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五千年浩瀚历史中,重重天威下,总有一两个男人站着吧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一章 盛世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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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入了秋,天气却依然像盛夏般炎热。掌柜的张宝生搬了个马扎儿,坐在自家的小饭馆儿门前边一看夕阳一边伸着舌头吹凉风。
这狗娘养的天气,就像狗娘养的日子一样难过。暑热一直穿到骨子里不说,连喘息的气儿都粘湿湿的,仿佛灶台边上的污渍般油腻。官道上,往来行人带起的灰土飘在空中,不知不觉间就把饭馆墙面上那只倒扣着的“罩拎”(注1)给糊成了一个泥巴团儿。黑黑的,散发着丝丝缕缕馊臭味道,闻在鼻孔里更令人没有食欲。
如果是早年间,张宝生还有心情打上桶井水,把墙上的“罩拎”和头顶上烟熏火燎的招牌擦拭干净。在上谷、河间一带,这“罩拎”代表着饭馆和酒店,和头顶上的隶书招牌一样,都是主人家的脸面。那时候他的饭馆刚开张,又碰上仁寿年的好年景,每天进帐的“肉好”(注2)就有十几个,偶尔一天运气佳碰上大主顾,赚上半匹绢都有可能。张宝生家里的填房与临近易水河边那五十亩地就是那时候置办下的。
那时候,张宝生记得自己每天恨不得将头顶上写着“有间客栈”的牌匾擦三遍。这牌匾是张宝生花了三头羊的润笔,求易县学里边杨老夫子给写下的。人家杨老夫子曾经做过越公杨素大人的录事官,若不是喜爱这边塞上的质朴人情,根本不会在上谷郡落脚。他醉中写就的牌匾虽然没有“如意”,“临风”般听起来有口彩,但胜在贴切自然。想那行路之人在一眼望不到头的官道上,猛地看到“有间客店”四个字,饥渴之意顿生,走进来住一宿,吃两碗麦饭,喝几盏浊酒也是预料之中的事。
可惜好景不长,仁寿年很快就结束了。紧接着年号变成了大业,英明神武的新皇登基后,先修长城再开运河,把府库里的积蓄折腾了个干净。你说他把自己的家业糟蹋干净了也就该收手了吧,他还偏不,今年初不知道从哪里又听来了“仁君登位、万国来朝”这一说,力邀各国可汗到洛阳聚首,命令沿途各地必须清水泼街,黄土垫道,市肆酒楼,凡胡人吃饭喝酒皆不得要钱。
人都说天子圣明,看什么东西都是那个什么瞳亲照,也就是一只眼睛看俩影儿,比普通人清楚一倍,可圣明天子就不知道吃饭付钱这个理儿。上谷郡靠近边境,奚人、契丹、突厥人往来频繁,大伙交往得久了,根本分不清谁是胡儿谁是汉种。皇上的优待令一下,四野里胡人马上就多了起来。真的,假的,冒牌的胡人一队队蝗虫般沿着官道吃过去,就像当地人上辈子欠了他们一般。如此一番折腾下来,皇上老人家得了什么好处大伙不晓得。张宝生就知道自己的酒馆为此辞了掌勺、遣散了伙计,易水河边五十亩地也典给了别人一半。原来每天回到家老爷长老爷短哄他高兴的填房,如今也冷了脸色,巴不得他在前院的酒馆里睡板凳。
没钱请掌勺,也养活不起勤快伙计的酒馆自然越来越冷清。原来每日忙得脚不沾地的张宝生如今轻闲了,过了午就可以搬着马扎儿盼日落。日落十分,忙碌了一天的乡邻们回家,若哪个能沽上半斤浊酒,就可以满足他一天最后的赚钱希望。
生意虽然冷清了,可衙门里的税还得照交。前些天易县户槽(注3)李大人门下的小跑腿儿赵二当家特地上门关照过,今年“有间客栈”要额外支付五张生牛皮。张宝生好求歹求,赵二当家才看在两罐子麻油和一坛子陈年花雕的面子上,把牛皮的数量从五张减成了两张,但是要求入冬前必须到县上交割,否则,任何后果由张宝生自负。
有道是“破家的县令,剥皮的太守”,张宝生知道交不上税的后果是什么。他在县城里的几个同行,如今就在衙门开的客栈(大牢)里住着。里边据说是一日两餐,顿顿竹笋炒肉片。隔三差五就有血肉模糊的人从后门被人抬出来,扔到荒野里去喂狗。可官府不准许百姓杀牛,病牛、残牛向来是紧俏物资。即便想办法用驴皮充数,也得有地方寻驴子去。
官道两边行人渐渐多了起来,大户人家的庄客们抗着木锹,牵着牲口去主人家里交工。这些人不会买张宝生的水酒,所以他也提不起精神跟大伙打招呼。双眼直勾勾地看着官道尽头,盼星星盼月亮地盼着有从塞外返回的行商经过。只有他们手里有上好的皮货,也只有他们能给张宝生继续生存下去的希望。
“宝生叔,今天生意不错啊!”官道边,一个骑着马的少年人扬鞭戟指。
“五娃子,托您家老哥哥的福,今天上了三拨客人,灶堂没冷着!”张宝生捶打着发麻的双腿站起来,大声答应。
与他打招呼的前庄上张大户家的小五,按辈分,算是张宝生的侄儿。虽然自从张宝生开了饭馆从商后,两家终止了走动。但彼此之间毕竟是一个宗祠,血脉之间的亲近怎么隔也隔不断。
“我爹说了,如果您实在难支撑,就把客栈关了吧!族里边这么多小辈,怎么着也不会让宝生叔挨饿!”五娃子策马又向前走了几步,回过头,用皮鞭指点着地说道。
“烦劳老哥哥了,五娃子,回头遣下人来抱一坛子酒,给老哥哥漱口!”张宝生尽力站直了已经有些驮的腰身答道。五娃子是县学里的佼佼者,据说是有机会被郡上举为秀才,去京城参加科举的。在这种前程远大的年青人面前,他可不敢摆什么叔公的臭架子。至于五娃子的老爹张宝良的话,张宝生只当没听见。年初客栈里周转不开,找这个本家借钱,张宝生付出的代价就是出手三十亩好田。真的按对方说的关了客栈回族里养老,张宝生估计自己剩下的二十亩好田也得换了主人。
“谢宝生叔,回头我派人来取,我爹他别的不爱,就好这一口!”五娃子说笑着跟张宝生道别,拍了拍坐骑,溶进落日的余晖里。
“唉!”张宝生长叹了一口气。不怪天,不怪地,就怪自己没一个也在县学杨老夫门下读书的儿子。如果自己有一个儿子如五娃子一样前程远大,那些衙门里的帮闲、乡里的小混混还有族中的长房们哪个又敢上门来欺负。
想到县学,他心里突然又涌起几分希望。自己的外甥也在县学就读,论名声、论才学一点儿不比五娃子差。既然张家小五今天能从县学赶回家,自己的外甥李旭说不定也会回来。如果能遇上他,自己面临的难处也许能有个着落。
抱着试一试的念头,张宝生没有像以往一样带着满心的失落关门。而是敲打着酸痛的脊背,继续向官道上张望。果然不出其所料,大约一盏茶的功夫后,官道上跑来一匹青花骡子,骡背上,一个身材魁梧,两臂修长的少年人遥遥地向他作揖致敬。
“舅公,您今天忙得过来么,要不要我帮你洗碗!”少年人说话间已经赶到了客栈门前,手一按,腿一抬,干净利落地跳下了骡背。把缰绳向拴马桩上轻轻一系,迈开双腿向里走。
“使不得,使不得,旭官啊,你是读书人,可不能干这下贱营生!”张宝生见少年认真,赶紧伸臂相拦。油渍麻花的手臂却不敢碰脏了少年人身上的青衫,被挤得连连向后退。
“什么使不得,读了书,您就不是我舅舅了。被我妈听见这话,肯定上门来找您理论!”少年人用手轻轻拨开张宝生的胳膊,灵活地挤进了客栈。
只能摆放十几张桌子的一楼其实没什么可收拾的,由于生意实在冷清,很多不常有人坐的地方都生了尘。李旭却不愿让舅舅觉得自己只会卖嘴,脱了外面的长衫,抓起抹布把所有桌椅擦了一遭,又取来梯子,爬上门梁,把烟熏火燎的客栈招牌清理出本来面目,接着摘下墙壁上的旧“罩拎”,从厨房找了把半新的换了上去,然后才把物件归到远处,去了木盆打水洗脸。
张宝生在一边看着,心里暖烘烘地像喝了半斤女儿红般舒坦。他膝下无子,两个女儿出了阁后难得回家。妻子死后续弦的填房又没给他延续香火,所以一直把李旭当半个儿子来看。眼见着外甥准备告辞了,才猛然想起来自己已经有两个多月没和孩子见面。大手在腰间摸了几回,却没有找到合适的见面礼儿,狠狠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说道:“看我这记性,你先别急着回家,我这有替你爹酿了几坛子老酒,照胡人传过来的方子收过水的,挂在骡子背上带回去,让你爹冬天御寒!”
“那可不行,您烧这一坛子酒得多少功夫,还是留着卖才是正经。再说了,我爹去塞外办货,还得些日子才回来呢!”少年人一边把长衫向身上套,一边大声推辞。
燕赵人性子烈,连喝酒也喜欢烈性的。而烈性子酒得之十分不易,为了提高黄酒的口感,酿酒人需要多次用密法加工,将酒里的水除掉大半,才能让酒浓到令人三碗吐然诺的地步。所以一坛子老酒,造价往往是普通浊酒的五倍。这么贵重的礼物,即便放在好年景,少年人也不忍从舅舅家搜刮,更何况眼下正是张宝生的客栈濒临倒闭之时。
“拿着,旭官,否则是不给舅舅脸面!”张宝生用油手爱怜地拍了拍外甥的脸,低声命令。这孩子是开皇年间生的,娘胎里养得好,明显长了张福气面孔。过了年就要束发(注4),可自己这个当舅舅的连件像样束发的礼物都给不起。想到着,心里不觉有些凄凉,又自怨自艾地叹了口气,低下头,缓缓向后院的酒窖走去。
李旭见舅舅叹气,知道自己的举动又惹老人伤心了,只好默默地呆在客栈中等。过了片刻,张宝生转了回来,抱着的却不止是一大坛子酒,放酒坛子的柳筐上,又挂上了两条干麂子,还有半兜干荠菜、萝卜丝等。
“这怎么成,我这样搜括您,回去我娘非动家法不可!”李旭挫着手,满脸为难之色。
“酒和下酒菜么,舅舅也不白送。等你爹从外边回来,你让他帮舅舅问问,谁手里有生牛皮或驴、马之类大牲口的皮子出让。衙门里催得急,舅舅愿意出个合适的价钱买。”张宝生憨厚的笑着,为自己终于找到了一个合适的送礼物借口而高兴。不由少年推辞将柳条筐挂在骡子背上,临了,又变百戏般从后腰解下一个皮囊来,硬塞到张旭手里。
“这是开皇十八年的时候,几个去辽东寻功劳的军爷喝醉了酒,落到我客栈里的。十多年了也没人回来找,怕是没人要了。舅舅寻摸着,应该是把不错的弓呢,所以每年都好生保养着。你拿去玩吧,明年你就十五了,你们李家人讲究马上觅取富贵,有一把好弓正趁手儿!”
少年人知道这是舅舅给自己的束发礼,不敢推辞,双手接了过来。入手的刹那之间传来融融暖意,不知道是舅舅的体温,还是那黑漆漆豪不起眼的弓囊本身温度。解开弓囊上的皮绳再看,只见一张两尺半长的角弓躺在细细的茸毛之间,颜色居然如墨玉般温润(注5)。
上谷郡靠近边境,曾经是飞将军李广驻扎过的地方。所以民间好武成风,只要不是特别贫苦人家,平时都会让孩子拜个野师父去学些刀剑、弓马、拳脚来防身。所以李旭用眼睛略略一扫,就知道舅舅给自己的是一把上上等好弓,如果拿到市面上,估计没三、五吊肉好根本换不回来。到了这个时候,他也无法客气了,只能再次施礼,感谢舅舅的一番美意。
见礼物能得到自家外甥的喜欢,张宝生比赚了几十吊还得意。一边关锁门窗准备收摊,一边叮嘱道,“这弓长时间没人用,使起来硬得很。你玩时悠着点劲儿,别伤了身体。这东西毕竟只是个玩物,你是品学兼优,将来被推了秀才,考了进士,放了县太,郡守,光耀门楣,我这当舅舅的也没人再敢小瞧了去……”
注1、罩拎北方捞米饭专用器具,木柄一端带有细竹篾编成的网。在河北一带乡间,挂此物于墙外为饭馆标记。风俗一直延续至上世纪八十年代。
注2、肉好。隋文帝重铸五株钱,禁止南北朝时所发行的劣币。此钱,“背面肉好,皆有周郭,每钱一千重四斤二两”,所以民间称其为肉好。隋唐年间,与绢布同时作为货币通行全国。
注3、户槽隋代县里设户槽和兵槽,地位等同于县丞。户槽负责收税,统计人口等工作。手下可招募帮闲(协管),国家不发帮闲俸禄,由户槽从地方税收里扣,后渐渐成为官员们搜刮地方的捷径。
注4、束发,一般指男子15岁左右,这时应该去学各种技艺。《大戴礼记183;保傅》:“束发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
注5、汉尺,一尺约为现在的23.1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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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塞下曲 第一章 盛世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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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自家的门口,舅甥之间的亲情依然温暖着李旭。舅舅家与他家相类,在各自的族中都属于末枝。属于他们自己名下的田产很少,每年从佃户手中收上来的租子勉强够一家人嚼裹。至于其他应对官府和日常在族中迎来送往的花销,则不得不依赖些其他营生了。而李、张两家都是历经了百年的大族,号称礼仪传家的,所以经商在族中是最令人看不起的职业,虽然族中长辈们每年不少从经商子弟手中拿孝敬。
比起舅舅家的朝不保昔,李家家境略好。这得益于李旭的父亲李懋身子骨结实,还会说几句突厥话,每年能跟着往来商队跑一两趟塞外。那边牛羊贱而茶叶、麻布稀缺,往来一次可以赚到不少铜钱。只是近年来前往塞上的商路越来越不太平,每月都有人财两失的噩耗传开。好在李懋跑塞上商路有些年头了,跟的全是大商队。其人又是个直性子,与沿途的胡人部落也能套上些交情,所以买卖还能维持,并能拿出些余钱来供儿子去官学读书。
“二少爷,您可回来了,老爷来门口问了好几次呢?”远远地,管家李忠就迎了上来。一边帮李旭拉坐骑,一边小声抱怨。他是从小就追随在李懋身后的,如今一个人把管家、护院、长随和帐房的职位全兼了,所以对小主人说话也没太多客气。
“我爹回来了?什么时候到的?刚好今天从舅舅家拿了些酒菜回来,麻烦忠叔拿去厨房,让忠婶热一下,算我给爹办的洗尘宴!”李旭拍了拍骡子背后,笑吟吟地吩咐。忠婶是老管家的妻子,和管家忠叔一样,兼了“李府”上的厨娘、夫人的贴身婢女以及李旭的保姆等职责。平素李懋飘渺在外,整个家中只有李旭娘两个和管家夫妇,主仆之间除了礼仪外,更多是亲情。
“又去搜刮你娘舅了么?被夫人知道,少不得又要一顿叨唠!唉!早跟少爷你说过,你娘舅那不容易,这世道一天不如一天,人肚子都填不饱,哪来的闲钱去他那里喝酒吃肉……”
管家忠叔从骡背上卸下酒肉,絮叨着向院子里去了。李旭冲老管家的背影吐了下舌头,自己牵了青花骡子去后院马厩,把缰绳拴好,又给所有牲口添了草料,补了井水。把一切收拾利落了之后,才换了件居家穿的短衣,来到正房见自己的父亲。
先前李旭交给管家的干麂子肉和杂菜已经由忠婶和他母亲两个收拾利落,整治成了四样小菜摆在桌上。李旭的母亲不喜饮,而非年非节,管家忠叔又不好上主人家的桌子,李懋一个人独酌,正喝得好生没趣。终于看到儿子终于进了门,举起杯来大声叫道“小旭子,过来,跟爹对一盏。就你小子知道疼人,算着爹回来的日子去敲你舅竹杠!”
“没正经!”李张氏不满地啐了一口,放下了手中的针线活计。
“不了,官学里的先生说,酒,酒能乱人品,乱人品性!”李旭看了看母亲的脸色,找借口搪塞掉父亲的邀请。脖颈上刚刚长出的喉结却不由自主地滚了滚,发出了清晰的“咕噜”声。
“算了,别装了。从小就被老太爷抱在怀里抿筷子头的酒虫,想不让你喝也难。只是莫多喝,免得耽误了晚上背书!”李氏娘子听闻此声,爱怜地看了孩子一眼,低声叮嘱道。
“哎!谢谢娘!谢谢爹!”李旭等的就是母亲这句允诺,三步并做两步赶到自己的座位旁,取了酒坛自己筛了满盏,举起来,与父亲的酒盏碰了碰,然后继续高举到眉间向父亲致敬,接着,一饮而尽。
“好小子,单看这喝酒,就是咱李家的种儿!”李懋笑呵呵地夸道,爱意写了满脸。春末随着商队北去,秋初才赶回家。一路上千辛万苦,为的就是能和妻儿坐在桌子边一块吃口儿安稳饭。三个月不见,儿子的个头又蹿起了一大截,只是自己的妻子看上去更憔悴了,眼角间和面颊上的皱纹,印证着男人不在家时生活的艰苦。
“爹一路鞍马劳顿,儿谨以此盏向爹爹表示心意。祝爹爹建康长寿,生意越做越好!”李旭端起酒坛,又给自己的父亲分别斟满。舅舅密法浓制过的酒看上去非常稠厚,在油灯的微光下,摇曳起来就像块温润的琥珀。这让他不由自主就想起了下午的事情,待父亲把陶盏放下时,一边筛酒一边说道:“我今天路过舅舅的客栈,帮他收拾了一下。他那里生意很冷清呢!”
“那是,如今百姓手里钱少,官府征的又多,商路凋敝,客栈自然没人光顾。偶尔去两个点菜的,还都是些他不敢向人家要钱的主儿。而寻常人家,谁又有钱去他那吃喝!”父亲李懋低叹了一声,不知道为妻兄还是为了自己。
日子渐渐变得艰难,做生意的人总是最敏锐的感觉到世态的变化。开皇、仁寿年间,皇上没那么英明神武,也写不得好文章,但自己从塞外弄回来的皮货和牲口,总是很快就能脱出手去。而现在是大业年,说是家大业大,自己从集市上办货却要花费以往三倍的力气。从塞外运回来的货物,也要花费三倍的力气和时间才能在不折本的情况下出手。
“那你还厚着脸皮从舅家拿吃食,下月去官学时,记得顺路带件长衫给你舅舅,娘今年春天时刚做好的,本来想着入冬时给你穿。反正看你这身板长法,谅也穿不下去了!”李张氏听丈夫和儿子说起自己的娘家,放下筷子,低声说道。
屋子中喜庆的气氛被生活琐事冲得有些淡,夫妻、父子三人都沉默下来。张家窘迫在那里明摆着,而李家的情况仅仅是比张家好一点而已,即便李张氏想多帮衬娘家人一点儿,也挤不出太多的东西来。
“啪!”麻油灯的灯芯爆了,吐了一个老大的火花。李张氏借着剪灯草的机会离开了饭桌,转身的瞬间,轻轻用手背揉了揉眼睛。
“好好的,你难过什么。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谁知道哪天宝生哥的运气又转回来了!”李懋用筷子敲了敲桌子,有些不满地说道。见妻子低着头不搭话,没来由地心里一软,松口道:“我这次带了一头牛,三匹瘦马回来。骨架还看得过去,明个把牛找人驯了熟悉犁杖,今年冬天再给马多加些料,开了春就能卖个好价钱。到时候,借宝生哥点儿本钱,让他请个好厨子,再到郡上把杨老夫子请来写幅字挂在大厅里,说不定能转转运气!”
“那敢情是好,只是明年咱家办货的钱还够不够手?管宗祠的二哥最近老过来问,看你什么时候能回来好商量明年给祖宗加香火钱的事儿。旭子的书读得好,后年县里推举乡贡去京城考试,只两个名额,没些钱打点……”李张氏听见丈夫决定对娘家施以援手,感激之余,想起自家的很多麻烦事情来,又开始肉痛钱财,絮絮叨叨地说着,半晌也没说是否同意丈夫的安排。
作为族中末枝,平素就受族人排挤。丈夫迫于生活又从了行商这个贱业,让族中那些长者抓了把柄在手。如果一切打点不周全,李旭进京城考试的美梦就会变成泡影。虽然当今圣上一再强调各县送来的乡贡(注1)要唯才是举,如果举来的学子不中用,要追究地方官的责任。可不带‘贝’字的才永远比不上带着‘贝’字的财顶用,况且上谷郡这么大,官学里出类拔粹者又岂是自己家旭儿一个。
“香火钱我已经预备好了,若木二哥来寻我,不过是想趁我回来时打些秋风而已。”李懋叫着自己本家兄弟的字解释道。“至于旭子考试的事情,后年应试,只能投考明经(注2),考取了也不过到地方上当个小吏。不如等上几年,待加了冠(注3)后,直接去考进士,出来后至少能作个县令。一旦得中,也算咱老李家坟头冒了青烟!”
“可我听人家说二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考进士虽然能当大官,可有几个能考上。哪如考明经,一旦能放个县丞、户槽,不用自己伸手,每年就有百十吊舒坦钱送上门来”李张氏低声分辩道。开科取士是先皇独创的德政,这种不分家世背景全凭学问的取才方法让很多像李家这样的小门小户看到了改变生活状态的希望。虽然取中的机会非常渺茫,能进京之前,还要打点通郡、县两级官员的门槛。但机会毕竟让人看到了,不像上一朝时非豪门大族子弟就没有为官的可能。
京城的考试种类很多,但最热门的只有“明经”和“进士”两科。前者热门的原因是考取相对容易,背熟了几本官府指定的书就能通过。而后者,则是因为一经考取,立刻闻名于天下,前途一下子就变得不可限量。其他的,如明算、明书等,因为门槛高,出路又少,所以基本问津的学子也寥寥。
“正因为进士难考,所以才有前途!”李懋抿了口酒,情绪渐渐激动起来。“旭儿书读得这么好,万一真的高中了,族里那些哥哥、嫂子们,谁还敢让咱多交香火钱。衙门里赵二狗、杨秃子那些帮闲,哪个再敢上门来欺负咱!”
“那也得先过了县学那关,杨老夫子虽然赏识咱们旭儿,可他不管什么事情。管事的刘老爷虽然答应帮咱们,但他毕竟是个官场上的人,不像做生意的,吐口吐沫砸个坑!(注4)”说起儿子的前程,李张氏永远比丈夫眼光看得独到。管县学的刘老爷向来名声在外,收起钱时来者不拒,具体到办事方面,则谁也分不清他心里本着什么原则了。
“不会吧!”酒力相催之下,老李懋的额头上渐渐冒出些汗来,喃喃地说道:“刘老爷去年收了咱那匹突厥马,可只有四岁口呢!他还真的能光吃不拉,况且不看僧面看佛面,旭儿怎么说也是杨老夫子的记名弟子。”说到这,他把头转向李旭,有些着急地问道:“我走之前要你请夫子赐个表字,你向他求了没有?他答应没答应给你取字?”
李旭年龄远未及弱冠,此时求人取字,未免太早。但那杨老夫子是地方上的大名士,由他取了字,则意味着与之有师徒之名份。今后别人即使想轻慢李旭,也得先考虑一下其师父的感受。
“求了,师父赐字为仲坚。师父也建议我去考进士,前些日子他教大伙写策论,把我的策论批了‘义理通达,见识卓然’八个字,还给要我读给所有同学听呢!”李旭在一旁插言。他不太理解“明经”和“进士”的差别,心中最大的志向就是作个户槽,可以让父母和舅舅过几天不受人欺负的安稳日子。只是觉得如果自己能晚考几年,一则可以多帮着母亲照看一下家业,二来也不必让父亲总是去给刘学究送礼。同窗们谁都知道刘学究只收礼不做事,只有父辈们实在,总是主动送上门去被他骗。
“仲坚,不知道出自哪个典故。这杨夫子……”李懋紧皱着的眉头少许抒展。当地最有学问的杨老夫子能亲自为儿子赐字,就说明老人已经认可了与李旭的师徒名分。虽然这个名分是李家强赖上去的,但有了这一层关系,李旭被官府推荐的事情就多了一点希望。作为一个尽职的父亲,李懋总是不惜一切手段为儿子绸缪。
“把你舅舅上次给爹的好酒,你娘一直没舍得开封那坛改天给夫子送去!对了,顺便拿些塞外的蘑菇、干野味给你舅舅。虽然是杯水车薪,好歹能凑个上台面的菜!”李懋犹豫了一下,低声吩咐。
“唉!”李旭高兴地答应,突然想起了舅舅拜托自己的事情,小声说道:“舅舅急需的不是珍稀风味,舅舅今天托我问您,说如果您回来了,就帮他寻两张生牛皮。如果没有牛皮,马皮、驴皮也将就,他愿意出合适的价钱买,官府催得急!”
“皮货我手里倒是有现成的,不需要去别人家买。只是好端端的官府怎么突然要起皮货来?”
“对了,忠叔说前几日县城里的赵二当家曾上门来,问你几时回,说咱们今年得多交五张生牛皮给官府。忠叔求了他半天,才改成了三张,临走时还顺手拎了两只芦花鸡去!”李张氏听儿子说起生牛皮,也想起了自己家被征的税外税,低声向丈夫汇报。
“五张生牛皮?这赵二狗子发哪门子疯,要那么多牛皮干什么?难道县太老爷家里死了人,需要用来裹尸么!”李懋猛地一拍桌子,恨恨地诅咒。
猛然间,夫妻两个都白了脸,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眼中尽是畏惧。
虽然二人都出身于小户人家,但多少也识些字,马革裹尸的故事耳熟能详。上谷郡临着边境,官府大规模征收生牛皮,除了为出征将士准备铠甲外,还能为得哪般。可眼下大隋国周边能降服的外邦早降服了,唯一还敢闹事的就是高丽。开皇十八年,汉王杨谅和大帅高熲曾经带三十多万人马远征高丽,据皇上自己说最后的战果是高丽王俯首称臣,但三十万东征壮士能回来的不到三千。留在异国他乡的二十九万英魂中,就有李旭的哥哥李亮。
那时候亮儿刚刚束发,和旭儿一般的身材和面孔……
注1、乡贡,即举人。隋代开创科举制度,规定地方向中央推荐人才,中央凭考试结果而录用。炀帝大业五年(609),下诏诸郡,“以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骁壮,超绝等伦;在官勤慎,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四科举人”
注2、明经、进士。科举最初科目繁多,有明经、进士、明法、明字等。隋代最流行的即明经、进士两科,有正式文献记载。
注3、加冠,古时男子二十行冠礼,意味着成年。
注4、吐口吐沫砸个坑,北方土话,指人言而有信,承诺的事情如石头砸在地上,永远无法收回。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一章 盛世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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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天才放亮,李懋就爬起来收拾东西进城。临动身前从塞外带回的货物中拣了四张生牛皮,两篓干菇、一捆牛肉干,交到儿子手里,命令:“给你舅舅送去,这几天别去上学,家里有事情要你做!”
“随便旷课,杨老夫子会生气的!”李旭大声抗议,见父亲不理睬,又嘟嘟囔囔地补充了一句,“这两天讲的是策论,会试时…….”
“叫你去就去,哪多废话!”李懋显然心情不太好,竖起了眼睛呵斥。
李旭不知道一向和气父亲为什么发火,不敢在顶撞。把一干杂货挂在了骡子背上,殃殃地跟在父亲的身后出了家门。天还早,官道上十分冷清,秋风卷着早黄的落叶在半空中飞舞,缤纷的蝴蝶般映衬在淡蓝色的远山下,绚丽中带着几分苍凉。
“皇上可能又要打仗了,咱上谷兵向来名声在外?”岔路口,老李懋看了看满脸委屈的儿子,叹息着说道。想想这些话远远超出了一个十四岁孩子的理解能力,苦笑了一下,打马远去。
“打仗么?好事情啊?刚好从军去立功名。”李旭看着父亲越发苍老的背影,不解地想。平素在县学,曾经追随越公杨素扫平江南的杨老夫子没少提他自己当年的英雄事。每谈起大军过江后势如破竹,把陈后主从井里揪出来的壮举,则挥掌拍案,整个人仿佛都年青了十几岁。
“大丈夫在世,当立不世功名,上则致君,下则卫民,若有利于国家,虽百死而不旋踵…….”杨老夫子在众少年面前,如是挥洒自己的轻狂。逢此时,李旭等人也跟着如醉如痴,仿佛自己也变成了韩擒虎、贺若弼,跟在年少的晋王身后一道指点江山。从来没想过,以自己的身份和家世,若从军亦只能为一个马前卒,百死而不旋踵的机会每天都有,立不世功名的可能性比遭雷击多不出多少。
想着想着,不觉来到了“有间”客栈门前。这几年民间凋敝,寻常人家都是一日两餐,客栈里上午寻不到生意,通常也不生火。出乎李旭意料的是,舅舅张宝生居然没在客栈里准备食材,偌大个客栈空荡荡的,不见一个人影。
“怕是在后院忙吧!”李旭站在门口等了片刻,牵着坐骑绕向了后门。客栈的后院就是舅舅的家,两道破败的土墙隔出一个空荡荡的院落。李旭顺着后柴门向里边一探,刚好看见自己最怕见到的小妗子张刘氏。
这张刘氏是远近闻了名的泼辣女人,在家中待字到十九岁,四邻无人敢问。其父母实在不得以才收了十吊钱的聘礼,把她许给了张宝生做填房。那时候张宝生的买卖正红火,娶了一个比自己年青二十多的女子,捧在掌心都怕化了。刘大小姐过门后脾气暴涨,很快吓得来打秋风的亲友乡邻不敢登门。可若不是如此,张宝生的客栈也挺不到现在。只是如此会当家的女人却始终没能给张家延续香火,害得张宝生总是想在续一房妾。每当他怯怯地把这个打算提出来,总是被张刘氏指着鼻子骂出门去。日子久了,也只好断了这个不切实际的念头。
作为一个读书人,李旭自然不会看妗子顺眼。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舅舅年龄还不算老,理当娶一个能生育的女人为他延续香火。但作为晚辈,这些公论他不能在舅舅面前提及,只好尽量减少与小妗子的碰面机会,以求“不见不知则无不言之过”的君子坦荡。
他不想见到自己的妗子,张刘氏却仿佛心有灵犀。察觉到家门口有脚步声,头也不抬地断喝道:“楞什么,还不快帮我抓住这只鸡,耽误了杨老爷定的寿筵,咱们吃不了兜着走!”
“哎,――哎!”李旭打了一哆嗦,这才发现自己的小妗一手拎着尖刀,正猫着腰和墙根的大公鸡对峙。那只公鸡显然知道大难临头,竖起鸡冠,伸长脖子,咯咯叫着,左冲右突,试图突破张刘氏的五指山。而张刘氏亦不是肯放弃的主儿,猫着柳腰,翘着丰臀,任挽起衣袖下的手臂被公鸡啄得满是血痕,亦死战不退。
看到此景,李旭推开院门。把长衫下摆挽起来向怀里一扎,几个箭步冲上前把公鸡按翻在地。张刘氏见来人动作利落,不像自己家中的老不死。楞了一下,惊叫道:“旭官啊,我以为是你舅舅回来了。赶紧放下,赶紧放下,这怎是读书人干的粗活,老天会罚……”
说着,从张旭手中一把夺过“俘虏”,莲步轻移,三步两步窜到院子中事先挖好的土坑边上。兰指慢拢,将公鸡的脖子勾到翅膀下,把鸡翅膀,鸡脖子握在一处,另一只芊芊玉手轻轻一抹,利落地将公鸡了帐。
血“噗”的一声喷了出来,刚好落入张刘氏面前的一个陶盆里。片刻间,鸡血放尽,张刘氏将公鸡向土坑里一丢,伸手探向身边另一个装着鸡的竹笼。那可怜的大公鸡还不知道自己的阳寿已尽,兀自在土坑中一伸一蹬地挣扎。
“旭官啊,你自己找水喝,别客气。十八里店杨大官人家摆寿筵,着落你舅舅安排酒菜。他一早就出门张罗时鲜去了,估计马上就能回来。学堂里今天没课么,还是杨老夫子又出门撒酒疯去了,扔下你们不管……?”
张刘氏一边杀鸡,一边问。手脚甚是利落,顷刻间,土坑里已经摆了四具尸体。
“我爹回来了,让我送些蘑菇、干牛肉过来!”李旭不忍心听妗妗继续糟蹋杨老夫子的名声,低声插言道。
“那感情好,我正愁凑不足菜色呢。已经入了秋,哪里找那么多时鲜去?”张刘氏闻言,把尖刀向身边的泥地上一插,跳了起来,快步奔向李旭拴在门外的坐骑。
“还有四张生牛皮,没硝过的。我爹让我带给舅舅……”李旭一边从坐骑背上向下解礼物,一边说道。那青花大骡被张刘氏手上的血腥味道惊吓,边打着响鼻,边拼命向后缩身体。
“不是两张么,怎么是四张?”张刘氏惊问,不待李旭解释,自顾拍手说道:“哈,这下正好,昨天我去卖草药的老刘家串门,他家正为官府征收生皮的事情发愁呢。我雪中给他送把炭过去,刚好顺势宰他一刀,报了春天你舅舅问药之仇!”
说完,把血手在乌黑的围裙上抹了几把。拎起两个牛皮卷,飞也似地去了。
李旭哭笑不得,只得留下来替妗妗收拾剩下的烂摊子。才把土坑中的鸡归拢好,端起装鸡血的陶盆正准备收进厨房里,听得门外一串尖利的大笑,妗妗大人已经做完生意赶了回来。
“这怎么使得,你是读书人,不该干着粗活。让老天爷知道,会降罪我的,放下,放下!”张刘氏嚷嚷着,劈手夺下陶盆。叉腿向胡凳上一坐,揪起衣角擦了一把汗,喘息着道:“那个天杀的刘老蔫婆娘,我给她送皮货上门,救她一家大小性命,她还好意思跟我讨价还价。惹急了我,拔腿就走,她还不是哭喊着追了出来。呵呵,一百五十个肉好,白钱(注1)咱一个不收!”
说完,从腰间解下一个崭新的麻布口袋,掂在手中,哗哗作响。
“一百五十个肉好?还不要白钱?”李旭的眼睛立刻瞪得比鸡蛋还大。他父亲是个行商,平素杂货的帐目他亦没少帮父亲计算。按大隋朝的行情,三文钱可以换半斗(注2)糙米。即使是新皇发行的白钱,一张生皮也卖不出五十文的价格。用两张生皮换人家一百五十个肉好,这已经是典型的趁火打劫行为了。为人雪中送炭的话,也亏得妗妗好意思说出口。
张刘氏见外甥脸色瞬息万变,立刻“明白”了其中道理,不情愿地解开钱袋,用蚊蚋般的声音嘟囔道:“你爹千里迢迢送塞外贩货,照理儿本钱也应该收回的。塞外皮子贱,又是没硝过的,看着挺大,其实不禁用。给你二十个肉好,不知道够还是不够?”
看了看李旭慢慢露出怒气的脸色,张刘氏语调渐渐变冷:“要不,我给你加到三十,再贵,咱可就伤了亲戚颜面了!”
“留二十个给你做脂粉钱,剩下的还给旭官!”一个声音冷冷地从门口传了过来,把张刘氏和李旭俱吓了一跳。
二人闻声抬头,看见张宝生挑着一筐洒了水的青菜,一筐大块豆腐,斜依在门口,气喘吁吁。
“不,舅舅,不是这样意思。我爹说这是送给舅舅的,还有这些干菇、干肉。他平时总是喝舅舅酿的酒,舅舅有什么需要,他当然该尽力!”李旭赶紧走过去,从舅舅肩膀上接过担子。
“我就是说么,人家妹夫做的是大生意,哪在乎这些小钱儿!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怎么没听见动静?”张刘氏将钱袋藏于背后,一边替丈夫捶背,一边讪笑着说道。
“我刚到路口,就看见你着了火般从老刘家冲出来。我喊了你好几声,你都没听见。心里正奇怪呢?回来一听,原来是去人家趁火打劫了!”张宝生横了自己的婆娘一眼,怒气冲冲地训斥。“老刘家挖药材卖钱,一年也赚不了百十文,这下好,全给你抄了家!”
“我这是公平买卖,找别人,这个价钱他还买不到呢。谁不知道最近几天,街市上生皮都断了货!”张刘氏听丈夫数落自己,立刻加重了捶打力度,“况且去年你生病,他老刘家的参须子,不也趁机卖了个天价。都是做生意的,我凭什么管他家的艰难!”
“轻,你轻点!”张宝生被捶得直咧嘴,想想怎么辩论也辩不过婆娘,只好放弃了这个话题。瞅了瞅正搬菜担进厨房的李旭,小声跟妻子商量:“千里迢迢,妹夫哪次不是卖命的生意。你别那么贪,咱们收了人家两张生皮,已经欠了个大人情。再把另两张生皮的本钱也吞了,财神爷也会骂咱没良心!”
“大人情,那张弓,可是县城赵老爷出了三吊钱都没卖的,你还不是眉头不皱就给了他。自己亲戚,哪那么多事儿!”张刘氏摆出一幅舍命不舍财的样子,故意大声喊道。
“你这个婆娘!”张宝生怕这话被外甥听见多心,赶紧将妻子扯到了院角。用身体挡在外边的阳光,压低声喝骂:“你怎么能这么说呢?这么多年,妹夫哪次回来不给咱们带塞外的干货?人家一家子仁义,咱也总沾便宜还不说句好,也忒没良心了不是?再说旭官这孩子,哪个月不过来帮忙?对咱们就像亲爹亲娘一样,亲戚里读书人多,哪个向他这么有良心?!”
“我知道你怪我没给你生儿子!”张刘氏缩在墙角,委屈地道。较了半天劲儿,终究还是拗不过丈夫,把藏在后腰上的钱袋恋恋不舍地解了下来。目光向袋子中探了探,咬咬牙,闭起眼睛把钱袋交了出去,边递,边带着哭腔嘟囔:“他自己说不要的,你又不是没听见。况且没我去讲价,妹夫自己也卖不了这么多钱来!”
说着,眼角已经落下泪来,“给你,你爱还多少给多少。就当我没看见!”
“唉,你这个婆娘!”张宝生无奈的骂。拿起钱袋去找李旭,却发现自己的外甥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去了,几只控干了血的鸡,两篮干菇,一捆干肉,还有两张生皮,整整齐齐地码在窗子下。被秋日的阳光一晒,散发出融融暖意。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一章 盛世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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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舅舅家逃也般地出来,李旭才发现自己无处可去。附近几个庄子里同龄的少年本来就少,家境宽裕些的,早就去学堂读书了。家境困顿些的,则要跟随长辈下地当半个壮劳力用,或自坠身份,去店铺里做学徒给自家省一份口粮。此时正是上午,除了县城里的泼皮无赖,谁也没有大好光阴可浪费。
信马由缰地走了一会儿,李旭有了一个好主意。快速跑回了自己家,把青花骡子牵回牲口圈里,上好草料清水,然后跑到厨房,胡乱找了些干粮填肚子。接着回到自己的小屋,把长衫脱掉,换上一身麻布短衣。然后拿起昨日舅舅赠送的弓,抓了半壶平素习射用的箭,兴冲冲地奔庄外大青山而去。
上谷地方百姓胡汉混杂,民风彪悍。此刻天下承平没多久,大姓人家还保留着让族中少年子弟学习刀剑、射艺的习惯。一旦族中那个少年在军旅中混出些名堂来,整个家族的势力都会跟着突飞猛进。即便不能阵前博取功名,土匪前来打劫时,族中长者也可以组织起他们保护家园。
李旭的射技在本族子弟中算得上首屈一指。传说中百步穿杨的本事没有,五十步以内十发七中还是有些把握。偶尔撞一回大运,一百五十步外射中脱兔的奇迹也曾经发生过。只是他今天运气实在差,二十余支箭射出拣回,反复使用,最后几乎射脱了羽,也没射得半个活物。手中那支在妗妗口中价值高达三吊钱的“宝弓”用起来非常吃力,很难拉满不说,弓臂处还总是微微震颤,总是把好不容易瞄准的羽箭弄歪。只射了半日,素来有些膂力的李旭就被累得两膀发软,手指头也磨脱了一层皮。若不是心疼此弓数千文的身价,早解了弦,去了耳(注1),把弓背砸在石头上当劈柴了。
眼看着太阳在树梢头已经西斜,李旭只好垂头丧气往山下走。大青山绵延数百里,天黑后时常有猛兽出没。一个人上山打猎,他可不敢耽搁得太晚。正走着,忽然听见树丛里乱草沙沙作响,抬眼望去,一只肥硕的狍子从左前方三十步处急奔而过。
这么好的机会李旭怎肯放过,全身的疲劳顿失,取出箭,将弓一下子拉了个全满。手指一松,羽箭如流星般向狍子射去。
山林中的野狍子素有傻名,奔跑的速度虽然快,却很少做急转弯。也是李旭时来运转,那箭噗地一声,端端正正从狍子后腰下射入,深入胸腹。
“哞!”急速奔跑的狍子发出一声哀怨的长鸣,缓缓倒地。喜得李旭心花怒放,拎着弓,快跑上前。此时正值秋初,山林里的野味攒了一春夏的膘,肉厚脂肥。如此大一头狍子拖到舅舅的客栈中,保准能担当小半月的招牌菜。把狍子身上的皮剥下卖给大户人家做靴子,少不得又要赚上二三十文。
正当他弯下身去,准备拖那狍子前腿的当口,猛然间心头传来一阵恶寒。李旭猛然抬头,只见树林中缓缓走出一头毛驴大小的野狼,绿幽幽的双眼正向自己凝望。
“啊!”李旭吓得大叫一声,赶紧挺直了身体,弯弓搭箭。虽然出身于末枝,他也算个良家子弟,平素被人呵护得周到,少有独自上山打猎的经验。这么大的野狼他听都没听说过,更甭说正面遇到了。
与狼相遇,最忌转身而逃。大道理李旭背得比谁都熟练,危急时刻,手里的弓却不肯听从使唤。羽箭在弓弣上乱晃,上上下下,就是瞄不上狼的脑袋。眼看着野狼一步步走近,马上要附下前肢。李旭吓得魂飞魄散,脱手一箭射了出去。
那箭势若流星般从恶狼头顶擦过,“噗”地一声入地半尺。那畜生亦是吓了一跳,嘴巴间发出一声低沉的怒吼,前爪在地上扒了两扒,凌空跳起来,直取李旭梗嗓。
此刻李旭再顾不上瞄准,抽出箭来,一拉即放。箭一离手,随即弃弓,从腰间摸出防身用的短刀,闭着眼睛乱挥。挥舞了半晌,既没感到身体疼痛又听不见野狼动静,即将跳出嗓子眼儿的心脏稍稍回落,鼓起勇气把双眼偷偷张开一条小缝儿,模模糊糊地看见地面上多了一条长长的血迹,那头驴子大小的野狼,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直娘贼,给小爷爷玩什么鬼把戏。李旭大声喝骂,前冲几步,跑到一棵合抱粗的大树下,背靠着树干,以刀护颈,猛地转过身来。出乎他的预料,恶狼并没如传说中绕到他身背后在他转头的一瞬间偷袭。偌大林子间,除了落日投下的阴影外再无一物。秋蝉声在树枝上间或相闻,夹杂于其中的,则是自己粗重的喘息。
李旭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自己挥刀乱舞居然能把一头恶狼吓逃了。提着刀四下转了几个***,直到踩上了地上的角弓,才相信自己的确已经化险为夷。恨恨朝误事的角弓上吐了口吐沫,抬脚欲将其踹碎。方抬起腿,笑了笑,又慢慢地将脚放了下去。
“这东西值三吊钱呢?”李旭爱惜地把这把差点让自己送了命的“宝贝”捡起来,插回背后的弓囊里。“改天做价四吊卖给张家小五,反正他从来射不准箭!”
回头再看那头狍子,早已死得透彻了。从肚腹箭伤处流出血已发黑,蔓延着在地上淌了一大片。这番看得仔细了,才发现狍子后腿上有一处深可见骨巨大的伤疤,显然是被那头恶狼所伤。即便李旭不用箭射它,用不了多久,它也要血尽而亡了。
“原来那畜生怨我抢了它的美食,怪不得找我拼命!”李旭这才明白为什么自己刚射翻了狍子,就引出一头恶狼来。想想刚才九死一生的危险,心脏兀自上下乱跳。山风吹过,浑身上下不觉毛孔发紧。伸手一摸,原来衣服早已被冷汗湿透了,湿漉漉地贴到了身上。
眼看着日头将落,李旭不敢再耽搁,走到狍子身前,试图将它扛上肩膀。双臂晃了晃,又无力的垂下。全身筋骨无处不酸软,居然再使不出半分力气来。
“莫非那恶畜算到我无法扛猎物下山,所以才不跟我争么?”李旭心中暗自叫苦,这里是大山深处,指望有人来帮忙,那是万不可能。向了片刻,急中生智,挥刀砍了几根树杈、葛藤,做了个爬犁。把狍子的尸体一点点滚到爬犁上,用葛藤一端树爬犁,一端搭在自己肩头。
“嘿!”李旭大喝一声,迈步前行。树爬犁被扯得咯吱生响,顺着他的牵引,缓缓向前滑动。跌跌撞撞走了几步,李旭感觉脚下野草不住打滑。低头看去,发现绿草上有一条血迹斜斜向上,遥遥地指到远处的密林里。
“莫非我慌乱中射出那箭伤了那畜生?”李旭惊诧地想。好奇心一起,身上又恢复了几分力气,心头也觉得不那么虚了。胆子壮起来后,贪婪地打起了野狼的主意。
禽兽在春秋两季换毛,一季脱绒,一季生绒。所以秋天的野兽皮毛最值钱,那么大一张狼皮,两石麦子都不换。想想拖了狼皮回去后母亲的笑脸,李旭胆子越发大了起来。找了些树枝将狍子盖好,倒提着护身短刀,顺着血迹追了下去。
大约追出两里山路,在一块凸起的石壁下,李旭发现了一个洞口。恶狼留下的血迹到此已经变淡,却断断续续地洒入山洞深处。李旭侧着身子,把身子贴上石壁。一手举刀,另一支手拣了块石头丢将进去。
石块在山洞中跳荡有声,却没有什么野兽被惊出来。李旭在山洞口蹲了片刻,听不到里边有什么粗重的呼吸声,横了横心,大起胆子摸了进去。
山洞不深,洞口正向西方。此刻恰巧有落日的余晖射入,淡淡地照在一匹灰黑色的野狼身上。那头野狼肚子上插了一根长箭,通体呈黑红色。箭尾处羽毛早已磨突,分明是李旭慌乱中射出的那枝。只叹那孽畜生命力甚是顽强,受了如此重的伤,居然还坚持着爬回自己的山洞。
看到仅有一头受伤的野狼在,李旭胆子更大,提刀上前就欲“谋皮害命”。没等走近,耳畔传来一声低低的呻吟,野狼的前肢突然动了起来。
“刷!”冷汗立刻又从李旭额头上冒了出来,身体快速向后退了两步,背靠着石壁,将弯刀上下挥舞。那头野狼却如同睡着了般,再无动静。既没站起来与李旭拼命,也没试图爬出山洞逃跑。
“砰、砰、砰!”李旭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在山洞间回响,嗓子里仿佛着了火,说不出的饥渴。大着胆子再度向前,发现野狼的眼睛早已失去了光彩。前肢下,一个小小的脑袋,正在拼命吮吸最后的乳液。
小狼崽子!李旭跑过去,抓起毛茸茸的小狼,抬手便打算向石头上摔。手掌间传来的温润之感却让他徒生几分不舍,略一迟疑,那头小狼闭着眼睛,又用嘴巴吮起他的手掌边缘来。
一时间,李旭失去了主意。庄子里从来没人养过狼,即便有顽童无意间掏到了狼崽子,家长看到后也赶紧把它们抛到野地里去。狼最护崽,循着狼崽身上的气味,母狼会不远百里追来与你拼命。直到你将崽子还了它,方肯离去。否则今天祸害驴马,明天偷咬鸡鸭,绝对是不死不休。
可今天这只小狼崽子的母亲已经丧命于李旭的箭下,自然不用考虑母狼的报复问题。能不能把狼养成一只好猎狗,他也没有任何这方面的经验。正犹豫间,那头小狼从他的手掌边缘吮吸不出乳汁,哼哼唧唧地叫了起来。
一叫之下,李旭登时心软。解下腰间褡裢,做了一个斜背的肩囊,把小狼崽放了进去。然后收起短刀,上前扯住狼腿,一步步拖出洞来。
有了那条血迹指引,李旭总算没有迷路。他心里仔细,怕伤及野狼皮毛卖不出好价钱,又找葛藤编了个爬犁,给狼当起了纤夫。拖着爬犁,沿着血迹走了好一会儿,终于找到了自己掩藏起来的野狍子尸体。把两个爬犁合并成一个,三步一歇,五步一停,气喘吁吁地爬下了山来。
有了这么大个累赘,下山之路愈发不易。遇到陡峭处,李旭只得先把猎物逐个用葛藤顺下去,然后坠下树爬犁,最后自己才攀援而下。下得坡来,又得重新将猎物装车,再度拉扯前行。如是几番折腾,不知用了多久,才隐隐看见了村中***。
进了村子口,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管家忠叔提了个气死风灯,正焦急地四下张望。见到李旭的身影,慌不及待地跑过来,大声埋怨道:“唉吆我的小祖宗,你跑到那里去了。老爷、太太都等得急了,再不见你,肯定要纠集族人寻上山去!”
“我打了两头大野兽,拎不动,所以下山晚了!”李旭满怀歉意地笑了笑,低声解释。手指向爬犁上的狍子和野狼,心中不由升起一股得意。
“你,你,我看今晚老爷动家法,谁会给你求情!”老管家李忠看到那只硕大的野狼,不喜反怒,指着李旭骂道。“枉你读了那么多年书,父母在堂,不能以身犯险的道理都不懂!你何野狼去拼命,一旦有个闪失,这个家将来靠谁支撑!你父母由何人来养老!小没天良的,看今晚老爷怎么剥了你!”
“忠叔,忠叔,我这不是好好地回来了么。况且打一头狼也不算犯险,祖上的英雄不是还引弓射虎呢么?”李旭抱着忠叔的胳膊,连声讨饶。李姓自认为汉代飞将军李广之后,每位族人都以祖先事迹为荣。先辈的英雄事迹拿出来,果然有说服力。老李忠的斥责声就此打住,把灯笼向李旭手里一塞,俯身拉起了葛藤,怒气冲冲地喝道:“拿着,头前去照亮。见到你娘,就说天没黑时就已回来。山脚下遇到了同窗,向他们炫耀收获,所以才回家晚了!”
“是叻,忠叔!”李旭高兴地答应。伸手拖住爬犁的另一角,与管家一起,雄赳赳地向家门方向走去。
见儿子平安回来,又带着两头那么大的猎物,李张氏果然欢喜。没等李懋盘问细节,早把一块热手巾捂到了儿子脸上,边替李旭擦脸上的血渍和泥土,边夸赞道:“也就是我家儿子能干,才十四岁就已经能箭射苍狼。当年祖上半夜射虎…….”
“方才是谁说要动家法来?!”老李懋不满地说道,“逾时不归,你还夸赞他。若是与街头无赖儿同去鬼混,莫非你还给他把风不成!”
“孩子不是遇到同窗,被人羡慕得脱不开身么?你生何必生这么大的气!他又不是真正在山上玩耍不肯回家。你看看这皮毛,明儿找人熟了,刚好给他做一件披风!冬天的风冷……”李张氏白了丈夫一眼,笑着替儿子辩解。把毛巾塞进李旭手里,怜爱地说道:“来,自己把脸擦干净了,用这水洗了手。你爹正等你跟他喝几盏呢!”
见妻子如此溺爱儿子,李懋也无法以一敌二。教诲工作再也进行不下去了,只好安排管家忠叔把两头野兽拖下去,连夜处理干净。然后拍了拍自己身边胡凳,低声说道,“看在你娘高兴的分上,今天不责罚你。坐过来吃饭吧,肉羹都热了好几回!”
“马上来,爹娘先用饭。我今天射杀了头母狼,顺手把小的也掏了回来!”李旭答应着,从胸前褡裢里变戏法般,掏出一只毛绒绒的小狼崽子。
“赶快扔了出去,那是败家的灾星!”老李懋登时色变,跳起来,大声命令。“咱家养了好几头牲畜,一旦……”
“母狼已经被我射杀了!爹――!”李旭拉长了声音祈求。他家家教本来就不十分严格,长兄早亡后,父母更将其呵护得厉害,所以马上十四岁了,父母面前还保留着几分孩子气。
“那你也养不活它,狼不是狗,小时候看不出来,长大后会明白自己与狗的差别,要么反噬,要么径自离去!”李懋听见儿子说母狼已死,家中牲畜不会受到威胁,心头震惊稍定。想了想,低声解释。
“何必非把它当狗儿来养,大了后,它不愿留,我自放它到深山!”李旭笑了笑,固执地说道。
注1:汉唐时期中国弓的结构,弓臂的两末相称为策,策端装耳。耳是供挂弦用的,多以骨、角制作,也有铜制的,安徽省阜阳县汉汝阴侯墓且出土错金银的铜弓耳。耳上挂弦的凹缺名弦。无论弦和耳,都要求表面光滑,以避免擦伤弓弦。但也有将弦直接缚结在弓臂上的,这种作法名"缘"。弓弦有用皮条制作的,也有用丝绢绞合而成的,以采用挂弦者为多。弓臂中央的弓把部分名弣(弓+付)。弓把和弓梢之间的两个弧形部分名渊,亦名肩。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一章 盛世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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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懋和妻子见儿子目光热切,想想白天从官府小跑腿赵二哥那里打听来的内部消息,没来由地心里发软,相继表示了妥协。
“你要留着,就留着吧。反正这东西逆了季节而生,从来没人养得活!”老李懋一边给自己倒酒,一边唠叨。
大凡野兽,都是春天受孕,夏初生养。小崽子趁着食物富足的夏秋两季拼了命生长,这样待冬天来临时,它们才能长到足够体重熬过冬天的严寒和饥饿。而李旭猎来的这头小狼崽子显然是刚刚出生没满月的,成活的可能不到一成。所以李懋纵使心里不喜欢,也犯不着为了一个不可能养大的狼崽子跟儿子较真儿。
“记得别太娇宠它,一旦发现它露了野性。要么杀掉,要么赶走,千万别让它反咬你一口!”李张氏端起碗,给儿子盛上满满一碗肉羹。“先喝一碗羹,然后再去碰酒。你舅舅送来的酒多着呢,没半个月喝不尽!”
“谢谢爹,谢谢娘!”李旭高兴地答应着,根本没听进老两口唠叨些什么。飞也般跑出门去,把狼崽子安顿到自己床头下,又冲进厨房,调了碗米汤给它。然后才兴冲冲跑回来陪着父母吃饭。
当年亮子也是这般跳脱,可惜…….。李张氏看着来回忙碌的儿子,眼角上又见了泪光。白天丈夫赶到城里打听消息,花了二十几个钱才买得官府跑腿赵二狗子松口。据那姓赵的透漏,皇上正筹划着御驾亲征高丽。上谷、涿郡、渔阳、卢龙(北平)四个边郡的官员已经急乱了套。这几个地方地靠边境,士兵能适应辽东的气候,所以也是抽丁的重点地区。
“我说大木兄弟,你可得早做准备!”下午十分,收了李懋好处赵二官人神秘兮兮地透漏,“据说皇上发了话,边郡良家子尽数入伍。无论家中兄弟几个,上自四十下到十四…..”
“我家就剩下旭子一个孩了,还不到十四,我也过了四十!”李懋至今还记得自己扯谎时的窘迫,口袋中最后几个钱也塞到了赵二手里,希望对方届时能高抬贵手。
“仗也不是立刻就打啊,我的大木兄弟!”心满意足的赵二官人拍着李懋的肩膀,语重心长地开导他,“上边说了,今年备粮食、衣甲,明年春耕后抽丁,然后集结整训,真正出兵,估计得后年开春儿。实话实说,咱俩交情归交情,兄弟我真不敢保证还能照看你三年。若是头上换了个实心眼的郡守老爷,我们这些当差的,还不是人家怎么说咱怎么答应着!”
想到赵二官人善意的提醒,李懋嘴里的酒就开始发苦。大隋朝有过规定,禁止征老弱入伍,也禁止征家中独子从军。可那都是老皇上规定的,说句大逆不道的话,老皇上活着的时候,新皇上就没把他的规定当回事情,更何况眼下老皇上已经死了那么多年!
无论心里多苦,多不情愿,有些事情还必须去做。逃避是逃避不了的,越是逃避,事到临头时也越慌乱。李懋叹了口气,轻轻地放下酒杯,对着正在大口吃饭的儿子说道:“下月初的时候,有一支商队要去塞外,带队的是我的一个老相识,姓孙…….”
“嗯,嗯!”李旭心不在焉地答应着,一手托着大碗羊肉羹,另一手抓着只咬去半边的胡饼,大抵是在外边玩了一整天饿得很了,吃得如风卷残云般利落。李张氏心疼儿子,不断地在旁边温言相劝:“慢点,慢点,别噎着,锅里多着呢!”
“带队的叫孙安祖,是我一个老相识。我想你年龄也大了,该出去见见市面!”李懋狠了狠心,低着头大声道。
“好啊,我还没见过大商队什么样子呢!”李旭放下碗,爽快地回答。突然,他明白了父亲的意思,瞪大眼睛,喃喃地叫:“爹,您,您是说…….!”
“爹年龄大了,想让你替我跑塞外!”李懋不敢看儿子的双眼,尽量用平缓的语调,把自己的意思重复了一遍。
“我,我策论是学堂里最好的。我,我能默写整本论语!我……”李旭手中的半块胡饼掉到了地上。昨天这个时候,父亲还在和自己讨论是考明经还是考进士,到了今天,就变成了替他出塞行商。
在李旭的梦想里,有过考取进士立于朝堂,也有过持槊上马称雄疆场,平素梦想最多的则是穿一身户槽的官衣,在上谷郡的县学边上买所大宅子,把自己的父母都接进去,要吃的有吃的,要喝的有喝的,还能让赵二当家,杨老秃子这些场面人物俯首帖耳。所有少年的梦里,唯独没有像父亲一样作个商人,每年塞外中原地跑,日晒雨淋也落不了几个钱,还要受官府差人、族中长者和地痞流氓的欺负。
而且一旦从了商,按大隋朝惯例,他就等于自动放弃了良家子弟的身份,永远不可能再参加科举。
“爹,爹这,这也是没办法!”老李懋无颜面对儿子得目光,躲闪着解释。
李旭看着父亲,永远不肯相信这个答案。家中虽然穷困,但比起乡邻中的赤贫人家,还能算得上富裕。读县学不需要给先生礼金,平时官府还为学子们提供一日两餐。尽管那饭菜里鲜有油腥,如果不是需要帮着母亲料理家务,自己几乎可以赖在学堂里,每月只回家吃一次饭…….
李张氏默默无言,转过身子,不住地擦泪。儿子不是不懂事,正因为他太懂事了,做父母替他做出如此大的决定时才分外艰难。如果没有这该死的高丽,如果皇帝老爷不老想着四夷宾服……。那都是她管不了的事,如今,她能做主的,只有自己的儿子。
“家里不是没钱供你!要打仗了,上谷郡一抽一,所有良家子弟自备铠甲兵器从军。爹想让你借着行商的理由出塞避一避,等后年大军开拔了再回来照顾你娘!”李懋耐不住心中压力,终于决定实话实说。虽然逼着儿子当逃兵不是什么光彩的举动,比起让儿子误会自己为了省钱而葬送他的前程,这个理由多少能让人透过口气来。
“我不去塞外,当兵就当兵,功名但在马上取……!”李旭听父亲说出真实原因,心里一块石头当即落地,漫不在乎地说道。
“啪!”腮边一阵火辣辣的疼痛打断了他的话。素来和睦的父亲站了起来,批手抽了他一记耳光。刹那间,李懋被风霜和日子划得满是皱纹的老脸涨成了青黑色,竖起眼睛,大声骂道:“闭嘴,功名但在马上取。你瞪大眼睛瞅瞅,同乡数百户,那家有人活着取过功名回来!开皇十八年东征,去了三十万,死了二十九万九……”
“好好地,你动什么手你!”李张氏扑将过了,一把将儿子搂在怀里。想安慰一下儿子,没待开口,眼泪先落了满脸。
“爹――”李旭捂着脸,轻轻叫了一声,豆大的泪珠顺着手指滚滚而下。这一记耳光完全把他打楞了,本能地想说几句软话向父亲赔罪,却不知道自己到底错在了何处。‘功名但在马上取’,族里的祖训和先生的教诲都如此,偏偏此道理在自己父亲面前变成了忤逆不孝的言辞。
李懋看看儿子,再看看妻子,心中一痛,火气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重重跌坐回胡凳上,沮丧地说道:“明天你向夫子辞了行,准备出塞吧!你哥已经做了孤魂野鬼,我不能再送你出去,那样,将来我死了,也没脸去见祖宗。”
听丈夫说起长子,李张氏更是悲从心来,抱着儿子的肩头,呜咽出声:“旭子,听你爹的话吧。娘不指望你光宗耀祖。只指望你平平安安地过完这辈子,娶个媳妇,生个儿子。你哥当年跟着高大人出塞,三百个人里骑射最精…….”
在李旭的记忆里,已经根本不记得哥哥的模样。开皇十八年他才两岁,据娘说终日骑在哥哥的脖颈上看过兵。后来哥哥也被征入伍,再后来,记忆里只剩下了父亲的叹息和母亲的眼泪…….
县学的杨老夫在李旭眼里总是那么睿智。当他喃喃地说出自己准备辞学,替父亲跑塞外行商时,杨老夫子立刻惊叫道:“难道又要打仗了么?你连书都顾不得读?”
“先生,父命,父命难违!”李旭登时面红过耳,低着头,声音细若蚊蚋。
“也难怪,也难怪,你在家中已是独子。而令尊年近五十,若让你去做辽东枯骨,你们李家就得断了香火。唉,只可惜你一笔文章,我本来给几个旧友写了信,准备在来年明经试后,叫他们照看一二的!”杨老夫子的话语里没有任何责怪之意,只是带着股说不出的惋惜。
“多谢先生抬爱,弟子虽然福薄,这份恩情,却永不敢忘!”李旭俯下身去,长揖及地。求学这几年来,杨夫子对他颇为看顾,人后小灶不知开了多少回。从经、算诸学到诗歌策论,几乎是倾囊相受。甚至连当年追随越公杨素南征时于军旅中写下的笔记,都不禁止他这个挂名弟子翻阅。只是以李旭的年龄和见识,背诵起来可以做到滚瓜烂熟,真正理解,却十中不及一二。
杨老夫子摆了摆手,回以一声长叹。“罢了,你爹这么做,自有他的有道理。此番东征,有败无胜。升斗小民看得出,可朝廷诸公,却做了睁眼瞎子!”
“弟子受教多年,无以为报。这几坛淡酒,不值一醉!”李旭叹了口气,指着放于院外的几坛老酒说道。东征成败,与他已经无关。今日之后,他就不再算良家子弟,按汉代以来的规矩,商乃贱业,像东征这等国家大事,商人是没有资格议论的。此后,杨老夫子的家门,非有事相求,他也不能再像原来那样随便来访。否则,即便杨家老小不赶他出门,其他饱学鸿儒也要嘲笑杨老夫子交游不甚,自甘于商人为伍。
杨老夫子对于这个赖上门来,又主动请辞的弟子,向来觉得投缘。他半生沉浮,见得风浪颇多,到老时心里也没那么多羁绊。笑了笑,说道:“人家说行商是贱业,为师从来没这么看。人之贵贱在乎于心,其心贵,虽为贩夫走卒,难掩浩然之气。其心贱,纵立身于庙堂之上,亦是卑鄙龌龊,臭名远播。你的表字为我所赐,自然是我名下弟子。一日为师,终生为师。无论将来为商为盗,师门终是向你敞开!”
“多谢师父指点!”李旭撩起长衣下摆,拜了下去。自幼读的是圣贤书,各行各业的高低贵贱早已如铭文一样刻在了他的心里。所以自从昨晚得知自己难脱行商命运来,李旭一直为此耿耿于怀。杨老夫子的一句话,等同于在他头顶上开了一扇窗。让他在突然变得灰蒙蒙的天空中,瞬间看到了阳光的颜色。
“你起来吧,为师授业多年,弟子之中,你天分不算高,但胜在性子耿直,心地淳厚。”杨老夫子阅人多年,岂又听不出李旭话语中的不甘。有心再指点此子一次,语重心长地说道:“恐怕你将来吃亏,也要吃在这耿直与淳厚上!须知人生充满变数,是非善恶,俱不在表面。眼中看到的未必是事实,亲耳听到的,也未必是真相!”
看了看李旭茫然的脸,老夫子知道自己此刻说这些话,为时尚嫌太早。虽然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可李旭毕竟才十四岁,有些话他根本听不懂。有些话即使他能听明白,没有相应的人生波折,他也无法领悟到其中真谛。
人生就像一坛子酒,经历过岁月的酝酿,才能酿出其中甘冽味道。少年人就如一坛新焙,即便再是精粮所凝,甘泉所制,依然要带着几分摆不脱的青涩。
“弟子日后若有所得,必登门来求教!”李旭亦是心思剔透之人,笑了笑,脸上带出了几分讪讪之色。
“若能来,则早来。过了明年,恐怕为师的安稳日子也到了头,该动一动了!”杨老夫微笑着摇头。
“师父难道要去远游么?还是应朝廷之聘?”李旭不解地追问,完全没看见杨夫子笑容里透出的淡淡苦涩。
“也是为师命中该有之数吧。毕竟我曾受人之恩!”杨老夫子继续摇头,终是不愿把话说明。
“那是,师父曾经教我,受人滴水之恩,必相报以涌泉!”李旭顺着夫子的话回答。
“此语未必尽对,但人生在世,心中羁绊几人挣得脱!”老夫子大笑几声,故意把话题岔到了他处,“不提,不提。尽人力,安天命而已。趁你今日还未出我门,咱师父先论一论东征胜败之道!”
“师父是考我么?”解脱了心结的李旭笑着问。他昨晚曾经听父亲说此番朝廷为了东征下足血本。现在已经开始筹备粮草、衣甲,明年春天征集举国青壮,冬天或者后年春天才正式开拔。以他的理解,这么大个国家,耗费两年的时间来准备一场战争,断然没有战败之理。但今天在夫子口中,听到的却是截然相反的论断。
“先生莫非不看好这次东征么?我听父亲说要明春征兵,后年出发。朝廷如此充分的准备,想必是谋定而后动,怎会奈何不得一个小小高丽?”按照平日师父所教,反复推敲了大隋与高丽之间的实力差距,李旭依然得出同样的结论。“我有备,攻其无防。我军械精良,兵多将广…….”
“打仗未必凭得是人多,天时,地利,人和,哪一点能够忽视。此去辽东,天时在我么?此去辽东,地利在我么?此去辽东,表面是我大隋征讨高丽,以众击寡。实际上,靺鞨、契丹、室韦,还有辽东说不上名字来的数百部族,哪个不是与高丽唇亡齿寒。如此一来,人和又岂在我?”谈及军务,杨老夫子脸上颓废之色尽去,须发皆飞扬而起。
“可,可我大隋天朝上国,持戟何止百万!”李旭兀自强辩。虽然被迫做了逃兵,内心深处,他依然期待着大隋朝能横扫辽东,打出赫赫声威。作为一个在大隋朝长大的少年,有种荣誉感与生俱来。虽然,这个朝廷从来没给他予任何实际好处。
“持戟何须百万,如能指使如一,十万足以荡平辽东。大隋朝之危不在高丽,而在萧樯之内。一旦变生大军之后,恐怕,又是百万雄鬼不得还乡!”老夫子摇头,拍案。
临别在即,一老一小均知日后相见怕是不易。一个借着难得的好例子用心指点,一个借着最后的机会专心领会,感叹几声,大笑几声,不知不觉间,声音已经穿出了窗外。
“这老东西,前些日子就像霜打了的庄稼般。今儿个怎么又缓过了神!”窗外,杨师母纳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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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塞下曲 第一章 盛世 (六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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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刘夫子话别时,却是另一番情形。这位县学里说一不二的老夫子年龄不大,身材富态。虽然没有杨老夫子那样曾经在越王帐下襄赞军务的傲人资历,但年青时也是本地数得着的才子。书读得多了,为人平和大气,说起话来自然让人如沐春风。
“也好,当年陶朱公出身商吕,不照样帮助越王吞了吴国么?可见英雄不问出身,时运来时自可借风而起!”刘老夫子笑着安慰,眼睛不断地向窗子外边瞟。至于陶朱公范蠡是先辅佐越王吞了吴,还是先赚就了偌大家业,那些是细节,在一个辍学的无赖顽童面前想必没追究的必要。
如果事先没经过杨老夫子一番开导,这番话肯定要在李旭心中掀起巨大波澜。可如今李旭已经勘破了这一层,刘夫子是真心也好,敷衍也罢,他已经看得淡了。拱了拱手,笑道:“谢夫子指点,先生终日操劳,想必还有重要事情忙碌,晚辈就不再打扰了!”
“不急,不急,还不是些授业、解惑的琐事。夫子我身负教化一地之责,实在不敢辜负皇恩哪!”刘夫子冲着京师方向拱拱手,嘴里说着不急,身子已经把李旭送出了门来。
临下台阶,老先生又突然想起了什么事情,叫住即将走出大门的李旭,问道:“县学的张秀是你什么亲戚吧!两家生得近么?”
“我应该叫他一声五哥,姑表之亲!”李旭诧异地回过头来,答道。对于张家小五,他没什么坏印象,好印象也不太多。二人应该算未出五服的姑表兄弟,但家境差得太远了,血脉里的缘分也跟着淡了下来。平素在学堂里相遇,只是彼此打个招呼。张家小五自有一番富贵朋友交往,李家旭官也没面皮去惹表哥生厌。
“不错,不错。上谷张家是本地望族,有张秀在,这一门恐怕还会继续发扬光大。我早就说过,那孩子是块读书的料子,呵呵,你不妨多与他走动走动,将来有这亲戚和同窗双重情谊在,他发迹后,与你少不了一番提点!”刘夫子笑呵呵地叮嘱。
“多谢先生了!”李旭再次拱手,转身出了刘家院门。看到自己的青花骡子,才霍然想起临来前自己还给刘先生准备了一份礼物。此番拜别得过于匆忙,居然忘记拿进院子去。
‘不如省了,家中小狼正缺吃食。’李旭望着骡子背后了一小捆牛肉干笑道。飞身上骡,快步往家赶,还没出县学附近的成贤街,就听见身后有马蹄声追了过来。
“旭倌,旭倌兄弟!”五哥张秀的声音紧跟着在背后响起。
出了县学附近的成贤街就是闹市口,这两条街道以拥挤闻名,牲畜向来无法跑快。李旭无机会佯装听不见表哥的呼唤,只好带住坐骑,回首问道:“五哥,你喊我么?”
“当然是喊你啊,除了你,我还有几个旭倌兄弟。”张五娃策马追了上来,气喘吁吁地抱怨。“看见你出了县学,我就赶紧追了过来。没想到你胯下这匹骡子,脚程还真不差!”
“哪里比得上五哥的青云骢,那可是万里挑一的名种!”李旭拱了拱手,谦虚地道。
“什么青云骢,马贩子的话你也信?你真的要去经商么?一点儿也不想读书了?”张五得意地用皮鞭磕了磕镀银的马鞍,笑着追问。
“不读了,父亲年纪大了,需要有人帮他。再说,我也不是读书那块料子!”李旭点点头,回答。
“可惜,真是可惜。昨天刘夫子还说,整个县学里,就你我兄弟开了读书的窍。我那姑夫想必也是一时计短,要不,我跟我爹说说,让他出钱帮衬你们一下!”
“五哥美意,我本该拜领。但家父心意已定,还是不拂了他的意吧!”李旭再次拱手,婉言拒绝。表舅张宝林家的钱,除了被逼到死胡同的人,整个上谷哪个敢借?去年舅舅借了他十几吊钱,结果赔进半数地产。自己这个表外甥如果上门告贷,恐怕李家那几亩薄田,禁不住表舅大手一捋。
“也罢,行万里路胜过读万卷书!”张五娃摇头晃脑地说道。用皮鞭敲了敲精铜马镫,继续问道:“听说你前日猎了一头母狼,有毛驴般大?”
“都是大伙谣传,真有那么大的狼,我早被它吃了,哪里有机会猎它。表哥还有别的事情么?”李旭没有在马路中央与人闲谈的雅兴,带了带坐骑,准备就此告别。
“且不忙走,你我是兄弟,又是同窗好友,让我来送你几步!”张五娃的话让李旭听起来心里一暖。可接着,对方的话就把本意暴露了出来。
“我听说你还掏了只小狼崽,银灰色皮毛?”
“那也是谣传,小崽子的毛色,向来都是灰突突的!”李旭一边徐徐前行,一边应道。
“逆了季节生的孽障,还是独伢,怕是养不大吧!况且狼性野,你将来未必制得住!”
“能养多久养多久,我也是一时兴起。将来长大了,就放到深山里去,任其自生自灭!”李旭有些不耐烦了,连日来,关于小狼无法养大的话,他一天能听到十几回,耳朵上的茧子都磨起了老高。
“不如把它让给五哥,我厨房有的是碎肉,好过跟了你受苦。我给你十个钱,你说,怎么样?”张五娃打马追上几步,陪着笑脸问。
李旭诧异地看了表哥一眼,摇摇头,继续赶路。
“要不,二十个,不能再多了。一条训好的猎狗也值不了这个数!”张五娃不易不饶,继续追着侃价。
“五哥,那小狼本来就不值一钱。但那是我的!”李旭回过头,眉毛竖成了两笔浓墨。
“实话跟你说了吧,旭倌!刘大官仗着他家赛虎犬个头大,总欺负我的狗小。所以我想养条狼来报仇。那东西天生喝血吃肉的种,凭你的家底,根本不可能养得活。不如转让给我,看在亲戚的分上,我给你五十个钱救急,也好过你舍了学业去从贱行!”张五娃策马拦住李旭去路,急切地说道。
“五哥,君子不夺人所好!”李旭黑了脸,大声道,“况且,它是狼,不是狗!”说罢,推开张五娃,纵缰而去。
“旭倌,旭倌,咱们再商量商量,再商量商量!”张五娃策马急追,焦急的声音在街头回荡。
“我再说一遍,它不是狗!”
接下来数日,李旭俱在与亲朋好友、族人同窗的话别中渡过。众人闻听他要弃学从商,有人惋惜,有人庆幸,更多的人则是好心地前来安慰,让他且顺天命。在饱含了人间冷暖的目光中,日子过得倒也快。转眼来到月末,心结早已被老夫子几句话解开的李旭除了不舍之外,内心深处反而涌起了对几分流浪的喜悦与期待。几乎寸步不离的小狼崽子仿佛更理解主人心态的变化,缀在李旭脚边,不断地打滚耍赖讨要吃喝。
虽然没有足够的肉食可吃,与人一样有了固定进食机会,小狼崽依然发育得极其迅速,双眼睁开后即不肯在躺在李旭为其安排的木箱中休息,而是跌跌撞撞地跟在李旭脚边乱跑。
对于这样一个逆季而生的怪胎,左右邻居和族中长者甚为不喜,几度找上门来要求李懋将狼崽子处理掉,以免其长大后为祸乡邻。待听说李家唯一的儿子辍了学,马上准备去从事贱业,硬气话也就无法说得出口。
士农工商,百艺之中,商人排在最末。寻常人家子侄能在田间刨得一口吃食,都不会曲身为商贾。务农者可以凭借苦读或别人赏识改变命运,而从商者,这一辈子就要被打上商人得印记,永远没有读书做官的机会。
大多世人皆羡慕比自己过得好的乡邻,巴不得人家遭灾。而遇到境况比自己差的乡邻,反倒心生几分同情。“反正这东西注定长不大!”“反正他走时会把这孽障带走!”邻里族人们自我找着借口,陆续离开了李懋的家。
“你不但要长大,而且要比别人大。”落日下,李旭对着自己的小狼讲。小狼在地上打一个滚,呜呜嗯嗯叫唤数声,以此来回答李旭的叮嘱。
“不如我就叫你甘罗!”李旭摸了摸小狼绒绒的短毛,笑着说道。突然间从一个众人瞩目的少年才俊,变成了一个大伙不愿意搭理的小行商,虽然那天已经被杨夫子及时解开了心结,但巨大的生活落差也使他的性情在不知不觉间发生了变化。一言一行间,除了原来的坦诚敦厚外,又多了几分玩世不恭。
甘罗十二岁为相,是世人眼中少有的神童和幸运儿。既然小狼崽被所有人称为孽障,霉运缠身,李旭就偏偏给他取一个世间最幸运的名字。至于无聊的人是否为此火冒三丈,李旭不想管,也管不着。
“甘罗,甘罗!”一个少年在阳光下边跑边叫。
“呜呜,呜呜!嗷――”小狼张开四蹄,银灰色软毛在暮色中飞舞。
酒徒注:独伢。狼通常一胎多生,大部分幼崽会夭折,如此才保证整个物种不灭。所以,独胎狼崽被视为养不活的怪物。请大家多多支持,新书不易。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一章 盛世(六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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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的日子一天天临近,李家的人也渐渐忙碌起来。李旭平时上学骑的那匹大青花骡子跑不快,只能用来驮货,不可用来乘人。所以李懋特地将自己此番贩卖回来准备催肥了赚钱的三匹突厥瘦马中挑出最强壮的一匹来,配了新的嚼络鞍凳,给儿子当坐骑。
舅舅张宝生则把当日卖皮货收到的钱借着给外甥凑盘缠的理由全部送回了李家。李张氏好推歹推,张宝生最终只肯收下三十个肉好算作给妻子的跑腿钱,其余的硬塞进了李张氏手里,“穷家富路,咱们再苦,但不至于揭不开锅。旭官出门在外,多一文钱在身,就多一份胆气!”
“也好,等咱家旭官赚了钱,让他给你沽酒!”李张氏接过带着汗味的荷包,强笑着说道。一转过身,立刻用手背去揉眼睛。
“你这作甚,他能出门帮衬家里,是好事儿啊。难道你还能把他夹在胳膊底下护一辈子!”张宝生不忍看妹妹难过,低声劝慰。听说侄儿弃学,他亦非常失望,恨不得上门与李懋打上一架,让他断了这个短视的念头。但家里的婆娘却说:任谁家的父母都不会祸害自己的孩子,妹夫这么安排,肯定是有什么长远打算,或是有什么不得以之处。所以张宝生也只得强作欢颜来贺,顺便看看妹夫这里是否有转不开的急难需要自己帮忙。
“他文章写得好,字也周整。当年老太爷在世的时候,曾经说旭子是李家祖坟上一垄蒿子…….”李张氏低声说着,用手抹干眼角的泪。无奈坏了儿子的前程,做母亲的无论如何也不能心安。(注1)
“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一时黯淡,谁又能看得出今后短长来!旭官这孩子生就一身福气相,你放心,他将来肯定有机会出头!”张宝生装做信心十足的样子,故作神秘地解释。
李张氏不说话了,儿子临行,最忌说出错话来坏了口彩。明知道哥哥是安慰自己,也只能把安慰的话当希望来听。况且儿子还小,谁知道会不会有更好的前途在等着他!
想到这,心下稍宽。把刮光家底搜罗出来的钱凑在一起,穿成一百文一小串,打在了行李卷里,与干粮吃食,厚衫夹袄归做一堆,怕人路上看见起了歹意,又特地在装铜钱的袋子外边缝了一个粗麻布口袋,脏兮兮的,仿佛里边装得全是破烂。
待晚上李懋回家,夫妻两个少不得又在灯下把所有东西重新翻检一遍。御寒穿的冬衣,防暑穿的丝裾,互相提醒着,越收拢越多。直到李旭在一旁“抗议”说,如果把东西全部带上,已经可以压垮两头骡子,夫妻两个才相对苦笑了几声,想办法为儿子精简行囊。
“那姓孙的在家排行第九,是最好说话不过。爹和他搭过十几次伙,算得上老交情。一路上,有什么难处你尽管说与他知晓。叫他一声九叔,他自然会照看着你这个晚辈!”李懋突然变得像婆娘一样絮叨起来,翻来覆去地叮嘱。左手刚从行李卷中裁撤下一包路上吃的干果子,右手却把更大一包腌肉塞了进去。
“嗯,爹,您放心,我知道了!”李旭有一句没一句答应着,对父亲的话半信半疑。孙九如果真的和爹交情那么深,这么些年,怎没见他到家中喝口水?如果只是生意上的交情,托了估计也是白托。大伙都说,生意场上只认钱,不认亲朋。同行搭伴罢了,出了塞,一切还都得靠自己。
“那边天冷得早,夹袄里我给你絮了丝绵。自己记得换,别逞能硬挺着。一旦腿上受了寒,就是一辈子的罪孽!”李张氏抖开一件厚厚的新衣,重新用力卷成卷,期望能减小寒衣体积。老李懋在一旁看得累,伸手过来帮忙,夫妻两个费了好大力气把放衣服的包裹压缩了三分之一体积,想了想,又从柜子里抄了一件契丹人常穿的皮袄搭在了包裹外面。
“我知道了,不要放那件皮袄,膻腥气太重,闻了恶心!”李旭跑过了,笑着祈求。“我肯定会记得换寒衣,皮袄就不要了。否则,人非把我当成胡儿不可!况且这东西足有二十斤沉,把马都压趴下了!”
“你倒是聪明!”李张氏狠狠地点了儿子额头一把。“那边滴水成冰,冻掉了你的耳朵,就不得意了!”
“嗨,我这么大人了!”李旭聪明且自信地道。
父母俱不作声,继续努力让包裹看起来更小。昏黄的油灯下,李张氏将里外衣服全部抖开,无论新的、旧的,沿着原有的阵脚,一针一线缝了个遍。老李懋则佝偻着脊背,将值钱的东西反复翻检,唯恐落下什么让儿子途中受苦。
“这铜钱不能多带,百十个足够。又重又麻烦,人丁稀少的胡人部落还未必认!”李懋将妻子码的整整齐齐的近千枚铜钱扯了出来,扔到了一边上。
“那旭子花什么?说出去办货,总得装得像个样子吧?”李张氏一愣,针脚失去了准头,深深地刺进了自己的手指内。
“看你慌的!”老李懋不顾儿子就在身边,一把抓住妻子受伤的手指,含进嘴里,用力吸了几口,把血吐到了地上,呵斥道:“那么急干什么,赶快用盐水洗洗去!”
“那旭子的钱……”
“明天我去县里把铜钱尽数换了斜纹提花锦,那东西细密,颜色又亮,胡人那里是女人都喜欢。旭子到了草原上,可以直接用锦换了他们的牛马。至于日常花销,就靠那几篓粗茶。与胡人换干肉、奶豆腐,蘑菇,黄花,一斤能换百十斤!快去洗手,大热天,别伤了风!”
老李懋是个塞上通,什么东西什么价钱,怎么和胡人以物易物,趁着没出发之前,手把手地教导儿子背熟了。按他的估算,商队初九离开上谷,一个半月后可到达草原深处。如果能换得些皮货,就求孙九等人把李家的货物和青花骡子一并捎回。至于李旭,则以等待明春办货为借口,找个待人和气的部落先寄住下来。
如此,明年春忙过后,李懋就赶了牲口到塞外来寻儿子,官府征兵也好,拉夫也罢,父子两个一个年近五十,一个接不到军令,谁也奈何他们不得。
“您放心,我打听过,那边甘草甚为便宜。到时候咱爷两个一个在塞外收,一个在上谷卖,保准能赚一大笔!到时候给借给舅舅些翻本,娘也不用整天苦着脸!”李旭对塞上生活充满幻想。失去考科举的机会不要紧,关键是能有办法把自家振兴起来。家门兴旺了,什么麻烦事情都会少很多。
想着想着,他脸上的笑容更加明亮起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自己没有治国平天下的机缘,让自己家日子过得好一点的本事,还能有吧?
