的。
  轮到潘安了:“我就说个简单的,但是这个可是真事。我就说说当年我爹娘怎么把我这个潘安给弄出来的吧。”小年轻们乐了,吹着口哨起哄。“那是个月黑风清的晚上啊,我爹和我娘在那东房里揣摩着没啥玩的,外边又下着雨,农村里头再浪漫也不能黑灯瞎火的去散步啊。我爹摸摸我娘的小手,我娘摸摸我爹的小脸,那团火扑哧扑哧直往上蹿。只听见,西房里养着一公一母的猪,就在那畜生也嚎嚎大叫的时候,一个雷电闪在我爹娘的脸上……”正在他讲关于爹娘造人运动的时候,苏三出现了。小年轻们还起哄:“就数老潘说的这个最没劲儿。”潘安也不辩解:“我请兄弟们喝酒!”   苏三挽起自己的裤腿,潘安老远就看见了:“喂,姑娘,你的腿真白。”有人小声说:“潘哥,那女的你认识?”他把头摇得拨浪鼓一样:“不认识,看样子就知道是个……”然后,就嘿嘿地笑起来。
  3.苏三跟潘安是有爱情的
  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我得赶往另一个采访现场。于是,我和苏三约好了下次见面的时间地点。晚上,我整理和她的谈话,老杨就出现在QQ上了。我跟老杨打了个招呼,就随便说了几句关于苏三的事。没想到他居然很感兴趣:“兄弟,你好好跟跟,说不定有大新闻。”“哥哥啊,我一男人整天接个倾诉电话就够难对付啦,现在还遇上这么一有意思的事,虽然兴趣是有,但是嘛,咱也不能像狗仔一样啊。”
  老杨说他要去凤凰了,骑自行车去。有时候,我真羡慕他,说走就走。
  苏三依然穿着上次见我的衣服,我看着她,期待着她能给我点猛料。
  潘安到底还是见识了苏三的腿到底白还是不白,等他气喘吁吁地从苏三的身上爬下来的时候,他抽了一根烟,火打了几次才打着。“三儿,你以前不是干那个的吧?”问题有点侮辱人,但是苏三没回避:“不是,我就是为你这样的男人来献身的。”27岁的苏三还年轻,还以为自己活着就是为了奉献给男人的,不光只是肉体上。
  “我那时候以为爱一个人就是奉献全部,如果别人不爱我了,我就走开,绝不纠缠。”苏三叹了口气,眼神游离着看了杯里的茶。
  苏三跟潘安是有爱情的。潘安给苏三用二胡拉了一曲《康定情歌》:“女人是用来求的。”苏三满足了,尽管潘安没求过她。他们之间的感情究竟算什么呢?说来也平常,不就是萍水相逢吗?
  4.潘安到底还是潘安
  故事总是俗套的。也许是我倾诉电话接多了的缘故。听到了开头,就知道了结尾。只是怕伤了断肠人,不忍心在开头就给他们说结尾。
  我第一次见到苏三掉眼泪。苏三依然穿着前两次见面的衣服。她的衣服有一种奇怪的味道,我开始以为是狐臭。到后来,有一天我打开箱子,取塞着樟脑丸的棉被时,我一下子觉得熟悉起来,苏三衣服上的味道很像樟脑丸的味道。
  苏三和潘安在一起的时间只有201天,其中他给苏三拉了21次《康定情歌》。然后,潘安就消失了。有人说潘安是带着一个女人和孩子一起走的,那个孩子就是那次叫爹被他母亲甩了一个大耳光的孩子。
  “我以为潘安只是出去散心,然后再回来,可是他再也没有回来过。”
  最后苏三要求,我给她做个情感实录,然后发一个寻人启事。
  5.我们都策划结婚
  老杨从凤凰回来的时候,带回来一个边城小姑娘,他又开始策划第三次结婚。当然他也询问了我,关于苏三的事情。我说,至今,我也没理出个头绪来,好像有点中了她的蛊。然后,我给他看了整理出来的采访记录。“我怎么觉得其中有很多地方都没说清楚呢?”“你放心,我会继续电话追踪她的。”
  我今年28岁,不算是年轻有为,但是是个有责任心的人。采访完苏三之后,不知道为什么,我开始想念那个远在贵州的小姑娘,那个我母亲很喜欢的小姑娘,她比我小六岁,我给她打电话:“喂,小姑娘,不如,2006年我们结婚吧。”她在那边呵呵地笑起来。然后我又忙着给老杨发短信:“老杨,过年的时候我回家,等我一起喝酒。”
  6.被枪毙的情感实录
  无论我怎么修改,关于苏三的情感实录还是被“枪毙”了。我有一种预感,“枪毙”是迟早的事情,但是我没想到会到了终审才“枪毙”。头儿说:“其实这个故事还是挺玄的,就是看完之后有点摸不着头脑,总觉得哪个地方不对劲儿。”
  没想到苏三居然成了我最后所采访的倾诉对象。因为一些工作调动,我开始不再做类似这样的栏目。说真的,有点可惜。我觉得,这些年,这些倾诉电话里的陌生人,与其说是我陪着他们,不如说是他们陪着我。以后将是我的贵州小姑娘陪着我,运气好的话会陪一辈子。   我逼迫自己忘了这个关于苏三的故事,然而我又控制不了自己的好奇心。我决定在回贵州老家结婚之前,一定要去一次康定,也就是潘安给苏三拉的《康定情歌》里的康定。
  尾声:
  半年之后,我做好了去康定的准备,我准备打电话问问苏三,如果我碰巧遇到潘安,她是不是有什么话想要我捎给他?
  奇怪的是,无论我怎么打她的小灵通都没办法打通,还好拨通了一次她临时留给我的座机号码。
  “喂,你找苏三?现在病人不方便接电话。”
  “病人?苏三得什么病了?”
  “精神分裂症。”
  “啊?什么时候的事啊?”
  “早啦,来我们这都一两年了。”
  我挂掉了电话,原本简单的事情好像变复杂了,如果苏三真的早在两年前就得了精神分裂症,那么关于她的潘安,关于她的康定情歌,到底是真还是假?   “一个人年少的时候,自己束上带子,随意往来;但年老的时候,你要伸出手来,别人要把你束上,带你到不愿意去的地方。”
  1.美人迟暮,就该谢幕
  姐姐的容颜已经苍老了。前些年,还时常有人会来看她,陪她一起晒晒太阳,看看外面的清晰。直到,姐姐的眼睛开始模糊不清,最后什么也看不见了,她的视觉开始用手的触觉来代替。
  姐姐的手最先认得我,“小妹,是小妹吗?”“嗯,姐姐,我是小妹。”她用手一点一点熟悉我的轮廓,只是可惜她再也看不见我眼睛里的潮湿。
  “姐姐,他们都不来了。”我握着她的手,轻轻地说。
  “他一定会来……”
  姐姐像是在自言自语,我知道她是想说给我听,也是想说给自己听。姐姐嘴里的那个他,其实就是在姐姐还看得见的时候,也极少来。只是,每次他来,姐姐就特别开心,一定要我给她描上柳叶眉,她的眼睛描上柳叶眉简直就是绝配。
  “我这心里亮堂着呢……”两滴泪从姐姐无神的眼窝里流出来。
  姐姐是个不打折扣的美人,我认为世上最美丽的女人。美丽的女人天生就是不幸的,年轻的时候,姐姐也曾经轰轰烈烈地恋爱,轰轰烈烈地失去,总之是没白费了那些年轻的好日子。
  2.后院的菊花地
  五年前,我和姐姐一起住在父母遗留下的小四合院里。姐姐喜欢菊花,我们就一起种了大片大片的菊花,一到秋天,整片整片的菊花开到糜烂。我以为姐姐是个持姿色而风流的女人,她差不多不到半年就会换一个男人,这些男人都有着精致的容颜,姐姐喜欢漂亮的男人,也养就了我的审美。
  后院的菊花地,姐姐是轻易不准我去的。我也是偶尔经过那里,会听见姐姐欢快的叫声,然后我总会惊吓得赶紧跑回自己的小屋里。
  姐姐带回一个男人,第一次很郑重地给我介绍,钟柏,这是小妹。我记得了姐姐生命里最重要的男人,钟柏。几乎,一年的时间里,钟柏频繁地出入后院的菊花地。他也会像姐姐一样温和地叫我,小妹。
  姐姐和钟柏都是温和的人,然而我却一直记得他们的歇斯底里。
  “你跟妓女有什么区别?”
  “妓女?你当我是妓女?”
  “你不是妓女,你是什么?我不会陪着你做嫖客!”
  我从没见过钟柏这样生气。他走后,姐姐敞开了后院的菊花地。又是秋天了,菊花糜烂地开满了一地,金黄的颜色看起来苍白,天很凉,姐姐却穿了一条白色的连衣裙,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菊花地里,我就在那时候发现了姐姐的眼角出现了皱纹。
  3.姐姐,别看了,钟柏走了
  “小妹,帮姐姐点把火。”她背对着我,她以为这样我就看不见她的忧伤。我以为她冷,小心翼翼地点了一把火,走到她身边。她一把抢过火把,扔在菊花地里。
  “姐姐……”
  “小妹,以后姐姐再也用不着这菊花地了。”
  “小妹,我们来玩捉迷藏,就像小时候一样,我躲你来找我,好不好?”
  姐姐没等我答应,就转身跑进了菊花地。火焰一下子就舔着了能燃烧的东西,她的动作是那样突然,都没等我反应过来,我只听见她大声地笑:“小妹,快来,你快来找姐姐。”我看着满天金黄的火焰,哭哑了嗓子,“姐姐——”等我拽着几乎疯了的姐姐逃出菊花地的时候,她的连衣裙已经烧坏了,她闭着眼睛,不跟我说话。接下来的日子,姐姐像疯了一样,在小小的四合院里,一边哭一边笑,一边笑一边跳,一会儿唱京剧,一会儿又什么也不说。到了半夜,我总是能听见她在房间里放声地哭泣,吓得我整夜整夜都睡不着。
  后来,姐姐的状况越来越难控制,也越来越不稳定了。我只好把她送到了医院。钟柏来看过她两次,每次姐姐都央求我给她描上柳叶眉,等钟柏来了,又不说话,乖巧地看着他,安静得像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一样。   “小妹,你姐姐老了。”
  “是啊,人都会老的,只是没想到她会老得这样快。”
  “来看她的人多吗?”
  “有一些,只是我知道她最希望来的人是你。”
  “呵呵,过去的事就别提了吧。”
  “姐姐,别看了,钟柏走了。”姐姐垂着头,坐在阳台上,我认真地帮她梳头,她的头发总是一把一把地掉,姐姐真的老了。
  4.文人骚客,斯文败类
  我不似姐姐,能在年轻的时候,拥有那么多风情万种。我只爱一个人。爱到心里可以长出毒,其实,有时候,我真的只是需要一个人陪我聊天,或者只是坐着,我就心满意足。
  我不明白,为何我这般的坚持与低姿态,低眉顺眼仍得不到和他的天长地久。
  他的电话名义上是道歉,最后变成了指责,粗暴地挂掉电话,我间歇性的狂躁发作,不停地撞床头,用手捶床,使劲扇自己的耳光,用被子绞住自己的脖子,让自己觉得窒息。拼命地哭,然后一边期望着自己赶紧平静下来。我的电话已经欠费,我知道自己只要听到他的声音,听他说几句好话,就能马上安静下来。我想不出任何办法,我打不出电话,凌晨4点我也找不到地方去买充值卡。最后我拨了110,我哭着求那个接电话的女警官,求她帮我拨一个电话,我的电话欠费了,我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我只要听到他的声音就会平静了。好心的女警官帮我打了电话,她说,已经关机了。我当下心就碎了,关机。我最害怕别人关机,我最害怕自己想要找一个人的时候却找不到。女警官再问我,同志,你需要警察帮助你吗?