“你自己拿主张吧!”老李懋伸手摸了摸儿子的后脑勺,强笑着说道。
在李懋和妻子把行李整理到第二十遍的时候,孙九的商队终于姗姗进了易县城。有求于人,李懋自然不敢怠慢,包了‘有间客栈’整个底层,款待孙九和李旭未来的同伴。舅舅张宝生和妗妗张刘氏也使出全身手段,把硬菜炒得在锅里噼啪直爆。十几样菜色摆到桌案上,再送上张宝生密法缩过水的老酒,不消半个时辰,就让孙九等人达到了眼花耳熟的状态。
“大木兄弟,你放心,旭子包在我身上。有我孙九在,他就少不了半根儿寒毛。这趟我孙九手中能落下一个铜板,你李家就不会只分得半文!”拉开短鞨,孙九的大手在胸前拍得啪啪做响。
“也不指望赚多少钱,孩子第一次出门做生意,主要是个锻炼。我这腿脚不灵,天一冷就爬不上马背。如果不是怕耽误了大伙的买卖,我就自己去了!”李懋陪着笑脸,招呼大伙吃菜。转眼又把李旭叫了出来,让他给九叔倒见面酒。
“九叔!”李旭规规矩矩地叫道。斟了一碗酒,高举过眉。今天这伙几桌客人吃相实在太不雅观,把他先前对商队的幻想通通敲了个粉碎。满座没一个穿金带银,绸衫纱帽的吕不韦般风流细嫩人物,相反,一个个披短执长,横肉满身,活脱刚从良的土匪。唯一一个吃相文雅些的人坐在窗口,看上去像是读过些书,可他的身影在商队里显得如鹤立鸡群,不仅是显眼,而且带着孤单。
河间人孙九正如李懋所说,是个非常爽利的汉子。接过李旭高举过眉的酒碗,每次都闷得一滴不剩。三碗闷罢,指指李旭,又指指自己,大声道:“我姓孙,排行第九。叫我声九叔也好,九哥也罢,都随着你。但进了商队,就得守商队的规矩。咱做买卖盈亏自负,路上遇到麻烦却要生死不弃,这一条,你做得到么?”
“但依九叔!”李旭闻言下拜,大声承诺。
“起来,咱这不是官府,不讲究这调调。”孙九赶紧站起来,把做势欲拜的李旭用力拉住:“说实话,大伙十里八乡集结起来的,这次推举九叔带队,下次还不知道推谁。所以谁也不比谁矮半截,这次你拜我,下次一旦选了你当头,俺老孙难道还把头给你磕还回去?”
“哈哈!哈哈!”一屋子人都被孙九的话逗得笑了起来,有人就跟着开始起哄:“别听这老小子的。他是怕你把他拜得辈份高了,没钱给你做见面礼儿!”
“去,去,我老孙是那吝啬人么?”孙九被挤兑得涨红了脸,从腰中摸索半天,掏出一个弹丸大小的银豆子塞进李旭之手,“不能让你白叫了九叔,这个小豆子,拿着将来娶媳妇用!”
“那可使不得!”李懋一个箭步跳上前,把银豆子夺下,硬塞回孙九之手。“已经给你添了麻烦,旭子怎么再能收你的钱。况且你老孙也不是什么阔绰老板,何必跟孩子这么客气!”
纵使现今太平世道,银子落价,市面上一两银子也值两吊之数。那东西分量重,丁点个小豆子亦超过了二钱。求人办事不给人送礼,却先讹了人家四百个钱,即便郡守老爷家也没有这么做的道理。
“大木兄弟,这你可就见外了。我年龄大,他年龄小,都跑这条商道,将来不一定谁照看谁呢!”孙九不依不饶地又把银豆子塞进了李旭怀里。“拿着,休得惹九叔发火!”
“侄儿怎敢向九叔讨赏!”李旭赶紧将带着体温的银豆子举还给孙九。昨天晚上收拾行囊,娘告诉他在衣服角上也缝着几颗银豆,那几乎是李家的全部积蓄。此物各民族通用,无论是胡是汉,送到任何一家当官的眼前,他都会看在赵公元帅的面子上给些照顾。(注2)
“大木哥,你就让旭倌拿了吧,你几时看到过老孙送出了礼物曾收回来?”见双方拉扯不下,另一张桌子上有人过了帮腔。
此人年龄比孙九略小,胡子很稀落,衣裳相对干净,看样子也是商队中说得上话的人。怎奈孙九却不肯领他的情,瞪大了牛眼珠子,佯怒道:“好你个张小个子,老子正准备推辞几回后就把银子收回来,你却非害老子赔本。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银豆子是我给大侄儿的见面礼,你们都是长辈,也得跟着发一回彩头!”
“九哥,九哥,您这不骂我么!各位兄弟,你们千万别这么干,否则我李大木没脸再跑这条道了!”老李懋吓得直作揖,办酒席虽然贵了点,但那是为了给儿子维护个好人气。经孙九这么一搅和,酒菜本钱肯定回来了,可儿子的情面也跟着薄了。
他不肯收,众人却不肯答应。有大方的就直接排出了肉好,有人不愿意,肚子里骂着孙九的祖宗,也不得不从腰中摸出了两个白钱来。孙九带着李旭,挨个给他介绍商队的伙伴,每介绍一个,李旭就给对方斟上一碗酒,那人一口闷了,随即就把见面礼钱塞进李旭手里。
一圈酒斟下来,直累得李旭两膀子发酸。肉好、白钱杂七杂八收了近一百个,人也差不多认了个脸熟。给孙九帮腔那个人姓张,是孙九的老搭档,这伙商队的临时副头领。只给了一个白钱的那个疤瘌脸姓杜,是河间杜家的一门远亲。面相凶恶的那个姓王,穿着露脚趾头布靴的那个商人姓李,算是李旭的本家。而远远坐在窗子边,与众人格格不入的那个大眼睛少年姓徐,其家乃峻县富豪,名下田产、店铺无数。却不知道犯了什么了不得的大错触怒其家长,被其父狠了心送到商队里长见识。
众人给了李旭见面礼,吃喝起来便更放得开。也有性子窄者,核计着如何把礼钱吃回肚子,扯开腮帮子猛嚼。一时间,客栈里行令之声大作,居然恢复了当年几分热闹光景。李旭被吵得头大如斗,又不能离席,只能把了盏酒慢饮相陪。想想今后三年内自己就要与这些糙人为伍,不觉黯然神伤。
“你真的要去塞外办货么?”身背后,一个声音低低的问。
李旭闻声回头,看见徐家少年那双明澈的大眼。无奈地笑了笑,说道:“家父年纪大了,塞外又冷得厉害。我不去替他忙碌,还能怎样?徐兄呢,家中那么多店铺,你要体察世务,何处不可落脚,缘何也跑了塞外?”
“唉,休提!我爹新娶了七姨,年纪比我还小。我看不惯,所以找茬跑出来散心。”徐大眼笑着解释自己加入商队的原因,“况且这个季节据说能收到好皮货。眼下中原皮货正贵?你说呢?”
皮货两个字,被他咬得音极重。李旭心里突地一跳,仿佛所有秘密瞬间被那双大眼看了个透彻。想想对方不过也是十五、六岁的年纪,断不能有杨老夫子那般见识,勉强稳住了心神,笑着答道:“正是为了皮货,最近在上谷郡,生皮价格几乎翻了一倍呢。我们速去速回,说不定能赚上一大笔!”
“我可不想那么早回去!”徐大眼的双目在闪动间,总是带着一股与年龄丝毫不符的凌厉,“难得出来一次,我且玩尽了性再说!”。
李旭笑了笑,端起了面前的酒盏。正如自己也不肯直言告诉对方北行的目的一样,徐大眼说的也未必是实话,。家世如此好的少年出游,自有扬州、洛阳这些风光迤逦之所,即便是跟父亲怄气,也犯不找去苦寒之地找罪受。
徐大眼见他举盏,也把自己手里的酒盏举了起来。找由头着跟李旭干了两盏酒,带着几分醉意问道:“我姓徐名绩,字懋功,贤弟可有表字?”
“我叫李旭,字仲坚!”李旭挺直了胸脯说道,生怕别人把自己的年龄看小。
“那你我在路上互相照应,并肩走一趟塞外,仲坚贤弟意下如何?”徐大眼拍拍李旭的肩膀,笑容里带着几分神秘。
“愿从懋功兄之命!”李旭翘了翘脚,伸手拍了回去。二人都是正在发育的少年,骨架都很大,站起来高矮也就差不多。比了半天身高也没比出胜负,各自捧着酒杯,‘嘿嘿嘿’地傻笑起来。
那场酒李旭喝得很忧伤也很高兴,不知不觉醉倒在了座位上。待第二天他酒醒时,启明星已经照透了糊窗子的草纸。父亲、母亲和忠叔、忠婶早已经爬起来,替他收拾好了一切行装。他的宝贝弓,护身刀一样不少,就连小狼甘罗都被放进了母亲亲手做的一个麻布褡裢里,挂在了青花骡子的脊背上。
大青花骡子受不了小狼身上的野兽气味,惊得前窜后逃,直到李懋举起了皮鞭,才不得不低下头,殃殃地出门加入等候在外的商队。
百余匹牲口的凑在一起,规模甚为壮观。孙九一声令下,商人们排成一条长队,慢慢移动起来。叮当,叮当的銮铃声敲破晨曦的静谧。
“旭子,路上小心些!”老李懋跟孙九等人再次打了招呼,得到了对方信誓旦旦的保证后,又走到儿子身边叮嘱道。
“嗯,爹,娘,二老也小心身体!还有忠叔,忠婶,都小心些!”李旭答应着,眼里总觉得有东西向外滚。
“要是,要是,就”李张氏想叮咛些事情,又怕坏了口彩,犹豫着,迟疑着,舍不得放开缰绳。
“你娘的意思是,遇到麻烦,逃命要紧,其他都是扯淡!”李懋附在儿子耳边,用自家人才能听见的声音说道。说完,一把夺过缰绳,塞进李旭之手,“跟上吧,别掉队。尽量在正中间走。吃饭时多吃肉和菜,路上该花就花,别省钱……”
坐骑打着响鼻,缓缓地跟上了商队。李旭回头,朦胧泪眼中,看见父亲、母亲彼此搀扶着,向自己挥手。他们背后,鸡啼声唤醒黎明时的村庄。
直到很多年以后,那双彼此扶持的身影还经常萦绕在李旭的梦里。
注1:蒿子。北方农村迷信,认为祖坟上生青蒿预示者子孙成大业。所以长者会说:“旭儿是我家祖坟上的蒿子。”
注2:隋唐年间白银尚未成为主流货币,与铜钱没有固定兑换价格,只是作为重礼打点官府用。云南、塞外均有少量流通。本书参考宋代金国物价,一两银折合两千铜钱。及至明清,外界流入白银过多,则一千钱折银一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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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塞下曲 第二章 出塞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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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生到过最远的外乡就是县城,平生见过最高的岭子就是村子前那座大青山。虽然心中早已把出塞的路程设想了一百遍,离开了家,李旭才终于明白,外边的山河与自己的想像大相径庭。
比起巍巍太行,连绵近百里的大青山只是一个山孙子。比起滔滔滦水,家乡的易水简直是一个小河沟。向北,向东,再向北,再折向东,身边的山越来越高,山外的天空也越来越纯净。沿着官道和摇摇晃晃的浮桥跨过涞水,拒马河,桑干水,一路上不断有出塞的行商赶来汇集,把商队滚雪球般越滚越大。
上谷号称边郡,实际上距离边境还非常遥远。一连走了五、六日后,在涿郡的治所蓟县,商队停了下来,开始出塞前的最后一次大补给。
“赶紧检查行李,缺什么补什么。今天在张老庄停留一下午,明早寅时三刻点卯,过了卯时,一概不候!”孙九把商队带进一家相熟的农庄,扯着嗓子吼了一句。
嗡地一声,浑身散发着臭气的行商们立刻如受了惊的苍蝇般散了开去。卸行李的卸行李,安顿牲口的安顿牲口,转眼间,偌大院落里就剩下了李旭和徐大眼睛两个人手足无措骑在马上,不知道下一步自己该干什么。
“烦劳几位兄弟把帮这两位小哥把行李卸了,牲口牵去喂点儿精料。他们都是我的晚辈,第一次出远门!”一堆乱哄哄的人喊马嘶声中,孙九的声音显得格外亲切。几个庄客打扮的人立刻走了过来,七手八脚地帮李旭和徐大眼睛卸行李。
李旭跳下坐骑,想上前搭手,又不知如何搭起。想如孙九般悠闲自在地躲到人群外透气,却唯恐一时照料不到,被人把行李掉了包。那里边有父亲高价买来的锦缎,还有自己最喜欢的干果,一件棉衣的下角,还藏着几粒银豆子…….
“旭官,到凉棚里喝茶,主人家早预备好了!”孙九的话再次于耳畔响起。李旭连连摇头,想跟孙九说自己不放心行囊,又怕让惹火了庄客。站也不是,走亦不是,吱吱呜呜几声,额头上一下子冒出了汗来。
正午的阳光从碧蓝碧蓝的天空中射下,脸红得如被煮了般的少年和其额头上晶莹的汗珠在纷乱的人群里成为一道独特风景。几个已经安置好行李和牲口的老行商走过来,拍拍他的肩膀,善意地笑着远去。几个促狭鬼则故意趴在李旭耳边嘀咕,“小心看着呃,庄客们的手脚从来不老实!”
闻此言,李旭心里更急,这行李中裹着他一家人的生活希望。正鼓起勇气就要上前夺下行李,却被徐大眼睛轻轻地拉住了手腕。
“别听那帮家伙瞎扯,如果不放心,九叔会把咱们向这领?”徐大眼角站在李旭身边,用极低的声音点拨。
“年青人真是第一次出门啊,咱刘老庄的名声,方圆百里你打听一下,十年来,从没有客人在这里掉过一根线头!”一个负责指挥庄客们干活的老人走上前,向李旭介绍。话语在自豪之外,已经带上了几分不满。
“刘老疙瘩你别吹牛,我上次就被你家的枣树挂了半片衣服去。论线头,足有几百根!”孙九赶紧走过来给李旭解围,一边说着笑话,一边向李旭喝叱道:“还不去树荫下灌碗水去,大太阳底下,不怕晒傻了你们两个!”
李旭涨红的脸一下子变得更红,仿佛有股火从面皮下直烧出来。这几天在路上,他已经闹尽了类似的笑话。住店打尖,吃饭喝水,甚至连途中拉野屎,都得人在耳边指点。好在众人吃了他家的酒席,承几分人情,脸上还没露出厌烦之色。
“我,我…..”李旭尴尬地嘟囔,慌乱中倒生出了几分智慧,指着青花骡子道,“我不是不放心,是怕那畜生吓了他们!”
“一头骡子!”刘老汉大笑道,话音未落,骡子旁有庄客大叫一声跳将开来。小狼甘罗从布囊中探出半个头,喉咙里发出连声的低啸。
这一下,不但是人,连牲口也受了惊。几头距离青花骡子近的牲口打着哆嗦,拼命后退,任庄客怎么拉都拉不住。
“是一头小狼崽儿,还不到一个月大。看你们这点胆色!”孙九怕甘罗惹出更大的祸来,赶紧向众人解释。“这孩子是厚道人,怕狼惊了你们,所以才一直在旁边看着。你们这些家伙,却把人家的好心当了驴肝肺!”
李旭缓过一口气,口齿和头脑立刻变得清晰起来。笑着跑过去,将甘罗抱在了怀中,躬身向众人赔罪道:“小子莽撞,惊扰诸位大哥了。本来该早些提醒,又怕诸位大哥说我多心!”说完,搭起小狼的前抓,摆出一幅作揖状。
“这狼崽生得倒也有趣!”刘老庄的庄客见多识广,自然不会跟他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孩子较真儿。从震惊中缓过神来后,哄笑着继续忙碌。孙九赶上前,拉了李旭的手,将他扯到庄子里的树荫下,塞过笆斗大一碗凉茶,笑着骂道:“看不出你小子还有几分急智,别担心,这刘老庄主是地商,有行商从他家过,才能保证货源不断。若是大伙总缺长少短,他的招牌早砸了。砸了招牌,所有生意紧跟着黄汤!”
“多谢九叔!”李旭放下茶碗,低声道谢。
“谢什么谢,你爹把你托付给我,我总不能辜负了他。我跟你说啊,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比这还冒失。一个人背了包裹去闯塞外,什么规矩都不懂。没有商队肯让我入伙不说,有一次还差点让人当成马贼的卧底打死!”孙九摇摇头,目光一下子变得格外幽邃。
那一定是非常忧伤的记忆,李旭在心中默默地想,仿佛看到了一个和自己同样孤独的少年为了生存在崇山峻岭中挣扎,没有同伴,也瞅不见路的尽头。刹那间,他觉得孙九身上的破衣服和汗臭味开始亲切起来。
“你跟大眼多学着点儿,那小子贼机灵,心肠也不坏。我走南闯北这么多年,没见过这么精的人!”乘了一会儿凉,孙九拍拍屁股上的泥土站了起来,冲着正在抢茶水的人群喊道,“大眼,大眼兄弟!”
“唉,九叔,我在这呢!”徐大眼从一排窗户中探出半个脑袋,才片刻功夫,他已经净了脸,身上短鞨也换成了一套淡蓝色的长衫,配上那张略带书卷气的脸,标准一幅大户人家的公子相。
“呵呵,瞧不出我这草窝里还飞出只凤凰!”孙九笑着打趣道。
“待会儿不是要进城么?穿得齐整些,也好逛些大铺面!”徐大眼还以一笑,用手指了指其他几个窗口,“张叔,杜叔他们几个也在换衣服,九叔难道就一身短鞨去城里送货么?”
“小兔崽子,就你嘴巴会说!”孙九笑着骂了一句。把李旭推到面前,说道:“带着旭倌兄弟,他比你小两岁呢!”
“那是自然,我刚才就想约他,见九叔在面授机宜,不敢偷听!”徐大眼大声答应着,招呼李旭进屋换衣服。
又乱了一阵子,大伙都被安置停当。由孙九出面,带着几个年龄大,头脑清晰的行商,开始交割主人家托他们从中原带来的南方货物。其他的行商们则自己到门外找鸡毛小店吃了口饭,带上准备留在蓟县的俏货,搭着伴进了城。
李旭和徐大眼睛没有货物可卖,各自骑了匹马,在城内漫无目的的游荡。这是李旭平生见过的最大城市,光城南一角就比他所熟悉的易县大上一倍。青灰色的云瓦,图了彩的飞檐,雪白的墙壁,无一处不令人目眩。更难得是城内青石铺就的街道,平整得居然如镜子般,让人不忍心纵马踩过去。
而店铺里的东西更为光鲜,南方来的丝绸,北地来的毛毡,西域来的宝石,东海来的珍珠,没一物不让李旭看得心惊肉跳。而那些货物的价格,也如其质地一样,高得令人不敢伸手去摸。每次上马,跟在徐大眼身边的李旭都提着万分小心。怕万一马惊了闯入人家的店铺,损坏了其中一两样货物,让李家从此倾家荡产。
“如果能在蓟县城内开一座店铺,然后把父母接过了养老,也是神仙日子!”逛了片刻,李旭又开始做白日梦。“如果生皮价格一直维持在目前这种状态,来往一趟塞外就可以赚一千多文,再顺贩卖些马匹、牛羊和药材,一年三趟,扣除给官府和族里的孝敬,三年后可积攒七千个钱。有七千个钱,不知道能否在蓟县主街上租个门脸…..”
“这是大隋朝最北边的一所重镇,渔阳、安乐、上谷、河间,俱在其俯视之下。取了此地,整个幽燕尽在掌握之中!”徐大眼不知道身边的李旭存着如此平庸短视的想法,用马鞭指点着重楼后的青山,豪气干云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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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塞下曲 第二章 出塞 (一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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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徐大眼指指点点,话语中所感慨的尽是如此大一座城池,能藏多少兵,聚多少民,囤积多少钱粮等。李旭磕睡虫般点头答应着,心里盘算的却是这么大一座城市,如此茂密的人流,在闹市上开一家杂货店,每天能有多少进项。二人一个顾盼雄飞地说,一个有口无心地听,倒也配合了个相得宜彰。
“始皇帝王统一天下,大将军蒙恬曾在此屯兵两万。终其生,匈奴不敢南下而牧马!”徐大眼跳下马,指点着一座破旧古庙说道。那座庙宇香火聊聊,大门上的漆都斑驳脱落了,与周边热闹的景色相对照,愈发显得凄凉。但当地百姓却不嫌其寒酸,凡路过庙门者皆下马缓行。就连沿街摆摊的小贩,也尽量不靠近寺院门口。
“蒙恬,他不是被二世皇帝杀了么?”李旭跟着跳下马背,低声问。逛了半天街,他终于和徐大眼找到了一个共同的话题。
“惜未死于异族之手!”徐大眼耸耸肩膀,叹道。身边跟班一样的李旭与他性格相差甚远,对这个总是心不在焉的闷葫芦,徐大眼早憋了一肚子无名火。但整个商队里只有这么一个读过书的人,他再不满意也只能迁就。
小李旭却没时间听他的长吁短叹,刚刚跳下马背,他的目光就被远处一个雕梁画栋的双层小楼吸引了过去。那座楼通体被彩漆刷成了亮色,里边隐隐传来丝竹之声。门口走近走出的,皆是些衣着光鲜的豪客,一个个面色红润异常,仿佛每个人都刚刚成交了一笔大买卖般。
“一座青楼而已,有什么好看的!”徐大眼低声喝道,望向同伴的眼神更加多了几分不屑。
接下来,李旭的回话就把他的眼珠子都气得掉了下来。
“青楼,不是彩漆的么?怎么起了这般古怪的名字?里边卖得什么货,茂功兄可愿前去一观!”李旭扯着马缰绳,一步步向前凑。
“不卖货,只卖笑!”徐大眼气得哭笑不得,上前一把拉住了他。
“卖笑?”李旭楞了好一会儿,才明白过了青楼原来就是窑子,一下子脸又红到脖子根上。
“难道上谷郡民风竟质朴如斯么?你连娼馆都没听说过!”徐大眼实在无法忍受同伴如此孤陋寡闻,声音不觉提高了数分。
李旭则又扭过头去,不再与他说话。徐大眼以为自己说重了,惹得他心中着恼。刚欲把话题岔往别处,李旭却猛然回过头来,红着脸,拉了拉他衣袖,说道:“张大叔、杜疤瘌、王麻子他们,他们都去青楼,不,被青楼边上的一个老女人扯到胡同里走了!”
“他们是市井群氓,手头有了闲钱,不干这点事情,还能干什么?”徐大眼跳上马背,没好气地说道。“咱们快点走,这些地方实在污人耳目!”
李旭见同伴突然间变得极不开心,只得跟着跳上坐骑。豪爽仗义的孙九,奸诈吝啬的杜疤瘌,凶横好色的王麻子,几天来,数十个行商小贩仿佛寺院里的罗汉相,每个都带着不同的面孔。到底哪个才是行商的真正面目,或者说,哪张面孔会成为将来的自己,他不知道,只觉得心里空空落落的,实在迷茫得很。
街道上人流汹涌,两个少年想快些离开也快不起来。才行得百十余步,前方忽然一乱,所有人都挤了过去。
“打架了,打架了!”有个地痞无赖唯恐天下不乱,一边向人群中间挤,一边大喊大叫地给动手者加油助威。前面围观的百姓却不肯配合,猛然向后一退,把地痞挤翻在地上,数只穿着草鞋的大脚丫子不由分说地踩了上去。
“哎呀,我的姥姥,直娘贼!”小地痞被踩得吱哇乱骂,爬起来想找人拼命,抬头向前一瞅,被吓了一身冷汗。连被踩丢了的头巾都不敢拣,撒腿就向路边的店铺里边跑。左右店铺纷纷关门落窗,唯恐有人趁火打劫,偷了自己家的货物去。
宽阔的大街瞬间空荡起来,街道正中央,两个突厥打扮的男子挥舞着弯刀,“乒、乒、乒”冲着几个小商贩乱砍。被追砍的商贩虽然人多,却没有趁手的兵器。只能拿着货郎担子,边抵挡边逃。有人胳膊上已经见了彩,货物也落了满地。得了势的胡人却仍然不肯放过,一边砍,一边用汉语高声喝骂:“找老子要钱,老子是你们皇帝的客人,你懂不懂。你们皇帝都不敢找老子要钱,谁借给你的胆子!”
胡人不讲理,这是边郡百姓的共识。所以买卖货物,很少与有人过往的胡儿讨价还价。一口价报出后,你爱买就买,不卖就请便。绝不会把自己的货物交到胡人手中,给他先看货后付钱的机会。而这几个商贩估计是从南方远道而来的行商,根本不懂得与胡人做买卖的规矩。被胡人白拿了货后试图讨回钱来,因而被恼羞成怒的对方追杀。
“住手!”李旭扯着嗓子喊了一句。虽然临出发前父母一再叮咛叫他路上别管闲事。但眼看就有人要命丧当场,他立刻把父母的嘱咐丢到了耳根子后。
一声喊完了,李旭才想起今天自己出门时没带防身的短刀。那两个胡人倒也听话,放弃了被追杀的小贩,狞笑着走了过来。
策马逃走,显然已经来不及。有徐大眼在身边,李旭也不想过分被人小瞧了。双手一撑跳下马背,弯腰就去路边拣砖头。如此繁华的街道上哪里找得到残砖烂瓦,慌乱之中,不知什么人在他手里塞了根门栓。李旭虎吼一声,抡起门栓冲了上去。
街道中央,徐大眼早已和两个胡人打做了一堆。他凭手里的一根马鞭子,居然挡住了两柄弯刀。再得李旭不要命般跑上前助战,徐大眼愈发神勇,一根马鞭抡得呜呜生风,转眼间就让两个胡人脸上开了花。
那两胡人脸上吃了徐大眼的鞭子,不小心后腰上又挨了李旭的闷棍,气得哇哇乱叫。周围百姓看见两个胡人吃亏,立刻给两个不要命的少年大声喝彩来。
“好!抽他,使劲抽他!”
“好,砸,砸他爷勒盖!”(注2)
隔着门缝,百姓们大声叫好。
两个胡人在中原混了一年多,汉语比家乡话还熟悉。久战两个少年不下,又听到百姓的喝彩声,被激得恼羞成怒,步伐一变,刀光下立即生了寒。
这才是胡人博命的招术,方才欺负几个小贩,在胡人眼里不过是闹着玩。如此一来,场上形势登时逆转,徐大眼手中皮鞭软,不方便招架,被弯刀逼得连连后退。李旭虽然拿了根门闩做兵器,他却没经过名师指点,举手投足皆不成章法,只能凭着一股子狠劲乱抡。
“啪!”徐大眼的皮鞭与弯刀相遇,被搅做了数段。与他放对的胡人见了便宜,快速旋身,弯刀如匹练般斩向他的手臂。正在抵挡另一把弯刀的李旭见势不妙,放弃自己的对手,抡起门闩直抄追杀徐大眼那个胡人的后脑。
“砀!”门闩被胡人用弯刀隔开。两个胡人一前一后把李旭夹在了中间,徐大眼扑上前相救,早已来不及。眼睁睁地看着两把弯刀奔向李旭的双膝盖。
“兄弟!”徐大眼脑袋嗡地一声,挥舞着双拳就欲冲上前拼命。虽然今天的祸端皆由李旭管闲事而起,作为一起出门的同伴,他还是不忍看到李旭年轻轻地变成跛子。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当口,突然间半空中闪过一道黑光。“砀,砀”两声,两把志在必得的弯刀先后被挑开,一根丈八长槊巨蟒般横在了李旭身前。
“要命的住手!”马背上,有一个身材魁梧的军官怒喝道。
两个胡人早已打起了火气,哪里肯就此收手。后退半步,错开身体,居然摆出了一个合击的阵势,号叫着向军官扑去。
“砀,砀”,又是两声脆响。两把弯刀同时飞上了天空。那根巨蟒般的马槊颤了颤,纹丝不动地停在了两个胡人中间。马槊头寒光闪闪,直射在二人梗嗓上。
“我们是你们大皇帝请来的客人!”两个胡人不敢再移动身体,嘴巴兀自强横地说道,“你,你不,不能杀,杀我!”。
“咱们大隋欢迎远客,但若有恶客欺主,回答只是一个字!”那军官冷笑着道,单手一抖,扯回丈八长槊,紧跟着大喝了一声,“滚!”
“滚!”街道两边,无数脑袋从窗子后探出来,喝骂。在众人的哄笑与喝骂声中,两个胡人抱头鼠窜而去。
待众人笑够了,那军官把马槊交给了随从。跳下坐骑,笑着对徐、李二人问道:“两位小哥好胆色,居然敢赤手空拳阻挡胡人行凶。不知二位从何方而来,可否留下名姓!”
“这,这….”李旭登时又慌了神。长这么大,他见过最大的官员是县衙门跑腿的帮闲赵二狗子,其他级别的大人物只曾耳闻,不曾接触。对于眼前这位客客气气向自己问话的军官,根本分不清对方是什么品级,也不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向此人施礼。一时慌乱,连手中被砍得坑坑洼洼的门栓也忘了放下,紧紧握着,横挡在胸口处。
“我们兄弟两个是上谷人,听说蓟县这里繁华,所以瞒了家人过来开眼界。没想到这里的胡人如此蛮恶,多亏了将军大人及时赶来,否则,我兄弟二人非被砍死不可!”徐大眼到底比李旭见得世面多,拉着李旭上前几步,拱手施礼,向军官致谢。
“多谢将军大人,及,及时赶来,救,救了我兄弟二人!”不知道是被吓傻了,还是因为拘谨,李旭的声音突然变得有些结巴。
“我这兄弟向来胆小,将军勿怪。不知道救命恩公尊姓大名,在哪位大人帐下立功!”徐大眼开口将军,闭口恩公,就是不肯透漏自己和李旭的身份。
那军官亦是个豁达之人,见徐大眼把身份藏得仔细,也不再追问。摆摆手,笑道:“我哪里是什么将军,罗公帐下一老卒而已。姓步,你叫我一声老步即可。依我看,你这位兄弟的胆子可不小。弯刀在颈,他还敢舍了命来救你!”
如此一说,反而让李旭的脸色更加红了起来。期期奈奈的骂了自己几句,终于鼓起了勇气说道:“在下,在下也不是胆子大。只是一时着急,蛮性发作而已!倒是步将军,一槊击落两柄弯刀,真是难得的好身手!”
“这是远近闻名的步将军,当年曾经一槊挑了二十余契丹乱匪的,区区两个胡儿怎是对手!”道路边,从惊吓中恢复过来的百姓们七嘴八舌地说道。
李旭和徐大眼听了,对眼前这个军官更加佩服。感谢的话说了一大车,弄得步姓军官反而不好意思起来,带着二人分开人群,边走,边解释道:“你们刚一与胡人交手,我已经赶到。只是没想到他们居然敢当街行凶。所以才出手迟了,两位小哥莫怪!”
徐、李二人闻言一楞,随即露出了坦诚的笑容,“早知道将军在旁边保护着,我两个就打得更不要命些。敲断两个胡人的腿,看他们是否还敢当街行凶!”
“那样反倒不美!”步姓军官摆手道,“涿郡乃边塞之地,民风彪悍。当街打架的事情时有发生,只要不伤了人或害了对方性命,官府也乐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若是有人受了伤,或告到了衙门。官府就不得不出面处理,取证听审要耽误很多时间,待官司审完了,届时二位小哥的游兴恐怕也被搅光了。”
李旭和徐大眼都是聪明人,岂能听不出步姓军官话语里的回护提醒之意。二人当即再次施礼,感谢步将军的高义。那步姓军官向前走了几步,回头看看没人跟在自己身后,笑了笑,说道:“不瞒二位,那胡儿欺人太甚,如果换做我在你们两个的位置上,也要冲上去狠狠跟揍他们一顿。所以,感谢的话就不用说了,上马吧,我送你们出城,免得地方上有人多事!”
两个少年依命上马,由姓步的将军和他的几个随从陪了,缓缓走向外城。没多远,果然有地方差役拎着铁尺、锁链,大张旗鼓地赶了过来。见有军官在此,众“勇士”不敢惹事端,收了家伙悄悄地躲到了路边。
“这还是我大隋的官差么?”饶是徐大眼肚量大,见到官差摆出如此阵仗,也气得浑身直哆嗦。
“他们也是奉命行事。胡人他们不敢惹,只好欺负自家百姓!”步姓军官仿佛司空见惯了般,苦笑着说道。
“早知如此,将军不如一槊把两个胡人了结了,省得他人再受其害!”李旭向地上啐了口吐沫,恶狠狠地骂道。
“杀了他们倒是举手之劳,只怕给罗公惹上麻烦!”步姓军官摇头,苦笑连声。
“难道以虎贲中郎将罗公之威,也不敢招惹几个胡人无赖么?”徐大眼诧异地问道。
“怕得不是这些无赖,而是怕有人借这个理由起了边衅。突厥人本来就对中原虎视眈眈,朝中诸公不知道提防,反而一再叮嘱边将不得生事。一旦突厥人以族人被杀之名打上门来,即便弟兄们将其击退了,朝里那些人,也不会放过我家将军!”步姓军官摇头叹息,低声向二人解释其中复杂原因。
原来此时驻扎在蓟县的是虎贲中郎将罗艺,此人武艺和谋略在边将中都是数得着的。再加上麾下数千生死与共的弟兄,虎贲铁骑之名,足以让草原上小儿不敢夜哭。可这位罗将军什么都好,就没生在一个富贵之家。虽然凭着武功、运数和皇上的赏识被破格提拔为将,在世代华衮的大族眼里,却依然是个兵痞子。所以为了不被人无端挑毛病,罗艺只能约束自己的手下平时切莫给自己惹事。
“罗公真乃大丈夫!”听完步姓军官的讲述,徐大眼拊掌赞叹。
“罗公真是出身于行伍?”李旭关心的重点永远仿佛不会跟徐大眼在一个地方,扬起头,期待地问。
“罗公当年就是一个小卒,死人堆里杀出来的功名。这一点,罗公从没向弟兄们隐瞒过!”步姓军官抬起头,带着钦佩与自豪地口吻说道:“罗公曾经教训弟兄们,说配牲口时需要名种名血,这样才能生出好崽子。但人不是牲口,成虎成豺,凭的全是自己!”
刹那间,一个纵马挥槊,风流倜傥的盖世英雄形象出现在李旭心里。他感觉到自己的血慢慢发热,胸口处仿佛有一股火,汹涌着要从嗓子里喷将出来。
“大丈夫当如是!”徐大眼挺直身躯,大声点评。
“若有机会,大丈夫当如是!”内心深处,李旭听见自己的灵魂发出不甘的怒吼。
注1:蓟县,此处蓟县是隋朝重镇,非现在的蓟县。具体位置在如今的北京市南,大兴附近。
注2:爷勒盖,土话,特指脑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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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塞下曲 第二章 出塞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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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皇二年,突厥人见咱们大隋刚刚立国,内乱未平,兴兵四十万叩关。把武威(今属甘肃)、金城(今兰州)、天水、延安等地,抢成了一片焦土。三年,杨大将军率领十二万大隋青壮分七路迎敌,在白道(呼和浩特一带)刚好把突厥头子沙钵略可汗堵住。当时各路兵马均不在附近,大将军本部只有两万人。众老将都建议撤离,大将军却不肯坠了我军威风,带着五千铁骑直冲沙钵略本阵。我家将军当时只是个旅帅,一直冲在最前面。突厥人万弩齐发,把将军麾下一百个兄弟射死了七十多个,我家将军换了两匹马,最后硬是冲上前用刀子捅了沙钵略的屁股蛋子。一场仗下来,咱五千人弟兄把他十万胡骑杀得溃不成军,尸体躺了三十余里!”那步姓军官对自家将军素来佩服,听两个少年交口称赞罗艺,一时心情大阅。比比划划,说起了罗艺从军以来的英雄事迹!
“大将军杨,是卫王千岁么?”徐大眼、李旭异口同声地问道。卫王杨爽是整个大隋年青人的偶像,即便是李旭般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书呆子,对这位年青将领也佩服得很。此人为先皇的异母兄弟,十四岁领兵,打遍中原无敌手。二十岁北征突厥,以弱势兵力破突厥兵四十万。二十四岁再度出塞,打得突厥诸部望风而逃,根本不敢搠其兵锋。
“那时候,杨大将军只二十岁,我家将军只有十七岁!”步姓军官口中不提封爵,只有将军,脸上的表情又是自豪,又是羡慕。“收兵回营后,身上中箭太多,根本无法脱下铁甲!大将军亲自给他奉酒,命人拔箭。每取一箭,赐酒一盏。身上的箭拔完了,我家将军饮酒逾斗,醉倒不起,从始至终没呼一声痛!”
军中汉子说话,修饰之词甚少,听起来却更令人血脉贲张。那一役也的确不需要文人墨客过多去渲染,文帝杨坚得国非常,正是凭此战才使得中原百姓认同了头上的大隋朝。而塞外诸胡,也是因为此役,才打消了把边塞诸地当作他家钱粮牧场,动辄进来打一次草谷的心思。
李旭与徐大眼俱在最容易为英雄心折的年龄,对当年那场战争悠然神往。二十岁的主帅,十七岁的将军,金戈铁马。如果当年自己也在卫王帐下,冲上前去捅沙钵略屁股的人中,未必没有自己。
“将军那时也在罗公左右么?”李旭按耐不住心中彭湃的热血,大声问。
步姓军官笑着摇头,看着李旭充满期待的双目,解释道:“我晚生了几年,没赶上。功名但在马上取,若是我早生五年,定能为罗公擎旗!”
“将军现在擎旗,为时未晚!”徐大眼笑着恭维。
三人甚是投缘,谈谈说说,直到离城老远,才互相道了别。李旭目送着步姓军官的背影,又是佩服,又是羡慕。对方说得好,功名只在马上取。像罗艺那样出身低微,最后不也能成为威震天下的虎贲将军么?只可惜父母膝下只有自己一个,要不然,就此从了军,追随在罗公帐下,不愁将来没有出头之日。
“这位步将军年纪这么轻就做到了虎贲铁骑的校尉位置上,不知道出身于临汾步家,还是洛阳步家!”徐大眼却不知道是什么材料打造的玲珑心,方才还激动得恨不能立刻投笔从戎,一转眼就开始冷静地探究起步姓军官的家族来。
“有什么分别,不都是姓步么?我村前也有一户卖膏药的人家姓步,说不定还是这位将军的至亲!”李旭对别人动辄就提起家族,没来由地反感。
徐大眼知道他在故意抬杠,也不跟他去争,笑了笑,解释道:“当然有区别,临汾步家乃东吴大将军步骛之后,家传的文韬武略。他肯投身罗公帐下,而不是凭家族声望去朝廷钻营,这份脚踏实地的劲头,就令人佩服。而洛阳步家是鲜卑大王步鹿更之后,跟当今圣上还有些渊源。他放着好好的安稳日子不过,而投罗艺帐下从军,这份心劲儿,就更令人叹服了!”
“你怎知道他祖上不是卖膏药的,他罗艺将军说过,人不是牲口,不需要什么名血名种!”李旭冷笑了一声,强辩道。先皇虽是汉人,原名却是普六如,是个鲜卑姓。步鹿根与普六如家有瓜葛,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但他反感徐大眼把人的成就跟姓氏联系的做法,况且步校尉为人豪爽大气,也不像靠家族荫庇才出头的人。
“他那杆槊使得动若脱兔,稳起来却如泰山般,让人无法逃避那压顶之势。没十年苦功根本达不到。这马槊可不是人人能炼的,就便买得起槊,也请不起师父。你没听他刚才讲,罗公捅了沙钵略的屁股,用的是刀,而不是槊?”徐大眼倒是好口才好细心,仅仅从步校尉的几句话中,就给自己找到了旁证。
“说不定罗公的槊折了,所以临时改用的刀!”李旭心里明白徐大眼说得有道理,嘴巴上却不肯服软。同样是十五、六岁的年纪,自己除了书本外,对外界的认识几乎一片空白。而徐大眼却什么都见过,什么都懂。就像一湾泉眼,源源不断地流淌出人生的智慧。这份才智让他很佩服,佩服之外,又深深地感到一种自卑。所以跟胡人拼命时,他可与徐大眼同生共死。下了博命场,彼此之间的隔阂依然如断崖,相互看得见,却始终无法走近。
“若是你,平生用惯了一种兵器,生死关头,会以别的兵器相代么?”徐大眼摇头,反问。看看李旭非常不自然的表情,低声安慰道:“兄弟,其实在我眼里,很多所谓的大族不过是烂了根的老树,表面上看上去高大结实,哪天被风一吹,立刻就倒了。但没倒之前,那上面的枝叶长得比野草茁壮,这也是实情。若你李家是连饭都吃不起的贫户,你父母有本事送你去县学读书么?那些口口声声有教无类的名师鸿儒,肯收一个乞丐就学么?”
“那,那是自然!”李旭感到自己脸上发烫,嗓门却陡然提高:“可罗公说过,人不是牲口,能否有成就全凭自己的本事!”
“如果有人因为家族出身而轻视你,这种滥人你不理睬便罢,却不可因此坏了自己的心情。可如果只是因为对方的出身你就心生自卑,或者不愿意与之交往,那是你自己的错。与轻视你的滥人没什么区别!我分析其家族,为的是更清楚地看清他这个人,却不是为了攀附。你坚持自己的谬误,只会蒙蔽了自己的眼睛!”徐大眼亦抬高了声音,不客气地指责道。
“我,我….!”李旭感到自己整个人都在颤抖,说不上来是怒,也说不上来是悲,连日来受到的种种委屈均被徐大眼给勾了起来,直想找人打一架出气。而对方说的话,却句句在理,让他想发作也找不到理由。
“这是你自己的坎儿,没人能帮你。如果罗公亦如你般看重出身,麾下也收不得步校尉这般人物。况且你上谷李家,本来就是名门望族!”徐大眼拍拍李旭肩膀,脸上的表情根本不像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兄弟,你今天能舍命救我,所以我才提醒你。虽然在本族中,你可能受过人欺负。可飞将军李广之后依然是块金字招牌。将来用的着时,这么好的东西没理由不用!”
“如此,多谢徐兄了!”李旭感觉到肩膀处传来的温暖,挺直腰杆说道。
“不必谢我,咱们本是同路人。你去塞外干什么,愚兄我去塞外干什么?”徐大眼笑着说道,流露出满脸坦诚。
经历了一场争执,二人之间的关系反而被拉近了许多。李旭本来不是什么小肚鸡肠之人,徐大眼也不是得理不饶人之辈。彼此间年龄又差不多,所以在一楞之后,会意的笑声立刻响了起来。
“徐兄,那槊,真的很难炼么?”走了一段,李旭又试探着问道。下午的时候,步校尉横槊立马的风姿,已经深深刻入了他的脑海。
“易学难精,学到步校尉那个地步,至少得花上十年功夫!说实话,十八般兵器,炼槊最是亏本!”徐大眼点点头,低声解释。
“这是为何?”冲突之后,李旭反而把徐大眼当做一个难得的老师,非常认真地求教起来。
“马槊很贵,也很难做,不是一根木棍绑上个铁头便可称槊。那是秦汉以来的贵重兵器,长度、材质都有标准…..”徐大眼尽可能地把自己知道的东西灌输给李旭,就像兄长教导自家弟弟般认真。他之所以这样,一则是因为少年心性,喜欢在同龄人面前展示自己与众不同。二是因为李旭下午时舍命相救,按徐大眼的理解,这是生死之交,无论如何都不能辜负的。
听了半晌,李旭终于明白,原来一根马槊里边有非常多的讲究。槊杆根本不像步槊所用的是木杆,而是取上等韧木的主干,剥成粗细均匀的蔑,胶合而成。
那韧木以做弓用的拓木为最,次以桑、柞、藤,最差也得用竹子。把细蔑用油反复浸泡。泡得不再变形了,不再开裂,方才完成了第一步。
而这个过程耗时将近一年,一年之后,将蔑条取出,荫凉处风干数月。然后用上等的胶漆胶合为一把粗,丈八长(注,汉尺),外层再缠绕麻绳。待麻绳干透,涂以生漆,裹以葛布。干一层裹一层,直到用刀砍上去,槊杆发出金属之声,却不断不裂,如此才算合格。
然后去其首尾,截短到丈六左右。前装精钢槊首,后安红铜槊纂。不断调整,合格的标准是用一根麻绳吊在槊尾二尺处,整个丈八马槊可以在半空中如秤杆般两端不落不坠。这样,武将骑在马上,才能保持槊尖向前而不费丝毫力气。
如此制造出来的槊,轻、韧、结实。武将可直握了借马力冲锋,也可挥舞起来近战格斗。只是整支槊要耗时三年,并且成功率仅仅有四成,因此造价高得惊人。所以汉唐以来,马槊一直是世家出身将领的标志。以南梁武帝之富,造了把长两丈四尺的槊,也要四处跟人卖弄。而在大隋,只有皇家禁军嫡系,才大量装备了标准马槊。其他诸府兵马,通常找根木棒装以铁尖充样子,这种伪劣产品严格的说只能称为矛,与槊半点瓜葛都扯不上。
“所以,我才根据步校尉那杆槊,推测出他的出身。本朝不禁民间携带刀、剑、弓、矢,但马槊,是绝对不准许买卖的。能在家中藏有那么精致的一杆槊,又请得起师父教导的人,怎会是小户人家!”徐大眼介绍完了马槊的妙处,低声指点道:“我并不是看重他的身家,而是听师父说,于细微处可见大局,如果领兵打仗,自己这边将领什么出身,什么本事,敌人那边将来什么来头,是万万不可忽视的!”
说着,说着,听李旭那边又没了声音。徐大眼侧头望去,只见自己的同伴微微耷拉着脑袋,仿佛刚刚丢了个包裹般沮丧。
徐大眼一转念,立刻明白了李旭为什么而难过。想必他经历下午一场风波,心中早已把步校尉当成了偶像。一直打算买杆槊去慢慢学,经自己这么一罗嗦,整个美梦刚刚开头就被打了个粉碎。
想到这,徐大眼心中不觉歉然。暗骂只顾着卖弄本事,却忘了身边这位兄弟家境有些贫寒。以李旭的身世和性格,无怪他对世家两个字反应那么大。
惭愧拍了拍李旭肩膀,徐大眼郑重承诺:“兄弟别灰心,等这场仗打完了,哥哥送你一根长槊。质地未必赶得上步校尉手中那枝,却保证不是白蜡杆子装了铁头糊弄的!”
“多谢哥哥美意!”李旭摇摇头,轻轻叹了口气。徐大眼的好心他明白,但以自己的身家,哪里去请好师傅。金戈铁马,纵横江湖,注定是美梦一场罢了。
“兄弟忘了,罗公用的是刀,照样捅沙钵略的屁股!武器再好,用他的还是人!”徐大眼见李旭愁眉不展,继续开导他。
“谢谢徐兄,不过,一切等仗打完了再提。”李旭好像把满腔悒郁全吐出了喉咙般长长地叹了口气,换了一幅笑脸,问道:“以徐兄这般身手,见识,又为何不去阵前博取功名。反而学我这短视之人,千里迢迢躲到草原避难!”
“我说兄弟啊,那姓步地把你害惨了!”徐大眼放声大笑,双眼仿佛洞穿了世间一切般明澈:“我四岁开始读书,六岁开始练武,八岁起,家里找专人教导我世间俗务。十年苦功,就为卖个好价钱。此番东征,有败无胜。明知亏本买卖还做,我徐家还对得起生意人三个字么?”
“啊,呃,呃,噢!”李旭惊讶得差点背过气去,看着徐大眼坦诚的笑容,一股笑意慢慢从肚子里涌了上来,一瞬间,少年人温和无邪的笑容绽放了满脸。
酒徒注:累吐血了,票,票,嘴里全是血泡。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二章 出塞 (二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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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笑过后,二人之间隔阂更淡。看看天色尚早,还不着急回刘老庄报道,干脆在官道边找了个看上去干净一些的酒馆,把马缰绳仍给小二,径自走了进去。
那店家正愁门口清净得鸟雀已经搭了窝,见有两个书卷气十足的年青后生走了进来,岂能不卖力气招待。片刻后,几样地方特色的小菜和半坛子米酒摆小几,徐大眼和李旭把两张矮几并在一处,边吃边聊,越说越是投机。
一谈之下,李旭才发现作个大户人家的子弟真不容易。从小就被囚徒一般拘束着,如何走路,如何吃饭,都有许多规矩。至于读书、练武、写字、吟诗等诸般李旭觉得乐在其中的事,对徐大眼来说却是每日必修的苦差,稍微有差池,竹笋炒肉片(打屁股),铁尺炙熊掌(戒尺打手心)都是家常便饭。其余的观察天下大事,参与家族事务,与其他家族往来、应酬,更是不胜其烦。
而徐大眼对李旭的日常生活颇为好奇。搂草,捉兔子,玩泥巴、打群架,都是他做梦都梦不得的游戏。至于拿了茅草堵人家烟囱,向牲口圈里丢点燃了的野花椒等诸般可以与“上房揭瓦”同罪的“恶行!”,更是闻所未闻。其中有多快活多刺激,徐大眼想象都想象不出来。
这家酒馆的酒与张家舅舅的私酿相比起来就像白水一般没味道,可徐大眼和李旭两个依然觉得平生最痛快一饮就在今天。说着说着,二人就谈到了平生最得意的事情上。
“那小子也是硬气得很,明知道上了我事先设下的套,眉头都不皱一下到我家米店里扛了一下午麻包。虽然回家后被他爹打了个半死,第二天依然趔趄着来上学,与大伙见了面,还是那样傲气!”徐大眼美滋滋地喝了一盏酒,得意地介绍。
他最得意的壮举发生在去年。十五岁的徐大眼设了圈套让平素瞧不起自己的一个侯姓子弟输了赌局,自愿到徐家的米店当了半天小伙计。虽然事后被家长打了一顿,并且被勒令去登门道歉,至今想起来的却全是得意。
“那,那姓侯的人家难道比你家田产还多么?”李旭惊诧地问道。在言谈中,他了解到徐大眼家中有粮田数百亩,名下店铺四十余家,遍布周边数郡。李旭记忆里,这么大的家业,上谷附近几乎无人能比得上。怎么到了徐大眼的故乡,居然还有人会瞧不起他。
“不是家财的缘故。论家财,徐家不是小户。论门脸,却是个确确实实的寒门,数得着的好日子不过五十年。而那侯家,自两汉之时便是望族,绵延数十几代。所以,平时我连他们家门口都不能靠近!靠近了就被他家的家丁骂。那回虽然是去赔礼,却直闯了进去,谁也不敢阻拦!”徐大眼带着三分酒意,把寒门两个字咬得铿锵有声。“他家不受我的赔礼,就找不回这个门面。让我进去赔礼,就不能说与我这寒门子弟从无往来。那天,他们家老太爷的脸色,比猴子屁股还好看!”
在河东诸郡遍布着一些世家大,诸如瀛冀刘,清河张、宋,并州王氏,濮阳侯族,还有一些如萧、梁、李、郑、郝等有着帝王将相血脉的豪门。这些大族眼中只有与自己家族历史差不多悠久的豪右,对于徐家这种刚刚崛起的爆发户,根本瞧不上眼。甚至连当今皇帝,因为其曾经姓过普六茹,他们也不愿意与之联姻。相反,历代朝廷因为这些人家血脉高贵,人口众多,还不得不授予高官以示安抚。(注1)
所以徐大眼当年也曾与李旭一样对豪门大户充满反感,但随着年龄增长,他心态渐渐平和起来。不想再找这些人的麻烦,只是期待把自己家族有朝一日也变得比那些世袭豪门更强大,让所有轻慢过自己的人全部去后悔。
“事在人为,所谓豪门,不过是风云际会,出了几个英雄人物。我就不信,十年苦功,给我换不来一件可以傲人的基业。贤弟呢,你最开心的事情是什么,可否说与愚兄下酒?”徐大眼干了一盏,再给自己斟一盏,高举着,年少轻狂之态尽现。
“我?”李旭再次没了话说。自懂事以来,他每日除了学习,玩耍外,就是帮着母亲整理家务。十余年的记忆里,全是些日常琐事。带着几分温馨,也带着几分苦涩。寒夜中自己慢慢回味尚可,拿出来与人分享,就会变得索然无味。
“是啊,难道贤弟从来没做过什么出格一点,得意一点的事情么?”徐大眼的眼睛瞪得能塞进一个包子,期盼着问道。今日与李旭闲聊,他看到了与自己生活完全不同一面,好奇,新鲜,还弥补了从小到大,总未尽兴玩耍的缺憾。心里总把李旭年少时的故事当作自己,设想着如果自己是李旭,该如何调皮捣蛋,捉猫逗狗。
“就在上个月,我独自打了一头狼,足足有这么大!”李旭的手向面前并在一处的两张小几上比了比,自豪地说道。这已经是他能想起来平生最得意的事情了,虽然当时差点被母狼吓尿了裤子。
“然后你就把人家的崽子也掏了,取名甘罗是么?”徐大眼大笑着问道。在他眼里,李旭虽然木呐,见识少,但算得上一个少年才俊。年纪小小敢独自一人上山打狼,就凭这份胆量,也值得自己一交。
“嗯,他们说小狼是灾星,所以我叫它甘罗!”李旭点点头,脸上带出了几分黯然。就在得到小狼的当晚,父亲命令他辍学逃兵役,原来对生活的设想全部被推翻。直到现在想起这些事情,心里还隐隐约约感到遗憾。
“给一头畜生取名叫甘罗,真有你的!”徐大眼大笑着举盏齐眉,“来,干了这盏。为兄佩服你的胆色,两年前,我自己甭说追杀孤狼了,门都没出过!”
“哪里是追杀啊,差点被它吃了!”李旭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抿了口酒,讪讪说道。看看徐大眼茫然不解的样子,只得简要地描述了自己怎么与狼相遇,怎么差点被“值三吊钱”的“宝弓”害死,怎么闭着眼睛射死了母狼,怎么循血迹追到小狼的事情说了一遍。
一字不落地听他把话说完了,徐大眼想了想,提醒道:“仲坚贤弟,你那把弓说不定真值三吊钱。按你说的长度,力道,应该是咱大隋的骑弓,市面上根本见不到的好东西。”
“听你说了马槊的事情后,我也这么想。请问徐兄,这骑弓与步弓有什么不同么?”李旭点点头,问道。对舅舅给自己那把性能时好时坏的弓,他一直爱恨交加。转让给别人吧,心里又十分不舍。自己留着用吧,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弓大爷发脾气,枉送了自己的命。
“骑弓短小,但力道却未必比步弓来得弱。”徐大眼拍打着面前的小几,低声唱起了治弓秘诀。“冬治弓干,春治角,夏治筋,秋合诸材,寒修外表,酒蒸、火段、钳紧、手撕,慢冶条。丝缠节,干贴胶,上漆,被弦,重驯导……”这又是李旭从来没听说过的,他瞪大双眼,如渴望食物的幼儿般,拼命吸取着歌诀中的养分。
“骑射之艺,源自赵武灵王。但治弓之法,却是我中原流传了数百年的绝技。造一把好弓,和造好槊一样,需要选材、合胶等,每一步据说都很严格。通常四年才得一把好弓,我大隋当年为了南征,集倾国之弓匠,也不过造了万余把这样的良弓出来。后来新皇登基,把钱都拿去玩乐,良弓良匠都绝了种。嘿嘿,你那把弓,甭说三吊,卖给步校尉,十三吊钱他都肯出!”
“噗!”李旭一口酒没咽落肚子,一下全呛了出来。十三吊?!!一万三千个钱?!!姥姥啊,这是他长这么大没听说过的大数字。有这么多钱,开个店铺的本都够了,何必再往来塞上受苦。
正计算着,又听徐大眼说道:“不过,打仗时将领们都穿重甲,很难用弓真正伤了对方。所以罗公才能身重多箭而不死。如果没有我大隋的铁甲护着,甭说多箭,一箭就被射穿了!”
“那是自然,徐兄可知骑射之法!”李旭端起酒杯,虚心求教。
“不太清楚!我学弓时,师父总是说,多射几次,自然手熟了。我没那么多时间射箭玩,想想人家骑了战马,穿了重铠,也没那么容易被我射!”徐大眼摇头,提供了一个令人失望的答案。
看看天色已经擦黑,徐大眼拿出十几个铜钱,结过帐。与李旭相跟着回了刘老庄。秋高,又值满月十分,地面上非常明亮。不用点灯,也能看到对面人的模样。
二人才把马匹拴好,还没等喘过口气来,就听见有人阴阳怪气地说道:“两位英雄回来了,见到罗将军么?他有没有给你等些铜钱,以酬谢你二人下午见义勇为之功!”
李旭抬头,看见孙九、张三,王麻子等几个资格较老的行商正在月光下看着自己,看情形,众人在院子中已经等待多时了。
正当他琢磨如何回答的时候,徐大眼站上前,抢先说道:“罗将军何等人物,怎么会理睬这点小事儿。只是他帐下的步校尉嘉许我等仗义,硬拉着吃酒到现在。还许诺说,如果将来商队在涿州、渔阳、安乐各地有事情,尽管报他的字号!”说着,趁别人不注意,用后脚跟轻轻踢了踢李旭的小腿。
“是,是罗校尉热情,我们两个被拉着走不开,所以,所以回来晚了!”从没撒过谎的李旭结结巴巴地说道,胸口处,感觉到有头小鹿在一直跳个不停。
“嗯!”本来想欲发做一番的商队副头目张三没了脾气,铁青着脸骂道:“经商的笑迎四方客,什么时候轮到咱们报打不平来。一旦到了人家的地面上…….”骂到一半,想想现在还是涿州地界,得罪了官府更没好果子吃。吐了口浓痰在地,用草鞋狠狠地跺了几脚,悻然而去。
王二麻子见副头领不说话了,也跟着没了词。白天,他和老杜等人亲眼看到姓步的校尉笑呵呵地把徐、李两个小兔崽子送出了城。此人虽然只是个六品校尉,可在边塞各地,虎贲铁骑的校尉比一郡之首还威风。万一与虎贲铁骑破了面子,今后自己就甭想再通过涿州了。
“以后小心些,能不管的闲事就别管。一旦让两个胡子把你们伤了,我跟你们家里的人没法交代!”孙九见自己的同伴都走开了,摇摇头,叹息着奉劝。看看两个少年涨得通红的脸,把声音压低了些,说道:“他们下午赌输了钱,心里不痛快。所以你两个别惹他们。下午被你们所救的那几个商贩是扬州人,找上门来,送了两大块苏绸给你们做谢礼。我替你们塞到被窝里了,你们好生收着吧!应该值不少钱呢!”
“谢谢九叔!”李旭和徐大眼同时施礼。商队头领孙九的秉性与其他几个老江湖截然不同,豁达,大度,懂得疼惜晚辈,这样的老人无论身份贵贱,都能令人心生敬意。
“早些睡吧,明天还早起呢!”孙九善意地笑了笑,转身离去。
一场突然而来的风波凭借徐大眼的从容应对消失得无影无踪,两个少年相对着吐了吐舌头,跟在孙九身后向各自的卧室里走去。
所谓卧室,只是正对着的两间大屋。每个屋子中用木板相对着搭了两溜通铺,上面铺了些稻草,供行商们休息。虽然有些简陋,比起野地里露宿,这已经是高档雅间了。所以此时在屋子内,已经响起了此起彼伏的鼾声。
李旭蹑手蹑脚进了屋,按孙九的事先指点,找到了自己的铺位。被子卷已经展开了,从边角处齐齐正正的折痕来看,是九叔亲手帮的忙。李旭心里感激,冲着窗外的身影使劲点了点头,伸手摸进了自己的被窝。
一股温水般柔和的感觉立刻顺着指尖滑到了胸口。是上等的苏绸,怪不得几个赌输了钱的老商贩都看着眼红。李旭借着窗外照进来的月光捧起绸面,看到蓝天上云丝般的颜色。这是大户人家读书人最喜欢的颜色,徐大眼身上就穿了这么一件,张小五也有一件类似的直裾,却不舍得总穿在身上,只是重要日子才穿出来显摆。
想想白天发生的事,李旭有些睡不着。步校尉策马持槊的样子就像刀刻一样印在了他脑子里,一闭上眼睛,满心都是那个雄姿英发的豪杰形象。比起这个清晰的英雄形象,步校尉所叹服的罗将军的样子反而有些模糊。虽然罗将军是个大大的英雄,他的故事令人热血沸腾。
来回翻了几个身,李旭还是睡不着。明知道自己这辈子注定与马槊无缘,也没机会像步校尉一般在如此轻的年纪就做了五品武职。白天跟徐大眼聊天时他了解到,即便是从了军,普通士兵也很难出头。世家子弟门路比自己硬,武技比自己高,升得自然比自己快。而自己这样的小户人家子弟,通常只有资格运送辎重,或在攻城时抱了柴草填壕沟。死后也不会有马革裹尸,而是胡乱一埋,没几天就便宜了野狼、秃鹫的肚子。
想起野狼,李旭又想起了被安置在马厩一角的甘罗。自己这个主人不讨大伙喜欢,甘罗估计也没人照看。爬下铺位,接着月光从自己的行囊中掏出一大块肉干,李旭蹑手蹑脚溜进了月色里。
月光如水一般泻在满是驴屎马粪的院子里,整个地面如同被染了一层霜,柔和,漂亮。四野里很静,偶尔有蟋蟀的叫声从院子角落里传来,涩涩地,好像被秋风吹伤了嗓子。李旭记得自己临行前,舅舅总是咳嗽。不知道他的嗓子现在怎么样,吃了自己挖来的草药,是否好了一些。母亲呢,如此月光下,她又该坐在院子里借着月色踩织布机了吧。三日断匹,总是不停地织麻布的母亲好像很少穿新衣服,记忆里,她的每一件衣服都打着补丁。
离家才数日,李旭发现自己已经非常非常想家了。临行前那点流浪的喜悦荡然无存,此刻藏在内心深处的,只有对双亲的深深思念。然而,那个家在短时间内他却回不去了,征兵在即,据徐大眼分析,官府一旦着了急,谁家的子弟都会强拉。想用钱买通关系的大户人家,都得看看老爷们能否先保得住头上的官帽。
一点灯光吸引了他的注意,那是主人家专门给商队头领开辟的小间。整支商队内,只有孙九有资格去住。想想老人一路上对自己的照顾,李旭又溜回屋子,抓起那块苏绸,向孙九的卧室摸去。
脚步再次跨进院子的刹那,他却听见了几声吵闹声顺着孙九房间的窗子冲了出来。
“你总是护着他,今天他敢管突厥人的闲事。出了塞,他就敢管别人的闲事,一旦给商队惹来祸端,大伙都跟着倾家荡产!”这是张叔的声音,尖利中透出焦急。平素里,他总是笑呵呵的,呼喊李旭帮他做事。
“是啊,九哥。那小子根本不是做买卖的料子,又没眼力架,脾气又倔。什么都得人教,又好惹事。带着他,将来肯定有数不尽的麻烦!”说这话的是王麻子,李旭清晰地记得他说话时嘴里那口令人恶心的黄牙。
“还有那头小狼,眼看着越长越大。九哥,您得拿个主意。大伙信任你,可不能由着他胡闹。姓徐的咱惹不起,李大木是个三脚踹不出屁来的家伙,咱还怕他?”说这话的是杜疤瘌。李旭知道,从离家的第一天起,此人就一直念叨在有间客栈吃的饭菜,付出了在别家吃饭一倍的代价。可那天,李旭分明记得此人给自己的见面礼只是一个白钱,上面还缺了半个角。
刹那间,漫天无形月光都变成了有形的冷水,直浇在李旭身上。他觉得自己浑身上下冰凉冰凉的,血肉都被冻结在了一处。这就是最初当着自己父母面拍胸脯,说要照顾自己一路平安的“好友”。这就是曾经摸着自己的头,满脸慈爱的长者。只为了一个可能发生的危险,他们就打算赶走自己,而昨天晚上,在自己帮他们给牲口喂水的时候,他们还说带着自己同行是福气!
你亲眼看到的,未必是真相。亲耳听见的,未必是事实。李旭想起了杨老夫子的临别赠言,眼里慢慢燃起了火焰。
“你们闹够了没有,是不是打算站在旭倌床头去,把这话亲口告诉他!”孙九的声音透过粗纸窗,慢慢传了出来。不高,却坚定有力。李旭看见九叔站了起来,灯光把他的身影投在纸窗上,显得如山般巍峨。
“你们逼我做什么,我都明白。我孙九今天也撂这一句话,如今蓟县城,准备出发的商队不止我这一拨。大伙谁打算拆火加入别的商队,明天早上别起来应卯就是,我孙九决不拦着。但是谁想把旭倌扔下,门都没有。我再说一遍,大伙听好喽。今天晚上你们随便嚷嚷,出了涿州,谁要是对旭子动歪心思,别怪我孙九不拿他当朋友!”说罢,把一件东西从腰间解下来,重重地拍在了桌案上。
张三、杜疤瘌、王麻子等人都被震住了。谁也没想到孙九会为了一个小毛孩子跟几个老搭档发火。几个人嘟囔数声,不敢再多言语。看看大伙不服气的样子,孙九抚摩着短刀坐下来,低声说道:“那孩子是鲁莽了些,可他心肠不坏。一路上,你们谁的忙他没帮过?。他没出过远门,一切得人教导。可他用你们教导第二遍了么?一个读过书,热心肠,知道冷暖的孩子,你们还忍心欺负他,不觉得丢人么?我也知道,你们是欺负他爹李懋老实,可兄弟啊,咱们别只顾着眼前。有句老话说过,莫欺少年穷…….”
李旭擦了把脸上的泪,捧着冰冷的苏绸,慢慢退开。他不想再听下去了,人世间也许就是这样,有可能踩到马粪,也可能拣到蘑菇。没有一件事情生来完美,也不会是所有的人都欣赏你,理解你的付出。
当天夜里,李旭做了一个梦。梦境中,他看见自己策马持槊,冲杀在疆场上。而战场周围,无数陌生的或者熟悉的面孔,在大声喝彩。
人不是牲口,不需要名种名血。醒来时,他牢牢地记住了虎贲将军罗艺这句话。
注:普六茹,杨坚的鲜卑姓。其父为鲜卑族争战立下大功,被赐姓普六茹。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二章 出塞 (三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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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蓟县向北,官道渐渐变得破旧起来。路边的行人越来越少,两边的草丛里,不住有五颜六色的山鸡和惊惶失措的野兔跑出来,每当这时,商队里就有人拎着弓箭嘻嘻哈哈地追上去。只是大伙的射艺实在不佳,追过半个山头,野兔和山鸡早跑没了踪影,只好空着手,悻悻地赶回队伍中来。
在密云县扎营的时候,孙九和张三、杜疤瘌等人又起了争执。嚷嚷声持续了小半夜,直到丑时才平息下去。第二天动身时,队伍里就多了四个满脸横肉的彪形大汉。
然后商队副头目张三哥就向大伙宣布说,这四个人是为商队雇佣的刀客,负责护送大伙到武列水源头的奚人部落。而大伙需要付出的代价则是,每个人二十个钱,肉好、白钱不限。话音刚落,立刻有人跳了起来,说刀客雇得太贵,春天走这条道时,同样是五、六十人的队伍,每人只要付十六个钱就能雇到能双手使刀的绝顶好手。
“你们说的那个双刀刘和他的兄弟们折在黑石岭了,这个月初发生的事儿。雇他的六十多个商贩被人抓了二十多人,每人割了一只耳朵当作信物让同伴带回去向他们的家人筹赎金!”一向吝啬的杜疤瘌突然转了性子,颤抖着脸上的疤瘌威胁道。
大伙闻听此言,脖子后都发了炸,只好忍痛掏出二十个铜钱,交付给张三哥统一保管。道上的规矩,启程时说价,到地儿时付款。如果路上遇到截匪,因此让商队蒙受了损失,所有损失都要从刀客的报酬里扣除。如果商队没遭受损失,哪怕是刀客全部战死了,商队的头目也得一文不少地把铜钱送到刀客们的家人手里,哪怕是这名刀客的家人住在万里之外。
过了燕乐,官道就彻底消失了。脚下的道路变成了一条商贩们用脚踩出的小径,羊肠子般粗细,连两骑并行都容不下。周围的山也越发陡峭起来,巨岩垒垒,几乎就挤在路边上。而路的另一侧则经常变成不可见底的幽谷,绿的,黄的,红的,金的,各色树叶把人们的视线遮挡住,让你无法探究下面究竟隐藏着什么,只能听见淙淙的水声和山风吹过树枝时发出的呜咽。
山,一座挨着一座,没完没了。人和牲畜都慢慢开始麻木,分不清自己是在上坡还是下坡。说是下坡吧,连青花骡子这种强壮的大牲口都得伸直了脖颈,一小步一小步向前捱。说是上坡吧,周围的高耸的山峦却告诉你,你的位置在一点点向下降。
人们都紧张起来,不再说话,甚至蠢笨的沙鸡(注1)咯咯叫着从脚边晃动着肥硕屁股跑过,也再没人再有心思去追。孙九、张三、王麻子等老江湖都瞪起了眼睛,粗糙的大手片刻也不肯离开刀柄。而那四个卖命吃饭的刀客,则分成了两拨,三个人走在商队最前,一个骨架最大的人,扛着把门板宽的大刀缀在商队末尾。
整个队伍中,唯独徐大眼和李旭镇定自若。二人都出过塞,不知道路上到底有多凶险。只是觉得又刺激,又兴奋。平生走过的所有路,唯独以此最为精彩。兴奋之余,李旭还注意到了山上的树木与家乡的不同。家乡的树,大多生着宽阔的叶子,到了秋天这个时候,就会一点点变黄,然后飞雪般飘落下来。而山中的树,却是以细细的针叶松树居多,其次便是柏树,只有在山脚下或谷地里才能见到杨、柳、枣和野杏子树,越向山坡的高处,越是松树的天下。所以山的颜色一直在发生着变化,底下的发黄,半山腰处发红,再向上开始发绿,发黑,待黑色浓到无可再浓时,则突然变浅,成了灰蓝色。那是岩石固有的颜色,高到此,已经没有了树,只有巨大的石块,伫立在风中,阅尽古今沧桑。
“看,长城!”徐大眼突然从后边喊了一嗓子,吓得李旭差点没栽下马背去。侧转头,顺着对方的手指远眺,只见一条土黄色,绵延万里的巨龙,横亘在左侧的山岭上。山,绵延不绝,巨龙,也绵延不断,九万里长风将巨龙的身躯吹得曲曲折折,龙的头颅依旧高傲地扬着,扬在纯净的蓝天之下,群山之颠。
“那是蒙将军率部众修筑的长城,东临大海,西入祁连,一万多里。从秦汉到现在,已经伫立了一千多年!”徐大眼指点着万里长城,低声赞叹道。在这历史上最壮丽的工程面前,他收起了自己的骄傲,没再说自己可以做得更好的豪言壮语。话语里流露出的,全是发自内心的钦佩。
“可他的庙早就断了香火!”李旭感慨道。步校尉、罗将军、卫王、长城修筑者,这一路上,他见到、听到了太多的英雄事迹。每一个,都比书上记述得生动。但英雄们的境遇好像都不太妙。罗将军一面替朝廷戍边,一面还要防着朝廷内部的弹劾。卫王殿下在横扫突厥诸部之后的第二年暴卒,据说是杀人太多遇到了鬼。可据徐大眼介绍,卫王是先皇抚养长大,最疼爱的异母兄弟。先皇在世时,曾经有把帝位传给兄弟之意。而那位修长城的蒙大将军的遭遇似乎更惨,史书上用四个字记载他的人生结局,身死,族灭。
“有这样万里长城,他哪里还用得着人间香火?”徐大眼望着远处的敌楼,满脸崇拜。如果什么可以叫不世功业的话,眼前的长城算其中之一吧。千余年,草原上部落换了无数个,每一支部落南下前,首先都要面对这道人工屏障。
“后边的人抓紧,从鲍丘水旁穿越长城,咱们就算出塞了!”孙九的喊声遥遥地从前面传来,打断了兄弟二人的议论。
商贩们陆续答应着,如一条长蛇般,缓缓加快了移动速度。这样险恶的山路,能早结束一刻就便宜一刻。很多地方险要异常,如果有土匪突然探出头来,大伙只有乖乖举手投降的份儿。
现实永远与人们的欺骗相左,孙九所说的出口就在燕乐的东北方。一千年沧海桑田,鲍丘水不知道何时变了流向,从北折向南,把长城某个不知名的关口冲做了两段。大隋立国后,没时间去重新修建要塞,也没在这里驻军。所以,这段城豁口就变成了商队们逃避孝敬官府钱的理想选择。
实际上,这里距离燕乐的直线距离没多远。出了这道豁口,就真正离开的大隋。出了这道豁口,也等于真正进入了燕山。
燕山万里。
山更高,路更窄,更陡。人不得不从牲口背上跳下来,拉着缰绳在前面用力拽。遇到突然出现的陡坡,牲口便成了主人,需要人用肩膀顶着它的屁股向前挪。
只一天,李旭脚上离家时刚刚换上的厚底鞋便被磨漏了。脚指头带着血泡,从鞋前端探了出来。脚后跟也开了口,每迈出一步,脚前脚后就同时传来钻心的痛。肩膀上的茧子也不知起了多少层,顶着牲口屁股的时候,完全失去了知觉。大腿,胸口,粘粘的全是汗,与风中的尘土胶合起来,糊在皮肤上,偶尔一动,便散发出可以令苍蝇晕倒的酸臭味。
徐大眼的境况看起来比他略好,价格不菲的长袍早已被树枝挂成了袈裟,贴身而穿的精致短褐也被挂得四处是口子,风一吹,便露出里边白皙,但肮脏的皮肤。一双爬山专用快靴,也与李旭脚上的鞋子做了难兄难弟,前面见“蒜瓣”,后边见茄蛋。
李旭知道此时的自己已经和王麻子等人没了分别,一样脏,一样憔悴。想想这样的生活还要伴随自己很长时间,浑身上下就不寒而栗。想想父亲这么多年来过得全是这样的日子,却从来没在自己和母亲面前叫过一声苦,内心深处就更体会到了什么叫父爱如山。
“我一定要赚到钱!”李旭用力推着坐骑的屁股,暗自发誓。这样的日子一定要早日结束,为了自己的将来,也为了父母。
“天欲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智,劳其身形,饿其体肤,行弗乱其所为,增益其所不能!”坐骑前,徐大眼嘟囔着把缰绳挂在自己的肩膀上,拼命前拉。累成这样,他却一点也不后悔自己的选择。离家前,父亲本来告诉他,徐家可以利用买通官府的办法让他逃避兵役,甚至可以买来流民,冒充他去从军。但是,他拒绝了。或者说,他更想抓住这个机会到外边看看。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只有看到了,才能把学到的东西与外边的世界连接起来。
这样,才有机会振兴整个家族。并且在浩瀚历史中留下自己的名字,如卫王杨爽,如大将军蒙恬,如虎贲中郎将罗艺。
少年人缓缓向前,向前,双脚迈过万里关山。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二章 出塞 (三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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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山,突然消失了。就像脚上已经变成了老茧的血泡一样,消失得只剩下几点痕迹。
眼前的景物骤然开阔,无边无际,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荒野横亘在商队面前。几座‘小山孙子’在远处低低的趴着,用脊背顶起头顶上半圆形的蓝天。那天蓝得纯净,蓝得干脆,蓝到一点渣滓都没有。
蓝天下,微微泛黄的野草翻卷着波浪,映出一层层风的痕迹。高可齐腰的草尖起伏跌宕,里边没有隐藏牛羊,也没有野兽,没有石头,除了草,什么都没有。一条大河就在不远处的草尖顶端丝绦般向南飘荡,无桥、无渡、也看不见帆影,如果不是那顺着风传来的哗哗水声,你根本无法相信其是真实的存在。
“嗷!”地一声,商队里所有人都发了疯,扔下牲口,不顾一切地向大河跑去。这是濡水,草原上一条宽窄不定的季节河!见了此河,即意味着商队彻底走出了燕山,来到了他们的第一个目的地,奚部的游牧区。
走出了燕山,不仅意味着此行成功在望。还意味着与山贼遭遇的几率减小了一半,大伙可以平平安安地赚一次安稳钱。激动之下,几乎所有年青商贩都冲了出去,不顾高原秋凉,手捧着河水狂饮。饮够了,则将身上已经分不清颜色的衣服扯下来向草尖上一丢,赤着身子走进河中央。
李旭发现自己的胳膊和大腿都变结实了,撮掉半担老泥后,身上的肌肉从皮肤下面一块块紧绷出来。而在行程初始时总被磨破的双肩,现在已经感觉不到丝毫疼痛。洗尽泥巴和污垢,那些曾经火烧火燎的地方变得光滑、平整,肉垫子般,与别处皮肤迥然相异。这是生活留下的痕迹,此后将和他相伴,直到永远。
徐大眼也变成了野人,一丝不挂地站在水里,与商贩们同样用河泥和草根来清洁身体。从河上游出来的寒风早已把他白皙的皮肤冻成了淡红色,而他却丝毫感觉不出河水的冷。只是一味地向身上撩水,撩水,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把自己彻底变成一个男人。
在濡水河畔休息了一夜,孙九带着大伙再度动身。不再被大山的阴影所压抑,商队很快活跃起来。特别是杜疤瘌、王二麻子几个,自以为雇佣刀客立了首功,说话的嗓门格外响亮。
“旭倌哪,旭倌!帮我把马肚带紧一下。行李歪了,向上推推。啧啧,你这小子怎么这么笨,连这点儿小事儿都弄不好!”
“旭倌,旭倌啊,给杜叔把这件包裹挂到马背上去。三岁邙牛十八汉,你这么大个子,挺头竖脑的,怎么这么笨呢!”
不知不觉间,李旭再次成了众人的小跟班儿。有了那一晚的经历,他已经彻底认清了这些叔叔伯伯们的“慈祥”。所以答应得不再那么痛快,即便是实在无法推脱了,也尽力做得“笨”一些。不是弄得牲口受惊,就是用力过大,把歪在左侧的行李推得向右歪去,再不就用力过猛,一下子拉断了绑带。但是,他自己和徐大眼的行李、牲口,总是被照料的干净利落,从来不会出现走到半路散架的现象。
众人指使不动他,心里就落了气。有孙九在旁边镇压着,大伙也不敢过分拿他怎样。发了几回牢骚后,决定用其他手段让这小子得到些教训。
打击一个年青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他孤立起来。老江湖们走过的桥比李旭走过的路还多,很快就找到了收拾他的最佳策略。所以,杜疤瘌、王麻子等人快速变成了历史迷,纷纷围绕在徐大眼身边,主动要求他谈古说今。
年青人都有表现自己的欲望,这一点,徐大眼也不能例外。他虽然自幼被按照智勇双全的标准来培养,双眼经常能发现别人所不能发现的秘密,但总体来说,如今的他心中还没有太深的城府,很快就落入了老江湖们的圈套。
从霍去病封狼居胥,班超投笔从戎,到伏波将军马革裹尸,徐大眼娓娓道来。能来到草原上看看前辈英雄们的足迹,让他胸怀激荡。他本来就知识渊博,口才又佳,被王麻子等老江湖有意无意的帮腔,很快成了商队的核心人物。就连孙九、张三和那几个见多识广的刀客,每逢休息时,都喜欢围到徐大眼身边来,喝上一碗热水,然后听这个博学多闻的后生讲古论今。
每逢此时,李旭总是坐在人群外围,静静地想自己的心事。老实说,他曾经忌妒过徐大眼,但现在,他看向徐大眼的目光却非常平和。经过那天跟徐大眼小酌,李旭领悟道,是自己和徐大眼的出身不同,决定了现在彼此之间的差距。在自己还沿着家乡门前的小河沟与伙伴们互相甩泥巴的时候,徐大眼已经开始在教习的指导下,分析总结《吕氏春秋》的精义。当自己跟伙伴们背着草筐追兔子的时候,徐大眼练习的是马槊、骑弓。自己刚刚开始识字启蒙,徐大眼已经背完了《孙子兵法》、《吴子兵法》、《黄石公三略》和《司马法》。自己曾经的人生最高目标,不过是当一名县里的户槽。而徐大眼,却从生下来就背负起了让徐氏家族崛起的重担。(注1)
这种差距在短时间内无法逾越,同样是逃避兵役,自己是为了避免当一名死在半路的小杂兵。而徐大眼是为了给他一身的本事找到合适的价钱和出售时机。两军交战,徐大眼可以凭良家子弟的身份纵马舞槊,陪伴着主帅冲锋陷阵。而自己,想攒钱买一把合格的马槊,至少要在这条商路上跑上三年!
但这些差距不是天堑,完全可以凭个人努力来慢慢弥补,九叔说得好,莫欺少年穷。自己还不到十五岁,有的是时间去学习。实际上,与徐大眼一路同行,自己已经从他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最重要的是,现在的自己已经不是易县县学里那个,除了书本外什么都不懂,同龄少年中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对手的李旭。
想起在易县城时那个自己,李旭发现自己的确不虚此行。无论这一趟生意最后赚不赚钱,自己都看到了许多先前没机会看到的东西,领悟到了许多先前不可能领悟的人生道理。
‘也许,这就是长大。’少年坐在火堆旁,悄悄地对自己说。小狼甘罗蹲在他的脚边,望着跳动的火焰,眼睛里闪出一串串金芒。
离开濡水三天后,商队如期来到了奚人最大的一个部落所在。令人绝望的是,这个草原上数得着的大部落居然消失了。四下里空荡荡的,只剩下几千根东倒西歪的木桩,和一圈圈毡包留下的痕迹。仿佛告诉商贩们,他们没有迷路。只是主人家有大事要忙,上万家族成员在入秋后集体迁徙去了未知所在。
商贩们抱着脑袋,陆续蹲到了地上。除了李旭和徐大眼之外,所有人出塞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趁着秋末冬初,天刚开始变冷的时候赚上一笔快钱。每年这个季节,胡人部落都会根据夏、秋两季所收集的干草数量,决定越冬牲畜的多少。大批老弱牲畜被宰杀,大批的雄性牲畜被卖掉,干肉、生皮、牲畜的价格都会在瞬间跌到谷底。只要平安走完这样一趟,整个冬天,商贩们的家中都能听见欢笑声。
可是,奚人部落迁徙了。草原上手最巧,能提供精美毛毯和锋利佩刀的奚族部落迁徙了。商贩们没等开张即遭受到了重大打击。最大的一个奚人部落发生迁徙,其他小的奚族部落肯定也追随着移动。如果大伙不能在落雪之前把手里的货物抛售掉,这次买卖就可能血本无归。如果逾期不掉头南返,草原上突然而来的暴风雪,就有可能把这支小小的商队全部吞没掉。
有人开始低声叹气,更多的人开始咒骂奚人缺德,搬家也不肯事先通知一声。商队的两个头领孙九和张三则铁青着脸,走到稍远的地方商量如何面对眼前的困局。
突然而来的打击让李旭也感到很迷茫。临行前,父亲和他约定的第一落脚点,就是这个奚部。比起凶悍的突厥人来,奚部以脾气平和得多。更关键的一点是,这个部落距离中原足够近,家乡有什么风吹草动,李懋可以托商队以最快的速度把消息送过来。而这一切安排,都随着奚部的大搬迁落了空。草原上那一个个毡包留下的圆圈,仿佛还带着奚人的体温。告诉李旭,你的计划很完美,但世界变化实在太快。
苍茫暮色里,毡包的痕迹散发出缕缕白烟。晚风吹过,把人们的咒骂声,哀叹声,远远地传了开去。告诉附近一切生灵,有一伙人被困在了这里。
“嗷――嗷――嗷!”有野狼的声音远远传来,在数千根木桩间萦绕。
“嗷-嗷-呜!”小狼甘罗扯着嗓子唱和。声音就像一个刚刚开始发育的男孩,纤弱,沙哑。绝望的人们立刻被甘罗的不恰当举动所吸引,一个个对它怒目而视。甘罗自知惹了祸,发出一声低低的呜咽,跳起来,逃到了李旭身后。
“都是这个狼崽子闹的,整个一灾星!”王麻子突然跳起来,指着李旭骂道。
“对,我早就跟九哥说,让他别带这个狼崽子。逆季出生,又是独伢,肯定不是好东西。他偏不听,偏不听,看看,祸事来了吧!”杜疤瘌气急败坏,撑着佩刀,从地上站起来,大声指责。
都是这个爱惹事的小*****和他的小狼闹的,刚出发,就让大伙赔了彩头。然后一路上就诸事不顺,走哪哪赔钱。在蓟县逛窑子,又碰上这个小灾星管闲事招惹胡人,害得自己差点软掉。出来赌两手换运气,反而又输了一百多文。
“灾星,肯定是它!”人们无法解释奚人为什么不早不晚在他们赶来前迁徙,把满腹怨气发泻了出来。
“它不是灾星!”李旭站直了身躯,山一般挡在小狼甘罗身前。杜疤瘌等人看自己不顺眼,这点他早知道。一路上对这些人的欺负,他也是能忍则忍。但李旭不能让他们伤害甘罗,这个小狼是他的伙伴,除了徐大眼外唯一的朋友。
小狼甘罗从李旭身后跳出来,前肢下伏,后腿紧绷,喉咙里发出呜呜的低吼。这个威胁动作吓了杜疤瘌一跳,赶紧向旁边闪。不料脚下却绊到了跟烂木头,一下子磕了个狗啃屎。
“嗷-嗷,呜呜!”甘罗发出胜利的吼叫,不屑地甩了甩尖耳朵,蹲在了李旭腿边。几个看热闹的人纷纷笑了起来,生活虽然苦涩,但如果你认真面对,总是能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发现些有趣的笑料。
“你们两个灾星,今天有你没我。说吧,你们两个一起走,还是赶走这头小狼!”杜疤瘌在哄笑声中爬起身,“呛啷”一声,把短刀拔出了大半。王麻子紧随其后,手里握着根木棍,虎视眈眈地看向甘罗。
李旭楞住了,他没想到有人居然这么无耻。抬头看向众人,却发现商贩中不少人相信王麻子的话,认为今天的意外完全由甘罗引起。而少数清醒的人,却抱了看热闹的心态,对王麻子等人的行径不闻不问。这种情况,是他预先没有料到,父亲也没叮嘱过的。四下张望,想找九叔求援,却发现孙九和几个刀客都不知去了哪里,附近根本看不见他们的身影。
“赶那头小狼走,否则大伙还会继续倒霉!”受了王麻子的盎惑,或者单纯为了给自己找个发泄怒气的理由,十几个面目愁苦的商贩握着刀柄,慢慢地靠了过来。
“它不是灾星!”李旭喃喃地辩解,被众人逼得一步步向后退。杜疤瘌得势不饶人,伸出大手,准备把他拔拉到一边去。孙九说大伙不准欺负这混小子,老子赶走野狼,总没问题吧!