  “谢谢你,我不需要。”
  挂掉了电话,我依然平静不下来。我使劲踢被子,使劲折腾自己,想让自己累了就会乖乖地睡去。我对着一屋子黑,和自己说话。
  乖乖,我们明天就和他分手,不哭了,好不好?我求你了,你别折磨我了,好不好?我求你,别哭了,我心里好难过。
  5.人间各自,良辰美景
  “小妹……”姐姐伸手找我。“姐姐,我在呢。”最近,姐姐的言谈举止有些异常。“小妹,这个世界上除了父母和我,钱是最重要的东西。你一定要记得。男人都是狗屎。”姐姐看着我的眼神始终是空洞的,她凑在我的耳边儿,“你要好好地活下去,姐姐把所有的钱都留给你。”无声的眼泪掉下来,姐姐,我要钱有什么用,我也不过想有个可以相依为命的伴。我害怕姐姐给我说类似的话,就好像明天醒来,我就再也见不到她一样。“你放心,姐姐不会死的,姐姐要等钟柏呢。”
  我躺在姐姐旁边,想起了母亲。姐姐的美丽全是遗传了母亲,母亲死得早。从小,邻居就说母亲是个疯子,父亲也很少出门,整天整夜的时间都用在守着她。其实,母亲平时是很温柔的,总是喜欢抱着我,“小妹真乖,真乖。”我吵着要吃冰糕,她就把钱给了我和姐姐。我和姐姐乐滋滋地舔着冰糕,往家走。
  家里从来没这样热闹过,楼下堆了好多人。父亲和母亲站在天台的边缘,母亲往左拽父亲就往右拽,两个人像在跳舞一样。只是,他们跳着跳着,就从楼上跳了下来。血泛滥开来,跟到我和姐姐的脚边,我们都忘了去舔冰糕。
  没有人告诉我们,母亲的病是有遗传的。我也一直以为姐姐的病,只是因为受了钟柏的刺激。
  我搂着姐姐,生怕她会突然跳起来。我想着想着,心里忍不住恐慌。然而,恐慌是没有用的,我已经知道自己也病了。
  只是忘了人间各自良辰美景。
  6.赴汤蹈火,万劫不复
  “千万不要为了一个人赴汤蹈火,千万不要为了一个字万劫不复。”
  我蜷缩在床上,呆呆地只敢哭不敢说话。“你哭什么哭,跟个疯子一样!”他不耐烦地骂我。我扯烂了他的睡衣,打伤了他的眉头,还在他的肩头咬出了血印。他大声骂我:“天生的一个间歇性癫痫症、狂躁症、抑郁症!”我爬过去,“你打我吧,我求你打我吧。”我举起他的手,使劲响亮地往我脸上砸耳光,越痛越清醒。他一边骂我,一边挣脱我的手,自己动手更有力道地打。“你喜欢被人打是吧,妈的,你就是个疯子,老子打死你!”   我突然能明白为什么姐姐会在年轻的时候夜夜笙歌了。姐姐不是仗着美丽,风流成性。而是她骨子里害怕孤独,她知道自己是活不了多久的,与其孤单地活着,还不如留下风景如画。我突然一下子就懂她了。
  然而,钟柏,你懂了吗?
  我在镜子里,看着自己遍体鳞伤。钟柏不懂,他也不懂的。唯一懂的就是我的父亲。只有他懂得母亲心里的苦,也愿意担负一切的苦。钟柏和他都是胆小鬼,他们都假装不知道我和姐姐想要什么,于是他们就可以理直气壮地不给我们。
  是啊,这世上,没有人愿意陪着你莫名地死去。
  即使,钟柏和他,都曾经千方百计地求过我和姐姐;即使,他们都曾经许下最动听的诺言,然而,陪不了也懂不了我和姐姐,剩下的只能是空成恨。
  7.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姐姐不是妓女。”
  我给姐姐描了最漂亮的柳叶眉,等着她最爱的钟柏。只是所有的话都是这样的苍白。姐姐再也听不见了。钟柏站在姐姐墓碑前,献上了大捧菊花。我站在一边,看着姐姐的遗照。
  “钟柏,你还会想起后院的菊花地吗?”
  “小妹,我是真的不知道,我不知道你姐姐有遗传病。我是真的不懂她的过去,我以为她真的只是水性杨花,我真的不知道她是害怕太过年轻的岁月没有人陪着她到老。”
  “钟柏,其实也不怪你,即便没有你说的那句话,你也没法陪姐姐到老。其实没有任何人可以陪她到老。她心里早就想好了怎么做,她什么都清楚,只是自己控制不了自己的行为。”
  姐姐走的时候,一定很勇敢也很痛苦。
  我醒来是半夜,怎么也找不到她的身影。直到跑到天台,才发现她正仰着脸往天上看。“姐姐。”她转过身来,是用眼睛找到了我。她的眼睛居然能看见我了。“小妹,我一直都能看见。”我紧紧地抱着她,为什么,为什么要假装看不见。
  “小妹,我偷偷地跑出去过。五年,钟柏只来看过我两次。一年的热恋难道真的只是虚无?我不甘心,我偷偷地去找钟柏。我看见了我不该看见的。”
  我可怜的姐姐,一个为爱生为爱死的姐姐。
  “钟柏,你知道吗?姐姐偷偷出去找过你,她看见了你和别人欢好的场景。然后,她就再也不愿意睁开眼睛看任何东西了。”
  这是我给钟柏说的最后一句。
  我陪着姐姐在天台上看星星,“小妹,这个世界上除了父母和我,钱是最重要的东西。你一定要记得。男人都是狗屎。”姐姐,我怎么会不记得,我知道像我们这样的人是没办法依靠男人活下去的,因为这个世界上最致命的伤就是男人和爱情。
  “小妹,姐姐给你跳舞。”姐姐在月光里脱掉了全身的衣物,我第一次看见她的裸体。她在月光里转圈,就好像是一支青春舞曲。她单脚踏上天台的边缘,像一只美丽的天鹅一样,踮起脚尖自由舞蹈。
  “姐姐——”
  姐姐转得太快了,我伸手来不及拉住她,她的身体就像一条鱼一样,从我的手心逃脱,和母亲一样勇敢地跳了下去。
  尾声:
  我的母亲,我的父亲,还有我的姐姐,他们都以最美丽的姿势离开了我,留下了孤单的我。我已经不再去爱,因为我的遗传病并不是爱能医治的,直到姐姐离去,我才明白爱从来就不是百病药。没有了姐姐,我宁愿只身一人,了结一生。
  姐姐,别怕,我把你藏在绣好的鸳鸯鞋里,带你浪迹天涯。   我睡在苍白的云朵上,游走在各个梦想的国度。我是萨的后裔,有鱼的鳞,可以自由地翱翔,可是时间就是伤,我的鳞已经斑驳不清。我浮在云上,自我可怜地抚摩着自己伤痕累累的鳞。
  1.我死了,请天葬
  漂移的生活成为主题。另外,我生活的很大部分都乐于跟天师作斗争。当然,天师这样的称号,并不是名副其实。所谓“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我就是一个天生喜欢和天师作斗争的女人。拌嘴,吵架,耳光,巴掌,甚至是大打出手。乐此不疲的行为对我来说,是家常便饭,也是愉悦的游戏。
  一个星期七天,起码有三天的时间用来吵架,两天的时间用来求和,还有两天自然是用来相亲相爱的。
  我睡在苍白的云朵上,游走在各个梦想的国度。我是萨的后裔,有鱼的鳞,可以自由地翱翔,可是时间就是伤,我的鳞已经斑驳不清。我浮在云上,自我可怜地抚摩着自己伤痕累累的鳞。
  那些鱼鳞悄然脱落,安静地浮在云朵附近。
  天师,你知道吗?这些脱落的鱼鳞里,有些叫过去,有些叫伤害,有些叫害怕,有些叫残缺,这些都是时间给我的,时间一旦过去,我就什么也没有了。
  我蜷在天师的怀里,“天师,一定要记得,我死了,要天葬。”
  “小尼,不会的,你不会死的。”
  我叫小尼,小尼姑的小尼。
  “我有不治之症,一定会死得很难看。记得,我死了,就直接把我抛到荒山野岭。”
  我在梦里受过萨的诅咒,水里一双没有颜色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我,她只张开嘴巴,没有声音,我认得那口型:“2005年12月8日。”
  最后一个字是:“死”。
  2.亲爱的,我离家出走了
  我要正儿八经地离开,然后再趾高气扬地回来。
  我的父母都相继离我而去,我成了一个孤儿。他们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我渐渐淡忘。只是到了2004年之后,我总是会梦见他们。他们给我买最漂亮的衣服,母亲给我梳最文静的发型,父亲给我做最好的木制玩具。我对他们恋恋不舍,我舍不得从梦里走出来,我害怕自己一个人孤单。可是,我依然要醒过来。
  第一次离家出走。我崴了脚,坐在太阳落山的西边,看着路过的行人对我的漠视。“天师,你知道吗?我是多么希望能够及时地看见你,你不会视而不见,对吗?”我们不是青梅竹马,我们也不是两小无猜,但是我依然期盼着你能给我所有的爱。是的,我是个对爱情有着无限制欲望的女人。你来了,我看见你的汗都滴了下来,你着急地喊我的名字,你曾经觉得当着很多人叫我的名字是件很丢脸的事情,你认为会很暧昧。我们不是明明相爱吗?
  然后,天师先给我揉脚,把破开的皮细细地磨掉。七月的雨后,我的脚上粘了些泥,他的掌心里也有。他背我进一家小的诊所,医生说没多大的关系,只是给了些小小的创可贴。“不行,这几块创可贴怎么可能治好我的脚?”我几乎是一溜就从他的背上滑下来,“我肯定会死的。”
  我掉下眼泪,我是个怕死的人,我一定会在23岁的时候应了诅咒死去。
  他小心地哄着我,然后又背起我,“那这样,我们走完这条街,看有多少家诊所、药店就买多少创可贴,好不好?”我抽着鼻子点头,说好。
  3.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没有想到我潜意识里给自己的压力会这样重。
  我整夜都会梦见日历自己一页页地掉下来,我的长发在梦里一把一把地散落,有好几次缠着我的脖子,差点让我透不过气来。我早早地就做好了打算,我要去自己喜欢的地方玩,我要拍许多的照片,都放大,弄成黑白两色的,满满地挂在家里的墙壁上。
  我害怕,一睁眼,就看不见天明。
  天师眼睛上的睫毛终于变成了白色。难道他也被我折磨老了?我望着窗外,手里没有停下劈柴。我已经搬到了乡下老家。我最温暖的童年是在这里度过的。我希望就算是最后的时间,我也要再享受一次曾经拥有的温情日子。   天师跟着来,搬来了电脑,装了网线。清晨,他总是起得很早,去看那些撩拨的雾。“小尼,如果在这里生活一辈子,会很幸福。”“可是,雾散了之后,我们又能看见什么呢?”我开始说丧气的话。
  “天师,我的死期越来越近了。”他陪着我过了22岁的生日,我坐在河边,冰凉的河水冻得我要摔倒,我蒙着布条,“小时候,我奶奶说我曾经蒙着布条都能直直地穿过这条小河。”然后,我起身,一步一步探索着往前走。这并不是条有深度的河。我的眼睛能一眼看穿河底花纹清晰的鹅卵石。水渐深,我的脚竟然有点站不稳,难道22岁的我还不及当初5岁的小姑娘?
  我尖叫着一把扯下了布条,一屁股坐在了河底。突然,我看见了梦里那双没有颜色的眼睛,她居然看着我笑,然后只是张嘴,只有口型,不发出声音:“2005年12月8日。”
  醒来,天师站在窗户前。
  “小尼,我们回成都吧。”
  “我不想回去。”
  “这里的回忆都让你心神不宁,为什么还要留在这里等着死?”
  “我本来就是会死的,我没让你跟着来看我死,想走随便。”
  4.遇神杀神,遇佛杀佛
  我像个碎碎念的女人。如果我能当做梦魇里的眼睛和嘴一直不存在过,我将是最幸福的人。然而,我现在却念叨着自己什么时候会死去。死期对我来说,其实是很明晰的。
  天师是因为可怜我才这样做的吧。
  差不多有半个月的时间,我陆陆续续给他说了很多小时候去过的地方,以前喜欢吃的东西,或者是曾经某段时间特别喜欢做的事情。他居然都陪着我,要再去尝试一次。我不喜欢这个跟我没血缘关系的人,这样熟悉我的生活方式,我也不喜欢他自作主张地认为我喜欢这样。
  如果是在江南,这个时候一定是淫雨霏霏,我趴在一朵花上假装欣赏着春天的样子,一定会很白痴。成都的春天没有柳絮,却有清新。
  “小尼,成都的春天是温暖的。”
  可是,我看不见成都的春天?
  “小尼,我们一起种棵树吧。”
  可是,我看不见这棵树的将来。
  天师,我是个生命已经即将结束的人,你为何要挑起我的贪生怕死?没有一个人会镇定地去面对死亡,一屋子黑我都会哭,更不要说永远都是黑。
  他换了一种对待我的态度。我认为之前他一直对我是控制着的隐忍着的,现在他逼我去想去听去看活着的一切。“我要死了,我什么也不要知道,求你了,不要逼我。”
  “小尼,你忘了吗?我亲自给你刻了一个桃木的辟邪手链,我说过它会保佑你。你一定会没事的。”我已经毁掉了那个手链,“你不让我好好过完剩下的时间,我也会让你不好过的。”
  5.见死不救,大义灭亲
  我突然就转变了自己的态度,积极开朗地去配合天师想要挽救我的所有行动。我也不再数着星星,数着月亮过日子。偷偷地藏起了日历。日子一旦没有了计算的方式,就可以变得无所求。
  迷恋信乐团的歌。于是就欢喜地搜集着关于他们的声音。有时候,挑衅这样的词比挑逗更性感。天师问我喜欢什么,我就告诉他,我喜欢什么,反正只要是我喜欢的他就一一弄回家。有那么一刻,我几乎忘记了自己是个将死之人。那些幸福是我期望的,然而我又那么清醒地明白我的日子不多了。
  2005年就这样来了。
  我的23岁大劫。我开始狂躁不安。愤怒,走动,搬家。严重的情绪化。开始给只要是认识的人不管关系疏近都写信,十几封十几封提到邮局,寄出去。然后,再到不愿意和任何人说话。拒绝见到任何人。哪怕再想出门,也找出一切不出去的理由。
  天师带我去爬山,他说人只要站在高处就能看见生活的意味。我显然已经听不懂任何的大道理。
  有过小雨的山路,有些滑,他一直牵着我的手。可是我却没办法去感激他。我是不爱他呢,还是已经死心了。走在山路,我记得曾经我是很爱他的。可是,为什么现在不爱了呢?是因为我要死了吗?我一直告诉自己不是这样的。   “小尼,小心。”他把我甩开,自己抓住了一棵树,吊在半空中。我们都没想到,惊慌失措。他的手死死地抓着树枝,“小尼,你别过来,小心。”我过去,不是想去救他,我是想看看面对死亡,他会不会害怕?