手指尖传来的痛楚却告诉杜疤瘌,他又碰到了硬茬。抬起满是疤瘌的老脸,他看见自己的手指被一双白净,但有力的手掌掰成了直角。
“哎!”“直娘贼”杜疤瘌和王麻子同声骂道。一个赶紧向后缩手指头,另一个抱着脚在地上乱蹦。小狼甘罗则趴在李旭面前,嘴里叼着半只草鞋,双眼冒出幽暗的光芒。
“想打架,跟我来。拳脚,兵器,随便你们两个挑!”徐大眼不知道什么时候赶了过了,站在李旭身边,冲着杜、王等人说道。
“你!欺老忤逆!”杜疤瘌甩动被掰痛的手指,对徐大眼不干不净地叫骂。
“是你们两个为老不尊在先。疤瘌――叔!麻子――叔!”徐大眼拖长了声音答道。脚尖轻挑,把一根奚人迁移时遗弃的长木杆踢到了半空,伸手抄在手里,对众人说道:“一起上吧,还有谁想欺负人,我让你们欺负个痛快!”
王麻子和杜疤瘌两人怎肯在一个小辈面前失了威风,拔出短刀,恶狠狠地跳步上前。还没等李旭找到趁手家伙迎战,徐大眼不慌不忙,把木杆向地上一捅,左右一拨,两个老恶棍已经滚地葫芦般摔了出去。
这一手玩得实在是漂亮,连几个试图跟在杜疤瘌身后打太平拳的商贩都被吓蒙了。捂住腰刀,慢慢向后退去。杜疤瘌、王麻子见众人士气要散,大叫一声,从地上爬起来,试图携手找回场子。刚刚迈出脚步,膝盖处与上次同一个地方再度被木棍打中,腿一软,又摔了个狗啃屎。
两个恶棍爬不起来了,躺在地上,哼哼唧唧地开始哭骂徐大眼欺负上年纪的老人。骂李旭的父亲不怀好心,弄个灾星儿子来坏大伙财路。骂其他商贩是窝囊废,明知道灾星在旁,却不敢出头。几个平素与杜疤瘌交好的商贩被挤兑到了死角,再度按着腰刀围拢了过来。
徐大眼看得心头火起,木杆一摔,重重地砸在身边的草地上。“你们给我闭嘴,再乱嚼舌头,休怪我下手狠。想凭人多欺负人少么?谁敢上前,我姓徐的保证,整个河南诸郡,再没一家店铺会收你们的货!”
此话一出,比手中的木棒子还有威慑力。围拢过来的众人立刻退了开去。杜疤瘌和王麻子也被吓得止住了哭声,瞪大了眼睛开始想别的歪主意。
“好威风啊,好大杀气!”人群外,传来孙九的声音。众人皆吓了一跳,闪开一条通道,把孙九等人让了进来。
“九叔!”李旭和徐大眼赶紧施礼。这下祸闯得有些大了。孙九是商队的首领,商队成员打架生事,完全归他处理。他刚才只听见徐大眼威胁众人,却没看到众人怎么欺负李旭。如果他想刻意偏袒王、杜等老江湖,完全可以凭着众人的支持,把徐、李二人赶出商队。在这样空旷的草原上,一没有向导,二没有经验,两个少年的结局唯有饿死一条。
即便孙九秉公处理此事,为了维护商队的团结,他也可能顺从众人之意将甘罗赶走。寒冬将至,一个多月大的小狼在荒野中,基本上没有生存下去的希望。
“人家欺负你,你不会还手么,非得靠别人护着?”孙九狠狠地瞪了李旭一眼,恨铁不成钢地骂道。头稍稍偏向徐大眼,依旧是怒目而视,“他们是匈奴,还是胡人,值得徐大将军下如此重的手?”
“九叔!”两个少年都红了脸。徐大眼见事不妙,赶紧扔下木杆,拱手赔礼:“晚辈失礼,请九叔责罚!“
“哼!”孙九怒气冲冲地哼了一声,把头转向了愤愤不平的大伙:“从这向北两天路程,有一个新迁来的霫人部落,很大。郝老刀兄弟他们上次去过,可以给咱们带路!咱们今晚连夜启程,后天上午就可到达!”
“真的?”濒临绝望的人群立刻沸腾了起来,什么灾星,什么祸害,统统忘到了九霄云外。霫人是草原上有名的巧手,那里皮货精美,毛毯花式繁杂,百姓脾气也比突厥人善良。并且,霫部还提供一样好东西,在其他部族,无论多少钱也买不到!(注2)
“千真万确!”被称为郝老刀的刀客红着脸向大伙保证:“两天之内肯定到达,一个半月前我从那里赶回来,认识他们的族长!”
“这下,可发达了!”王麻子坐在地上,拍着大腿说道。鼻涕眼泪依旧东一道西一道地挂在脸上,人却笑得比拣了元宝还开心。
“没出息!”孙九看看转眼中陷入癫狂状态的大伙,低声骂了一句。转过身,把李旭和徐大眼拉到了人群之外。
“你们两个小东西,不知道尊敬长辈么!”孙九呵斥声几乎所有人都能听得见。商贩们得到了好消息,心情舒坦,早不把打架的事情放在心上。所以,也根本不在乎孙九给两个少年什么样的惩罚。
“旭子!”孙九伸出手,轻轻搭在了李旭的肩膀上,低下头,用只有三个人能听见的声音安慰道:“今天的事儿别往心里去,人走路,难免有踩了狗屎的时候!”
“谢谢九叔!”李旭感动地施礼。老人不擅长言辞,但说出的话里却充满了人生的智慧。
偷眼看了看商贩们的反应,孙九低声叮嘱:“要么别打架,要打,就打得他们再不敢惹你。通常两个恶汉在一块混,谁也不敢欺负谁。一个恶,一个善,才是真正的大麻烦!”
说完,孙九轻轻笑了起来,那是一种狡猾的笑容,却让人感到格外亲切。
注1:《司马法》,论述的范围极为广泛,基本涉及了军事的各个方面;并阐述了古代用兵与治兵的原则。与《孙子》、《吴子》、《司马法》、《尉缭子》、《三略》、《六韬》和后世的《李卫公问对》并称武经七书。
注2:霫人,曾经生活在内蒙古乌兰浩特一带少数民族,皮肤白皙,故又称白霫。参见《新唐书》。
酒徒注:欢迎大伙多提建议啊,最好把错别字、历史错误也给找出来,酒徒将根据建议统一修改。贡献突出的读者将给予超级龙套角色。另外,本书主角不是李靖。马槊杆部是复合材料,如复合弓,不是硬木。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二章 出塞 (四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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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盼头,众商贩们心里的烦闷一扫而空。连夜启程向北,一口气居然赶了六十余里路,直到后半夜,才在郝老刀的带领下找了个丘陵背后的低洼地驻扎下来,生起火堆抵御草原上凌晨的寒风。
草原上缺乏森林阻挡,所以夜风大得吓人。虽然躲在了土丘后,寒气依然直刺入骨髓来。而对于这彻骨的秋寒,商贩们绝不敢支帐篷为自己保温。只好把能裹的衣服全部裹在身上,而后抱着肩膀,缩卷着身体,围着火堆苦捱。
关于为什么不扎帐篷,九叔给李旭的解释是:占地方越大的物件受风越大,万一地上的木桩打得不够牢固,大伙睡着时,连人带帐篷都有可能被风卷走。所以行李中尽管带着一件加厚的麻布帐篷,李旭也只好学着大伙的样子,抱着肩膀在火堆旁煎熬。
如此冷的天气,第一次出塞的人怎能睡得着。片刻功夫,夜风已经透过重重寒衣,吹得小李旭的脊背像结了冰一样凉。他缩卷着身体转了半个圈,把脊背冲向篝火,没等脊背感受到丝毫暖意,前面的衣服又像铁一样咯在了胸口上。
李旭被冻得实在难受,再次把脸转向火堆。就在转过脸的刹那,小狼甘罗轻轻地跃起,跳进了他的怀里。
尽管近来一直过得是风餐露宿的日子,甘罗的身体却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在长大。此时的它已经有家中报时的公鸡般大小,毛绒绒的狼皮灰中带银,摸上去格外的暖和。也许是为了报答主人昨天傍晚的回护之恩,甘罗跃入李旭怀里后,就轻轻地卧下。温暖的身躯刚好贴在了李旭被风吹得最难受的腹部,让他登时感到一股浓浓的暖意。
“你不是灾星!”李旭拍了拍甘罗的脑袋,心里说道。
小狼仿佛理解主人的意思,把头回过来,轻轻抬起。一双淡金色的眸子刚好与李旭的目光相遇,看上去,竟然如星光般明亮。
“睡吧!明天还赶路呢!”李旭再次拍拍狼头,用手挡住了它的眼睛。小狼甘罗慢慢地把头缩卷进了李旭的怀中,片刻后,以极低极其的声音,轻轻地打起了呼噜。
“野兽有时候比人善良!”抱着小狼,李旭默默地想。抬起头,想找个机会跟多次给自己解围的九叔聊聊。既然九叔对自己一直很真诚,自己就应该把此番北行的真实目的告诉对方。欺骗如此一个善良、豁达的长辈,李旭心里无论如何都会感觉到不安。仔细看去,却发现坐在自己斜对面的九叔已经睡着了,一条亮晶晶的口水正从他口中缓缓流下来,被跳动的火焰照得闪闪发光。
“这么冷的风中也能睡觉?”李旭惊诧地瞪大的眼睛。再度细看,才发现不光是孙九,郝老刀、王麻子等人都已经缩卷着身子睡熟。而不远处另一个火堆旁,张三叔呼噜声打得居然如雷鸣般响。
借鉴徐大眼那天所说的观人之法,李旭的目光从同伴们的脸上一一扫过。他惊讶地发现,每个人在睡觉时脸上都带着不同的表情,同行的所有人中,没有任何两个人的表情完全一样。坐在自己左首的郝老刀是个卖命混饭吃的汉子,所以他睡觉时脸上的表情看上去非常凶悍,口里在打着呼噜,右手却紧紧握着刀柄,仿佛随时都可能跳起来,与人拼命。而市侩的王麻子的脸上却带着讨好的神色,仿佛正在与人谈着一笔生意,唯恐对方半途反悔的样子。缩卷在王麻子身边的杜疤瘌则撇着嘴,好像刚刚跟人起过争执,在火光的照耀下,他脸上的疤痕看起来愈发狰狞。所有人中,徐大眼脸上的表情最平静,睡姿也最优雅。只见他双腿盘坐,两手微垂于腿上,随着细而绵长的呼吸,胸口上下起伏。显然,他连睡觉的姿势,也是经过专门训练的。
“细节背后,隐藏的往往是其生活经历。”李旭突然发现徐大眼的话非常有道理。留心观察熟睡中的孙九,发现九叔的腰刀插得位置很特别。队伍中除了几个刀客的兵器向来是握在掌心之外,其他人防身用的配刀通常是或左或右,很随意的一挂。而孙九的佩刀,却半横在左侧腰间,刀柄永远冲着右前方。即便是此刻在熟睡中,如果有人来袭击,他也能飞快地拔刀迎战。
“九叔可能当过刀客,或者从过军!”李旭在心中得出结论,胸口处旋即涌起一股极其不舒服的感觉。他认为自己不应该偷偷探测一个对自己好的人的秘密。但是,连日来,张三叔、杜疤瘌,王麻子等人的所作所为,又让他给自己的举动找到了足够的理由。
“是非善恶,俱不在表面。眼中看到的未必是事实,亲耳听到的,也未必是真相!”临别时,杨老夫子曾经这般叮嘱。但是如何透过人们的虚假的笑容,永不会兑现的承诺,观察到重重迷雾后边的真相,杨夫子却没有来得及指点。
徐大眼的观人术刚好弥补了这个缺陷。经过训练的他可能从步校尉一杆兵器上,把对方的家世推测得八九不离十。李旭认为自己如果平时在细节处多留心,就绝对不会在一次被张三叔、杜疤瘌等人表面的热情所蒙骗。
谎言说得再像真实,细节处也会露出端倪来。而抓住这些细节,就是抓住真相的关键。这是多日来,李旭领悟到的另一条人生道理。他知道自己已经不是易县城中那个懵懂少年,他能感觉到,自己像怀中的这头小狼般,在慢慢地,慢慢地长大……
有了事情分散心神,半夜得寒气也不那么难熬了。研究了一会儿众人睡梦中的表情,想了一阵子连日来发生的趣事,李旭抱着小狼,迷迷糊糊地进入了梦乡。
睡梦中,他看见一只狼,在雪地里,孤独地奔跑,奔跑。有一刻,他觉得那就是自己。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二章 出塞(四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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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刚擦亮,王麻子等人就跳了起来,催促着大伙赶紧赶路。商贩们都知道霫人是一个特别喜欢迁徙的民族,从弱洛水到太弥河,方圆千里内都曾经有人说见过他们的足迹。如果大伙去得晚了,说不定霫人也和奚族一样突然间如露水般消失于草原上。倘是如此,所有人可能都要血本无归了。所以,也没有人抱怨王麻子毛躁,大伙就着冷风啃了块干饼子,匆匆忙忙向北一路狂奔。(注1)
到了下午的时候,队伍的行进速度却不得不再次慢了下来。草原上的地势再度发生了起伏,不像万里燕山那样,一座山峰挨着一座山峰。而是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缓坡,无法用双目观测到其尽头。连绵山坡让人不得不跳下马拉着缰绳前行,驮货的牲畜也紧绷了四肢,一步步奋力向前挪动。
按郝老刀等人的说法,这种地势被草原民族称作坝。不知道从何处开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算结束。除了去辽北秣鞨部外,其他地域只要向北走,都要经历这一道坎儿。所以从中原过来的商队很少走得这么北,但越是商队稀少的地区,大伙的赚头可能越大。(注2)
听向导这般介绍,商贩们鼓足了精神,努力前行。大隋朝的赋税不算高,但各地方的官员有各地方的敛财手段。如果商队这次北行赚不到钱,明年个别人就可能因为完不成官府规定的杂税也失去再度踏上草原的机会。所以,即使只有一线希望,也没人打算半路折回去。
对于筋骨上的劳累,李旭早已麻木。跳下马后,随即把青花骡子背上的负担,分了一小部分到马身上。小狼甘罗也被他从袋子中放下来,跟在自己身边慢慢向北爬。对于这种久违的自由,甘罗显然非常兴奋,围着李旭身前身后挨挨擦擦,仿佛根本感觉不到爬坡的劳累。
商贩们见青花骡子身上的负担减少后,明显力气见足。也学着李旭的样子,把部分货物匀到了驮人的坐骑上。如此一来,商队的速度又多少提高了些,至少那些驮货的牲畜不再口吐白沫,看上去像随时会死掉般模样。
当太阳再一次从东南方爬出来时,李旭发现自己迈出的脚步不再发软。眼前的荒野更加宽阔,更加苍凉。远山看上去更矮,顶峰处却个个发白,显然那是积雪的痕迹。周围的野草不再像濡水河附近那样高可齐腰,枯枯黄黄的,只盖到了人脚脖子。但草丛中却突然多出了许多小动物,肥胖的野鸽子、体态臃肿的沙鸡,眼睛巨大,耳朵却很短的怪异地鼠,不时在人眼前跃起,晃晃悠悠地逃向远方。更远处甚至有一大群粗颈,短尾,长着黄色皮毛的羊在悠闲的吃草。看见商队经过,负责警戒的雄羊只是抬起带着直角的头,好奇地观望。看样子,它根本没打算通知自己的同伴逃走。(注3)
“就在这里休息一个时辰,让牲畜缓缓脚力。咱们已经上了坝,下午就能赶到目的地!”孙九与郝老刀等人碰了碰头,大声宣布。
“呼啦!”队伍立刻开了锅。年纪老的商贩在草地上铺开行李卷儿,不顾冰冷,倒头就睡。年纪轻或体力足一些的商贩,则用平生最快的速度把坐骑上被的货物卸了下来,然后不顾牲口的抗议,跳上马鞍,挥舞着弓箭冲向了远处的黄色羊群。
那是黄羊,性子温和,肉味鲜美。秋末正是其肉最肥,毛最厚实,跑得最慢的时刻。随便打到一头想办法弄回中原去,那结实的短角,棕黄色带有白毫的皮毛,都能卖上一个好价钱。
“小心些,别跑太远!”孙九冲着远去的人群大声喊。他的话转眼被淹没在马蹄声中。商队中的年青人,除了徐大眼这个根本不在乎钱的富家子弟和李旭这个根本不认识黄羊为何物的懵懂少年,谁不希望顺手发一笔小财?片刻之后,营地中就只剩下了他、张三和几个实在疲惫得无力骑马老商贩,其他人几乎全部冲了出去。
“原来那些羊是野生的!”李旭后悔地想。欲纵马去猎,却对自己的射艺实在没把握。摇摇头,殃殃地铺开行李卷儿。
“还在为前天傍晚的事情生气?”徐大眼见李旭发蔫,走过来,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犯不着,有些人像狗屎,他们存在就是为了让你感到恶心。恶心到了你,他们的目的就达到了,至于自己有多臭,他们不在乎!”
李旭被这个贴切的比喻逗得笑了声音,面颊上立刻出现了几条浅浅的褶皱。一路颠簸,让他的身板瘦削了不少,皮肤的颜色更深,更粗糙,并在耳根附近出现了几排依稀的黑毛。这让他看上去仿佛成熟了许多,根本不像一个不到十五岁的少年郎。
“你怎么看上去一夜间长大了许多!”徐大眼转到李旭身前,皱着眉头看了看他。伸出拳头来,捶了捶他结实的肩膀,戏问。
“是么?早上没洗脸的缘故吧!”李旭傻呵呵地笑着,目光中,却多出了很多复杂地东西。他非常钦佩徐大眼的目光之锐利。但昨夜自己具体想到了些什么,他却不愿意宣之于口。
徐大眼也没太多的兴趣来研究李旭的变化,他的目光很快被远方传来的喧闹声吸引了过去。出猎的商贩们运气不错,才半柱香不到的功夫,已经有人打到了一头家犬大的小羊。放在马背上,正高兴地向回跑。而其他人显然将目标定在被惊得开始高速飞奔的壮年公羊身上,呼喝着,拼命催促坐骑飞奔包抄。
羊群显然没有与人类作战的经验,慌乱地向远方逃窜。很快,就有几只体力稍差的成年羊脱离了队伍,惊叫着向两侧逃去。这更合了追猎者的心意,马背上,商贩们弯弓搭箭,一箭接一箭向猎物急射。
“你们不去打猎?那黄羊皮是做靴子的上佳材料。穿在脚上,又轻,又暖和!”不知道什么时候,九叔走了过来,站在两个少年的身边低声询问。
“不想跑脱了力,反而赔上一匹马!”徐大眼很不屑地说道。他的坐骑是一匹四岁口的枣红驹,比商队中任何一人的坐骑都好上许多。但算起每个人一路上步行的时间,除了几个刀客外,徐大眼能排在第一位。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不顾坐骑连日劳累的短视行为,绝对不可能在他这个爱惜马匹的人身上发生。
“我,我不太会射箭!”李旭低声回答。黄羊,这个名字他记住了,下次碰到时,一定要打头大个的,把皮子硝了,托人送到老家去给父亲做双靴子。这些年为了自己安心读书,父亲从来没提起过北上的路有多累。很多时候,在父子两个的交谈中,漫长而又孤单的商路仿佛还带着许多诗意。
“你的马鞍旁不是挂了把弓么?”这回轮到孙九诧异了。他曾经留意到,在整个队伍当中,只有徐大眼和李旭用的弓能拿到台面上。其他人手里的弓或木制或竹制,没一把是真可以用来作战的。
听人提到自己的宝贝,李旭更觉尴尬。以前射得不准,他可以推说是自己手中的弓太差。而经过徐大眼的分析,此刻他已经知道舅舅给自己的束发礼是一把上好的骑弓。但是,自己拿着这把宝贝,在地面上都十射九空。颠簸的马背上开弓,更不可能射准目标。有这么好的弓却射不准箭,暴殄天物的行为实在令人汗颜。
“挺大的男子汉,别动不动就脸红,拿弓来我看!”孙九见李旭神态扭捏,以为他弓囊里藏的是把样子货,笑着骂道。
李旭答应一声,匆匆跑过去取了弓囊和箭壶来。孙九从囊中抽出弓臂,用手颠了颠分量,然后分开拇指和食指,量了量弓臂的长度,又仔细看了看弓耳的质地,不住点头。待挂好了弓弦,再从壶中抽出了李旭自制的羽箭,点头动作立刻变成了摇头。抽一支,摇一次,直到把头摇成了波浪鼓,才将箭壶丢还给李旭,冲着徐大眼说道:“把你的羽箭借几支来用,旭子这壶箭全错了。骑兵弓,却用步兵箭,能射得准才是怪事!”
徐大眼闻听此言,赶紧双手把自己带的羽箭奉上。以他的观人之术,孙九显然是行过伍的,否则他挂刀的位置不会如此规矩,人的性子也不会如此豪爽。只是孙九在军中到底干过什么差事,武技能到达什么水平。以徐大眼目前的能力,还是推测不出来。眼下孙九要求试箭,正是送上门来的好机会。一射之后,徐大眼保证自己能把孙九曾经行伍时间的长短推测得八九不离十。
孙九从徐大眼手中接过箭壶,拔了一支在手,飞身上马。双腿在马肚子下轻轻一磕,一人一骑立刻纵了出去。徐、李两个少年见状赶紧策马跟上,才跑出一里多路,赶得正巧,几头失了群的大个黄羊被商贩们追逐着,横冲过来。
好孙九,搭箭开弓。只听“绷!”地一声清脆的弓弦响,跑在最前方的,个头最大一只公黄羊应声而倒。孙九一手持弓,纵马冲上,马背上微微俯了一下身子,断喝一声喝“起!”。单手将猎物从地上掠了起来,横搭在身前,纵马而回。
“好!”不但是商贩,连跟过来看热闹的刀客们也喝了一声彩。在疾驰中发箭射中目标已经非常不容易,更难得的是孙九一箭就射穿了黄羊的脖颈,非但立刻夺走那畜生的命,连皮子的完整性都得到了保全。
“那是自然,九哥当年用命于高大帅麾下,也曾万马军中射落过萧摩诃帅旗。要不是被某些王八蛋贪了军功,九哥至少也能做到校尉!”张三叔撇了撇嘴,得意洋洋地向刀客们吹嘘。(注4)
众刀客甚为惊诧,纷纷围拢来探听当年大帅高颖兵伐南陈的旧事,并打听到底是谁这么有本领,居然能让素有公正严明之称的高颖将军徇私,听凭他强抢孙九的夺旗之功。孙九却不肯多言,只是拔了羊脖颈上的箭还于徐大眼,然后把整头羊丢给张三,命他安排人手将羊肉烤了给众人尝鲜。
众人见孙九如此沉稳,对他愈加佩服。特别是几个刀客,眼看目的地即将到达,轻狂之态尽现。见识了孙九射艺后,也纷纷收敛自己行为,不再信口乱吹。
孙九拎着把空弓转回李旭身边,却不松弓弦。指着打在弓臂上的标记向李旭解释,“这是开皇年间为了讨伐南陈,专门打造的骑弓。集中全国的制弓名家,费了数年之力,能达到这种档次的,也不过千余把。这么硬的骑弓,你偏拿它当步弓来射,当然不可能射得准!”
“请九叔指点!”李旭与徐大眼见了宝贝般,祈求道。
“拜师需要磕头的!”杜疤瘌拎着只比兔子大不了多少的黄羊从旁边走过,悻悻地说道。
孙九也不理他,把弓交还到李旭手中,手把手指点了他一遍握弓的位置,双臂和身体的基本动作,然后说道:“这有何难,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军中有专门的歌诀,每个骑兵都会背。”说罢,将弓又握在自己手上,毫不避讳别人偷听,低声吟唱:“势如迫风,目如流电;满开弓,紧放箭……”(注5)
“就这?”跟过来“偷艺”的几个刀客不相信地叫。走刀头的人讲究藏技,少一个人学会自己的本领,自己在路上的安全性就多上一分。像孙九这般当着众人面随便把歌诀唱出来的行为,他们从来没听说过。
“说着容易,做着难。歌诀谁都会背,能射准的,一百个人里找不出一个!”孙九头也不回地说道,将弓再度交还给李旭,笑着叮嘱:“其实还有两个字的秘诀,大伙都明白。无他,‘手熟’而已。你多练几次,自然能领悟其中道理!”
说罢,跳下坐骑,摇摇晃晃地走向张三叔,帮他剥皮烤肉。
李旭握着弓,高兴得已经忘记了下马。无意中找到了自己射箭不准的原因,并且听到了军中骑射的歌诀,这些收获固然令他喜出望外。内心深处更高兴的却是,自己在徐大眼处“偷”学来的观人之术,第一次使用居然就蒙了个八九不离十。九叔的确曾经弃商从军,只是在军中被人抢走了功劳,所以才愤而回头。
如果将来自己学好了武艺,安顿好了父母双亲,是不是可以像徐大眼一样找场能必胜的战争给自己谋个出身呢?九叔的功劳被人所贪,所以他退出了行伍。如果自己运气比他好一些,也许能熬到旅率(百人长)位置吧。
这些梦虽然很遥远,但毕竟还可以做一做。好过了在草原上常年奔波,累得连做梦的机会都没有。
作为一个懂事的孩子,李旭不敢把父亲的谋生之业看低了。但他却非常害怕,怕自己有着一日变成像王麻子、杜疤瘌那样的人,麻木而无耻。
“傻楞着干什么呢,还不把弓收起来!”徐大眼见李旭又开始发呆,用箭壶轻轻敲了敲他的脑袋。随即,从壶中分出一半羽箭,塞给了李旭。
“徐大哥,这,这怎么好意思!”李旭赶紧推脱。徐大眼用的东西都比较考究,这样精致的半壶箭不知道价值几何?虽然二人已经成为朋友,但随便拿朋友的东西,可不是李旭的习惯。
“拿着,防身!”徐大眼低声叮嘱。四下看了看,发现周围没人注意自己,压低了嗓子说道:“九叔刚才是故意立威,事情有些不妙!”
“故意……!”李旭低低发出半声惊叫,后半声旋即被他自己硬憋回了肚子。好端端地,九叔立威干什么。难怪他素来很平和的一个人,居然会突然卖弄起射技来!原来他是故意给卖弄给众人看的。给谁看呢?这支商队中,除了河北、河南各地聚拢在一处的商贩,就是几个兼职当向导的刀客。难道他们…….?
“咱们被几个陌生人引着,千里迢迢赶到这,人困马乏。如果对方是纵横草原的马贼,咱们可就等于一群自己送上了门去的大肥羊!”徐大眼背对着众人,向李旭做了一个刀抹脖子的姿势。“即便今晚找不到霫部,也不能让商队乱了套。所以,九叔必须露一手,防着别人,也防着自己人绝望之下,故意生事!”
“噢!”李旭轻轻地点头,缓缓爬下了马背。如果不是徐大眼提醒,这些蛛丝马迹后隐藏的玄机他一样也没看出来。想想可能发生的战斗,他感到浑身一阵发紧,两条腿不由自主开始颤抖。
如果遇到马贼,商贩们的心本来就散,根本组织不起有效反抗。以张三叔的为人,肯定丢下大伙自己先逃了。而向王麻子,杜疤瘌之流,能不为了活命而帮马贼提绳子就已经是仗义。九叔找不到帮手,总使武艺在高,能挡得了对手几个?
“别害怕,有我在,没人能伤到你!只要我有一根木棍在手,三两个杜疤瘌那样的根本靠不近身!”徐大眼信誓旦旦地保证,见李旭依然面色苍白,轻轻用胳膊碰了碰他,低声安慰道:“那天遇到突厥人,是因为家伙不趁手,一把马鞭…….”
“谢谢徐兄,到时候,我不会给任何人添麻烦!”李旭把徐大眼给的羽箭一支支插入自己的箭壶,缓缓地回答。徐大眼用的箭的确很精致,虽然比步弓用的箭短了几分,但箭杆更平滑,箭锋更尖锐,尾羽修得整整齐齐,就像斜插着的几把刀。
“这小子变得真快!”徐大眼看了看李旭,惊诧地想。就在插箭的一瞬间,好朋友突然像变了一个人。懦弱、胆小、木呐,这些平素与他如影随形的毛病相继消失,代之的,是山一般的沉稳厚重。
“九叔前天说得好,我不能什么事情都靠他人来帮!”李旭边收箭,边努力地提醒自己。
注1:弱洛水,即沙拉木沦河,在今内蒙赤峰翁牛特旗与巴林右旗之间。太弥河,故道在今白城附近。
注2:秣鞨。在今吉林、黑龙江与被俄国占据的库页岛一带,曾为隋末大国。
注3:黄羊。学名蒙古瞪羚,曾经在我国内蒙古地区广泛分部。体长100~150厘米,体重一般为20~35公斤,但最大的可达60~90公斤。曾经是草原牧民冬季的主要食物,现在濒临绝迹。
注4:隋伐南陈之役,此战主帅为杨广,实际指挥者为老将高颖。
注5:见于唐代王据所著《射经183;马射总法》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三章 旷野 (一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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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总是出乎人们预料,当你对前途开始绝望的时候,希望往往会悄然而至。下午申时,正当商贩们走得筋疲力尽,心中充满绝望的时候,一大群羊,凭空出现在他们正前方的草原上。
羊群,那是真正的羊群,足足有上万头,白云般从枯黄的草地上“飘过”。商贩们惊呆了,一时间居然忘记了欢呼。有羊的地方肯定有牧人,如此大的一群羊,则意味着一个空前富庶的部落于此间存在!之前大伙在途中所受种种苦难,马上就能收获到丰厚的回报!
没等他们从震惊中缓过神,三名身穿褐红色皮衣,衣角和马棕上绑着无数铃铛的牧羊人飞速驰近。两前一后,彼此保持着五十步左右的距离。最前两人中一人弯弓,一人手持号角,在距离商队二十步左右带住了战马。
“远方而来的客人,是什么风把你们吹到了苏啜部的毡帐前!”持弓的人提高了声音,用速度极快,但唱歌般悠长的突厥语问道。
如今塞上诸国以突厥最为强大,其余一众部族纷纷依附。所以突厥语几乎是北方部落的通用语言,经常行走于塞外诸部的商贩们为了交易的需要,每人都能对付上一两句。听到牧人的问话,大伙赶紧把手从兵器上离开,向对方表示自己没有恶意。作为众人的头领的孙九则纵马缓步上前,先用右手按住左肩,躬了躬身体,然后依次用突厥语和汉语回答:“秋风把我们从中原吹来,我们跋涉千里,只为把货物与朋友分享!”
“尊贵的客人,中原距此可不止千里,途中有高山大河阻挡,是谁给你们做向导,是谁指示了我们毡包的位置?”持弓的人微微躬身还礼,却不肯将箭离开弓弦,追问的语气里充满了警觉。
也不怪霫族牧人多疑,此地天气远比中原寒冷。每年八月,天空中已经开始飞雪。所以,不熟悉草原的汉族商贩绝对不敢在八月后还到草原深处冒险。而眼下已经到了九月初,秋雪早下了两三场。在牧人眼中孙九这大帮人的身份实在可疑,比起商队来更像敌对部落的探子。
没等孙九向牧人解释自己为什么这个季节还敢深入草原内部,带路的郝老刀在队伍后已经不耐烦地扯着嗓子骂了起来,“苏啜杜尔,难道你忘了两个月前跟你在火堆旁同饮一坛子酒的郝家老刀了么?难道你们家埃斤就是教导你这样对待客人么?”(注1)
那牧人听到骂声,脸上的表情先是一愣,旋即露出了明快的笑容。手中的弓依然举着,箭却从弓弦上松了下来,换了种柔和语气对郝老刀说道:“你是郝家的附离(突厥语,狼,亦指侍卫,敬语),我记得你的酒量。但草原上没有永远的朋友,昨天你带着哈达离开部落,转头亦可能手擎弓箭而来!”
“我们有弓箭,却只会射向拦路的土狗。我们有刀枪,却只用来对付被长生天诅咒的强盗。我,中原人孙九,以及我的朋友,绝不会将让刀箭染上善良人的血!”孙九再次躬身,用突厥语交涉道,“你可以纵马到我们的身后,看看草原上可有马蹄溅起的烟尘。朋友可能欺骗你,你的眼睛却永远不会背叛他的主人!”
牧人见孙九说话如此坦诚,提防之心渐渐去了。被郝老刀唤做苏啜杜尔的那牧人策马向前,绕过孙九,径直奔向商队的背后。另外两个霫族牧人依然拎着报警用的号角,手却缓缓地垂到了马鞍前。
在商队左、右、后三个方向驰骋了二里左右的一个大***,发现的确没有大队人马到来的迹象。苏啜杜尔快速跑到了孙九的面前,收起弓箭,屈身直到马首,“鲁莽的杜尔给长者赔罪,你们的确是朋友。草原秋来后豺狗肆虐,所以我不得不小心提防!”
说罢,回头向距离商队最远的那个牧人大喊了几句,命令他赶快回部落去给族长送信,说远方有贵客到来。然后伸直手臂,向所有商贩做了个请的手势。
商贩们早已耽搁得不耐烦,却不敢快速向前奔。跟在孙九和苏啜杜尔之后,慢慢地向远处炊烟飘起的地方靠近。
半柱香的时间过后,天地间隐隐传来的风雷之声。前方烟尘大起,百余匹战马洪流般奔涌而来。商贩们哪里经历过这么大阵仗,一个个脸色发白,目光不停地看向孙九。只要领头人一声令下,大伙就立刻抛了辎重远遁。孙九却镇定地用突厥语与那个名字叫杜尔的苏啜部牧人聊着天,二人仿佛谈得非常投机,不时还迸发出一阵大笑。
爽快笑声使得商贩们渐渐安心,手按在护身短刀的柄上,继续前进。片刻之后,迎面滚来的洪流越来越近,一杆天蓝色,绣着一队人字形高飞天鹅队列的大纛,从骏马之间高高地挑将出来。
“诸位贵客在此稍后,我家埃斤亲自前来相迎了!”苏啜杜尔用突厥语说道。接着,打马上前,远远地迎住了那杆大纛。
洪流慢慢减速,在即将与商队相遇的地方,嘎然停滞。一个身披淡绿色斗篷,衣服四周镶嵌着褐红色黄羊皮边的中年男人,冲着众人躬身施礼:“从中原来的兄长,白天鹅的后人苏啜部兄弟欢迎你们光临!”
“白天鹅的子孙恭迎中原来的兄长!”队伍前方,六十多名身穿黄羊皮夹袄,精赤着胳膊,头发和衣服下摆上缀满铜铃的霫族壮汉同时躬身。
“白天鹅的子孙,中原来的兄长特来看望自己的手足!”孙九弯腰表示回敬。众商贩学着孙九的样子以手按肩膀,俯身施礼。蹩脚的突厥话说得南腔北调,动作的整齐程度也远远不及对方万分之一。
那苏啜部首领见商贩们动作混乱,脸上反而绽放出了笑容。侧转身,向后招了招手,二十几个身穿彩色锦衫,衣角缀满银铃的女子立刻跳下马背,从皮袋中倒出一碗碗香气浓郁的酒浆。族长甩蹬离鞍,举起第一个铜碗送到了孙九马前,两个女子随后跟上,双手拉开一条洁白的哈达。
六十多名壮汉同时下马,举着酒碗来到众商贩面前,边走,边歌。歌声婉转悠长,无法辨识其中词汇,旋律中却包含了浓浓的欢迎之意思。
徐大眼几次欲跳下马背,都被李旭牢牢地拉住了胳膊。临北行前,父亲曾经向李旭灌输了许多突厥人的规矩。霫人既然依附于突厥,其中规矩想必与突厥相差不大。此刻如果徐大眼跳下马背,肯定会给主人留下不好印象。而商队中其他人虽然成心看着两个少年出丑,一旦影响到他们的生意,想必也不会原谅少年人的无知。
孙九接过族长中的酒碗,躬了躬身子,先用手指沾了几滴洒向蓝天。又重复了一次,把酒浆洒向大地。最后,才捧起酒碗,对着族长谢道:“中原人孙九感谢长生天安排这次机会让你我相逢。中原人孙九愿草原见证你我的情谊。苏啜部的兄弟,让我们共同畅饮此碗!”
那族长见孙九等人丝毫不怠慢霫族人的礼节,脸上的笑意更浓。从族中少女手中捧起洁白哈达,翘起脚,轻轻地搭在了孙九的脖颈上。孙九弯着腰,以极其不舒服的姿势坦然相待。直到族长搭完哈达,才举起酒碗与族长对饮,然后轻轻地跳下了马背。
众商贩待孙九和族长饮毕了第一碗酒,也捧起酒碗与苏啜部霫人共饮。随后,纷纷下马,在霫族人的帮助下,牵着坐骑走向部落聚居之所。
几十名霫族女子用歌声相伴,一直将客人送进部落的第一道围栏。热情的霫族男人们则肩抗手抬,将商贩们的货物卸下,整齐地摆放进族中特意腾出来的,几座靠近部落中央的大毡包中。
商贩们享受到了贵客待遇,浑身的疲倦一扫而空。特别是王麻子、杜疤瘌等人,自从饮完了酒后,眼睛就眨也不眨,直盯着倒酒的那些霫族女子看。那些女子也不害羞,反而回之以微笑,并且不时以尽量简单的突厥词汇拼凑成句子与王麻子等人交流。
“那一碗是下马酒,未饮之前,你是万万不能下马的!”两个少年走在队伍最后,低声交流。有着父亲多年熏陶,李旭也懂得一两句突厥语。把突厥族的规矩和方才孙九和族长的交谈大概向徐大眼介绍了一遍,徐大眼听得满头雾水,又是迷茫,又是好奇。
“你那天替我出头,打了王麻子和杜疤瘌。他们几个老江湖怀恨在心,一定想方设法让咱两个出丑。一会儿进了帐篷,你多留心。草原人性子虽然直,对族中规矩却执着得很。”李旭低声叮嘱道。不知不觉间,他与徐大眼已经调换了在互相照顾时的角色。
注1:埃斤,部落长的称呼,等同于渠帅。苏啜杜尔,突厥名字,意思即为苏啜部的健儿。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三章 旷野 (一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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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安顿好了坐骑,早有好客的主人用铜盆打来井水,招呼众人洗手净面。此举暗合汉语中“洗尘”之意,所以徐大眼不用问也明白其中道理。看看众人先后把手伸进了面前的铜盆,也跟着捧起了井水。
草原上天冷,井水很寒。抹在脸上,登时让众人清醒了几分。待大伙都洗完了脸,换上了干净衣服。部落首领又热情相邀,请商贩们到大帐中奉茶。对于主人家的美意,孙九不敢推辞,说着感谢的话跟在了首领身后。就在这当口,本该跟随在孙九身后的商队副头领张三却突然脚下没了力气,步子越迈越小。看到张三如此,王麻子、杜疤瘌等人彼此使了个眼色,陆续把脚步放缓。很快,众人就把徐大眼“让”到了孙九身后。
徐大眼知道有几个老商贩居心叵测,所以事事小心,一改沿途中义气纵横之态。唯恐不小心走错一步路,说错一句话,成为众人日后的笑柄。但是百般小心之下,却没料到入帐的次序也有花样存在。他跟在孙九身后缓缓而行,眼看就来到了大帐口。李旭心道一声不妙,快行两步,直接插到了孙九和徐大眼之间。
“小兔崽子!一会儿叫你好看!”张三心里暗骂。在喝“下马”酒时,他与杜疤瘌等人已经打定主意要出徐大眼的丑。如果当时不是被李旭硬拉着,徐大眼肯定会成为今日霫人部落中最不受欢迎的恶客。此刻见李旭再次于大伙的圈套中横插了一杠子,心中对他的积怨更深。
主人家却不知道客人们中间的这些龌龊事,见孙九身后紧跟的不是商队中的长者而是两个衣衫相对光鲜的少年,再联想到其中一个少年居然以狼为伴,旋即以为这两个面目清秀的少年是商贩中的富贵人物,笑了笑,指着大帐西北角让道:“贵客自远方来,令苏啜部的牛羊、草场都沾染了福气,但请上座,喝一碗小女亲手熬制的奶茶!”(注1)
孙九微笑着上前,先冲毡帐的西北角躬了三次身。然后,拉起主人的手说道:“是我等不请自来,给主人家添麻烦。尊敬的埃斤请落座,让我等接受长老的祝福!”
宾主之间客套了几句,随后部落首领自己坐在了北方铺着羊皮的胡床上。随着铜铃声响,两个胡子与头发一样长的霫族老人缓缓入内,紧挨着首领坐下。待轮到九叔,他却选择了正东方的位置,然后才招呼众商贩依次落座。
那部族待客用的毡帐足有寻常毡帐的五倍大小,四周以木条相拼,外围裹以雪白的毛毡。穹顶和毡墙的各个方向都开了大窗,窗子采用中原人家的细木格方式,上面糊的却不是厚纸,而是一种薄而透光的膜,所以显得分外敞亮。
依照李旭推测,那层膜应该是动物膀胱之类的东西。但他却不敢乱问,父亲李懋曾经跟他警告过,胡人性子野,热脸和冷脸之间变化往往是一瞬间的事。所以,能不触犯人家的忌讳,尽量别去触犯。碰到稀奇之物也别乱问,以免是胡人的部族秘密。
众商贩团团围座,聚拢成大半个圆。唯独空出了族长先前指示的毡帐西北角和供人出入的门口。徐大眼看得好生奇怪,又无法出言相问。正百抓挠心的时候,李旭悄悄伸过手来,在他的后背上写了一个“祖”字。
“原来那是他们供奉祖先地方,不知道出自什么教义!”徐大眼心中惊讶地想道。北行之前,他读过很多记述草原各部族的文章。众典籍都描述说突厥之名起源于金山,因为此山形似兜鍪,而其语言中兜鍪发音为突厥,所以用突厥为整个部族之名。汉时,此部曾亡于匈奴,全族尽被屠戮。只有其中一个小儿因为年幼,匈奴士兵不忍杀之,弃于荒野任其自生自灭。群狼围拢而哺育这个孩子长大,这个孩子又取狼女为妻子,生育十个孩子。其中的长子后来就成了突厥王,姓阿使那(初乳),所以突厥人又自称为狼的后代。
眼前这个霫人部落虽然依附于突厥,部族名称亦与突厥中的一个大部落相类。但在其战旗、毡帐和族长的座位上,绣得却全是天鹅。
“这两个少年应该不是商贩!”曾经阅人无数的两个部族长老心中嘀咕。突厥人以苍狼为图腾,视其为举族之圣物。而草原上的苍狼性子极其刚烈,如不是机缘巧合,鲜有人能把狼崽养大。所以能拥有一头苍狼为伴的少年,绝对会被视作族中的杰出人物。
目光从李旭脸上扫过,就无法忽视坐在他身边的徐大眼。比起骨架粗壮、皮肤粗糙、沉稳如石头般的李旭,徐大眼给人完全另外一种感觉。在长老眼中,他就像一头不羁的白马,无论多大的马群,你都无法忽略他的存在。而这种人物,无论在盛世还是乱世,注定一生要活得丰富多彩。
宾主间客套着天气、旅途、牛羊肥膘厚度,眼睛里却把彼此的底细掂量了个尽。几句闲话过后,族长轻轻拍了拍手,随着清脆悦耳的铃声,有一队少女拎着铜壶入内。苏啜部的族长捧起第一碗茶,缓缓离座,双手奉于孙九面前,唱歌般吟道:“远方来的大兄,请喝一碗粗奶茶。虽然没有中原的茶叶精细,却也是我部落中的珍藏!”
“苏啜部的兄弟给我最白的奶,不是草原最佳,却是母牛的初乳。给我最香的茶,不是天下最细,却是人间最纯!”孙九亦起身,用突厥语唱和。接过奶茶,却不肯先饮,转头递给了身边的同伴。
到了此时,孙九才注意到距离自己最近的人居然是李旭,不觉微微一愣。再看看李旭身边紧挨着的是徐大眼,立刻明白了是有人捣鬼。生性豁达的他不觉有些恼怒,却不肯多说话,只是用目光鼓励李旭和徐大眼,一定要把这口气争下来。
李旭会心地冲孙九点了点头,将盛满奶茶的铜碗传给了徐大眼。徐大眼何等剔透人物,见孙九不喝,李旭不喝,立刻明白的其中关键。冲李旭微微颔首,转身将奶茶下传。众商贩一个接一个传下去,直到传给了最末的同伴,方才停住。
族长见众商贩把自家的礼节遵守得一丝不苟,心中大乐。加快速度,一碗接一碗将奶茶捧给孙九。孙九一碗接一碗地将奶茶传出,直到所有人手中都捧了一个铜碗,才端起了最后一碗茶,颔首向族长领致谢。
苏啜部的族长和几位长老相视而笑,端起茶碗,率先品尝。众商贩这才开始痛饮,一番看徐大眼出丑的心思再度落了空。
那奶茶是用鲜奶、粗茶加了盐巴熬制而成,消食顺气,是草原上不可或缺的一样宝物。众商人旅途劳顿,刚好可以用它来补养身体。主人家是一番好意,却不是所有客人有福气消受。特别是李旭、徐大眼两个,平素只听说过奶茶之名,待见了手里着稠乎乎、油滋滋夹杂着茶香和奶膻的一大碗浓汤,胃肠立刻开始翻滚。四下偷看,见九叔等人正喝得香甜,一皱眉,一闭眼睛,扬起脖子直接狂灌了下去。
“就当是在喝药!苦其心智!”徐大眼紧闭着双目想。一碗奶茶“咕咚、咕咚”灌了个干净,嘴巴里却浑然不知道其是什么滋味。
那族长见两个少年一口气就干了一大碗奶茶,眉头微皱,喉咙滚动不止。以为他们是在欣赏自家浓茶的滋味,高兴得心花怒放。拍拍手,命令少女们上前给二人续茶。
徐、李二人心中叫苦不叠,早知道主人家如此热情,第一碗奶茶他们无论如何也不会喝得那么快。正愁眉苦脸地琢磨着如何不再咽那又咸又膻的草药汤子时,耳边突然响起了一串银铃般的轻笑。
二人闻声抬头,只看见两双湖水般明澈,天空般幽蓝的眼睛正在笑吟吟地向自己看来。头皮登时一炸,身子如遭雷击般麻在了当场。
那眼睛的主人鼻梁修挺,皮肤白皙。一人身穿鹅黄,一人身着淡蓝。虽然与其他霫族人一样,在衣服的边缘上镶嵌着褐色皮革。裙子却明显裁剪成了中原女子常穿的屈裾状。除了苏绸曲裾外,两个少女还在上身套了一件黄羊皮裁减的比肩。整个比肩分为四大块,每一块之间用金色丝线相缀。肩角轻端,腰部紧收,在长长曲裾的衬托下,更让整个人显得修长高挑。(注2)
徐大眼出身于巨富人家,平素见惯了各种年青粉黛,却从来没见过似眼前霫族女孩这般,浑身上下充满活力,如鲜花般绽放的异族少女。只觉得眼前亮亮得,整个毡帐都被少女得笑声染上了金色。比起他,李旭见过的女子更少,平素里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自己的妗妗,一手持刀,一手拧着鸡脖子的英雄模样。这种形象固然亲切,却无论如何与《诗经》中所描述的美妙搭不上边。而年少他的亦认同县学里老夫子们的观点,即所谓美人香草,都是古代士人托物而言志的。如果把诗经里的那些古风当作“淫词烂调”来读,非但是误解了古人的本意,而且是对先贤的大大不敬佩。
此刻,毡帐中的少女却让他想起了学过的那些诗词。比诗词给人的印象更明快,也更生动。他听见自己的心在跳,想让心跳停下来,却发现身上练就的定力早已无影无踪。只是觉得傍晚的阳光很亮,很亮,透过糊窗的膜,照得人目眩神摇。
见两个少年端着茶碗发呆,少女更觉有趣。双目数度流转之后,那个身穿淡蓝色苏绸曲裾的女子露齿而笑,低声催促道:“快喝啊,难道我亲手熬的奶茶味道不好么?”
这两句,却是地地道道的中原腔调。徐、李二人被吓得手一哆嗦,差点把整碗的奶茶扔到地上。意识到自己失态,二人脸上颜色更红,仿佛刚刚过了火焰山般,连脖子都给烤成了血色。
“陶阔脱丝,不要故意捉弄客人!”族长见两个少年满脸尴尬,低声呵斥道。
那名字叫陶阔脱丝的少女却扭了扭身子,发辫末梢的银铃随着身形晃动发出一阵乱响。在铃声缭绕之间,少女撒娇般用突厥语说道:“父亲您快看这两个中原伢子啊,大男人居然也会脸红!”
能听懂几句突厥语的商贩们哄堂大笑,大伙设了半天圈套让徐、李二人出丑,居然不如女孩子家看上两眼好使。众奉茶少女闻言,果真凑上前仔细观察,直把把徐大眼、李旭二人看得如煮熟了的大虾般,从头到脚都变成了鲜艳的红色。
“你们不要胡闹吓了客人,出去看一看阿思蓝他们整治的羊肉可曾好了!他们旅途劳顿,走了上千里呢”族长大人显然也拿自己的女儿没办法,挥了挥手,笑着把少女们赶出了大帐。(注3)
经过这一番嬉闹,宾主之间的距离一下子拉近了不少。两个族中长老也被少年的腼腆和少女的顽皮逗得老怀大慰,随着客人笑了一会儿,说了几句客套话,接着就问起孙九等人的目的来。
孙九虽然直爽,却也不敢说自己是因为去奚人的部落扑了一空,才不得不来到霫人聚居区。只是托辞说自己带着商队北上,半途中遇到了郝老刀,听对方说霫人热情好客,所以才不远千里赶过来交朋友。
两个族长也知道孙九所言未必尽实,但霫人部族聚居区离大隋太远,中间又有奚族各部相隔,所以平素很少有中原的商队来到这里。而经过奚族、突厥、契丹等部族转手倒卖给霫人的货物,非但价格居高不下,质量也比中原商贩们手中的货物打了不少折扣。所以自从上次郝老刀护送的商队无意间闯入了这片草原后,部落中的贵胄们就日日盼着有汉人商贩再度光临。孙九等人此刻冒昧而来,却正好如了霫人的愿。
所以,长老们也不深究孙九说的话有几分是真,先感叹了几句旅途劳苦,然后向族长建议道:“西尔,不如你派人给临近的几个部族送个口信,让他们三日后到咱们部落里来与中原来的兄弟交易。这样,中原来的贵客可以早日把货物脱手,在暴雪遮断道路前南返!”
孙闻听此言,连忙站起来致谢。“感谢两位长者,长生天会记住您的善行!”
“感谢长老的美意!”众商贩纷纷起身施礼。大伙在陆上耽搁了太长的时间,正发愁一个部落是否能把所有货物吃得下。如果为了甩货而忍痛压价,大伙这番辛苦难免有些不值。而长老们的建议刚好解决了他们面临的困境,几个部落同时赶来交易,非但可以让货物迅速出手,价格上,商贩们也能讨到不少好处。
部族首领苏啜西尔非常聪明,立刻明白了长老所提建议中的长远打算。挥挥手,大度地说道:“兄弟们何必客气,给客人们提供便利,是我苏啜部之责!”
“恐怕过不了几年,苏啜部的天鹅头上会多一顶金冠!”在一片纷乱的感谢声中,徐大眼用极低的声音,悄悄地跟李旭嘀咕。在进入部落之前,他就发现对方的战旗所绘的天鹅头顶,没有胡人特制的那种山峰般的金冠。这说明苏啜部只是霫人中间的一个小部落分支,霫族诸部公认的大头领并不是出身于附近几个毡帐。
商贩不顾旅途危险,冒死北上,求的就是一个财字。一旦苏啜部善待商队的名声传扬开去,不出两年,在暴利的诱惑下,无论路途多远,各地商队肯定会蜂拥而来。周围的各部族,也肯定以苏啜部为核心形成一个小而紧密的交易圈。长此以往,苏啜部的实力会以最快速度膨胀。而草原上各部向来是以实力为王,没有太多的正统顾忌。
李旭轻轻地点点头,好像对徐大眼的见解表示认同。实际上,族中长老在讲什么,徐大眼在说些什么,他一句也没听见。内心深处,此刻的他所想的决不是如何脱手货物,如何观察苏啜部长老的谋事风格。
就在半柱香前,那名蓝衫少女,阳光般灼伤了他的眼睛。
注1:突厥人以狼为图腾,所以其附庸霫人会误解李旭的身份。
注2:曲裾,比肩,都是汉服中的一种。通常男子穿直裾,女子穿曲裾。比肩样子类似于今天的马甲。
注3:阿思蓝和陶阔脱丝、西尔都是突厥名字的音译。突厥人通常有姓无名,部族的姓氏就是个人的姓氏。阿思蓝为雪豹,陶阔脱丝为孔雀(不确定?),西尔为狮子。整个名字就是苏啜阿思蓝,苏啜西尔,苏啜陶阔脱丝。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三章 旷野 (二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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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晚宴开始,李旭才从眩晕状态解脱出来。这倒不是因为他定力强的缘故,而是肚子里的咕噜声迫使他不得不从梦想回归现实。一路上风餐露宿,每天吃得几乎都是干肉、硬胡饼和冷水,胃口都吃得缩小了一半。此时,热呼呼的饭菜对旅人来说,诱惑远远比美丽少女来得真切。
草原地域宽阔,所以胡人的饮食习惯也跟周边环境相衬,粗糙而大气。饮酒用的是大号铜碗,盛酒用的是大个牛皮口袋,所谓的菜,更是大到需要用两个壮汉才能抬上席来。那是一头首尾俱在的煮全羊,俯身在餐盘上做食草状。而分布在羊身体周围的“草”和“石头”,分明是整根整根的野葱和整个整个的大白蘑菇。
族中年纪最大的长老被请上了席,唱了几句谁也听不懂的祝辞后,老人颤抖着手拿起小刀,在羊背上肉最肥厚的地方切下长长的一条,放在一个小铜盘子里亲手端给了李旭。这是霫人的用餐礼仪,源自他们的日常生活。在食物匮乏的季节,年龄最小者每餐总是能分到第一块肉。只有如此,才能保证整个部落生生不息。
李旭含笑接过了铜盘,尽管肠胃被肉香吸引得上下翻滚,他却不肯吃第一口。而是轻轻地抓起插在羊背上的短刀,切下羊头上的犄角,还有头顶上与羊角相连的薄薄一层肉,端在铜盘中敬到了座中最长者面前。
这是草原少年应该做的回报,既表达了对长者的敬重,也体现了对主人的感谢。北行之前,李旭和父亲多次演练过这套用餐礼仪,所以,他能做得一丝不苟。
几个霫族长老都欣慰地笑了,他们觉得自己没看错人。眼前这个以狼为伴的少年的确与塞上民族渊源颇深。看来长生天今年特别照顾苏啜部,入冬之前不仅送来了茶叶、布匹,还送来了预示着部族兴旺的征兆。
族长苏啜西尔拍拍手,两队盛装少女再次走了进来。每人端起一碗马奶酒,高举到一个客人面前,齐声放歌。歌声婉转嘹亮,混杂在酒香里令人迷醉。
李旭再次红了脸,因为这回给他敬酒的依旧是那个蓝衫少女。少女的嘴角轻抿着笑,眼神中分明露出了几分顽劣意味。有了上一次被捉弄的经验,李旭不敢惹这少女发怒,接过酒碗,把里面的酒一口闷进了肚子内。
少女的目光中露出几分嘉许,口中依然唱着那嘹亮的长调,手上动作却丝毫不慢,拎起与自己最近的皮袋,利落地把李旭的酒碗再次斟满。
“还喝?”李旭用眼神询问,在少女的目光中却看不到任何答案。好在于自己家中,他就已经喝惯了舅舅的私酿。这马奶酒虽然比寻常黄酒炙烈,却远远达不到舅舅张宝生的密酿程度。
端起酒碗,李旭将里边的酒再度一饮而干。少女的眼神愈发欢快明亮,蓝汪汪的,就像一湖春水。盈盈的波光间,照映着天空的颜色。
第三碗酒又举到了李旭面前。少年觉得腹内热热的,豪气直冲霄汉。接过铜碗,问亦不问,迅速让碗底露出。少女微微一笑,露出一排好看的编贝。没等李旭欣赏完那如花般灿烂笑容,第四碗酒又端到了他面前。
李旭的脸开始红了,这回不是因为腼腆,而是因为酒力所致。马奶酒虽然力道不足,他却是空腹而饮。此刻满肚子的酒仿佛都化成了血液,顺着经络涌遍了全身。他感觉到头有些大,脚有些软。却不肯在异族少女面前失去礼仪,强撑着,把第五碗又灌进肚子内。
少女的歌声如黄莺出谷般明快,第六碗酒又端到了李旭面前。这次,没等他干掉,一个低低的声音却传到他的耳朵内:“中原伢子,你可以慢慢喝的啊。歌声未止,我就不能让你的酒碗空掉!”
“啊!”李旭楞了一下,发现少女笑着望向自己,好像又看到了一个怪物。那双娇艳樱唇没有随着其他女子一同唱歌,显然,善意的提醒是来自这个少女。
李旭尴尬地笑了笑,抬头张望。这时才发现其他商贩正端着酒碗慢品,没有任何人像自己一样碗到即干。而部族中的几个长者,正笑呵呵交头接耳,显然自己鲁莽的举动早已再次成为了人家的趣谈。
李旭用酒碗挡住了自己涨红的脸,这次,他终于坚持到了长歌结束。一曲唱罢,酒席上立刻热闹起来。宾主之间开始把盏互劝,其乐融融。敬完了客人的少女们则分批次退出大帐。族中乐师调整好琴弦,拉出欢快而热闹的曲调。
商贩们素来节俭,一路上除了李旭和徐大眼外,其他人的干粮中少有荤腥。好不容易熬到所有用餐礼仪结束,谁还再肯客气。刀切手抓,转眼间让一整头羊见了雪白的骨头架。主人家见客人喜欢自己的食物,心情大乐。拍拍手,立刻有壮汉走进来,抬走剩下的残骨。然后,又一只完整的煮羊被奉到餐桌之上。
随着天色变暗,商贩们吃肉的速度渐渐慢了下去。草原上的羊肉味道虽然佳,肥膘却远比中原人养的羊厚实。这样肥厚的肉,胃口再好的人也无法吃得太多。王麻子、杜疤瘌等人端着酒碗左顾右盼,仿佛丢了什么重要的东西般,一脸惶急。
霫人素有白霫之称,部落中女子皮肤白若凝乳,双目碧若晴空。头发或白或金,如流瀑般闪着光泽。在旅人们的传言中,霫族女子最为大方。她们属于这片草原,可以邀请你钻入她们的毡帐,却从未曾想过从此与你纠缠不休。
在失去奚人部落踪影后最绝望的那一刻,传说中的艳遇曾经是王麻子、杜疤瘌等人继续前进的动力。
“饱暖思淫欲!”徐大眼的双目中再次露出了几分不屑。整个座上,以他的吃相最为斯文。既没有像李旭那样大碗大碗的喝酒,也没有像其他人一样饿狼般啃肉,而是用手指把肉撕成细条,一小条一小条地就着酒水慢品。
家族中饭菜食不厌精,这让徐大眼可以轻松地分辩出食物的优劣。水煮全羊里除了野葱、蘑菇和盐巴之外,没放其他任何调料,正合了他的胃口。他喜欢这种淳厚自然的滋味,却非常不喜欢与自己共饮的同伴。在徐大眼看来,这些粗俗、市侩、心胸狭窄又容易满足的商贩们根本配不起主人家的热情款待。无论你给他吃了什么山珍海味,等到双方开始交易的时候,休想让他们在价格上稍稍松动半分。相反,他们还会根据部落的富裕程度和对茶叶、绸缎、陶器等中原物资的渴求程度,毫不犹豫地提高商品的价格。
苏啜部的族长却丝毫不觉得客人的举动有失礼仪,在他看来,喝酒之后的任何行为都可以认做是人的本性流露。男人如果对女人没需求,就失去了变得更强大的动力。所以,就在徐大眼为同伴的举止感到汗颜的时候,苏啜西尔又拍了拍手。
欢快的音乐嘎然而止。乐师喝了碗酒,调了调琴弦,换上了另一支舒缓缠绵的曲子。一队霫族美女缓缓走了进来,在席前偏偏起舞。双臂和脚腕上银铃晃动,每一次举手投足,都勾去无数魂魄。
天色已黑,部落中的青壮端上巨大的铜火盆。火盆里边,上好的木炭跳动着幽蓝的光。李旭被火烤得很热,身体内外仿佛都有热气在向上涌。献舞的女子中没有那两个捉弄他和徐大眼的少女,她们年龄比敬酒的少女大,也更有魅力。伴着乐声的舞姿仿佛带有一种符咒般,让人的目光难以在她们身上离开。
而她们身上的衣服实在穿得有些少,脚上没穿鞋袜,双臂上也未着寸缕。雪白的手臂合赤裸的小腿在乐曲中慢慢抒展,就像午夜里的昙花在慢慢绽放开花瓣。李旭不知道自己这样形容对不对,也不知道自己这样目不转睛地观赏歌舞,是不是违背了读书人的本分。古圣先贤们与女子交往的示例李旭知道的实在不多。醉眼朦胧中,他只听见众霫人的轻歌。
“哥哥骑着白马而来,一手持着弯刀,一手捧着兰草……”接下来的句子他就听不清楚了,在突厥语方面的造诣,他距孙九等人实在差得太远。
“愿为一束野花,只为君而零落!”醉倒之前,李旭依稀听到了这样几句。是真是幻,很多年后他都没弄清楚。
霫人对远道而来的商队非常重视,破例给每名商贩预备了一个毡帐。迷迷糊糊中,李旭感觉到自己被人抬进了一个很温暖的帐篷。脚边有人替他放了一个火盆,烤得他又热又渴。睁开眼睛,李旭想出毡帐找些井水来醒酒。却惊诧地发现,自己身边睡着一个人,一个碰上去与自己完全相异身体。
登时,李旭心中的酒意清醒了大半。瞪大眼睛,借着炭火发出的微弱光芒再次细看,他发现自己身边卧着一名少女。螓首蛾眉,肤若凝脂,相比之下,古人那句“增一分太长,减一分太短;施朱则太赤,傅粉则太白。”显得实在苍白而模糊。
这正是白天曾经捉弄过他,最后关头又放了他一马那名少女。李旭感觉到自己头皮发炸,浑身上下都开始难受起来。
“有些部落,会让族中女子为贵客侍寝。”北行前,父亲曾经开玩笑般说过。具体怎么应对,却未曾指导过他。也许父亲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仅仅把它当作一个好笑的传言而已。父子两个却万万没想到,传说中的事情刚好发生在李旭身上。
李旭紧紧地抱住自己的胳膊,不敢闭眼,也不敢挪动,双腿绷得像木头般,僵硬笔直。帐篷里的木炭火却愈发强劲,一波波热浪从脚边袭上来,越过大腿,越过小腹,越过胸口、头顶。
就在此时,那睡梦中少女突然翻了个身。手臂上的银铃“叮铃”一声,轻轻垂在了李旭的胸膛上。
酒徒注:关于突厥族祖先的传说,参见《周书》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三章 旷野 (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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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地一下,李旭感到浑身的血液全涌到了头部,炸开,散发出无数多金色的星星。大的,小的,五角的,十字的,就像过年时在火堆中竹节炸裂的刹那,短暂,但是绚丽多彩。他不敢动,也不敢把少女的胳膊挪开,只敢静静地躺在那里,连呼吸时胸口的起伏都尽力去控制。
非礼勿视,他在心中拼命地告诉自己。目光却忍不住慢慢移动,扫过被火焰烤红的毡包顶,缓缓地凝在少女的脸上。那是一张姣好的面目,几乎是他在这世界上见过的最美的。细嫩的皮肤、长长的睫毛,还有一双娇艳欲滴的嘴唇……
李旭看着,看着,就像看着一件名贵的南国白瓷,不敢去碰。唯恐一碰之下对方就会落在地上摔个粉碎。也不敢多想,因为少女是如此美丽不可方物,像一朵莲花般难以亵渎。他能感觉到自己的灵魂深处在膨胀着一股湿热的冲动,但接下来自己应该做些什么,却是一无所知。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一个时辰?一百年?或者仅仅是一瞬?最终,李旭再次鼓起了勇气。他轻轻地用手抬起少女的胳膊,把它放进了毯子下。然后,以最轻,最细微却极快的动作站了起来,蹑手蹑脚走出了毡包。帐篷里太热了,他需要一点冷风来让自己平静。
草原上,星大如头。水一般的星光从近在咫尺的天幕上倾泻下来,一下子就穿透了他的长衫。秋风在旷野间呼啸,隐隐地还夹杂着狼群的号叫声。这里是草原深处,不是自己的家,李旭的头脑越来越清醒。
酒意全部被风吹散,理智和感觉又回到他的躯壳中来。他感到手臂上又无数鸡皮疙瘩迅速生出,却没有勇气再次钻入毡帐。举目向远方望去,李旭看到在安置货物的几个帐篷里还亮着火光。也许自己应该去那里照料货物,他终于找到了个充足的理由,逃命般迈动了双腿。
帐篷帘被轻轻的拉开了,里边的听见了外边的脚步声,警觉地探出半个身子。是九叔?李旭非常高兴地看到了那个宽阔的肩膀。不顾对方惊诧地目光闯入帐篷,却发现徐大眼和郝老刀也在这里。地面上还架着一口铁锅,锅里面的肉汤正汩汩冒着热气。
“这么快就从温柔乡醒了?”徐大眼看到李旭出来,嘲弄地问道。
“我,我!”李旭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他知道自己今天的表现实在太差,肯定已经被徐大眼归为杜疤瘌、王麻子等人的同类。但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好像没有一件事情可以被指责。
“你不会告诉我你什么也没干吧?”徐大眼看见李旭尴尬的模样,皱着眉头追问。宴会上,只有他与孙九、郝老刀三个人坚持到了最后。当发现有女子钻入同伴的帐篷时,读了很多书,拘泥于君子之道的徐大眼毅然选择了陪同九叔去守夜。
“我?”李旭的脸又涨成了黑紫色。男女之间的事情,对一个十四岁出头的少年来说太复杂,太奇妙。他的确什么也没做,但作为一个渐渐长大的男人,他又不愿意承认自己对此一无所知。
“你还是个雏儿?”这回,轮到郝老刀发飙了。他跳起来,促狭地在李旭双腿间摸了一把,然后仰天发出一声狼嚎般的惨叫:“我的天哪!我以为早就没人炼童子功了呢!有你在,商队还请我们这些刀客做什么!”
李旭羞得浑身发烫,恨不能找个地缝钻将进去。转身欲夺门而出,却被九叔一把拉了回来:“别理睬他们,坐在火堆旁喝碗醒酒汤。这地方风太冷,外边站上一夜肯定冻出毛病来!”
李旭挣脱不得,只好偏着身子在九叔旁边坐下。徐大眼见他满脸尴尬,反而倒不好意思起来,强忍着肚子里的笑意把头偏向了别处。郝老刀却不依不饶,目光上上下下扫视李旭,非要看看炼“童子功”的人筋骨与他人比有何异同。
“老刀,别欺负孩子。他是读书人,脸嫩!”九叔伸手推了郝老刀一把,笑着呵斥。
“读书人,你见哪个读书人绝后了。子曰,食,色,性,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郝老刀满口胡言乱语。他幼年时求学不成,所以一生中除了舞刀弄棒,就是以歪曲古人之言为最乐。
“那老刀叔何不选个帐篷去快活,难道你也炼童子功么?”徐大眼看不过郝老刀拿圣人开玩笑,跳起来替祖师报打不平。
“你以为我不想啊,人家嫌我长得难看,不往我的帐篷里钻!”郝老刀装做一幅悻然的样子,说道。
众人都笑了起来,尴尬的感觉渐淡。李旭这才松了一口气,偷偷看了看郝老刀,见对方不再与自己为难,抬起头,对孙九问道:“九叔,几时散得酒席,您怎么亲自来守夜?”
“才散了不到半个时辰,大伙都想着风流快活,只好让我这老骨头和大眼这个君子来守夜。倒是你小子,喝空了三个皮袋子,大伙都赌你会醉到明天中午,没想到这么快就醒了过来!”孙九摇了摇头,笑着回答。
我喝了那么多,李旭自己也有些惊诧了。宴会的后半段进程除了歌舞还有什么,他根本不记得,至于自己随口喝了多少碗酒,也从来没仔细去数过。印象中,只觉得自己醉得很舒坦,在霫人的歌声里几乎忘记了一切不开心的事情。
“我看,多半是被吓醒了酒。唉!后生崽有福不会享受?奈何!奈何哉!”郝老刀酸溜溜地发出一连串长叹。
“他是坐怀不乱,有古人之风!”徐大眼大声替朋友辩解。说完了又甚觉后悔,跟郝老刀这种粗人讲柳下惠,简直是糟蹋学问。
“小小的年纪,就学成了伪君子!”郝老刀跟徐大眼比了比谁的眼球白,冷笑着说。见对方不肯再接自己话头,继续说道:“你看杜疤瘌,王麻子他们,酒都没怎么碰,等着就是这一刻了!”
想想王麻子龇着满口大黄牙去抱花一般的少女,李旭就觉得胃肠有些翻滚。皱了皱眉头,低声追问:“老刀叔,每,每个人帐篷都……”
“每个帐篷什么?”郝老刀等的就是李旭这句话,故意拉长了声音逗他。
想了半天,李旭没想出一个合适词汇,改口道:“难道每个人都有份儿么?”
“你以为强盗分赃啊,见者有份!”郝老刀大笑,摇头晃脑地卖弄道:“霫部风俗,十三岁以上,没有丈夫的女子在晚上可以自己选一个男子帐篷往里钻。这是长生天给赐予她们的权力,即便是族长、长老也不能干涉。嘿嘿,今天有些人想得美,估计要空欢喜一晚上呢!”
“伤风败俗!”徐大眼板着脸骂了一句。他自幼受到的教育是:女子行为要检点,庄重。即便长大成家,也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来做主。甭说主动钻男人的帐篷,即便是主动与男子说话,都是大逆不道的作为。虽然他也知道,大富大贵之家里边行的是另一套,与书上说得完全不同。但那都是背地里的行为,谁也不敢公然把这些“龌龊勾当”宣之与口。
“这是人家的风俗,怎么叫伤风败俗呢?”郝老刀成心与徐大眼抬杠。
徐大眼纵使口齿伶俐,也被他问得说不出话来。胡人自古与汉人风俗迥异,这是胡人的地盘,的确不该以自己一个汉人的观点来指摘别人的行为。
“那,那今晚过后呢?”李旭心里倒没徐大眼那么多原则,想了一会儿,期期奈奈的问。方才他之所以落荒而逃,一半是因为对男女之事似懂非懂,另一半原因却是,他不知道万一有人把持不住,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今晚之后,太阳依旧从东边出来!”郝老刀的回答如江湖骗子说卦,充满了玄机。
“万一有了孩子怎么办?”李旭继续追问。男人女人住在一起会生小孩,这是他关于男女之事唯一能确定的答案。
“养大呗。部落里会庆贺又增添了人口。如果孩子的父亲有良心,往来之间给孩子留些财货,女人们会非常高兴。如果孩子的父亲没良心,就此消失不见,她们也不纠缠你!”郝老刀的眼神渐渐深邃起来,幽然道:“如果你肯留下来,女人会更高兴。这里一年只有五个月绿色,冰天雪地的,没男人的日子不容易!”
没有父亲的孩子!李旭心中涌起几分同情。在乡间,任何一个没有父亲的家庭往往都是流氓和无赖顽童们欺凌的对象。但是,来往的商贩们有几个会留下?有几个能指望有良心?他们每个人在中原都有一大家子人要养活,今夜风流,对他们而言仅仅是缓解旅途劳累的一种方式而已。
“这是没办法的事!”九叔抓起皮袋子,灌了口酸马奶子,叹息着解释。
不小心,有几滴酒落入了炭盆,跳了跳,冒出一股淡淡的烟雾。徐徐地升起来,飘在空中,让每个人的脸看上去都朦朦胧胧的,非常不真实。
“是啊,没办法!”郝老刀用吃饭家伙挑了挑木炭,盯着那幽蓝的火焰说道:“部落上每逢荒年,战火不断。为了一块好草场,一条无定河(季节河),不知多少男人要死于非命。没有了男人,女人怎么生娃?还不就靠着过往的几个行人,才能给部落留个种!”
李旭楞住了,他万万没想到九叔口中的不得已居然是这么残酷的现实。而坐在他对面的徐大眼,则收起了全身不屑,代之的,是满脸的尊敬。
不得已,只是为了部落的延续。这,就是那看似荒诞、蒙昧的行为背后的全部答案。弱小的霫族能在这冰天雪地中绵延到现在,凭借的就是这种与生俱来的顽强。
李旭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在阳光下霫人的歌声听起来是那样的欢快。
“九叔!”沉默了一会儿,李旭低声叫道。
“说!”孙九拨弄着炭火,有一句没一句的答应。刚才的话题过于沉重,害得每个人心里都沉甸甸的。霫族的女人为了部落生存,不惜付出一切作为代价。而中原的男人们为了家族延续,同样是步履艰辛。漠北草原有暴风雪、,战乱、仇杀。中原的村庄上头则压着皇帝、贪官、恶吏。阳光下,每一个生物的成长都要历尽风霜。可每一个生物,每一个家,依然会顽强的生存下去。
“我,我打算在,在这个部落待上段时间,不,不跟着商队南返了!”李旭横下一条心,决定向孙九说明真相。这个决定做得过于艰难,以至于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结巴。
“想留在这里当女婿么?哈!不错的主意。听人说部落里王铜匠就是个中原人,十几年前娶了媳妇,一直在呆到了现在!”郝老刀笑着打趣。部落里王铜匠的故事是他下午在酒桌上听部族长老说的。对于此人在刀柄上打花纹的手艺,霫人们非常佩服。
李旭摇摇头,没理睬郝老刀的嘲笑。略微提高了些声音,向孙九坦白道:“我爹,我爹他,他让我替他出塞,是为了逃兵役。据衙门里的赵二哥说,明年皇上要亲征高丽,边塞诸郡适龄男子无论出身,都得应召入伍!”
“这事儿,你爹早就跟我说起过。唉,其实官府不会那么不讲理。你是家中独子,使上几个钱儿,未必非得应征!”孙九从火光中抬起头,低声说道。“也好,你留在这,就当咱们在部落里有了个地商。大伙一时卖不干净的货物,也有人帮着寄放!”
孙九历尽沧桑的老脸,在火光的照耀下反射着淡淡的红光,看上去非常慈祥。这让李旭心里感到很温暖,说话的节奏也更流畅了些。“我,我本来应该早点儿跟您说,只是,只是路上人多嘴杂。大伙本来就不喜欢我…….”
“他们欺负你,是因为你看起来容易欺负!”孙九突然打断了李旭的话,看了看少年有些委屈的目光,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留下吧,你留下。大眼肯定也不会跟着我们南返。你们二人在这里彼此也有个照应。其实,老张、老杜他们没你想得那么坏,日子过得苦了,自然把钱财看得重!”
“嗯!”李旭轻轻点头。他不能完全认同孙九的看法,但老人一番好心,亦犯不到出言顶撞。
“你留在霫部,不妨找铜匠学他的手艺。反正他不会回中原,不怕教会徒弟饿死师父!”郝老刀突然插了一句。常在刀尖上打滚的他看问题比大伙都乐观,听说李旭要留下,立刻替对方想起谋生之道来。
“多留心些,霫人也有霫人的学问,学到手里总不吃亏!”孙九笑着叮嘱。与李旭交往时间不长,但老人却真心地把眼前的少年当成了自己的晚辈。分别在即,人生的经验难免想一股脑地灌输给他。“艺多不压身,你不比大眼,他含着金勺子出生,天生要做大事。你呢,上辈子没人家积的福多,这辈子就努力些,终究会谋个好出息…..”
“嗯!”李旭连连点头,老人的模样像极了自己的舅舅。同样被艰难的生活染白了鬓角,同样在人前人后把腰板挺得笔直。自己这辈子富贵也罢,贫贱也罢,至少要做一个九叔这样的人,堂堂正正,磊落坚强。
“你家的货,我帮你捎回去。这次如果赚得多,等明年雪化后,大伙肯定还会再来!”孙九看着对自己依依不舍的少年,再一次叮嘱,“如果征兵令是谣传,你就早些回中原去。这里的毡包再暖,毕竟不是咱自己的家!”
家,李旭的目光一下子炙烈起来。那个遥远的小院,在他的记忆中,异常清晰。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三章 旷野 (三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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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刚刚从东南方的云层后透出来,李旭就蹑手蹑脚溜回了自己的帐篷。听了九叔和郝老刀的介绍,他心中对霫族的风俗再无轻慢之心。却突然开始担心那个蓝眸少女万一醒来后发现自己溜走,会不会非常生气。如果那样就有些可惜了,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他平生第一次见到,能在一起聊聊天也是一件很令人愉悦的事。
毡帐里已经没有了少女的踪影,霫人借给的大花绒毯被叠了起来,整整齐齐地放在了枕头边上。火盆里的炭也早已冷去,淡淡白色灰烬被突然从门口吹进来的寒风卷起,轻轻地飘荡在阳光中。如雾,如烟。
昨夜的一切仿佛都没发生过,李旭感觉到自己好像是做了一个离奇的梦,梦醒后除了清晨的阳光,所有的事情了无痕迹。
也许那就是一个梦!李旭晕晕呼呼地想。接连两天,他都没有再看到少女的身影。在徐大眼的建议下,商贩们主动凑了一份货样,赠给部落首领苏啜西尔和几位德高望重的长老,而苏啜族的首领和长老们则回赠给了商队价值更高的礼物。在等待临近几个部落赶来前的三天内,为了显示处事公道,苏啜部没有率先与商贩们交易。宾主之间只是日日饮酒欢歌,女人的歌舞依旧是宴会的重头,可那个蓝眸少女却像露水一样蒸发了,再也没于众人面前出现过。
“怎么,子晰大人,又想你的越女了!”徐大眼见李旭喝酒时魂不守舍,低声调笑道。
“没有的事,我在想明天如何尽快把货脱手!”李旭摇了摇头,强辩道。心中却蓦然飘过那名少女的衣衫,耳畔的胡乐,也依稀带上了古人的韵律。
“今夕何夕兮?搴洲中流,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山中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当年楚国的令尹子晰与不通楚语的越人,是不是也发生过同样的误会?
“今晚大伙聚在一起商量下,明天就开市了。什么东西卖什么价儿,彼此心里都有个底儿。咱们历尽千辛万苦来到这,别自己砸自己的摊子!”张三叔听见李旭的话中带出了脱手二字,赶紧凑过来警告他不准乱来。美人春梦,对商贩们来说就像眼前的酒宴,吃过就算。无论醉着还是醒着,第一要务是赚足了本钱,免得自己一家老小受罪。
“同样的货,大伙定同样的价。九叔已经跟信使叮嘱过,让各部尽量带生皮来易货。明天咱们就用生皮为尺度,几张皮子一斤茶叶,几张皮子一匹布,事先都商量好了。其他东西,也尽量用皮子折!”发财机会在即,王麻子的心思也不再只盯着女人的腰肢,而是非常聪明地提了一个好建议。
霫族人手中没有大隋的铜钱,每一样物品都以货易货未免太麻烦。把整张的皮革当钱用,刚好能解决这个问题。且眼下生皮在中原正走俏,冒着被冻僵在草原上的风险出塞的商贩,无一不是冲着生皮而来。
当晚,商贩们挤在火堆前吵开了锅。大伙所带的货物质地不一,统一用生皮来折,中间质量差距就难以体现。谁都不希望自己赚得比别人少,谁都唯恐所得不够多。好在霫人听不懂中原话,还以为商贩们在商量回家的行程。否则真可能翻了脸,把这些黑心的客人统统打了出去。
最后还是由九叔、张三等人拍板,把同类货物根据中原的标准分了等级。每等之间的差价尽量降到最小,至于那些个别商贩的独门货物,则由他们随便去卖,反正价格是高是低,对别人的买卖也造不成冲击。
“我这是苏绸,他那山东大布怎么能比!”有人不服气地嘟囔。中原的绸缎自古以苏绸为佳,浙绸次之。鲁地天寒,蚕土的丝又脆又粗,织出来的绸最差,豪富之家向来不穿,只有中等人家才缝了衣服充门面。所以三种绸缎在市面上的价格也相去甚远。其他如颜色、花纹样式、幅面宽窄等,亦无不影响到绸缎的成交价格。但孙九等人所订的价位,三地绸缎却相差有限,自然让带货成本高的人不满意。
“有本事,你跟霫人解释苏绸和鲁绸的差别去!”张三叔瞬间冷了脸,呵斥道。“要不,你自己订个高价出来,最后砸在手里,大伙可不留在这里等你寻找买主!”
“留就留,谁离开谁活不了!”绸缎商生气地嚷嚷,最终还是垂头丧气地坐了下去。跟霫人讨论绸缎的区别,与跟江南人讨论羊肉的质地差不多道理。任你把其中关翘说得天花乱缀,在人家眼里,都是同一种东西。
还有几个带了漆器、彩陶的,心中亦对孙九的决断不服。见绸缎商讲不出道理来,又怕惹了张三这个黑脸汉子回程受气,也只好悻然作罢。倒是那些带了独家货物的商贩,一个个兴高采烈,满心欢喜地盘算着明天如何赚个盆满钵圆。
李旭的货物带的货物比较单一,除了几十斤粗茶就是数匹蜀锦。那粗茶是草原上的流行货,买卖双方对其行情都心知肚明。商贩们即便想趁机抬价,也抬不高多少。而蜀锦不是北方所产,价格在上谷郡本来就已经高得离奇,一干想赚快钱的商贩,没人会贩卖这种又厚,又重,且成本高的东西。所以他与众人没什么冲突,早早地地从人群中退了出来,坐在另一个火堆旁喝酒解闷。
“你明天别跟他们搀和,那几匹蜀锦,想办法折了银子卖!”趁人不注意,徐大眼凑在李旭耳边叮嘱道。
李旭愁的正是这件事,皱了皱眉头,低声问道“怎么换啊?大伙换得可都是生皮!”。他对于做生意的门道几乎一窍不通,原来的计划是按照在中原蜀锦和绸缎的价格,把手中的锦全部折了皮货,托孙九带回上谷,再由父亲出手换成铜钱弥补家中亏空。但从今晚大伙统一制定的价格来看,明天能换到的生皮数量远远超过了出塞前的估计。这么重的货物托他人往回带,未免有些太不近人情。
“把蜀锦按中原的价格折成绸布,再把绸布按今晚的价格折成生皮,然后按霫族人的价格,把生皮折成银块。这里人身上缀慢银铃,估计银子的价格不会太高!”徐大眼根据自己这几天的观察,拿了根一段烧黑了的树枝,在地上写写划划。
很快,他就算出了蜀锦和生皮的价位比。把数字让李旭记住了,然后用靴子底从地面上抹掉。
李旭默默地背了两遍徐大眼给出的数字,认同了对方的建议。如果托九叔向家中带银子,路上就不会太累人。且以孙九的为人,交给他再多的银两,他也不会半路把他给吞掉。
“我明天还要换一到两匹马,否则生皮太多,九叔没法帮我往回带!然后再换些他们吃的奶酪和炒米,如果在这里常住,不能总白吃白喝人家的东西。”李旭非常坦诚地对徐大眼说道。
霫人再热情,最终也有个限度。在中原,一个人在自己亲戚家住久了还会遭人厌恶,更何况眼下自己和徐大眼两个与霫人无亲无故。
“我托九叔帮忙打听了一下,每年在冬初,部落中所有男子要结队出门打猎。今年风调雨顺,附近黄羊特别多。所以,咱们吃的东西应该问题不大!”对如何在草原上生存,徐大眼早有准备。但对李旭说的买马,他却提了一个非常荒谬的建议:“买马可以,尽量买个头小,跑得慢劣马。能驮货即可,千万别买模样高大的!”