  我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过去了。
  他和我争吵,和我吵架,看我离家出走,背着我回来,然后陪着我回老家。
  我伸手去拉他,有点像在拉自己的希望。
  6.求婚,求婚,求婚
  我们都是大难不死。
  我们都是劫后余生。
  “天师,如果我当时放掉了你的手,你会怎么想?”
  “怎么想?死都死了,还能想什么?”
  “说嘛,说嘛,一定要说。”
  “我当时想,现在好了,终于可以比你早点死了,这样我就不会难过地看着你死去了。”
  我第一次那么听话地守在他身边。我们装了一个像老家那样的火炉,冬天来的时候,我们依然很温暖。
  他刚刚陪我度过了23岁的生日。也是他亲眼见证了我活了下来的全过程。也就是在我伸手拉他的一瞬间,我居然懂得了一些其他的道理。后来之后,我再也没有梦见过那双没有颜色的眼睛。连一向疼我的父母,也再没有来看过我。
  我的梦里开始有鲜花,有清澈的流水,有童话一样的城堡。我再也没有噩梦纠缠。我开始清晰地明白,除掉了心魔就干净了一切。其实关于心魔,我知道的也不是太多。也许是我发了善心,再也不愿意看见他为了我去做这么多事情,我的无动于衷对他来说应该是一种伤害吧。
  “小尼,我们结婚吧。”
  “……”
  “我想跟你结婚,想陪着你一辈子,我不想看见你害怕担心的时候,没有人陪着。”
  “……”
  “哪怕就算你再会做到那样的噩梦,再会被纠缠,我也要陪着你一起,让你觉得不孤单。”
  是爱情吗?我问自己,我曾经是不相信爱情,也不相信婚姻的。困扰我23年的噩梦让我不相信一切,然而我活下来了,我还有什么不相信的?
  尾声:
  我再也不是一个习惯性臆想的人了,我开始正常人的生活。这样很好,还有一个好消息,明年的春天我和天师要结婚了,他说这叫套牢一生。   这个城市的冬天,兵临城下。
  哗啦一下就拉开了凉的幕,铺天盖地下来全是瑟瑟的风。
  夜里睡不着,只听见阳台上的衣服飘过来荡过去的声音,还有天上的姑娘哭泣的声音。
  我的同居蜜友说:
  “没有人发现,11月的天书竟然印错了。
  没有你的城市,南国的天冻成了寒冰。
  我追寻着你的足迹,涉江而过。涉江而过,芙蓉千朵。”
  11月29日。凌晨3点45分。翻来覆去睡不着,然后,不想睡。我起来,刷牙,洗脸, 打亮了房间里所有的灯,吃了三颗青果,一个半橘子。裹紧了宽松的睡袍,溜达在阳台上。然后,听《我们这里还有鱼》和《像风一样自由》。两首风马牛不相及的歌。
  溜达网页,习惯性地打开了情感倾诉信箱,有几封刚到的邮件,其中有一封标题是:十一月。我点开,长长短短的句子,过过去去的句子,她说她叫锦缎。
  我叫锦缎。我想要给你讲一个故事,或者是讲我这么多的寻找与归宿,我不知道你是否愿意看完。十一月太凉了,那么温暖的回忆就会寻踪而来。它们在你睡着的时候,在你的夜梦里徘徊,它们在你打喷嚏的时候,在距离你半米之外的半空里游荡,它们有时候,是你脚边的一只狗,有时候是你随手扔掉的垃圾,有时候,也是你来不及掩饰的悲伤。
  十一月?关于D
  D是姐姐。
  2003年国庆,我们就认识了。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她会成为我生命里那么重要的一个人。我喝醉了酒,不省人事,她带我回家,我只记得,她紧紧地牵着我的手,我们一起走过了长长久久的青石板路,然后我不管不顾地一头扎在了温柔的被子里。
  第二天,我看见雪白的袜子晾在窗口,心里一下子和这个刚认识的女孩亲近起来。除了家人,第一次有人给我洗袜子,第一次一个女人给我洗袜子。我认为那是代表亲密关系的一种。
  2004年整整一年。我做了很多愚蠢的事情。她是最忠实的见证人。
  我爱上了一个隐瞒了自己已有女友并决定近期结婚的男人。我是疯子,明明知道不可能,我是傻子,明明知道放手就是最好,然而,仍然一意孤行地去了北方。北方的雪,一览无余的雪,踩一个印下去,深深地再也起不来。我知道那是沉沦,那是迷恋,那是不负责任的错误。我靠在招待所的小窗户边儿,手摸着暖气管,一个字一个字地发送短信,姐姐,北方真冷。她的电话打过来,命令我,马上回成都,否则绝交。我什么时候又怕过什么呢,姐姐,我记得你是答应过我,无论如何,你都不会抛弃我的,所以,我不怕,我不回去。
  我就那么任性的,把自己折腾到体无完肤,然后,一无所有地回到了成都。
  D跑过来,给我做饭煲汤,给我洗衣服,给我收拾房间。我像是个失去了自理能力的人一样,只知道睡觉吃饭,起来之后就呆坐着。我知道,我一动,胸腔里的某个东西就哗啦地一下发出破碎的声音。D就任由着我的无动于衷,她想用不闻不问来缝补我的破碎。
  我又疯狂地收拾行李,打电话订去北方的票。D看着我的惊慌失措,揪住我,问我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我甩脱她的手,大声地咆哮:“我要去找他,他要结婚了,我不能让他结婚。”她死死地抱住我,“妹妹,你乖好不好,不要去,不要去……”她居然小声地抽泣起来,“我要去,我要去参加他的婚礼,我要他亲眼看见我有多难过,我有多伤心,我要当着他的面,喝下最毒的祝福酒,我要他全家不得善终。”我已经失了风度与矜持,她死死地拽着我,“我和你一起去。”
  “为什么?”