“为什么?”李旭惊问。徐大眼却不肯跟他解释,只是要求他无论如何一定要照做。李旭本来性子就随和,见徐大眼说得郑重,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了下来。
第二天,临近数个部落的霫人纷纷闻讯赶来,把苏啜部的营地挤了个满满当当。此地距离长城太远,中间又隔了奚人部族,中原货向来紧俏。况且每年落雪后商路即断绝,一直到明年五月其他商队也有可能再次出现。因此,很多部落的长老亲自率队而来,一方面向苏啜部的头领和长老表示谢意,另一方面也防止自家的儿朗因为经验不足而上了中原商贩的当。
生皮在草原上本来就是个贱东西,每年秋天,部落中都要根据积累的干草数量近草场情况大批地淘汰老弱病残牲口。这些皮子剥下来用不完,霫人又没耐心一张张去硝制。在手里放上一两年,生皮上就会磕满虫子洞,变得一文不值。所以商贩们手中货物的价格订得虽然有些高,却还在霫族人承受范围内。况且商贩们所带的全是新货,即便质量最差的,也远远比奚族商贩运来的二手货高档得多。
王麻子、杜疤瘌等人赚得眉开眼笑,连跟跟人说话时的语气都比平常客气了三分。正如九叔所言,有了盈余,商贩们的手脚就比原来大方了许多。特别是杜疤瘌,李旭亲眼看见这个吝啬鬼在第一天收摊时偷偷地包了一大块茶砖,塞进了帮他照看摊位的霫族女子手中。
那名女子连声致谢,虽然与杜疤瘌彼此之间没有太多了词汇可用于交流,可一刹那的目光中,竟是分外的温柔。
那种目光李旭也曾见过。当时,妗妗正端着一碗药,抱怨舅舅身体不够结实,总是生病拖累她受苦。嘴里的话说得很难听,看向舅舅的目光却与此别无二至。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三章 旷野 (三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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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瞬间,李旭有些失神。王麻子的面孔在他眼里不再那么恶心。而一手持刀,一手拧着鸡脖子的妗妗,形象也变得温馨起来。更温馨的是家中那盏始终也不肯点得太亮的油灯,还有临行前父亲、母亲在油灯下翻来覆去替自己摆弄行装的模样。
有种柔和且温暖的感觉包裹了他,让他深深沉醉。以至于有迟来的客人问起了蜀锦的价格,他都没能及时回答。
“汉家伢子,没听见娥茹姐姐问你话么?发什么呆?”一声清脆的呵斥把李旭从回忆中唤醒。这是地道的中原话,其中略待娇憨的味道早已在他的记忆中难以磨灭的痕迹。所以,不用更加不敢抬头。
“陶阔脱丝,别对客人这么无礼!”另一个略为温婉声音传来,制止了少女的胡闹。
尽量不去看客人的眼睛,李旭盯着手中的蜀锦答道:“你想买锦么?这是上好的蜀锦!”
“你们汉人说的锦衣玉食,就是指的这种布料吧。果真很厚实呢?”温软的汉语再次夸赞。出于礼貌,李旭不得不抬头打招呼。一袭鹅黄的曲裾立刻出现在他面前。鹅黄旁边,是一袭耀眼的水蓝,晃得他不敢去直视。
“这不是绸布,是锦,我们那里通常在非常重要的场合穿!”徐大眼的定力远远好于李旭,快速回转惊艳后的心神,以非常专业的语气回答道。
“娥茹姐姐,不如你买上一块,出嫁时穿在身上,整个草原上的鲜花都会失去颜色!”蓝衫少女的声音如出谷黄莺般清脆明快。
“是么?我比比看!”被称作娥茹的黄衫少女听同伴提起自己的婚事,脸上丝毫没有露出中原女子身上常见的扭捏之色。反而更加愉快地拉起蜀锦的一角,轻轻搭在了肩膀上。
她身子高挑,皮肤白净,淡蓝色眼神和白中透金头发看上去本来就很明亮,此刻被色泽光鲜的蜀锦一衬托,立刻让傍晚的阳光都跟着绚丽了几分。看着,看着,李旭不知不觉中已经忘记了尴尬,双眼静静地打量少女,仿佛突然间懂得了什么叫欣赏。
欣赏,不带任何尘杂的欣赏。徐大眼微笑着,看少女把半卷锦在身体上来回缠绕。在听到这个黄衫少女已经准备结婚的一刹那,他心里约略感到有些失落。但很快这种失落就被纯粹的欣赏所取代。
从生下来那一天开始,为家族争取荣耀就成了他心中的最重。其他种种,都如过眼烟云,绝不可以给少年坚定的心志带来任何羁绊。
李旭有些为徐大眼惋惜。单纯论相貌,黄衫女子看上去比蓝衫少女更耐看,说话的语气也更温和。徐大眼长得干净、儒雅,修养又好,本来就是一个潘安般倜傥人物。如果他娶了眼前这个黄衫女子为妻,二人无论在塞外还是在中原,肯定都能成为方圆几百里最引人注目的一对。
“我也来比比!”蓝衫少女见姐姐披上蜀锦后,平添几分亮丽。不甘示弱地靠上前,抓住了锦的另一角。两个浑身散发着春天气息的少女这么一摆弄,立刻把周围无数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一些远道而来的霫人已经置办完了自己需要的东西,却又停下脚步,询问起了蜀锦的行情。
今天李旭和徐大眼的生意非常兴隆。二人本来长得就比其他商贩顺眼,出货的斤两尺寸又足,再加上徐大眼擅于码放货物的位置。所以只半天功夫,李旭所带几十斤粗茶,和徐大眼用来虚应故事的一百多件漆器就脱了手。而剩下的货物只有李旭所带的几匹蜀锦。徐大眼给这些斜纹提花锦的定价方式有些超出霫人意料,所以对于这种高档货,霫人看得多,真正下决心买的却寥寥无几。
“这,不是绸缎。厚的,结实。虽然贵,有道理!”李旭见围过来的霫族女子渐多,尽自己所能地用突厥语解释。
张三叔等人事先推测得没错,霫族人的确分不清苏绸、浙绸和鲁绸的差别。与中原人的欣赏角度不同,他们对售价略高,轻软细致的苏绸的热衷程度还不如稍嫌厚硬的鲁绸来得高。至于霫人为什么要这样选择,熟悉草原民族性格的郝老刀给大伙的解释是:“他们男女皆爱骑马,鲁绸厚,在他们眼里更结实耐磨!苏绸轻软,反而让他们觉得不实在!”
而蜀锦的厚度又是鲁绸的数倍,所以,李旭直接用厚度来说明此物价高的原因。
货物放在支架上时看起来虽然漂亮,却没有美到无法抗拒的地步。放在两个少女身上,则等于让所有围观的女子想象出了,如果此物裁剪为衣穿在自己身上的具体形象。几个年青的霫族女子显然已经心动,纷纷走过来,用手翻动其他的蜀锦。
“锦,是吧。多少张生皮!”一个身材高大,赤裸着胳膊,头发上系了许多铜铃的霫族男子走上前,指着一卷猩红色的蜀锦问道。突厥语里可能还没有锦这个名词,所以他发的是汉语音,听起来怪怪的,好像刚被人打碎了鼻梁骨。
“红色,喜庆时穿,生皮,足够了,不换。一尺一个银铃。换铜铃,要二十个!”李旭用手里的尺子比划着,按照徐大眼事先的吩咐狮子大开口。这是他的独家货物,所以不怕其他商贩责怪自己搅乱行情。
女子们点缀在衣服边缘和手腕上的银铃比铜铃小,但三个凑起来也有半钱重。而男人们缀在衣服边缘和头发上的铜铃很大,二十个铜铃拿到中原去卖掉,足可卖到上百文。所以,李旭手里任何一卷蜀锦能脱手,都让他完全赚够最初的本钱。
年青霫族男人用手摸了摸锦的厚度,对着夕阳再看看颜色,脸上露出了中意的表情。冲着远方大喊几句,叫过了一个年纪与黄衫少女差不多的霫族女子,低声跟对方商量了一会儿,开始从头发上向下解铜铃。
那女子显然不希望破坏丈夫的威武形象,伸手轻轻拉住了男人的胳膊。小声斥责。像是说自己的丈夫太过奢侈。然后,却从手腕上把一个缀满细链和小铃的镯子褪了下来,放到了李旭面前。
“铛!”李旭被银铃发出悦耳的声音吓了一跳。这太多了,足足有一两银子,化成银饼换铜钱,能换两千文。况且镯子的式样实在新奇,若能直接卖给大户人家,估计三千文也能换得到。
徐大眼却丝毫不觉得惊诧,收起银镯,利落地把红锦展开,一尺尺量下去。量够了十尺,冲那个霫族男子友善地笑了笑,又饶上了一尺添头。用刀子割开,卷好,恭敬地放在了霫人夫妇的手中。
霫族男子把属于自己的蜀锦迎风抖开,当空折成三折,厚厚地披到了妻子的身上。年青的妻子被红锦照得双颊生晕,把头轻轻地倚在了丈夫胸口。两个人彼此倚靠着,拎着换来茶叶、绸缎、漆盘等物件,分开人群,慢慢走远。
有女子羡慕地看着那对夫妻离开,提起李旭面前的红锦,在自己身上比了比,又叹了口气,低着头离开。却有更多的女子围过来,用从手腕,衣角上扯下银铃,换蜀锦为衣。
北行之前,李懋给儿子所选的蜀锦都是大红大紫的颜色。对于汉人女子来说,这种颜色稍嫌艳丽。在草原上,却刚好与周围清新明快的景色搭配了起来。所以这种浓色反倒称为霫人的最爱,一个个抚摩比量,爱不释手。
眼看着红锦就要被女子们扯尽,蓝衫少女急了起来。上前一把拉住李旭的手,大声命令道:“剩下的我包了,给娥茹姐姐做嫁衣!”
没等李旭表态,黄衫女子低声说道。“小妹,这样不好吧。还有别的颜色可挑呢。我喜欢那个金色,刚好配上他们部落的战旗!”
“我,我还有一块,够,够做一件嫁,嫁衣!”李旭被少女鲁莽的行为又闹红了脸,结结巴巴地说道。
周围霫族人虽然听不懂汉语,却也从少女的表情上猜到她要把剩下的红色蜀锦全买下。还以为她是为了自己今后做准备,满脸善意地大笑了起来。
“不早说!”少女狠狠地瞪了李旭一眼,脸上飞起了两朵红云,跺了跺脚,闪到了旁边。
“那只有数尺,不是整块!”李旭红着脸解释。却无法让少女明白非整块的布不会摆在摊面上这个习俗。
那个发音为娥茹的黄衫少女年龄看起来比蓝衫少女略长,拉住自己的妹妹,慢慢地翻看别色蜀锦。待李旭把这波客人全大发走,才把一直披在自己肩头的黄锦重新放回摊位,低声向李旭问道:“这个颜色的,和红色的一样卖么?”
“一,一样。如果你买,可以少,少算些!”李旭赚钱赚得有些心虚起来。北行前,父亲把家中所有搜罗到的铜钱和母亲几件压箱底的首饰都换了蜀锦。当时开销虽然很大,但自己在短短半个时辰内,足足赚回了十倍的回报。如果再按照徐大眼的指示卖高价,他觉得自己实在有些贪婪。
“我要做两件嫁衣,一件做成中原式样的,要红色。一件我们做成我们霫人式样的,要金黄色。你看看我需要买几尺,价钱和别人一样,我不能欺负客人!”娥茹却不肯要李旭的折扣,低声问道。
她的中原话说得很流畅,隐隐地还带着吴地一带的韵味。与蓝衫少女的明快清新的发音不同,听在耳朵里却令人感到另外一种舒坦。
“这,这个,我,我也不太懂!要不,你把这块黄锦,和这块红锦都拿去?”李旭从货摊下拿出另一块红锦,与黄锦摆在一处,试探着问道。“我可以只算你一半儿的价!”
“谢谢你,但我不能平白占你的好处!”娥茹再度谢绝了李旭的馈赠。拿起两块锦,反复在身上比量,终是下不了决心该买多少尺。草原上物产不丰,纵使生在族长之家,过于浪费东西的行为,也是要受到众人谴责。
“娥茹姐姐,要不咱们带着这两个汉伢子回去。让晴姨给你量一下,对,量体裁衣,这个词我记得!”蓝衫少女拍着手说道,手腕上银铃叮当做响,再次让李旭心神为之一荡。
“这不太好吧,天色已晚!再说,灯下量尺寸,也许会有偏差。”徐大眼拱了拱手,拒绝了对方的提议。傍晚去造访一个陌生女子的毡帐,在他眼中可不是什么有礼貌的行为。
此时夕阳已经从草原尽头落下,大部分商贩都已经收摊。坚持到现在的,只有他、李旭和其他几个卖特色货物的人。今天所有商贩的生意都不错,估计明天再卖上一整天,后天早上大伙就可以收拾行装南返。
“我们霫人可没有那么多规矩!”蓝衫少女与徐大眼比了比谁的眼睛大,微微竖着眉头说道。
“那,我等恭敬不如从命!”徐大眼拱手为礼,不愠不怒。眼前这个叫娥茹的女子和叫什么丝的少女肯定是族长的掌上明珠。自己和李旭想在此部寄宿一段时间,与两个女子搞好关系并无坏处。况且这蓝衫少女虽然性子有些野,本质却如旷野中的一湖清水,未曾沾染世间任何尘杂。
李旭见那黄衫女子满脸渴望之色,不由心软。再加上他也确实拿蓝衫少女陶阔脱丝没办法。只好收拾摊位,把剩余的蜀锦用包袱裹紧了,托付给在一旁看热闹的郝老刀带回大伙统一存放货物毡帐。然后牵着牲口,把大半匹金黄色的和数尺亮红色的放在骡子背上,跟在少女的身后去见她们口中的晴姨。
那名叫娥茹的少女见对方做出如此多的让步,连连称谢。蓝衫少女却丝毫不肯领情。看了看李旭和徐大眼与自己姐妹之间的距离,不高兴地议论道:“走近些,怕了什么。难道不与女人并行,也是你们汉人的规矩么?”
“君子…..”徐大眼再度拱手,不知道什么原因,向来洒脱的他在两个女孩跟前却变得异常喜欢拱手。想引用一句古圣先贤的话来给自己的行为做解释,却霍然想到无论孔子、孟子还是曾子,恐怕对这两个野性实足的霫人都没有威慑力。只好硬着头皮快行了几步,与两个女子并排而走。彼此之间却隔开了两个人宽的距离。再看李旭更是拘谨,拉着坐骑,与少女的距离足足隔了三匹马的宽度。
“你们汉人的规矩真是怪得离奇,什么事情都要拐着弯!晴姨也是中原人,听说故族来了人,明明想见,我要她来,她却说什么未经丈夫命令,女子不应该主动出面招待远客……”蓝衫女子拿徐、李二人没办法,耸了耸肩膀,继续数落道。
“你说的晴姨,是中原人么?”徐大眼丝毫不以少女的奚落为意,反而被少女口中的中原女子勾起了好奇心。
“是啊,她叫陈晚晴,二十多年前来的草原。她父亲本来想把她卖给大汗,半路却遇到了马贼。是我父亲救了他们父女,所以晴姨就嫁给了父亲。那个老头真怪,居然忍心把自己的女儿当货物卖!”
“货物?”李旭惊诧地追问了一句。直觉告诉他,陶阔脱丝口中的父女不存在真正的亲情关系。在自己的家乡,也有狠心肠的父母或实在过不下去的穷苦人家把自己的女儿卖给大户人家做奴做妾,但绝不会狠到把女儿卖到千里之外的地步。况且北上路途遥远,卖女儿给胡人,最终收益与路上风险根本无法相较。
“他们不是真正的父女!”徐大眼心中暗想。在蓝衫少女刚刚报出晴姨的全名的刹那,他就已经推测出了这一点。晚晴这个名字听起来很有诗意,但并不常见。中原的小户人家女儿的名字不会取得这么有韵味。至于那些豪门大户的女儿,取这样一个名字又有失庄重。
那么,结论只有一个。蓝衫少女口中的晴姨可能是个风尘女子,被人贩子卖到塞外以求高价。
“能值得人贩子冒这么大风险的女子,肯定美艳不可方物。但美丽的风尘女子在中原身价已经不菲,人贩子又何必冒这么大的险?”徐大眼皱着眉头想。看看蓝衫少女未经风霜的脸,他猛然想到了其中答案。
眼前的少女性子直爽中带着一点粗疏,她口中的二十年,恐怕不是一个准确数字。具体的年数,按徐大眼的计算应该是二十一年。
那一年是开皇九年(589年)。大隋灭陈,无数江南世家灰飞烟灭。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三章 旷野 (四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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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想之下,徐大眼对少女口中晴姨的身世大为好奇,话里话外就开始套问起对方的身世来。两个霫族少女怎有他这个从小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心机深,见徐大眼终于肯主动说话,高兴地把自己所知道的东西竹筒倒豆子般告诉了他。
套问的结果却令徐大眼甚为失望。少女虽然毫无保留,但她们口中所提到的晴姨,翻来覆去不过是当年怎么被自己的父亲所救,怎么做了父亲的小妻。后来怎么教导自己说中原话,怎么教导部族中的女子裁减衣服,腌制野菜。至于晴姨的故乡是中原什么地方,家里还有没有亲戚等重要细节,两个少女根本没关心过,自然也一概不知。
“晴姨就叫陈晚晴啊,没听她说过她还有别的名字。她说你们中原的地方大,部族多,所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姓氏!”黄衫少女娥茹见徐大眼说话句句不离晴姨,皱着眉头说道。“名字不过是人的代称而已,知道被人喊晚晴时,喊的是她就好了,为什么还要问她是否有别的名字?”
徐大眼怕娥茹心中起疑,不敢再继续追问。随便讲了几个中原地区关于名字的笑话遮掩,把话题巧妙地岔开。提到汉人名字里的含义,蓝衫少女又被勾起了兴趣,拍了拍手,非常高兴地炫耀道:“娥茹姐姐和我还有汉人名字呢,也是晴姨给取的!”
如果徐大眼和李旭是草原上的少年,肯定会接着话题问少女的汉人名字是什么。但他二人都是读过书的斯文人,受儒学熏陶,品行端正。心中的信条俱是:遇到同龄女子,别人不主动说出名字,万万不可追问。
宾主之间一下子冷了场,蓝衫少女瞪大了眼睛看着李旭和徐大眼,见对方始终不肯出言相问,低下头,有些沮丧地说道:“难道你们不想知道我们的名字么?这样大家彼此称呼起来也方便些!”
“小可姓徐,名世绩。敢问两位姑娘芳名!”徐大眼见少女生了气,赶紧原地站定,依礼相询。
“在下李旭!不知姑娘芳名可否相告!”李旭拱了拱手,正色问道。
两个少女被问得一楞,旋即放声大笑起来,惹得过往霫人纷纷侧目,不知道这边到底发生了什么有趣的事情。
黄衫少女娥茹虽然略为沉稳,也被徐、李二人的郑重举止逗得前后直打跌。蓝衫少女则弯了腰,一边笑,一边指着徐李二人说道:“哈,哈哈,笑,笑死我了。哈哈哈,难道你们,哈哈,中原人说话,全是这个样子么?”
“我们?”徐、李二人被笑得有些摸不到头脑,听少女如此相问,才意识到问题出在了哪里。想了想,自己也笑了起来。边笑,边向两位少女解释:“我们那里,是不准随便问女子姓名的,否则会被人家骂,弄不好还要被当做坏人追打!所以,问及你们名字时,才,才不得不郑重些!”
“我们这里随便问,人家不高兴,自然不会告诉你。身上又不会被割出口子来,怕个什么!”蓝衫一边笑,一遍说道。
“想是彼此习惯不同。长老们说晴姨初来时,亦是轻易不与人说话!”娥茹慢慢收敛笑容,很理解地说道。
她人生得本来就美,笑起来很单纯,收拢笑容的表情亦自然,说话时又比蓝衫少女多了几分体贴味道,所以很容易令人心生亲近之感。
徐大眼在心里暗暗叹了口气,脸上却依旧带着从容的微笑,低声问道:“二位还没告知你们的中原名字呢?阿茹和陶可脱丝我都记得,只是说起来却不像你们说得那样好听!”
问罢,心里竞隐隐生出了几分期盼之意。
没等娥茹开口,心直口快的蓝衫少女抢先答道:“是娥茹和陶阔脱丝,在我们突厥话里,她的名字是金莲花,我的名字是蓝羽鸟!”
随着少女的绘声绘色的解释,徐大眼和李旭知道了娥茹和陶阔脱丝的含义。金莲花是草原深处常见的一种野花。花苞不大,开起来却非常美丽。特别是衬托在层层碧绿的草海之间,就像宝石一样鲜艳夺目。而蓝羽鸟是传说中类似于孔雀的一种鸟,羽毛颜色绚丽,体形婀娜,出现的地方则意味着风调雨顺,草场兴旺。而她们的汉人名字亦由此而来,黄衫少女的名字叫醉菊,蓝衫少女的名字叫碎蓝。
“晴姨她一定画得一手好画!”徐大眼听完了少女的介绍,非常肯定地推测。
“咦,你怎么知道?”蓝衫少女惊诧地问。黄衫少女则瞪大了眼睛,双目中充满了钦佩之意。
看到醉菊眼中的柔光,徐大眼有些得意,微笑着解释道:“能把名字取得这么有画意的人,心中能没有画境么?你们这位晴姨,恐怕是丹青高手呢!”
“是啊,晴姨连风在吹过草上的痕迹,都能画得出来!”少女碎蓝佩服地讲。
大伙同是少年人,有了共同话题后,很快就熟络了起来。少女碎蓝又讲了几个晴姨初露丹青,技惊四座的趣闻,突然话题一转,带着几分自豪的表情问道:“我们两人自小跟晴姨学写字、画画,按你们中原人的规矩,应该算晴姨的弟子罢?”
“应该是嫡系弟子,衣钵传人!”徐大眼带着几分恭维的口吻回答。大隋先帝重学,国内除了太远的蛮荒之所外,几乎在每个郡县都设立了官办的学堂。在这些学堂里,由朝廷出资聘请教师,官府负责为学子提供食宿。李旭和他都曾受惠于此政,想起来感触颇深。
县学普及后,每个学生都有数个老师,每个老师亦有数个学生。但其中可称为彼此称为师父弟子的,却聊聊无己。而一旦以这个称呼相称,则意味着老师准备把毕生所学倾囊相授给某个学生。而该学生则终身视老师为父辈,永不背弃。
“什么是衣钵传人?”少女们却听不懂徐大眼的恭维话,瞪大了眼睛追问。
“从字面上讲就是她把自己的衣服饭碗都交给了你,可以理解为你接受了她赖以谋生的技艺!”徐大眼苦笑着回答,心中暗骂自己糊涂。与两个异族少女掉文,纯是自己给自己找罪受。
“把赖以谋生的技艺传给了我?”蓝衫少女眨着眼睛想了想,依然不明白其中内涵,“难道教会了别人,自己就一定要捱饿么?所以一定要用衣服和饭碗来比喻?”
“我们中原人多,如果一门手艺谁都会了,就赚不到钱了。就像你们草原上的皮货,越多越不值钱!”李旭找了个形象了例子来解释。
碎蓝轻轻地笑了起来,拍了拍手,叹道:“我明白了。好在晴姨不靠卖画活着!”想了笑,又微笑着补充:“可是,有谁的画技能达到晴姨那种地步?她要真肯为人画像,恐怕出五百张生皮一幅,人们都抢着买!”
霫人习惯以物易物,至今没有太完整的钱币概念。商贩们今天用生皮来交易大多数货物,所以少女也用生皮来比喻师门画技的精湛程度。
“晴姨的画技那么高,那你们两人岂不是名师出高徒!”徐大眼言不由衷地恭维,心里却愈发吃惊。学画一途,颇为艰难。除非是天纵之才,生下来就带着生花妙笔的。否则从开始落笔着墨学起,到能在瞬间捕捉住人的面貌神态,没十年苦功难以达到。并且画画不比习字,不能用树枝沾了水在石版上修其神韵。所以光是每年浪费的纸张钱,就是一笔非常不菲的开销。少女口中的晴姨画技如此高超,恐怕更不会是被拐卖到草原的普通民女了。
“晴姨的画技当然高了,不过我们两个都没学会。你们汉人卖的纸太贵,而羊皮又不像纸那样容易着墨!”蓝衫少女撅着嘴巴,有些悻然地回答。
帮家族做生意的经验告诉徐大眼,少女说得是实情。纸张虽薄,重量却很惊人。半尺见方的一摞纸,往往比同等厚度的砖头还沉得多。并且那东西在草原上鲜有人用,商贩们嫌其出货慢,压在手里又怕火怕潮。所以千里迢迢往草原上贩纸卖,没有二十倍的赚头,根本不值得一干。
想到这儿,徐大眼拍着胸脯承诺:“明年春天,我一定让人运一批上好的纸过来,专门送给你们学画!“
他生于富豪之家,掷千金博美人一笑的豪气都能拿得出来,这点纸张的价钱自然没看在眼里。两个霫族少女却是喜出望外,看着徐大眼,满脸都是难以置信的神色:“真的?你不赚钱了么?”
“愿车马衣轻裘…..!”徐大眼引用了半句论语,用力把下半句憋回了肚子内。这是子路当年对孔子言志时说过的话,“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蔽之而无憾!”读书的时候,徐大眼最喜欢的就是子路这种坦诚豪放的性格,不知不觉间,行为举止都受了他的影响。但跟两个少女说这些话肯定不合适,第一,对方不是他的朋友。第二,说完后,少女肯定又要追问他的马车藏在什么地方。
倒是李旭实在,上前半步,低声向两位少女解释道:“纸在我们中原不像草原上这么贵。大伙不愿意带,主要因为这边很少有人买。如果卖纸的人不把价钱提得很高,他一定会赔本。”
“我不会让朋友吃亏,如果你明年给我带两驮纸来,我套一头跑得最快的马驹送给你!”名为碎蓝的少女最是豪爽,拍了拍李旭的后背,说道。
一拍之下,李旭又是满脸通红。两个少女大乐,都道汉人的男子居然比霫族的女子还腼腆。嘻嘻哈哈间,四人越混越熟,不知不觉已经笑闹着走到了苏啜部营地的最深处。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三章 旷野 (四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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霫人部落中,族长的地位尊崇无比,但族长的家却丝毫不比普通族人家奢华。唯一能把苏啜西尔家的毡包与其他族人区别开来的标志是,在他家的十几个毡包的外围竖立着一圈没涂过漆的木栅栏,而别人家的毡包群外则连栅栏都没有。
两个霫族少女和晴姨的毡包就在栅栏内,与族长苏啜西尔家的其他未成年子女和一干妻子的毡包混在一处。所有的毡包都是用白色毛毡包裹,顶部镶嵌了一片银色绸缎。只是因为风吹日晒,那白毡和绸缎早已失去原有的光泽,变得白中泛黄,仿佛上面浮了一层尘土。
“最里边那个毡包就是晴姨住的,咱们偷偷溜进去,定能吓她一大跳!”蓝衫少女指着栅栏围出的院落后排一个外表看上去相对干净些的毡包,拉起李旭的胳膊就向里边拽。
两个少年却说什么不肯与她胡闹,站在了栅栏外,请姐妹两个先进去通禀。少女扯了几次,见李旭和徐大眼无论如何不肯让步,只好嘟着嘴巴,殃殃地去了。
这一去,却是半柱香功夫才转回来。蓝衫少女自己觉得在客人面前失了颜面,有些不高兴的解释道:“晴姨可真罗嗦,又是派人禀报父亲,又是命人刷洗茶具。那平日煮茶的铜壶,居然被她洗了三回…….”
黄衫少女比妹妹性子沉稳,先向徐、李二人道了声歉,然后制止兀自喋喋不休小妹,替主人邀请远客入内用茶。
那晴姨虽然不是两位少女的生母,论辈分却是她母亲的姐妹。所以徐、李二人进了毡包,即以中原人晚辈晋见长辈之礼问候。那屋中女子早已盛装相待,猛然见了家乡礼节,赶紧起身答谢。言谈举止落落大方,嗓音却渐渐哑了。
徐大眼偷偷相望,只见一个身穿汉家衣衫的中年美妇站在自己与李旭面前。从肤色上看,该女子年龄应该还不到四十。只是两鬓早已被霜染了,斑白中带着几分憔悴。
“二位贵客请上座,我这里很少有客人来,所以不得不花些时间准备!”妇人调整了一下情绪,用略带一些江南腔的中原话说道。
“是晚辈仓卒来打扰,还请长者见谅!”李旭和徐大眼再次拱手告罪,然后才按宾主次序落了座。若是在中原,他们这么晚了来见一个中年妇人,对方肯定不肯准许入内。所以蓝衫少女口中所说的麻烦,在徐、李二人眼中却是再正常不过的礼节。虽然耽误了些功夫,心中却倍感亲切。
少妇微微点头,对少年人知书达理的行为以示嘉许。然后随便问了几句旅途是否劳顿以及在霫族部落住得是否习惯的客气话,再次站起身,双手捧出了两个精致的天青色磁瓶来。
两个少女自从客人入帐后就不再说话,她们从来没见过汉人之间宾主相见的礼节,乍看之下,大为好奇。待看到少妇取出从来不肯给人动的天青磁瓶,心中更是惊诧,两双大眼睛亮亮地瞪了溜圆。
此刻,被少妇事先擦洗得甑明瓦亮,盛了水放于木炭火之上的铜壶已经隐约有声。少妇抱着磁瓶走过去,拎住半边裙脚蹲了,然后把磁瓶于距离炭盆稍远的地方摆正。接着又慢慢地站起来,从柜子上取了一柄非常干净的银勺,在两个磁瓶其中之一舀出小半勺雪花一样白的精盐,打开铜壶盖子,轻轻放进了水里。
“要煮茶么?”李旭心中暗自惊诧。自从进了毡帐,美艳少妇的一举一动都给了非常舒适的感觉。如果把两个少女比作草原上的湖水的话,眼前这个美艳少妇就是江南的一杆修竹,举手投足,都可以用“落落大方,仪态万千”八个字来概括。(注1)
美少妇回转身来,冲客人略带歉意的笑笑,以示对方稍等。然后就把心思转注于铜壶上。待壶中的水声稍大,揭开壶盖,用另一把银勺撇净水面上的细碎泡沫。接着,再次盖住了铜壶。
顷刻之后,壶中水沸声如落珠。美少妇再度掀开壶盖,此番却不撇水,而是用一把大铜勺将沸水舀出两大勺来,倒入事先预备好的磁碗内。随即,用一根竹夹子在水中轻轻搅拌,边搅,边用银勺从另一根天青色瓷瓶内舀了些细如碎米般的茶末,缓缓投入沸水之内。
此时毡包里已经是茶香四溢,不用喝,便已醺然。两个霫族少女从来没见过有人这么耐心地去对付一壶茶,瞪大眼睛,小嘴都张成了半圆形。
对于少年少女的惊艳,美妇却浑然不觉。一心一意地搅着茶水,待茶水“腾波鼓浪”时,方才停止了搅动,把先前舀出的两大勺水又重新加了进去,盖好铜壶盖子,把炭火拨得弱了,将养茶味。
当壶中的水再次发出淡淡的气泡声,少妇缓缓起身,提了铜壶,在每个客人面前的细磁盏内倒了大半,然后给自己也倒了半盏,轻轻地把铜壶放下,举盏于眉间相邀。
不消说一个字,四名少年同时举盏相还。如此煮茶,作用已经不是解渴。座中四名年青人除了徐大眼这个自幼被家族当成希望来培养的豪门子弟,其他三人只是机械地随着妇人品茶、请茶的动作而举盏,随着妇人落盏的动作而直腰,只觉得对方的每一个动作都暗含节律,美如临风而抒臂,根本忘记了去品口中茶水是何滋味!
蓝衫少女还好,她平素就对少妇非常崇拜,对方无论做出什么高贵迷人的举止来都觉得是应该。黄衫少女心中则既是羡慕,又是赞叹,隐隐的还涌起几分忌妒滋味。她自幼多受对方照看,两三年前亦如妹妹一样对晴姨崇拜异常。待年龄稍长,懂得了些人世间的事情,心中就慢慢开始为自己的生母愤愤不平起来。
霫族诸部男丁寥落,所以男人同时可以娶几个妻子。他父亲身为一族之长,做不到突厥王爷那样妻妾成群,身后也曾经有十余个夫人在。诸多妻子中,包括两个少女的母亲在内,或比晴姨年长,或比晴姨年幼,却任谁也没有晴姨受宠。
黄衫女子平素只觉得汉人女子与草原女子不同,盛开的时间晚,所以容颜保留得也长久。今天看了从未看到过的茶艺,心中只觉得如果自己是个男人,也一定要把晴姨揽在怀中好好保护,不敢让她受到半分委屈。自己作为女人尚且心生此念,更何况父亲这样一个草原上的英雄。
所以,黄衫女子暗自发誓,日后一定要从晴姨手中把这套煮茶动作学过来。这样自己嫁于临近部落的族长后,无论将来年龄再大,也没人能把丈夫从手中抢走。
“这女子绝不会是出身风尘!任何青楼培养不出这种气质!”偷眼看了看几个同伴魂不守舍的样子,徐大眼心中暗自感慨。两晋之后,汉家衣冠南渡,带走了大量北方财富,同时把秦汉以来数百年间积累下的书籍、音乐、礼仪和风俗习惯席卷到了南方。两晋士族最讲究洒脱,饮茶之道随着巨豪之家的凝练,早就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程序和动作。美貌少妇按汉人待客之道,敬以亲手煮茶之礼。给众人看的只是最后一道工序,前面还有烤、冷、捣、筛四道工序没有示人。如果把全套功夫做足了,再用上白陶细瓯替换掉那铜壶,估计半个月之内众人不会再看一眼大铜壶粗煮的奶茶,哪怕那铜壶里放得是最昂贵的茶饼。
但那女子在众人面前演示茶艺却绝不是为了卖弄,纯粹是她自幼受此熏陶,认为这些是应该用以招待贵客礼节。所以,无论她怎么做,旁观者如李旭、娥茹、陶阔脱丝三人都觉得亲切自然。而看在徐大眼双目中,却更坚定了自己的推测。
那铜壶本来就不大,须臾之间,一壶水分完。陈姓女子谦虚的几句,意思是准备不足,并非有心怠慢远客。而受了如此重礼相待的徐、李二人哪里还能生出半分怪罪之心,连连致谢,直抱得胳膊都开始酸了,才算答谢完毕。
那蓝衫少女一改平素的急性子,破例没有催促晴姨早点为自己和姐姐量衣服。直到美妇人撤走了茶具,取来了尺子和细绳,才如梦方醒地站了起来,低声向李旭问道:“你,你们中原人平日都这样喝茶么?真好看,像是在跳舞一样,让人不知不觉就沉醉进去!”
“平,平时我很少喝茶。只,只喜欢喝酒!”李旭又开始结巴起来。他想实话实说自己这样喝茶是第一次,又怕会让美貌夫人觉得脸上无光。只好给了少女一个似是而非的答案。
美貌妇人的举动让李旭有些自惭形悔,觉得同样是汉人,自己与妇人相较,就像顽铁与美玉比肩。殊不知,大隋朝皇家身上就带着鲜卑血统,从君王到臣子的举止都偏向粗旷豪迈。这种江南豪门饮茶之道,非但在北方百姓之家不常见,就是放到杨素、宇文化及这些公卿之家,也未必能做得如此高雅耐看。
“对,我忘了你是个酒鬼!”蓝衫少女大声说道。李旭一晚上连干数袋马奶子酒的壮举早就在部落里传了个遍,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有狼为伴的中原少男酒量超群,即便是部落最强壮的猎人,论喝酒都比不过他。
李旭笑了笑,不敢应声。那天晚上惊艳后醉倒,是他平生最尴尬的一件事情。特别是在一个少女睡着时落荒而逃的举动,每次想起来都觉得惭愧异常。
在别人面前失了风头,找一个比自己弱的人扯平是女孩子常有的心理。蓝衫少女没意识到自己是在欺负人,眉头微皱,继续奚落道:“喝完了酒还不会走路,身体比死骆驼还重!”
李旭的脸再次红到了耳朵根儿,到了这个时候,他才明白当天是少女把自己搀扶回了帐篷。这样一来,自己当晚的行为岂不更是过分?据这几天从张三等人口中打探到的底细,如果胡人女子夜晚钻进了你的帐篷,你不做任何事情,她们非但不怪,还会对你表示尊敬。但落荒而逃者能不能赢得尊敬,过去没有人这么干过,所以张老三等人也不知道。
“酒乃豪杰之伴,能饮也是好的。竹林七贤若无酒,也不会写出那么妙的文章!”美貌妇人笑着开口,替李旭解围。
竹林七贤是谁,蓝衫少女不知道。见晴姨为李旭说话,认定七贤都是汉人中的大英雄。狠狠瞪了他一眼,不再找茬。
美貌少妇历尽风霜,对这些年青人的心思看得非常透。善意地笑了笑,请李旭和徐大眼先静坐稍待。然后拉着两个少女到旁边另一个帐篷去量衣服尺寸。一会儿功夫,三个女子有说有笑地走了回来,彼此间如同胞姐妹般亲密。
徐大眼和李旭出门把蜀锦扛进毡包,依照少妇的吩咐裁了六块。三个女子每人两块,谁也不比别人少。待两个少女开始用银铃付帐的时候,晴姨的惊诧地瞪圆眼睛,不由自主地问道:“蜀锦在中原很贵么?大隋朝治下疲敝如此?”
“不,不是很贵的!”李旭如同作贼被人当场抓住般,羞愧得无地自容。他的本意是给三个女子算半价。话没等说出口就被两个少女堵了回去。如今把银铃已经拿到手里了,想更改价格都已经来不及。
“哈,原来你在奇货可居!”蓝衫少女终于用对了一个中原成语,瞪着眼睛向李旭喝道:“晴姨还说你是个正人君子,原来你只是表面上老实。说,你赚了我们两倍还是三倍的好处?是不是一直打算这么赚下去?”
非但李旭,徐大眼的脸也红到了脚后跟儿。利用霫人对蜀锦价格不了解的机会大换银子,这主意完全出自他一人之手,李旭纯属依计而行,根本不应该负任何责任。按中原的银子与铜钱的比价,他与李旭卖的蜀锦利润足有十几倍。少女以三倍涨价者为恶棍,若是知道面前两个人赚了那么多,岂不当场要把李旭捏死?
徐大眼红着脸上前一步,刚想站出来把所有错误揽在一个人身上,却见那晴姨轻轻点了点蓝衫少女的额头,笑着数落道:“他们千里迢迢而来,一路上艰险异常。甭说是赚两倍,就是赚十倍,也是应得的收益。如果做生意不赚钱,人家还来咱部落做什么?”
闻此言,两个少年如蒙大赦般松了口气,,把感激的目光投向了晴姨。美貌少妇却歉然地对他们笑了笑,仿佛在承认是自己多嘴给他们添了麻烦。然后打开毡包内的一个小柜子,逐一解出数个银铃,按与少女同样的价格支付了蜀锦费用。
“不,不要这么多了?”李旭擦了把额头上的汗,真诚地说道。人贵在知足,自己第一次出塞,路上虽然受了些磨难,收获却是预想的十几倍。这个结果已经令他非常满足,不想给眼前几个女人留下贪得无厌的印象。
“拿着吧,如果不是需要钱用,谁会在冬天来临时还跑这么远的路呢?”晴姨非常通情达理地说道,看看李旭红红的面孔,笑了笑,反倒开始低声安慰起他来:“做生意不比读书,不能硬不起心肠。看你这个样子,肯定是第一次跑买卖。慢慢适应,习惯了就好了!”
“嗯!”李旭轻轻点头。接触虽然不多,眼前这个女子却如家中长辈般让他心里感到很亲切。想想自己还要在霫部逗留一段时间,有的是机会还这个人情。所以感激地冲妇人笑了笑,把银铃仔细地收进了腰间的钱袋。
有了蜀锦,少女的心思立刻集中到了衣服上。看看天色已黑,徐、李二人赶紧起身告辞。美貌少妇也不多留二人久座,一手挽着一个少女,起身送了出来。
“难得有中原人来我们部落,今天说了好一会家乡话,心里舒畅得很呢!”临别之前,少妇看了看头顶穹庐般的天空,柔声说道。
“晴姨若是喜欢,明天他们收了摊子,我再把他们带来饮茶可好?”黄衫少女食髓知味,带着几分祈求的口吻询问。
“他们明天收了摊,应该整理回中原的行装了吧!”晴姨想了想,把探询的目光看向了徐、李二人。
“如果族长大人准许,我们可能会留在部落里过冬!”李旭诚实地回答。如果有机会,他愿意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为眼前少妇做些能令对方开心的事情。为了今天她几次替自己解围,也为了再次领略喝茶时那种韵味。
“李旭,你,你真的要留下?”蓝衫少女第一个跳了起来,拉着李旭的手臂问道。这个汉家伢子贪婪是贪婪了些,腼腆是腼腆了些。但按照晴姨给的解释,他做了一切都事出有因。包括那天夜里偷偷溜走,在晴姨口中,都是中原人中君子才会做的行为。
其实,具体在帐篷中会发生什么?少女自己也不懂。她第一次学大人的行为就出师不利,懊恼固然懊恼,心中对李旭的好奇心反而更胜。眼前这个汉人伢子和族中日日追着自己的少年很不一样,具体区别在哪里,少女自己也迷迷糊糊。只觉得如果李旭多留一天,她就可以多挖掘到许多乐趣。
“我,我还没跟族长大人提及此事,不知道他是否允许!”李旭的胳膊被少女拉惯了,多少也有了经验,不再像第一次那样感到害羞。想了想,给出了一个很认真的答案。
“你能留下来,父亲和长老们高兴还来不及!”蓝衫少女一开心,嘴里留不下任何秘密。突厥人以狼为图腾,拥有一头狼为同伴,特别是毛色罕见的狼,如金灰色或者银灰色,会被视为好运的象征。霫族目前依附于突厥,虽然以天鹅为图腾,信仰上也受到了突厥人很大影响。族长和几个长老连日来想的就是如何让小狼甘罗多留在部落些日子,一直没机会跟李旭提,却没想到李旭自己打算留在部落里过冬。
“好吧,明天我亲手做几样小菜,请你们的父亲和你们的朋友来吃!”见少女开心的模样,晴姨抿着嘴笑了笑,双目流波,仿佛瞬间年青了二十几岁。
当年,自己也与眼前少女般心无纤尘,而当日那个少年,木呐之处比李旭有过之而无不及。还有自己的哥哥,比眼前这个叫徐世绩的人还聪明,目光还明亮。
二十多年过去了,一切却宛如就发生在昨天。
注1:此处描写煮茶场景,参见唐代人陆羽写的《茶经》。为对比中原文化与草原文化的差异,略做夸张。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三章 旷野 (五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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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李旭与徐大眼回到自己的营地,九叔诸人早以等得发急。原来,霫人诸部虽然同为一族,除了战争或一年中几个有数的重要日子外,很少有这么多部众聚集在一处。此番市易,方圆五百余里的几个部落都有青壮和长老前来苏啜部借住,这可是部落平时求都求不来的好机会,所以,作为主人的苏啜部难免要盛情招待一回。
高兴之余,热情的族长苏啜西尔并没忘记了是谁给他带来了欢乐,所以再次送来几头活羊,数袋酸马奶,并派遣一名德高忘众的族长前来陪商贩们饮酒。同时,极力邀请商队的头领孙九、张三和两个少年出席为招待各族长老而专门设下的晚宴。
李旭和徐大眼迟迟未归,怕主人等得心急,孙九与张三本欲先去。无奈族长苏啜西尔的派来的传信人坚持要求客人务必带上小狼甘罗出席。而自从来到苏啜部后,日日有骨头有肉可吃,小狼甘罗已经渐渐长出了尖牙。平素众商贩喂它吃肉时来者不拒,想带了他走却是门儿都没有。无论孙九用什么好处引诱,就是不肯随之同行。张三叔等得实在有些不耐烦,寻了根绳子准备绑在狼脖子上硬牵了去,却被小狼甘罗跃起来,凌空一口差点咬到咽喉上。
张老三在外人面前失了脸,气急败坏地寻了根马鞭欲惩罚甘罗。小狼却不肯受教,摆出一幅准备拼命的架势,前腿伏低,后腿紧绷,嘴里发出低低的呜呜嘶鸣声。无论张三手中得鞭子挥舞,目光,就是不肯立刻他的脖颈。如是以来,反而吓得张老三不敢轻易动手。
“它是狼,不是狗!”一直看张三叔与甘罗折腾的苏啜部信使阿思蓝用突厥语说道。“你现在欺负它小,等它长大了,随时会记起今日的屈辱!”
这里是霫部,突厥人的附庸。狼在这里向来被认为是高贵无比的生物。直接找张弓箭来把甘罗射死的心愿肯定办不到。张三叔没办法,只好丢下鞭子,骂骂咧咧地数落小狼的主人缺德,带了这么一条狼崽子却不知道驯养。小狼甘罗却听不懂骂人话,见张三叔扔了马鞭,给了对方一个不屑的眼神后,得意洋洋席地而坐,那模样,活象一个打了胜仗回来的部落英雄。
好不容易逮到了李旭,张三叔不免板了脸,冲上去好一顿教训。这些天李旭被他已经呵斥习惯了,外人面前,也不出言顶撞。直到张三叔骂得口渴了停下来喝水时,才淡淡地答道:“是小侄无礼,不该让九叔担心。但族长家的女儿邀请送蜀锦去她的毡帐,我和徐兄不得不去,所以才回来晚些!”
“是陶阔脱丝和娥茹么?想必咱们走岔开了。早知道你们在族长家,我也不在此干等。你们跑两个来回,真实抱歉,抱歉!”阿思蓝笑着说道。提起陶阔脱丝,他脸上即绽放起又是爱怜,又是无奈的笑容。想必在平日里,他也没少在这个精灵古怪的少女手上吃亏。
“是陶阔脱丝和娥茹,还有晚晴姨母!”李旭老老实实地回答道。他一直没弄清楚部落里对酋长的女人敬称是什么。如中原般称其为汗妃,恐怕以苏啜部目前的实力,西尔族长还没有自立为汗的可能。
“是晴姨,她也从中原来,想必很高兴见到本部落的面孔!”阿思蓝立刻换了幅尊敬地姿态,非常理解地说道。
听闻李旭去为族长的妻子和女儿做事,张三叔少不得把肚子里的怒火暂时压了下去。这番出塞虽然经历了些波折,可大伙的收益也是以往的三倍。这么热情又善良的苏啜部,大伙肯定还指望着多跑几次。所以能搭上族长家这条关系,对商队来说无疑有很多好处。这样一想,李旭非但没有过错,反而对大伙有功了。况且自从进入部落以来,这倒霉小子一直受到那个什么什么丝的青睐,一旦他真的时来运转做了族长的乘龙快婿。此时得罪了他,岂不是如同得罪了一头小狼,等它长大时要日日盯着你的喉咙看么?
想到这,张三叔脸又换上了初次相遇时在李旭父母面前那幅敦厚的长者面孔,拍拍李旭的肩膀,温和地说道:“咳,你是为了族长家做事,怎么不早说呢?我和九叔是怕你年少贪玩,遇上什么风险。草原这么大,一旦迷失了方向,让我怎么跟你父亲交代?赶快去洗把脸,换身体面衣服!人家十几个部落的长老都在等着,咱们不能以客欺主!”
李旭和徐大眼跟着两个少女一同离开的情形早有商贩们知会过张三叔,可当时他却没将少女的身份与族长家联系在一处。加上见李旭赚了很多银子,又被霫人待为上宾,心生忌妒,所以才那么嚣张。待从阿思蓝口中证实那个叫什么什么丝的野丫头居然是族长的女儿后,猛然想起第一天酒席上苏啜杜尔曾经亲口告诉过大伙那是她女儿的话来。心中立升悔意,前倨后恭,态度转化之快,让徐大眼这从小受过训练的人都自愧不如。两个少年心中鄙夷着张三,以尽快速度换了身干净的衣服。然后走出帐篷,准备出门赴宴。
到底是年青人的身体经得住折腾,经过了几天的休息,徐、李两人已经不复是路途中那幅憔悴模样。待换上了一身读书人穿的长衫,收拾好了头发,则愈发显得精神利落。徐大眼出身于巨豪之家,无论他混迹在什么样的人群中,举手投足间那种淡定从容气质是掩饰也掩饰不起来的。而李旭虽然外表上虽然没徐大眼看上去那样风流倜傥,读书读得多了,身上难免带着些儒雅韵味。平素大伙还不甚觉得他英俊,待听说他今天赚了大把的银子,又被霫人族长赏识,猛然多看了他几眼,立刻发现他的与众不同之处来。
商贩们都爱面子,见两个少年风度翩翩,自觉他们以这番模样代表大伙去“会晤”诸酋,甚长自己人威风。所以忍不住纷纷凑上前,为二人的打扮先行喝上一声彩。时隔近一个月后,李旭再度受到众人关注,心中已经不像在“有间客栈”时那么热。信口谦虚了几句,便向大伙介绍说自己与徐大眼畏惧回程路上风雪,准备向族长提出请求留在此地过冬。并依照徐大眼刚才在换衣服时的嘱咐,向众人承诺道:“如若族长允许我和徐兄留下。明晚散集,凡大伙没能及时出手的货物,我们两个将以在中原时双倍的价钱收购。如果诸位叔伯们不嫌吃亏,届时自管前来交易!”
众商贩闻此言,心中更是欢喜。大伙下午时见李旭所带的蜀锦赚了至少十倍的利,心中还忌妒得发狂,暗暗诅咒两个贪心的小兔崽晚上睡觉时笑掉下巴。此刻见徐、李两个仗义,说话的口气虽然还是酸溜溜的,心里的隔阂却不再那么深了。
谁都能看得出来,苏啜部对李旭和他的小狼颇为欢迎。留他还唯恐留不住,他想常住,主人又怎可能拒绝?如是一来,部落中就相当于有了个地商,大伙明天临散集时,也不至为手中剩余的些许货物如何处理而发愁了。
为了下一次还可能有钱赚,如中原那般在散集时压价甩货的行为肯定是要不得的。否则明年商队再次前来,觉得在上一次买卖中吃了亏的牧人肯定要等到散集前才肯与商贩们交易。草原上什么都缺,最不缺的就是时间。只要牧人们喜欢,他们等到明年春天来临都等得起。可商贩们却必须赶在寒冬来临前南返,晚走一天,路上的危险就多上一分。
“旭倌,末如你就在此做个地商。与你父亲一个中原,一个塞外,两头倒腾大买卖。这带货的事情么,就包在我们身上!反正大伙来来回回,也不在乎队伍中多几头骡子!”王麻子的头脑最聪明,非常“热心”地替李旭张罗道。
“对,我早就说过么,旭子人实在,运气旺。有了他在,大伙跟着时来运转!”杜疤瘌脸上的疤瘌颤抖着,绽放得跟狗尾巴花般娇艳。北行前,他仗着自己力气大,带得货最多最杂。第一天集市,茶叶、绸缎、漆器等草原上的紧俏物资已经被他脱手了大半。但其他的一些杂七杂八的货物,却因为价格高,在草原上用途不广泛而乏人问津。所以,李旭和徐大眼最后以双倍价格为保底的承诺,自然令杜疤瘌喜出望外。至于他日日念在口中那个倒霉催的小王八蛋到底是谁,李旭不追究,杜疤瘌自己也乐得把往事全部忘掉。
“旭,旭倌。你,你打算用什,什么跟我们交割。皮,皮子么?”李旭临上马前,一路上除了孙九外骂李旭骂得最少李结巴拉着他的马缰绳,结结巴巴地问道。
李旭手中赚了大把银子,这个消息早在商贩们中间传开了。但银子在中原甚为值钱,按今天的出货速度,到了明天散集时,结巴叔手中剩下的那点儿尾货恐怕连半串银链子都值不上。如果李旭能用皮革支付,则意味着他又占了人家便宜。因为皮革此时在中原正紧俏,运回去后大伙还能再赚上一大笔。
“李叔尽可放心,徐兄带了很多铜钱来!”李旭低下头,笑着向结巴叔解释。不过是一句承诺,还没到手的恩惠,大伙对他的态度已经是冰火两重天。徐大眼说人无论生在塞外也好,江南也罢,没什么差别,关键是切莫做一个穷人。此话端的不差。看着疤瘌叔松开缰绳时那幅讨好的笑容,世态炎凉的滋味,少年人心中尽知。
李旭笑着,笑着,心中再度泛起了一分苦涩。用力拍了拍马屁股,加快速度向已经走远的九叔等人追去。
小狼甘罗在马背后跳跃,奔跑,身影如同一道白亮的闪电般在重重毡帐间中掠过。
注1:地商。在某地有固定店铺的商人,与行商之间的区别是,他们不在各地之间奔走,并且手中的本钱也略足些,有可能收购行商手中的货物或替对方代售。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三章 旷野 (五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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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末冬初,正是草原大肆淘汰牲口的季节,肉不值钱。所以平素总有人拿着带了大块瘦肉的骨头,到商贩们寄宿的毡包群中来看小狼甘罗。有了充足了食物,甘罗的身体渐渐发育出了狼形。银灰色的绒毛之间也开始长出些粗大光滑的硬豪来,虽然还很稀落,但是一根根白里透亮,如纯银打就的一般耀眼。
月亮已经从草丛中爬出来,如水月光照在狼豪身上,愈发衬托出甘罗的毛色。它闪电般在毡包间穿梭,跑得高兴,却吓得牧民们的坐骑腿脚发软,唏溜溜直打响鼻。而此刻坐骑的主人们正围拢在一个个刚刚燃起的火堆旁饮酒狂欢,听见马嘶声,纷纷回头,刚好看到甘罗御风而驰的英姿。
霫族人受突厥文化影响很深,视狼为草原上的王者。突厥诸部中最尊贵的阿史那氏的羊毛大纛上绣的就是一头金狼。所以,很多牧人来苏啜部的心愿之一就是在买卖货物的同时顺道看一看信使口中所说的银狼,沾一下这明月之子的福气。此刻在月光下见了甘罗那一身银子般的毛色,众牧人不但不为其惊扰了自己的坐骑而发怒,反倒大声地喝起彩来。
小狼甘罗从未睁眼时就跟着李旭,对人类的声音早已习惯。听见了众人喝彩,也不惧怕,偶尔还停下来向声音来源处看上两眼,随即又张开四条腿快速追着李旭远去。众牧人见它顾盼之间甚有王者之姿,更是羡慕异常,纷纷说有银狼光临,苏啜部必然年年六畜兴旺。坐在一旁陪同客人饮酒的苏啜部牧人则带着满心的欢喜接受其他各部同胞的道贺,仿佛甘罗真的是降生于他们部落而不是由商贩带来的一般。
李旭心疼甘罗,跑了没多远便带住了坐骑,把甘罗拎上马,抱在了怀中。第一次以这么快的速度撒腿飞奔,小狼也的确有些累了,坐在主人的怀中伸出红红的舌头,随着胸口的起伏不断地喘着粗气。这憨态可掬的样子更加惹人怜爱,一人一狼刚进入上次苏啜部招待商贩们用的中央大帐,立刻成了众目关注所在。
苏啜西尔早以从晴姨派来的女奴嘴里知道李旭来迟的原因,所以一直和各部长老在耐心等待。众长老见果真有一头银灰色的野狼被人所养,又惊又羡,纷纷凑上前抚摩狼毛以求好运。有李旭在,甘罗虽然极不情愿,不住伸爪子蹬腿,也只好收敛起野性,任由长老们的黑手在自己头上摸来摸去。热闹了好一阵子,长老们才想起大伙是为了赴宴而来,纷纷向主人告罪。此地主人苏啜西尔也不着恼,笑着拍拍手,吩咐部众上酒上菜。
霫族人菜色简单,依旧是上次招待九叔等人同样的水煮全羊。李旭年龄依旧是座中最小,所以长老把第一块羊背肉还是切给了他。有了上一次的演练,李旭早已对一切习俗烂熟于心。恭敬地切羊回敬,就像一个土生土长的霫族少年般,把所有自己应该做的礼仪做了个足。
其他诸部长老见到此景,心中的惊诧不亚于第一眼看到了甘罗。都暗道眼前魁梧少年恐怕是长生天特意赐下来给苏啜部的,否则怎么会对霫族礼节这般熟悉。
开吃之前,照例由娥茹和陶阔脱丝带着一队少女上前为客人唱祝酒歌。李旭这回有了经验,接过陶阔脱丝举来的铜碗不再一饮而尽,而是换了众人相同的姿势小口慢品,边品边仔细听那祝酒辞。
听了半晌,他也没听懂几个突厥字。一不留神,手中的铜碗却又见了底。蓝衫少女的眼中跳出一缕轻笑,一边唱着,一边接了李旭手中的铜碗,再次为他斟满。李旭被她笑得心里发慌,第二碗的节奏没控制住,歌声尚未停歇,碗中却又没了酒。蓝衫少女见他喝得甘甜,脸上笑意更浓,也不劝阻,继续给他把酒碗斟满。这回李旭终于控制好了节拍,待到歌声萦萦扰扰散尽,才意犹未尽地将学着霫族人的样子碗口朝下而放,照例是一滴没有落下。
马奶子酒不浓,劲头却狠霸道。即便是霫族壮汉,在不佐菜的情况下连喝三碗,脚步也会虚浮。而李旭自幼喝着舅舅张宝生密酿的酒浆长大,那酒经过几番收水,劲力尚在马奶子之上。所以三碗马奶落肚,他根本不会有什么醉意。况且年青人脸儿嫩,无意有心之间他总想着于少女面前逞英雄。如是一来,更是不会把熏然之态写在脸上。
自从九叔等人入得帐后,诸部长老的目光就几乎没在小狼身上离开过。看到小狼,必然就会看到小狼身边的李旭。见他喝酒犹如饮水,乍舌不止。连同看向苏啜部族长的目光,也随着增加了几分敬佩。
没等诸位长老的目光从李旭身上收回来,徐大眼的举止又吸引了他们的视线。只见这个面带微笑,举止大方得体的英俊少男居然站起身,用插在羊背上的短刀挨个给每个餐盘上切了一块肉。每刀切下去,深浅恰到好处,连同最外边已经烂熟的肥膘到最里边还带着血水的三分熟的贴骨肉,一层不落,令每块肉上面都包含了从最肥最厚到最嫩最鲜数个层次。
按照霫族传统,一家人团聚时,座中辈分最小,年龄却最大的后生晚辈要负责为所有人切肉。只要众人面前任何一个盘子空着,他都不可以坐下进食。此礼乃是霫族酒席中的末节,普通宴会根本没人注意。况且霫人聚会,座中人数太多,如果认真去执行此礼,切肉的人恐怕要饿着肚子坚持到最后。所以大伙都不去计较,天长日久,也就渐渐把这个传统给忘记了。却万万没有料到,在一个外族少男身上又看到了这祖辈传下来的礼数。
“哈哈,难得请到这么多贵人来我部,真是让苏啜部的帐篷都开始放红光。诸位长老请随意,千万不要客气!”苏啜西尔见到此景,心花怒放,率先端起了面前的餐盘。
恐怕是这少年误打误撞。诸部长老暗想,端起餐盘,风卷残云般将眼前肉块吃尽。待他们逐一把餐盘放下,却发现徐大眼手中的短刀,又按照餐盘放落的顺序把新的肉块送到了面前。
这恐怕就不是误打误撞了。诸长老借着相互敬酒的机会,用目光互相沟通。他们哪里晓得,就在半柱香时间之前,徐大眼对此礼还一无所知。先前商贩们与苏啜部的酒席上,因为众人根本不是一家,所以也没人执着此礼。但是在方才众人的目光被李旭喝酒豪爽姿态所吸引的关键时刻,娥茹把他父亲的要求偷偷传达给了徐大眼。
能做到部族长老位置上的都是些人精,近十年来,苏啜部日日兴旺发达的景象就在他们眼前明摆着。而作为各部族共同首领执失拔汗的本部,却在一日日走下坡路。特别是最近三年来,执失拔年老失智,昏招百出,更让霫族诸部在与周边其他民族如诸奚、室韦、契丹人在游牧区域发生冲突时,缕缕吃亏。
畜牧民族的收益远不如农耕民族稳定。部落在草场争夺中吃了亏,往往就意味着牲畜量的减少。而牲畜量的减少,必然影响到对治下牧民的吸引力。长此以往,则意味着一个部落在草原上慢慢消亡。
执失拔不能为了众部族的利益做主,各部落就不得不自己想办法。而与强大的部落结成盟友,是诸部自保的关键手段之一。所以方圆数百里最强大的苏啜部以商队来临之名邀请附近各部来交易,立刻让许多活了近六十年的老鼻子嗅到了机会的味道。
“我们霫族诸部本来就是一家,彼此游牧的地域虽然有点远,但谁也不能否认我们就是兄弟!”须臾沉默之后,舍脱部长老沙哥端起酒碗,向众人邀请道。
“为流在我们体内的天鹅之血干杯!”苏啜杜尔等的就是这句话,端起酒碗来,向客人们致敬。
“干杯,为了白天鹅的后人能在草原上挥动翅膀!”坐在徐大眼附近,必识部长老那弥叶举杯附和。
众长老纷纷举杯,一边饮酒,一遍哼起了霫族人的古老歌谣。
“白天鹅挥动翅膀,世上就没有它们飞不过去的高山。白天鹅排成人字,没有风雨可以阻挡他们翱翔…….”这些歌词已经很久没有人提起了。今天猛然吟唱起来,却让许多年过半百的老人觉得心中热血彭湃。
对于突厥语,徐大眼一句也不懂。但这并不妨碍他对众人此刻神情的理解。有了那个身份神秘的晴姨在背后指点,苏啜部在食物储藏,皮革缝制技艺方面的进步很快。草原上食物和衣服就意味着人口,人口就意味着实力。本来就有了强大的实力为后盾,如今预示着好运的银狼又突然随着商队在苏啜部现身,这个机会不被苏啜西尔抓住才怪。
李旭和孙九等人对突厥语懂得也有限,况且主人唱得是霫族古歌,根本与突厥语不搭界。看着众长老唱得如醉如痴,特别是苏啜部的长老唱着唱着居然老泪满脸,心中亦被那苍凉中带着几分雄壮的歌词所感动,用手臂拍打着膝盖跟着歌曲的节律哼哼起来。
有贵客捧场,众霫人唱得更加卖力。反复吟叹了熟遍,方把歌声停下。伺候在帐外的女子们再度入内把众人的酒碗斟满,不用主人举碗,众长老自己就干了起来。
苏啜西尔点点头,用目光示意少女们留在席前为继续为长老斟酒。娥茹和陶阔脱丝领命,带着众少女在客人们的身后席地而坐。每一个少女服侍一名贵客,见到酒碗空了立刻替他们斟满。
“苏啜西尔,你部,福气!”酒酣耳热,必识部长老那弥叶大着舌头说道。这句话简单,李旭完全能听得懂。但长老接下来的话,就让李旭觉得不着边际了。
“她们,女儿,十二个,嘻!”必识那弥叶伸着两个大巴掌,摆了摆发现不够数,把两条盘坐在羊皮上的腿也伸了开来。“十二个女儿,嫁给十二个英雄。十二个英雄,你苏啜部永远不怕有野兽窥探自己的牧场!”
十二个女儿,十二个英雄,李旭傻傻地替老汉数数玩儿,其他的话一句也没弄懂。他坐在他另一侧的孙九则暗暗皱眉。如果是在中原,没事提人家的女儿多,可就等于嘲弄对方开了瓦场,纯属没事找揍了。(注1)
苏啜西尔听到了这句话,却丝毫不以为杵。举起酒碗喝了一大口,笑着回应道,“苏啜部的西尔有十二个女儿,九个出嫁了,分别嫁给了九个部落的英雄。三个没出嫁,将来也能觅到英雄夫婿。西尔的弟弟附离却有五个儿子,娶到了附近五个部落最漂亮的女子为妻。苏啜部和诸位白天鹅的后人血脉相连,永远不会背离!”
“我的儿子就是哥哥的儿子,哥哥的女儿就是我的女儿。我们生来就是兄弟,死后也不会分离!”苏啜西尔的弟弟,苏啜附离听到此言后,端起酒碗附和哥哥。
“西尔将来如果有儿子,肯定会成为我们苏啜部的头领。附离会成为侄子手中的剑,黑夜中的灯。如果长生天不肯赐给西尔儿子,在他蒙受长生天的召唤后,我们会拥戴附离为首领。相信他会善待西尔的妻子、女儿,让他们衣食无缺,每天脸上都有笑容!”苏啜部长老额托笑着说道。丝毫不在客人面前避讳谈及部落中头领位置交接的安排。草原上人的生命普遍短暂,寻常男人活到五十已经算长寿。况且男子一生当中要经历无数次争战和仇杀,年少而夭是很寻常的事情。如果一个部落的首领继承权问题解决得好,则意味着部落的长治久安。这是个涉及到整个部族利益的大问题,苏啜西尔想回避也回避不了。
“今天我们在诸位贵客面前对着长生天立誓,作为白天鹅的嫡传后人,我们苏啜部不会自己折断自己的翅膀。”西尔和附离两兄弟相对而饮,目光中充满了坦荡。
这种洒脱的举动让舍脱部长老沙哥大为感慨,陪着主人喝了一碗后,赞道:“白天鹅的后人如果想飞跃高山,必须排成阵列!没有最强壮的雄天鹅作为领军,没有最机警的老天鹅在休息时担当警卫,他们就会丧命于猎人的罗网和羽箭之下!”
舍脱沙哥的儿子娶了苏啜西尔的长女,因此两个部落关系走得最近。此时他以舍脱部长老的身份把这句话说出来,显然已经不止是在称赞西尔、附离二人兄弟同心了。
除了几个中原客人外,在座诸长老都自认为是白天鹅的子孙。苏啜兄弟二人当着这么多人面约定了本部族的首领继承权,又自称白天鹅的嫡传血脉,其中用意根本不需要去猜测。但现在就默认苏啜部有南边诸霫首领的资格恐怕为时尚早。执失拔汗年老智衰,但他的部族却依然是所有霫族部落中人数最多的一个。
“执失拔当年被大伙公推为汗,是因为他曾替我们驱逐了前来争夺草场的契丹人。”必识部长老那弥叶嘟嘟囔囔地说道。仿佛因为喝得太多了,他的口齿非常不利索。整个人的身体也摇摇晃晃,随时都有可能倒在身下的羊皮垫子上睡着。
“我听说一个奚人部落迁徙到了必识部世代相传的草场边上。请问那弥叶长老,你的草场够两个部落分享么?”苏啜西尔的涵养相当好,根本不理会长老话语里的挑衅味道,反而关心起别人的生存来。
那弥叶长老的脸开始红了,身体的摇晃幅度瞬间减轻。想了片刻,轻轻叹了口气,没有回答苏啜杜尔的问题。
“我听说这是个上万人的大部落。明年春天,他们愿意回到自己的家乡么?”苏啜西尔见对方不回答,继续笑着追问。
那弥叶长长叹了口气,说道:“我已经向执失拔汗求援了。但他说那伙奚人是被突厥人强行从索头水源头赶走的。阿史那家的人命令他们迁走,却没给他们指定目的地!”
诸长老都跟着叹息起来,今天苏啜西尔即便不提此事,大伙喝多了后也会发出抱怨。突厥人为了扩张,强行夺走了一个奚族部落的草场。而这个奚族部落,却仗着人数众多,开始向霫人的牧场渗透。
霫族诸部人丁都不旺,即便是苏啜部这种最兴盛的部落,也只有四千余众。除去老人、小孩,能上马舞刀者并不满千。而其他部落的武力更是弱小,能凑出三百骑兵的,已经是其中强者。
“明年开了春,咱们一同送索头奚部离开,大伙愿意跟我一同去么?”苏啜西尔并未随着众人的叹息而长叹,举起酒碗,向众人敬道。
这碗酒不好饮,所以客人很难下定决心来回答主人的热情。西尔首领建议大伙送奚人走,必然不会是摆了酒席给对方饯行。为了自己部众的生存,不容他心存慈悲。可一旦追随苏啜西尔出了兵,无论结果是胜是败,大伙都等于从此与他结成了生死同盟。执失拔如果不肯让出宝冠,恐怕在将来某一天,白天鹅们为了领头的位置必然以喙相见。(注2)
注1:开瓦场。古代中原人生了儿子,称为弄璋。生了女儿,称为弄瓦。如果家中女儿多男儿少,就被会笑做开瓦场,意思是就有生女儿的本事。
注2:喙,鸟嘴。以天鹅为图腾的部族以喙相见,即意味着同族开战。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三章 旷野 (六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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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啜西尔见诸位长老不肯响应自己,脸上的笑容慢慢有些变冷。收起酒碗,他自己抿了一口,摇头叹道:“我一直以为,长生天让银狼在霫人的草原上现身,给大伙带来的是幸运的预示。却万万没想到,白天鹅的子孙们早就变成了家养的鸭子,即便狐狸在自己身边搭了窝,也只顾着自个儿低着头孵蛋!大伙随意吧,反正索头奚一时半会儿不会把马放到苏啜部的帐篷边上来!”
这句话说得极重,很多部族长老都坐不住了。直起身子大声反驳:“我们怎么会变成了家养的鸭子!大伙不是不敢迎战,只是对外作战素来由执失拔汗率领。他不吹起号角,咱们怎么能擅自竖起大旗?”
“执失拔汗?请问诸位,执失部距离这里有多远,你们计算过么?”苏啜西尔从牙缝间挤出几声冷笑,质问道。
“太弥河南,新开河北,从这里骑快马要跑上两整天!”激动得面红耳赤的长老们顺口回答。为了沟通与其他霫族各部的感情,执失拔汗每年夏天都会在自己的部落里召开盛会,邀请各部落长老去狂欢。在坐的各位长老每个人都去执失拔部赴过不下十次宴,对路程远近一清二楚。
“那诸位凭什么认为执失拔要管距离他本部数百里之外的事情呢。最近几年,他又何曾管过距离执失部数百里外的事情?我们南边诸部丢了自己的草场,与执失部到底有什么害处?”苏啜西尔目光炯炯,问的问题一个比一个犀利。
诸位长老又不吭气了,他们知道自己已经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执失拔汗年老昏聩,所以治下诸部早就对他的命令阳奉阴违。如果下重手收拾这些不服从自己命令的诸部落,执失拔汗顾忌颇多,也没这个实力。可借着北迁的奚人之手把潜在的汗位争夺者全消灭掉,却不需要执失拔汗动用任何力量。他只要把各部的求援信使敷衍掉,不出两年时间,恢复过元气来的奚族部落肯定不会再愿意和此地原来的主人共享一片草场。
草原上,一个部落踏着邻居的尸骨崛起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每块草场可供养的牲畜就那么多,外人的羊多吃一口草,本族的羊就少吃一口。
无论是张三还是李旭,对突厥语的熟练程度都没达到可以完全听明白诸位长老所讨论的问题的地步。看着一个个年龄都不算小的老人举起酒碗又放下,放下酒碗又端起来,边喝边嚷嚷,说话的速度又快,语调又尖,还以为对方喝酒时就是这个习惯,所以也不跟诸位长老搀和,自己端着酒碗,就着羊肉,细嚼慢品。
而孙九和徐大眼两个脸上的表情却渐渐凝重。他们二人一个是老江湖,经验丰富。一个是少男老成,心思剔透。边听边猜,早已把座中的争执猜了个大概。
“不好,把旭子留在这里过冬恐怕是失策!”孙九心中暗道。想给李旭提个醒,却又碍着李旭身后还有个听得懂中原话的机灵鬼,只好一遍遍给李旭使眼色。而李旭本来就不是什么机敏孩子,此刻偏偏又被杯中之物把心神分去了大半。孙九这边已经恨不得把眼珠子挖出来扔到他怀里,他依然什么都没看见。
“少年人,我听说你的货物脱手很快,明天散了集后,是趁雪未大时带着银狼赶回中原呢?还是在附近游玩几天?”那弥叶长老不愿意与苏啜西尔闹得太僵,借故把话题岔到了客人身上。好像是为了照顾李旭对突厥语的理解能力,问话中的每一个词汇,他都说得极慢。
“旭子,你可想清楚啊。甘罗吃这里的羊肉吃惯了,将来可未必肯跟你回中原!”九叔终于逮到了一个机会,认真地用汉语提醒。说完后,为了照顾主人的情绪,他又用突厥语重复了一遍,每个词都一摸一样,但在说两句话的语气和表情却大相径庭。
“我?”李旭楞了一下,这正是他打算在酒宴后向西尔族长提出的要求,却没想到身为客人的自己尚未开口,已经有他人主动问了起来。更让他没想到的是事先已经同意自己留在苏啜部的九叔,出于某种原因又隐隐透出了反对之意。
正在李旭费劲心思琢磨着怎样回答才能两全其美的时候,耳边又传来了一句悦耳的中原话:“长老是问你,今年是否和甘罗留在我部落过冬?”
紧接着,陶阔脱丝上前半步,坐在李旭身边,将自己刚才说的话又用突厥语向众人重复,继而把目光转向李旭,满眼都是期待。
九叔为什么改变了注意?李旭皱着眉头想。不留在苏啜部而跟着商队返回中原,不等于辜负了事先自己做出的所有牺牲么?商贩这个行业在大隋地位低下,一旦进入,就永远无法回头。如果自己抛弃学业只是为了赚几块银子,又怎对得起对自己寄与厚望的父亲、舅舅和杨老夫子?
他把目光尽力从陶阔脱丝的眼神中离开,看向比自己有办法的徐大眼。却发现徐大眼在低头饮酒,根本不打算替自己出谋划策。
事到如今,李旭也只好以不变应万变了。再度举起酒碗,一边向苏啜西尔等人敬酒,一边用简单的突厥词汇解释:“冬天,路上冷。我,徐兄,还有小狼,留在部落,避寒。族长,接纳,不接纳!”
“如此尊贵的客人肯留在我部,苏啜部上下高兴还来不及,怎么会不同意你的请求呢?”苏啜西尔放声大笑,将酒碗向李旭和徐大眼高高举起,郑重承诺:“贵客但请放心。你们和银狼留在我苏啜部,我部定保得你们平平安安!”
李旭双手捧碗过眉,向主人表达了自己的谢意。然后回过头来,用中原话对着孙九解释:“九叔,如果甘罗喜欢这里,将来它就自己留在苏啜部好了。反正我也没打算养它一辈子!毕竟它是一头狼,而不是家养的狗!”
话音刚落,嘴快的陶阔脱丝已经黄莺出谷般,原文一字不差地翻译成了突厥语,说给了座中所有人。
“好吧,你自己的事情自己决定!”向来对李旭关爱有加的孙九突然间仿佛对他极其失望,叹了口气,用极低的声音回答。
事已至此,孙九还能说些什么呢?他的突厥语比其他几个同伴稍佳,在苏啜西尔突然提起北迁的奚族部落时候,已经意识到事态的反展有些不对劲儿。索头水附近的奚部是商队此番出塞的首选目标,大伙一直纳闷那些奚人为什么赶在寒冬到来之前突然搬了家,此时却从苏啜西尔和诸位长老的对话中得到了答案。
突厥人扩张,把一部分奚人从他们的家园赶走。奚人迁徙,来到了霫族诸部的传统草场。苏啜西尔本来就打算整合周围诸部,借迎战入侵者之功窥探大汗的宝冠。他做好了一切准备,只差一个能号令诸部的旗帜。而就在这个时候,李旭却抱着小狼甘罗,在冥冥中某个神灵的指引下,一步一步把机会给部落送上门来。
事情的确已经不可逆转,就在陶阔脱丝把李旭的回答翻译成突厥语,转达到众人耳朵里的同时,整个毡帐内就沸腾了起来。
那头银狼不是路过,而是极有可能永远留在苏啜部!每个霫族长老都听见了这个令人头晕目眩的答案。无数人暗自后悔,恨自己这些天为什么不多派几拨牧人四下游荡,抢在苏啜部之前把商队接到自己的地界。
一个崛起的部落,再加上一头草原上诸多民族都公认的圣兽意味着什么,答案是唯一的,不需要解释。从这一刻起,他们已经没有可能再拒绝苏啜西尔提出的,合诸部之力驱赶索头奚的要求。否则,哪天苏啜部的老狐狸额托借着狼口传下诸神的指示来,今天反对苏啜西尔提议的部族,将成为苏啜部崛起路上的第一块踏脚石。
“长生天在上,如果苏啜部只剩下一块肉,我们也会先让客人吃饱。如果苏啜部只剩下一顶毡帐,我们的客人也不会挨冻。如果苏啜部还有一个能战的勇士,就不会让敌人人能举着刀站在贵客面前!”苏啜部长老额托突然激动起来,高举双手,冲着西北方大声立誓。那几句突厥语说得缓慢而虔诚,仿佛整个草原都在听着他的誓言。
几个苏啜部的重要人物见长老立誓,紧跟着向西北方举起了双手。“长生天在上,如果苏啜部只剩下一片肉…….”
看看如痴如狂的霫人,转头再看看两个陷入局中而茫然无知的少年,孙九暗自叹了口气。他突然有些相信王麻子的话了,自己带着两个少年出塞是一个巨大的错误。眼前这个傻头傻脑的少年人不是灾星,却是一颗不折不扣的火种。
而此刻的苏啜部正如一个风干了几十年的枯草堆,火种溅落于其上后,结局已经不是任何人所能控制。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三章 旷野 (六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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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宴会的后半段,宾主之间突然变得特别投缘起来。几个年过半百的长老居然一边互相灌着酒,一边攀扯起亲戚关系。几个部落之间原本距离就不算远,又都同属于白天鹅的后代,几百年来互相之间通婚不断。长老们彼此之间的血缘么,自然也牵扯不断了!
一会叔叔拥抱外甥,一会舅舅看见了侄儿,越喝关系说热络。一直喝到了后半夜,贵宾们才纷纷尽了兴。令人李旭惊诧的是,喝了这么多的酒,他们居然还记得安排落雪后一同围猎。并纷纷承诺各部派出最年青,弓箭最娴熟的好手,前来苏啜部听候西尔统一调遣。
“你们在冬天打猎需要这么多人参加么?”听完陶阔脱丝的翻译,李旭有些不解地问。在中原的时候,他也跟着大人上过几次山,每次出动七八个人已经算兴师动众。比起刚才各部落承诺的人数来,那简直就是小孩子的泥巴碗,根本不能摆到台面上来。
“围猎,不是简单的射猎。冬天黄羊跑得慢,四下围上去,可以连窝端。最多一次,我们部落曾经打过两千多只。阿思蓝的老婆就是在那年给他生的儿子!”陶阔脱丝打着哈欠姿势看起来也很美。为什么要这么多人一起打猎,她其实也不理解。但在李旭面前,少女总是想表现得聪明睿智一些,以免给这个中原伢子看扁了去。
“嗯!”李旭稀里糊涂回应。阿思蓝的老婆给他生儿子与多打了几头黄羊有什么必然联系,他实在弄不懂。但陶阔脱丝既然这么解释,他也只好囫囵吞枣地听着。
“打猎,你去么?”陶阔脱丝见酒席前不再有什么值得翻译的话题,索然无趣地问。
“我,想去,只怕大伙不愿意带我!”李旭脸又开始发红,讪讪地说道。
“腿在生你自己身上,你不会自己跟了去。况且你又不是不会骑马,不会射箭!”陶阔脱丝眉头微蹙,瞪大眼睛批评。
“我,我射不准!平时,平时读书,很少在马背上射箭!”李旭被少女瞪得心里发慌,嘟嘟囔囔地解释。
“叫阿思蓝教你,他可是咱们部落最好的弓箭手!曾经射下过低飞的大雁!”少女见李旭脸红,赶紧笑着安慰。
她是一番好心,反而激起了李旭心中的傲气。一股莫名其妙的怒意突然涌上了心头,烧得李旭直想与人打架。鼻子里哼了一声,他冷笑道:“射大雁有什么了不起,手熟而已。我没练过箭,自然射不准。如果日日练习,说不定连大雕都射下来!”
“就你么?”少女瞪大眼睛,哭笑不得地问。大雕是空中之王,尽管双翼展开的长度足有七尺宽,当它飞在空中的时候,从地面上看去却只有酒碗大小。那样的高度,非但弓箭不能及,就连部落里防卫敌人进攻的强弩,射到一半也会自己掉下来。
李旭哪里知道传说中的射雕英雄,实际上只是一种夸张说法。除非那头雕正巧扑下来攻击猎物,否则以它飞行的速度和高度,即便是古之养叔重生也只有对空兴叹的份儿。见少女满脸不相信,低声发誓道:“你等着,总有一天我会亲手射一头雕来送给你!”
“为什么要送给我?”少女顿时晕生双颊,不再笑李旭吹牛,反而关心起那根本不可能得到了礼物来。
对啊,为什么呢?李旭也奇怪自己怎么无端想起送人礼物。努力皱了皱眉头,终于想出了一个答案来。“这,送你就送你了,反正那东西未必好吃,又不能带回中原去!”
“你!”少女脸上的羞涩瞬间又变成了恼怒,趁人不注意,伸出手,狠狠地在李旭身上掐了一把。然后掉过头去,再也不肯与他说话。
李旭被掐得呲牙咧嘴,又不敢叫出声来。只好红着脸,一遍喝酒,一边在肚子里骂道:“没有教养的胡人,手上居然这么有力气,哎――嘶!”
这回掐他的却是徐大眼,李旭被掐得回转心神,才发现原来酒宴已经接近尾声,攀扯完了亲戚关系的长老们正在向主人致谢。
糊里糊涂地举起酒碗,糊里糊涂地与苏啜杜尔喝了今夜最后一碗酒,又糊里糊涂地听了部落长老额托许多带着感谢意味的赞美之词,李旭拖着疲倦的身体走出了大帐。借着月光,他看到九叔脸色阴沉得厉害,想跟对方解释一下自己为什么必须留在草原上的理由,机会又被张三叔给抢了走。喝酒素来没德的张老三上了马后,随即趴在马鞍上人事不醒。慌得李旭不得不跳下坐骑,一手牵了张三叔的马缰绳,一手拉了自家的牲口,慢慢向商贩们的营地前进。
“唉!”孙九见少年人依旧像原来一样热诚厚道,满肚子埋怨话反而说不出来了。叹了口气,拍打着李旭的肩膀说道:“本来答应你父亲带你到草原上躲避兵役,唉,有些事情可能是命里注定,躲也躲不掉!你不愿意吃大隋朝的军粮,可苏啜部的羊肉也不是都白送!”
“怎么回事啊?九叔,难得苏啜部要打仗么?”李旭放慢了脚步,茫然地问。
草原上夜风很大,吹得浮云在半空中飞快游走。阴晴不定的月光下,九叔的脸色也如天空中云层般起伏不停。过了好一会儿,老人的脸色才渐渐晴朗起来,叹了口气,幽幽地问:“旭子,你难道没听见他们张口闭口不离奚族!”
“我只听懂了几个词。奚族,索头水,鸭子什么的,好像他们开始喝得不太愉快,后来却又攀起了亲戚!”李旭有些不好意思地承认。他的突厥语不算太差,但霫部长老说的突厥话里却带着浓浓的本族腔调,让他实在无法听懂。
“也难怪,你毕竟还小,不懂着酒席上的套路!”孙九摇摇头,说道。“你今晚其实帮了苏啜西尔一个大忙,若是当时不答应留下,恐怕各部长老们也不会突然间对苏啜族那么热络!嗨,也许这都是命,冥冥中注定了的事,人想改变也改变不了!”
李旭听得更加糊涂了,从九叔的话里推断,好心霫族之所以面临战争,与自己有着莫大的联系。而在酒席上,自己除了如预先与九叔商量好的那样,向西尔族长提出了在苏啜部借住一段时间的请求外,几乎没跟其他霫族人说过一句话。莫不成自己真的背负着某种命运,随随便便一个请求便可以打破草原上的均衡?
“银狼是很多部族公认的圣物,这些长老能给苏啜部面子,甘罗占了很大关系!”实在不忍心看到同伴想得太辛苦,徐大眼低声向李旭解释。“居住在索头河畔的奚人被突厥人威胁,不得不迁徙到了这附近。而他们的到来,又威胁到了霫族诸部的安全。苏啜西尔想借着这次开集的机会,跟几个部落达成协议,联手驱逐索头奚部。但他的威望不够,各部长老不愿意跟着他冒险!”
徐大眼不懂一句突厥话,分析起前因后果来却让九叔这个突厥语比较熟练的老江湖频频点头。看了看若有所思的李旭,他继续说道:“霫族各部虽然归附于突厥,但他们自己有自己的可汗。如果没有可汗的同意,各部就追随苏啜西尔出兵,则意味着公开挑战可汗的权威。即使打了胜仗也会受到责难!”
“但他们最后还是都答应出兵了,所以派族中青壮来苏啜部,借围猎之名演练战术!”李旭终于明白了一点,结合从陶阔脱丝口中听来的一点消息,总结道。
“围猎之法,本来就暗合骑兵配合之术。”九叔跟着总结了一句,继续摇头,仿佛喝多酒头晕一般。“他们本来不想答应,所以那弥叶长老套你的话,问你什么时候回中原。借此暗示甘罗不属于苏啜部,不会给永远给他们带来好运。而你这孩子,唉!非但说要留在这里过冬,还许诺将来如果甘罗愿意,就把它永远送给苏啜部!胡人最信这些怪力乱神,有银狼庇佑,他们的胆子就壮了起来…..”