  “我怕你伤心难过,连回来的力气都没有。”
  我的眼泪全掉下来,谁又那么在乎过我的伤心与难过,谁又那么在乎过我想要的是什么,没想到,D,这个看起来文弱的姐姐,那么强悍,强悍到以死保护我。   十一月?关于W
  W是妹妹。
  我在W的面前,依然像个小娃娃。第一次一起吃饭,我带着当时的男朋友,她只顾着低头吃饭,不怎么说话。我想她定是个孤僻的孩子,我不太喜欢孤僻的人,害怕没有话题,我是个话痨。
  后来,她一个人,跟我说了那么多那么多话。我真的惊讶了,原来,她是那么善谈的女人。那时候,她还不是女人。我还笑话她,还是个小女娃娃。然后,交代她,你帮我完成一个心愿吧,“一辈子走许多的地方,只睡在一个人身旁。”多么自私的我啊,我却是那么想她能帮我完成这个心愿,在我看来,这个心愿是一种完美情结。
  她是完美的,我是不完美的。
  我陷入一种奇怪的爱情关系,我们爱也不爱,我们争吵也亲密,我被这种反复纠缠不确定的关系伤得伤痕累累。我累到了无底洞,约W出来喝咖啡。她忧郁地看着我,分手吧,再纠缠下去对你没什么好处。W,我不甘心啊,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得不到想要的爱情。W看着我,不再说话,也许她也在想自己的爱情在哪里。
  六月的时候,我、W和当时的男友坐在一起。不知道是哪根神经出了问题,我絮絮叨叨地说,我要开始存嫁妆钱,我要风风光光地出嫁。我当时的男友,无动于衷的,看着我。W轻轻地笑,嗯,存钱是好事,赶紧找个好人嫁了吧。我知道,她的后半句话是说给他听的。原来,我真的是没找对良人,原来,我真的是那么没水准,一错再错。
  后来,我真的开始自己存了嫁妆钱,然而却已经是孑然一身。
  W经常来看我,守着我,给我做水果沙拉,或者半夜给我发短信。她担心我寂寞孤独,时常带些精美的小礼物过来,我就像是个得了宠的孩子,幸福得不得了。
  我表面是健康的,活蹦乱跳,其实我已经折腾不起了,绝望了。我给W发短信,为什么生活会是这样,为什么我会是这样,如果死了,是不是一切都会改变?发送完毕,我就轻轻地划了一刀在自己的手腕处。
  死亡是那么近,也那么远。
  W哭丧着一张脸,如果你死了,你的嫁妆钱怎么办?我笑着回答她,亲爱的,我已经去看过死亡了,以后再也不会做这样的傻事了。
  后来,W也谈恋爱了。
  十一月?关于O
  O是朋友。
  你有没有这样的一个朋友?一直跟你关系很好,什么事都护着你,无论你对错,他是异性,他不管你有没有男朋友,他都对你好,百依百顺。然而,他却从来没有告诉过你,他喜欢你。
  O一直都是在我身边,我当他是哥哥。无所不依靠的哥哥。我告诉他,O,我终于对爱情绝望了,然后哈哈大笑起来。他突然特别认真地说,锦缎,我们结婚吧。他连喜欢我都从来没说过,他居然说要跟我结婚。
  锦缎,你考虑一下,我很认真地跟你求婚。
  我突然明白,他那么多年对我的好,并非没有来由的。他说喜欢我大笑姑婆的样子,觉得这样的我最纯洁。他说喜欢我说话时候张牙舞爪的样子,觉得这样的我最干脆。原来,我在他的眼里是这样的美好。
  然而,我是那么的残忍。
  我剥了自己的皮,从开始到现在,一点一点剥给他看。O,你不是说我是美好的吗?你看看,我没有一处不是伤痕累累,我没有一处不是淤青伤痕。他没有像我所设想的目瞪口呆,而是抱住了我,锦缎,我们结婚吧。
  我承认,有那么一瞬间,我差点就愿意接受了幸福。那夜,我哭得很伤心,打不通他的电话,然后给他发了一条短信:不如,我们试着交往一下吧。第二天,我还在睡梦里,他着急地打电话过来:“昨天,你说的话是真的吗?”
  我笑起来,“哈哈哈,我说的梦话。”然后挂掉了电话。
  O,你不是说要跟我结婚吗?那么为什么不相信我说的是真的?你到底是不相信我,还是不相信你自己?   十一月?关于。
  。是结束。
  我的结束是这样的。
  我坐在十一月的风里,坐成了一尊雕塑。我背着雕塑的壳,我在想,曾经过往的那些到底给了我些什么。最后,我把那些东西都拿出来,晾晒在十一月的凉里。
  最后,我是锦缎,我是望夫崖。   “愿我来生,得菩提时,身如琉璃,内外明澈,净无瑕垢。”
  ——《药师琉璃光本愿经》
  1. 从此他都不会再踏我们雀桥了
  相扣抚了那琴在水榭间,竟是一个音也弹不出来。
  周边伺候着的丫鬟,眼神都已经飘到了不远处的小红船上。有个白衣飘飘的公子,不着束缚,洒脱之下竟也是个堂堂正正的人。相扣听见那白衣公子的笑声,没感情地说道:“就这等吃货也算得上堂堂正正?”丫鬟赶紧收回游离的眼神,自然是不敢辩驳,只是心里暗嚼舌根:“小姐连面纱都没取下,都还没正眼瞧上一眼,就知道人家是不是堂堂正正?”