原来如此,李旭狠狠地用马缰绳抽了自己一下。他终于明白了事情的原委,自己稀里糊涂的一句话居然成就了一个霫部联盟。令人气愤的是,从苏啜西尔到那弥叶,每个人都把自己当傻子使。而自己居然这么笨,毫不犹豫地就给人做了嫁衣。
“你也不用着恼,咱们本来就打算留在这,也不算上了人家的当!”徐大眼见李旭满脸愤怒之色,低声劝道。
“就你小子坏,看着旭子上了人家的当,还故意不给他提醒!”九叔抬手在徐大眼头上敲了个爆凿,气哼哼地骂道。“这下如意了不是,霫人打仗,你刚好在背后出主意,拿他们的小命演练你学的兵法。旭子要是有个三长两短…..”
“九叔,九叔!”徐大眼见孙九把矛头指向了自己,吓得连作了几个揖,陪着笑脸解释道:“怎么会有风险呢?我敢保证,即使他们的长老被人杀了,霫人都不敢让仲坚兄弟被人碰掉一根寒毛。您老想想,没了仲坚,谁替他们照看甘罗啊!”
“那倒也是!”孙九想了想,心中火气渐消。如果部落之间的战争威胁不到李旭的安全,自己也不必那么着急,反正草原上的冲突年年不断,等明年他们消停下来,自己再把旭子接走就是。
想到这,老人长出了一口气,低声叮嘱道:“茂功啊,你比旭子年龄大,见识又多,记得多照顾照顾他。毕竟你们都是中原人,一起来的塞外!”
猛然间听老人叫自己的表字,徐大眼极不适应。抬头看看孙九满脸关切之意,感动地说道:“九叔,仲坚对我有救命之恩,徐某虽然不提,却也不是忘恩负义之辈!您放心好了,我们兄弟两个一定会平平安安地等你下次来贩货。况且这一战,霫部联军必胜无疑!”
“就你聪明!”孙九低声笑着骂了一句,转过身去,又开始叮嘱李旭要与徐大眼互相照应,兄弟同心,别让塞外胡儿看了中原人的笑话。林林总总,比一个父亲还尽职。
来时路上,商贩们均是冷言冷语,只有孙九始终把两个少年当作自己的孩子来保护。少年人虽然嘴上没说什么客气话,对孙九的感激却铭刻于心。临别在即,一老两小心中都涌起几分不舍之意。互相叮嘱着今后的注意事项,直到进了营地,才依依不舍地分头去休息。
第二天,商贩们开始有计划地用手中货物向霫族人换牲畜。难得赚一次厚利,诸商贩都尽量挑选岁口小,身材高大的骏马,以图驮皮货回到中原后,把马也卖个好价钱。而李旭却依照了徐大眼的叮嘱,选了两匹骨架很壮,却跑不起速度来的驽马,打算由它们替自己拉皮货回家乡。
众商贩善意地提醒他,驽马将来不容易出手。徐大眼笑着用驽马能多驮货为理由搪塞。汉人伢子实在,不挑肥拣瘦的消息传开后,霫人们更相信徐、李二人的信誉,跟他们两个交易时也更加爽快。大约在巳时光景,娥茹和陶阔脱丝又拉了一堆各族长老家的女儿前来裁蜀锦。所以还不到正午,李旭和徐大眼手中的货就卖了个干干净净。
兄弟两个收了货摊,又跑去孙九那里帮忙,陶阔脱丝娥茹自然也跟过去凑热闹。几个英俊清秀的年青人看上去就令人赏心悦目,自然招徕的主顾也多些。没多长时间,孙九的货囊也清空了。老人非常高兴地收拾干净摊位,却不肯先走,反而拉着两个少年去给王麻子、杜疤瘌等人帮忙。
“他们这些人没良心,帮也白帮!”李旭心里很不情愿地嘀咕。九叔却看穿了他的心思,拍着他的肩膀,低声指点道:“后二十年看子敬父。你帮了他们,他们自然会念你父亲的人情。你已经长大了,做事就不能光为自己考虑。出门在外,谁人背后没有一个家呢!”
“嗯!”李旭感激地答应着,慢慢走向了杜疤瘌的摊位。对方那一脸疤瘌依然让他不舒服,心中的责任感却迫使他尽最大的可能露出笑容。
杜疤瘌带来的货既多又杂,所以脱手也最慢。当最后一个可能买货的牧人转头离开后,其他商贩早已收摊。杜疤瘌虽然肉痛,也不得不按事先说好的价格把货物转让给了李旭和徐大眼。怕两个少年刁难他,在交割的时候说尽了拜年话,左一句菩萨心肠,右一句福星高照,哄得两个少年浑身直起鸡皮疙瘩。直到徐大眼从马背上的钱袋里如数点出了肉好,杜疤瘌才收起了一直涎着的笑脸,认认真真地数起铜钱来。
“旭倌,疤瘌叔脾气差,但不是故意冲撞你。路上得罪之处…..”杜疤瘌一边收拾着铜钱,一边试探着表达自己的歉意。
“疤瘌叔,你是长辈。小辈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您说说也是应该的!”李旭笑着把道歉的话栏了回去。他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变得世故了起来,懂得了怎么与杜疤瘌这种人打交道。
论及人交往的经验,徐大眼远比李旭多得多。特别是在晴姨专门为两个少年而设的家宴上,他的言谈举止愈发显得洒脱自然。
同一幅笑脸,从晴姨角度上看,就是亲切而不失尊敬。在两个少女眼里,则如兄长般慈祥中带着期许。坐在他的对面,从苏啜杜尔眼中,则分明看到了一个阳刚且睿智的昂扬男子。
李旭就在这方面的修养就差得太远了,自从进了门,陶阔脱丝关于甘罗身世的问题就弄得他头大如斗。女孩们好不容易被晴姨亲手烹制的小菜堵住了嘴巴,苏啜西尔又举起酒爵,感谢起他昨晚酒席上应对得体,帮了部落的大忙。
“我爹说昨晚有人故意与他为难,多亏了你仗义援手!”陶阔脱丝不知道什么时候忘记了昨天晚上的不快,再次替李旭担当起翻译来。
“晚辈本来就打算留在部落里过冬,当时不过是实话实说,不敢居功!”李旭用右手握住青磁酒爵,左手盖在右手之上,捧杯回应。
这样喝酒远远没坐在毡包中大碗狂灌来得痛快,李旭只觉得浑身别扭,连爵中的酒都跟着变了味道。据陶阔脱丝介绍,那酒是晴姨用高山泉水和草原上的一种叫沙枣的野果酿造,两种材料都得之不易,每年才能得十几坛。若不是贵客光临,大伙根本没机会喝到。但是此物给李旭的真实感觉却是,远不及马奶子爽利。
本来该最不适应汉礼的西尔族长却喝得斯斯文文,仿佛与昨天晚上一边大碗喝酒一边与人斗智的那个西尔是完全相反的两个人。如果不是他说不出一句完整的汉语来,李旭还以为自己又遇到了一个流落到草原的汉家读书人。
“感谢,应该。君一言,兴我部!”苏啜西尔尽自己最大所能从记忆深处找到了几个中原词汇,举盏再次向李旭道谢。他丝毫不觉得妻子烹制的小菜过于精致,一整盘还不够自己大手一抓。心中反而很得意能拥有这样一位美丽且聪明的妻子,让自己与其他部落头领截然不同。这种优越感是他万丈雄心的起点,也是他敢于和现任可汗争夺王冠的动力来源。
“前辈过奖了!”李旭赶紧推谢。一言以兴邦,这份称赞他可实在担当不起。
“那弥叶胆小狡诈,不敢与我一同出战,却找了借口来搞破坏。如果不是你承诺留在我部过冬,并答应让甘罗长大后自己选择居住在哪里,诸部联合驱逐索头奚的大事就要坏于他手。所以,此盏我必须敬你!”知道自己的汉语说得不够利落,西尔族长也不再逞能,举起盏,大声用突厥话说道。
听了陶阔脱丝的翻译,李旭还待推辞,却看到了徐大眼的握酒的手在轻轻地向上举。他知道对方心中必然有更深远打算,只好硬着头皮把功劳揽到了自己身上。
“如此,晚辈愿与前辈同饮!祝西尔族长马到成功!”
西尔族长高兴地与李旭同饮,看向少年的目光愈发慈祥。眼中的这两个少年是长生天赐给苏啜部宝贝,如果有机会,他希望能把两个少年永远留在部落内。哪怕是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们,再赔上两份丰厚的嫁妆也心甘情愿。二十一年前,自己留住了妻子,从此使得整个部族保持了近二十年的兴旺繁荣。即便前几年闹白灾(雪灾),在妻子的暗中指点下,部落的牲口数量也没大幅度减少。
汉人的部落延续的千年,他们的生存智慧远远比草原上的人丰富。如果这两个少年能如妻子那样为自己尽心谋划,白天鹅的翅膀下还愁没有大风么?
“你放心,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到你。哪怕是一时赶不走那些入侵的奚人!”族长放下酒盏,郑重承诺。汉人智谋虽然高,在刀箭方面的技艺就差草原男儿太远了。所以,在出征前他会安排足够的人手留在部落中以保护李旭和徐大眼的安全。
“此战,西尔族长必胜无疑!”一直微笑着没说话的徐大眼突然开口,语出则震惊四座。
“为何?”两个少女,还有苏啜西尔用不同的语言问道。赶走奚人的战争是必须的,否则大伙的草场就会被对方渐渐蚕食光。但迁徙来的那个奚部据说有万余人口,而诸霫部能上马弯弓的战士加在一处也凑不够三千人。
“你们这些男人啊,能少说些打打杀杀的事情么?”晴姨微笑着摇头,精心准备的家宴变成了丈夫的英雄宴,这让她多少有些不满。
“男人不会打仗,怎么保护自己的女人!”苏啜西尔骄傲地晃了晃满头铜铃,笑着回应。
晴姨不再说话了,看向丈夫的目光中充满温柔。眼前这个男人虽然没有中原男子那般文采风流,肩膀却足够宽,足够结实。这么多年来,她已经深刻感觉到了那双臂膀所带来的安全感。所以,对于当年自己的选择,她永远不会感到后悔。
“对于此地的气候,索头奚有咱们熟悉么?对于附近的地形,索头奚能熟悉过族长您么?拥一万众却狗一般被突厥人从自己的家园赶走而不敢还手,这样的部族会有勇气挡住您的战马么?”
论起兵势,徐大眼立刻没有了谦谦君子之态,当仁不让地说道。
这几句话两个少女能听懂,却翻译不准确。晴姨亲口向丈夫翻译过后,看向徐大眼的目光除了惊诧外,又涌起了几分嘉许。
“这个少年不简单,只可惜苏啜部太小,留不住他。”已经习惯了为丈夫谋划的陈晚晴暗暗地想。
“既然如此,何时可一战!”苏啜西尔知道自己真的拣了宝贝,兴奋得双目放光,一直在刻意保持的汉家礼节瞬间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族长请教先生我部什么时候可以出战?”晴姨换了幅严肃面孔,恭恭敬敬地向徐大眼翻译丈夫的话。
“未阅诸部之兵,不可轻言。”向来精细的徐大眼第一次没留意到晴姨所执的礼节,大声回答。
“先生是怕诸部之兵仓卒集结,号令难以统一么?我霫族男子自幼熟悉号角,向来是集结起来就可上阵!”晴姨将徐大眼的话转述给丈夫,然后再次将丈夫的答话一字不落地翻译给徐大眼。
此时,摆在桌子上的精致小菜反倒没人顾得欣赏了。青瓷酒爵也失了宠,孤零零地立在小几上,半晌无人触及。两个少女第一次见中原人与父亲以这般速度对答,在好奇心驱使下听得聚精会神。而李旭却猛然想起了自己背诵过的笔记。
那是杨夫子追随越公征战时留下的笔记,非常繁琐,李旭当年纯粹是为了讨好先生收自己为弟子,才不得不背熟了它。笔记中有一个战例与此非常相似,当时越公杨素和诸位谋士的对答与眼前徐大眼与苏啜西尔的问答也非常相同,两相比较,杨夫子记录中许多曾经令人不解的地方居然霍然开朗。
“若将使兵能如手使臂,最好的战机就在明年冬雪将化之时!”徐大眼自信地推断道。“今年冬天,索头奚若有冒犯,族长定要先示弱,必要时还应主动送上牛羊给对方,以示无冒犯之心。待兵出,则如闪电裂空,一经激发,永不回收!”
“族长请教先生,能否不战而令其自走!”
“先战,后才能待之以礼。之后若能将其众分散收之于诸部。少杀伤而多活人,善莫大焉!”徐大眼的这一句回答甚合李旭之心。
虽然西尔和自己的好朋友所言的是杀伐,却能在这句话里看出他们的善良,李旭一厢情愿地想道。他却不晓得徐大眼口中的“少杀伤”,与他所理解的“多活人”根本搭不上任何关系。霫族诸部人口匮乏,如果能把远道迁徙来的索头奚部击溃后,分散收容进各部落。则霫族各部从此再不担心对方报复,并且同时壮大了自己的规模。
作为草场争夺者,西尔不能允许远道而来的奚族于他的部落旁边牧马。但若是把这些人“同化”为自己族中的仆役,他愿意张开怀抱接纳对方的到来。
第一卷 塞下曲 第四章 醉乡 (一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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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夜里,西尔族长就赶着召集本部长老,把自己徐大眼关于驱逐索头奚部落的胜败分析重复了一遍。几位长老均已睡下,半夜被人拖出帐篷后一一个个怨气冲天。待听完了苏啜西尔的转述,又听闻这些话居然出自于一个二十岁不到的异族少年之口,抱怨声立刻被欢呼与惊叹声所取代。都说是长生天眷顾白天鹅的子孙,非但在他们最需要的时候送来了吉兆,而且还送来了一个百年难遇的智者。
“西尔,他们打算在我部住多久,你问过么?”额托长老最沉稳,第一个从兴奋中缓过神来,关心起两个少年的去留问题。
“我曾经试探了几次,听娥茹说他们两个没有具体安排!”苏啜西尔郑重地回答。如果有可能,他希望两个少年在自家部落停留的时间越久越好。如果他们能变成自己的家人,那就是长生天除了妻子之外赐给自己的最大恩惠了。
“这几天我仔细观察过,他们两个都不是商贩。银狼的护卫身上多少还有些生意人的样子,那智慧像月牙湖般深的少年却根本不怎么在乎钱财。他们来我部,恐怕是为了避祸!”另一个长老苏啜博哥有些担忧,皱着眉头说道。
月牙湖是部落附近一个非常大的湖泊,湖面呈深蓝色,四季温度如一。没有人能知道此湖到底有多深,也没有人知道湖底通向哪里。
“是啊,凡极美之物,都需要极大的福气才能拥有!如果长生天没赐给苏啜部那么大的福,我们接纳了他们反而是接纳了祸患!”几个长老从兴奋中冷静下来,开始附和伯哥的观点。
苏啜人的祖先们曾经说过,太精致的东西都是福祸并生。从中原来的两个少年就像两块未经雕琢的璞玉,表面粗励,内部却蕴藏着逼人的光华。这么精美的宝物,带来的不一定全部是吉祥的征兆。
“我记得二十年前晚晴来咱们部落的时候,长老您也说过同样的话。但是,这二十年她给部落带来了什么,我想大伙都能看到!”苏啜西尔皱了皱眉头,低声反驳。
“是啊,西尔族长当年说得对。他们在草原外发生过什么,那是草原外的事情。来到了我们的部落,就要看是否给能给部落带来甘泉和春风!”众长老们齐声附和。“当年如果不是西尔立排众意把陈姓女子留了下来,咱们怎么能学会如何腌制肉食,如何能知道如何储藏那些夏天才能见到的菜蔬。这些年,从女人的缝制的衣服到部落里围栏外边抵挡野兽的鹿角,哪一样好主意不是她出的!”
苏啜西尔听着众人的恭维,脸上慢慢显出几分得意。当年他极力挽留陈晚晴,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贪恋对方的气质和容貌。但现在谁都不能否认,他的见识比当时的长老们高了一些。假设没有他当初的坚持,也就没有苏啜部今天的兴旺。
“西尔,我并不是怀疑他们的身份。长生天在上,我,苏啜部的伯克只是担忧,这样的幸运不可能长久地属于苏啜部!”伯克长老见自己被众人孤立,指天发誓。
“伯克,我从没怀疑过你的智慧!”西尔见伯克的神情有些着急,低声解释道。在霫族部落里,族长的命令是否能得到有效执行,与各位长老的支持密不可分,所以他不能也不想与任何长老把关系弄僵。
“他们该来时来,该走时自然会走。这是长生天赐给我部的福缘,可遇,却不能奢望永远占有!”伯克点点头,缓缓地说道。
“你想提醒我们,关键还要靠自己。这是睿智之言,我们大伙都不会忘记。但是,长生天借两个少年给赐给咱们的机会,咱们也要牢牢把握!”西尔点头,对伯克的话表示同意。
众长老见西尔族长在兴奋中还保持着独立和清醒,自然都非常高兴。很快,大伙就达成了一致意见。倾部落所能满足两位少年的需求,尽力把让长生天赐给的好运多停留些时日。同时,部落加快壮大自己的速度,不奢求永远保持好运。
事实证明,长老们商讨了半宿得出来的意见前半部分纯属多余。热情苏啜部牧民听说银狼将留在部落里过冬,早就毫无保留对两个少年敞开了胸怀。送别的商队之后,不用西尔族长动员,立刻有人拿了白毡,扯了绳子,前来帮两个少年搭帐篷。
西尔族长征得长老们的同意,在紧邻自己家的毡包群的部族核心之地划出了两亩见方的一片区域来,算作徐、李两个少年的“宅基”。没等两个少年推脱,得到了长老私下授意的阿思兰、杜尔等年青人早已把木桩打了下去。
草原上生存条件恶劣,能活着长到二十岁的霫族男子个个身体都很强壮。他们平日以放牧、打猎为生,因此每个人的力气都极大。在阿思兰的指挥调度下,不到一上午功夫,两个又大,又厚,通体雪白的毡包就已经建好。为了体现客人身份的尊贵,西尔族长又特地命人拿来了熟好的黄羊皮,把毡包外壁的底部位置围了一圈皮边。经此不惜血本的装饰,两个并排而立的毡包立刻就像日出时分的两朵白云般明亮了起来。
“谢,谢谢诸位兄弟。谢谢西尔族长!”李旭难以置信的看着自己的新家一步步完工,心中的感激不知道该如何来表达。经过前两天与霫人的交易,新毡子和黄羊皮的价格他清清楚楚。但卖蜀锦赚来的银子大部分已经托付给九叔带回了中原,此刻手中剩下的那几个银铃当,绝对支付不起毡帐半堵墙壁的造价。
“你们一个给部落带来的好运,另一个给部落带来的智慧。所以,这两个毡包,是苏啜部的一点心意。希望中原来的客人喜欢我们倾尽全力提供的住所,肯在这里多逗留一段时间!”西尔族长的话说得礼貌而又客气,即使经过了翻译,依然让少年感受到了其中的真挚。
“谢谢族长,在此期间,任何对部落有好处的事,我们两个都会竭尽全力去做,就像在为自己的家人做事一样!”徐大眼以霫人的方式施礼,答谢。
“我想,苏啜部的夜空将因为你们的出现而明亮!”西尔手按肩膀,还了半礼,然后大笑着离开了忙碌的人群。徐大眼的答复让他非常开心,有这个睿智少年的倾力辅佐,雪化之前,他将为本部赢来最大的荣耀。
不需要太久,有半年时间,白天鹅就可以凌空展开自己的翅膀。
第一卷 塞下曲 第四章 醉乡 (一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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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长苏啜西尔一走,年青的牧人们立刻活跃了起来。有人开始跟李旭搭话,羞羞答答地邀请对方看在今天出力的情面上,抽时间带着圣狼到自己的毡包中喝一碗奶茶,给毡包中增添些福气。有人则跟徐大眼套交情,问他能否传授一些汉人的智慧。至于徐大眼到底拥有什么智慧,牧人们也不清楚。但是他们清楚地知道,几乎所有部落长老在提及徐大眼时,都要在他的名字前加一个前缀,“智慧比月牙湖还深的……”。在苏啜部少年的记忆中,近二十年来从没有人获得过如此赞誉。
虽然彼此之间十句里边九句话需要用手比划着来沟通,但笑容是没有族群界限的。很快,年青人们就混熟了,一边愉快地哼着牧歌,一边完成了毡包内部的布置。
杜尔家里富足,所以他赠了一套油漆还没脱落的木箱子给李旭做家具。阿思兰的老婆手巧,捧来了几块表面上刺了花的羊毛地毯。其他的几个年青人则视自己的家境,或送地毡,或送锅、碗。李旭和徐大眼连连推辞,众牧人却突然“听不懂”他们的手语,把两人推在一旁,径自将礼物放在毡包中合适的位置。
“对于新加入部落的英雄,霫人必须让他们活得和自己一样舒适!”娥茹低声向徐大眼解释霫族的传统。两位少年是否符合英雄的标准,长老们早已得出了结论。如果他们坚持不接受牧人的礼物,反而显得是瞧不起对方,认为对方的礼物不配摆在自己的毡包内。
“可,可我们没任何东西可回报他们!”李旭红着脸说道。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窝,他非常高兴。但平白受了人家这么多好处,又令他心里感到非常不安。
“你可以用美酒答谢他们,霫人不会拒绝主人家的邀请!”陶阔脱丝悄悄地嘀咕了几句,“至于酒,晴姨说她那里还有几坛子沙枣精酿,如果你们用上好的白纸交换,她不介意先赊帐!”
两个少年立刻欢呼起来,无论任何民族,酒都是男人们最好的交流工具。在商队南返前,徐大眼已经托人带了书信,请自己的家族明年开春后无论如何要运一批上好的纸张来苏啜部。晴姨肯用存放了多年的沙枣酒赊借,是笔求之不得的好买卖。
当即,李旭就牵了牲口,跟着陶阔脱丝去族长家中搬酒。众牧人听说有晴姨亲手酿的沙枣酒可喝,心情更是愉快。有人立刻骑着马去野外拖自己家的肥羊,有人则快速回家取来夏天收集的干蘑菇、黄花等物。家境富裕的杜尔和他的妻子则贡献了一小罐香料和精盐,众人收拾好了毡包,立刻在李旭和徐大眼的家门前支起火堆,唱起歌来。
这一餐啃掉了两头羊,喝光了五个坛子沙枣酒和十几皮口袋马奶才算尽兴。从此,阿思蓝、杜尔、萼跌泰、拔细弥等苏啜部的年青俊杰就跟徐、李二人交上了朋友。大伙白天在一起比赛骑术,晚上轮番在各家毡包中喝几碗马奶酒,日子过得分外逍遥快活。
三天后,临近各部纷纷有年青的牧人赶着牲口,拖着毡子,在苏啜部外围扎营。苏啜西尔等人对自己部众宣称,各部年青人是过来参加围猎的,请族人们不必惊慌。暗地里,却开始着手按行军打仗的结构,把牧人们组织成捕猎队,每百人为一队分头到指定的区域射杀黄羊,借此训练牧人们相互之间的配合。
徐大眼立刻大显身手,各队人马之间如何传递消息,如何相互照应,如何辨识不属于本部族但职位在于自己之上的军官,都经由他的手一一整饬。在个别军事应用方面,霫人原来就有自己的习惯,徐大眼经过与苏啜西尔核心人物的辩论、推演,参照中原的军队为标准,取其中更合理的推广到捕猎队中。
比起徐大眼整训军队的忙碌,部族交给李旭的工作就简单多了。他只需要每天早晨在牧人们开始训练时陪着小狼甘罗在队伍前转一圈,就算为部落立了大功。甘罗好似天生就是当神棍的料,每当与李旭并肩出现于牧人们的面前时,总是能摆出一幅落落大方的姿态。所以,每天早上,当一人一狼走出营寨,四野里总是响起如山地裂般的欢呼声:“附离,附离!”
附离,在霫族语言中即是狼,又代表着侍卫。李旭既然被族长们介绍为银狼的侍卫,所以没几天功夫,他就拥有了同样的一个霫族名字,附离。而对于徐大眼,从族长西尔到普通牧人,都学着晴姨,非常尊敬地称他为先生。
为了答谢两位少年对部族的贡献,苏啜西尔不断把牧人们捕获来的猎物转赠给二人。并且通过长老们的合议,从部落的共同物资中调了十几匹马,五头母牛和七十余只羊归属于二人名下。按霫族规矩,这些牲畜不用两个少年自己管理,每天自然有部落中的青年轮番出役,把整个部落中的牲畜赶到野外去放养。至于将来收获的牛奶,羊羔之类,则由负责辎重管理的长老伯克统计,累加到二人的财产当中。
如此一来,两个少年登时跃入了部落中的富裕阶层。与人喝酒时更放得开,不时还能回赠一些礼物表示自己对主人的感谢。但是,阿思蓝等人似乎早就达成了默契,无论二人赠送什么,第二天大伙肯定会将加倍的礼物赠还回来。一来二去,反倒吓得李旭不敢再充大方了。
“附离,过几天大伙整队出去打猎,你参加么?”某天酒后,阿思蓝带着几分醉意问道。
“去,不过我的骑射之术太差,肯定会让你们失望!”李旭爽快的回答,经过十余天交往,他的突厥语有了长足进步。受周围霫族青壮的影响,个人的性格也慢慢豪放起来。
箭法差,这是李旭无法否认的事实。九叔离开后,他曾经尝试着借助九叔传授的口诀来快速提高自己的射艺。结果上了马背才知道,口诀这东西听起来简单,做起来却艰难异常。
骑在马上放箭不比站在地上弯弓,首先要过的就是在马背上坐稳这一关。用手拉着缰绳,双腿夹着马镫飞奔,李旭在中原时就可以做得到。但双手同时与坐骑失去联络,单凭膝盖和脚跟与战马交流的方式他却从来没尝试过。所以每每拉开弓,坐骑就再不听指挥。不是跑向了靶子反面,就是把李旭摔下了马背。总之,对着固定靶,百射之中他也难以蒙中一箭。更甭说像九叔那样信手而发,每发必中了。甚至经常是弓箭离弦后再不知去向,想要回收都找不到其踪影。
好在霫部的羽箭储备充足,并且全是为了骑射而制。看在他每天都早早起来鼓舞士气的面子上,控制辎重的伯克长老传下话来,附离学射,想用多少支箭就多少支箭。所以李旭上午领一百支箭出门,晚上只归还五十支,也没人跟他计较。
“没关系,只要你与甘罗同行,咱们带回的猎物肯定是各队人马中最多的!”阿思蓝非常信任地说道。这是李旭留在部落的第十天,加上他先前作为商人的那五天,一共是半个月光景。十二天前,在陪同李旭参加招待诸位长老的酒宴后,阿思蓝拥抱了自己的妻子。而本月妻子没有见红,这说明又一个小生命已经在妻子的腹中生根发芽。
长生天恩赐下来的幸运是否与自己那天替甘罗说话有关,阿思蓝不敢猜测。但他相信,只要跟在甘罗身边,就不断会有好运落在自己的毡包中。
“出发前,我会尽力提高自己的箭术!至少把射出去的箭全找回来!”李旭笑着承诺。
承诺归承诺,理想和现实的距离总是相差太远。李旭第一次出猎的日子很快到了,他与阿思蓝、杜尔、徐大眼、甘罗一队,带着尾巴般甩也甩不掉的陶阔脱丝,在外边飞奔了一整天,捕获了七头黄羊,三只狐狸,还有整整一袋子肥肥大大的沙鸡。除了他自己以外,队伍中无论男女几乎每个人都有斩获。而他非但毫无所得,还多次在疾驰中掉下了马背。其中一次左腿挂在了马镫间,被坐骑拖出去二十几步远,差点把众人给吓死在当场。
“附离,你以后还是不要骑在马上放箭了吧!”傍晚,按晴姨传授的方法用盐水给李旭擦拭伤口的陶阔脱丝有些心疼地祈求道。听晴姨说,汉人男子以读书多为荣,而不是像霫人这边比弓马娴熟,所以陶阔脱丝已经不在乎自己的好朋友是否能打到猎物。
“我曾经答应给你射一头雕呢?”李旭笑着伸出手,摸了摸陶阔脱丝白中带金的头发。在中原,他从来没见过任何一个女人生长着如此一头漂亮的银丝。这不是老妪头上那种憔悴的白,而是从发梢到发根都迸射着生命的光泽。
“去,去,摔死活该!”陶阔脱丝突然冷了脸,恶狠狠地将沾了盐水的净布按在了李旭被战马石头擦出无数伤痕的小腿上。
“哎呀!”李旭疼得大叫一声跳了起来,想欲发做,看看对方那幅怒气冲冲的模样,终归还是决定息事宁人。
“唯女子和小人难养,圣人之言,诚不我欺焉!”吃了大亏的李旭摇头晃脑地说道。
“圣人死了一千年了!”陶阔脱丝知道李旭嘴里肯定叨念的不是什么好话,用自己能想出来的最犀利语言回敬道。
李旭连连摇头,不跟这蛮族女子一般见识。晚上睡觉时,被小腿上传来的痛楚疼得辗转难眠,眼前却又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陶阔脱丝生气时的模样。
“她为什么发那么大的火?”李旭奇怪地想。转眼心中又涌起这样一句评价,“不过,她发火的样子也挺好看的……”
无论腿上的伤有多疼,李旭还是决定把自己的射术先炼好。九叔说过,自己不能总是让别人来保护。眼下在霫部,徐大眼和西尔族长都会照顾自己。将来回了中原,茂功兄要去博取功名,自己总不能跟在他身后当累赘。况且九叔说过,射箭没有秘诀,只是手熟而已。
他在骑射上肯下功夫,阿思蓝和杜尔也毫不吝啬地将自己学射时的一些感悟传授给他。身体和坐骑如何协调,弓箭瞄准目标时怎样配合马背的起伏等。这些都是需要用实践去感悟的道理,每个人的悟性不同,得出的经验也不一样。所以在书本上的口诀中根本不会总结,也不能靠死记硬背来掌握。
有了这些高手的指点,李旭慢慢对弓箭、战马和身边的风有了感觉。每箭出手,不再在是毫无目的乱飞,而是落在了与靶子相同的方向。偶尔运气好蒙对了,也能一箭把红心穿个透。这是他的绝活,别人想箭透重靶,即便有他那么大的膂力,也没他手中那把大隋在国力最鼎盛时期打造的骑弓。
他是少年人心性,见到自己已经可以射中固定靶子,就忍不住想再出门打一次猎,洗刷上一回被丢下马背的耻辱。顺便让陶阔脱丝这小女子瞧瞧,自己不是光凭着甘罗的面子在她部落里白吃白喝。几个霫部青壮正啃秋天留下来的肉干啃得嘴巴寡淡,一经李旭提起,立刻纷纷响应。
为了多收获一些猎物,阿思蓝特意选了一个雪晴后的上午。地面上有了一层雪,等于给野兽布置下了无数天然陷阱。特别是野兔、黄羊这类蹄子较小的生物,它们的脚踩不住雪,奔跑的速度连平时的三成都不到。对于李旭这种刚掌握了射固定靶子的庸手,雪后打猎,有斩获的概率大增。
众人向西尔族长请示后,高高兴兴地出了营寨。放眼望去,只见远处的丘陵,近处的草场全被积雪所覆盖,整个世界仿佛都被铺了一层厚厚的白毡般整洁。而头上浅灰色的天空则刚好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穹庐,把雪白的毡子和毡子上的部落倒扣于其下。
正因为头上有些薄薄的云,所以积雪反射回来的阳光才不那么刺眼。天地间一片干净,人的目力也能在雪地上看得更远。小狼甘罗早就按耐不住,长嚎一声,率先冲了出去。李旭、徐大眼等人纵马跟上,风一般卷过了雪野。
被大雪清洗过后的空气呼吸起来带着股甜甜的味道,虽然冷,但是很长人的精神。四周的景色很美,配上刚刚长出银色硬毛的小狼,还有一群年青的猎人,姹紫嫣红的少女,风物已经可以拿来入画。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年青人的手中没有任何猎物。这倒不是因为他们的射技差,从出了营寨门那一刻到跑得甘罗开始吐舌头喘息为止,没有任何猎物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之内。
“肯能是最近总围猎,把部落周围的野兽都吓跑了!”娥茹轻轻地拧了拧鼻子,脸上的笑容如初雪后的阳光般亮丽。
“几千人轮番出猎,胆子再大的野兽也会赶紧搬家!”徐大眼开了一个并不十分高明的玩笑。有娥茹在的时候,他的智慧总是快速地衰退。有时表现出来的“愚笨”程度甚至已经可以和李旭相提并论。
“不如大伙走远些,去月牙湖边碰碰运气。那个湖冬天不结冰,天冷的时候总是有野兽去找湖边找草根啃!”苏啜杜尔大声建议。这么多人空手而归,肯定会被族人偷偷笑话。况且自家的干肉已经不多了,胡乱杀羊的话,则会被家中老人骂做糟蹋东西。
“那边距离咱们的营寨已经有了距离,一旦遇到索头奚人,未免有些麻烦!”一行人中以阿思蓝年龄最长,他的主张也最持重。
陶阔脱丝、杜尔等人都不说话了,纷纷把目光集中在徐大眼脸上。此人是部族中公认的智者,他的建议在全队中最有影响。
徐大眼看到了众人目光中的期盼,特别是李旭,这位好兄弟想必憋了很长时间要洗刷上回落马之耻。回头再看看温婉体贴的娥茹,心中渐渐发软,想了想,犹豫着说道:“应该不会有什么麻烦,他们的营地与月牙湖的距离是咱们的数倍。即使和冒雪出来打猎的奚人在湖畔相遇,双方互相不知道对方底细,理智的人不会轻易挑起事端!”
“也好,咱们就去月牙湖,尽量在天黑前向回赶。帕黛又怀孕了,我刚好去在湖边收集些星星铁,等将来孩子出生时替他打把弯刀!”阿思蓝略一沉吟,爽快地回答。
妻子怀孕的时机好,如果生下一个男孩,希望他像先生一样聪明,像附离兄弟一般好运。又要做父亲的阿思蓝的眼神和听说妻子第一次怀孕时同样炙烈。
第一卷 塞下曲 第四章 醉乡 (二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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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上恶劣多变的气候导致部族的人丁素来不旺,所以女人受孕生孩子在牧民眼里是比结婚和给老人祝寿还重要的头等大喜。众人听说阿思蓝的妻子怀孕,纷纷围上去向他表示祝贺。恭贺完了,又嗔怪他不早点儿告诉大伙,否则这么冷的天他肯定应该留在家中照顾妻子,谁还敢厚着脸皮拉他出来射猎!
“才二十几天的事儿?还不妨碍她行动呢。况且帕黛的身子骨向来结实,早期多活动活动,将来生孩子也少忍些苦!”阿思蓝摆摆手,满脸幸福地回答。
“才二十几天,怪不得没看见帕黛姐姐肚子大起来。阿思蓝,你怎么知道才二十几天,难道你已经让额托长老看过了么?”陶阔脱思拍着手,瞪大了眼睛问。额托长老是整个部族中年龄最长的智者,苏啜部祭祀、看病、给牲口配药等所有复杂且神秘的工作都由他来负责。阿思蓝说自己妻子怀孕二十几天,在少女眼里,这想必是额托长老与长生天沟通后得出的结论。
“这个?没麻烦额托长老,我算出来的!”阿思蓝被问得有些尴尬,不住地开始挠头皮。
“你怎么算出来的?”陶阔脱丝的好奇心一下子被勾了起来,两只眼睛等得比徐茂功的双眼还大。
“哈哈!”杜尔、萼跌泰、拔细弥三人不可遏制地狂笑了起来,边笑,边要求阿思蓝务必要认认真真回答这个问题。
“阿思蓝,你怎么算出来的?不要藏私,赶快教教大伙怎么算!”杜尔一边捂着肚子,一边促狭地向阿思蓝挤眉弄眼。
“长生天哪!”阿思蓝被问得直想撞墙。好一会儿,才红着脸解释道:“这个,这个有点难。等你长大一些,自然就懂了!”
“好像你比我大挺多似的!”陶阔脱丝唾了一口,脸上飘起了一朵红云。从众人的表情中她猜道自己肯定犯了一个极其幼稚的错误。否则杜尔等人脸上的笑容不会那么诡异。这个表情她记忆颇深,当娥茹姐姐听说她去钻客人帐篷,却把附离吓得落荒而逃时,脸上的笑容与此别无二致。
想到那天早晨自己在姐妹面前的尴尬,陶阔脱丝的“怒火”就被勾了起来。转过头去欲找李旭的麻烦,却发现那个昏头昏脑的少年和徐大眼两个正纠缠着娥茹,不停地向其请教关于星星铁的问题。
“星星铁就是长生天赐给牧人的铁石呗,这你都不懂,真笨!”陶阔脱丝没好气地插了一句。
“夫子博学,小子谨受教!”李旭双手在胸前合抱,摆出一幅少年书生接受智者指点的架势。这是他通过多日实践总结出来对付陶阔脱丝的绝招。只要他把书生的穷酸劲头摆出来,再拽上几句文,蛮族丫头肯定会落荒而逃。
果然,陶阔脱丝见李旭突然变成了一个小学究的样子,所有的怒气瞬间都被冻结在了体内。双目瞪大,牙根恨得直痒痒,可就是想不出一句好的应对之词来。
“月牙湖边地气暖,雪向来是随下随化。刚被雪水洗过后,石头的本来颜色容易露出来,所以今天正是找星星铁的好时机!大伙走快些,一起帮阿思蓝找一找!”杜尔见陶阔脱丝气得连眼睛都红了,连忙将话题向别处岔。
阿思蓝正在纳闷陶阔脱丝的脸为什么一瞬间改变了颜色,见杜尔突然打马先走,猛然想起了最近传遍了半个部落的关于附离的笑话,知道自己那句“等你长大”闯了祸,吐吐舌头,纵马去追杜尔。
见其他几个人逃走,陶阔脱丝心中更觉尴尬。有心用马鞭给那个气人的笨家伙在头上来一记,又怕出手重了,他从此再也不肯理睬自己。想着想着,委屈得双眼都迷离了起来。
“我们霫人逐水草而居,不会总驻扎在同一个营地。所以,祖辈没有留下关于开矿的智慧,牧人们也没有时间去开采铁矿!”娥茹看看眼前如小猫小狗嘶咬般胡闹的少年,笑着提了提马缰绳,隔在了他们两个之间。
“阿思兰现在开始积攒星星铁,到了帕黛姐姐给他生儿子那天,估计差不多刚好能打一把弯刀。草原上的男人有一把好刀,就像老鹰长出了翅膀!咱们加快些,别被阿思蓝他们落下!”
这就是阿思蓝想去寻找星星铁的原因了。牧民们不会开矿,所有铁器要么从中原买来,要么就靠放牧时收集散落在草原上的铁石。那种被霫人祖先称作星星铁的黑色石头虽然个头小,凑几十块才能打出一把弯刀。但打出来的刀剑质量却是极佳,刀刃比用贩来的铁材打造的弯刀锋利,刀身的韧性也更好。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那小东西实在可遇不可求,很多牧人在草原上游逛上一整年,也未必能拣到足够打一把弯刀的材料。
一行人笑笑闹闹奔出七十余里,马和人都跑了一身汗,却也不觉得困乏。跑着跑着,耳畔的马蹄声渐渐被流水声所取代,众人知道,月牙湖就在眼前了。
那是一个极其美丽的湖泊,无论是孤陋寡闻的李旭还是见多识广的徐大眼,在第一眼看到湖面的瞬间,都不觉张开嘴巴,轻轻地发出了一声赞叹。
美,不是一般的美。上游的河水千里冰封,下游的河面白雪皑皑,唯独这方圆二十余里的湖面,如同一颗蓝色的宝石般卧在了万里雪原之间。寒风吹过,水面上烟斜雾横,萦萦扰扰,仿佛有仙人在碧波间焚香弄弦。
李旭跳下马背,三步并做两步冲到湖岸边,伸手在烟波上抄了一把。一阵透骨的奇寒立刻钻入了他的骨髓。
“啊,真凉!”一直做着触摸温水准备的李旭甩了甩手指,跳了起来。
“笨,这水只是比雪暖些,所以才看着有烟冒出来。若是夏天丢个野果子进去,片刻后捞出来就能冰牙!”陶阔脱丝看到李旭上当,又开心了起来,用马鞭指点着湖水介绍。
“壮哉,奇哉!不来塞外,不知道天地间有此盛境!”徐大眼闭上眼睛,在马背上张开了双臂。此行不虚,非但长了见识,给多年苦学的兵法找到了实践机会。还认识了几个好朋友,见到了从没见过的风景。
行万里路犹如读万卷书,古人诚不我欺。只有见了这空旷的田野,才会激起人心中的豪情。也只有在这万里冰雪中,才让人更清楚地看到自己心中的梦想。徐大眼挥舞着双臂,身上笑容里带出了几分年少轻狂。
“如果是夏天时来看,这里更漂亮。四处都是野花,连湖里的鱼都想跳出来闻一闻花的味道。如果到了晚上,天上的星星和水里的星星几乎是紧挨着,不细看,根本分不清楚谁是谁的倒影!”娥茹见客人如此欣赏草原风物,带着几分自豪的口吻介绍。
这片湖水曾经给少女留下了无数美好回忆,去年夏天,就是在这个湖边,自己认识了纯淤部的巴可若,他是临近十几个霫部最年青的族长。整个夏天的风都很醉人,头顶上星星也格外明亮。
“明年开了春,他就会抬着酒水来迎娶我到他的毡帐中!”少女的目光里对未来充满期盼。回头看看徐大眼,期盼中又夹杂进了几分迷茫。
“如果去年夏天在湖边也遇到了徐兄,我会选择谁的帐篷呢?”少女突然觉得自己的心里乱乱的,仿佛有一头小鹿在跳,脸上的表情也跟着不自然了起来。
“徐兄的箭射得不比巴可若差,马骑得不比巴可若慢。每一句话在徐兄嘴里说出来,都有不同的味道!”娥茹又偷偷看了看临风抒怀的徐大眼,尽力把心中纷繁复杂的想法压了下去。
“我展芳华,君行在远。我剪红烛,君来已迟……”眼前的烟波中缓缓浮现了晴姨曾经画过的一幅牧野春景,那风中摇曳的金莲花,给人的感觉总仿佛在倾诉着几声遗憾。当年的她不知道那其中的遗憾是什么,而现在,娥茹知道自己什么都懂了。
她轻轻地叹了口气,慢慢地开始羡慕起妹妹和附离的年少与懵懂来。明年夏天,整个湖边的星光都属于他们两个,而自己,会将最诚挚的祝福送给他们,还有徐兄。
第一卷 塞下曲 第四章 醉乡 (二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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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有野驴的粪,还热乎着呢?”一句大煞风景的喊声打断了所有人心中的美梦。众人闻声望去,只见杜尔用两根木棍挑着一个鸡蛋大小黑绿色的粪团,兴高采烈地向大伙跑来。
“贪心鬼杜尔,今晚不洗三遍手不准抓肉吃!”陶阔脱丝大声喝骂。寒风中,杜尔手上那团肮脏的东西还冒着白烟,除了这个贪心鬼之外,没人闻不到驴粪的臭味。
“我去看看蹄子印!”阿思蓝高兴地跑到杜尔拣粪的方位,仔细检视附近的河滩。月牙湖水四季恒温,河滩附近的雪早已融化。杜尔跑来的地方,几滩雪水、泥浆与野兽的粪便混杂在一起,要多肮脏有多肮脏。可阿丝蓝丝毫不顾忌,趴在驴粪堆旁仔细观察了好半天才直起腰来向大伙喊道:“是很大的一群野驴,大约半个时辰前在湖边喝过水。我们绕着湖向西撵,很快就能追上它们!”
众人欢呼一声,立刻翻身上马。李旭把甘罗从马背上的褡裢中释放出来,让它追着坐骑前行。甘罗身体虽然小,却不肯跟在战马屁股后,四条小细腿张开,嗖地一下就窜了出去。
“这回咱们可捞到了!”杜尔丢下手中的驴粪团,一边从马鞍后解下弓箭,一边大叫。野驴是一种体形极大的生物,成年公驴身子能长到十尺长,七尺宽,五百多斤重。远远看去,个头大过家养的骡子。那畜生逐水草而居,喜欢吃野葱和怪柳,因而肉质鲜嫩却无膻味。在这一点上,任何家养的牲畜,无论是没干过活的公牛的还是不满三个月的羊羔,都没法与野驴相比。
“小心些,别碰它们的正面!”阿丝蓝在疾驰当中还不忘了向大伙提醒。野驴虽然是食草的劣货,但性子比马暴躁得多。如果惊了群,迎面向你冲过来了,再结实的身子骨禁不起驴群一撞。
“知道了,大伙加把劲儿,射一头最壮实的给帕黛补养身体!”萼跌泰的兴奋地回答声顺着风传出老远。
一刻钟之后,驴群出现在大伙的正前方。这是一个由五十多头成员组成的野驴小家族,所有野驴的背部都呈土黄色,尾巴上带着青黑色的一捋毛。听到有猎人的马蹄声传来,负责警戒的雄野驴立刻发出嘶鸣声示警。正在啃吃草根的驴群听到警讯,随即在头驴的带领下撒开了乳白色的四条长腿。
“加速,尾随追击,把驴群赶散掉!”阿思蓝大声命令。一马当先向驴群冲了过去,杜尔不甘心被伙伴拔了头俦,狠狠夹了夹马肚子,大声嚎叫着追在了阿思蓝的身侧。
“甘罗,追那个报信的!”李旭一边弯弓,一边命令。小狼甘罗却不理睬他的呼喝,瞬间将奔跑速度提高了一倍,闪电般斜着扑向了驴群正中央。
捕猎是它的与生俱来的本能,比任何有经验的猎人都高明得多。野驴逃命时,成年雄性居前,成年雌性断后,夹在队伍正中间的往往是出生不到一年,还没有完全断奶的幼驴。它们的逃命经验和胆量都不及成年驴,只要被敌手冲击,肯定会脱离大队。
野驴的体形虽然大,却对狼有天生的畏惧感。见甘罗冲了进来,立刻有两头马驹大小,从前腿根儿到尾巴尖儿还带着条褐色分界线的幼驴逃离了大队。甘罗自驴群中轻轻一纵身,在母驴双蹄踏在自己身上之前的瞬间跃离了驴群。然后侧着身体兜了半个弧,将两头小驴逼向了李旭的坐骑。
李旭、徐大眼、陶阔脱丝、娥茹立刻围拢过来,四个人组成一个小***将两头幼驴困在了中央。几枝羽箭落下后,受了重创的幼年野驴哀鸣一声,倒在了湖畔的泥地里。甘罗向猎物投下了不屑的一瞥后,纵身再度追向了驴群。
“啊吆,它还嫌这驴子个头小,不够塞牙缝的!”徐大眼大笑着跳下马背。每头幼驴都中了三、四箭,所以也无法区分猎物到底归谁。只是有些人投机取巧,每箭都不偏不倚地从驴肚子部位插了进去。
“茂功兄收集猎物,我去帮帮阿思蓝他们!”李旭心虚,偷偷地伸了下舌头,拔马便走。他已经看得清清楚楚,如果没自己那两箭,切掉脖子部分后,四个人可以收获两张完好的驴皮。多了自己那两箭,驴皮上就多了两个大窟窿,再也不值钱了。
没等他再次追上驴群,阿思蓝等人已经策马回转。并排走在前头的杜尔和拔细弥二人非常吃力地拎着一头野驴,个头看上去差不多有小牛犊大。而阿思蓝和萼跌泰两个则共了一骑,另一匹马完全让给了猎物。马背上那头野驴看上去就像李旭求学时骑的青花骡子般大小,压得战马不断打响鼻抗议。
“嗷——―”小狼甘罗迎风发出一声长嚎。几滴驴血从它嘴边滴下,落在雪地上,绽开两团耀眼的红。
“圣狼就是圣狼,我和萼尔泰把这头畜生逼出了队伍,还没等用箭射它。圣狼已经扑上去一口咬住了它的喉咙!”阿思蓝连声赞叹甘罗的勇敢。草原上故老相传,银狼出现的地方会带来收获和好运,今天他亲眼见证了此言非虚。如果没有甘罗,野驴不可能那么快被惊散了群。虽然猎物的生命最终还是由自己一箭而结束,但刚刚长出牙齿的狼崽已经敢攻击身体大过它十倍的野驴,这是任何牧犬不可能拥有的勇气。
“还不是倚仗阿思蓝兄弟的猎技高明,它么……?”李旭笑着看了一眼甘罗,想用一句狗仗人势来评价。猛然间又想起了小东西是部族眼里的圣物,强忍着把后半句话咽回了肚子。
聪明的甘罗却仿佛已经从李旭目光中猜到了他想说什么,呜咽了几声,不依不饶地去用鼻子蹭李旭的坐骑。那坐骑见了小狼的血口,吓得连蹦带跳,差点儿把李旭摔下马背去。
“好了,好了,甘罗,咱们别闹了。”李旭怕坐骑受惊踢伤了狼崽,赶紧求饶。甘罗得意地横了它一眼,晃晃脑袋,转身去找陶阔脱思要吃食。
李旭摇摇头,脸上露出了一丝苦笑。自从来到苏啜部,他和甘罗的主从地位完全调了个。在霫人眼里,银狼是长生天派来的圣物,而他只是长生天暗中安排给银狼的侍卫,身份要比甘罗低得多。至于在蛮族丫头陶阔脱丝眼中,他和甘罗的地位更不能并提。
八个人打了四头野驴,今天的收获已经出乎预料,所以大伙也不贪多,先在湖边找了几块可以避风的大石头暂时驻扎下来,然后从幼驴身上割了块肉给甘罗充饥。而人吃不得生肉,又找不到干柴,只好就着积雪啃几口又冷又硬的奶豆腐欺骗肠胃。
待所有人缓过了点儿力气,阿思蓝和杜尔立刻开始着手分割猎物。此地距离部落甚远,把整头野驴拉回去炫耀的主意肯定行不通。趁着猎物还没被寒风冻僵,把驴皮驴肉割下来放在马背上带走是大伙唯一的选择。而带不完的脑袋、骨头和内脏,就只能便宜附近的那些猛兽了。
“今天晚上到我的毡包里喝酒,大伙谁也不准推辞!”杜尔用血淋淋的手擦了一把额头上累出来的汗,大声宣布。
“脏鬼杜尔,你洗过手了吗,就去割肉?”陶阔脱丝皱着眉头追问。
“肯定――没洗,今天我用手抓过的第一块肉做了记号,让我老婆煮了直接放在你碗里!”杜尔伸着红红的手指,故意逗陶阔脱丝生气。
少女做了一个恶心的表情,转身走了开去。杜尔终于击败了一次小魔头,心中大乐。一边手脚麻利地割着肉,一边哼起了歌来。
“我打了一头野驴,一头野驴,用他的内脏来敬苍狼。我打了一头豹子,一头豹子,用它的毛皮来缝战衣。我没有打毡包旁边的小鹿,它在我出猎时替我做饭。我没有打天空中的鹰,它指引我猎物的方向…….”
过了一会儿,阿思蓝、李旭等人也加入了合唱。徐大眼人聪明,最近半个月又日日与长老们交流,突厥语进步神速,很快也跟着曲调哼哼了起来。
“我打了一头野驴,一头野驴,用他的内脏来敬苍狼…….”众人正唱得高兴,突然,缩卷在李旭腿上取暖的小狼甘罗竖起了耳朵,轻轻跳到了雪地上。
“有人!”阿思蓝以最快速度收起短刀,抓住了身边的弓箭。大伙顺着甘罗的目光向远望去,看见四百多步之外出现了两个黑影。是两个身体很结实牧人,没有坐骑,双手高高扬着向湖边走来。
“好心的兄弟,这里是月牙湖么?”走在前方的那个黑影见众人戒备心很强,停住脚步,大声喊道。
跟在他身后的另一个人也停住了脚步,身体与自己的同伴微微错开,掌心向前张大,以示自己没有携带武器,更没可能有敌意。
“是月牙湖,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来我们霫族的草场?”阿思蓝见来人说的是突厥语,上前几步挡住甘罗,用突厥语回答道。
“我们是住在索头河边的奚人,你们的好朋友。我们失去了家园后出来打猎,没想到却迷了路!”黑影笑着回答,话语里充满苦涩。云层后阳光很暗,所以李旭无法分辩他的长相。只是观察到他与另一个同伴都穿着黑色的皮袄,黑色的靴子,在雪地中好像两块木炭一样扎眼。
“这里是月牙湖,骑马向北跑一刻钟就是我们的营地了。你们如果迷了路,可以去我的毡包喝碗奶茶!”阿思蓝把箭尖向下垂了垂,不再指向对方,回答的话语里却充满了警惕。
事实上,由此地向北狂奔两个时辰都未必能跑到部落,他这样说,只是为了防止奚人起什么歹心。而对方听了他的话,却好像很感动的样子,长叹着说道:“失去了家园的奚人还能喝到朋友的奶茶,小兄弟,我谢谢你了。不过我要抓紧时间回到部落,否则家中的老人会担心他们的儿子!”
说完,慢慢地转过身,踏着积雪,向自己来的方向走去。
“走稳些,雪天路滑!”徐大眼冲着奚人的背影,用突厥语热情地喊。没等对方的身影消失,就匆忙转过身来,向大伙低声命令:“把剩下的驴肉扔掉,咱们赶紧上马回家!”
“扔掉,为什么?他们就两个人,还没骑马!”杜尔抬起一张充满惊诧的面孔,低声追问。
“他们始终没走进咱们的弓箭射程。这么冷的天从奚部营地走到这,还没骑马,野驴也没这个耐力。”阿思蓝一边检查战马的肚带,一边急切地解释。
“两个人都穿黑衣,连样式都毫厘不差。这可能是凑巧么?”李旭在旁边追加了一句,抱起甘罗,以最麻利的动作跳上了坐骑。
其他几个牧人听阿思蓝如此一说,不敢怠慢,将还没割干净的驴肉连同驴皮一骨脑扔下,紧了一下马肚带后,飞身跳上马背。
杜尔和拔细弥在前,阿思蓝和萼跌泰断后,把李旭、徐大眼和两个少女夹在中间,慢慢开始加速。一行人刚刚跑出五、六里,身后突然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小兄弟,等等,我去你的帐篷讨碗茶喝!”方才那个问路的声音在远方大声喊道。
此人好强的中气,李旭惊诧地想。知道来人肯定不是普通牧民,头也不回,拍打着坐骑飞奔。
八个人的坐骑都算不上什么良驹,先前打猎时有跑得疲惫,即便扔掉了所有驴肉,奔跑的速度还是很快就慢了下来。而身后的“客人”却越追越近,在奔跑中不但能听见马蹄和呼喊声,偶尔风大,连他们的喝骂声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男人断后,女人抱着甘罗回营地报信。通知族长,有大队人马来袭!”徐大眼见追兵越来越近,沉着脸命令。
他的话在众人中素来就有威望,六个男人闻此言,一同带住了马头。抄弓在手,侧过身体,把箭尖指向身后方。
远远地,有一块黑色的云压了过了,那是追兵的皮衣在被雪光照出的颜色。来人只有二十几个,却带了将近七十匹马。一路上随时可以更换坐骑,难怪他们能越追越近。
“都,都怪我提议要来月牙湖!”杜尔的牙齿打着哆嗦,后悔不迭。他们几个既是李旭和徐大眼的朋友,同时也担负了保卫两个少年的使命。额脱长老曾多次暗中叮嘱,无论如何不能让贵客遇到危险。大伙千小心,万小心,却没想到打猎时会遇到大队的奚人。
“如果咱们不来月牙湖,今夜他们就会马踏咱们的营地!”李旭鼓起全身勇气,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像在发抖。“二十几个人,一百多匹马,这分明大队人马派出来的斥候!”
“啊!”两声惊叫同时从马头方向响了起来。李旭转过头去,看见娥茹和陶阔脱丝两个手挽弓箭,根本没有听徐大眼的安排率先去逃命。
“你们怎么还不走?”徐大眼看见两个少女把马头的方向都调了过来,眼睛中立刻喷出了火光。
“霫人不会丢下自己的朋友独自逃命!”娥茹和陶阔脱丝大声回答。弯弓的手一直在哆嗦,说话的语气却无比坚定。
“滚,别在这妨碍我们。回部落去,要不然全部落的男人都会因为你们两个而死!”向来脾气温和的李旭突然竖起眼睛,大喝道。猛然间意识到甘罗还在自己的马背上,他一把抄起褡裢,把小狼连同褡裢恶狠狠的掼到了陶阔脱丝的胸前,“滚回去通知西尔族长,有大队人马前来偷袭!”
陶阔脱丝和甘罗都没见到过李旭如此凶悍模样,毫无防备之下,震惊得发不出声音来。娥茹的头脑转得快,看看远方快速飞过来黑云,立刻明白了徐大眼和李旭的话并非危言耸听。拨转马头,顺手拉起妹妹的马缰绳,以最快速度向营地方向逃去。
“六个人,分三波轮射!附离和杜尔射第一轮。拔细弥、萼跌泰射第二轮,我和阿思蓝射第三轮。三射之后,我们快速离开,边跑边射回头箭!”徐茂功板着脸,如将军临阵般冷静地命令。
“汉家伢子,你敢叫我滚,等打完了这仗我跟你没完!”陶阔脱丝的哭骂声逆着风,远远地传了过来。
“但愿我能活着!”李旭苦笑,慢慢张弓,把箭尖与距离自己最近的一个敌人对成直线。
注1:星星铁,即散落在草原上的铁陨石。工业时代前,草原上的刀剑享有盛誉。并非因为草原民族的冶炼技术高明,而是因为矿石本身质量比较好。同时也由于数量问题,无法保证兵器的生产规模。
注2:蒙古野驴,俗称野骡子。目前仅存于内外蒙古边境。体长两米,高一米五左右,体重在二百六十公斤上下。皮毛深棕,四肢内侧和上部呈灰白色。因奔跑速度很快,耐力强而免于绝种。
第一卷 塞下曲 第四章 醉乡 (三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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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伙追兵虽然对李旭等人志在必得,却也没失去应有的冷静。见前面的人突然停下来弯弓搭箭,也纷纷在距离对方一百五十步之外带住了马头。骑弓的射程比步弓短,一百五十步已经是非常安全的距离。虽然草原和中原都曾经出现过能在三百步外用箭取人性命的骑射好手,但那些人都是千年一遇的英雄。在奚人眼里,对面四个牧人和两个半大毛孩子显然不在此列。
“小兄弟,我们没有恶意。只是依约去你的毡包里喝茶!你们不是说营地就在月牙湖附近么,为什么还要向远处跑!”带队的奚人斥候头目正是曾经在月牙湖畔和李旭等人打过招呼那个。眼下身份被人瞧破,却依旧摆出一幅和颜悦色的姿态。
“无耻的奚人,不要当我们和你一样傻,明知道前面是陷阱还乖乖往里跳?”杜尔破口大骂。最近常见徐大眼帮助部落练兵,他已经知道斥候在一支军队中的职责是什么。徐大眼在为诸霫联军挑选斥候时提出的条件十分苛刻,凡军中能担任斥候的,不但要选骑射精良,而且要心狠手辣。斥候在探路途中遇到大股敌军,要不战而走。遇到敌方的百姓或者哨探,则需要全部杀光,以这种凶残手段保护自己一方的行踪。
从索头水流浪到附近的奚人部落既然派出了如此多的斥候探路,说明他们的大队人马肯定就在不远处。所以他们的行踪是无论如何不能被路人泄漏出去的,所谓喝茶,不过是想以最小代价将众人拿下。几个牧人自知今天活着回家的机会微乎其微,心里反而不像开始时那么害怕了。此刻听杜尔骂得痛快,也跟着扯开嗓子大骂了起来。
草原民族平时和人交流少,词汇并不丰富,所以骂人的花样也不多。翻来覆去不过是数落奚人没有胆子,被突厥人像狗一样踢出了家园,不敢报复,却疯了般找其他部落乱咬而已。
那带队的奚人从对方的骂人话中得知自己的身份已经被人识破,也不着恼。慢条斯理地整顿了一下队形,待杜尔骂得没词儿了,才笑着回应了一句:“既然知道我们是为了打仗而来,你们还逃什么。投降吧,看在你等机灵的份上,我承诺不杀你们。我们有二十八个人而你们只有四个男人两个小孩儿,怎么打你们都不会获胜。至于那两个女人,你以为拖延上这么一小会儿,我就追不上她们了么?”
说完,他用手指了指身后空着鞍子的战马,示意阿思蓝等人看清楚,自己一方有足够的马匹接力而行。而两个霫族女人跑得再快也有人困马乏的时候。
“附离,给他一箭!”徐大眼低声命令。对方的气焰实在嚣张,让李旭这能远射的人射他一箭,无论中与不中,都足以让此人不再敢小瞧自己这边的抵抗能力。
李旭早就恨得牙根痒痒。他少年心性,思虑不周。此时根本没考虑到霫人诸部厉兵秣马,为的就是去偷袭索头奚部。一颗心里只是想着对面那个奚人斥候头目开始怎么欺骗自己,事后怎么穷追不舍。听到徐大眼命令,抬手就是一箭射出。
正在劝降的奚人斥候头目没想到对方在一百五十步外说射就射,听见羽箭破空声,欲带马躲避已经来不及。只好挥动手中的马缰绳去拨箭杆。软软的马缰绳怎可能拨得动李旭的含恨一射,羽箭稍稍偏了偏,“噗”地一声扎进了他的肩窝。
“啊!”斥候头目惨叫一声,跌落于马下。其他斥候见了,立刻抽出弯刀,咆哮着冲了过来。
“第一轮,射!”徐大眼命令。
李旭按九叔传授的口诀,快速搭箭,又一箭射出。这次他的羽箭落空,擦着敌人的皮帽子顶上飞了过去。与他搭档的杜尔经验丰富,他知道自己没有在百步之外射中人的把握,所以将羽箭描上了对方的战马。冲在最前方的那个奚人斥候正挥刀大喝,胯下坐骑突然发出一声悲鸣,长嘶着倒地。
马背上的斥候促不及防,被远远地摔了出去。身体缩成一团在痛苦地在雪地上来回翻滚,眼看就不得活了。
“第二轮,射!”看到敌人已经冲到了八十步内,徐大眼沉声发令。
拔细弥、萼跌泰两个人箭法亦是不弱,一个射中了人,一个射中了马。前来奔袭的斥候顷刻再折二人,剩下的依旧向前猛冲,呼喝声却渐渐弱了下去。
“第三轮,射!”徐大眼抬手发箭,一箭命中对方马脑。阿思蓝的羽箭又准又狠,从一名疾驰而来的斥候咽喉射了进去,箭尖却从对方的后颈透了出来。
李旭等人的马头本来就冲着自家部落方向,三轮射罢,不待徐大眼招呼,众人一夹马肚子,撒腿狂奔。边逃命,边扭过头来向斥候们放箭。匆忙中虽然没有了静止不动时开弓的准头,但扭头回射,既占着风向的便宜,又占着马速的便宜。若是从远处看,追过来的奚人斥候就像主动向往李旭等人的箭尖上凑,即便没被射中,也惊了个手忙脚乱。
有斥候骂骂咧咧地弯弓还射,逆着风却难以瞄准。李旭等人的坐骑又是在向前加速,羽箭往往没够到他们,已经被风吹歪了。
斥候们追出三、五里,既追不上李旭等人,又放心不下自己的头目,悻然退走。徐大眼立刻命令众人减缓逃命速度,让胯下坐骑慢慢行走以恢复体力。李旭那一箭虽然出人预料命中了目标,却不至于取人性命。当斥候们从震惊中恢复过来心智后,肯定还会策马来追。而众人在路上多与他们纠缠一刻,就能为两个少女多争取到一分脱身机会。
形势变化果然如其所料,半个时辰之后,众人身背后又响起了马蹄声。这回斥候们不再试图将李旭等人劝降,而是分成了两股,一股直冲过来,一股斜着向北迂回堵截,显然欲将众人一战全歼。
“咱们不管前面迂回包抄的,先射身后的追兵几箭。然后抽刀砍这帮王八蛋,把他们冲散了,抢马!”徐大眼估测了一下对方的人数和距离,低声命令。
那斥候头目最不应该做的就是在得意中暴露了他自己一方的总人数。在方才的一次交手中,算上李旭射伤的那个,二十八名斥候至少有六人无法再投入战场。剩下的二十二人分成两股,每股的人数不会超过十五个。他们计算着徐大眼等人的马速,兵分两路,一路追赶,一路堵截,徐大眼偏偏要反头硬冲,让堵截那路来不及回头与追击的人汇合。
李旭等人闻令,再度带住战马。这次却趁奚人斥候不注意,把马头冲向了敌方。负责从后面追赶猎物的奚人斥候们见李旭等人停止了继续逃跑,以为他们要故伎重施,再来一次刚才那种占了便宜就跑的行为。怒吼一声,加快速度冲了过来。
“轮射!”徐大眼低声命令。
李旭和杜尔弯弓搭箭,照着冲在最前方的两个斥候射去。其中一箭命中的对方的胸口,另一箭因为斥候的战马在奔跑过程中斜向跳跃而落空。其余斥候对受伤者问都不问,径直奔李旭等人杀来。
拔细弥、萼跌泰两人发箭,合力射翻了一匹战马。奚人的冲锋队形被倒地的马匹阻挡,稍稍滞了一滞。徐大眼和阿思蓝瞅准机会,各自放翻了一个敌人。
“拔刀,反冲!”徐大眼一声断喝,藏弓,抽刀,率先向敌军冲去。阿思蓝边冲边挂弓于身侧,挥舞着弯刀护住了徐大眼左翼。拔细弥紧紧跟上,与阿思蓝一道把徐大眼夹在了当中。待到李旭冲出,杜尔和萼跌泰二人如法炮制,一左一右,将他紧紧护住。
奚人斥候们没料到四个牧人,两个半大孩子居然敢与自己硬撼,不觉一楞神。五十步的距离,两马对冲不过是眨眼间的光景。这么短的时间内,一楞神的错误足以致命。徐大眼手中的弯刀斜横,顺着与自己相对的那个斥候的前胸抹了过去。锐利的刀锋借助战马的速度,立刻将厚厚的皮衣连同肌肤同时切开,在奚人身上爆出一条尺余长的血口子。
“啊――”那斥候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被一个半大孩子砍中,惨叫着落马。徐大眼头也不回,舞刀冲向另一个斥候。阿思蓝和拔细弥各自迎住一个对手,替徐大眼挡住来自两侧的威胁。没有了后顾之忧,徐大眼的手脚更加利落,在二马错蹬的瞬间挑开了对方的弯刀,然后将自己手中的刀当皮鞭用,反手回抽回。
一抽之下,对手后背上立刻见血。那斥候不敢继续再战,夹住坐骑落荒而逃。逃出百余步后,却因为失血过多,一头栽到了马肚子下。受了惊的坐骑不知道主人已死,嘶鸣着继续狂奔。马镫拖着尸体,在洁白的雪地上留下一道又长又宽的红色印记。
第一卷 塞下曲 第四章 醉乡 (三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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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被挑选为斥候的奚人身手都算不弱,通常情况下以十三名斥候追杀四个牧人和两个少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谁又曾料想在草原上会遇到一个六岁开始练武,在兵器上下了十年苦功夫,被家族作为振兴希望来培养的中原俊杰。以徐大眼目前的身手,一对一的持刀互砍,甭说他们讨不到好处去,即使是找遍整个草原,也未必能找出一百个敌手来。所以双方刚一交手,斥候们便吃了轻敌的大亏,转眼间被徐大眼干净利落地解决掉了两个。卫护在徐大眼身边的阿思蓝和拔细弥既然能被长老们委以重任,刀上功夫自然也是不差,二人各砍翻了一个对手,护着徐大眼硬生生从奚人斥候队伍中间闯了过去。
李旭平生第一次拿刀砍人,手脚难免不听使唤。跟在徐大眼身后将弯刀乱舞,居然也能毫发无伤地透阵而过。看看自己和同伴身上都没见血,他刚欲长喘一口气。徐大眼却拨转马头,带着阿思蓝和拔细弥两人又冲了回去。
赶去前面迂回包抄的斥候很快就会发现他们扑了一空,如果不能在他们兜回来之前抢到马匹,大伙无论如何也逃不回部落去。所以李旭尽管感觉到胆汁已经涌在了喉咙口,尽管明知道自己的两条腿在不停地打哆嗦,还是尽力压住被血腥味道熏得上下翻滚的肠胃,拨转马头,紧紧跟在了徐大眼等人的身后。
霫人不会丢下自己的朋友独自逃命,李旭不是霫人,但不等于他的骨头比苏啜部的霫人软。至于手中的弯刀是否和他的骨头一样硬,这个问题很快就有了答案。十三个斥候被众人在第一波对冲的过程里杀掉了四个,现在是以九敌六,两个人合战徐大眼,两个人拖住阿思蓝,剩下的五个对付李旭、杜尔、拔细弥和萼跌泰,力量还绰绰有余。
这回李旭的身体也不用再哆嗦了,砍不翻眼前的对手,他只有死路一条。杜尔和萼跌泰虽然有保护他的责任,却各自被一名奚人斥候给缠住,根本没精力分身来救他。李旭从没学过骑兵冲杀的技巧,甚至连弯刀之所以被打出弧形,就是为了加长刀刃长度以方便利用战马的速度对敌人进行切削的道理都不懂。骤然提刀与人拼命,立刻险象环生。好在他自幼在家里边帮着大人干粗活,武艺学得不精细,双臂上的力气却是不小。拿着弯刀当砍柴刀用,摆出一幅两败俱伤的拼命架势,虽然不能将对手砍到马下去,却也不至于一个照面就被人杀掉。只是如此一来,敌我双方都无法再利用马力,任身边的其他人冲来冲去,李旭和他的对手只是马打盘旋在原地互砍。
“当、当!”李旭连挡了对方两刀后,看准机会一刀砍了回去。这一刀砍得大开大阖,胸口、肩膀、大腿,浑身上下无一处不是破绽。可那个斥候却没有把握在把李旭的血管切开的同时,不被他用弯刀活活砸死。只好回转刀头,硬接了李旭一记。双刀在半空中相遇,发出一声刺耳的共鸣,李旭被震得肩膀发木,脑袋发蒙。却死死咬紧牙关,把被人挡开的刀头当作狼牙棒,再次抡了回来。
“当!”斥候用弯刀再次将李旭的兵器碰歪,虎口处疼得像被针扎过一般。他本来看准了李旭最弱,所以才冲上前拣这个大便宜。却没想到眼前这个半大毛孩子居然如此难缠,臂力大过了平常少年一倍不说,性格也倔犟得出奇。有几次自己明明已经将弯刀递到了他身边,他非但不知道闪避,反而硬把兵器砸向自己面门。
一命换一伤的“便宜”买卖斥候不愿意干,部落中如今缺医少药,身体被人砍出了个大口子,和被人当场杀死的结果差不多。不想与对方同归于尽,面对着招招拼命的李旭,斥候只好利用自己的丰富经验,尽量寻找更好的杀人机会。除了他这一对,附近还有三组人马是以多打少,斥候不相信自己的同伴在二打一的情况下,还解决不掉一个霫族牧人。只要任何一组同伴得了手围拢过来,眼前这个少年力气再大,也不过是头待宰的野驴而已。
机会转瞬即来,就在李旭的弯刀与斥候的弯刀又一次碰撞到一处的时候,旁边突然传来了一声惨呼。
“是拔细弥!”李旭心神大乱。六个人中除了徐大眼和阿思蓝是以一抵二外,只有拔细迷不是在与人单挑。他的武艺不如徐大眼和阿思蓝,猛然和人对砍一、两刀没危险,时间一长,肯定坚持不住。少年人关心同伴生死,本能地侧头去瞧。目光刚扫到俯身在马背上的同伴,来自敌手刀风已经刮到了胸前。
“啊!”李旭在被弯刀割在身上之前的一瞬间侧开上身,藏到了战马的腹侧。这是极其高难度的一个闪避动作,他只在奚族斥候躲避羽箭时看到过一回。关键时刻凭借本能做出来使自己躲过了一劫,整个身体却失去了平衡。艰难地挣扎了一下,僵尸般从马背上落下。跟他放对的斥候看到便宜,立刻策动坐骑绕过空了鞍的战马,恶狠狠地向李旭冲来。李旭在高度上吃了大亏,无法再用兵器与人硬碰,只好把身子一低,顺着自家马肚子下钻到了战马身体的另一侧。
“快上马!”杜尔在危难之机大声提醒。放弃对手,想过来救援,却被砍伤了拔细弥的另两个斥候死死缠住。没人救援的李旭哪里有上马的机会,被对手追逐着,从战马的肚子下面钻来钻去。反复几次,那斥候追得不耐烦,刷地一刀砍在了李旭的坐骑屁股上。“唏溜溜!”战马痛得发出一声长嘶,再不顾自己的主人死活,张开四蹄纵向了远方。
就在这一瞬间,李旭也发了狠,冒着被马蹄踏翻的危险扑到了斥候身侧,弯刀一挥,直接砍在了对方的马脖子上。那斥候的坐骑哼都没来得及哼,立刻软倒。李旭一招得手,立刻扑将上去,挥刀冲着斥候的脑袋猛剁。斥候的脚还陷在马蹬里边,无法闪避,只好用刀将李旭的必杀一击挡开。不料李旭这一次却冲得狠了,刀被挡开,人却扑到了斥候身前。
李旭的刀在外,斥候的刀在内,如此近的距离,他注定在兵器上要吃亏。千钧一发之际,少年人被同伴的血烧红了眼睛,未持刀的左手死命抓住了斥候的右腕,膝盖抬起来直顶斥候的小腹。
这是他在乡间与人打架时学来的流氓招术,只要膝盖顶上目标,即便只使出三成力气,对方也只有抱着肚子在地上打滚喊娘的份儿。只可惜那斥候不是乡间小泼皮,见自己握刀的手腕被李旭抓住了,立刻照方抓药,用左手握住李旭握刀的手腕,然后在抬起马镫中的右腿,挡在了自己腹前。
“砰!”二人膝盖相撞,都疼得呲牙咧嘴。谁也不敢放开对方的手腕,彼此纠缠着,翻滚在战马尸体旁。
到了这个地步,二人已经没有了任何章法。额头,膝盖,牙齿,能用以攻击对方身体的器官全部发挥了作用。打得满脸是血,却谁都不能把对手尽快摆脱掉。就在此时,身边又传来了一声惨叫,是杜尔,他被三个斥候围攻,本事再大也难逃一劫。
李旭又听见了同伴的惨呼声,浑身的血都涌上了头顶。在部落里停留近一个月来,杜尔、拔细弥等人日日与他形影不离,彼此之间的关系就像好兄弟一样亲近。情急之下,他几乎变成了一头发怒的老狼,喉咙里发出一声沙哑的嘶鸣,以头为锥,连连向对手的额头上猛撞。
额头对额头,双方谁都不占便宜。李旭自觉眼前一片血红,斥候的脑门也是鲜红一片。头晕脑涨间,那斥候吃痛不过,侧了侧身,李旭一头撞偏,刚好看见对方脖颈。毫不犹豫,张口咬了下去。
“啊!”斥候疼得厉声惨叫,不断用膝盖、双脚去攻击李旭。李旭却发了狠,蜷起半条腿护住裆部,任对方怎么翻滚,怎么碰撞,就是不肯松口。
忽然,他感觉到斥候的双腿双手都松了劲儿,随即,一股又腥又热的液体顺着牙缝钻进了自己的喉咙。握刀的手得以自由,弯回来捅入了斥候腹部。然后一刀,两刀,三刀,无数刀捅过后,李旭从斥候的尸体上站起来,张开大嘴狂吐不止。
斥候们至此已经占尽了上风,虽然被徐大眼和阿思蓝又砍翻了三个。却也将拔细弥和萼跌泰砍到了马下,杜尔虽然还没有死,左臂上的伤口却深可见骨,整个人已经失去了战斗力。
以六个打两个半,斥候们只要再坚持半柱香时间,迂回包抄的那九个同伴就可以赶来加入战团。但是,他们却看到了毕生难忘的恐怕景象。
一个血人从自己同伴的身体上爬起来,刀尖上挂着半条肠子,大口吐血。而自己的同伴被此人活活咬死在地上,脖子上缺的一大块肉,红红的,刚好被那个恶鬼从嘴里吐出来。
“啊―――”,李旭吐了两口不知道是自己还是别人的血,仰天长啸。
“啊――”剩余的六个斥候放弃对手,撒腿就逃。他们身上不乏提刀战死的勇气,被恶鬼活活咬死的勇气提不起分毫。
“拔细弥,拔细弥!”李旭哭喊着,去翻拔细弥的身体。只见拔细弥的前胸后背各有一条尺余长的刀口,浑身的血已经流尽,被积雪擦净的脸就像纸一样苍白。
他摇摇晃晃地从拔细弥身边站起来,去救助萼跌泰。此时的萼跌泰还没有气绝,见李旭安然无恙地向自己走来,抬起大拇指向对方比了比,阖目而逝。
“仲坚,上马!”徐大眼策马冲过来,抬手给了李旭一个脖搂。李旭被打得转了半个圈,痴呆呆看了看徐大眼,突然惨笑一下,捡起一把染了血的弯刀,走到了匹无主的战马前。手拉住的缰绳,脚却不知道向马镫中伸。
“赶快上马,敌人立刻就能赶来!”徐大眼与阿思蓝跳下坐骑,一人架起一支胳膊,硬把李旭推上了马背。三个人牵着十余匹空了鞍子的战马,夹着因失血过多而迷迷糊糊的杜尔,斜斜地向东南方逃去。
正如徐大眼所料,他们刚刚逃出一千多步,负责堵截在前方的斥候们就带着满腹的疑问兜转了回来。肩膀上曾挨了一箭的斥候头目难以置信地检视着双方交手的现场,他看见两具苏啜部牧人的尸体,同时发现了更多自己一方的同伴。
十三个斥候追杀四个牧人和两个半大孩子,却被人砍死了七个,吓跑了六个,还被抢走了十三匹战马。想想下午时那一百五十步之外的飞箭之威,斥候头目突然后悔了起来。
“问题肯定出在那个神箭手身上。”斥候头目惊恐地想。他当然不知道对于李旭而言,这是固定位置射固定靶子,本来就属于他的长项。非但如此,他之所以能在这么远的距离外命中目标,六成靠的是运气,四成才是凭借自身的真正实力。被吓破了胆子的斥候头目固执地认为,苏啜部里出了一个不世奇才。自己今天根本不该贪功去招惹他,如果只把他们当作普通牧人,估计对方也不会主动找自己的麻烦。
“报,阿那羊大人,对方向东南方奔去了。他们的队伍中有人受伤,在地上有血迹留下。”一个斥候很没眼色地跑过来,大声向自己的头目禀报。
“就你聪明!”斥候头目向属下怒喝。想就此罢手的心思无奈地落空了,只好硬着头皮翻身爬上马背,带领众人,循着地面上的血迹追了下去。
向东南,向东,再折向北。斥候们气喘吁吁地追着,有人想提议堵到霫族牧人回家路上而不是这样尾随着追,想想对方以六个人杀散自己十三名同伴的战绩,知趣地闭上的嘴巴。
双方都有战马可以随时更换,跟在别人身后追,八成的可能是把对方追丢。若是堵在去霫族部落的路上,却有一半可能将对方迎头堵住。问题是,一旦对方情急拼命,远处比自己比不过人家的弓箭,近处比自己又比不过人家的弯刀,硬凑上去送死,何苦来哉!
徐大眼的智慧再深也不能深到敌人的心里去。他不知道斥候们已经被吓得开始虚应故事,只是带着众人尽量避开回家的最近路线。如果不幸再遇到对手,即便是以四对四,自己和阿思蓝可以脱身,仲坚兄弟和杜尔肯定没有幸免的机会。徐大眼绞尽脑汁想着对策,带着众人向东南,向东,再折向北。
天又开始飘起了雪,晚风将雪粒像砂子一样吹起来,打在结了血冰的皮袍子上,叮当作响。夕阳努力挣扎着,在云层后透出一点点光芒。那微弱的光芒立刻被冻僵在天际边,经凝固的云过滤后,变成了淡淡的粉红色冰屑。
雪地也慢慢开始发粉,数万里无边无际的粉色天地间,四个人,十六匹马,顶着北风艰难地移动。带着血的马蹄印在雪地上踩出一道深深的沟,就像有人抽出刀在大地的身上割开了一条伤口,深,并且痛入骨髓。
“阿思蓝,阿思蓝,等我老婆怀孕的时候”杜尔迷迷糊糊地把眼睛睁开一条缝隙,苍白的嘴唇艰难地吐出几个字,“麻烦你帮我拾点星星铁,给,给我老婆!”
“你自己去拾!”阿思蓝侧转身,从马棕上收集起一团霜,用力抹在杜尔的嘴边。“你自己去拾,想要儿子也自已多努力!”
“我,我很想!但长生天已经召唤我了!”杜尔苦笑着摇头,仿佛已经预料到自己没有活着走近毡包的机会。早晨出发前,自己曾经信誓旦旦的向妻子承诺,一定要打一张最漂亮的黄羊皮来给她。可今后,自己只有可能在出现在她的梦里。
“胡说,圣狼和长老一定会治好你。”阿思蓝大喊着反驳杜尔的丧气话,“圣狼已经开始展示力量了,刚才,就是他把力量赐给了附离,让附离一口咬死了敌人!”
“是么?”杜尔已经渐渐黯淡下去的眼神又慢慢明亮了起来。他受伤后疲于自保,没看见李旭从敌手尸体上爬起来那恐怖的一幕。
“是的,肯定是!”徐大眼回过头,大声喊。“不信你问附离,不是圣狼,他怎么可能用牙齿咬敌人的血管!”
‘绝不能让杜尔放弃活下去的希望,已经死了两个同伴,不能让他再死。’李旭在心中发出悲鸣。如果能让杜尔活下来,此刻就是让他承认自己就是甘罗,他亦毫不客气地接受这个说法。
“银狼大人告诉我,我们四个能再坐于你家的毡包中喝酒!嘎布勒老爹嫌你败家,一边向锅里边扔大块羊肉,一边低声骂你!”李旭凑上前,笑得满脸是泪。
“是么?我爹他就是那么个人。”杜尔轻轻地笑了起来,苍白的脸瞬间被天边的凝云照成了粉红色。
“银狼大人让我们都活着!活着!”李旭大喊,策马疾驰。近了,近了,他已经听见了苏啜部号角那特有的韵律,北方的雪野上出现了一大队人马,伴着号角声向他们迅速靠拢。
陶阔脱丝抱着甘罗,驰骋在队伍的最前方。她双眼红肿,身上的皮袍又脏又破。脸上刹那间绽放出来的笑容,却是李旭与她相识以来所见过最温暖的一次。
“附离!”粉红色的天地间,陶阔脱丝抱着银色的甘罗,飞奔而来。
第一卷 塞下曲 第四章 醉乡 (四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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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着李旭等人留在雪地上的足迹紧追不舍的奚族斥候突然发现脚下足迹大乱,仔细分辩后,判断出至少曾经有五百余匹战马在雪原上出现,不敢怠慢,立刻返身回撤,把对方早有准备的消息报告给了本族大军。
领军的奚族埃斤俟利弗听了汇报,知道偷袭的消息已经走漏。连忙调整策略,命令麾下骑兵放慢速度,缓缓而行。一边继续向苏啜部的驻地迫近,一边修养马力,随时准备与前来迎击的诸霫联军决一死战。
任何游牧民族的部落营地都没有城墙,所以任何部族不会死守营寨。眼下奚族大军人数多达五千之众,而诸霫联军刚刚开始整训,兵马尚不足三千。众寡如此悬殊,即便偷袭不成,索头奚人也没有战败的道理。因此,俟利弗准备通过一场正面决战彻底摧毁诸霫部落的抵抗之心,把月牙湖附近的草原一举夺下来。这一带气候虽然寒冷,水草丰美程度却一点也不亚于索头水畔。相信经过几年的修整,部落会慢慢从被突厥人驱逐的损失中恢复过元气来。
至于最早逃回的六个斥候们所汇报的关于对方刀马精湛,射艺娴熟的话,俟利弗认为那都是胆小者的推脱之词。打了败仗的人都会给自己找一个动听的借口,仿佛把敌人说得越勇敢,他们自己的责任就越小。所以俟力弗只听了一半,就挥挥手命人把逃兵拖了下去。眼下部族正缺粮,这种废物养来没用,不如扔到雪地里冻死了事。
诸霫联军的反应却出乎了俟力弗的预料,明知道奚族远道而来,他们却没有出寨迎击。而是把驻扎在营寨外围各部青壮全都撤回了寨内,并在寨墙外一百五十步左右点起了近百个柴堆,仿佛在以篝火欢迎偷袭者的到来。
在俟力弗的默许下,十余名骑兵冲到火堆下挑衅,立刻被营寨内飞来的强弩射穿了身体。又粗又长的强弩去势不衰,射中了骑兵后,还挑着他的身体飞出了十余步。受伤的骑兵在弩杆上挣扎,呼号,就是没有力气把自己拔下来。他的伙伴心中不忍,远远的用弓箭补了几箭,才彻底结束了他的痛苦。
俟力弗见识了对方的强弩之威后,自觉承受不起强攻营寨的损失,只好以“夜里发动攻击,敌暗我明”的理由把队伍带到了五里之外扎营修整。天寒地冻,雪野中哪里打得下木桩?直折腾了一个多时辰,士兵们才钻入了勉强对付起来的帐篷内。还没等他们被夜风冻得发麻的身体暖和几分,远处突然间号角大作,一条长长的火龙径直扑营帐。
奚族士兵大惊,赶紧提起兵器迎战。打着火把的敌军冲到了距行营二百余步的位置,突然又停住了脚步。呐喊着地放了一阵子箭,转身撤了回去。俟力弗又气又笑,气得是诸霫联军如此战斗力,居然还想来反抄自己的营寨。笑得是对方既然战斗力低下,明日之战,肯定胜得轻而易举。
如此一想,他心情大乐。命令麾下将士抓紧时间休息,明日太阳升起后,立刻荡平诸霫部落。士兵们欢呼着入帐,身体下的皮垫子还没等捂热乎。外边马蹄声大做,夜幕中,不知有多少骑兵前来劫营。
奚族士兵爬出帐篷,弯弓相待。来袭的骑兵远远地兜了半个***,射了一阵子冷箭,再度远遁。俟力弗大怒,命令麾下将士不要入睡,准备好战马、弓箭,待敌军再度来骚扰时打他们个措手不及。将士们在寒风中眼巴巴苦捱了半个时辰,诸霫联军却再不肯来。
如是折腾了小半夜,直到天边露出了粉红色的朝霞,奚族将士才沉沉睡去。正在睡梦中想着自己的故乡那条奔腾不息的大河和丰美的草场时,营帐外又传来了低沉的马蹄声。
“又来骚扰,有完没完!”俟力弗迷迷糊糊地想道。部落之间的战争凭得是彼此的实力,像他这样远道奔袭已经是兵行奇着。而半夜反复骚扰,不让对方睡觉的行为,则纯属是奇着之外的损着了。
他翻了个身子不想起来,眼下是浑身筋骨正软的时候,爬起来实在费力气。况且诸霫联军只是骚扰,根本不会与自己认真交战。想着,想着,俟力弗的神智就有些迷糊,突然,一股冷风吹进了他的脖子。
“谁!”俟力弗怒喝。奚人虽然规矩随便,不报而闯入埃斤(首领)的帐篷,也是百鞭之罪。
“报大埃斤,霫人攻入行营了!”一个满脸是血的小箭(十人长)拄着弯刀哭喊。身子摇摇晃晃,随时可能倒下去。
“胡说!”俟力弗大声反驳,头脑瞬间清醒。耳畔传来的马蹄声低沉轻缓,即便是敌军来袭,距离也应该在五百步之外,百步以内马蹄落地根本不可能是这种声音。
一根长羽代替了小箭的分辩,冷冰冰的寒锋透过牛皮帐,斜斜地插到了俟力弗面前。
“敌袭!”俟力弗翻身跳了起来,提着弯刀冲出了帐篷。
昨夜临时搭起的行营内到处都是喊杀声,铠甲边缘镶嵌着棕红色黄羊皮的霫族武士在晨光下显得英姿飒爽。他们提着弯刀,策动战马,赶羊一样将人数三倍与自己的奚族士兵赶得四处乱窜。
“稳住,稳住!反身迎战!”俟力弗接连砍翻了几个四下乱奔的本族乱兵,试图稳住局势。但这个想法显然过于一厢情愿,刚刚从沉睡中被惊醒的士兵们身体酸软得连弯刀都举不起来,勉强迎住对方战马,只是凑上去送死而已,根本起不到任何迟滞对方的作用。
俟力弗看见一个头戴铁冠,手持木制长矛的少年将领在前方不远处纵横。那少年身边还陪着一个手舞弯刀,浑身上下破绽百出,却招招拼命的娃娃兵。两个人年龄虽然小,攻击力却大得惊人,马头所指,本族士兵立刻如被开水泼了的雪一样崩溃。
护卫在少年周围的诸霫蛮人立刻跟上,不断将持矛少年制造的混乱增大。有奚族弓箭手欲从侧翼偷袭两个少年,放出的羽箭却纷纷被诸霫护卫用皮盾格挡在半途中。那些诸霫武士极其勇悍,竟然宁可拼着自己受伤,也不肯让两个少年被羽箭擦去半根寒毛。
前来冲营的诸霫联军只有一千五百多人,造成的杀伤却惨不忍睹。很多奚族士兵还在睡梦中,就稀里糊涂地被砍死在帐篷之内。更多的奚族士兵在奔跑中被弯刀砍翻,鲜血如喷泉般从被割裂的伤口处喷起老高,冒着热气溅落在洁白的雪地上。
连续几日的雪中行军,又被敌方戏弄了大半夜,人困马乏。在清晨人体最疲劳时刻,奚族士兵如待宰的羔羊般没有任何抵抗能力。徐大眼手执一杆临时改装出来的长矛,往来冲杀,如入无人之境。木杆硬矛虽然没他侵浸多年的马槊用起来顺手,在他手中也霫人用的弯刀杀伤力大。挡在他面前的奚族将领根本支撑不下一合,往往是双方刚一照面,弯刀就被徐大眼用矛尖挑开,紧接着徐大眼手中的长矛就像毒蛇一样,刺进了他们的喉咙。
几个奚族将领试图从李旭所在位置突破,对徐大眼进行围攻。有着多年战斗经验的他们能看出来,诸霫的攻击队列以徐大眼等人为箭头,而李旭就是这支利箭上的唯一破绽。只有把这支箭头打折了,自己方的埃斤才能有机会收拢残兵。否则,五千弟兄必然尸骨无存。
大部分人没等冲到李旭近前,就被阿思蓝用羽箭放倒在半路上。个别与李旭交手者,要么被其一命换一命的打法逼得手忙脚乱,要么被徐大眼抽冷子扫过来的一矛砸下马背。无论面临哪一种情况,李旭身边的霫族武士不会给敌手第二次机会,冲上来用弯刀将他们纷纷砍翻。
“不要恋战,找其中军”徐大眼边冲,边向众人吩咐。
劫营的最佳战果是杀掉或杀伤敌军的主将。只要将对方的指挥中心砸个稀巴烂,再强悍的军队都会失去战斗力。况且来自索头河畔的奚人本来就与强悍无缘,如果他们真的有勇气,绝对不会轻而易举地被突厥人从自己的家园赶走。
“奚人的主将喜欢身穿黑色水貂皮,皮毛越华丽的,级别越高!”阿思蓝抬手放出一箭,将远处正组织抵抗的一个奚人将领射翻,侧过头来冲着徐大眼提醒。
草原民族内部各阶层的等级不像中原那样森严,很多贵族和普通牧民之间的装束没什么差别。这个习惯也延续到了军旅之中,几乎所有的奚人将士都是一身黑色皮衣。乍一眼看上去,非他们本部族的人根本分不清楚谁的级别高,谁的级别低。
如此一来,徐大眼战术效果大打折扣。先后引军冲散了很多股奚人仓卒组织起来的抵抗队伍,他也没发现奚族首领的营帐所在。
“那里有杆羊毛大纛!”在队伍正中央负责调度全局的苏啜西尔大声喊道。这一战对苏啜部来说已经是破釜沉舟,胜则生,败则死。当得知奚人部落发觉了诸霫联军对付他们的意图,兴大军前来问罪的消息后,很多临近部族的长老立刻后悔他们听信了苏啜西尔的“蛊惑”,让自己的族人前来送死的行为。个别意志不坚定的族长甚至发出了“谋划败露,此战必败”的哀叹,试图把自己的族人先行撤走。亏了徐大眼用狠话把众长老挤兑住,而阿思蓝在一旁也用李旭活活咬死了一个对手,吓跑了六个对手的事实,力证圣狼已经开始显示力量。
“我们六个人,可以战他们二十一个。如今我们有近三千人,敌人来一万兵马又有何惧!”徐大眼着急时,张口就是一串汉语。
他的话被娥茹翻译成了突厥语后,意思就变成了,“六个苏啜部的勇士面对二十一个奚人斥候毫无惧色,同是白天鹅的子孙,其他部落的勇士就都是没胆的野鸭子么?”
各部落长老被“徐大眼的话”问得无地自容,只好勉强同意了让苏啜西尔率军一战。若是第一战胜,他们则将所有指挥权交给西尔族长。如果第一战失利,各部将士则撤回各自营地保护自己的族人,同时苏啜西尔自行去执失部认罪。请霫人的名义大汗执失拔派信使给突厥部阿史那家族,由他们出面来主持公道。
“不想分牛羊和牧奴的,尽管留在营寨中。想让敌人见证白天鹅子孙勇敢的,随我出战!”苏啜西尔在徐大眼的授意下,说出了这样一番话,然后着手整顿队伍。
愿意随同他出战的勇士有两千二百余人,苏啜西尔将他们去芜存精,挑选出一千五百人,按照平日的训练方式,组成了十五个百人队。然后按照徐大眼的计策,让这一千五百人早早休息,把骚扰敌军的工作交给了淘汰下来的七百余体力稍弱一些的武士。
徐大眼通过娥茹的翻译告诉七个负责骚扰敌军的百人队,不要他们出战,并非看不起他们的战斗力,而是为了此战的最终胜利,必须有人做出牺牲。骚扰敌军是最危险最劳累的任务,一旦敌军出营反击,他们就立刻由骚扰变成死战,达不到让敌军疲惫的效果绝不准后撤。
武士们被他说得浑身热血沸腾,恨不得个个战死在敌军面前。所以两次骚扰性进攻都攻到了奚人的营寨边上,给敌人的感觉真的如同千军万马来劫营一般。
所有人的努力都没有白费,拂晓时分,诸霫联军看到了胜利的希望。
奚人埃斤的羊毛大纛就在前方不远处,而在大纛下咆哮不止的一个身穿黑色水貂皮大衣的,肯定就是他们的族长。苏啜西尔的喊声被武士们接力传到了队首,徐大眼立刻策马持矛,风一般向羊毛大纛卷来。
“顶住!”俟力弗大叫,听见自己的嗓音已经变了调。此刻他已经不奢求自己能反败为胜了,只希望士兵们能将那个持矛的年青人挡住,以便自己调整战术。
无数奚族士兵向中军涌来,一个个前仆后继,用血肉之躯硬扛徐大眼的长矛。他们的忠勇举动收到了一些成效,在距离羊毛大纛约五十步左右的地方,徐大眼的战马被尸山挡住。李旭和阿思蓝等人挥刀乱剁,杀得血肉横飞,就是无法砍出一条通道靠近对方主帅。
得到机会的俟力弗大埃斤立刻调整了战术,趁着前方的乱做一团的功夫,他跳上自己的宝马,提起自己的宝刀,掉头就逃。
无数奚族将士放弃对手,跟在俟力弗的战马后狼狈逃窜。
血肉搭建成的人墙轰然倒塌,李旭冲上前,一刀砍翻了奚人的羊毛大纛。
“附离!”四下喝彩声有如雷动。
少年人持刀肃立,满是鲜血的脸上,看不出是喜是悲。
第一卷 塞下曲 第四章 醉乡 (四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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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征着埃斤权威的羊毛大纛一倒,奚族仅存的一点士气随即消失得无影无踪。所有将士转身就逃,根本不顾在敌方战马下号哭呻吟的同伴。苏啜西尔命令骑兵拆下绑在坐骑蹄子上的毡片,引军追杀出了四十余里方才收兵,回来后清点战果,统计出来的数字让所有人喜出望外。
此战,诸霫联军以一千五百人突袭敌军五千,阵上杀死砍伤了对方一千七百多人,抓了俘虏一千挂零,缴获战马超过两千,绵羊、肉牛等充做军粮的物资更是数以千计。而随同苏啜西尔出战的一千五百壮士只战死了一百二十余人,五十多人重伤,四百多人轻伤,其余大半人马的全部毫发无损。
联军将士欢声雷动,押着俘虏,辎重,浩浩荡荡返回了苏啜部。未肯带领本部壮士随同苏啜西尔出兵的几个部族见联军大胜而归,每个部落付出甚微,分到的马匹、牛羊却是付出的百倍,心中大为后悔。立刻像被气胀了肚子的蛤蟆般跳起来,呼吁大伙尾随追击,一定要趁着大胜之威,把索头奚部彻底从月牙湖附近的草场上赶尽杀绝。
徐大眼跟大伙讲了几十回穷寇莫追的道理,嘴巴都说得起了泡,众长老却不肯听从他的劝告,反而拿出草原上对战争的传统理解,打蛇要打死的大道理来压他。苏啜西尔和徐大眼二人说诸位长老不过,只好答应了让几个叫嚷追击最欢的长老,允许其带领本族青壮前去追赶。至于已经立了扰敌和杀敌之功的那两千多名勇士,则留在部落里等待瓜分战利品。
“西尔族长请派三百骑兵,由得力人手带着去半路上接应诸位长老。我估计,不出五天,那弥叶长老就该回来了!”待那弥叶等几个怒气冲冲的族长带兵出发后,徐大眼低声向苏啜西尔建议。
到了这时,苏啜西尔已经对徐大眼的智慧佩服得五体投地,立刻点了本部族三百人马,交给自己的弟弟苏啜附离带领,第二天一早沿着那弥叶等人留下的足迹出发,以免他们吃了大亏。
第四天下午,缴获来的辎重刚刚给勇士们分配干净,苏啜西尔还没来得及清点归属于自己名下的那部分财产,苏啜附离已经领着垂头丧气的那弥叶等长老退回了部落。战场局势发展果然如徐大眼事先所预料,那弥叶等人趁着大胜之威去追杀残敌,起初交手的时候屡战屡胜,收容、俘虏了掉队的奚族牧人五百余名。就在他们以为胜利向自己招手的时候,留守奚部的一千人马前来接应自己的埃斤。双方在雪地上相遇,攻守之势立转。非但先前抓获的俘虏被奚人劫走,那弥叶等人带的七百余勇士被人砍死了三百多,还有二百多人下落不明。
当初苏啜西尔与敌人交战,之所以能大获全胜,一方面是因为徐大眼算无遗策,更重要的一点是奚人在雪地上走了两天多,人困马乏。苏啜部以精锐之师击敌疲惫之军,自然没有失败的道理。而那弥叶等人追杀残敌两天,刚好重蹈了对方覆辙。
这样的结果是徐大眼和苏啜西尔两人预料当中的事,二人相视一笑,没有追究那弥叶等人战败丧师的责任,而是摆了酒席,对几个打了败仗的长老表示安慰。然后苏啜附离顺势提出了今后各部士兵统一归西尔调度的建议。
几个吃了败仗的长老手中已经没了多少人马可以倚仗,失陷的族人还等着徐大眼和苏啜西尔想办法去救,只好委委屈屈地答应了下来。苏啜西尔见自己的命令再无人擎肘,这才提来一名被俘虏的奚族长老,先命令他对着长生天发了重誓,不会再领兵来犯。然后才放他回去,为霫、奚两族商量交换俘虏、战死者尸体和战争赔偿问题。
诸霫联军手中的俘虏和敌军弃尸远比索头奚部最后反扑一战获得的俘虏和尸体多,所以,徐大眼开出了一个天价,让那个名字叫做乌一勒的长老带话给奚人的大埃斤,双方以一对一交换俘虏和尸体后,如果他肯出一万头羊来赎买剩余的全部战俘,则诸霫联军愿意所有将奚族战死者的尸体作为添头,送还给奚部安葬。如果奚部拿不出那么多羊来赎人,则一名被俘士兵的身价为十头羊,一具尸体的身价为三头羊。将领的赎金根据其带兵多少酌情上涨,长老身价上浮五倍。
“我们奚部拿不出那么多羊!”乌一勒长老气得脸色雪白,大声抗议。如果奚人手中有足够的羊可以支撑部落的生存,他们也不会冒着风雪前来袭击诸霫联军。况且这场战争的责任不全在奚部,霫族诸部天天炼兵,未必动得不是偷袭索头奚人的心思。
“拿不出来,你们可以分批凑。以明年秋天草黄前为最后期限,过了这个期限,所有俘虏将在我们这里永世为奴!”苏啜西尔故意装出一幅凶神恶煞般模样说道。在提出这个天价前,他和徐大眼等人早已估测过此战之后索头奚人的实力,早就料定对方出不起全部赎金。
之所以开出了一个天价,因为徐大眼告诉他诸霫联军还需要时间训练。论个人勇敢和武力,联军勇士当世无双。论战术配合和战场协调能力,联军士兵根本不是一支正规军队的敌手。
“长生天会诅咒你们这些坏了心肠的奸商!”乌一勒骂骂咧咧地诅咒着,转身走出帐篷。在部族武士的讥笑声中拿了苏啜西尔“送”给他的肉干、马奶,骑上一匹老掉了毛的瘦马,跌跌壮壮地出了营寨。
那弥叶等人见了对方狼狈的模样,想想如果没有苏啜附离在半路接应,此刻在索头奚部如丧家之犬般离开的将是自己,心中对徐大眼更加信服,连同看向苏啜西尔兄弟的目光,也跟着友好了几分。
想到苏啜附离,众长老才霍然想起了另一个名字叫附离的汉家少年。自从那天打了胜仗回营后,这个少年就在众人眼前消失了。如果细论功劳,此人的功劳恐怕不在徐大眼之下。特别是对于诸部在战场上的伤号来说,如果没有圣狼曾经在少年身上赐福的传说支撑着,他们也不可能受了那么重的伤还有机会活下来。
李旭却不知道整个部族都在感念自己的好处。劫营战胜利后,他就悄悄地返回了自己的帐篷。心中郁结无可发泄,甚至连当晚苏啜部举办的庆功宴都以头疼为借口推脱未去。
找了个没人的角落躲起来大醉了一场后,李旭就突然着了魔。每天早晨天不亮就爬起来骑马舞刀,等太阳出来后,胡乱到阿思蓝家蹭点吃的填肚子,再顺路去杜尔家探望一下昏睡不醒的同伴,然后就开始练习骑射。
“如果我的武艺有茂功兄的一半,哪怕是四分之一,也不至于让拔细弥、萼跌态被人砍死。更不会让杜尔为了我丢掉一支胳膊!”少年一边苦练射技,一边自责。
那日众人出猎,是他率先提起的头。跑到月牙湖边,也是为了给他创造一个洗刷前耻的机会。年少的李旭没经历过什么大的风浪,骤然看到身边的同伴一个个战死在眼前,很容易地就把责任背到了自己肩膀上。徐大眼苦劝了多次也收不到什么效果,只好由着他自己慢慢去感悟。
徐大眼相信李旭可以自己使自己得到解脱,少女陶阔脱思却着了急。见到李旭那痴痴呆呆模样,再顾不得跟他细算那天出恶言驱赶之仇,反而每天都带了新鲜羊奶为他解渴。看到李旭的手指因为终日拉弓磨出了血泡,还特地将父亲的翡翠指套讨来送给李旭保护双手。
李旭却不肯收这么贵重的礼物,借口用了指套影响手指的灵活程度,婉言谢绝了陶阔脱思的好意。陶阔脱思看他血肉模糊的手看着心疼,出言提醒他总是射箭会伤了弓。李旭闻言,大声道谢,收起了自家的宝贝,却又去公库里借了五把霫族人骑射常用的硬弓来,日夜轮番苦炼。
“傻附离,你继续射,累死也没有人在乎!”陶阔脱思气得两眼发红,跺着脚离开。走得远了,却又偷偷回转头来,对着那个傻小子伤心。
“他们汉人的想法和咱们霫人的男子不一样,具体怎么办,你不如去问问晴姨!”娥茹见妹妹伤心难过,悄悄地给她出主意。汉人都长了颗玲珑心,像徐兄那样用圈套大破敌军,又不动声色借敌人之手为父亲扫平的反对者的慎密心思,找遍整个草原估计也找不出第二个来。附离虽然看上去比徐兄憨厚,谁能肯定他的智慧比月牙湖浅?与其苦着自己猜他们的心思,不如找个心更细的汉人帮着想想办法。况且晴姨跟姐妹两个的感情甚厚,这点小忙她应该不会拒绝。
陶阔脱思听完姐姐的建议,脸上的阴云尽散。高高兴兴拿了根毛笔,借着请教画技的说辞钻进了晴姨的帐篷。一大一小两个女人在帐篷里嘀嘀咕咕说了大半个时辰,最后晴姨以过来人的身份,给了女儿一个非常中肯的建议:“男人么,总有些坎儿需要他自己过。你与其心疼他,为他落泪,不如在后边推他一把。过了这道坎儿,他的心即便再木呐,也会留下你的影子!”
少女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想了好一会儿,似懂非懂。如何在对方心里刻下自己影子的细节,她顾不上去计较。怎么帮李旭过了他自己那道坎儿的问题,却是少女眼中的当务之急。
“晴姨,他,他心里的话不跟人家说!”少女委屈地撅起了嘴巴,双目中有眼泪在转来转去。晴姨的建议虽然好,但李旭为什么而发傻,自己根本就没弄清楚,怎么可能想方设法去帮他解决难题。
“笨丫头,你没长者眼睛么?他什么时候开始发傻,因为什么而起?想要什么?难道你一点都没看到,没听到么?”晴姨伸出手指点了一下陶阔脱思脑门,爱怜地说道。
霫族的女儿就是这点好处,能爱能恨。不像自己在江南时,很多话想说却不敢对任何人说,家族的规矩约束了一切行为,即便是心中在想,也只能紧紧地把它藏起来,直到一切记忆都已经发黄。
“他?”陶阔脱思终于开了一些窍,把月牙湖之战的前因后果综合起来,得出了附离是怨恨他自己的刀法差,弓箭不准而在痛下苦功。但少女自己的刀法更差,箭术原来比附离强,现在估计还不如附离,能帮到他的地方实在有限。
“唉!”晴姨见少女那幅患得患失的模样,心中实在怜爱。伸手把陶阔脱思揽在怀中,拍打着她的后背安慰道:“你自己不会,可以请别人教导他啊。骑射之技,估计他已经窥得了门径。至于弯刀么,你带了他去找铜匠,跟铜匠说是我请他教导附离武艺的!”
“谢谢晴姨!”陶阔脱思高兴地从怀抱中挣脱出来,冲着晴姨连连施礼。
部落里的王姓铜匠摔跤本领天下无双,比他年青一半的牧人都搬不倒他。由他这个汉人来教导附离,肯定比其他人的指点有效十倍。如果附离再把铜匠对待西林阿姨那份真挚学得一半……。少女的白皙的慢慢变成粉红色,眼睛在刹那间比夜空中的星星还要明亮。
晴姨的话绝对有道理,听了少女建议自己去找王铜匠学艺的话,李旭果然停止了“发疯”。手中羽箭嗖地一声飞出去射中了五十步外的靶心,然后收拾好弓箭,拔腿便向王铜匠的毡包群走。
“你就这样去了?”少女跺着脚抗议。
“哦!”李旭如梦方醒,走回来从木桩上解下因战功而分配到的一匹骏马,牵在手中,再次向王铜匠家的方位前进。
“中原拜师,是要送拜师礼的。陶阔脱思,多谢你的提醒!”会错了意思的李旭一边走,一边自作聪明地说道,根本没能理解少女对待自己的一片苦心。
“滚!”陶阔脱思怒骂,双眼中怔怔地落下泪来。李旭见少女突然翻脸,被骂得楞在了原地。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又惹了这个部落中古怪女子发火。
少女落了一会儿泪,见李旭痴痴呆呆模样,又气得绽开了笑容。抹了把泪,走上前,一把拉住对方的手说道:“我陪你去,免得铜匠不认识你!”
李旭只感到手掌之中冰凉柔软,有股说不出的滋味涌上心头。本能地想把少女的手甩开,说一句“男女授受不亲”的话,掌心处却触摸到了少女的眼泪。心中没来由一软,只好轻轻地,如捧着一块宝玉般将少女的手拢在掌心。
陶阔脱思见李旭好像突然开窍,没在把自己的手甩开,心中泛起了一阵甜甜的感觉。仰起脸,笑着说道:“铜匠十八年前来的苏啜部,那时西林阿姨刚满十三岁……”
铜匠姓王,打得一手好铁。苏啜部的好刀几乎全是出于他手,其他的精细物件,如男人、女人身上装饰用的铜、银铃当,女人梳妆用的铜镜子,也是以铜匠打制的为上品。没人知道铜匠来自中原什么地方,陶阔脱思口中的故事和部落里的传闻一样,都说铜匠曾经走遍了大半个草原,是因为看上了苏啜部落里的第一美女西林,才停止了流浪的脚步。
听完陶阔脱思的介绍,李旭又想起了九叔离开前,徐大眼曾经问过自己的一句话:“一个只身走遍草原的人,为了第一眼看到的女子就停下了脚步,这种故事你信么?”
李旭记得自己当初的回答:“不可能!”大丈夫立于世间,就是要做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几乎每个中原男子从认识第一个字开始,受到的就是这种“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教育。两个“胸怀大志”的少年推己及人,认定了铜匠不是为了一个女子而留在了蛮荒之地。
那么,他留在苏啜部肯定是为了别的目的。徐大眼的分析是为了晴姨,李旭同意他的见解,却提醒自己的好朋友不要过分追究别人的秘密。
“嗯,你倒生了一幅好心肠!”徐大眼冷笑了几声,不屑地说道:“放心,晴姨不是帝王之女。江南陈家,当皇帝的投降了还嫌大隋给他的官儿小。当公主的嫁了老子后又嫁了儿子,哪有一个这般有良心有骨气的。!”(注1)
在徐大眼心目中,既然身为世家贵胄,平素比百姓多吃了许多好处,危难时就要为国家多担负一点责任。而陈家上下的行为,只会让世家大族感到羞耻,无论其诗写得在好,曲谱得再美,也掩盖不掉其能力的低微和行为的软弱。
至于晴姨,当初送她到突厥试图以和亲方式求援的人如今都做了大隋的官员,想必国难时的往事大伙都已经忘掉了。既然当事人都选择了遗忘,局外人又何必去揭开这个迷题。唯一没忘记自己誓言的就是那个王姓铜匠,从二十多年前决定守护一个人,一直守护至今,无怨无悔。
注1:隋伐南陈,沿江文武纷纷投降。南朝皇帝陈叔宝被俘后,嫌杨坚给自己封的官小,多次讨要官职。陈叔宝的妹妹被杨坚封为宣华夫人,杨坚死后,又被杨广纳入了后宫。
第一卷 塞下曲 第四章 醉乡 (五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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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匠的家很好找,整个部落中,别人家里无论人住还是为怀孕的牲口挡风,用的全是毡包,唯有他家的作坊是用石块搭建的。李旭和陶阔脱思向着有烟火冒起的石头小屋子走了一阵,很快就来到了铜匠的家门口。
铜匠的妻子西林带着几个孩子去照看牲口了,所以几个毡包中都没有人。陶阔脱思也不怕生,拉着李旭直接钻进了石头作坊。一进门,二人的眼泪立刻被里面的味道熏了出来。牧人们习惯用马尿来给铁器淬火,这几天正是铜匠忙的时候,所以作坊里边的味道也非常地“友好”。
作坊里边已经等了几个客人,见到李旭和陶阔脱思,众牧民纷纷上前打招呼。连日来,李旭被圣狼赐予力量,用牙齿咬死了一个敌军勇士,吓走了六个斥候的故事早已经在部落中传开。为了鼓舞牧人们的士气,额托长老还特地授意阿思蓝,把李旭当日咬死人的凶悍情形夸大的三分。大伙一传十,十传百,越传越虚,到了现在,从二十一个敌方斥候夹击下平安脱身的功劳不再是因为徐大眼调度得当,阿思蓝和杜尔等人作战勇敢,而是在不知不觉间悄悄地归到了李旭的头上。
在上一次战斗中部落收获颇封,几乎每个随军出战的勇士都分到了一把或数把缴获来弯刀。草原上能做兵刃的精铁很值钱,一把好的弯刀价格能抵一头小马驹。牧人得了敌人的兵器,就纷纷赶到铜匠这里根据自己的习惯改造。或增加减少武器的重量,或者在刀身刀柄上打制花纹,反正不经铜匠之手雕琢一番,缴获来的兵器即使再锐利,大伙使着也不放心。
“劲儿再打些,早晨没吃东西么?”专注于手艺的铜匠根本没看见圣狼侍卫和族长之女的到来,冲着正在抡大锤的牧人低声呵斥。手上的小铁锤却毫不停顿,叮叮当当地把放在砧板上的弯刀砸出一溜火星。
发了红的刀坯在大锤和小锤的交替作用下慢慢变形,弧度开始变大,刀侧面凸起的棱角也更鲜明。几条车辙印记般的黑线从发红的刀身上渐渐透了出来,随着打击的力度慢慢向四下扩散。黯淡、聚拢,聚拢,黯淡,慢慢变成了一朵朵浮云,跳跃在红色的火焰上。
“好了!”铜匠低喝了一声,用铁钳加起弯刀,放在火上烤了片刻,然后将通红的刀身直接浸在了马尿里。
“呲!”刺鼻子的臊臭味道随着烟雾升起,众人被熏得直掉泪,却谁都不愿意出门暂避。一双双迷醉的目光随着铜匠的动作慢慢下移,直勾勾地落在刚刚从马尿里夹出来的弯刀上。淬过火的弯刀黑中透蓝,色泽诡异。曾经跳跃在红色刀身上的浮云则变成了银灰色,一团团凝聚于刀锋和刀背之间,随着弯刀的移动,仿佛还在慢慢地漂流。
“拿去开刃!”铜匠的声音里带着几分得意。正在握着大锤柄端喘粗气的弯刀主人立刻发出一声欢呼,从铁钳子上双手捧起弯刀,尽管被刀身的余温烫得呲牙咧嘴,却不肯再放手,大叫着冲进了外边的雪地里。
“前,前辈!”李旭凑上前,吞吞吐吐地叫道。该如何称谓眼前这个奇人,他自己也弄不清楚。一上来就喊师父,未免过于唐突。像对待部族其他人那样直呼其名,又不符合中原人的礼节。
“帮我抡大锤!”铜匠头也不抬地命令。这是他作坊里的规矩,无论谁来请他打制东西,大到刀剑斧头,小到女人用的铜镜子,都必须替他抡几个时辰大锤。用铜匠的话解释说,自己不动手的东西不知道珍惜,只有体味了匠人的心情,才能珍惜自己手中的成品,在使用的时候人和器物也心有灵犀。
李旭不知道铜匠的这个怪僻规矩,他在家中干惯了家务,长辈的要求就是命令。此刻听铜匠吩咐自己抡锤,本能地把锤柄拎在了手里。
铜匠从火焰中拎出一块烧得红中透亮的顽铁,用手中小锤轻轻砸了一下,“叮!”
“铛!”李旭抡起大锤,准确地将锤头落于小锤离开处。被重力打击的顽铁火星四溅,嘶鸣着向前伸展出一线距离。
“手劲不错!”铜匠用突厥语夸赞,小锤继续下落,李旭随着他的动作节律,把大锤抡得呼呼生风。
陶阔脱丝本来欲出言干预,告知铜匠自己和李旭是奉了晴姨的命令前来学艺的。话到了嘴边,见李旭那幅认认真真的样子,又改变了主意,饶有兴趣地找了个皮垫子坐了下,双手托着腮看李旭替铜匠抡锤。
铜匠当年孤身一人走遍草原,直到遇上西林阿姨才停住了流浪的脚步。这是整个苏啜部都知道的传奇,虽然大伙从没看到过铜匠与人动手打架,但能孤身一个横穿草原的人,他的本领想必不会太差。否则,路上的狼群、马贼还有暴风雪,早就把他的骨头渣子送进了秃鹫的肚子里。
火光的照耀下,李旭略带铜色的面孔显得分外坚毅。那肌肉虬结的肩膀,那山孪一样起伏的胸口,每一个位置都让陶阔脱丝感到赏心悦目。苏啜部的少年也很强健,身高和块头不亚于李旭者大有人在。按部族规矩,女子十三岁即可选择男人的帐篷。他们从上个夏天起已经开始向陶阔脱丝赠送礼物,围着她的战马唱歌、吹口哨。但在少女眼中,他们谁的脸上也没附离所散发出来的那种醉人光泽,坚毅、炙烈、有时还带着几分迷茫。
“叮!”铜匠把小锤扔到一边,用铁钳子夹起第二件半成品扔进了火里。连续半个时辰,他没有让眼前的少年停上一次手。而这个少年人居然硬撑了下来,虽然喘息声逐渐沉重,却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偷偷降低起锤的高度。
“你以前打过铁?”铜匠眼睛盯着火焰里的刀身,不动声色地问道。
“没!”李旭只回答了一个字。筋骨的劳累让他的心情稍微舒畅了一些,身后的重压变得略为轻松,神识的敏锐程度也跟着大大降低。根本没注意到铜匠问话时说得是汉语,本能地用同一种语言回答。
作坊里的霫族牧人谁也听不懂两个所说的汉语,他们也不在意铜匠和附离说自己民族的语言。二人一个在部落里居住了十八年,另一个刚刚为部落立下大功,无论他们有什么怪异举止,都被视作是正常的事情。况且二人都来自中原,每个牧人都能理解这种遇到自己家乡人的亲切感觉。
在一旁看李旭打铁的陶阔脱丝却听得心花怒放。铜匠跟附离说中原话,意味着二人的关系已经被拉近。照这样发展下去,一会儿附离提出拜师学艺,铜匠也不能抱怨附离抢他“衣钵”了。
‘中原人多,所以手艺被人学会了,就不值钱了。传授给了你技艺,就等于把自己的衣服和饭碗都让给了你。’李旭眼当日对“衣钵传人”的胡乱解释,深刻地印在了少女心里。
“炼过武?”铜匠第二次将刀坯扔进火中时,再度用汉语问道。
“没,正经炼过。跟,跟着庄子里的护院学过几招!”李旭拄着锤柄,气喘吁吁地回答。他虽然干惯了粗活,耐力和臂力都很惊人,到此时喘得也有些透不过气来了。
俗话说“忙晕的小锤,累死的大锤”。打铁这行当最消耗体力,做师傅的抡小锤,讲究的是经验和眼力。做徒弟的抡大锤,凭的完全是臂力和耐力。如果铁匠作坊里的师傅只带一个徒弟,则这名徒弟要么是膂力超群,要么是欠了师傅的债不得不以力相还。否则,谁也不会傻到自己一个人伺候师父。
“再打一轮这把刀就可以完工,你还能坚持么?”铜匠翻动着火中的刀坯,用突厥语低声问道。
作坊中的几个霫人都坐不住了,纷纷拥上前要求替代李旭。大伙之所以几个人相约着来铜匠这里打制兵器,就是因为知道单凭一个人力量无法让一把弯刀当日完工。几个人轮流干,互相帮助,反而都有歇息的机会,弯刀的制造速度也会跟着加快。
“我,我再打完这一轮吧!一个人从头干到尾,力用得均匀,刀的韧性也好!”李旭擦了把额头上的汗,喘息着说道。这是他在村子中听人说过的经验。经同一个人手打制出来的刀具,和经几把大锤轮流打制出来的刀具质量不可同日而语。每个人的力量都不一样,会导致刀具在成型过程中受力不均匀,从而影响成品的使用寿命。
几个牧人拗不过他,带着敬佩的目光退了下去。李旭抡起大锤,跟随铜匠用小锤敲出的节奏继续击打砧板上的刀坯。看着一个弯刀在自己的铁锤下慢慢成型,他渐渐忘记了那场血腥的杀戮,忘记了同伴在自己面前挣扎、死亡,把全部精神集中于创造的快乐之中。
“嗤!”马尿的浓烟再度窜起,李旭已经闻不到那刺鼻的臊臭味。浑身上下湿得如刚才水中爬出来般,从头到脚却觉得酣畅淋漓。
“好了,拿去开刃!”铜匠借着从窗口射进来日光,得意洋洋地说道。这是他一个月来的最佳作品,弧度柔美,重量均匀,配上刀柄后,足够换一匹四岁口的战马。
“谢谢毗伽师父!谢谢附离”弯刀的主人抱着自己的宝贝,跳跃着跑进了雪地中。铜匠笑了笑,从火堆中夹起另一块精铁。
“你要累死他啊”陶阔脱丝跳起来,大声抗议。
铜匠把目光转向少女,脸上立刻浮现了充满阳光的笑容。“他对你很重要么?除了一把子力气外,我没看到任何好处!”
“毗伽师父!”少女登时涨红了脸,接连跺了几次脚,恨恨地说道:“我去告诉西林阿姨!你为老不尊!”
难得她又用对了一次成语,铜匠笑着摇头。目光转向已经握起锤柄在手的李旭,和蔼地命令道:“回去吧,明天早上到这里来找我。一旦累坏了你,我以后恐怕没有安宁日子可过!”
“嗯!”李旭答应一声,摇晃着出门。陶阔脱丝顾不得再找铜匠麻烦,上前几步,用力撑住他半条胳膊。
望着年青人离开的方向,铜匠拎起身边的酒袋狂灌了一大口。手里的小锤叮叮当当,仿佛奏响了一串欢歌。
那是草原上春天时的长调,男女牧人相对而唱。其韵律,像极了千年之外的一曲古风。
“摽有梅,其实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兮。摽有梅,其实三兮。求我庶士,迨其今兮…..(注1)
注1:摽有梅,出自《诗经.召南》。通过树上的梅子越来越少,形容女子青春越来越短,请有心男子采摘趁早。
第一卷 塞下曲 第四章 醉乡 (五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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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公桥头试张良的励志故事李旭从小就听说过,所以第二天不到卯时他就爬了起来,早早地来到铜匠家的毡包群外等候。草原上夜风如刀,冻得他嘴唇发紫,鼻涕滚滚如浆。哆嗦着在寒风里足足苦候了一个多时辰,铜匠才打着哈欠走出了毡包外。
见到李旭鼻涕水直流的狼狈样子,铜匠瞪大了眼睛问道:“你不要命了,半夜三更在这里站着?难道你没听说过草原上的风能吹死人么?”
“前,前、前、辈-辈”李旭一边打着哆嗦一边解释,“前,前辈吩咐早,早来,不敢…..”
“什么敢不敢的,你不睡觉,我还睡觉呢!”铜匠一把扯过李旭,将他推进自己的石头作坊里。一边手脚麻利地将火捅开,猛踩了几下风囊,一边数落道:“读书读傻了吧,糊弄孩子的话你也信。教徒弟这事儿你情我愿,既然肯教了又何必玩那么多虚玄。有那功夫儿,不如彼此都好好睡一觉,省得一个说话时没精打彩,一个受教时肚子里还在骂师父的祖宗!”
闻此乖张之言,李旭只能讪讪而笑。在寒风中苦等的这一个时辰,他的确在肚子里腹诽了铜匠很多次。想想张良当年三次早早来到桥头,都被黄石公抱怨起得太晚赶了回去,想必当时张大贤肚子里的想法与自己方才的抱怨别无二致。
那铜匠待得李旭把冻僵的身体稍微烤暖和了,便不再向炉膛里鼓风。用铁钳子夹起一大块炭,将火头压住。拎起一个鼓鼓的酒囊,仰起脖子狂饮了数口,将皮囊信手扔给李旭。
“前,前辈!”李旭从启蒙到现在跟过四、五个师父,却没有一个如铜匠这般浑身上下没有半点师道尊严。自己行止不端也罢,还准许弟子当其面而饮酒。抱着酒囊,李旭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期期奈奈楞在了火炉旁。
“前,前什么前辈。我有那么老么?喝酒,喝暖和身体咱们开始授艺!”铜匠白眼一翻,大声呵斥道。
“弟子叩……”李旭闻听铜匠肯教导自己习武,赶紧上前行拜师之礼。按徐大眼的分析,既然晴姨画技已经入大师之境,被她推崇的武者手段自然也不俗。
身体刚一曲下,立刻被铜匠用火钳子硬生生拦了下来,后半句拜师的话也给憋进了肚子里。李旭不知道这又是哪门子古怪规矩,惊诧地抬头张望。只见铜匠摇着头说道:“别跟个磕头虫似的,我看着头晕。我不是你师父,只是指点你些杀人技巧而已。你想学,我正好也不愿意这份技艺埋没在草原上。咱们各取所需,至于将来你成就如何,那是你自己的造化,与我这授艺的无关。屁大个小事儿,谁还指望你拿个牌位天天把我供着!”
“师,是,前辈!”李旭只好站直了身体,然后揖了一揖,算是拜过了恩师。他只觉得眼前全是星星,仿佛自己在梦游,所谓铜匠,所谓火炉,都是梦中制造出来的幻境而已。
若是徐大眼在此,肯定立刻拎起酒袋来与铜匠称兄道弟。江南世家素有魏晋遗风,从王右军东床坦腹(注1),到祖狄击楫中流,追求的都是一种率性而为的洒脱境界。这种人物你若以世俗之礼对他,反而会招惹起他的不快。
铜匠见李旭始终拘泥于师徒名分,果然有些不开心。摇了摇头,叹道。“你这人倒是个厚道孩子,只可以太执着了些。将来吃亏,肯定也吃在执着二字上。封侯拜将的前途有,若想百尺竿头再进一步,是万万不能了!”
自己现在的性子将来会吃亏,这话杨老夫子在分别时也曾提醒过。但封侯拜将四个字,李旭却从来没胆子去想。没遇到步校尉之前,他的最高理想是作个管民政的一县户槽,让那些差役们纷纷赶上来拍自己马屁。见到步校尉的一槊之威后,他的人生目标就变成了做一个骑兵校尉,带着几百名弟兄纵横沙场。至于侯爵和校尉之间的巨大等级差,对李旭来说都是可望不可及的美梦,就像街头乞丐眼中的一万斗米和一千万斗米一样,实在没什么分别。
“又发什么呆,难道我说错你了么?错了就直说,我又不会生你的气。即便我生了你的气,你转身走人,谁又怕着谁来!”铜匠伸出手,照李旭脑门上狠敲了一记,佯怒道。
“前辈的话,我师父也曾说过。只是晚辈学武,并非为了封侯拜将!”李旭揉了揉脑袋,大声道。
“虚伪,不为了封侯拜将,你学武干什么?想就是想,男子汉大丈夫想就去争,不想就放,何必心里想着,嘴巴里还故作清高!”铜匠伸手又敲,李旭却不再肯拿自己的脑袋当别人的木鱼儿,侧头闪了开去。
这一闪,反而闪得铜匠大乐,伸出手里,追着李旭的脑门狂敲不止。李旭左躲右闪,把铜匠的黑手指头尽数躲开,一边闪,一边气喘吁吁地分辩道:“我本不是为了封侯,却硬装做为了觅取功名,岂不是同样虚伪!”
“那你又是为了什么?”铜匠收手,一把从李旭怀里抢过酒囊,边喝边问。
这下,李旭也摸清楚了眼前怪人的脾气,向后退了两步,正色道:“我若学些武艺,至少不会眼睁睁的看着萼跌泰他们被人砍死。将来也不至于再让别人为了我送命。至于封不封侯,眼下我只是一个商贩,想了也是白想!”
“是为了萼跌泰他们?怪不得昨天你一幅心事重重的样子!小小年纪,想的也忒地多!”铜匠把酒囊放了下来,看怪物般上下打量着李旭。直到把李旭看得发了毛,才叹息着说道:“你这性子,倒像了一个人,难怪晚晴会让我教导你习武!”
“谁?”李旭好奇地问道。晴姨安排自己来向铜匠求教的事儿,昨日自己和陶阔脱丝根本没来得及说。不知今天铜匠怎么猜出来的,心中又把自己和哪位英雄联系到了一块。
“一个呆子!”铜匠摇头叹道,向李旭摆了摆手,示意他在火炉旁稍待。转身走了出去,片刻之后,捧了一卷画回来,借着火光轻轻展开于李旭面前。
画面上是一个身穿银甲、手持长槊的将军,大约十七、八岁的年纪,英姿飒爽,顾盼神飞。与其说和李旭相似,更不如说徐大眼身上有此人几分神韵。看画功,估计是晴姨亲手所绘,却不知道画中是谁家英雄人物。
“你一直奇怪晚晴的身世吧!”铜匠喝了口酒,叹息着问。
李旭与徐大眼私下里曾经多次推测过晴姨出身的可能,却从没敢让第三人知晓。此刻被人一下子说中了心事,脸色大窘,连说话的声音都带上了羞愧味道。“晚,晚辈,曾经,曾经好奇!”
“有什么惭愧的,她那般人物出现在这个部落里,不惹人注目才怪。任何汉人见了她,估计都会胡乱猜测一二!”铜匠却洒脱地耸了耸肩膀,笑着说道。
那又和画中的将军有什么关系?李旭只觉得心中乱乱的,如同一锅浆糊在煮。他没有打探别人隐私的习惯,但一个惊天大秘密摆在眼前,又不由得他不去关注。
“这个人是陈叔慎,南陈的岳阳王。当年大隋南征,江南的老臣、名将望风而降。他一个有名无实的王爷,却想着不能白吃百姓的供奉!嘿嘿,嘿嘿!”铜匠笑着喝了一口酒,把皮囊又推给了李旭。
听到“不能白吃百姓供奉”八个字,李旭心中肃然起敬。虎贲中郎将罗艺那句“人不是牲口,无需名种名血!”早就在李旭心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对于人的出身,他已经不再看得非常重。但对于敢于承担责任的男人,心中还存着深深的敬意。
不知不觉中,李旭举起了手中的酒袋,一边喝,一边听铜匠絮絮叨叨地讲了起来。
大隋南征,江南无数世家、豪门还有“名将”、“忠臣”纷纷看清形势,自缚于杨广马前。眼看着隋军就要兵不血刃地攻下整个江南,偏偏这个时候,年仅十八岁的岳阳王陈叔慎犯了倔,非但不肯投降,还设下了诈降宴,于酒席上斩杀了大隋先锋官庞晖。这是大隋南征之战损失的级别最高的一名武将,杨坚大怒,调遣中牟公薛胄、行军总管刘仁恩统兵二十万攻打湘州。陈叔慎一面派人护送与自己青梅竹马的表妹绕路去突厥和亲,以求突厥人从北方出兵骚扰杨坚后路,一面联络江南各地豪杰出兵迎战。(注2)
这是隋军在整个南征过程中唯一一场硬仗,二十万大隋兵马以车轮战方式拖垮了陈叔慎募集的一万五千义军,把擒获的反抗者全部斩于汉口。
“他,他……”李旭指着画像上那个英俊少年,没想到对方行事居然如此绝决。为了一句‘不白吃白喝百姓供奉’,非但抛弃了身家性命,把自己的未婚妻也肯牺牲掉。如此推算,晴姨当年在草原上遭遇的恐怕就不是什么马贼了。任何大隋将士听到消息,也不容一个担负着拯救南陈使命的女人平安地走到目的地。
“其实,这世间哪有什么不灭的朝廷。时运没了,一切自然要归于尘土。该负责的人都不去负责,没本事负责的人又何必搭上身家性命!”铜匠向火中倒了几滴酒,慨然总结。木炭的缝隙中被马奶激起了一层层火焰,幽蓝的火光下,他的眼神居然如十八岁的少年般明澈。
“不然!此乃大勇也。虽千万人,我往矣,无关成败!”李旭起身,正色反驳。
铜匠的喉咙里发出“咯喽”一声,差点没被李旭的话噎得背过气去。咳嗽了数声,又瞪了李旭半天,笑着骂道:“你倒真的是目无尊长,老子的话也敢反驳。这些话老子憋了二十多年,从来没人能说上几句。虽然被人噎了,倒也噎得痛快。罢了,罢了,万人敌的本领我自己也不济,没法教你。单打独斗的本事却还没忘了。你想学什么,先说给我听听?”
“我想……”李旭犹豫着,目光再度落于画像中少年手持的长槊上。既然王铜匠对隋灭南陈的战争过程如数家珍,想必他亦是当年奋起抵抗者中的一员。否则他也不会找遍整个草原,只为得保护晴姨平安。这个师父的武艺应该是不差的,只是十八般兵器里到底哪个更适合自己,李旭也不能肯定。
步校尉和徐大眼都善用槊,使槊自然是他心中首选。但想想徐兄所说的炼槊要十年之功,李旭又开始犯犹豫。
“小子,莫非你也想用槊么?”铜匠见李旭的目光恋恋不舍望着长槊,笑问。
“有何不可!”李旭梗着脖颈反问,“莫非你也不会么?”
他性子虽然有些木呐、执着,却不是个死板之人。见铜匠不摆师父架子,也顺着对方的性子不执弟子之礼。
铜匠见李旭突然开窍,窥得了真名士自风流的洒脱门径,心中愈发高兴,笑着骂道:“我怎的不会,只是这冰天雪地中,老子上哪里去给你弄马槊去。那东西入门也不难,若有百名铁甲重骑与你一道冲阵,不需要精通,也能把敌军阵列硬捅出一个窟窿来。若是单打独斗,学槊不精,恐怕人会死得更快些!”
这句话是战场常识。马槊长约一丈八尺,是重甲骑兵用来冲阵的理想装备。百余名全身铁衣,马盖铁甲的骑兵以锋矢阵型攻击敌方的大阵,对方即便有两三千人,也未必能经得起铁骑一冲。但若是双方交织在一起混战,用槊不精的话,反倒会因为其过于长大而缚手缚脚,几个小兵冲到身前来,一人一刀就把持槊者给解决了。
眼下整个苏啜部会善用槊的只有徐大眼一人。他在长槊上花费了十年苦练,自然不会让用弯刀的敌手欺到身前来。李旭现在从头学起,战阵之上执一杆长槊,等于赤手空拳上前送死。
“若不学槊?”李旭迟疑道,心中念念不忘当日步校尉那一槊之威。那游龙一般的长槊,那威风凛凛的喝骂,给少年人留下了太深刻的印象,令他身不由己地想去模仿。
“我授你一些用槊的基本技巧,留待将来你慢慢去悟。如今之时,为了让你给朋友报仇,还是学一学弯刀更方便!”铜匠见李旭犹豫不决,低声建议。
李旭却轻轻皱了皱眉头,用弯刀的都不是正规路子出身,这是徐大眼向他灌输过的一句话。他倒不是觉得用刀者的身份卑微,只是怕炼熟了弯刀,战场上依然不经长槊一击。
“你怕弯刀斗不过长槊!”铜匠见李旭目光依然在画像上飘来飘去,低声问道。
“有点儿怕!”李旭据实而答。铜匠师父的好处就体现在这儿,于此人面前,自己不需要装腔作势。
“如果你用一根长槊,给徐大眼一根弯刀,双方交手,谁胜?”铜匠摇了摇头,问道。
“徐兄胜!”李旭对自己的斤两心知肚明。
“若两将相遇,一人执槊,一人执刀,谁胜?”铜匠继续追问。
李旭眼前立刻闪过了罗艺和步校尉二人气宇轩昂的英雄模样。若是此二人交手,胜负还真未必那么容易区分了。想了想,他终于明白了铜匠话中的深意,挠了挠脑袋,笑着回答:“自然是谁学的精,谁胜!”
“这就对了,儒子可教!”铜匠伸出手指又来砸李旭脑门,李旭侧身闪避,动作不慢,却被铜匠结结实实地敲中了一记。
“莫跑,我若真心想敲你,你哪里躲得过去!”铜匠一边撤手,一边大笑。
李旭却瞬间得了他几分“真传”,顺手拎起一个铜盆扣于脑袋之上,边走边答“如此,又何必逃!”
铜匠大乐,一边笑骂着李旭愚笨,一边从别人送来回炉的兵器中挑出两把弯刀,一把交给李旭,一把持于自己之手。传了他几句军中常见的用刀歌诀,便命令他与自己对炼。
李旭怕伤了铜匠,留下了三分力气。结果一招未完,已经被铜匠踢翻在地上。
“大劈如虎,难道像你这般病猫样子么?”铜匠用刀尖指着李旭咽喉,讥笑道。
这下李旭明白了自己和对方之间的差距太大,使出全力也未必能沾到便宜。所以不敢怠慢,翻滚出去,跃起再战。这回一上来他就使出了全力,大开大阖,把歌诀第一句大劈如虎的意境发挥了个淋漓尽致。铜匠嘉许地点了点头,向前踏了半步,轻而易举地将李旭的刀锋带偏,顺手一刀拍在了他的腰间。
“掉手横挥,就是这个样子!不过记住要用刀锋!”铜匠不理睬被刀面砸得踉踉跄跄的李旭,大声说道。
那军中刀势在大隋民间早已有流传,不过是大劈、横挥、顺抽,横扫、挑撩、斜斩、格挡和直刺八个动作,每个动作配上一句相应的口诀。李旭当年跟着族中大枝请来的护院身后比划,也听闻过类似的歌诀。可同样的歌诀由不同人用出来却有着天壤之别。庄中护院使出来的刀,威势看起来甚大,却没有太多变化。而铜匠信手使出来的一刀,于轻灵飘逸之外带着狠辣刁钻。让人明明知道他要如何出招,就是招架不下。(注3)
整整一个早晨,李旭第一个大劈动作都没能学得半分铜匠的真髓,却被铜匠刀砸脚踢,打了无数个跟头。好在他小户人家出身,皮糙肉厚。挨了打也不喊疼,跌倒了立刻爬起来再战,也博得了铜匠几分嘉许。
天色大亮后,铜匠的妻子起来烧奶茶,师徒二人也就停止了训练。揍了人一早上,铜匠心情高兴,主动留李旭在家中吃茶点。用过早餐后,又针对性地纠正了他几个基本姿势,然后即开炉替牧民打刀,不再理会弟子死活。
李旭拖着酸痛的身体回帐,随即带了甘罗去各部勇士之间装神弄鬼。待每天的例行“表演”结束了,才又一步一捱地爬回了自己的毡包。最近天气较好,他不敢在毡包中偷懒,跌跌撞撞地爬上马背,开始炼刀。
说来也怪,平素他在马上抡刀疯舞,气势惊人,动作却生涩僵硬,没有半点章法。被铜匠敲打了一个早晨后,再次纵马抡刀,那弯刀就像有了几分生命般,灵活地随心意而动,无论是劈是抽,每个动作之间都能勉强衔接得起来,不像原来那般凌乱了。
注1:东床坦腹。见于《世说新语》。郄太傅求女婿,派自己的门生去王家相看,王家男子纷纷整装待旋,唯有王曦之在东床上坦腹卧,如不闻。郄太傅听闻回报,觉得曦之潇洒,就把女儿嫁给了他。
注2:陈叔慎,陈叔宝的异母兄弟。隋灭南陈之战少数几个不识实务者之一。兵败,被杀。
注3:此处参考了戚家军刀术。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五章 猎鹿 (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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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李旭就将自己随铜匠习武的事情拿来与徐大眼分享。铜匠没有要求他保守秘密,所以他也乐得邀请好朋友跟自己一起去学艺。徐大眼却微笑着拒绝,直到李旭再三相邀,才低声解释道:“这一人敌之术,我已经炼了十年。战场上自保绰绰有余,再想有什么大的进境,恐怕不是找师父指点就能获得的。而万人敌之策,除了眼下,咱们到哪里去找这么好的机会去!”(注1)
的确,除了这塞外部落外,在中原怎会有一个将军在相见之初就肯放心的把兵马交给陌生人折腾?李旭刹那间明白了上苍赠给自己和徐大眼的机会实在难得,便不再强邀对方去学武。徐大眼见李旭如此大方,自己也不藏私,拉着李旭将自己最近通过实际练兵与古之兵法对照所感悟出来的道理一一述说。李旭听得晕晕乎乎,头大如斗,但看在好朋友一番苦心的情面上,把这些心得一一硬背下来,留待日后参详。
第二日,李旭睡到辰时才爬起来。当他策马赶到铜匠家的作坊门前时,铜匠也是刚刚爬出毡包。师徒二人相视大笑,喝了口暖身体的小酒,找了两把弯刀继续开练。照例是从大劈开始,一个出招一个拆招,在李旭被击中后便重新来过。照例是不到一招李旭就趴到了地上,然后爬起来挥刀再战。
铜匠为人随和,对练武的要求却甚为严格,身体的协调,出招的角度,步伐的配合,无不要求李旭做到一丝不苟。高、低、中、平,每个可能出手的角度都要李旭做上数十遍才肯罢休。练了整整一个早晨,勉强把大劈的十几个常用变化一一练全了。眼看着周围人声渐起,铜匠又一脚把李旭踢出了家门。
李旭从雪地上爬起来,心情愉快地回到自己了毡包。带着甘罗应付完每天的日常巡视,接茬儿继续找没人的空地射箭舞刀。陶阔脱丝带着甘罗,一天来看他好几次。见李旭脸色不像原来那般阴郁了,少女也觉得心里甜丝丝的,比又穿了什么别致的漂亮衣裳还开心。
接下来的日子里,去铜匠家习武就成了李旭每天早的第一要务。陶阔脱丝跟着去了几回,受不了铜匠的踢打,一招过后便不再肯炼。铜匠却也受不了她站在旁边让李旭分心,另教了一套姿势优美,却没有任何实战价值的剑舞让她回家去揣摩。陶阔脱丝有了事做,便不再早起。隔三差五拿了把镶嵌了宝石的长剑在雪地中卖弄,漫天飞雪、如霜宝剑,配上她一头流瀑般的长发,倒也令旁观者看得惊心动魄。
如是过了两个多月,李旭手中的弯刀渐渐生出风来。八个基本招式以及诸般变化都练全了,差得就是火候而已。跟师父拆招虽然还逃不掉被用刀面拍翻的命运,却也能对付上一两个照面。铜匠经验丰富,知道李旭如果想有更大进境尚需时日,所以也不逼他太紧。把基本招式和变化演练娴熟后,便让李旭从步下转到了马上。
马上用刀又是另一番光景。步下练习时讲究的是全身协调,步伐配合招术,大腿、腰杆和手臂同时发力。而马上杀敌,却将身体的主动权交托给了战马。战马的速度和灵活性最为重要,人的动作反而要掉过头来配合坐骑。先前的横扫、直刺等气势磅礴的动作很少有机会能用得上,顺抽、挑撩、斜斩等几个靠速度杀敌的招术一跃成为了主流。再度拆招,铜匠手中的弯刀就裹上了毡子,沾上了冷水,以免掐拿不准要了李旭小命。
李旭纵马急冲,弯刀劈到空处,二马错蹬,被铜匠用沾了水的毡子在背上拍出了一条污渍。他猛然记得此招是徐大眼当日狙杀斥候时所用,心有所悟,掉转马头冲回来试图给铜匠一个惊喜。二马刚一靠近,铜匠手中的弯刀却斜挥出一道冷风,“噗”地一声砸在了他前胸上。
“啊!”李旭被毡子上渗出的冰水冻得打了个冷战,惨叫着跑了出去。待他讪讪地拨转马头,铜匠挥舞着裹了毡子的弯刀又杀了上来,边用刀向李旭乱砍,边呵斥道:“招是死的,人是活的不清楚么?冲杀时容不得分神,一眨眼睛就决定生死。只要能砍中敌手,你又何必管他正抽还是反抽!”
李旭被打得落荒而逃,奔出好远才敢兜回马来再度迎战。一早晨功夫不知道被劈中了多少刀,连胯下战马都被砍得不好意思了,每次见了铜匠举起手就向两旁窜。铜匠见这样对炼下去未必能收到成效,便替李旭想了个主意。命令他找个空旷之地树起两排战马高的木桩,每个木桩上绑一个装了沙土的草袋子,自己去炼攻击准确性和控马能力。李旭殃殃地去了,一个人炼了两天,第三天早晨再来找铜匠拆招,果然挨打的频率大减。
铜匠再度与他捉对厮杀,熟悉马上的基本动作要求。练了十余日后,又命令李旭将木桩拔起来重新摆放,不准再排成直直的两排,而是交错埋成各种步兵队列形状。
李旭领命照做,慢慢能做到纵马在木桩群中穿梭,可以于瞬间挥刀砍开草袋子却保证不被木桩蹭到的地步。铜匠见状,便令他撤了木桩,改为在空地上支起十几个高低不一的木架。每个子上吊一个装满的泥土的草袋子。李旭纵马从草袋旁跑过,用木刀抽砍草袋,却要避免被荡回来的草袋砸中。
这一下比应付固定目标难得多,李旭又对付了足足一个月,才勉强把此关过掉。在他练武的这三个多月内,徐大眼如何与索头奚部就赎买俘虏的事情讨价还价,如何指导诸霫联军演练骑兵列队冲击,如何暗中给其他部族的长老设圈套替苏啜西尔巩固兵马的控制权,等等重大问题他都心思去想。徐大眼偶而向他提起来,以李旭目前的心机,也领悟不出其中奥妙之处,更甭说提什么好的有效的建议了。
他这般专注于习武,在刀马骑射方面的进境自然比一般人迅速。铜匠开始还骂他笨,到后来,“笨蛋”两个字骂出来已经有了嘉奖意味。师徒二人马上对刀,也不再是一个刀上裹毡,好整以暇,另一个拿着开了刃的弯刀就可上场乱抡了。两个人的刀上都裹了毡子,浸了冷水,李旭被打得落荒而逃之余,偶尔也能拼着被砍中要害的风险,给师父制造一个惊喜。每当此时,铜匠总骂他出手不知道轻重,打得老骨头一整天无法干活。
李旭抱着满脸歉意去替师父抡大锤,占了便宜的铜匠又眉开眼笑,夸他膂力惊人,身体本钱雄厚。建议他给自己打一把更重些的弯刀来与过人的臂力相配。
“若是太平年月,凭你的身材、相貌,足可以为皇帝老儿去擎礼刀”铜匠一边替女人们磨着镜子,一边向给火炉中鼓风的李旭夸道。
礼刀是帝王出巡的仪仗专用,长而华丽。持刀者要求高大魁梧,如此才能举着刀保持同一个姿势数个时辰一动不动。李旭不知道师父是夸自己臂力大还是骂自己笨,正琢磨着词汇反唇相讥,又听铜匠说道:“只可惜你小子的胡子长破了相,才十五岁,居然有黑毛从腮上鼓了出来。今后少吃些牛肉,否则胡子长得更快!”
这是李旭最烦恼的事情之一,读书人讲究“廉廉颇有须”,胡子要长也得长得漂亮稀疏。可他这几个月来却因为日日吃肉喝酒,身高明显窜起了一大截,脸上的寒毛也渐多,一根根又粗又硬,足以和甘罗身上的硬毫相较。
“长就长吧,反正你也当不成什么读书人了。虬髯贩马,往来塞上,不也逍遥快活!”铜匠见少年捂着脸发愁,笑着安慰。他已经知道李旭为何而来塞外,对少年的遭遇甚为同情,却不觉得失去考科举的资格有什么值得惋惜。
“当官这件事情比练武打仗都麻烦。练武么,你只要肯下功夫就有进境。打仗么,胜败一眼可知,想搪塞也搪塞不掉。唯有当官,凭的不是谁有真本事,而是谁会讨好上司。你本领再强,不会拍上司马屁,也得不到好结果。拍了上司马屁,弯腰做人做习惯了,难免就弯成了驼背。捱到有直腰的机会,自己也直不起来了。”师徒二人喝酒时,铜匠曾经如是向李旭灌输。
刚刚踏足红尘的少年哪里听得懂这些精辟之言,支支吾吾地听着,心里却想起了步校尉当日的威风。
“槊不是这么用的!”当李旭拿着铁锤瞎比划时,铜匠忍不住出言指点。这个怪人的武艺很杂,从常见的刀、槊、棍、矛到不常见的铁蒺藜骨朵、大锤、狼牙棒,几乎每样都懂一点。一次趁着酒性舞剑,动作的潇洒利落,比陶阔脱丝的舞姿还飘逸绝尘,如不是对方身上那一袭油渍渍的皮裘,李旭简直怀疑自己遇到了一个传说中的山中隐仙。
“前辈若是在闹市持剑而舞,恐怕全城的女子都会轻招彩袖!”追随铜匠这么长时间,李旭多少也学得有些狂放不羁,笑着说道。
“此舞并非为别人而设!”铜匠举囊狂饮,满脸年少轻狂。每每与少年喝到眼花耳熟的地步,他就想起当日的诺言来,传给李旭一些用槊的招式、口诀。第二天待李旭拿了第一天所学的东西请教,他却又忘记了。下一次喝醉时,李旭趁着酒性发问,他又改槊为锤,教导李旭一个大力士领军冲阵,最强横的杀法。教完了锤,又指导李旭如何破解锤招,占力士便宜。如此醉醉醒醒,破槊、破锤、破矛、破铁蒺藜骨朵的招术传了一大堆,至于这些招术将来在战场上是否有效,铜匠却一摊手,坦诚地说道:“这是我打铁时自己琢磨出来的,好使不好使我也不清楚!”
碰到这么一个“暗师”,李旭也毫无办法。只好把心思集中起来,力求在刀术上有所突破。越练下去,手中的弯刀越不顺手,有些招术明明可以把威力发挥得更大,却因为弯刀得长度和重量影响了挥击时的效果。此时他已经初窥了刀术门径,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的臂力、臂长和弯刀重量不相配的缘故。想请铜匠帮忙量身定制一把弯刀出来,师徒两人忙活了好半天,却因为成品的质量太差不得不半途而废。
“刀之所以打成弯的,是为了保证同样刀身长度下,让刀刃的长度达到最大。这样才能发挥出骑兵在马上劈、抽两个动作的威力。被弯刀砍中的人大多数不是被砍死的,而是伤口太长,流血流死的!”对着一大堆不成功的刀坯,铜匠如是总结。
“这个长度和宽度是草原上弯刀的极限,如果想突破,重心、重量、平衡性和结实程度就得重新考虑。以我的手艺,用普通的精铁估计做不到。找星星铁应该可以,但没个三年五载你也凑不出那么多星星铁来!”在又一次尝试失败后,铜匠有些丧气地说道。
在打刀的材料收集方面,李旭倒不像铜匠那么悲观。他想打一把弯刀的消息被几个朋友知道后,神箭手阿思蓝,只剩下一只胳膊的杜尔,还有野丫头陶阔脱思、娥茹等人都答应帮忙。草原上长达五个月的冬季马上就要结束了,地面上的积雪已经有了融化的趋势。待冰消雪尽后,大伙即使走遍整个草原,也要给李旭凑出一把弯刀来。
“雪马上化了!”一天傍晚在毡帐里,徐大眼几个月来第一次有了闲暇时刻,像霫人般品着奶茶,跟李旭说道。
“嗯!”李旭心思还沉浸在白天新领悟的几招刀术上,一时没有反映过来,含混地回应。
“明天你别去帮铜匠打铁,缓缓体力。后天一早咱们领军出发!”徐大眼又喝了一口茶,闭着眼睛,如陶醉于其中滋味般闭目低语。
“出发?”李旭楞了一下,“上哪!”
“奚部?!”没等徐大眼回答,李旭惊问。
“嗯!”徐大眼闭着双目,发出梦呓般的声音。
雪已经开始化了,半夜的时候,毡帐外冰凌落地时发出的声音错落有致。泥地上,不知不觉中已经长成家犬大小的甘罗对着天空中的圆月,发出一声声嘹亮的长嚎。“嗷―――”
“嗷―――”附近的野狼以声相和,刹那间,整个草原都被狼嚎声从睡梦中唤醒。
注1:一人敌,指武术。万人敌,指兵法。见于《史记.项羽本纪》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五章 猎鹿 (一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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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外边一天天开始融化的积雪,索头奚部的大埃斤俟利弗就不住地叹气。春天又要来了,但这个春天却是个死亡的春天,去年冬天的时候自己的部落去偷袭苏啜部,结果却被对方杀了个大败亏输。五千名部落身体最结实的牧人只回来两千余,并且个个都吓破了胆。
“苏啜部有银狼庇佑!”每个被赎回来的长老都这么说。仿佛不提到那头皮毛银灰色的怪兽,就不足以遮掩他们被敌人俘虏的羞耻。可越是这样,牧人们越提不起抵抗敌人的勇气。一个冬天过去了,还有八百多名牧人在对方手中做牛做马。部落里的百姓对长老们只赎自家子侄,不肯赎回普通百姓家儿子、丈夫的不公平行为非常不满,时常聚集在中央大帐门口抗议。可俟利弗没办法解决他们的困难,去年秋天部落被突厥人驱逐时已经大伤了元气。冬天那场惨败又让他们失去了仅有的牛羊储备。苏啜部狮子大开口,一名牧民要十头羊或两匹骏马来赎,索头奚哪里去弄那么多牛羊和骏马去?
“俟力弗,苏啜部不是准许咱们分批支付么?公库里好像还有几百匹战马。”最早被放回来的长老乌一勒没头脑地提醒。老家伙被敌人吓破了胆子,明知道付出了赎金后,索头奚部的大部分人都无法熬过下个冬天,他还是坚持要与苏啜部停战。
“把战马给了他们,万一他们打来,咱们拿什么给自己的战士?”俟力弗大声反问,模样就像一只斗败了的公鸡。没有人理解他的难处,牧民们笑他胆小,不敢和弟兄们同生共死。长老们嫌他固执,舍不得公库里最后那几百匹骏马。但谁肯替他想想,如果他当日战死了,索头奚就没了埃斤,貌和神离的长老们一定会趁着内乱把索头奚部瓜分掉。如果他今日用战马赎回了百姓,敌人杀过来时,勇士们就得徒步迎战。在宽阔的草原上以同样数量的步兵对抗别人的骑兵,这有获胜的可能么?
万般无奈,俟力弗只好一次次派乌一勒这个胆小鬼去向仇敌告饶。这老家伙被霫人羞辱的次数多了,已经练就了一幅铁脸皮。俟力弗不指望恶毒的霫人能松口,只希望乌一勒老家伙能把敌人进攻的时间拖上一拖,只需要一个春天。远在额根河畔的突厥人阿史那家族已经得到了消息,看在索头奚部多年恭顺有礼的份上,他们答应雪化后派人出面调停此事。以各部落共主的身份命令诸霫联军放下他们的屠刀,给索头奚部留一条活路。
乌一勒去了五天,第六天清晨面色灰白地返了回来。他只带回了一句话,“苏啜西尔说他要自己来取赔偿!”然后就昏了过去。
俟力弗大惊,赶紧命人吹响号角,点燃狼烟,命令所有在外放牧的族人回营地备战。可除了几个长老的家族外,大多数族人都没有听从他的号令。河边的青草已经发了芽,如果春天时给牲口抓上膘,夏天时它们就会繁衍下一代。到了下一个秋末,家境稍富裕些的牧人们就可以自己赎回自己的儿子和丈夫。埃斤大人只顾自己逃命,长老们只顾赎回自己的子侄,大伙也只好自家为自家想办法。这很公平,谁也别抱怨谁心狠。
俟力弗一遍遍吹号角,一遍遍点狼烟。甚至亲自擎着代表埃斤尊严的大纛跑遍了方圆百里之内的草场。他一次次对着长生天发誓,一次次跪地祈求,答应牧人们只要部落挺过这次危机,他一定掏空公库把被俘的牧人赎回来。
第三天中午,俟力弗终于纠集起了四千名可以上马作战的牧人。其中有一千多人是老人和孩子,力量不足以拉满角弓。营地内部,还集中了五千多名妇女,关键时刻,她们也可以冲上前为自己的族人挡刀递箭
派出去的斥候也陆续送回了情报,诸霫联军行军速度缓慢,几乎是带着羊群和牧奴,边放牧边行军。每天的前进速度不超过五十里,走半天歇半天。
俟力弗长出了一口气。如果照这种速度行军,敌军还需要三天时间才可能接近自己的营地。自己还有机会通过亲情把更多的牧人召回来,筹集更多的弓箭和战马。
傍晚的时候,斥候却送来截然相反的报告。诸霫联军三千多人突然加快速度,当天行军一百余里,照目前的走法,他们只要半天时间就可以突入索头奚的营寨。
俟力弗登时又慌了神,赶紧命令所有参战者严加防备。上次敌军就是趁自己夜里疏忽,把毡子绑在马蹄下劫了大营。这次,无论如何不能让同样的悲剧重演。
众人一夜未眠,第二天早上却又收到情报。诸霫联军昨日停在了距离部落五十里左右的搭拉甸子,一夜没有前进。俟力弗形神俱疲,他实在弄不懂以苏啜西尔为首的霫人到底要干什么?如果想与索头奚决一死战,快速掩进,快速接触才是最有效的战术。这种走走停停的行军法,不是由着对手做准备么?
百思不解的俟力弗无奈,只好命令牧人们先入帐休息。命令刚刚传下,报警的号角又在草原上响起。一拨疲惫不堪的斥候匆匆来报,霫部联军再次拔营,以最快速度冲了过来。
“吹角,吹角!”俟力弗大声命令,他听见自己的嗓音里充满恐慌。这是他一生中从来没发生过的事情,即便当年独行在草原上遭遇到狼群,他也没吓到这种程度。当然,那件事情发生在他十六岁的时候,而现在他的年龄已经接近五十。
刚刚躺倒的牧人们又叫骂着爬了起来,每个人都疲惫不堪,每个人都希望战争早点发生。这么打下去太折腾人了,是死是活,还不如一刀给个痛快。
万恶的霫人在距离索头奚部营地三里远的地方再次停住了脚步。近千名脚上套着牛皮索,瘦骨嶙峋的奴隶被从马队后押了出来。扛着木桩,在凶神恶煞般的霫人监工的皮鞭下,开始为宿敌搭建营垒。
霫人武士纷纷下马,不顾远处的哭喊声和仇恨的目光,好整以暇地喝酒、休息。然后,他们让俘虏传来的口信,要求索头奚人要么一次性支付全部战争赔偿,要么离开月牙湖畔,否则,霫族武士的战马将踏平这个营地。
哭喊声和咒骂声响彻了整个索头奚部落,大部分长老的子侄都赎了回来。而那些陷落在敌人之手的,全都是普通牧人的子弟。他们的父母、兄弟此刻正拿着兵器,替大埃斤看守营垒。眼看着他们在敌人的皮鞭下受苦却无法去救,如果两军交战,万恶的霫人肯定拿俘虏当挡箭牌。
“他们说后天明天中午之前必须得到准确答复!”被遣送回来的族人喘息着说道。于敌方做牧奴的四个多月,他吃尽了苦头,在寒冷、饥饿和恐惧的多重折磨下,整个人已经变得形销骨立。
“召集族人,我们马上凑赔偿!”俟力弗无奈地说道。对方正在扎营的阵容他看见了,那不是目前伤痕累累的索头奚人能抵挡得了的。近三千名训练有素的武士,六千多匹战马,还有无数跟在队伍后护送给养的普通牧人。草原已经在这股力量下震颤,索头奚部不得不在恶魔面前屈膝。
徐大眼和苏啜西尔并络站立在联军的正前方。大营外围的木栅栏已经接近完工,在皮鞭和弯刀监视下的奚族俘虏手忙脚乱地替自己的族人挖掘着坟墓。而经过一个多时辰休息的武士们已经把体力调整到最佳状态,重新整理过鞍、镫、缰绳的战马也焦躁地打着响鼻,等待着最后一刻的来临。
匆匆搭起的栅栏只有两尺高,虽然整齐,却挡不住骏马一跃。而残酷的监工和伤痕累累的牧奴吸引了对方全部视线,几乎所有奚人都忙着筹集物资赎买自己的家人,没人想到苏啜部的木栅栏只是为了迷惑他们的判断力。
跟在徐大眼身后的李旭有些不忍看向远处的营帐,身边的半截香燃尽后,那里将成为骑兵冲击的目标。徐大眼是个天生的阴谋家,他故意把交割的最后期限放在了明天正午。而对面营地中的大部分人,已经注定看不到明天早上的太阳。
“他们杀了拔细弥和萼跌泰!”李旭感觉到自己握刀的手在颤抖,这是他第一次主动攻击别人,除了一点点兴奋之外,从头发到脚底的肉皮都感到紧绷得厉害。可面前的徐大眼却镇定自若,仿佛正在玩一个有意思的游戏。
“跟在我身后!”徐大眼听见了李旭的呼吸声,回过头来,对着他笑了笑,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然后,他举起左手,在苏啜西尔的背上轻轻地拍了拍。
苏啜西尔手中的羊毛大纛突然举起,斜指向正前。
“轰!”仿佛天河在刹那间决了口子。养足了精神的霫族武士跳上马背,在各自旅帅(隋制,百夫长)的带领下纵马越过营寨围栏和目瞪口呆的牧奴头顶,风一般向奚族的营地卷去。(注1)
徐大眼四个月的心血终于见到的成果,二十几个百人队在高速奔跑的过程中组成了三把利剑,一把砍向奚部营垒正中,一把砍向左,另一把砍向右。
没有呐喊,没有角声,只有扑面而来的罡风,夹杂着隆隆的马蹄声和浓烈的杀气,卷进了奚族的营地。
“敌袭!”一个正在清点自家凑出的牛羊的奚人抬头,发出了一声惊恐的尖叫。随后,他的尖叫就被撕心裂肺的号角声所淹没。
俟力弗留了个心眼,没有让所有牧人都去收集牛羊。他将最精锐的一千名士卒安顿在寨墙后,并且在每隔二百步的距离上都放了一名带着号角的斥候。
只可惜,他没有计算过三里的距离战马需要多长时间能穿越。那点时间够不够他在得到敌方进攻的消息后做出正确决策。
事实给出了最正确答案。当第三遍报警的号角声还没响完的时候,前冲的霫族武士已经松开了手中的弓。两千七百多支羽箭破空而来,冰雹般砸在寨墙后。无论是正在慌乱中拉扯战马的奚族士兵,还是在恐惧中祈求上苍垂怜的老弱牧人,都被这一波羽箭覆盖在内。
羽箭射入躯体的“噗”“噗”声,鲜血喷出的丝丝声,还有人的哭喊,马的哀鸣,交织不绝。策马前冲的李旭看到阿思蓝抬手,将第二支羽箭搭在的弓弦上。
“吱!”带着哨音的响箭落在寨墙后。紧跟着,一股黑色的旋风从马队中升起来,追随响箭的轨迹射向了同一个地点。那是奚族武士最密集处,被第一波羽箭打懵了的他们不知道如何应对,持着刀,拉着马,乱作一团。
李旭看见了对方身体上冒出的血花,就像铜匠师父炉子里的火,红得炙烈。然后,他看见了一双双不甘心得眼神。接着,他的战马随着大队,从阿思蓝等人硬冲开的寨门闯了进去,踏着奚人的尸体冲向营地中央。
“分头前进!”李旭看见苏啜西尔挥舞起用蜀锦裁成的信号旗。那是他带来苏啜部买卖的,色泽艳丽,是去年霫族女人最钟爱的衣裳材料。如今,被额托长老收购的那几块蜀锦露了面。李旭清晰的记得,看在额托长老对自己和气的份上,自己还给老人打了一成折扣。
蜀锦裁就的信号旗不垂不卷,色泽鲜明。各支队伍中一直盯着中央大纛的传令兵们看得清楚,掏出号角,把经历四个多月训练所熟悉的命令以长歌的曲调发布了出去。听到号令,冲进奚部营寨的队伍骤然分开,一支追随着徐大眼和苏啜西尔直奔对方的中央大帐,另一支调整方向,沿着营地围栏扫荡惊惶失措的奚人。无论对方手里有没有兵器,弯刀过处,留下的都是一片血光。
还有一支队伍没进营垒,而是顺着栅栏外侧绕向了奚族营地的侧后,他们的任务是侧翼突破,尽量分散奚人的抵抗力量。不断有惊惶失措的牧人跳过营地的栅栏试图逃走,在营地外旋风般前进的霫族武士用弯刀和羽箭追过去,心中没有任何怜悯。
俟力弗在敌军接近自己的中央大帐前一瞬,终于组织起了一支人数不足二百的抵抗队伍。大部分的奚族士兵都没来得及上马,高举着弯刀,用血肉之躯来迟滞敌军的战马。少数武士挽起了弓,试图在对方冲到近前时制造一点混乱,却被苏啜西尔身边的护卫用弓箭纷纷射翻在大帐旁,根本没来得及射出手中的羽箭。
俟力弗知道索头奚完了,在对方战马冲破营寨的木栅栏的瞬间,他知道从此大地上再不会有索头奚这个部落存在。族人的哀嚎声让他鼓起了最后的勇气,这次他没有选择逃走,而是骑着战马,带着最后的十几个勇士,飞蛾扑火般向苏啜西尔等人杀来。
双方的距离很近,羽箭来不及第二射。苏啜西尔将令旗交给身边的族人,拔出弯刀迎向了俟力弗。二人同是部落的埃斤。对方请求战死,按照草原上的规矩,自己应该赐给他这个荣誉。
二马交错的瞬间,俟力弗突然改变了方向,绕开苏啜西尔,长啸着扑向苏啜西尔身后的大队。他看见了那头传说中的苍狼,也看见了苍狼身边那个魂不守舍的少年。
就是那个少年给索头奚部带来了厄运。没有他,斥候们不会纷纷谣传圣狼将力量赐给了一个异族少年。没有他,索头奚人也不会在强敌面前生不起抵抗之心。这个少年是毁灭索头奚人的罪魁祸首,俟力弗可以死,但一定要这个少年为自己殉葬。
瞬间的变化让很多人都来不及做出反应,徐大眼持矛拦截,却被跟在俟力弗身后的另一个奚族武士用身体挡住了战马。分配给李旭的护卫持刀向前,亦被最后几个红了眼的奚族武士纷纷冲开。
俟力弗以最快速度冲到了李旭的战马前,少年脸上的惊惶和举刀时的紧张他都看在了眼里。以他的作战经验,只需要一刀,肯定能将少年砍在马下。弯刀在斜阳下泼出一道闪电,直奔少年眉心。突然,胯下的战马一声长嘶,前蹄高高地跳了起来。
势在必得的刀光迷失了方向,俟力弗在慌乱中看见一头银白色小狼晃动着尚显单薄的身体用牙齿吊在战马的脖颈上。他收刀去砍小狼甘罗,在手臂回弯的瞬间,感觉到胸口一阵冰冷。
二马错镫,李旭本能地使出了一记横挥,这是刀术的第二个基本招式,共有六个出手方位。当初学刀,在他第一次胸前空门大露时,铜匠师父就用此招拍中了他的身体。
“记得用刀刃!”铜匠当时的叮嘱李旭一个字也没忘。
“杀了贼酋了!”四下里欢声雷动,被吓得差点掉了魂魄的徐大眼刺死对手,纵马向李旭跑来,一边跑,一边向好兄弟伸出的祝贺的手掌。
李旭提起左手,与徐大眼的右掌对拍了一下,脸上却没有一丝复了仇后的喜悦。他忘记了跳下马去割俟力弗的头,也忘记了像上次一样勇敢地冲过去砍翻羊毛大纛。只是纵马向前,向前,向前冲去。
哭喊声在他的周围响成一片,惊惶失措的奚人老弱跪在血泊里,不住地向武士们叩头乞命。李旭不想听哭声,不想看血光,他只想把当时带队袭击并欺骗自己的那个斥候头目揪出来。
不是为了给同伴报仇,他心里已经没有了仇恨。他只想问一问对方为什么袭击自己,为什么要主动发起进攻。虽然李旭心中清醒地知道,即便斥候们不发动袭击,这场战争也势必发生。可是,他希望自己能听到一个不同的答案,希望自己能得到一点解脱。
哪怕是虚假的一点点。
“附离,附离!”分配给李旭的一百名苏啜部武士欢呼着,跟在李旭身后往来冲杀。凡是有敌军抵抗的地方,李旭都要冲过去。一旦甘罗身影在敌人面前出现,敌军的抵抗之火立刻被消弱,转眼就被苏啜部武士们扑灭在当场。
“附离是最勇敢的战士!”苏啜西尔看着那个渐渐远去的少年,目光里充满了赞赏。
“附离,附离!”战士们欢呼着李旭的突厥名字,充满自豪。
欢呼声外,失去亲人和家园的奚族妇孺们发出的哀嚎格外刺耳。
注1:隋兵制,校尉辖三百人。旅帅,辖一百人。队正辖五十人,火长辖五人。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五章 猎鹿 (二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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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徐大眼明白好兄弟的心思,见李旭疯子一般哪里人多向哪里冲,知道他是第一次经历这么大规模的战斗,被部族仇杀时出窍的冤魂迷惑了心神,赶紧提矛冲了过去,附在其耳边用汉语大叫了一声:“春秋无义战,如果今天是我们输了,下场不会比这好过!”
一语惊醒梦中人,听完此言,李旭果然不再乱冲乱撞。揪出当日斥候头目为自己的行为找个借口的幻想瞬间破灭,脸上的神情也不再那么迷茫。
草原就这么大,一个部族的崛起必然踏着另一个部族的尸骨。对于苏啜附离、阿思蓝等霫族武士,他们心里可没有李旭那么多负担。徐大眼用连环计击溃索头奚部,实际上等于在死亡边缘上将月牙湖附近的各个霫族部落拉了回来,否则,一旦让索头奚人在附近的草场上缓过元气,凭借该部的人口数量和对战争的理解能力,等待人口匮乏的霫族诸部的下场或者是被征服为奴隶,或者被驱逐到西边的戈壁上自生自灭。届时,索头奚部做的事情将与诸霫联军今天一样,不会心存半分怜悯
武士们挥着刀,在索头奚人的营地内外尽情扫荡。这个被突厥人从索头水边赶出来的奚族部落非常富足,虽然已经在迁徙和战争中丧尽元气,但长老们家中储存的铜器、玉器、石雕等奢侈品亦远远超过任何一个霫族部落。特别是那些从长老们家中抄出来的玉石雕刻和混杂着金丝的皮革编织品,几乎件件巧夺天工。奚人在北周时期就已经因手工精湛而闻名,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和积累,技艺更是已臻化境。很多物品当时长老们若是肯捐献出来向苏啜部交换战俘,随便一件都可以晃花诸霫联军中那些没见过市面的乡巴佬们的眼睛。甭说被扣留在苏啜部的八百多战俘了,就是人数再多上一倍,也可以平安无损地换了回来。
只可惜诸霫联军事先不知道奚人的收藏这么富足,没提出以金银玉器交换战俘的要求。而索头奚的长老们也从来没打过自家财宝的主意,不会主动为了治下的牧人损耗自己的家产。到了如今,长老们只能趴在地上苦求,期待苏啜西尔等人在搬空了自己的财产后能发发慈悲,留下自己一家大小的性命。
无节制的屠杀和掠夺足足进行两夜一天,直到第三天早晨,苏啜西尔才在徐大眼和李旭的劝说下,命令武士们停止了报复。到了此时,索头奚营地周边一百五十里范围内已经被武士们梳理了一遍。眼下这个总人口曾经超过一万的大部落几乎全族被俘,只有在更远的地方放牧,听闻战争消息即举家搬迁的四十几户牧人逃进了戈壁滩内。从此,自北魏以来的闻名草原的奚族五部就变成了四部和一个零头,直到二十余年后,才在契丹人的帮助下慢慢恢复了五部争雄的局面。
“我知道你们中原人心软,但这是草原,事情必须用草原上的规矩来解决!”苏啜西尔望着属下供奉上来的如山珍宝,意犹未尽地向两个异族年青人解释。“如果我不准他们抢掠,下次就没人愿意为部落而战。他们为部族流了血,就要用敌人的血和眼泪还回来!”