  相扣自然是知道,周边丫鬟的那点小心思,也不与她说。只是冷淡地说:“今天不练琴了,走吧。”丫鬟倒急起来:“唉,小姐,不等秋公子了?”相扣轻轻哼了一声:“斯文败类,不来也罢,从此他都不会再踏我们雀桥了。”
  丫鬟从八岁开始伺候相扣。相扣倒也不是什么难相处的人,尽管她是近年来雀园最得宠的琴师,她除了待人冷淡些,倒是从来不让身边人为难过。相扣之所以得宠,不只是因为她卖艺不卖身的清洁,还在于她的神秘,她终日戴着一张洁白的面纱,别说是来听琴的男人,就连周遭伺候她的丫鬟也是从来没有见过她的真模样。
  2. 那些公子哥都认定自己是相扣要等的人
  于是,来往雀园的公子哥就有了乐趣。总是有人想着办法能一睹相扣的样子,当然也难免更多的是嚼舌根的说,相扣定是被破过相,有一道长长的蜈蚣疤痕,或者是脸上雀斑麻子一箩筐。反正是说什么的都有,流言一传,自然有传到相扣耳边的,相扣也不恼不怒,只是轻轻拨琴:“别人爱怎么说怎么说去,我只是为了等人而来的。”“等人”?不重不急的一句话,瞬间就传遍了雀园公子哥的耳朵,从模样的神秘,转变成了对等人,等什么样的人的猜测。
  于是,那些公子哥都认定自己是相扣要等的人。
  那些公子哥中并非个个都是一无是处,也有有些小才华的。相扣自然会注意到他们,尤其是他们对音律也表现得相当熟悉的时候。她也不是没有留下个其中些个深谈,只是那些人都灰溜溜地踏过雀桥,灰溜溜地走出雀园,从此再也不踏进雀园半步。
  3.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
  相扣说,自己要等的人是良人,所谓良人便是托付终生。雀园老板自然是频频抬高相扣的身价,这说不定明天就跟哪个有钱公子跑了,没法留住的人的钱还是多赚些好。相扣的面纱还是没有掀起来,她也许在等个好日子,等个好男人,再等个良宵,才一并完成了自己的神秘之旅。
  那夜,来了一个穷酸落魄的秀才,也不知道是吃了什么熊心豹子胆,竟然两个铜钱也嚷着要见相扣。雀园老板正准备乱棍打出去,相扣谴了丫鬟来,问那穷酸秀才:“我家小姐问你可有什么出处?”那穷酸秀才竟操起桌上的一只空杯:“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哈哈哈,是离愁……”相扣听了丫鬟照回秀才的“出处”,那正在拨琴的手突然停住了,刺耳的一声断了一根琴弦,又是清脆的一声滴在琴弦上。那滴从相扣面纱内掉下的眼泪,格外地散发出一阵光芒。
  4.男欢女爱,顺其自然
  相扣贴了自己的钱财给那秀才,才子佳人自然是要装扮一番。雀园的老板暗自感叹,看来这回,相扣是铁定了心思要跟着那秀才走了。
  相扣差丫鬟买回了很多诗词歌赋类的书籍,平日自己也不多与秀才相处,只是隔几日就检查一下秀才的学识是否有进步。相扣仍然在雀桥边的水榭练琴,与以往不同的是,常常一听到秀才的声音,就忘了拨琴。连丫鬟都看出来,这回小姐是动了真心。相扣也是慢慢对秀才暖起来,首先是说话的声音,然后是去的间隔越来越短,二人聊天对话也是相谈甚欢。
  终于,相扣遣了丫鬟邀秀才月下小聚。   那夜,月色如水,美也凉。就像相扣那颗从前不曾被化的心,而如今,她就像是要去完成一个仪式一般。聚的是相扣的闺房。男欢女爱的事情,是讲究顺其自然的。月光透过支起的木隔窗户慢慢地爬进来,爬到相扣正在磨墨的手上,傻坐在一边的秀才突然机灵了一般,站起身来,握住相扣的手。然后又放开,他想用手掀开相扣的面纱,数月来培养感情,竟是如此亲近也没机会见过相扣的真模样。相扣握住秀才的手:“你想见我是什么样子吗?”秀才点头,“那你先想想我应该是什么样子,然后就用这笔在我面纱上把我的样子画出来如何?”往日穷酸却不失放荡不羁的秀才又怎么会拒绝如此闺趣,他坐在相扣对面,着墨落笔,表情很认真。终于,月光被蒙蒙的云遮住了,他大舒一口气。相扣仍然不许他掀面纱,自己先在铜镜里端详,然后转身去看秀才。
  尾声
  秀才成了哑巴。
  相扣的丫鬟偷偷跟旁人说,她亲眼看见了秀才喝了小姐的茶就再也说不出话来,而小姐转身就洗掉了刚画上的眉、眼睛、鼻、唇,她的整张脸都没有了!丫鬟突然惊叫了一声,啊,我家小姐是个妖怪啊,我家小姐是个无面人!然后,就疯疯癫癫地跑开了。
  后来,有好事的说书人,非说那相扣是个琴妖,是个来寻主人的琴妖。说她是一只古琴化身而来,可惜的是并无幻化成人的娇媚面容的本事,她一直等着自己的主人来为自己梳扮装容,她仍记得主人的手轻轻地抚摩她的身体,耳边仍是主人赞她美丽动听。然而,相扣唯一会的,就只是用琴声来吸引有缘人,然后让他们为自己画上眉、眼睛、鼻、唇,才能看见那有缘人究竟是不是自己的主人。
  那些曾经灰溜溜地踏过雀桥,灰溜溜地走出雀园,从此再也不踏进雀园半步的公子哥,不是无端暴毙,就是忘记了自己的过去,也有的是哑了嗓子痴了嘴,半个字都再也说不得。
  只听一人,站在水榭,轻轻唱:“奈何桥下,一舟一人,无面无目,待来生。”   “同是过路,同做过梦,本应是一对。
  人在少年,梦中不觉,醒后要归去。
  三餐一宿,也共一双,到底会是谁?