说完,伸手胡乱一拔拉,将眼前的珍宝分成高低大小相等的三分。手指着其中一份说道:“一份归公,一份归我这个族长,另一份你们兄弟拿去分。咱草原上的规矩,谁的功劳大,谁拿最大的一份。”
“晚辈不敢贪功!”徐大眼笑了笑,婉言拒绝了西尔族长的好意。他帮助苏啜部炼兵的目的只是找个机会将多年所学和领兵实践相印证,以便将来回到中原后可以建立更大的功业。至于苏啜西尔手指的财富珍宝,对店铺开遍河南河北的徐家而言,的确还看不上眼。
李旭的目光却在刹那间呆滞。他没有拒绝,也不敢笑纳。对于他这样一个出身破落商户的子弟而言,苏啜西尔赠送的珍宝已经超过了他梦中曾经梦到的最大数目。但那珍宝上的血腥味道,却熏得他浑身发冷。
“我是来草原避兵祸的!”李旭心中默默地想,“但我却给这里带来了兵祸!”
春秋无义战,草原上从来没统一过,所以任何一场战争的正义性都是相对的。或者说,没有任何一场战争属于正义。不是我杀你,就是你杀我,这种事情司空平常。要想不被别人杀,自己就得提起刀来杀人,任何部族没有第三条道路可选。李旭不是死板之人,他理解诸霫联军的无奈。也明白苏啜西尔对自己是一番好意,换了别人,西尔首领未必会肯拿三分之一战利品与之分享。但他的耳朵里却充满了霫族人绝望的哀嚎声,每一声都如鞭子,抽打在他骨髓之上,让他忍不住想打哆嗦。
“怎么了,附离,你病了吗?”苏啜西尔正惊诧于徐大眼的客气,猛然见李旭在一边瑟缩,关心地问道。
“可能是血战后受了风!”徐大眼伸出手来,摸了摸李旭的额头。
初次上战场的人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血战后因为忙着脱下皮甲擦洗身体而着凉的事情时有发生。这种病可轻可重,身体强健的人几天就能恢复过来,身体单弱的人却有可能就此一命呜呼。
苏啜西尔听徐大眼如此说,再看看李旭那憔悴的脸色,大吃一惊。上前几步,一把抓住他的手腕,边用力挤压腕部的血管,边大声向外边喊道:“来几个人,赶快准备热水给附离洗澡。让额托长老准备几只活羊,今晚替附离驱邪!”
“呃,呃!”李旭如从恶梦中惊醒般低叫了一声,抬起了头。额托长老的治病手段他可是见识过的,什么草药、石头、泥灰煮上一大锅就向病人嘴里灌。把病人灌昏了后,一边向其身上淋羊血,一边摇着穿了铜铃的牛扇骨跳舞。苏啜部的人对这种治病方式信若神明,可在李旭和徐大眼看来,此方和刑罚差不多,好人被他这么治几次,十有八九也给治死了。
吃了这一吓,李旭不敢再继续发傻。看看满脸关切之色的苏啜西尔,再看看目光中带有责备意味的徐大眼,讪讪笑了笑,答道:“晚,晚辈没事,不用,不用麻烦额托长老。刚才只是觉得这些珍宝受之实在有愧!所以才一时呆住了”
“真的?”苏啜西尔不敢相信地问。以往苏啜部对外打了胜仗,长老们因为战利品分配互相揭短辱骂的情况有,互相动手打架的情况也很常见,每次都让他这个族长头疼得要死。像徐大眼这种淡然拒绝和李旭这种发呆发傻的样子,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因此,西尔族长也猜不出李旭刚才发呆的样子是厌恶珍宝上的血腥。摆了摆手,假装生气地说道:“第一战夺得了敌人的大纛,第二战砍翻了俟力弗大埃斤,还有每天带着圣狼给大伙鼓舞士气,这三项,哪一项不是实实在在得功劳?此时咱们站到帐外去问一声,又有谁敢跟你们二人抢这个头功?如果你们二人什么都不收,我这个族长岂不是更不该收这些财宝么?”
“不,不敢!”李旭急得连连摆手。把这些珍宝带回故乡去,恐怕老李家立刻能一跃成为村中首富。族里那些平素对父亲和母亲冷眼相对的人也会天天陪着笑脸来认亲戚,唯恐落在了别人身后面。但自己如何跟父母解释珍宝的来源呢?告诉他们是好心的西尔族长送的?还是撒谎说做生意赚了个盆满钵圆?!恐怕任何一套说辞被老实巴交的父母听了,他们也不会相信。一辈子没害过人的二老反而会固执地认为自己的儿子走入了邪途,辱没了李家的列祖列宗。
但这些话,他无法向苏啜西尔解释。霫族人瞧不起懦夫,对方不会理解他为什么逃避兵役。霫族人也不会认为掠夺被征服者有什么错误,你告诉他们自己不喜欢珍宝上的血腥味,他们会认为你在变相侮辱他们的尊严。
苏啜西尔见李旭面色窘迫,知道眼前这个少年是个直心肠,不会因为战利品多寡跟众人计较。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道:“你们拿吧,不要客气。按咱草原上的规矩,勇士们缴获了战利品,其中一半要归族长和长老所有。而大箭、小箭们,也就是你们说的队正、伙长们,还要从底下的收获中再分一份走。几番分割后,能真正留在勇士们手里的东西并不多。你们二人如果不需要这么多宝贝,可以分给各自的朋友和护卫。这样,他们会永远记住你们的今天的慷慨,将来为你们做事时也更尽心!”
李旭和徐大眼听西尔族长如此热心替自己考虑,实在无法拒绝对方的好意,只得走上前去,用勇士们抢来的麻布将分给自己的那份珍宝裹了。放到马背上留待回到霫部后再慢慢想办法处理。
苏啜西尔见二人把战利品收下,登时了却了一桩心事。手握着刀柄,志得意满地出去巡视的几个***,见各位旅帅们都将部属聚集齐了,高兴地用突厥语说了几句嘉勉的话,然后带着大队人马,押着俘虏,赶着牛羊,浩浩荡荡地返回自己的营地。
至于索头奚人被砸烂的营盘,苏啜西尔也不舍得将其一举烧毁。跟其他各部前来助战的几个长老商量了一下,留下了一个百人队和五十几名俘虏负责清理战场并掩埋敌方战死者的尸体。这个营地的位置选得非常理想,距离水源和草场都比较近。作为此次战斗的最大出力者苏啜部,他们理当分得这个营地和营地周围五十里内的草地。等盛夏来临的时候,即可赶着牛羊来这里放牧。
届时,被尸体和血水催肥的青草能长到一人多高,谁也不会记得今年春天冰雪消融的时候此地曾经发生过一场战争。霫族和奚族都没有自己的文字,而记载英雄的牧歌只会为胜利者吟唱。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五章 猎鹿 (二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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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程的路上,李旭一直神情恍惚。徐大眼本来心里还有一些牛刀小试后的兴奋,见好朋友兴趣缺缺,也觉得有些意兴阑珊起来。倒是阿思蓝、苏啜附离等人快乐无比,一路上毫不顾忌地讨论着谁第一个冲进的营寨,谁杀死了第一个敌方勇士,仿佛唯恐长老们所编制的记录战争的长调里遗漏了自己那份功劳一般。
临近部落还有一整天的行程,联军中的勇士们已经开始整理衣甲。一个个不顾春天河水的冰冷,在扎营时轮流跳进去将身上的血腥味和汗臭味洗得干干净净。连同溅过女人鲜血的铠甲,刚刚杀过老人的弯刀,曾经从小孩尸骨上踏过的马蹄都清理得一尘不染。不少家境富裕的勇士还把悬挂在铠甲边角与发辫子之间铜、银两色铃铛解下来,用河沙打磨得光可鉴人后,才又一丝不苟地挂回远处。
李旭和徐大眼看得有趣,多少忘记了些心中的烦恼。待队伍渐渐走近苏啜部的营地,眼前的景物立刻鲜亮起来。早已得到自家儿郎胜利喜讯的苏啜部老人、妇女们把营寨布置得如花园般漂亮,比起李旭记忆中那个冒着黑烟的奚族营地,这里简直就是人间仙境。
刚刚冒出头来的青草被女人们小心整理过,用手拔掉了其中的蒿子、刺狗等高茎植物。远远看去,营地附近的草地就像一大块翠绿的地毯,从左边的云端向右侧的天际遥遥铺开。
无论是部族中的长老,还是刚刚因立下功劳获得自由的牧奴,所有人都迎出了营寨。马奶酒的清醇和奶茶的浓香勾得人直抽鼻子,族各部的少女的笑声却比酒和茶更吸引人。在娥茹和陶阔脱丝两人的带领下,数以百计算的如花少女捧着酒碗迎在了回家的战马前。
盛装的少女是全场男人关注的焦点,李旭明显听见了自己身边的几个侍卫喉咙发出了抽动声。男人们刚刚经历一场杀戮,迫切需要找一个温柔的港湾休整。而一个比一个娇艳的少女,则大方地对英雄仰起了自己的红唇。
娥茹走在队伍最前方,她穿了件用去年秋末从李旭和徐大眼手里买的那块黄色蜀锦所裁制的仿汉曲裾。改了型的曲裾综合了胡服的优点,故意收紧的腰身和以一道弧线从上到下滑落的裙口很好地衬托了她柔媚的身材。人间四月的阳光下,黄衫少女如春花般在绿野间绽放。
少女袅袅婷婷地走来,捧起一碗美酒,高举到自己父亲的马前。轻启朱唇,低声欢歌:“苏啜部的埃斤西尔,带领狼群驱逐了野犬,草原上的鲜花为你而开,天空中的阳光因你而明亮……”
“草原上的鲜花为你而开,天空中的阳光因你而明亮……”众少女齐展歌喉,用突厥语反复吟唱。对她们而言,是苏啜西尔及时地采取了进攻行动,挽救了部族命运。这首长调,苏啜西尔完全可以当得起。
李旭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淡淡的微笑。如果纯粹站在霫人角度,这的确是一场值得纪念的大胜。虽然这些天来,他一直为杀戮而感到难过。但内心深处,他早已把苏啜部当作了自己的半个家。当家中其他人开心的时候,自己不能一人向隅扫了所有人的兴。
“草原上的鲜花为勇士而开,天空中的阳光因勇士的热血而明亮!”苏啜西尔在马上接过酒碗,回头向身后所有凯旋的将士们喊道。
“勇士西尔!无所畏惧的西尔”将士们大声喊道。这是他们的传统,开心的时候,每个人都明白自己应该做什么让所有族人高兴。
苏啜西尔举起酒碗,用手指沾了几滴洒向天空三次,然后再沾了几滴三次洒向大地。最后,把碗中马奶酒一饮而尽。
两个不知名的美丽少女捧了一根长长的白色哈达,高高地举过头顶。苏啜西尔在马背上尽力将身体弓下,头垂低,让少女翘起脚来把哈达挂在自己的粗壮的脖颈上。
“勇士西尔!无所畏惧的西尔”将士们再次欢呼,苏啜西尔拔出弯刀,四下致敬。然后跳下战马,拉起缰绳走进欢迎的人群中。晴姨和苏啜西尔其他几个妻子立刻围拢过来,争先恐后地用胳膊将丈夫环住。一家人簌拥着,缓缓踏上从营寨门口一直铺向中央大帐附近的红毡。
“睿智的长老额托,他的目光比大海还深远……”娥茹捧起第二碗酒,轻轻吟唱着举给了苏啜部的长老额托。额托大笑着捧起酒碗,向天空、大地和勇士们致谢。然后饮酒,接受少女们献上的哈达,跳下马,蹒跚着走向自己的家人。
第三碗酒捧给了随军出战的舍脱部长老沙哥。少女的朱唇刚刚开启,舍脱沙哥却将战马轻轻带开,谦虚地说道:“舍脱部这次完全是借了苏啜部的威风,这碗酒老沙哥不敢喝。真正的英雄不是我们这些老人…….”
“英雄是从中原来的少年!”参加了最后一战,跟着大队人马没少捞好处的必识部长老那弥叶最为机灵,见舍脱沙哥不肯居功,自然也不希望别的部落长老排在了自己前面,手一指徐大眼和李旭,向身边的霫族勇士们高声问道:“谁为我们定做了猎兽的陷阱,谁为我们带来了必胜的信心。谁砍倒了索头奚人的大纛,谁杀死了敌人的首领?”
“智慧如月牙湖般深的徐贤者!胆量比豹子还大的附离!”勇士们轰然以应。徐、李二人的功劳大伙都亲眼所见,没有人不心悦诚服。
娥茹的眼睛一瞬间变得比春天的阳光还明亮,双手捧起酒碗,颤抖着来到徐世绩面前,仰起头来,凝望着对方英俊的面孔,低声唱道:“智慧的风从南方吹来,擦亮勇士们的眼睛。勇敢的徐贤者从中原而来,帮助霫人保卫家园……”
听着这婉转的歌声,看着面前那明亮的双眸,徐世绩的大眼中迸出夺目的光彩,他大笑着端过酒碗,按照霫人的礼节向天、地和伙伴致敬。黑甲、红马、银色披风,刹那间,在少女眼里,所有的光华都被他一个人所遮盖。
徐大眼没有家人在草原,娥茹与他并肩走进了部落。望着好朋友意气风发的样子,李旭会心而笑。突然,一湾明澈的春水从草地上滑过,飘荡到他的面前。
陶阔脱丝穿的还是李旭和她初次相逢时那身天蓝色绸衫。乍暖还寒的春风吹得她双颊生火,少女却宁愿忍受些冷风,也要展示自己最动人的一瞬。她的身影如同碧野幽兰,她的嗓音如同师旷鼓琴,李旭再次迷醉了,昏昏沉沉忘记了身外所有烦恼。
完成一整套礼节后,陶阔脱丝挽着李旭的手向营寨内走去。今天是附近各个霫族部落的共同节日,已经将近二十年时间,月牙湖周围的草原上没有举办过类似的庆典。自己的心上人能坐在第一排观礼,少女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为此感到骄傲。
“我要嫁一个少年英雄!”去年夏天的成人礼上,年满十三岁的少女曾经对着天空的圆月祈祷。月光听见了少女的祷告,把一个英雄少年从千里之外送到了她的身边。
面临危险毫不退缩,万马军中砍断对方王旗,两军阵前斩宿敌于马下,这样的少年英雄,苏啜部一百年来也没出现过第二个。更令少女心醉的是,他曾在危难时刻舍身相救。虽然那天他骂人的样子很凶,但少女每每想起那个“滚”字,却觉得比任何一个同龄少年的情歌还动听百倍。
苏啜部的神奇猎手阿思蓝、一战中砍掉五个对手的舍脱部勇士哥撒纳、第一个冲进敌军营寨的侯曲利、堵住敌人逃走道路的阿失毕,一个个满面红光的勇士和陶然而醉的长老们被少女搀扶着走上观礼用的白毡。草原民族敬重勇士,今天的座位次序不依照他们在族中的地位,而是参照他们的战功而定。坐位越靠前意味着功劳越大,自然也就成了少女们目光的焦点。
身着盛装的少女们蝴蝶般在座位间穿梭,为心目中的英雄捧上大碗的美酒。越坐在前排,送来的酒碗越多。不像中原女子那般羞涩,霫族少女看人的目光向来是肆无忌惮。她们笑颜如花,频繁地向前排的少年投送秋波。相比之下,营地正中央位置,部族长老们带着面具,用尽全身力气而跳的祭祀天地和战死者英魂之舞反而没几个少女去看了。
霫人精心准备的庆典场面非常宏大。远古传说中的英雄、白天鹅化身少年挽救霫人苦难并让霫族少女受孕的故事被长歌完整地叙述。乐曲声里,带着各色面具,衣服和头发上挂满铃铛的长老们卖力地跳着,舞着,仿佛用自己的生命来迎接霫族复兴的神圣时刻。
九十九名赤裸着上身的未成年男子持刀剑而上,他们是部族未来的战士。也是前来接受祖先祝福和牺牲英雄眷顾的重要对象。吟唱声中,一个八、九岁模样,皮肤细嫩的小男孩勇敢地举起刀,率先割破了自己的大拇指。
九十八把弯刀高高地,被比弯刀长不了多少的胳膊挥舞着指向蓝天,指向草原,然后,少年们同时割破拇指,把指尖的血轮番滴在一个木盆中。鲜红的血液在阳光下冒着热气,被带着面具的长老们举起,放下,放下,举起,再三之后,供奉在祖先的画像前。
少年们跑下去,牵来九匹骏马、十九头健壮的公牛、九十九只毛色雪白的羔羊。号角声连绵不绝,冲天杀气中,少年们互相协助着,将骏马、公牛和羔羊分批宰杀,将血献给苍天,将肉块献给祖先,将内脏掏出来摆在木盆内,双手捧着去敬献给冥冥中护卫部落的圣狼之魂。
李旭被宏大而血腥的场面震撼得有些头晕,悄悄地将目光从远处收回来,落在穿梭敬酒的少女们身上。突然,他看见娥茹红着脸被一群少女围在中间。而其中几个少女指指点点,热辣的目光正扫向自己身边的徐大眼。
“这下徐兄有麻烦了!”李旭赶紧把自己的目光从娥茹身上移开。按照他对霫族传统的理解,有了未婚夫的娥茹已经失去了选择帐篷的权力,今日狂欢后,一定有无数各部少女期待着能钻进徐大眼的毡帐。而娥茹之所以被她们围在中间,肯定是为了打听徐大眼的住处。
正当他准备提醒徐大眼一声,以报当然被此人嘲笑的一箭之仇时。耳垂处突然被人咬了一口,同时,鼻孔处传来一阵淡淡的幽香。
“舍脱部的女人在问你的毡包哪里?”额阔脱丝像头小狼般呲着好看的虎牙说道,话语里带着三分忌妒,七分自豪。
李旭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脖子根儿,他看见远处有少女在冲着自己笑。知道自己和陶阔脱丝现在的样子肯定会引起无数人的误解,想要将她轻轻推开,少女的身体却贴得更紧。鼻子轻轻扭起,很甜,很温柔地说道:“我今晚会让甘罗守着你的毡包,她们想来就尽管来吧,看甘罗先扑倒她们还是你先欢迎她们!”
“我的天!”李旭无辜地摊了摊双手。少女的酸酸的模样看起来别有一番滋味,他突然想起苏啜西尔分给自己的战利品中有一双淡红色的半透明的玳瑁发簪,倒是配得上少女那白中带金的长发。
此时他完全忘记了这批财宝的血腥味气,伸手摸了摸少女的头发,准备约她跟自己去取发簪。却见少女瞪大了眼睛问道,“你得了什么战利品,给我准备了礼物么?”
如此心有灵犀,倒羞得李旭不敢把礼物说出来了。犹豫了一下,低声回答:“一大堆,我留着没用。待会儿你自己挑吧,随便拿,别客气!”
“傻附离,你就不会自己给我送来么?”少女嘟了嘟娇艳欲滴的双唇,气哼哼地问道。
“有区别么?”李旭茫然地问,想要拉住陶阔脱丝说个明白,少女却狠狠踩了他一脚,小鹿一般跳走了。
“唯女子和小人难养也!”李旭在肚子里自己给自己找平衡。脚趾上传来的痛楚带着些温馨,让人心里暖暖的,仿佛又把甘罗抱在了怀中。
正午时分,庆典达到了最高潮。由苏啜西尔的弟弟苏啜附离带领,一百多名手持利刃的武士用牛皮索将幸存的十余位奚族长老拉到了部落中央。
“跪下!”武士们粗暴地踢打着,将一个个衣衫曾经华丽,但现在已经满身泥浆马粪的长老们按倒在地上。
“他们要干什么?”李旭不由自主瞪大的眼睛,低声问。
肩膀上传来一股充满关怀的压力,醉态可掬的徐大眼将右胳膊有意无意中搭在了他的肩头。
凄凉号角声中,武士们围着垂头丧气的奚族长老跳跃,放歌。几段战歌过后,苏啜附离提起一把弯刀,缓缓地走到诸长老面前。那些长老们立刻瑟缩了起来,每个人的身体都尽力向远处偏,唯恐被苏啜附离第一个拉出来。
苏啜附离四下看了看,一把揪住了乌一勒的衣领。人群中立刻欢声雷动,诸霫联军的勇士对乌一勒都很熟悉。四个多月来,苏啜西尔和徐大眼联手捉弄了这个倒霉的老人无数次,每次都给大伙留下了足够的笑柄。
“乌一勒长老,你愿意用自己的血洗刷族人的罪孽么?”欢呼声中,苏啜附离将弯刀架在乌一勒的脖子上,大声质问。
“我,我,饶……”乌一勒想祈求饶命,但长老的尊严又不准许他这么做。反复嘟囔着,犹豫着,老人的精神终于崩溃,哭喊着祈求:“饶命啊,看在长生天的份上饶命啊,苏啜部的主人们。我,世代居住在索头河畔的奚族长老乌一勒愿意终生做牛做马,报答您的不杀之恩!”
“哄!”周围的诸霫部众再度哄笑起来。乌一勒狼狈的样子让他们非常开心。自从去年秋天开始,远道而来且人数众多的奚部就像阴云般压在了附近几个霫部的头顶上。今天,乌云终于散尽了。
“我不会饶恕你,只问你愿意不愿意用自家的血给你的族人赎罪!”苏啜附离摇头,冷笑。
远处传来隐隐的哭声,被俘虏的奚人们听见了这边的欢歌与哄笑,推断出了残忍的苏啜部准备做什么事情。这是草原上的规矩,每个获胜的部落都会这样对待被征服者。
李旭突然有了一种站起来的冲动,杀俘,并且是虐杀。这种行为超出了他所读过的典籍中记录的一切暴行,也超出了一个中原少年的承受能力。更让他不能容忍的是,那一个个如花少女们也在拍着手,仿佛别人的死亡可以给她们带来最大的快乐。
肩膀上的压力却越来越重,徐大眼用力揽压着李旭,避免他真的跳起来。如果此时他突然发飙,恐怕所有功绩都平息不了霫人的怒火。
“这是草原,一切按照草原的规矩!”徐大眼在李旭耳边,尽力用平静的语调说道。“俘虏的数量已经超过了苏啜部的总人口数,若不杀掉有威望的长老,将来会流更多的血!”
李旭不再挣扎,目光直勾勾地盯着场地中央。耳边的欢呼、呐喊、哄笑声仿佛在瞬间全部静止。在一片寂静的红色世界里,他看见苏啜附离举起刀,杀鸡一样割开了乌一勒老人的血管。然后,让红色的血喷进一个红色的木桶里。
接着,青面獠牙,巨齿红发的苏啜附离走向下一个长老,把弯刀按在他的脖子上。
“你愿意赎罪么?”红色的世界里突然不再寂静,李旭听见苏啜附离的声音雷鸣般地在自己耳边轰响。
“我要喝酒!”他用力侧开头,向远处的陶阔脱丝喊道。正吓得双手掩面的陶阔脱丝听见李旭用汉语发出的呼喊,赶紧侧着头跑过去,递给对方一个圆鼓鼓的皮口袋。
李旭解开绑着皮口袋的绳索,袋口对着喉咙,把满袋子酒灌进了肚子。周围的杀戮也好,狂欢也罢,都已经与自己无关。那一刻,他只想喝醉,只想回家。
“流干了长老的血,两族冤仇就此结束,俘虏们就可以成为牧奴!”狂饮中,李旭听见一个声音向自己解释,像是来自娥茹,亦像是来自晴姨,也好像来自陶阔脱丝。他不想再关心,只是整袋子整袋子地往喉咙中倒酒。
“牧奴的地位比奴隶高!”有人低声耳语。好像是徐大眼的声音,他的声音也在发抖。他后悔了么?李旭悲凉地想,伸手抹了把湿漉漉的脸,抱着酒袋子沉沉睡去。
希望长醉的人往往比任何人醒得都早。半夜时分,李旭感觉到了毡帐里的燥热。他用力按了按疼得如被刀刺般的太阳穴,迷迷糊糊地爬了起来。
“附离,你醒了?”一个带着欢喜又带着几分恐惧的声音问。
李旭回头,看见陶阔脱丝穿着件白色的曲裾,静静地躺在自己身边。嘴角带着淡淡的笑容,双手却紧张地抓着身下的毯子不放。
“轰!”李旭觉得自己头顶上冒出了无数星星,又大又亮。喉咙更加干涩,身体也不听话地颤抖起来。
这是梦,李旭一遍遍告诉自己。目光却不受控制地扫向了身边的少女。
不可否认,少女美得无法形容。李旭也不想否认这一点。自从知道霫族的风俗后,他就很后悔那天逃出了帐篷。但当期盼中的机会再度摆到面前时,李旭突然发现自己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迷迷糊糊中,他记得自己曾低下头去,借着炭火发出的微光仔细观察少女的面孔。这是一张含苞待放的脸,就像一朵早熟的荷花般等着他去采摘。但他却不忍心去碰,只想轻轻地抚摩一下这张脸,只一下,只一下就全部满足。
少女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不住地颤抖。她能清晰地感觉到李旭粗重的呼吸,闻到对方身上浓烈的酒臭。她期盼着李旭对自己做些什么,心中却又害怕得要死。整个身体都僵硬起来,心中仿佛有无数小鼓在敲。
李旭的手轻轻地落在了少女的脸上,抚摩过双靥,睫毛,眉头,顺着长发向上滑去。少女紧张地期待着,期待着,期待并恐惧着传说中那个神圣时刻的来临,等了很久之后,她听见了雷鸣般的鼾声。
少女偷偷睁开了眼睛,看见李旭流着口水,头贴在自己肩膀上沉沉睡去。手还停留在自己的发梢边,睡梦中的笑脸得意洋洋,仿佛刚刚偷吃了一个被大人藏起来的桃子。
睡梦中,十五岁的少年心满意足。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五章 猎鹿 (三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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枕边的余香尚在,少女又像第一次一样不见了踪影。李旭不敢肯定昨夜陶阔脱丝是否真的又钻进了自己的毡包,只是觉得有些心虚。自己可能又一次把事情搞砸了,如果梦中的事情真的在毡包里发生过,不出半个月,这件事将再度成为部落里所有男人的笑柄。
直到春天的太阳把整个毡包烤热,李旭才硬着头皮爬起来。仗打完了,不需要他再带着甘罗去鼓舞士气。如果没猜错的话,今天应该是参战的各部落长老们聚集在一起讨论如何分配俘虏的大日子。对拥有一群曾经被自己杀死了家人的奚族奴隶,李旭提不起半分精神头。自己和徐大眼早晚要回中原去的,除了陶阔脱丝及与她有关的记忆,李旭不想让这里的任何东西陪伴自己离开。
强者拥有一切,甚至可以对弱者的生命和尊严随意践踏。这是草原规则,既然与这规则格格不入,自己不如早一些回到家乡去。想起远在千里之外的家,还有那宁静得有些乏味的年少岁月,李旭悠然神往。当时未曾觉得那些日子有多美好,如今回忆起来,才发现所有的记忆都充满了温馨。
“如果征兵结束了,或者能打点官府…….”李旭突然有些一厢情愿地相信起九叔所说过的,大隋的官吏没那么差劲的话来。
“哥哥曾经为大隋捐躯,父母年老,再加上几块精美的玉器说话,地方官应该会讲些情面吧。”李旭默默地想着,信手拎起了堆放在毡包角落的麻布包裹。
包裹显然被人翻动过,里边的财宝被重新整理,擦拭得干干净净。从货堆的大小上看,所有财宝应该都在。李旭仔细翻了翻,发现自己承诺给陶阔脱丝的那根玳瑁发錾不见了。
“这野蛮丫头!”李旭苦笑了一声,知道昨夜醉中的梦境是事实。望着自己的双手发了一会儿呆,将包裹系好,拎着走出了毡帐。
春天的阳光烤得人身上暖洋洋的,十分舒坦。整个苏啜部落都沐浴在这仲春的阳光下,显得分外宁静、和谐。庆典留下的痕迹已经被奴隶们清理过了,血染红的地面上被挖出了崭新的黑土。草根的芬芳和羊毛烧焦的味道完全取代了空气中曾有过的血腥气,也让昨日的疯狂烟消云散。苏啜部还是那个热情好客的苏啜部,善良的牧人脸上的笑容依旧那么善良。只是在少年眼中,阳光下所有一切都已经改变了模样。
几个牧民带着妻儿,正兴高采烈地向自己家新分得的牲口身上做印记。他们或者在羊耳朵上缝一块布,或者在马屁股上烫一个花,长期逐水草而居的牧人们有的是办法让自己的财产和别人的财产分开,祖辈传唱的歌谣中教会了他们所有生存技巧和规则。
两身强力壮的牧人按住一名小女孩,把一个铁项圈套在她的脖子上。然后在女孩胸前垫上沾了水的毡子,提起烧化了的铅水,将项圈的封口焊死。女孩被铅水在毡子上溅起的热气熏得眼泪直流,却不敢放声哭,也不敢挣扎躲闪。这个项圈是奴隶的标记,除非好心的主人放了她,或者因垂涎她的姿色娶她为小妻,否则,她永远不可以将铁项圈解下来。
李旭看得心里发堵,拼命加快了脚步。好在杜尔的家距离他的毡包不远,转眼就到。缺了一条手臂的杜尔没能参加最后一场战争,所以他家门前也不像别人家那般热闹。
杜尔自失去一条手臂后,因流血过多昏迷了四天四夜。部落里的长老都认为他已经没有生还的希望,李旭却带着甘罗每天都来呼唤他,用圣狼赐福传说给了他活下去的动力。对于怪力乱神,李旭秉承圣人遗训,是向来不信的。但能用其来救人性命时,则又乐此不疲。
因此,杜尔一家对李旭很感激。见其拎着一个大包裹走进来,立刻捧出了奶茶和点心。李旭不会用草原上的方法做饭,所以几个月来的上午餐大部分都是在杜尔和阿思蓝家吃的。闻到了奶茶香味,他也不客气,盘坐在杜尔对面,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陶阔脱丝昨天钻你的毡包了?”杜尔第一句问话就差点让李旭被奶茶呛死。
“咳,咳,咳……”李旭拼命咳嗽着,脸红得像一个初冬的烂柿子。杜尔见他满脸尴尬,嘿嘿一笑,带着几分调侃的意味说道:“你小子的确有福,陶阔脱丝是部落里最美的少女,从上一个夏天开始,方圆几百里多少个男人做梦都想着她!”
“我什么都没干!”李旭在心里大叫,脸上的表情更加古怪。杜尔却以为他是年青脸嫩,伸出唯一的左手来,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鼓励,“别害羞,男人家有什么可害羞的。加油,当年我才十四岁就…….”
“叮!”杜尔妻子手中的银勺子碰在铜碗上,发出了清脆的一声。独臂杜尔吓得吐了吐舌头,把后半句话咽回了肚子内。
这种事情,越描越不清楚。李旭摇摇头,无奈地接受了眼前事实。用奶酪、干肉与奶茶将肚子撑起来后,他拎过自己的包裹,从里边掏出几块玉雕,摆在了杜尔面前。
“附离,你这是干什么,欺负我只有一只胳膊么?”热心肠的杜尔立刻翻了脸,和妻子并肩站了起来,手握着腰间的刀柄说道。
“按草原的规矩,你曾和我并肩而战,作为圣狼护卫,我可以把自己的战利品转送给你!”李旭笑了笑,根本不受杜尔夫妇的威胁。草原上有很多不成文的风俗,任何人都得遵守。比如进入朋友的毡包中,你可以带送给他酒和活羊,却不可以送给他干粮或肉食。否则,就等于在骂朋友穷得已经揭不开锅。
李旭在苏啜部已经生活了小半年,对这里的风俗多少都了解了一点。如果以朋友的身份把抢来的财宝赠给杜尔,二人并非血亲,的确侮辱了杜尔的尊严。但以战友兼上司的身份赠送财物,杜尔却不可以拒绝。
平日,李旭的身份是圣狼护卫,地位等同于部族长老。战时,李旭可以统帅一百个勇士,而杜尔只是一个小箭(伙长)。所以李旭把并肩作战四个字摆出来,杜尔夫妇立刻无话可说。
夫妻两个明白李旭的一番好心,不得不坐了下来。眼前的玉雕却不肯收,从不能继续保护附离大人到李旭和杜尔不互相统属,找了无数个理由推辞。直到李旭再次摆出了护卫的架子,杜尔才勉强命令妻子将玉雕收了起来。
杜尔在苏啜部属于富人,见多识广,知道两块玉雕中任何一块的价格都足以换一百头活羊。心中也明白李旭之所以这样做,是担心自己失去了一条手臂后生活无着。感动之余,便提出将自己家的骏马送给李旭。李旭不忍继续推脱下去伤了杜尔的心,想了想,说道:“马就算了,我估计长老们还会从战利品中分给我几匹好马。我一个人,平时也用不到那么多马。我家的羊倒是不太多了,你送我五头,晚上咱们到我家去喝酒!”
杜尔一听,心中大乐。连忙请求父亲帮忙去野外将自家的绵羊抓五头膘最厚实的回来。春天是抓膘和受孕的好季节,牧人们很少在这个时间里宰杀自家牲口。但李旭给的礼物实在太过贵重,所以杜尔的吝啬鬼父亲嘎布勒虽然肉痛,还是高高兴兴地跳上了马背。
“这次跟着我和徐兄身后一同出征的,还有两百名勇士!”李旭喝了口奶茶,继续说道。“我们两个想分一些财宝给他们,但是害怕厚薄不均,想听听杜尔有什么好注意!”
“什么,你们分财宝给部下!”杜尔诧异得险些被奶茶呛到。草原上没有军饷之说,以往部族之间发生战争,向来是士兵将掠夺来的战利品供奉给上司。虽然通情达理的上司最终会拿出些财物来奖励那些作战有功者,但绝不会出现将属于自己的所有战利品平分给属下的事情。敢这么做的人,要么是得了失心疯,要么是收买人心,图谋不轨。
经过杜尔再三解释,李旭终于明白自己和徐大眼的想法的确非常幼稚。西尔族长那天说的话,不过是为了让他们有个理由收下战利品而已。
“弟兄们辛苦,我要把这些东西分给弟兄们!”每个长老在分战利品的都会这么说,甚至为了自己麾下的某个勇士没收到应有的奖赏吵得面红耳赤。实际上,他们从来不会真的把战利品平均分给下属。这是几百年来约定俗成的规矩,就像处死战败者中的德高望重者一样,谁也不会计较其是否合理。
望着一大堆财物,李旭再次发了呆。内心深处,他一直把这些财物与拦路抢劫的脏物等同。偶尔高兴时忘记了,过后想起当日奚人发出的哀嚎,心里依旧不是个滋味。作为一个没怎么见过世面的小户人家少年,阅历和本性使得他做不到把其他人不当人看的地步。哪怕对方是异族或仇敌。
理财的事情杜尔还算拿手。见朋友为了一个荒诞的理由发愁,笑着给对方出主意:“玉器、珠宝的价值,一般人都弄不懂。并且包裹里的东西价值不一,除非你把它们都砸烂了,否则根本没可能给大伙平分。不如拿出几件来跟长老们换羊。但不可以多,给你和徐贤者麾下的每个勇士分两头羊就足够了。太多,反而会惹出不必要的麻烦!”
李旭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只好按照杜尔设计的方案执行。杜尔又建议这种事情他和徐大眼最好别亲自出面去做,找个苏啜部的勇士效果更佳。二人又拎了财宝来找阿思蓝,把代为赠送礼物的事情托付给了对方。阿思蓝也是个爽快人,见李旭说的真诚,从包裹中挑了两件成色还过得去鸡血石,一条翡翠手链,高兴地去帮着换羊。
李旭和杜尔又挑了些成色好的玉雕送到了额跌泰和拔细弥家,两家老人正因儿子的阵亡暗中垂泪,见附离如此真心相待,心情多少好了一些,以部属家长的身份,千恩万谢地将礼物收下了。
与杜尔约好了晚上喝酒的时间,并把杀羊和煮肉的事情都交托给了他们夫妻去安排后,李旭又提着包裹去拜访铜匠师父、晴姨和几个曾经照顾过自己的牧人朋友。一个大***兜下来,天色已经渐渐发了黑。
几个年青人在李旭毡包前的空地上架起了火堆,一边喝酒吃肉,一边放声欢歌。最近一战苏啜部损失甚微而缴获丰厚,所以每个人心情都很愉快。李旭心中昨日所受的冲击虽然还没消散,对着一大群年龄相仿,性格开朗乐观的朋友,脸上的笑容也不再那么勉强。
“这次驱逐索头奚人,纯淤部的巴可若族长没有守约出兵,而是找了很多借口推搪。我听说,西尔族长对此非常生气!”酒正酣时,阿思蓝故作神秘地向大伙透漏道。
“巴可若那小子本来就是个表面光的牛屎,娥茹嫁给他,真是一朵鲜花插到了牛粪上!”一战中砍掉五个对手的舍脱部勇士哥撒纳偷偷看了看徐大眼,低声嘟囔。
娥茹看向徐大眼时炙烈的目光,傻子都能看得出来其中意味。苏啜西尔联合附近部落攻打仇敌,纯淤部的巴可若没有守约出兵襄助,等于摆明了将来如果苏啜西尔与执失拔争夺汗位,他不会站在自己的未来岳父一边。
所以,无论从娥茹自己和其家族方面来讲,这份婚约都值得重新考虑了。侯曲利、阿失毕等少年英杰都举起酒碗相碰,目光却都偷偷地扫向了徐大眼。阿思蓝今天的话恐怕另有玄机,整个事情的关键现在不取决于娥茹,而是取决于眼前这个智慧比月牙湖还深的徐贤者。
“眼下和纯淤部闹翻不是个好主意!”徐大眼仿佛没看见大伙目光里的期盼,喝了口酒,冷静地分析道。“距离咱们远的部族不明真相,会认为西尔族长得了势头就翻脸无情。将来苏啜部与执失拔部起了冲突,人心会倒向执失部一方!”
众人都沉默了,徐大眼说得的确是实情。部落与部落之间的联姻,本来就带有浓厚的利益交换色彩,况且娥茹还是西尔族长的掌上明珠,方圆几百里内数得着的美女之一。悔婚的事情很简单,但由此引发的一系列连锁反应,恐怕苏啜部需要仔细考虑清楚。
“哎!”杜尔端起酒碗,幽幽地叹气。
“哎!”阿思蓝跟着摇头。
烤在火堆上的羊肉油脂一滴滴落下,烈焰升起来,照亮所有人的眼睛。
年青人心里尘杂少,几口闷酒下肚后,话题就又转到了别处。从各家牛羊的春膘,到徐大眼梦一般的用兵布阵,每提起一件来,都能引发出一阵开心的大笑。
草原上喝酒向来是不醉不休。因为心情愉快,一向喝酒甚为节制的徐大眼今天也破了例。边跟大伙讲着笑话,边一碗接一碗地与众人对饮。很快,他就第一个倒了下去。阿思蓝等人哈哈大笑,继续举碗互敬,直到所有人的身体都开始晃悠,才大笑着散席。
李旭凭酒量再次技压群雄,收了摊子,熄了火堆,仍觉得头脑清醒。看看醉成一堆烂泥的徐大眼,他摇摇头,把好朋友扛上了肩膀。徐大眼并非是因为开心而找人拼酒,性子粗旷的霫人看不出来,李旭却知道朋友心中难过。
“其实,你娶了娥茹,别人还能说什么。大不了咱们跟纯淤部也打上一架!”把徐大眼放在毡塌上,李旭边替朋友准备火盆,边低声劝道。以苏啜部目前的实力,方圆数百里内的确没有任何部落敢招惹。西尔族长提出退婚,本来就理亏的纯淤部未必真敢提什么异议。
“仲坚,你不懂!”徐世绩睁开惺忪的醉眼,喃喃地说道。
“难道你不喜欢娥茹么,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有什么不懂的!”李旭吹着了火种,一边向火盆中加炭,一边问道。
“徐家娶媳妇,嘻,徐氏家族!”徐大眼冷笑着翻了个身,再无声息。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五章 猎鹿 (三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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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自己的毡包还很远,李旭就看见了从门缝里面透出来的昏黄灯光。有人等的感觉让他感到很温暖,一瞬间觉得自己好像又有了一个家,连草原上料峭的夜风也不那么令人难捱了。
有灯,有炭火,有人烧好了茶在炭火旁边等,自己还奢求什么?李旭微笑着推开了裹着毡子的小门,应该是野蛮丫头又来了,今天头脑清醒,正好可以跟她把彼此之间需要说的话说清楚。李旭知道自己有些喜欢毡帐内的这个野丫头,但无论是出于做人的本分还是对父母的尊重,都应该在与她成亲之前跟双方的父母打个招呼。自己家不是徐家,母亲一定为自己能娶一个如此漂亮的媳妇而感到高兴。自己的家人也不会像徐氏家族一样,认为迎娶一个异族女子是家族之羞。
期待中的少女却没有出现,炭盆边滚起一个身影,受惊了羊羔般匍匐在了地上,一边以头呛地,一边哆哆嗦嗦地喊道:“奴婢阿芸参见主人,主人安康!”
这是哪里跟哪里啊,李旭的眉头几乎拧成了一个大疙瘩。“主人?我……”他拼命地揉了揉眼睛,以确定自己没有喝醉眼花。炭盆前的确趴着一个少女,不是陶阔脱丝,而是一个奚族,从脖颈上的铁项圈和露出半截小腿的羊皮裤上,李旭立刻辨认出了来人的身份。
少女的身子很单薄,因为惊吓过度,脊背还在微微的颤抖着。李旭没有命她起身,她亦不敢抬头,只是把脑门顶在毡子上,哆嗦得像风中枯草。
“你是什么人,谁叫你来的!”再次确定了自己不是做梦后,李旭蹲了下来,低声问道。
头顶上传来的压迫感立刻让少女的身体抖得更加厉害,半裸着的小腿不住向后蹭,每蹭一下的动作又不敢太大,回答李旭的声音里分明已经带上了哭腔:“是晚晴夫人,是晚晴夫人命奴婢来伺候附离主人的。奴婢伺候不周,请主人责罚!”
“你回去吧,我这里不需要奴婢!”李旭叹了口气,低声说道。下午的时候他去给晴姨送礼物,不过是想答谢对方当初高价收购蜀锦的情谊。却没想到收了礼物的晴姨又回赠了一个大活人回来。出身江南望族的晴姨自然习惯了使唤奴婢,可对于自己一个从小习惯生活琐事自己动手的人,毡包里多一个人出来反而分外别扭。
“奴婢不该睡着,请主人责罚。求主人千万别送奴婢回去,奴婢知道错了,知道错了!”少女磕着头,语无伦次地说道。刹那之间,白色的地毡上就见了血。
李旭没想到自己一句话把少女吓成这种样子,赶紧伸手去搀。大手刚刚碰到少女的肩膀,对方的身体突然颤抖了一下,瞬间僵硬成了一个木棍状。
“你,你起来说话,别磕头,我看着头晕!”李旭从少女煞白的脸色看出了她的恐惧,尴尬地缩回手,远远躲了开去。
少女吃了他一吓,反而不敢哭了。哆嗦着,挣扎着站起来,身体靠着毡包,仿佛对面李旭是一头猛兽,随时会把自己吃掉般恐慌。
“晴姨派你来的?”李旭尽量找了一个能沟通的话题向对方问。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哪里看起来凶恶,能把一个女孩子吓成这般模样。眼前的少女比陶阔脱丝略矮些,但从长相上看年龄应该在陶阔脱丝之上。黑色的头发,苍白的脸孔,如果不是她的手臂看上去略粗些,李旭甚至怀疑自己遇到了一个被人贩子拐带来的中原女子。
“是,是晚晴夫人吩咐奴婢来伺候附离大人!”少女用一种腔调比较怪异的突厥语回答道。看看李旭没有随时扑过来的欲望,将颤抖的膝盖微微直起了一些。
“我不是怪你睡着,我真的不需要伺候!”李旭和气地冲对方笑了笑,露出了一口整齐的牙齿。
少女一哆嗦,扑通一声跪倒,哭喊着叫道:“奴婢可以为主人洗衣服,奴婢可以为主人烧茶,奴婢可以为主人做任何事情,求求你,不要吃我,不要吃阿芸!”
“吃你?”李旭的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自己什么时候变成了一个吃人魔鬼,露一下牙齿也能把女人吓成这个样子。
“阿芸,阿芸不好吃。身体脏,没洗!”少女的神经终于坚持不住了,牙缝里蹦出几个字,身体一翻,晕倒在地毡上。
“我吃人?”李旭把双手放到自己眼前,反复观看。确定了上面没有长出倒刺后,慢慢明白了对方为什么这样害怕自己。
当初自己为活命误打误撞咬死了一个斥候,又为了救杜尔宣称是圣狼赐予了力量。苏啜部为了壮大本族一方的声势,把圣狼赐福的无稽之谈大肆宣扬。而战败后急于找借口的奚部长老们又把这个谣言放大了十倍,反复宣扬。于是,自己就成了一个吃人的人。尽管从去年两族开战到现在,自己只杀死过两个人,一个是那个倒霉斥候,另一个是对方的族长。
想清楚了事情原委后,李旭颓然坐到了火盆旁。他不敢去掐那个女子的人中,以免真的把对方活活吓死。也不敢靠那个女子太近,省得对方从昏迷中醒来后,再引发更多的误会。一边喝奶茶醒酒,一边想着出塞后发生的一切,李旭突然觉得半年来的遭遇真如一场大梦,每一个瞬间都足够荒诞离奇。
在他饮尽第四碗奶茶的时候,火盆另一侧的少女终于苏醒了。紧闭着眼睛不敢睁开的她哆嗦了好半天,大约终于感觉到自己没缺胳膊少腿儿,才慢慢地向门口滚了滚,一点一点艰难地爬了起来。
“我不吃女人,他们没告诉过你么?”李旭尽量用平缓的语气问道。向眼前这个少女解释自己不吃人,对方肯定是不会相信的。与其让她活活吓死,不如把自己的食物范围缩小一些。
“没,没人告诉奴婢。”少女贴着毡包壁,哆嗦着回答。昏迷了这么久还没有缺胳膊少腿儿,让她多少有些相信李旭说的是实话。
“我不吃女人,也很少吃男人。只有作战的时候,圣狼才会把它的力量赐给我!”李旭和颜悦色地解释。自己好像的确没什么需要对方帮忙的,出塞后,所有生活琐事都是一个人料理的,猛然间毡包多出了一个人,他反而手脚都没地方放了。
少女听李旭的话不像是刻意欺骗,大着胆子向对方望了望,这时她才看清楚了传说中的吃人怪物其实是一个年龄比自己还小的少年。对方和气的笑容让她心里稍觉安稳,四肢的动作也慢慢开始自然起来。
李旭叹了口气,不再说话。把少女连夜送走显然是不现实的,此刻西尔家的人肯定早已入睡,另外,自己提出退回二字,少女肯定又磕头没完。但如何安顿这个少女也让她头疼,自己虽然没有吃人的习惯,陶阔脱丝如果发现毡包里多了一个女人后会不会命令甘罗咬断对方的脖子可是没有把握的事情。甘罗现在跟陶阔脱丝的感情比所有人的亲密,有时候连自己这个圣狼侍卫的话都没陶阔脱丝的一个眼神好用。
少女见李旭不说话,自己也靠着毡包壁开始发呆。可能是因为还不适应目前这个身份的缘故,她总也想不出能做些什么事情讨好自己的主人。
“这个主人好像没有他们说的那么恶!”少女偷眼看了看李旭,暗自想道。
“明天早上一定把她亲手送回晴姨那里。如果我给她一个普通牧人身份,不知道西尔会不会答应!”李旭看了一眼少女,打着哈欠想。
二人目光在半途中相遇,立刻彼此闪避了开去。少女的苍白的脸色慢慢开始发红,身子又开始哆嗦起来。哆嗦了好一阵子后,见李旭已经开始整理被褥,慢慢地蹭上前,低声问道:“主人要安歇了么?奴婢伺候主人就寝!”
“嗯!”李旭背对着少女答道。顺手抄起两条杜尔夫妻送的毛毯递了过去,“我睡这边,炭盆那边给你。夜里冷,炭盆边上热乎一点儿!”
少女手捧着毛毯楞在了原地。做主人的把最温暖的地方让给奴才住,在她自己的家中,少女可从来没这样对待过自己的女奴。
“去啊,楞着干什么?”李旭回过头,见少女抱着毯子又在发傻,奇怪地问道。
“晚晴,晚晴夫人命令奴婢给大人侍寝!”少女见李旭发问,横了横心,咬着牙回答。
“侍寝?”这回轮到李旭发呆了。在中原时,他听说过大户人家给儿子买婢女,白天伺候读书,夜晚用来侍寝的这个传闻。却万万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能混上这种“优厚”待遇!
少女见李旭站直了身体,轻轻放下手中毛毯,跪在了地上。如兰十指颤抖着摸过去,颤抖着去解李旭的腰带。
“不,不必了,不必了!”李旭从震惊中缓过神来,摆着手连连后退。一张黑脸瞬间羞得像紫茄子般颜色。
“看来晚晴夫人吩咐的是真事!”少女见李旭脸红,立刻误会了他的意思,再次叩了个头,柔声解释道:“其实那,那件事情很简单。做一次就会,没什么可怕的!”
“陶阔脱丝!”李旭发出一声惨叫。他终于明白下午去送礼物的时候,西尔家的几个女人看见自己时为什么笑得那样神秘。原来大伙把自己当成了天阉。所以晴姨才好心地送了一个女人来陪自己练习男女之事!天啊,难道豪门的习俗是这样的么?
少女被李旭的叫声吓了一跳,停住手,笔直地跪在了毡塌旁。进也不是,退开也不是,看着李旭,满眼迷惑。
跌坐在毡塌上的李旭欲哭无泪。他没想到自己一番郑重,居然换回了这样的结果。想想西尔家女人怪异的眼神,猜猜小丫头向晴姨告状时恶毒的模样。他抱住了自己的脑袋,在心里默默发誓。“野丫头,明天我一定要你好看!”
“阿欠!”陶阔脱丝在自己的毡帐里突然打了个喷嚏。“晴姨说会帮自己,她会想个什么办法呢?”少女默默地想着心事,在漫长春夜里辗转难眠。
酒徒注:中国北方古代民族名。南北朝时自号库莫奚﹐隋唐简称为奚。与契丹同是源出鲜卑宇文部的一支。东晋建元二年(344)﹐鲜卑慕容部北攻宇文部﹐俘其民5000余落﹐宇文部单于逸豆归走死漠北﹐其残部分为契丹与奚。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五章 猎鹿 (四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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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晚上李旭好说歹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让阿芸相信自己不需要她的“教导”,并保证不会将她退还给晴姨后,才筋疲力尽地睡去。第二天一早,当他正一边享受着阿芸熬的奶茶,一边琢磨着如何解决眼前这个大麻烦时,陶阔脱丝却自己找上了门来。
看见一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女子鹊巢鸠占,陶阔脱丝立刻变了脸。那女婢阿芸年龄远比陶阔脱丝大,最是明白这少女心机。,见对方脸色突变,立刻跪倒下来,低声叫道:“奴婢阿芸,见过女主人,祝女主人吉祥安康!”
陶阔脱丝本欲拔刀拼命,听了这一声问候,再瞪起朦胧的睡眼来看清楚了阿芸脖子上的奴隶项圈和赤裸的小腿,心中怨气立刻烟消云散。诸霫联军一战消灭索头奚部,男女俘虏抓了五、六名,其中苏啜部功劳最大,出兵人数最多,所以分得的战俘数量也最多。像对方这种脖颈被套了项圈的男女奴隶,几乎苏啜部每名战士都能分到一、两个。何况李旭在此战中居功甚伟,按草原的规矩,苏啜部如果不分给他十个、八个奴隶,反而倒是族长和诸位长老处事不公了。更令陶阔脱丝欣慰的一点是,女奴即便受宠,也永远取代不了主人的位置,所以她完全不用为李旭被别人抢走而担心。
“就你一个人么?怎么没人给你搭建毡包?”陶阔脱丝伸手将阿芸搀扶起来,故作和气地问道。能理解李旭拥有奴隶是一回事,能宽容到让心上人与别的女子总是同住一个毡帐则是远超出少女的心胸之外的另一回事。不把是非曲直弄清楚,少女永远不肯善罢甘休。
“徐贤者说主人不喜欢使唤别人,所以分给主人的其他奴隶都被族长换成了牛羊。奴婢是晚晴夫人送于主人的,说是替伺候主人日常起居。昨晚刚来,还没来得及搭帐篷。蒙主人开恩,允许奴婢在门口睡了一夜!”阿芸垂着头,小心翼翼地回答道。想想昨夜自己分明睡的是整个毡帐最温暖的火盆旁,偷偷向李旭投过了感激的一瞥。
“哦!”陶阔脱丝微微点头,脸上的笑容更加明朗。既然阿芸是卧在门口睡了一夜,自然和附离这个‘笨蛋’不会发生什么。再上下打量了一遍阿芸,偷偷和对方比了比身高的肤色,她心中的自信更满。从手腕上退下一串银铃,尽量学着大人的口吻说道:“这个赏你了,一会儿去我会命人给你在旁边搭一个毡帐。既然你是伺候附离的,我自然不会亏待你!”
几句话说得不伦不类,向是在示威,又像在讨好。女婢阿芸心中暗笑着把银铃接了,再度跪倒叩头。晚晴夫人安排她到李旭的毡包,就是为了让她以过来人的身份指导两个主人男女之事,陶阔脱丝如果好言相待,阿芸自然也决定尽心尽力。如果陶阔脱丝刚一见面就给人以下马威的话,那就休怪阿芸在传授“技艺”时故意把李旭向歪道上指引了。
李旭自然不知道片刻之间,两个少女已经交手了十几招,里边的攻守杀伐一点儿不比两军交兵激烈程度差。本来还在发愁怎么向陶阔脱丝解释阿芸的事,见两个少女突然就熟络起来,根本不需要自己这个毡包的主人圆场,打心底长出了一口气。正欲请陶阔脱丝就座喝一碗奶茶,好歹也算在自己的毡包里招待过一回朋友。野蛮少女却伸手过了抓住了他的胳膊,不由分说地向毡包外边扯。
“附离哥哥,今天说好了出去赛马的么?我特地从马群中套了匹骏马给你,出去看看你喜欢不喜欢。”说罢,示威般将头靠在了李旭肩膀之上。
李旭登时大窘,外人面前既不敢拆穿陶阔脱丝的谎言,说自己从没约过与她出外踏青。又不敢避开肩膀伤了少女颜面,只好红着脸,任凭陶阔脱丝像草原情侣一样与自己并肩出了家门。
“奴婢恭送主人!”女婢阿芸努力憋住肚子里的笑意,把二人送到了毡包口。部族突遭大变,自己的身份一下从部族长老的孙女,人人呵护的明珠变成了别人的女奴,令阿芸的心痛得已经麻木。待见了两个相恋少年懵懵懂懂的模样,已如死灰的心中多少又见到了些亮光。
“是努力教导主人如何猜女人心思呢,还是不教?”望着李旭和陶阔脱丝的背影,阿芸微笑着想。
毡包外果真拴着两匹浑身上下没有半根杂毛的桃花骢。每匹骏马都配了新漆过的马鞍,镀了锡的马镫,摇头摆尾,神俊异常。
不由分说,陶阔脱丝将李旭推上马背,自己跳上另一匹战马,扬鞭向部落外的旷野中驰去。李旭见对方满脸神秘,以为她要找个僻静之处说二人之事,赶紧纵马跟了上来。
此时草原上正值春暖花开,红的、黄的、紫的、蓝的各色鲜花满眼。马蹄踏在织锦般的原野上,拂面春风中还带着醉人的花香气,天地之间诸般风景,无一处令人心旷神怡。再衬托着碧蓝碧蓝如水洗过般的天空,隐隐约约飘荡于草尖上的牧歌,不知不觉间,二人已经迷醉于其中,想说的话也似乎都忘记了。
“陶阔脱丝,我,有话要对你说!”李旭尽情享受了一会儿草原上的风景,终于鼓起了勇气,吞吞吐吐的说道。马蹄声细碎,他的声音又过小,根本没激起对方丝毫反应。
“陶,陶阔脱丝,你慢一点,我有,有话!”李旭知道陶阔脱丝没听见自己的话,正要加大声音重复一遍,马背上的少女却侧过头来,对着李旭大喊道:“快点走,正午之前要赶到月牙湖!”
“那咱们到湖边再说!”李旭心里嘟囔了一句,策马紧紧跟上。奚部被消灭后,这一带的草原已经全被霫族诸部占据,所以跑得再远,也不用担心二人的危险。况且能和陶阔脱丝并络在原野中疾驰,李旭心中觉得非常快意。不知不觉间希望这种纵马逐风的时间能长一点,再长一点,长到自己厌倦为止。
春风得意马蹄急,月牙湖距离苏啜部虽然远,对两个热恋中的年青人而言却是转瞬而至。陶阔脱丝放慢缰绳,与李旭并肩围着湖兜了半个***,找了湖水看上去最蓝的一处岸边跳下马了背。
“陶阔……”李旭一边下马一边叫道。自一大早出来,野蛮少女脸上的表情就神神密密的,连话都不像平时那么多。这种反常的状态让李旭心里感到七上八下、,既怕对方按照霫人习俗再弄出什么古怪事情来,又期盼着在着春天的旷野间能发生些什么。
“嘘!”陶阔脱丝做了一禁声的手势,制止了李旭罗嗦。从马背上取下一个麻布口袋倒过了一扯,倒出来的却是崭新的红铜炭盆和小半袋精制木炭。
“点火!”望着茫然不解的李旭,陶阔脱丝低声命令。
“嗯!”李旭木然地吹燃了火折,整个心乱成了一团。诗经里有过男女在野外相遇,筑巢而居的句子。但十余年的书读下来,李旭早已把那些句子当成了托物言志。眼前少女如花,炭火如酒,四野间春色无边。如果此时陶阔脱丝再有什么异常举动?李旭感觉到自己心中有一种焦灼的渴望在慢慢升腾。
果然,少女在炭盆中的火焰开始发蓝时,红着脸叫道:“你,你转过身去!“
“啊--唉!”李旭下巴差点落到了地上,连忙转身。面红耳赤地听着背后悉悉嗦嗦的衣服摩擦声,结结巴巴地解释:“陶,陶阔脱丝,你,你对我好,我,我心里,心里其实是明白的!我,我自己也,也非常非常喜欢你…….”
“附离哥哥,我知道你喜欢我,否则,我也不会厚着脸皮一再的来缠你!”少女的声音从背后传来,突然带了几分羞意。
“雪,雪化了,商队…..”不知道是因为炭火太热,还是过于紧张。李旭满头大汗,喘息着说道。他想告诉陶阔脱丝,等下次商队来时,自己就托九叔给父母带信。禀明自己与陶阔托丝的感情后。这样,估计下次商队来临,自己就可以娶陶阔脱丝过门。在霫部这些日子,他已经攒了不少牲口、财富,加上苏啜西尔赠给,自己无法送出的那部分,足够让陶阔脱丝跟着自己离开好杀的霫部,找个安静的地方去衣食无忧的过完这一生。
这些想法虽然好,李旭的嘴巴却没有脑子这么利落,才来得及把商队马上会到来的话说完,身后却传来了“扑通”的一声。
“陶阔脱丝!”李旭再顾不得男女大妨,赶紧回头,却见到陶阔脱丝在水面上做了个鬼脸,一个猛子向水底扎去。
“陶……!”李旭望着摆在石头上一堆钗环铃链,心中追忆着方才在水面上消失的一双洁白脚丫,不觉又痴了。
“月牙湖水四季一个温度,冬天看上去冒白烟。夏天时却能把人冻死!”阿思蓝等人当日的介绍又浮现在耳边。猛然想到这一层,他心中旖念顿失,跑到炭盆边,拼命地用嘴巴吹起火来。
正心急得火烧火燎般时,水面上突然起了一串涟漪。陶阔脱思那一头白中透金的长发率先从湖中露了出来,紧接着,是一张冻得白中透青的脸,痴痴的目光看了看李旭,感动地叫道:“傻瓜,炭吹不旺的。我马上就回来,你不用担心我!”
说完,少女长呼了一口气,又消失在淡蓝色的波光深处。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五章 猎鹿 (四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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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原时,李旭只在庄子前的小河里边扑腾过几下,水性甚差,游泳技能仅限于狗刨,所以无论此刻陶阔脱丝在湖中做什么,他都只有在岸边干着急的份儿。等着,等着,好不容易盼到陶阔脱丝再度于水面上露头,赶紧把手拢在嘴巴边上大声招呼对方上岸。
“傻附离,不要担心,我曾经在这个湖中游过很多次!”少女冲着李旭扮了鬼脸,一低头,又潜了下去。
“水中冷,小心些!”李旭冲着水面上的涟漪徒劳地喊了一声,又开始了新一轮漫长的等待。
这下足足等了半柱香时间,陶阔脱丝才再度将头叹出了水面。双唇已经冻成了青黑色,面孔也因为湖水的寒冷而愈发苍白。却有一分真实的笑容绽放在如此苍白的脸上,仿佛拣到了什么珍宝般,少女笑着冲李旭喊道:“附,附,附,附离,绳,绳子!”
李旭被那冻僵了的声音吓得心慌意乱,以为对方是戏水脱了力,没有办法游回岸边。赶紧顺着陶阔脱丝示意的方向回头去找,在二人的坐骑背上,果然各自挂着一大团绳索。他三步并做两步冲过去,解下其中一根,一头拎在手中,另一头奋力向少女抛去。
“笨,笨附离,把两根绳子结在一起!”少女在水面上瑟缩着,上下牙不断碰撞。
“哎,哎,你快些上来!”李旭心疼地喊。此番也顾不上男女大妨了,只觉得瞪大眼睛看着陶阔脱丝走上岸边来才能安心。
“快,接绳子,水里冷!”陶阔脱丝不断扑腾着,哆哆嗦嗦地喊。
李旭拗她不过,只好将两根绳索接起来,自己握住了绳索的最末端。陶阔脱丝留给他一个冻僵了的微笑,牵着绳子的另一端再度快速潜了下去。李旭看得心惊肉跳,不知道古怪少女到底想干什么,心中只盼望这次是最后一回下潜了,千万别再弄出什么花样来。不知道又等了多长时间,一柱香,或几百年,直到握着绳子的手臂都开始发软,水花突然一翻,全天下最美丽的脸孔终于又探了上来。
“拉!”陶阔脱丝已经冻得说不出话,一面奋力向岸边游着,一面比比划划地示意。
李旭用力扯动绳索,初时手上觉得空无一物,到了后来绳索绷直,又觉得仿佛有千斤重负系在绳子另一端,用尽全身力气才能扯得其动上一动。
少女跳上岸,牵过一匹马,将绳索末端套在了马脖子上。然后拉住缰绳,死命将战马朝远离岸边方向扯。战马唏溜溜一声长嘶,四踢蹦了个笔直,二人一马齐心协力,终于让长绳一寸寸向岸边回收,一寸、两寸,沙岸上脚印串串,慢慢靠向了炭盆。突然,水面上腾起一股巨浪,一团黑呼呼地物体跃将出来,被绳索快速拖上了堤岸。
“成了,我知道湖底一定就有!”陶阔脱丝大叫一声,缓缓软倒在了草地上。
李旭顾不上去看绳索另一端系得是什么宝贝,赶紧跳到少女身边,解开长袍子,把冻僵了的陶阔脱丝抱在了怀中。少女的身体一震,立刻变得僵直,紧接着不由自主地哆嗦起来。被湖水浸透了的小衣将彻骨寒意一波波散入李旭怀中,不断换回来的,却是少年男子身体上特有的坚定和温暖。
李旭抱着冰块一样的陶阔脱丝,心中无一丝尘杂。尽管陶阔脱丝下水时只穿了贴身小衣,被水浸透后那层薄薄的衣衫已经遮不住任何春色,但他却不敢涌出任何轻慢之意。只是用力抱着对方,唯恐一松手,上苍赐给自己的宝贝就化作一场春梦散掉。此刻,那长索另一端系着的“宝贝”他已经看得清楚,那是一块二尺多长,半尺多宽绣迹斑斑的石头。
是星星铁,草原上牧人眼中的至宝。有的人在草地上寻觅经年,也凑不齐一把刀分量的无价之宝。数百年来,附近所有草场几乎都被人找遍了,却没有人想过到寒冷的湖面下碰一碰运气。聪明的陶阔脱丝想到了,所以她才带着炭火,在阳光最明媚的时刻来到月牙湖边。
想想刚才陶阔脱丝解衣服时自己心中那些旋旖想法,李旭就觉得面红耳赤。暗骂自己枉读了这么多年圣贤书,却把如此真诚的情义总向歪里想。在如此真实的情义面前,什么世俗礼教,什么男女大妨,统统可以去见鬼。“她是真心真意地对我好,所以我也要真心真意地对她,绝无半分辜负!”
不知过了多少时候,怀中僵直的少女身体慢慢开始变软,颤抖的感觉不再,代之的是一股冰雪消融般的温柔。李旭缓缓地低头,正看见陶阔脱丝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二人目光相遇,少女立刻红霞满脸,眼睛紧紧的闭住,长长的睫毛却颤抖出了人间最美妙的韵律。
轻轻地低下头,李旭将双唇碰在那双睫毛上。不用人教,这是他出于本能的表达方式。少女的身体再度僵硬,仿佛寒意未散尽般颤抖起来,鼻孔中的呼吸也瞬间沉重,喷在李旭脸上热浪滚滚。
李旭抬起头,对着那双娇艳的双唇吻了下去。七分紧张,两分温柔,一分幸福的感觉瞬间涌遍全身,他的身体也不由自主地开始颤抖。头脑中传来阵阵晕眩,紧闭的双目中却看到了万丈阳光,那阳光是如此绚丽,令草原上的春日都黯然失色。
又不知道过了多久,李旭缓缓地抬起来头来。他感觉到自己瞬间长大了,瞬间变得强壮无比,心头涌起的责任感和满足感涌遍全身,仿佛伸出手就可以把头上的苍穹给撑起来。哪怕是草原上的暴风雪突然而至,他亦可挺直身躯,给怀中人一个无风、无雪、世界上最宁静、最温暖栖息之地!
“附离哥哥……”怀抱中的少女梦呓般地叫。可能是因为受寒或者其他缘故,她的鼻孔仿佛有些堵,声音听起来带着尾音,萦萦扰扰。
“嗯!”李旭梦呓般地答。仿佛也受了些寒,声音低沉若磁。
两匹战马受不住这般甜腻的声音,四散奔逃。一匹因为没有负荷而远遁,另一匹却因为拖着一块巨大的星星铁而无法撒开四蹄,只好向前挣扎了几步,趴在了地上,把耳朵埋进了草丛中间。
“附离哥哥,你是不是嫌我出身胡族?”少女叹息般,幽然相问。
“不是,绝对不是。我李旭对长生天发誓,如果……”李旭赶紧举起右手大叫,方欲赌咒,一根春葱般的手指却轻轻地挡在了他的双唇之间。
“傻瓜,不是就不是了,干什么要发誓呢?我又不是不相信你!”少女笑面如花,陶然地说道。
“我,我只是……”李旭心中又是感动,又是甜蜜。想了一下,终于鼓起勇气说道:“按我们中原的习俗,如果喜欢一个人,必须先告知双方父母。然后男方请了媒人去提亲,待女方父母允许后,才能在众人面前接受长者祝福,然后才能,才能,才能入洞房行周公之礼!”
李旭突然间加大的声音,将心中所有想说的话都说了出来。他不想再隐瞒,也不想再逃避。他要让陶阔脱丝知道,从第一眼见到起,自己就喜欢上了对方。真心的喜欢,也知道她的一片心意。所以,待禀明父母后,他要堂堂正正地娶陶阔脱丝过门,堂堂正正地让她做自己的新娘。
“傻瓜,谁答应做你的新娘了!”陶阔脱丝虽然不明白周公之礼是什么意思,从李旭涨红的脸上却也猜到了些大概。胸口的担忧尽散,甜蜜和幸福的感觉将所有空白之处紧紧填满。她笑骂了一句,轻轻垂下了头,从脖颈到耳根尽是一片霞光之色。
“我从来没嫌你是胡女,就像你从来没嫌我是汉儿一样。我先前,只是对你的尊重!”李旭低头啄了一下粉红色的脖颈,在少女耳边说道。
少女的身体愈发柔软,春雪一般“融化”在李旭胸口,一动不动。半晌,才换了个更舒服的依靠姿势,紧闭着双眼追问道:“那,那麻子叔,疤瘌叔他们,他们为什么没有成亲,就,就…….”
说到后来,因为害羞,声音已经细不可闻。
“他们那是露水夫妻,做不得真的!”李旭叹了口气,低声向陶阔脱丝解释。眼前却瞬间浮现出徐大眼酒后那失落的模样。娥茹对徐大眼的感情,恐怕也如陶阔脱丝对自己这般炙烈。可若她知道徐大眼是因为家族名誉而不肯相娶,不知道她到底会有多伤心。
“什么是露水夫妻?”陶阔脱丝低声追问。她的汉语师父是晴姨,对于一个大家豪门女子来说,露水夫妻这个词,想必是从没在异族面前提起过。
“就像草尖上的露水,只在夜晚存在,天一亮就被日光晒干,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李旭想了想,用陶阔脱丝能理解的话打了个贴切的比方。在中原,这种行为见不得光,所以他得话中不知不觉间已经带上了轻蔑味道。
“露水夫妻,这个词真美,你们汉人就是聪明,能造出这么有意思的词来!”陶阔脱丝根本没感觉到词汇中的贬低之意,在李旭怀中扭动着身体,对露水一词幽然神往。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五章 猎鹿 (五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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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相恋的人来说,时间总是过得太快。当李旭与陶阔脱丝从月牙湖畔返回苏啜部营地时,天色已经擦黑。无数个火堆点在营地正中央,远远看上去就像星星在草尖上滚动。火堆旁,远远传来牧人的歌声,有对长生天的歌唱,更多的是对男女情愫的直接表白。李旭和陶阔脱丝对望了一眼,又快速把目光避开去。甜丝丝的感觉在各自的心头荡漾,仿佛呼吸的风中都充满了花蜜的味道。
“你们可算回来了!”正带领着族人在营地外围巡视的阿思蓝看见李旭,跑过来低声抱怨。按照常规,陶阔脱丝一定回跳起来回敬一句:“谁要你管!”。可今天,众人等了半晌却没听见小蛮女的动静。大伙奇怪地瞪起眼睛,发现陶阔脱丝的脸色红红的,目光中竟带着一种别样的温柔。
“原来,草原上的花开了!”有人促狭地说了一句,立刻引来了一大串哄笑声。陶阔脱丝的脸色更红,猛地一夹马肚子,冲开众人,向自己家的方向落荒而逃。
“看来附离大人不但刀法好,骑射好!”阿思蓝跟着调笑了一句,策马挡住了李旭的去路。他和妻子平时没少被陶阔脱丝这个小恶人“欺负”,此刻得到机会,岂能不抓紧时间一雪前仇?
李旭被众人笑得两耳发热,偏偏又不能像陶阔脱丝那样纵马走开。只好瞪大了眼睛,装做对阿思蓝等人的突厥话似懂非懂状。待众人笑闹够了,才拱了拱手,低声问道:“阿思蓝大哥找我有事情么?怎么今天部落里点了这么多火堆?”
“你的族人来了,西尔族长正在设宴招待他们。舍脱部、必识部和达喜部的勇士还没走,所以大伙正好凑在一起吃烤羊。春天的羊刚抓上膘,正是鲜嫩时刻!”阿思蓝笑着向李旭介绍。去年正是商队的到来给苏啜部提供了会盟其他霫人诸部的契机,这次众人再次来临,苏啜部自然要竭尽所能地招待。况且这些人都是附离和徐贤者的族人,诸霫牧人敬屋及乌,也会对商队表现最大的善意。
“九叔么?太好了!”李旭狂喜地叫道。今天真的是万事如意,才与陶阔脱丝有了终生之约,九叔就带着人赶来了。自己回毡包里写一封家书托他带回去,估计用不了多久…….
“你的族人长相都一样,我认不清谁是谁!”阿思蓝苦笑着承认。在他们眼里,几乎所有汉人长得都差不多。在一起混得像李旭和徐大眼这样厮熟的,阿思蓝自然能分清楚二人之间的差别。像九叔、张三等只有数面之缘的,在霫族男人记忆中几乎是毫无差别的同一张面孔。
“你快去吧,徐贤者和族长的弟弟苏啜附离带人去和东边的契丹人缔约了,要小半个月才回来。你的族人方才还在四处打听你们的住处呢?”侯曲利走上前推了李旭一把,笑着说道。
“谢谢阿思蓝大哥,谢谢侯曲利兄弟,咱们改天喝酒!”李旭拱手与众人道别。族人这个称呼让他感觉非常温馨,虽然上次旅途中曾经留下过很多不愉快的记忆,但时间久了,这些不愉快的记忆就被慢慢淡忘,心中剩下的仅仅是乡音的亲切和对故园的眷恋。
一缕若有若无的乡愁包拢了李旭,他不断地催促着坐骑,希望能在最短时间内与那些熟悉的面孔相遇。然而,火堆旁的脸孔却让他有些失望,九叔不在,郝老刀不在,甚至连令人讨厌的杜疤瘌都没有出现。接连走过了三、四个围满了陌生面孔的火堆后,他终于看到了几个旧日相识。
“旭…..,李大人,您可回来了。族长正和我们谈论您的功业呢!”张三叔大笑着从营地中央那个最大的火堆旁站起来,以比篝火还炙烈十倍的热情向李旭喊道。
“见过李大人!”几个熟悉和陌生的商贩同时起身,向年龄不及他们一半的李旭郑重施礼。
“李大人?”李旭长这么大,他还没有长辈给自己施礼的经历。所以在一瞬间的表情非常不自然,整个人也觉得晕晕的,好像刚刚被灌了十几皮袋马奶子酒。
仔细想了想,才明白李大人指的是自己,赶紧从马背上跳下来,一边向众人还礼,一边叫道:“张三叔,麻子叔,你们,你这是干什么?折杀晚辈了,折杀晚辈了!”
“应该的,应该的,李大人在苏啜部所建立的功业,我们听了都觉得脸上光彩!”王麻子上前几步,抱着李旭的双肩说道。
“哪里有什么功业了!麻子叔千万别这么说。九叔呢,怎么没看到他的身影!”李旭轻轻地将身体挣脱出来,向众人问。张三和王麻子等人过分的热情让他感觉到十分不习惯,如此虚伪的客套对他而言,还不如当年路上那“倒霉小子”的呵斥来得更实在。
一句九叔,缓解了所有尴尬。众人听得李旭发问,立刻紧紧地闭上了嘴巴。直到被李旭追问不过了,张三叔才垂下头来,以极低的声音说道:“九哥遇到点儿麻烦事儿,这次没能来。具体如何,咱们待会儿去你的毡包里说吧。令尊托我带了家书给你,待与族长大人应酬过后,我亲自送到你的府邸!”
令尊、族长大人、府邸,李旭听着这些一个比一个别扭的词汇,心中仅剩的一点高兴也被冲得烟消云散。九叔没来,自己和陶阔脱丝的事情交给谁回禀?准备带回中原的银器交给谁捎带?张三叔不是可靠之人,从他前倨后恭的行为就可推断出其品性。其他人呢?老色棍王麻子难道可以信任么?
李旭心情不好,这场酒自然吃得寡淡。没有九叔这个宽厚大气的头领,众商贩们好像也失去了很多精神头儿,吃了小半头烤羊,便相继放下了切肉刀。西尔族长见商贩们不像上次一般喝得爽快,以为他们是因为旅途过于劳累了,所以也加快了宴会过程。众人约好了开集时间,又说了些不相干的客套话后,便宣布散席。
此番到来的商队规模远远超过了上次九叔所带那支,张三叔的约束能力又远远小于九叔。众商贩们挨挨挤挤,为了储货位置和毡包好坏争执不休。李旭陪着苏啜部的牧人们忙了小半夜,才把大伙都安顿了下去。在帮商贩们摆放行囊时,他惊诧地发现,除了徐氏家族几个伙计带的是纸张外,几乎每个人的货物都以蜀锦为主。而牧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茶叶、麻布等,供货者却是聊聊。
“唉!”李旭心中暗自叹了一口气。他知道是自己和徐大眼两个去年卖蜀锦发财的先例导致了这次商贩们的一致行动。只是如此一来,大伙必然会失望而归。以他半年来对部落的了解,并不是每个牧人家都为女人买得起蜀锦。阿思蓝、杜尔、陶阔脱丝等人自然不在乎几串银铃,但他们都是年青一代中的俊杰或长老的亲戚,部落中数得着的富户。对于大多数普通牧民而言,男人皮甲外的铜铃和女人手上的银链几乎是代代相传之物,那是他们儿子的聘礼或女儿的嫁妆,只有那么几件儿,不到万不得以,很少有人肯将家族的荣誉卖掉。
“附离大人是担心九哥么?我知道大人是个有情有义的君子。老孙能交上你这么个朋友,也算他没白在这条道上走这么多年!”一直尾巴般跟在李旭身边忙碌的王麻子听见了李旭长长的呼吸声,咧着嘴巴问道。
“是啊,九叔到底遇到什么事情了,怎么连行商都分不开身?”李旭点了点头,担心地问。整个商队中,孙九几乎是唯一对他和徐大眼友善的长者。在李旭的心里,早已把这个豪爽、大气而不失智慧的老者当作了自己的亲人。
“唉,附离大人啊,您是个有远见的,知道今后要发生什么,所以才留在苏啜部过冬,给自家买的马匹也是没人看得上得驽马。我们这些没眼力架的,当时还偷笑您迂!”王麻子长叹一声,不着边际地说道。
“怎么了,难道是卖马赔了本么?九叔呢?他好像只买了两匹马啊,并且他当时出的价钱也不高?”李旭停住脚步,焦急地问道。跟王麻子说话太费劲,此人似乎从不知道重点在哪里,总扯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不是趁机挤兑人,就是拼命拍马屁。仿佛不这么做,就不足以证明他是真正的王麻子。
“要是赔了,还好说。是让人给抢了啊,让官府给抢了!附离大人啊,还是您聪明,整个商队,官府就没看上您家那两匹马。剩下的,作价七百文官收,给的却不是钱,而是折成了陈谷子,让我们回乡去领。附离大人啊,您说,这不是明着抢么?”王麻子揉了揉眼睛,声音已经有些哽咽。
“老麻子,你又喝高了,满嘴说胡话了吧!”一个冷冷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打断了王麻子的哭诉。李旭皱着眉头转过身去,看见张三叔带着两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晃晃悠悠地向自己走来。
王麻子听到了张三的呵斥,立刻止住悲声,一边轻轻抽了自己两个嘴巴,一边自责道:“看小老儿这张臭嘴,看小老儿这张臭嘴,一喝了酒就没有把门儿的,一喝了酒就满嘴跑舌头!”
“行了,行了,麻子叔,您爱说什么说什么。出了苏啜部,没人还记得您说过的话!”李旭有些愤怒地拉住王麻子的手腕,大声命令。
张三叔何等精明,见到李旭不快,赶紧上前几步,先唱了个肥诺,然后低声说道:“令尊托小可带了一封家书给附离大人,孙九哥也捎了个口信给大人,大人在苏啜部地位显赫,却为我等忙碌,真是折杀我等了!”
客套的话让人头皮发麻,目光却黄鼠狼一般四下猛扫。李旭见到张三如此举动,亦明白了他制止王麻子说话,是怕此处人多嘴杂,将来招惹麻烦。无奈地摇摇头,向张、王二人发出了邀请:“三叔和麻子叔千万别客气,我可不是什么大人。我的毡包距此不远,二老可否赏光到毡包中坐坐!”
“不胜荣幸,不胜荣幸!”张三得意洋洋地四下看看,故意把声音抬得老高:“附离大人相邀,是小老儿的荣幸。咱们当年共闯塞外的情谊,小老儿什么时候都铭刻于心的!”
众商贩方才与牧人们喝酒时,已经知道了李旭是部落中的贵客,族长西尔的未来女婿。此刻听见张三和王麻子被邀请到附离大人的毡帐喝茶,立刻将羡慕的眼光投射了过了。李旭被众人眼中的羡慕盯得浑身不自在,四下拱了拱手,然后快步走向了自己的坐骑。张三、王麻子和两个陌生少年赶紧跟上,在众人复杂的目光里走向部落核心位置。
女奴阿芸还没敢休息,见毡包里来了客人,赶紧上前倒茶。张三和王麻子见李旭已经可以使唤奴婢,更是羡慕不已。一个赞叹附离大人有见识有运气,另一个则自我标榜和李旭父亲的交情好。乱了半柱香时间,才终于从怀中取出了精心收藏的一个厚纸信封。
“这是令尊托付小老儿交给附离大人的,大人请查验上面火漆!”张三叔双手捧起信封,恭恭敬敬地举到李旭面前。
“三叔,这里没外人,您还是叫我旭子好一点!”附离大人四个字,李旭听得实在别扭,一边接信封,一边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那怎么成,那怎么成!当初是小老儿见识短,才敢自居长辈。您现在是苏啜部的大官儿,我们能进您的毡包喝茶,已经是高攀,又怎敢再自命为长辈!”张老三连连摆手,客套道。
王麻子和两个少年也随声附和,李旭没办法,只好由他们乱叫。反正附离只是自己的突厥名字,算不上什么官职。至于大人二字,就当没有听见。
众人都在,他也不方便读信。借着打水的由头把阿芸支开,然后低声问道:“三叔,麻子叔,这里已经没有了外人。九叔到底遇到了什么麻烦,我能不能给他帮些忙?”
“附离大人啊,您是个有心的。九哥他如果看到了,也会觉得感激。这个忙,恐怕谁也帮不得!”张三叹了口气,说道。“上次托您的福,大伙都赚了些钱。不知道是命中注定还是被冲昏了头,每个人都买了高头大马。本想着回乡去威风威风,咳,哪知道命里没有终归无……!”