  但凡未得到,但凡是过去,总是最登对。”
  ——《似是故人来》
  1.欢喜伤悲,老病生死,说不上传奇,恨台上卿卿,或台下我我,不是我跟你。
  她终于以不菲的价格租下了那个临江的电梯公寓,推开二十三楼的落地窗户,整个湿润的城市全在脚下了。她爱这个城市,爱这个城市的直接,爱这个城市的豪爽。她曾经有四年最美好的时光在这里度过,如今她携带着西北一个小镇的所有回忆,只身回来。
  她寻思着在重庆开始生活的第一天应该是什么样子。以至于,她忘了关上二十三楼的落地窗户。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说话的时候稍微有些鼻音。她在落地窗户前的阳台上坐了一会儿,远远地就能看见江水慢慢又急急地流动着。她想起该抽一支烟,才发现包里只剩下一支从西北带回来的劣质烟,心情突然大好起来,嗯,过去的该过去了。她决定出去走走。
  她突然想起一句话:“每当我从这个角度看这个城市的时候,我就强烈地感觉到,城市是母体,而我们是生活在她的子宫里。”她突然笑起来。
  2.何日再追,何地再醉,说今夜真美,无份有缘,回忆不断,生命却苦短。
  她坐在缆车上,晃悠着两条腿,很悠闲。其他的乘客也很悠闲,她的记忆太模糊了。她不知道自己究竟该去哪里,于是决定随遇而安。
  四年前,乃至是更早前的记忆都变得模糊了。她记得那时候的南滨路还没完全修好,她大学好友的母亲牵着她的手:“妹儿啊,大学毕业了就别走了,留在重庆,嫁在重庆吧。你看,我们重庆多漂亮啊。”她只顾着一个劲儿地傻笑,她是喜欢“妹儿”这样的称呼的,就像孩童时被温柔而又强悍的母亲哄着入睡一般令她沉浸其中的亲切。她再回到山城,并没有通知任何旧友,她更愿意以一个陌生人的身份住下来,或者是留下来。
  她晃悠着了回到二十三楼。她趴在阳台上,依然面对着慢慢又急急地流动的江水。她突然很饿,很想大吃一顿,于是跑到楼下附近的超市进行了一番大采购。按照收银条所显示的什么香菇肉丸、海带、毛肚、猪黄喉、魔芋、耗儿鱼、火腿肠……都是打火锅的好东西,有很长一段时间,她在西北的小镇里吃不到正宗的火锅,全靠了自己的摸索,熬骨头汤、熬鸡汤,放辣椒料,放花椒,放姜,放香菜……她终于摸索出了类似火锅而又区别于火锅的一种汤锅,因为她一直都买不到牛油。
  3.一种相思,两段苦恋,半生说没完,在年月深渊,望明月远远,想象你忧郁。
  她很满意自己在两个小时里完成的杰作。她切碎了红辣椒、老姜、香菜,然后放了浓郁的香油,再拌上味精和盐,开始一个人吃“火锅”。她想应该有点啤酒,或者是绍兴的花雕,还要放点话梅自然就最好。可是,她只有白开水。
  她坐在沙发上,无聊地换着电视频道。她在等着凌晨三点四十分,安徽卫视“看了又看”剧场播放的经典老剧集《大时代》。
  1992年的刘青云,1992年的周慧敏,1992年的郭蔼明,1992年的蓝洁瑛,那时候,他们都还很年轻,那时候,年轻的他们却造就了无法超越与风华绝代。她看着那个痴狂的蓝洁瑛,痛打“丁蟹”,她看着那个又恨又怕又凶又求的蓝洁瑛,她看着蓝洁瑛的眼睛,竟像是看透了自己。“玲姐”死了,在漫天泡沫似雪里,临死也要戴上“方进新”那个只值二十块钱的戒指。她突然掉下眼泪来,哭得一塌糊涂。
  她守着凌晨的电视,看周慧敏和郭蔼明在KTV里唱《似是故人来》。“俗尘渺渺,天意茫茫,将你共我分开,断肠字点点,风雨声连连,似是故人来……”神色竟然恍惚在“断肠字点点,风雨声连连”这两句。她像是想起了什么,也像是忘记了什么,想要拼命回想起。那个犹豫不决,左右为难的刘青云,竟是辜负了两个女人的七年。   4.留下你或留下我,在世间上终老,离别以前,未知相对当日那么好。
  她关了电视,已经是凌晨五点多。天,好似要麻麻亮起来。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她并不是认床,只是满腹心绪地说不明,道不清。她裹起睡袍,忍不住翻起杂乱的行李。里边有一本她曾经视作生命的相册,她和男人亲密的合影,她和男人在河里捉螃蟹,她和男人在草原上放羊。那些简单而又快乐的日子,扑面而来。掩饰不住的悲伤,也扑面而来。
  她和他之间,并无第三者插足,也并无深仇大恨。就是那些生活细节的纠缠啊,竟然让她心痛到无法呼吸。她想不明白,为何什么问题也没有,最终却成为了最大的问题。她记得他最后的一巴掌,她恨他的那一眼,就似要杀死他。她在离开之前,曾经炒了一盘半生不熟的四季豆,准备了很多虾和橙汁,甚至把他的维生素丸都换成了安眠药。她并非没有本事,治他于无形死亡中,只是她心软了,倒掉了半生不熟的四季豆、虾和橙汁,而是给他装了满满一冰箱的食物,扔掉了安眠药,给他买了更多的维生素丸还买了些生活常备药品。
  到如今,她也没想明白,是什么曾经让他们如此亲密,又是什么让他们如此疏远?
  5.执子之手,却又分手,爱得有还无,十年后双双,万年后对对,只恨看不到。
  她把音响的声音拧到最大,是梅艳芳的那首《似是故人来》。她反复地听了很多遍,没有人来制止她关掉音响。那歌声像覆在她冰冷的掌心一样,她想起1992年,她想起在磁器口遇见他,其中十多年竟是没有平凡人般要死要活地爱,只是平静地平淡地平凡地相爱,相处。她算算时间,算算自己的年龄,十多年过去,自己竟然已是一个三十七、八岁的老女人。她“哇”地一声哭起来,只听那已故人仍在唱:“执子之手,却又分手,爱得有还无,十年后双双,万年后对对,只恨看不到。”
  她梳妆得十分精致地去磁器口。也跟别人一样凑热闹,拍起长长的队买麻花。她右手提着一袋小小的麻花,走在青石板路上,清脆的高根鞋很快被喧哗的人群淹没。她只是盲目地跟着流动的人群走着,身边擦肩而过很多年轻的小情侣,她的左手是空的。
  那些欢喜和悲哀,似是故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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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我是佛前的一只鱼 作者:萨之鱼 -天涯宅女- 给 天涯宅女 发送悄悄话 天涯宅女 的博客首页 (97897 bytes) () 07/25/2009 postreply 09:27:30

很困惑,现在的课本里鱼到底是用一只还是一条来形容 -evil- 给 evil 发送悄悄话 evil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25/2009 postreply 11:11:04

口语:一条鱼;书面语:一尾鱼;中文不好的人:一只鱼 -念亲~- 给 念亲~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7/25/2009 postreply 13:26:57

高兴的话还可以用一筐鱼、一桶鱼、一池鱼、一盘子鱼 -六里台- 给 六里台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7/25/2009 postreply 13:49:55

一只甲鱼。。。 -saturdayfree- 给 saturdayfree 发送悄悄话 saturdayfree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26/2009 postreply 02:06:49

看样子文章的名字太重要了,这不大家都来数鱼来了。呵呵 -天涯宅女- 给 天涯宅女 发送悄悄话 天涯宅女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25/2009 postreply 14:33:50

标准说法 -hopeandwish- 给 hopeandwish 发送悄悄话 (6 bytes) () 07/27/2009 postreply 10: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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