“是啊,我们命贱,不该学人家那么摆阔!”王麻子摇着头插了一句。
两个老商贩你一言我一语,终于把九叔的遭遇说了个大概。原来众人得了好坐骑襄助,回中原路上甚为顺利,不到二十天已经到了渔阳郡。正当大伙骑着骏马拉风的时候,官差却突然拦住了整个商队。
孙九等人以为自己没打点周全,赶紧上前赠送孝敬。谁料到官差们却不吃贿赂,而是拿着郡守大人的手令,告诉所有商贩,按朝廷最新圣旨,边塞骏马一律官买。给每匹骏马打了张七百文的纸条,命令商贩们回乡找地方官领钱,随后就要把马匹强行拉走。众商贩求了又求,最后搬出了虎贲铁骑的步校尉出面说项,官差老爷们才把马价涨到一吊钱,并答应给商贩们三天时间重新购买脚力,三天之后,所有被官府看上的坐骑必须被主人牵了自行到衙门交割。
民自古斗不过官,大伙也只好认命。一边想方设法收购驴、骡等畜生替骏马驮货,一边将大部分皮货就地甩卖。如此一来,收益比预计得折损了一半。好在众人此行的红利足够多,才勉强保住了本钱。
随后大伙就各自回乡,孙九去易县替李旭捎了趟货,回乡的时间就拖延了三、五日。到了家乡后,县令却不肯按官府白条上的价格支付其马钱,只是付了百十斗陈谷子顶帐。孙九恼怒官府失信,拒绝收谷子,拿着白条到郡里讨说法。结果还没等走出县界,就被差役们以偷羊的罪名给锁了回去。
“这,这不是栽赃陷害么?”李旭从来没听说过如此离奇的故事,愤怒地说道。
“岂止是栽赃,孙九他这么多年行走塞上,谁见过他贪过别人一文。他们分明是想要九哥的命啊!九哥家里多少也有几头羊钱,他的两个女婿凑了钱去县衙门赎人,县太老爷却说他以民告官,有伤风化。非但不肯放人,还要治孙九一个充军的罪名!”张老三摇头,不住叹息。
“这天杀的狗官!”李旭气得长坐而起,伸手就去摸刀。手掌摸到了腰间的革带上,才猛然想起来自己是在塞外。如果回了中原,恐怕连靠近衙门口的资格都没有。那个狗县令显然是准备置孙九于死地,出钱赎买的方法已经行不通。而中原官场上,自己好像没一个熟悉的人?徐大眼家里倒是有些门路,可徐大眼去与契丹人交涉,人在千里之外。等他回来想办法,恐怕九叔早已遭遇不测了。
‘原来,我依然一点力量都没有!’孙九只是偶尔得罪了官府,就落得如此下场。父亲让自己以经商为名出塞避祸,一旦被官府追究了……。李旭的手颤抖着,脸色慢慢苍白。
“附,附离大人,您和步校尉有些交情。所以咱们这次出塞,就,就想请您给步校尉去封信,让他老人家想办法救,救一救九哥。官对官的事情,怎,怎么也比民对官好糊弄些!”整晚上说话词不达意的王麻子终于口齿利落了一回,结结巴巴地问道。
酒徒注:1、上周开年会,实在没时间写书,抱歉。可以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家园已经准备出版。指南录在十月份会开始销售。好像,好像,明的第三卷也即将出版了,具体时间酒徒正在跟出版社的编辑落实。
2、出版社建议给家园改个名字,哪位读者能帮忙想一个更通俗,普及的,酒徒拜谢了。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五章 猎鹿 (五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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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旭心中,早已把孙九当作了自己的一位亲人。听王麻子说事情尚有转机,休说是写一封信,即便是要他亲自跑一趟渔阳,也是千肯万肯的。当即出帐找来纸笔,准备托步校尉救人。待把墨沾饱了狼毫,才猛然想起来自己居然连步校尉的名字都未曾问过。
“步将军名讳单一个兵字,小老儿归家途中曾经打听过!”王麻子做事倒有几分眼色,见李旭提起毛笔迟迟不写,立刻猜到了他不记得步校尉的名字。另一边的张三叔闻言却变了脸色,如果李旭当日连对方名字都没问的话,交情想必也是泛泛。以萍水相逢的交情去求人家出头,恐怕步校尉不会有太多闲功夫。况且以虎贲铁骑校尉的身份去过问地方政务,本来也不能算作举手之劳的事。
李旭跟在徐大眼身后历练了这么久,早已不似当日出塞时那般毫无心机。见张三叔突然间冷了脸,知道他是为九叔的未来担忧。笑了笑,放下笔,低头从屋角的木箱子中掏出了一只玉樽摆到了桌案上。
“不知道这一只酒杯,可否让县令大人的火气小一些?”李旭一边继续修书,一边问。
“那,那,那自然会,会消,消些怒气!”张三叔被玉的颜色晃得两眼发直,结结巴巴地回答。他知道李旭在苏啜部地位不低,却万万没想到半年不见,一个懵懂少年突然间变得如此有钱。官场上的事情,向来是哪里不抹油哪里不转动。有这样一个玉樽送上去,甭说是买通县令放孙九一马了,就是买统郡守大人向县令施压也足够了。
“九哥就是太,太相信那些当,当官的!”王麻子吞了口吐沫,叹息道。一个玉樽,足够上百头羊的价。九哥如果去年不非和官府斗气,大伙分了玉樽,今后都可以回家养老了。现在可好,两匹马钱没讨回说法来,上百头羊又倒贴了进去!
“王叔,你的货全部折给我。明天一早,就麻烦您和徐家大伙计二人赶回中原去,把这封信交给步校尉,然后,用这只玉樽替九叔打点!”李旭放下笔,一边吹纸张上的墨,一边说道。
把九叔的救命钱交在王麻子手里,他实在不敢放心。但眼下也没有什么人可托,只好让徐家的伙计监督着王麻子行动。徐大眼和自己结义的事情,徐家的长者已经知晓。借着好兄弟这个靠山狐假虎威一番,想必伙计们也不敢不从。
这已经是明显的不信任了,王麻子立刻黑了脸。但他又不敢向李旭发做,只好强压着火气答应下来。李旭看了看对方的脸色,知道自己的小心思已经被人猜透,摇摇头,又笑着补充了一句:“您老放心,货物交给我来卖,绝不会赔本。我这里还有些金银,待您救九叔脱了难,我必然会感谢您的好处!”
说完,信手把自家存放金银的储物箱盖一掀,露出半箱子的黄、白之物来。
“为九哥尽力,也,也是应该的。你,你还小,这些钱应该,应该攒,攒起来,说,说媳妇!”王麻子的喉咙拼命移动着,话已经说不成句子。箱子里的宝石、金玉随便拿出几件来,都够他半生衣食无忧。李旭今日既然许诺了大伙分帐,将来当着孙九的面儿,即便是反悔,也会拿出一部分来虚应故事。而有了其中一、两件宝贝,谁还千里迢迢地在塞上吃这风霜之苦。找大城闹市盘个门脸,后半生都能吃香的,喝辣的……
李旭又拿出了几件银器,交给王麻子作为路上的盘缠。喜得麻子叔眉开眼笑,把刚才的得罪之处全忘到九霄云外去了。待敲定了所有细节后,王麻子收起了信和盘缠,抬手把两个跟班的年青人拉到了李旭面前。
“这,这是老张和小老儿的犬子,您的两个侄儿,想,想在塞上讨口饭吃。拜托,拜托李,李大人照顾!”王麻子一边向李旭拱手,一边解释道。
“见过李叔!”两个比李旭大上好几岁的年青人立刻下拜,一口一个李叔,亲热无比地叫了起来。
李旭早就注意到跟在王麻子身后的两个年青人,一直以为他们是张三叔和王麻子雇佣的伙计。猛然间大了对方一个辈份,登时闹了个措手不及。赶紧向旁闪身,一边伸手搀扶对方,一边连称不敢。
张三叔见李旭神色尴尬,怕他不肯收留。立刻上前祈求道:“李,李大人,小老二知道自己对不住你。可小老儿就这么一个儿子,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他被官府拉到辽东去。您,您就行行好,让他们跟着您在霫部混口饭吃罢!”说完,撩起衣服便欲下拜。
王麻子见张三说得凄凉,也冲上前屈膝下拜。李旭搀了这个,拦不住那个。只好硬着头皮把此事答应下来。如今他已经算个小财主,养活两个闲人也不费什么力气。况且有了这两个年青人在,麻子叔替九叔奔走也会更尽心尽力些。
“我早就说过,旭子,不,李大人是个厚道人!”王麻子见李旭答应留下自己的儿子,眉开眼笑地说道。李旭当日为什么放着书不读而出塞从事贱业,他和张三叔早已推测了个清清楚楚。今年边塞诸郡已经开始大肆征兵,把孩子送到塞外躲避的确是小户人家的最佳选择。况且自己的儿子远比李旭机灵,人家能半年内飞黄腾达,自己的儿子数年后少不得也弄个富家翁做。
“犬子不懂事,还请李大人费心。你是他们的长辈,该收拾他们就收拾,千万别手软!”张三叔见得世面比王麻子多,说出的话也更有条理。
李旭知道人家赖定了自己,只好笑着把照顾两个年青人的事情应了。五个人各怀心思地说了几句闲话,阿芸又进来添茶。张三和王麻子彼此用目光打了个招呼,站起来说道:“时候已经不早了,咱们不能再打扰大人休息,回去吧,明天好忙九哥的事!”
“明天一早,我会给麻子叔准备好快马!”李旭站起身,打着哈欠回应。不到半个时辰的交谈,竟然令他感觉比打了一场恶战还疲惫。
待毡包中又只剩下了阿芸和他两个,无力的感觉才再度从四肢百骸涌上心头。“官府没有那么差劲!”这是半年前九叔信誓旦旦跟他说过的话。当时老人还劝他不要留在塞外,待征兵风声过去后早日返回中原。可如今,王麻子和张三的后辈也跟着逃到了塞外来。中原那个家近期显然是归不得了。而苏啜部……,想想当日苏啜附离给俘虏割喉放血的情景,李旭浑身的毛孔就开始发紧。
“主人,您要安歇么?”阿芸将火盆向李旭的脚边挪了挪,怯怯地问。眼前这个少年并不像传说中般可怕,甚至在某些方面比草原上的男人还温柔,经历了昨夜一场风波后,她清楚地明白了这一点。但对方毕竟是她的主人,无论怎样温和的主人发了怒,对奴隶来说其伤害力都绝对不亚于一场暴风雪。
“睡吧!明天我找人给你起一顶毡包!”李旭心不在焉地答应了一声,倒头栽于毡塌上。胸前被硬硬地咯了一下,才想起还有一封的家书尚没有读。借着昏暗的酥油灯光扯出信纸,他看见父亲那生硬亲切的字迹。这种家书历来都是一切安好之语,父亲和母亲即使遇到任何危难事都不会说出来让远在千里之外的儿子担忧。偶尔流露出几分思念的味道,也很快被要他闲暇时尽量多读些书的激励之语冲淡了。倒是对于孙九的遭遇,父亲和母亲都非常关心,一再叮咛李旭如果力所能及,定然要想尽一切办法。
“我一定尽早回去!”把信盖在胸口上,李旭默默地想。夜色已深,四肢百骸无一处不酸痛,他却无法尽快睡着。野蛮蒙昧的苏啜部,对自己情深意重的陶阔脱丝,温馨却无法归去的家,交叠在一起,让他辗转反侧。
阿芸静静地卧在炭盆边,听着不远处那个少年的粗重呼吸。此人是苏啜部的大贵人,除了族长、个别长老外,全部落几乎没有任何男人比他的地位尊贵。这一点让初为奴隶的阿芸多少感到有些安心。按奚部的人生经验,跟在一个强大主人身后的奴隶远比跟在弱小主人身后奴隶安全,所以短时间内她不必再为自己的生命而担忧。但他太年青了,年青得根本预料不到眼前可能出现的风雨。如果不提醒他,将来自己难免也要跟着受很多牵连。
已经成为奴隶的阿芸不指望自己还能恢复往日的地位,只期待能平平静静地活下去,忘掉当日的那场杀戮,忘掉过去曾经发生过的一切。
“阿芸,你睡着了么?”猛然间,毡塌上的李旭低声问。
“睡,没,没睡着!”阿芸的身体立刻僵硬起来,颤抖着声音回答。好心的晚晴夫人交给了她一个任务,同时,也给了她一个改变自己身份的机会。如果主人需要…….。
阿芸感到火盆突然热了起来,浑身上下的血液都在燃烧。她知道自己期待着什么,她不想掩饰身体的任何渴求。
“你,你恨我冲进你的部落么?”毡塌上,传来李旭的翻身声,还有幽幽地问。
“恨?”阿芸楞住了,热情立刻无影无踪。从来没有人问过她这样的话,脖颈上的奴隶铁圈已经剥夺了她恨的权力。从戴上这个铁圈那一刻起,她已经甘心接受长生天赐给自己的命运。
恨么?父母、兄弟、姐妹,无数倒在血泊和火光中的族人。梦魇一般的记忆中,一个手持弯刀的人,挥将族长砍于马下。
“你别怕,我不会伤害你?”毡塌上传来的声音带着几分祈求,仿佛在期待着某个答案。
“这是草原上的规则,尊贵的附离大人!”阿芸擦了把嘴唇上的血,非常老到地回答。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五章 猎鹿 (六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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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起来,阿芸在李旭眼中看见了深密的血丝。那困惑而迷茫的目光绝不应该出现在一个不到十五岁少年的眼中,在草原上,即使比李旭大十岁的人目光也不会像他那样深沉,深沉得令人心痛。这让阿芸多少感到有些负疚,但负疚的感觉很快就被一丝丝报复的快意所取代。“是他摧毁了索头奚人的斗志!”奴隶少女快意地想,洁白的牙齿不觉又碰在昨夜的伤口上,泛起一丝丝温柔地痛。
“你准备些奶酪,下午我请人帮你起毡包!”李旭的声音却不像阿芸想象得那般虚弱。经过了一个不眠之夜,他仿佛又长大了几岁般,连说话得腔调都带上了几分成年人的平静。
晨光中,少年的肩膀显得很宽,脊梁很直。暂时抛开彼此之间的恩怨来看,这是一幅草原少年中都很稀有的好身板,坚实、厚重,靠在上面可以忘记一切风雨。
“是,主人!”阿芸慌乱地答应了一声,仿佛全部坏心思都被人看穿了,细细密密的汗珠从额角,鼻尖同时向外涌。
“需要什么你自己去换,我名下的牛羊都记在箱子里的羊皮上,用的是汉字!”李旭笑着叮嘱了一句,转身离开。
“主人怎么知道我认识汉字?”阿芸不敢看李旭的眼睛,直到对方的脚步声渐渐远了,才抬起头来,默默地想。
“莫非他知道昨天我翻看了他的箱子?那他为什么不发怒?他为什么要信任我,难道他不怕我卷了他的财宝逃走么?”阳光中,拎着铜壶的奴隶少女眉头逐渐聚拢成团,半壶清水淅淅沥沥淋地湿了脚面。
李旭却没有精力顾及身后的流水声,自从昨天晚上起,如何营救九叔脱险就成了他心中第一要务。苏啜部距离中原路途遥远,几匹骏马是必须准备的。沿途野兽出没,盗匪横行,只让王麻子和徐家大伙计徐福二人南返显然也不是一个稳妥的谋划。若是凑更多的人与王麻子同行,就得让更多商贩提前清空手中的货物…….
“老孙遭难,咱们不能不帮忙。李大人如果出个合适的价钱,我愿意把货物全折给你,然后陪麻子走这一遭!”听完李旭的介绍,一个上次曾经与孙九同来苏啜部的商贩站起来,大声说道。
“对,九哥是个好人,咱们出不起钱场,出个力棒总也应该!”几个不曾与李旭谋过面的商贩们轰然以应。
“价钱,价钱应该好商量。咱不求,不求别的,只求李,李大人将来多,多照应一二。”一个贩茶叶的南方行商结结巴巴地说道。太多的商贩带着同样的货物集中在一处,显然不是什么好兆头。与其留在这里等着货物落价,不如一次性把它抛售出去。既能保住本钱,同时还能换一个人情回来。眼下这个少年是个值得交的朋友,他能竭尽全力去营救孙九,将来自己往来塞上,遇到麻烦就不怕他不帮忙!
好在孙九多年行走塞外,积累了足够的人缘。也好在李旭如今手中的财富足够多,在苏啜部的地位足够高。在张三的协助下,又忙碌了两个多时辰,大伙终于拼凑出了一支由十五名商贩组成的南返队伍,带着李旭的期待和从他手中换来的银器,匆匆消失于远处的草色间。
“李大人,九哥当初看好你,真没看走眼!”张三叔跟在李旭的身后,感慨地赞道。几十两的银器转眼易手,他做了一辈子买卖,也没见过这么大的手笔。一旦那些蜀锦、茶叶卖不到预期价格,眼前这个敦厚得可敬的少年就要赔得血本无归。
“我刚好准备在这里开一个店铺,所以不着急将货物出手。张季和王可望不是要留在苏啜部么?正好可以在店铺里帮我!”李旭转过身来,回以张三叔一个自信的微笑。张季和王可望是昨晚那两个年青人的名字,他们眼下想留在苏啜部,正缺一个合适的理由。
“那,那敢情好!旭,李大人,您真是个有心思的!”张三叔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楞了楞,结巴着答道。昨夜他还在担心李旭无法兑现承诺,没想到只用了一个晚上,少年人把一切都安排得妥妥帖帖。
“三叔下次不妨带些书来卖!”李旭笑着在马屁股后抽了一鞭子,冲进了部落。徐大眼和铜匠师父都说对战败者残忍是草原上的规则,昨夜,阿芸亦如是回答。这个规则可以不可以变一变呢,少年人希望自己有机会能试一试。
“其实他们都是善良的好人!只是没读过书!”年青的心真诚地想。
对于朋友,苏啜部的牧人们的确当得起“善良”二字。特别是对李旭这样讲义气重感情的朋友,大伙愿意把他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听说他要起新的毡包,阿思蓝、杜尔、侯曲利等人纷纷赶来帮忙。眼下草原上是羊毛价钱最低的时候,所以买一张毡子花不了李旭多少蜀锦。为了让部落中第一所货栈早日开张,额托长老还特地从公库里拨了一部分绑毡包用的干木条和羊毛绳子来。大伙齐心协力,用了不到两天时间,就把李旭的毡包就从一个变成了四个。
“以后,晴姨酿的果子酒、铜匠师父打的弯刀、中原来的纸、笔,丝绸,这里都能卖!每一件价钱都比别人公道!”陶阔脱丝站在最外围的一个毡包门口,快乐地描述着自己的梦想。
霫人没有重农轻商的观念,能帮心上人做一些事,让她打心里觉得高兴。况且这是方圆几百里唯一的一家货栈,有了自己和附离经营,少女相信很快这家货栈就可以成为部落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小财迷,这间货栈好像是附离的吧!”额托长老捋着胡须,假意好心地提醒。
“我马上要嫁给附离做新娘的!长老真是糊涂!”陶阔脱丝毫不客气,站在毡包门口大声回答。
“原来是有人要嫁给附离当新娘啊!怪不得中间那个毡包起得又大又高!”阿思蓝把手搭成喇叭状,笑着向四下喊道,“还有谁想住进这个毡包啊,过了这个夏天可就没机会了!”
“我!”“我!”“我也要住!”几个如花少女大声回应,牵着手冲向刚刚起好的毡包群。“阿思蓝!你坏死了!”陶阔脱丝含羞大叫,三步两步冲上前,双手横伸,死死堵住了毡包门口。新房被别的女子占了,预兆着丈夫将来对自己的厌倦。涉及到终身幸福的事情,少女绝对不肯因害羞而回避。
中央的那个毡包起得很大,所以门也比寻常毡包宽了两尺。身材苗条陶阔脱丝堵了这边,空了那边。几个平素爱淘气的少女们坏笑着,做跃跃欲试状。陶阔脱丝大急,一边诅咒阿思蓝心肠坏,一边向女伴们求饶。那些女伴却丝毫不肯留情,派成一个小队,一会儿冲向门左,一会儿冲向门右。还有人冲到正在排湿气的窗户口,搭上半只小蛮靴做翻窗状。
“一、二,翻!”年青的牧人们大笑着,一起给翻窗冲门的少女鼓劲。
“不准,不准!”陶阔脱丝挥着手臂,像一只母鸟般护着自己的爱巢。
有只宽阔的大手伸过来,握住了少女已经急得发白的手指。陶阔脱丝停止了笑闹,幸福地将头靠过去,贴在了李旭宽阔的胸膛上。
“汉伢子,没成亲就这么护老婆。当心成了亲后,她借势反到天上去!”阿思蓝的妻子帕黛以过来人身份“数落”。
“是啊,是啊,老婆是要管教的!”半只靴子已经搭在木窗框上的红衣少女笑着冲李旭扮鬼脸。天已经不是很凉,抬起的绸裙下,她修长白皙的小腿清晰可见。
“死托娅,等你结婚,我一定送你丈夫一条马鞭!”陶阔托思啐了一口,低声威胁。
“谁来送附离一条马鞭!”托娅从窗口将长腿撤下来,小鹿般跳跃道。
“亲亲的哥哥吆,我送你一条马鞭,陪你去放羊。亲亲的哥哥吆,我愿变做一只小羊羔,卧在你身旁……..”少女们肆无忌惮地笑着,唱着,歌声在夏日的晚霞中荡漾。
“附离,如果我将来做错了什么?”少女将羞颜隐藏在李旭肩头,声音如蚊蚋般细不可闻。“你可以像别的丈夫教训妻子一样打我,骂我,但不要,不要赶我走…….”
李旭的手努力紧了紧,把陶阔脱丝的柔荑牢固地卧在掌心深处。他不懂得草原上表达情谊的方式,也不知道霫人的誓言,只好用这种无声的言语告诉对方爱与承诺的存在。
“执子之手,与子同老!这就是他们中原人所说的执子之手么?”少女娥茹在远方静静地看着沉浸在幸福中的妹妹,满眼羡慕。
徐贤者去和契丹人交涉!可与外族打交道根本不该是徐兄该管的事。娥茹轻轻地转过身,消失在热闹之外。
自幼跟着晴姨,她读了太多太多汉人的诗歌。每一句都是似懂非懂,当她终于明白了其中一两句时,却品味出了诗歌后深深的哀伤。
酒徒注:周五的飞机回澳洲,下周更新就可以正常了。请大家继续支持。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五章 猎鹿 (六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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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娥茹姐姐好像很不开心呢?”陶阔脱丝把头轻依在李旭肩膀上,低低地问。热恋中的人总是希望身边的朋友拥有与自己一样的幸福,苏啜部的少女也不例外。
“可能她最近遇到了些麻烦事!”李旭的目光穿过喧闹的人群,落在娥茹的背影上。从背影上看,少女娥茹娴静,温婉,令人心痛。但有些事情是别人帮不上忙的,即便是再要好的朋友也无能为力。从出生那一刻起,徐大眼的肩头就背负起整个家族,这一点,他根本无法逃避。
李旭突然有些庆幸起自己的寒门出身来,虽然从小没有享受到优越的生活条件,却也不用承担太大的责任。对父母来说,自己活得开心幸福就是他们希望的全部。拜将、封侯,这些雄伟的梦太遥远,贫家小户只是过年时才会想一想,谁也不会把它们当作必须实现的人生目标。
“大眼为什么不肯娶娥茹,明明他们都喜欢对方?”肩头上,呓语般的问话打断李旭对中原生活的追忆。
“不是不肯,是,是不能!”李旭犹豫了一下,替好朋友开脱道。“中原规矩,好人不能娶别人的未婚妻,恶棍才横刀夺爱!”
“那就是说,如果,如果我与别人有过婚约,即使你再喜欢我,我再喜欢你,也只能彼此看着对方的背影喽!”陶阔脱丝用力掐着李旭,“恶狠狠”地逼问。
对于“小恶人”的突然发难,李旭只能报以苦笑。他自知刚才的解释很牵强,但徐大眼的苦衷是不能向别人说的。草原人不会理解中原人对他们的歧视,把徐大眼不能娶娥茹的真正原因说出来,只会给双方增添尴尬。况且李旭皮糙肉厚,陶阔脱丝那点手劲只能算为他搔痒痒。
“什么破规矩!你们中原人就是古怪!”陶阔脱丝见惩罚措施无效,悻悻地骂道。
李旭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没有说话。在阿思蓝和杜尔两个好朋友的组织下,前来帮忙搭建毡包的牧人们已经开始宰杀牛羊。按草原上的习俗,新的毡包落成后,一场小小的庆典是必须的。前来帮忙搭毡包的人越多,酒宴开得越热闹,预示着主人家将来的日子越兴旺发达。如今李旭已经不是刚入部落一无所有的客人,他名下的牛羊足够支撑起二十场同样规模的狂欢。
他不是客人,在很多牧人的眼中,圣狼的侍卫附离早已成为部落中不可或缺的一分子。
“中原的规矩真的比草原好么?”望着一堆堆初起的篝火,还有火堆旁那一张张真诚的笑脸,李旭迷惑地想。草原上的规矩虽然对敌人野蛮,对自己的族人却不乏温情。而中原规矩呢,在李旭的记忆中,它就像一碗茶,温馨、可口,但回味中却总是泛起淡淡的苦涩。
“教狼吃草,亏你小子想得出!”当李旭将自己的迷惑告诉铜匠师父后,伴着叮叮当当的铁锤声,铜匠甩出了这样一句回答。
“我认为他们不抢也能活着!”李旭用力挥舞着大锤,汗水一滴滴落在渐渐成型的弯刀上。陶阔脱丝舍命从湖中捞上来的星星铁在师父的指挥下,被苏啜西尔族长派来的奴隶们在火上锻打了几日夜,从最初的四十余斤变成了三十斤出头。在焚烧锻打都不能减损其分量后,才算过了第一关。如今整块刀坯颜色黯然青黑,与常铁截然不同。(注1)
到了这个地步,铜匠就说什么不肯让奴隶们动手了。谁的刀谁自己来打,这是他作坊里的规矩。长期与兵器炭火为伍的铜匠坚信,只有亲手打制的刀剑才能沾染主人的灵气,使用起来才更顺手。陶阔脱丝送来的星星铁是一块百年难觅的上上之材,如果打不出一件绝世精品来,他觉得有愧自己多年的经验。
“不抢不夺,他们能快速壮大么?不快速壮大,下一次部落冲突中,倒下的就是他们自己!”铜匠挥动着小锤,节律分明地打在刀坯的表面。星星铁炼出的好钢果然不寻常,从刀坯表面的纹路中,他已经可以预见到,这将是自己半生中最完美的一件作品。眼前这个挥汗如雨的小子也正如一块未经锻打的星星铁般资质优良。只是越如此,他需要经历的人生的磨难可能越多些。因此,多年不关注人间俗务的隐者也起了爱才之心,希望自己的人生经验能帮李旭早日摆脱天地洪炉。
“他们可以向南迁到暖和一点儿的地方,跟中原人学种地,做买卖。修建城墙来保护自己,还可以建学堂,开作坊!”李旭一边卖力抡锤,一边大声反驳。
铜匠师父的话有些道理,如果没有奴隶们日以继夜的劳动,那块星星铁不会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被锻成百炼精钢。但有道理并不意味着道理正确,从部落中失衡的男女人数上来看,就知道战争给苏啜部带来的不仅仅是财物和奴隶。
“狼吃肉,羊吃草。即使神仙也改不了!”铜匠师父横了李旭一眼,连连摇头。小子够犟,像极了年青时的自己。但铜匠并不认为自己年青时的坚持都是必须的,换句话说,他并不认可自己的年青时代。世间冷暖,存在必然有其存在的理由。这是天道,并非人力所能扭转。与其付出努力和心血从一个绝望走向另一个绝望,不如以旁观者的眼光安之、乐之,去追巡飘然天地间的逍遥。
阮籍长醉不醒,所以他活得舒坦自在。嵇康爱恨分明,所以广陵散成为绝响。王家、谢家的院子破败了,刘家、陈家的高楼紧跟着盖起来。改换的只是一个姓氏,里边的回廊、柱子与原来一样。甚至连门口的石兽,望向行人的眼光都没任何分别。(注2)
“不试试怎么知道!”李旭手中的铁锤叮地一声,在刀坯上砸出一溜火花。铜匠师父是追求出尘飘逸的境界,所以不在乎别人顶撞他。以几个月学习刀术的经验,李旭知道自己越是顶撞对方,问道的收获反而越大。
铜匠师父不仅仅精通武术,锻造,兵略,人生经验甚至圣人典籍,几乎所有李旭修习过的,铜匠师父都达道了令人仰望的地步。相处的小半年来,李旭觉得自己就像一头渴极了的羊羔,拼命吮吸着对方的给养。而铜匠师父就像草原上的月牙湖,你永远看不清它的底部在哪。
“试试?”铜匠瞪大了眼睛,看怪物一般看着李旭。突然,他哈哈大笑起来,停下小锤,扯过一袋子酒狂灌了几口,接着,把小半袋酒水全部倒到了火上。
水汽嗤地一样腾了起来,接着,蓝色的火苗在炉子中涌动。铜匠不再说话,用铁夹子夹起刀坯,探到蓝焰中。被酒水激起的火苗迅速舔遍整个刀身,暗黑色的刀坯在烟与雾中渐渐模糊,又渐渐明亮。突然,弯刀发出一声嘶鸣,通体闪起耀眼的红光,有无数条细小的火焰,在未成形的刀刃处跳动,流淌。
“你小子有种,比我有种!”铜匠反复在火焰中翻动着刀身,像是评人,又像是评刀。
眼下这个对世务懵懵懂懂的小子还不知道他的到来已经在草原上掀起一股旋风。奚族、霫族、室韦、契丹,周围数个民族都已经被这股旋风卷了进来。至于这股旋风将来会演化成怎样大的风暴,以自己的双眼,已经完全不可预知。
也许命运真的假手此人做什么大事吧。铜匠再次打量了一遍茫然不解的李旭,微笑着想。如果是这样,自己再勉强李旭做什么就有违追寻多年的天道了。他微笑着,把更多的烈酒泼进熔炉。
“你小子有种,比我有种。先去吃块牛肉,缓缓精神。下午咱们爷俩给它定型,开刃。你将来的路未必在草原上,有把好刀防身,活得会更容易些!”
“谢谢师父!”李旭从脚下拎起一个酒袋子,与铜匠手中的酒袋子碰了碰。铜匠师父没有解决自己心中的困惑,他也不再追问。有些事情需要自己去领悟,经历了半年多人生冷暖的少年已经明白了这个道理。
西尔族长已经准许自己收留张季和王可望,在他们的帮助下,货栈已经备齐了货物,在商贩们散去后便可开张。有了固定的货栈,部落中零散的物资就可以流动起来。有一个固定的收货方,行商们也会往来苏啜部更频繁。
李旭不仅仅想经营皮货和丝绸,书籍和纸笔的供货已经被他托付给了徐家伙计。他真诚地相信,随着读书、识字,中原人的善良与草原人的热诚会慢慢相融,部落中的血腥味道会慢慢被冲淡。自己虽然不能再读书、应科,却能在草原上推广圣人教化,未必不符合圣人的教诲。
想到这,少年的目光炙烈如火。
“怀着善意害人,往往比恶意更可怕!”铜匠师父敲了敲砧板,将李旭从睡梦中唤醒。
“害人?”少年人明亮的目光如星斗,闪烁着激情与困惑。
注1:古人锻钢技术见《梦溪笔谈》,“但取精铁锻之百余火,每锻称之,一锻一轻,至累锻而斤两不减,则纯钢也,虽百炼不轻矣。此乃铁之精纯者,其色清明,磨宝之,则黯然青且黑,与常铁迥异。”
注2:阮籍、嵇康,是晋朝竹林七贤中最有名的两个,后代隐者的楷模。王、谢两家是有名的望族,南北朝时由盛转衰。刘、陈两家是南朝皇族,后崛起的贵胄。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五章 猎鹿 (七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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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三分遗憾,七分喜悦,又一轮集市在牧歌中拉开了帷幕。
正如李旭事先所料,蜀锦的价格一路走跌。过于充足的货源和夏日的暖和天气打碎了行商们大捞一票的希望,没人再有机会重演去年李旭和徐大眼创造的发财神话。相反,在开集的第一天,曾经大热的蜀锦基本无人问津。
行商们本钱都不多,一次亏本买卖足以断绝他们继续行走塞上的希望。在关键时刻,苏啜部新开张的‘有间货栈’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用货栈大伙计王可望的话说,好心好到发傻的货栈老板李旭大人答应在散集后以中原价格的双倍买下了行商们手中滞销的“破烂”,并指点了商贩们一条明路,几家合资收购牧人手中的玉器和珠宝。
“这里的玉器和宝石价格偏低,如果你们几家合伙购买,卖到中原大城市去,获利可能不止十倍!”李旭看了看满脸愤怒和绝望的商贩们,低声建议。
“真的?你小子保证没糊弄我们?”几个自觉亏了本的商贩冲上前,梗着脖子问道。同样重量的蜀锦长度不及绸缎的五分之一,抱着发财的希望不远千里而来,最后却只获得了一倍的利,这个结果让人实在无法接受。
那个趁火打劫的缺德兔崽子拣足了便宜又卖好,谁知道他是否‘又’在给大伙设圈套。
“常小二,把你的爪子拿远点!不知好歹的东西,有这么跟大人说话的么?”张三叔大步挡在李旭身前,冲着商贩们怒喝道。在他看来,无论李旭的建议是否正确,他能将商贩手中积压的蜀锦全部高价认购,已经念足了香火之情。如果有人到这个份上还踩着鼻子上脸,一旦苏啜部的武士发起火来维护银狼侍卫的尊严,谁也没面皮在李旭面前给这些贪心的家伙求情。
“真的,我前几天刚和他们交易过。霫族联军刚刚吞并索头奚部,有很多战利品需要处理!”李旭从张三叔背后走出来,友善地向大伙解释。
眼下正是夏季,谁也舍不得大规模屠宰牲口。所以牧人们当然无法提供充足的皮货行商。但刚刚结束了对索头奚部的劫掠,霫族武士手中都略有收藏。特别是像阿思蓝、侯曲利这样在部族中负有声望的勇将,无论是临阵抢掠而来的,还是战后分赃大会上返还的,手中染了血的珍珠宝玉按中原售价都足以买下半支商队。但在霫人眼中,那些东西既不能换粮食果腹又不能用来打兵器,能卖到百十头羊的价钱已经出乎预料之外。
“小,小可无状,请,请李,李大人包涵!”被称作常小二的商贩讪讪唱了一个肥诺,低声赔罪。进接着,又向前蹭了半步,盯着李旭的眼睛问道:“他们换什么,是丝绸,茶叶,还是药材,什么价?跟谁谈?”
“都可以,除了铜钱和银子。价格要看宝石和玉器的成色和年限,具体交易时你们私下商量!不过大伙也别把价钱压得太低,否则下一次再来,买卖就不好做了。”李旭笑了笑,十分肯定地回答。
张三叔的担心是多余的,他不在乎商贩们的无理。自己的父亲就是他们中间的一员,在商贩的身上,李旭能看到父亲的影子。于李旭眼中看来,这些商贩们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毕竟一次行商亏本,就意味着全家都要捱上艰难的半年。坚苦的生活逼迫下,你不能指望每个人都保持着谦谦君子的风度。
他的话音刚落,整支商队立刻炸开了锅。“真的,有这么便宜的事儿?”“真的,旭子,你没糊弄我们么?”人们乱纷纷地追问。张三叔气得连连拍桌子,都无法将众人的声音压制下去。
“你们可以自己试试看。如果一时成交不了,可以把货物放在我的货栈寄卖。我手中叶有些玉器,明天也可以带来给大伙看看!”李旭把手向下压了压,大声允诺。
“多亏了您呢,李大人!”人们兴奋地喊道。大伙在片刻前还在肚子里暗骂没良心的小兔崽子仗势欺人,低价收购他们手中的蜀锦。现在立刻把“小兔崽子”夸成了菩萨,纷纷要求李旭为他们当中人,每谈成一笔交易,他们将心甘情愿让尊贵的李大人抽取一成的佣金。
李旭摇了摇头,笑着从背后把杜尔扯出来推荐给了大伙。只剩下一支胳膊的杜尔对宝石价值的了解远远高过了自己,让他来担任中间人,买方和卖方都不会太吃亏。
接下来数日,杜尔成了整个部落最忙的人。每天从一大早开始,他的嘴巴就没合拢过。既要替霫族武士们评估宝石的可能价值,又要把霫人的要价从牛羊的头数折算成茶叶、药材等部落必需品。还要理解买卖双方的需求,尽量让大伙都得到想要的东西。
部族武士眼中的珍宝,商贩们未必需要。而商贩们的需求,武士们亦未必能理解。特别是在最后一天的交易上,抱着希望前来卖马的牧人们一个个气得满脸通红。让他们感到侮辱的是,这些中原商贩宁可买那些跑不动的劣马,也不买骏马为坐骑。
“我,这匹马可以让你的马先跑一上午!一样的价钱,我把这匹追风驹换给你!”一个牧人怒气冲冲地向商贩喊道。对方怪异的行为让霫族武士们百思不解,还不习惯在交易中占别人便宜的他们宁可把胯下良驹折价出让,也不愿意用劣马欺骗商贩,侮辱自己的尊严。
“我,我不敢骑好马!”商贩擦着额头上的汗,艰难地解释。有便宜不占那是王八蛋,谁不知道骏马比劣马值钱。问题是,收购骏马回去,最后能落到自己手中么。
“你不会给他两匹劣马么?驽马跑得虽然慢,但可以用来拉车,吃肉,剥皮……”杜尔扳着手指头,一一列举着劣马的好处。末了,把手指向李旭一指,大声说道:“去年附离大人不就买的是劣马么,可见在中原劣马比良马更有用!”
“是啊,是啊!”商贩们汗流满面地附和。虽然受尽了官府欺压,在外人面前,他们还希望维护一点大隋的脸面,不把老爷们巧取豪夺的勾当说出去。毕竟大家都是中原人…….
一个舍脱部的勇士走来,将小孩手臂大的一块羊脂玉塞到杜尔手中。然后,附在他耳边,低声请求道:“我这块玉石,要换一石,不,一石半茶叶!要是能换到,…….”
“一石半茶叶,半匹丝绸,要那种薄薄的,软软的那种!”杜尔就地加价,比比划划地用突厥语向商贩们讲道。跟李旭和徐大眼交往半年多,他已经明白苏绸、浙绸和鲁绸的差别。所以尽量在达成交易的同时,保护自己族人的利益。
几个中原商贩核计了一下,把舍脱部勇士需要的茶叶和丝绸凑齐。常小二从杜尔手中接过羊脂玉,小心翼翼地放入怀中。然后从自家的货物中拿出一大块茶砖,放到杜尔身边的皮口袋中当谢礼。
舍脱部勇士看了看多出来的半匹绸缎,高兴地捶了杜尔一个趔趄。“杜尔兄弟,谢谢你帮我。明天我送一头母羊来给你,刚生完崽,刚好挤奶喝!”
“好说,好说!”杜尔笑着回答。艰难地用刀子在身边的羊皮上画上一横,然后刻出舍脱部的印记。
直到晚宴的篝火点燃后,他才哑着嗓子完成了最后一笔交易。身边的十几个皮袋子满满的,装的全是行商们付出的佣金。手中的羊皮纸用刀子画满了横杠,每一个横杠代表着出售了宝石的牧民们许诺下的谢礼。
嘎布勒老爹一改吝啬风格,跟在杜尔的身后不住地邀请行商和牧人到他的毡包里喝酒。杜尔的妻子的眼睛则再度闪亮起来,望向丈夫的目光里充满了崇拜。
跳动的火堆旁,围满了舍脱、曷萨那、必识等从附近十几个部落赶来的武士。对苏啜部而言,这场集市的意义再度超越了货物的本身。临近几个部落的族长几乎都赶来了,甚至一些游牧地靠近太沵河畔执失拔汗老巢的小部落,也偷偷地派了使节前来“交易”。
随着对索头奚部战争胜利消息的传开,苏啜、舍脱、曷萨那、必识等月牙湖附近的霫部联盟已成定局。执失拔汗至今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只能说明这只天鹅已老。老天鹅的头颅无力承担起王冠的重量,新天鹅取代它飞在阵列最前方想理所当然。
只要苏啜部保持着不败的战绩,并能像这几次集市一样,让草原各部分享到长生天的福泽。白天鹅的子孙们愿意追随在新的领头鹅的羽翼之后。
“远道而来的客人,苏啜部的营地永远为你们敞开!”西尔族长端着一碗酒走来,双手捧给了张三叔。告别宴会已经开始,作为主人的他,必须向客人表现自己的诚意。
他是这两次机会收获最大的人。
草原上气候恶劣,冬天长达五个多月。因此一年中有小半年道路断绝,没有任何外来货物运入。而来自中原的茶叶、盐巴、丝绸、药材又是牧民们的必须之物,所以一个能保证长期供货的集市,必然成为周边部落的中心。
“谢,谢谢族长大人!”第一次主持商队的张三叔还无法适应自己的身份,站起来,后退两步,感激地说道。
“尊贵的客人,是您和附离的到来,给让白天鹅再度展开了翅膀!”苏啜额托长老跟着站起身,向张三叔敬酒。
他带来的不仅仅是货物,更重要的一点是,这次突然发起的宝石、玉器交易,让勇士们进一步明白了他们的血没白流。一块小小的玉石可以换了足够一个家庭喝三年的茶砖。而那些弱小部落中,有的是珠宝玉石供诸霫联军的武士们去取。
“是啊,西尔族长,我真羡慕长生天把附离赐给你们部落啊!”必识部长老那弥叶酸酸地说道。
作为‘有间货栈’的主人,李旭从没想过一个货栈的意义。作为一支小商队的头领,张三叔为诸位长老的尊敬受宠若惊。但对于苏啜西尔、苏啜额托、必识那弥叶等草原上的老天鹅,李旭和张三等人却是苏啜部当之无愧的贵人。
对于正在迅速膨胀的苏啜部而言,一个货源充足的货栈正是部落走向城市的起点,一旦周围其他部落对苏啜部的货物供给产生依赖性,苏啜部将其他诸部并于麾下也水到渠成。
“都是附离大人的功劳,这孩子又仗义,又有眼光!”张三干涩的脸上,亦带上了几分真诚的笑容。这是他第一次作为头领带一整支商队,如果不能做到让大多数人满意,今后从渔阳到塞外这条道上,他张老三的名字就无法立足。
他没有孙九的魄力和实力,唯一比孙九好一些的也许就是运气。有财神爷保佑的旭子在,大伙不想发财都难。
“是啊,附离大人是长生天赐给苏啜部的福星!西尔族长,我真羡慕你有这么多女儿啊!”舍脱沙哥大笑着喝干了碗中的酒。自己部落的几个年青武士都与附离交好,此人又即将成为苏啜西尔的女婿。凭借他如今的威望和越来越高的刀法,将来在草原上不难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未来是属于新天鹅们的,老一代天鹅们必然要从队头慢慢移到队尾。
“附离是苏啜部的福星!”苏啜附离笑着举杯相和。自从附离和银狼出现在苏啜部,这个来自异族少年就遮盖了所有人的光芒。人们提起附离,几乎已经忘记了他这个族长的弟弟拥有同样的名字。
苏啜附离的目光越过火堆,扫向临近的另一团篝火。苏啜阿思蓝、舍脱哥撒纳、必识侯曲利,几个不同部族的年青一代英雄正和附离传看着一把弯刀。威风凛凛的银狼甘罗蹲在火堆旁,棕毛倒映着如水月华。
那柄弯刀比草原武士常用的弯刀长一尺,宽两寸。没有寻常弯刀那么大的曲度,只是很随意地收了一条弧线,就像晴姨的舞姿一样浑然天成。
你可以说他是中原的横刀,但比横刀更宽,也更结实。可以说它是弯刀,但比弯刀更长,也更利于砍杀。亦或说二者都不是,它兼具了横刀和弯刀的所有优点,完全已经自成一家。
苏啜阿思蓝在火堆旁,信手抽出了铜匠的得意之作。一道水一般的刀光脱鞘而出,让大大小小的火堆黯然失色。
隔着数丈距离,苏啜附离依然感受到了刀锋上那股逼人的光芒。刹那间,那刺骨的寒意直入他的心底。
注1:横刀,即后人口中的唐刀。起于隋,体直,马战步战通用。为现今骑兵马刀的鼻祖。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五章 猎鹿 (七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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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队离开后的第二天,徐大眼回了部落一趟。与李旭、陶阔脱丝、娥茹、杜尔等人稀里糊涂喝了一场酒,然后又匆匆赶赴了东南方的新开河畔。
“契丹人要给索头奚部报仇!”临行前,徐大眼的匆匆丢下了这样一句。至于契丹人与奚人到底是什么关系,李旭、阿思蓝等人谁也不清楚。除了霫族外,这片草原上还生活着奚、契丹、室韦、靺鞨、突厥五大部族,十几个李旭叫不出名字,亦不相统属的小部落。他们都以狼为自己的祖先,彼此之间都可以算亲戚。他们互相征伐千年不断,彼此之间亦可以算仇敌。索头奚人被突厥人赶得无家可归时,契丹人拒绝他们迁入自己的草场。如今索头奚部灭亡了,契丹人又念起了香火之情来。凶霸霸地要求诸霫联军释放来自索头奚部的战俘,并“归还”亲戚家的财产和牛羊。
在没将霫族诸部整合成一体前,苏啜部没有和契丹人一战的实力。所以他们只能派遣使节与契丹人讨价还价。智慧比月牙湖还深的徐贤者认为,契丹人给索头奚报仇是假,借机打秋风是真。诸霫联军只要在边境上做好防范,战斗一时半会儿打不起来。
没有战争的日子里,风吹净了血腥的记忆。李旭的客栈快速发展起来,生意火得出乎所有人预料。张季、王可望都算是商家出身,讨价还价是他们的拿手本事。再加上一个识得汉字的阿芸在一旁协助,合三人之力打点一个小货栈绰绰有余。
生意上的事情不再用费心后,李旭就把全部精力转到练武和温习功课方面来。铜匠师父是个好老师,李旭不但可以从他那里学到刀马之术,原来为讨好杨老夫子而死记硬背的那些记载越公战绩的文字,经铜匠一解释也霍然开朗。师徒二人有时为了杨夫子的一个记录争执得废寝忘食,直到惹得铜匠师娘发怒,才讪讪收场。第二天铜匠却又忍不住命令李旭将杨夫子的笔记背诵出来,由自己琢磨其中玄妙。
铜匠对南陈念念不忘,总是扼腕长叹当初若有人从某处发一奇兵,足以让大隋四十万兵马折戟沉沙。但越是如此,他越佩服北隋将帅的智谋和胆量。“大陈不是亡于叔宝一人之手!如果当日南方有一个高颖或杨素在,也不至于局势糜烂如此!”曾经无数次,铜匠师父带着三分醉意赞叹。当年的爱恨仇怨早已成为过眼云烟,如今对于昔日对手,他心中只有佩服和崇敬。
“他们都说,是张皇后迷惑了陈叔宝,所以大陈才亡了国!”李旭笑着和师父抬杠。
“兴亡都是男儿事,男人做了缩头乌龟,所以才把罪过都推到了女人身上!”铜匠喝了一大口酒,用铁砧做鼓,敲打出一片金戈铁马之声。“江山美人,不过是一场好梦!你记住这句话,凡事放开眼界,才能海阔天空!”
“江山美人?”李旭知道自己的师父又把杨夫子的笔记当作了下酒菜,于不知不觉间喝过了头。自己不过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傻小子,指点江山是罗艺、杨素那些大英雄的事。至于美人么,他眼前飘过一个窈窕的倩影。
陶阔脱丝与他已经有了婚姻之约,也不再急着按霫人的传统去钻他的帐篷。二人偶尔策马出游,从天明逛到日落,马蹄踏过之处,写不尽的诗情画意。
“附离,咱们,咱爹妈真的不会嫌我是胡人么?”拉着自己的马缰绳,陶阔脱丝幽幽地问。娥茹每日黯然伤神的样子让小蛮女很担心,唯恐自己的姻缘也出了纰漏,重复姐姐和徐大眼的悲剧。
“我爹妈才不管那么多。他们巴不得早日抱孙子呢!”李旭抬起手,轻轻摘去陶阔脱丝头上的一片草叶,微笑着安慰。
商队走了有些时日了,但父母的回信还没有被人捎来。非但如此,交托给徐福和王麻子营救孙九的事情也没有任何下落。一个人时,李旭常常为这些事担心。有时候担心父母并不像自己想象一样豁达,能接受一个胡人做儿媳。有时又怕王麻子胆小误事,让孙九无法逃脱贪官之手。至于到底担心九叔多一些还是担心和陶阔脱丝的婚事多一些,少年人自己也弄不清楚。
“那张三叔他们怎么还不送信回来?”陶阔脱丝低下了头,用靴子踢起了一块碎石。石块在初秋的草尖上画出一道微痕,转眼淹没在了浓绿色的波涛之间。
“三叔那个人贪心,估计还要组一支商队才肯来吧!”李旭对陶阔脱丝愁眉不展的样子大为心疼,伸出胳膊,轻轻拢住了她的双肩。
陶阔脱丝的肩膀向后仰了仰,舒舒服服地靠在了李旭的胸口上。最近半年多来,李旭的身体又窜起了一大截。部落中丰富的牛羊肉为正在长身体的少年提供了充足的养分,再加上每日习武、纵马等因素,使得李旭的肩膀、脊背都变得非常宽阔。即便隔着衣服,少女也能感觉到对方胸口坚硬的肌肉。那一块块腱子仿佛有魔力般,每当靠上去,少女就不愿意再把头再抬起来。
秋天已经来临的,草尖上已经染得了些许阳光的颜色。风吹过时,层层绿色的波浪间跳动着金色的鳞光,仿佛一片海湾在苍穹下荡漾。马如鱼,羊如贝,至于人,则是蜃楼间自在的神仙。
“阿欠!”几根银色的头发随着呼吸卷进了李旭的鼻孔,痒得他打了个喷嚏。胸口处传来的温柔和秋风送来的少女体香让他感到很迷醉,在无边无际的草海中,没有任何尘杂的阳光下,他真想就这样长醉不起。
“附离,等哪天我老了,不再漂亮了,你会厌倦我么?”少女甜腻腻的声音从胸口处爬过来,顺着耳朵一直爬入心底。
“不会,我肯定不会!”李旭低头附在少女耳边发誓。陶阔脱丝晶莹的耳垂像一粒葡萄,诱惑得他忍不住轻轻咬了一口。
陶阔脱丝嘤咛一声,融化了一般粘在了他得身体上。李旭抱着一团跳动的火焰,缓缓坐了下去。两匹马哕哕叫了几声,不耐烦地跑远。天地间顿时空旷起来,夕阳下,草尖上,只留下一双互相依偎的影子。
“你是父亲一样的英雄,而我又没晴姨那般的心机……”
“我不是英雄,我只是小行商,来自中原的小行商…….”
“你是我的英雄,永远都是…….”
娇艳的殷红缓缓迎来,遇到坚硬的双唇,看不见的闪电突然涌起,激发了一场小小的雷暴。如流云般,两道颤抖着的睫毛轻轻拂拭在被草原上的风吹出了几分男子粗糙的面颊上。风止,草静,一颗羞红了脸的夕阳缓缓向西方躲去,躲去。
“的,的的!”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敲碎了草原上的静谧。紧接着,远处又传来了一声女子的惊呼。绵羊慌乱的惊叫、牧羊犬狂噪的咆哮,惊雷般从远处同时滚了过来。
“是帕黛!”李旭和陶阔脱丝同时跳起。阿思蓝的妻子帕黛已经怀孕八个多月了,她却不愿意躲在毡包中待产。每天坚持着走到草原上,安排自家的属户和牧奴抓紧时间收割秋草,木柴。草原上秋天很短,夏天刚过去没多久第一场雪就可能落下来。去年的征伐为阿思蓝家中增添了十几个奴隶和一大堆牲畜,如果不趁着落雪之前储备足够的木柴和草料,寒冬来临后就可能有人或牲口冻死。
陶阔脱丝吹了声口哨,把两匹坐骑唤到了近前。二人飞身上马,从马鞍后不约而同地摘下了角弓。敢在苏啜部营地附近撒野的,只可能是孤狼或者铤而走险的马贼。霫人有保护妇孺的传统,无论是兽群和马贼来多少,李旭和陶阔脱丝都有义务保护帕黛安全逃离。
“应该带着甘罗出来!”李旭一边拼命驱赶着坐骑,一边后悔地想。甘罗已经长得比任何牧羊犬都大,嚎叫时凛然生威,有它在,即便是上百只的野狼也不敢靠近羊群半步。
“是雕!是雕偷了阿思蓝家的羊!”陶阔脱丝指着天空大喊,声音如释重负。雕是天空中的霸主,从天鹅、羊羔到野兔,所有身体比其小的活动生物都是其袭击对象。在夏秋之交,小羊羔刚刚脱离母羊庇佑,对外界危险懵懵懂懂。骨小肉嫩的它们是大雕的最佳狩猎目标。
顺着陶阔脱丝的指向,李旭也看清了那只低飞的身影。那是一只成年黑雕,双爪握着一头肥硕的羊羔,所以飞得只有三十余步高。流云般的雕影后,几十匹骏马快速飞奔,马背上的骑士一边挥动缰绳,一边向大雕发出大声呵斥。
那雕儿仿佛故意和人斗气般,既不肯将羊羔放下,又不加快飞行速度。悠哉游哉地拍打着翅膀,把天空下所有威胁都视作无物。
“太好了,帕黛姐姐没事!”陶阔脱丝带住马缰绳,拍打着胸口说道。过度的惊吓和高速疾驰让她的心几乎跳出了嗓子眼,脸色也变得红红的,如盛开的桃花般娇艳。
李旭笑着看了看身边的如花美眷,轻轻将箭搭上了弓弦。他曾经答应过亲手射一只雕下来给陶阔脱丝看,陶阔脱丝也许已经忘记了当时的承诺,但他自己却没有忘记。
低飞的大雕本能地感觉到了来自下方的威胁,嘶鸣一声,加快了翅膀扑打速度。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它越飞越高,越飞越高,突然,双翼一顿,整个身体连同爪子间的猎物同时跌了下来。
黑雕落入了草丛中,甩脱爪子上的羊羔,摇摇晃晃地跃起,飞高。摇摇晃晃地落下,摔倒。如醉了酒般再度飞起,又再度跌下。终于,它没有力气再举翅膀了,抬起头,凄凉地叫声响遍原野。
“嗤!”雕鸣声绵绵不绝。这只天空的霸主致死不能相信,有人在它展翼之后还射中了它。
“附离!”陶阔脱丝兴奋地大喊大叫,策马追在李旭身后向黑雕落地的方向奔去。她看见了心上人为自己做的一切,纵马,弯弓,仰射,在少女眼中,整个草原上从来没有一个男人引弓疾驰的动作像附离那样做得如歌般流畅。
李旭收弓,纵马,在马蹄从黑雕身边掠过的刹那猛然俯身,行云流水般将雕的尸体抄了起来。于疾驰中拔下弓箭,兜转马头,迎着陶阔脱丝的笑脸跑回。
二马错颈,知趣地停住了脚步。
“送你!”铁塔般威武的少年手提着双翼低垂的黑雕,豪情万丈。
“为什么?”向来不知道客气为何物的陶阔脱丝突然害羞起来,低下头,玩弄着马缰绳,声音细若蚊蚋。
为什么?李旭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想起了当日的诺言。看着陶阔脱丝娇羞的模样,眼前突然仿佛有灵光一闪,手举黑雕,大声回答:“因为我要娶你做老婆!”
“你说什么?”陶阔脱丝的脸瞬间充满了潮红,本能地追问了一句。
“我要娶你做老婆!”不顾周围渐渐靠拢的人群,李旭对着陶阔脱丝,大声重复。
“我要娶你做老婆!”梦幻般的阳光下,誓言随着晚风在草尖上飘远。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五章 猎鹿 (八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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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眼前的榆木脑袋突然开了窍,陶阔脱丝的脸刹那羞得如天边晚霞。双目波光流传,说不尽的柔情蜜意。正相看两不厌间,突然听到有人大声喝道:“兀那小子,你讨好婆娘便是,也不能杀我家的雕儿做礼!”
李旭心里打了个突,猛然回转身来。只见十几个身披猩红色披风的陌生壮汉围成了半面扇子形,齐齐切断了自己和陶阔脱丝的去路。做了大半年神棍,他好歹也算经历过战阵之人。一看队形,就知道壮汉们来意不善。立刻将黑雕尸体向马背上一丢,左手提起马缰绳,将陶阔脱丝掩至身后,右手翻腕,紧紧地搭在了弯刀柄上。
“你家大雕,有什么证据?”陶阔脱丝不相信有人胆子大到敢在苏啜部附近对自己动手,从李旭身后探出半个头来,怒气冲冲地反问。
“瞎了眼,你看那脚环!”
“野雕有带脚环的么?”壮汉们乱纷纷叫骂。一个个跃跃欲试,随时想把李旭和陶阔脱丝砍翻于马下。
李旭在马背上快速侧了侧头,眼角的余光扫到了雕足上的金环。那是由纯金打造脚环,花纹精巧紧密,层层金丝花纹之间,隐隐约约还刻着几行文字。
这下麻烦大了,扁毛畜生肯定是猩红披风们的眷养之物,怪不得它方才偷了阿思蓝家的羊羔却不急着高飞。李旭心中暗道,正琢磨着如何开口向对方赔罪,又听见身后的陶阔脱丝大声反驳:“是你家养的雕儿有怎么样?若不是你们纵容黑雕抢我家羊羔,附离怎么会放箭射它!既然是你们无礼在先,又怎能怪我们看不清它是家养的还是野生的?”
身穿猩红披风的壮汉们在草原上横行惯了,自家黑雕抢了别人的羊羔,他们素来只当玩耍。所谓呵斥追赶,原本就是装模作样。万万没想道到在这偏僻之地还有李旭这样的楞头青,不问青红皂白一箭就将黑雕射了下来。
被陶阔脱丝一语揭了短处,他们立刻恼羞成怒。当下有人大声嚷嚷了一句:“与这些野人费什么话,直接砍翻给黑雕偿命罢了!”说完,马头向前一纵,径直向李旭扑来。
才冲出三五步,斜下里突然飞来一支冷箭,从马眼直入马脑。那战马登时气绝,“扑通”一声摔倒在地,把马背上的红披风向前甩出了三丈多远,砸倒了数尺野草,抽了抽,再也不能动了。其他红披风壮汉大吃一惊,齐齐带住了缰绳。敌我双方同时侧目,只见一个霫族武士带着十几个牧人,气势汹汹地狂奔而致。
“阿思蓝,你怎么才追过来!”陶阔脱丝高举着弯刀,冲着来援的武士大叫道。
“帕黛被他们的畜生惊了胎气,我刚才忙着照顾她!”阿思蓝恨恨地看着红披风们,将另一支羽箭搭到了弓臂上。十几个牧人手持放弯刀和套马索,气势汹汹地跟在他身后,只待阿思蓝羽箭离弦,就要一拥而上将对方撕个粉碎。
“哪里来的野人,竟然敢攻击突厥狼骑!”红披风中的带队者气急败坏地自报家门,脸上的表情虽然凶悍,坐骑却不知不觉间向后挪了数步。他们已经见识过了阿思蓝方才一箭之威,此刻对方人多,自己人少,没人愿意稀里糊涂地丢了性命。
“哪里来的畜生,居然敢在苏啜部的草场撒野!”阿思蓝铁青者脸,大声回骂。刚才黑雕从半空中扑落,刚好掠过妻子帕黛的脚边。临盆将近的帕黛吃了一吓,立刻肚子疼得站不起身来。他忙着照顾妻子,所以才未能弯弓追赶那头黑雕报仇。如今李旭因射雕惹出祸来,雕的主人即使是天王老子,他也得挺身与朋友硬扛。
双方说的都是突厥话,词汇不多,语气却是生硬得很。眼看着冲突一触即发,远处突然传来一阵激烈的马蹄声,有人一边策马疾驰,一边大声喝道:“全给我住手,有什么话大伙慢慢说!”
话音刚落,马头已经逼近猩红披风的身后。十几个猩红披风壮汉立刻跳下马背,让出一条通道,恭恭敬敬地俯身回应:“是,属下谨尊却禺大人吩咐!”
“却禺?”李旭和阿思蓝迷惑地对望。从红披风们的恭敬态度中,他们猜到来者身份不低。但苏啜部与突厥人交往并不多,却禺到底是官职名还是人名,他们根本弄不清楚。
“你们为何与人冲突,难道忘了我的叮嘱么?”须臾间,来人已经冲到人群当中。更远处,还有四十几骑遥遥地追赶过来。
“呜――呜――呜――”负责警戒的苏啜部牧人在远处吹响了号角,超过五十人的队伍临近,无论来意是善是恶,部落中都必须做好相应准备。
此起彼伏的号角声让来人吃了一惊,四下看了看,又打量了一下李旭和阿思蓝的装束,躬身施礼,问道:“站在我面前马背上的可是白天鹅的子孙么?阿史那却禺奉大汗命令前来问候白天鹅的后人!”
“苏啜阿思蓝、附离、苏啜陶阔脱丝见过却禺大人!”阿思蓝收起角弓,手按肩头俯身还礼。整个霫族都是突厥的附庸,虽然弄不清楚来人的身份,阿史那家族这个响亮的名号,草原上却没有人不知晓。
那是突厥王族的姓氏,意思为母狼的初乳,诸狼的长者。几百年来,草原上世代以此姓为尊。
“原来是苏啜部的好兄弟,天鹅的阵头!”阿史那却禺拊掌大笑,“我这几个属下缺乏教养,冲撞了自家兄弟,请阿思蓝兄弟不要见怪!”
有道是伸手不打笑脸人,况且对方还是带着善意到霫族来出使的突厥王室后裔?阿思蓝无奈地笑了笑,回答:“他们放雕惊吓了我的妻子,我已经看过了,没惹出什么大祸来!”
“你们几个畜生,我临行前怎么吩咐你们来!”听到阿思蓝的回话,却禺立刻抡起马鞭,劈头盖脸地向红披风的头领抽去。
方才还气势汹汹的红披风头领立刻矮了半截,接连捱了好几鞭子,才大着胆子解释道:“回禀大人,他,他们,他射死了您的黑雕!”
“啊?!”阿史那却禺惊叫了一声,回头看向了阿思蓝和李旭。在李旭的马背后,他看到了一双低垂的翅膀。那是他家宝贝的双翼,每一根羽毛他都记得。
雕是天空之雄,筑巢在万丈绝壁之上。想养一只雕儿,必须在其刚刚孵化时便从窝中将其掏出。取雕途中又要留神脚下石壁,又要提防母雕和雄雕从半空中袭击,往往要付出十几条人命才能换得一只幼雏。而幼雕脾气倔犟,非新鲜血肉不食,受到虐待即死,把它平安养大不知又得花费多少功夫。再加上训练其侦察敌军动向,听从主人号令所耗费的人力物力,一只训练有素的黑雕价值已经远远超过了同等重量的黄金。所以,看见黑雕偷了别人家的羊羔,突厥狼骑们绝对不会认真替羊羔主人讨还公道,暗地里还期待利用这种行为保持雕儿的野性。
“它偷了阿思蓝家的羊,又吓到了怀孕的帕黛,我以为它是野生之物,就一箭将其射了下来!”李旭从背后将黑雕的尸体拎起来,放在地上,讪讪地向阿史那却禺赔罪。
从对方气质和打扮上,他推测出来人在阿史那家族中身份不低。对方所带的四十多名侍卫已经慢慢跑近,在不远处列了一个骑兵长阵。如果在西尔族长率领守营武士赶来前双方起了冲突,苏啜部的牧人们肯定要吃大亏。
“它惹祸在先,否则附离也不会动手反击!”陶阔脱丝从李旭身后走出来,与他并肩而立。来人所骑的骏马远比其他人的坐骑高大,几百步的距离瞬息而至。如果此人因为伤心黑雕的死想和附离打一架,附离在坐骑方面就吃了大亏。小丫头不想管突厥什么家族,只想着如何与心上人并肩抵御强敌。
“你只用了一箭就射落了它?”楞了半晌,阿史那却禺抬起头来,叹息着问道。此行负有重要使命,他自然不会因为一头黑雕和苏啜部伤了和气。但经过躲避弓箭训练的雕儿居然被一个黑头发黑眼睛看上去极像汉人的无名小子一箭射翻,这个结果他无论如何也难以接受。
李旭点了点头,不知道对方为何有此一问。扁毛畜生当时飞得那么低,非但是自己,阿思蓝、陶阔脱丝,甚至阿思蓝家的几个持弓从户,都可能一箭结果了它。
“这小子从侧面赶上去,不由分说就是一箭!”被却禺抽得鼻青脸肿的红披风头领指着李旭,不怀好意地诬陷。
阿史那却禺的眉毛猛地一跳,回头横了头领一眼,命令他闭嘴。带动马缰向前走了几步,和颜悦色地向李旭请求:“你用的是什么弓,能借给我看看么?”
“当然可以!”李旭大方地从马鞍后解下了弓囊,双手递了过去。阿史那却禺在听说黑雕死讯的刹那脸上所表现出来的悲愤他看得清清楚楚,如此愤怒的情况下,此人还能保持礼貌,其修身养性的功夫着实令人敬佩。按徐大眼的说法,这种能在任何时候都保持头脑冷静的人最好不要与之为敌,否则,一定要打起十二分小心来应付。
阿史那却禺反复端详弓臂,调整了一下弓弦,接连拉了几个半满,终于明白了黑雕今天遇难的原因。双翼张开有马背长短的大雕振翅时所带动的风力极其强劲,寻常牧弓射出的羽箭被风力一荡,早就歪了,即便侥幸射中了雕身,剩下的力道也穿不透那厚密的羽毛。而手中这把,却是大隋全盛时期所制之物,非膂力极大之人发挥不出其全部威力。一旦能满弓而射,羽箭速度快如电光石火。这样的弓,整个突厥王庭才有七把。其中一把还被拿去给工匠做样品仿制时弄坏了,至今无人能够修复。
想到这,阿史那却禺还弓入囊,试探着问道:“这位小兄弟,你这弓能转让么?”
一句话,惊得在场之人全部将手按到了刀柄上。对草原上的男人来说,肩上弓、手中刀,胯下坐骑皆代表着自己的尊严。朋友之间可以把兵器和战马当礼物相互赠送,陌生人若出言讨要对方兵器或坐骑,则等于明明白白告诉对方自己想和他决斗了。
“您的坐骑甚为神俊,不知道能否卖给我?”李旭擎刀在手,淡然反问。
阿史那却禺的坐骑哕哕叫了几声,前蹄高高扬起。作为曾经战阵的良驹,它本能地感觉到了从对面弯刀上传来的压力。那是来自冰湖底部的阴寒,在少年怒气的逼迫下,彭湃汹涌如风暴。
“嗯?”阿史那却禺楞了一下,立刻意识到是自己一时失言引起了双方的误会。带动坐骑退开数步,避开李旭的锋芒,笑着解释道:“小兄弟莫急,我只是一时心痒,随口而问,并非有意挑衅。你们干什么,还不给我退下!”
后半句却是对身边侍卫和不远处的骑兵所发,一喝之下,威压自生。涌上前护主的红披风们和外围的突厥狼骑同时停住脚步,动作整齐得如同被同一支无形的手臂猛然拉住了一般。
这是百战之兵才能达到的境界,苏啜部牧人虽然经过了徐大眼和西尔族长的严格训练,却远做不到这种水平。李旭回头看了看众牧人的脸色,知道在刚才一瞬间己方已经落了下风。摇摇头,故意不知好歹地回答:“你见我的弓心痒,我见你的马也心痒难搔,不如这样,用我的弓换你的马,如何?”
“哄!”突厥狼骑中爆发起一阵哄笑。他们从没见过这么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居然主动开口向却禺大人要求以弓换马。整个突厥王庭,在骑射方面能压得住却禺的人不超过五个。而眼前这个黑发少年虽然射雕在先,脸上的胡子却还是软的,分明是初生的牛犊,不知道老虎的牙齿有多锋利。
“你可知道此马由何而来?”没相到对面的少年敢反逼自己一步,阿史那却禺不由得动了几分怒气,一边将弓交还给李旭,一边大声问道。
李旭笑着摇头,只要将却禺挤兑住,他就算涨了自家威风。至于对方胯下骏马是什么良种,说实话,他根本没看出来,也不太在乎。
“这是突厥王族从万里之外的波斯王族手中用一千名奴隶换来的良种与契丹人进贡来的托纥臣野马交合而生,日行千里,非有阿史那王族血脉者不得骑乘!”却禺冷笑着,带着几分狂傲说道。
“小子,听到了吧!”红披风们大声起哄,声音里充满了不屑。
“那你可知道我手中弓的来历?”李旭被对方轻蔑的眼神挑起了火气,高举着却禺归还回来的骑弓反问。
“你且说说!”阿史那却禺向后缩了缩肩膀,做出一幅洗耳恭听的模样。滑稽的动作又惹得他身后的突厥人一阵大笑。
“这是大隋上谷客栈掌柜花一顿饭钱换来的骑弓,经大隋小贩李旭手调整,平时射射兔子打打雀儿,不值几个钱儿,但是,此为男人尊严,千金不易!”李旭淡然一笑,不卑不亢。
他的前半句话用词极其诙谐,连阿思蓝等人都忍不住露出了笑容。待到后半句,却郑重无比,特别是那句千金不易,简直是掷地有声,一时间把什么王族,什么良种全部比了下去。
突厥王族有尊严,大隋小贩也有尊严。长生天下,这两种尊严无分高矮。
阿史那却禺笑不出来了,再度上下打量起眼前这名穿着霫人衣裳,披散着头发,却自称为大隋小贩的年青人。此人身高八尺开外,肩宽背阔,放在突厥人中也算得上一个壮汉。年纪虽然小,言谈举止当中却充满了阳刚之气。一双眼睛明澈幽深,无论与谁的目光相遇都决不退缩。
此子绝非寻常小贩!阿史那却禺心中暗道。猛然想起了传说中的一个人物,笑了笑,回答:“你的弓换我的马,倒也不算辱没。只是将良弓和宝马分开了过于可惜,不如我们二人来赌一赌,赢了的拿走弓马,输了的也别怨天尤人,如何?”
“当然可以,你说赌什么?”李旭大声问道。为了苏啜部的尊严,此时他是绝对不能退缩的。况且眼下还有陶阔脱丝在侧,男子汉的肩膀更应坚固。
“赛马!”却禺笑着摇头,“你的坐骑吃亏,他们肯定笑我欺负你。”
“比射!”李旭学着却禺的样子摇头,“你的弓不灵,我们苏啜部男人不能欺负远客!”
“你这小子很有意思!”却禺在家族中地位崇高,几个叔伯兄弟却都是竞争者,关系处得极其僵硬。而身边侍卫玩伴,却谁也不敢这般与他说话。乍一碰上个不知道深浅的,反而让他感觉到几分乐趣。
事以至此,他也不急着赶路了。跳下马来,把缰绳交道阿思蓝手里,说道:“麻烦这位兄弟作个见证,一会儿我若是输了,你尽管将马给他!”
李旭见对方洒脱,也跟着跳下了马背,上前几步,把弓囊交到却禺的侍卫手里,笑着叮嘱:“如果我输了,这弓就归你家主人。”
却禺再次看了看李旭,更加坚定了自己心中的推断。此人就是传说中半夜闯入敌营,咬死了五十多名奚族武士的圣狼侍卫。自己这次是为安抚苏啜部而来,通过一场赌赛将射雕引发的误会揭开去是最好不过的选择。想到这,他以极其细微的动作向侍卫使了一个眼色。
侍卫躬身领命,双手托着弓,走到阿思蓝身边与其并肩而立。此时射雕风波已经完全被即将举行的赌赛化去,双方之间虽然还有隔阂,却已经没太多敌意在了。
突厥狼骑和苏啜部牧人们纷纷下马,在李旭和却禺身边围了个大***。草原上赌赛,不过是骑马、射箭和搏击(包括摔跤)三项。从小到大牧人们就这样玩,无论输赢,大家都不能伤和气,也不能耍赖,否则就会被所有人给瞧不起。
“比什么?”李旭和却禺同时发问。跳下马来,二人才发现彼此身高差不多。只是却禺的年龄已经三十出头,而李旭看上去却只有十五、六岁。
三十岁的壮汉摔十五岁少年,赢了也没什么光彩。却禺虽然脾气桀骜,却也是个磊落汉子。想了想,说道:“你说,拣你最拿手的!”
“我最拿手的是背古诗!”李旭耸耸肩膀,开了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阿史那家族出来的人,想必诗歌造诣强我远甚。今天你们远道而来,鞍马劳顿,咱们不如比文雅一点的!”
“你这小子,我怎能跟你比写诗!”却禺被气得苦笑不得,佯怒着说道。
“那比喝酒,你敢么?”李旭等的就是对方这句话,大声追问。
阿史那却禺又是一愣,没想到一个汉人居然敢跟自己比酒量。突厥民族认为酒能生血,越是勇士酒量越大。看看对方天真的笑容,他笑着回答:“比酒,看谁喝得多。一会儿输了,你可别哭!”
“一会儿醉了,你可别装糊涂赖帐!”李旭大声回敬。
围观的狼骑和牧人们轰然叫好,纷纷走到自己的战马前,将一袋袋马奶酒解下。马奶酒是所有塞外民族必备之物,既可以当酒解乏,又可以解渴生津,几乎每个出行的牧人都会随身带着几袋。片刻功夫,装酒的口袋就在却禺和李旭面前堆成了小山,二人用眼光互相望了望,解开皮绳子,对着喝了起来。
“一,二,好!”狼骑和牧人们大声喝彩。两个比赛的男人酒量都不小,却禺高举口袋,大口向嗓子里倒。李旭垂头鲸吸,喝酒的速度自然也不慢。转眼间,却禺喝空了四个皮口袋,低头看看李旭,发现对方脚下摆了两双皮袋,手中正再解第五只口袋的皮绳。
“坏了,这小子是个酒篓子!”却禺吃了一惊,心中暗叫不好。马奶酒的浓度远高于中原黄酒,所以往来塞上的汉人基本上两袋酒已经可以被放翻,鲜有能喝光第三袋者。而对面的少年四袋落肚,脸色却丝毫未变。双目之中温情脉脉,反而喝出几分如遇到老朋友般的热切来。
却禺解开第五袋皮绳,仰天灌了下去。喝酒的动作太快,一袋之中有三成洒到了前胸上。这已经是耍赖行为了,李旭却视而不见。解开第六袋马奶,不急不徐地吸进口中。
整个上谷,李旭的舅舅张宝生是唯一一个会把米酒浓酿的人。马奶酒虽然烈,却远达不到有间客栈的精酿程度。况且舅舅张宝生曾经“传授”过饮酒之道,越是匀匀地喝,越不容易醉倒。反而那种起初狂灌猛灌,稍后连喝带洒的人,看似精明,实际上没战,心已经输了。
阿史那却禺拎了第六袋在手,却看见了李旭开始解第七个皮袋子。他知道今天自己已经注定陪了黑雕又丢马,站起身,拍拍手说道:“算了,战马归你。它叫黑风,望你将来纵横驰骋,别委屈了它的血脉!”
“多谢却禺大哥!”李旭放下酒袋,强压着腹内翻滚的酒气站起身。前行几步,从侍卫拿起自己的弓囊,双手捧给了却禺。“我的弓不卖,却可以赠给朋友!”
却禺接弓在手,喜出望外,恋恋不舍地摸了又摸,却终又将弓交还于李旭之手,正色道:“既然,既然我输了,就,就不能坏了,怀了规矩。你苏啜部男人是男人,我突厥男人,就是,就是孩子么?”
“好一个突厥男儿,不愧是阿史那家族的血脉!”人群外,有人大声赞了一句。
李旭接弓在手,扭头回望。只见苏啜附离带着百余名牧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众人身后。从牧人们脸上嘉许的笑容望去,显然刚才自己与阿史那却禺赌赛喝酒的情景,大家都看在眼里了。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五章 猎鹿 (八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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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苏啜部诸人以迎接贵客之礼款待阿史那却禺及其随从,举部狂欢,篝火从中央大帐旁一直点到了营地外。席间,苏啜附离一再要求李旭将战马归还给客人,都被阿史那却禺以愿赌服输为理由推辞了。酒酣之际,额托长老问起客人来意,阿史那却禺也不隐瞒,把此行使命一一道出。
原来,有十几户索头奚部牧人逃到了突厥王庭,向启民可汗哭诉被苏啜部灭族之痛。启民可汗“心存慈悲”,不愿意看到自己麾下的子民自相残杀,所以特意派了阿史那却禺来东方了解战争始末。
“什么了解战争始末,分明是讨要好处来了。若是想调停,去年冬天突厥人忙个什么?”陶阔脱丝趁着倒酒的功夫,俯身在李旭耳边说道。
“突厥人势大,先看额托长老怎么回答!”李旭用汉语低声回应。二人你我情浓,说了几句,就把话题扯到了别处。至于额托长老怎么向突厥使者申诉被索头奚部落袭击掠夺之苦,十句倒有九句没听真切。
“若不是附离、阿思蓝他们几个机警,今年向大汗哭求的,就是我们苏啜部了!”额托长老声情并茂地讲述完了索头奚部侵犯草场,掠夺牛羊,杀死牧人等种种罪恶,把话题终于转到战争的起因上来。
“当时附离他们只有六个人,索头奚居然派了二十八名斥候追杀,为的就是不走漏消息,以便在当天夜里把白天鹅的子孙一举屠戮干净!”必识部长老那弥叶在一旁添油加醋。如今,月牙湖畔霫族各部已经同气连枝,渐渐有了浑同一体的趋势。帮苏啜部对付过眼前麻烦,将来各部合并后,念及今日功劳,自然少不得他一个长老的席位。
“是啊,是啊……”几个大部落长老纷纷附和,绘声绘色地讲起了六个霫族少年如何力抗二十八名训练有素的斥候,如何在冰天雪地里与对方周旋了数个时辰,终于保证了消息及时传回了部落的英雄事迹。再提起各部如何仓卒迎战,如何为了保护自家的老弱妇孺奋不顾身,以千余牧人打败了对方数千骑兵……。讲到无奈处,一个个凄然泪下。
“你是说,是附离在一百五十步外,射伤了对方的斥候头领?”阿史那却禺认认真真地听完了长老们说的每一句话后,低声发问。
所谓了解战争始末,本来就是走个过场。突厥王庭对于霫、奚、契丹、室韦等部落向来执行羁縻政策,无论谁打垮了谁,只要胜利方保持对突厥的效忠,就不会发大军征讨。苏啜部的崛起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阿史那家族现在需要决定的是扶植苏啜西尔替换掉原来的霫族诸部大埃斤执失拔,还是打压苏啜西尔,继续维护执失拔的权威。至于几个索头奚人的哭诉,随便画一小片够二十户人家谋生的小草场给他们,也就可以耳根清净了。
“是附离发箭打乱了对方部署,徐贤者定计诱惑斥候分兵。然后他们六个以少打多,干掉了对方一半人马……”舍脱沙哥对两个汉族少年异常推崇,挑着大拇指向阿史那却禺汇报。
“当时附离刚刚开始学武,连弯刀都不会用!要不是圣狼保佑我们…….”那弥叶长老在一旁补充。
“好箭法,好计策,你苏啜部有如此勇士,难怪索头奚人要输!”听完沙哥长老的讲述,阿史那却禺拍案赞叹。看神情,他已经完全站到了苏啜部一边,再不想为索头奚部主持公道了。
“托大汗的福,我苏啜部少年一个比一个健壮!”苏啜附离有心讨好突厥人,笑着回应。
“怎么,你苏啜部还有人射技高过附离么?”阿史那却禺继续追问。
草原上奉行强者为尊的道理,此时在阿史那却禺面前隐藏实力,只会给诸霫联军带来更大的祸患。苏啜西尔族长点点头,算是默认了客人问话。然后叫过自己的弟弟苏啜附离,命他到距离篝火不远处的空地上,去竖一溜火把。
片刻之后,苏啜附离回来复命。西尔族长命人取来一张弓,十五支箭,起身向另一个火堆前饮酒的武士们问道,“一百步外有十三支火把,有人能用十五支箭把它们尽数射灭么?”
“何须用十五支箭!”不待其他武士答应,苏啜附离抢先站在自己的哥哥身边应道。伸手夺过弓来,飞身上马。向前跑了十几步,横拨马头,“嗖!嗖!嗖!”接连数箭,每箭必有一支火把熄灭。须臾,远处陷入一片黑暗,马蹄声由远而尽,苏啜附离跳下马背,将剩下的两支箭和角弓捧到了哥哥面前。
“好一个骑射之技,却禺愿与壮士共饮一碗!”阿史那却禺端起面前铜碗,大声称赞。傍晚时与李旭拼酒,他已经喝得半醉。此时身体摇摇晃晃,言谈举止却豪气干云。
“苏啜附离敬贵客!”西尔族长得弟弟附离高举着铜碗,意气风发。
话音刚落,只听另一堆篝火旁有人大喊,“等我一等,咱们一起喝!”。随着喊声,站起一个身高近九尺的壮汉,正是舍脱部的豪杰哥撒纳。只见他从篝火中抽出一条燃烧的木棍,飞身上马。转眼之间,把熄灭的十三根火把又点了起来。然后策马转回,丢下木棍,弯弓搭箭,人马快速游走一轮,轻松松完成了与苏啜附离同样的动作。
“理当同饮,理当同饮!”阿史那却禺心里暗暗吃惊,脸上的笑容却越来越浓。不到万人的一个小部落联盟,居然出了三个神箭手。这支人马的真正实力绝对不能用人数来衡量。索头奚人在人家的草场上还敢主动挑衅,看来真是死有余辜了。
“慢来,慢来,等等我必识侯曲利!”又一个壮汉从火堆旁跳起来,策马去点火把。转眼间,火把再度熄灭,侯曲利丢下角弓,晃晃悠悠地走向阿史那却禺。
黑夜中射灭跳动的火焰,远比光天化日下射中靶子的难度大。草原上最重英雄,接连看了三次神奇射击,宴会的气氛一下子被推向了高潮。阿史那却禺带头叫好,举起酒碗与壮士共饮。嘴唇还没碰到碗边,却又听见有人高喊,“贵客再等一等,苏啜阿思蓝还没献艺呢!”
“阿思蓝!阿思蓝”无数少女拍手高呼。苏啜阿思蓝飞身上马,摆了个骑兵突击的姿势,拎着一条着了火的木棍从黑夜中跑过。火龙在黑夜中起起伏伏,远方立刻被点亮了十余颗星星。
“那是十三支火把!”阿思蓝策马回转,带着几分酒意冲着众人喊道。从马鞍后解下箭袋,数出十二支羽箭,借着火光让大伙看清楚了,然后把其余的羽箭全倒在了地上。
“十二支箭,他要用十二支箭射十三支火把!”几个少女拍着手叫道,一边叫,一边羡慕地看向坐在篝火旁养神的帕黛。阿思蓝的妻子帕黛回以幸福的微笑,仿佛早已习惯了丈夫如此被人仰慕。
阿思蓝拨转马头,在战马起步的瞬间,把第一支箭射了出去。“嗖!”远处一支火把应声而灭,只剩下十二支火把在黑夜中瑟缩。
“嗖!”“嗖!”阿思蓝在战马前冲,侧转,横奔,斜走几个瞬间将羽箭一一射出,无论战马如何动作,他的动作毫不停滞。
这已经高出众人不止一俦了,马上射箭,人的动作和马的步伐要配合如一才行。常人射箭,绝对不敢在战马变换方向时松弦。欢呼声一下子被压了下去,众人屏住呼吸,看着远处的火把一一坠入黑暗。
“还有两支,阿思蓝手中还有一支箭!”一个少女担心地尖叫。
刹那间万籁俱寂,只有细碎如鼓的马蹄声由近而远,突然,马蹄声猛地一滞,紧跟着,最远处那根火把横着歪了歪,熄灭。一点寒星在火把熄灭的刹那间迸射出来,直直地砸在另一只火把的正中央。
“砰!”最后一支火把被灼热的箭尖射了个四分五裂,几点火花流星般跳起来,缓缓消失于黑暗中。
“吱,吱,吱!”数声秋虫的鸣唱从远方传来,特意为坠落的流星配上的一曲尾韵。
“好!”山崩地裂般的叫好声轰然而起,主人,客人,不同民族的壮士拼命地拍打着巴掌,毫不吝啬地将最高赞誉给予策马归来的献艺者。
“为如此神射干了这碗!”阿史那却禺大声提议。众人齐声响应,举起酒碗,一饮而尽。喝罢,阿史那却禺又给自己倒了一碗酒,举到阿思蓝面前,大声说道:“壮士,今天我的属下惊了您的妻子,我以此酒向你赔罪!”
“不敢,不敢,您是苏啜部的贵客,再说,帕黛,帕黛她也没受什么伤!”阿思蓝敢紧侧身闪避,拒绝接受客人的道歉。
“您的属下不知道帕黛怀有身孕,况且,那雕不已经被附离射下来了么?”苏啜附离笑着替双方打圆场。训练一只可用于行军作战的黑雕出来相当不易,外来的附离射死了人家的宝贝,已经大大得罪了突厥王庭。如今人家不再追究,苏啜部应该知道感恩。若是再对黑雕惊吓到帕黛一事念念不忘,就有些不知道好歹了。
“如此,咱们就算揭过,今后谁都不准再记得!”阿史那却禺笑了笑,说道。
“揭过,揭过,一场误会而已。”舍脱沙哥的眼睛转了转,笑着附和。在举碗的刹那,他眼角的余光看见了卿卿我我的李旭和陶阔脱丝,心中不由发出了一声轻叹,淡淡的阴云浮现在眼角。
“您的妻子即将给你生下一个男孩,还是女孩?”阿史那却禺饮了一口酒,信口问道。
“应该是个能挽弓上阵的,额托长老特地给看过了!”阿思蓝非常开心地回答。霫人推测胎儿男女,自有一种办法。额托长老替人治病十治五死,替人相看胎儿男女,十中却能看准八、九。这个孩子是附离圣狼来的那天受孕的,将来生出来一定能受到圣狼的几分庇佑。
“我妻子也怀孕了,估计会给我生个女儿!”阿史那却禺带着几分醉意,扳着阿思蓝的肩膀说道。
“恭喜却禺大人!”长老们一同站了起来,举碗向客人道贺。
阿史那却禺把酒碗向征性地兜了一个圈,笑了笑,不肯先饮。而是继续对阿思蓝说道:“如果生一个女儿,就嫁给你儿子如何?”
阿思蓝手中的酒碗晃了晃,全身醉意尽消。与突厥王族联姻,近百年来霫族中还没任何人家有如此福分。他把求助的眼神看向部落中最智慧的额托长老,却看见额托长老的手颤抖着,半碗酒在锦袍上沥沥而下。
“怎么,难道却禺和你做不得好兄弟么?”却禺见阿思蓝半晌不答,佯装生气地问道。
“当然,当然做得。只是,只是,阿思蓝有些,有些……”阿思蓝搜肠刮肚地寻找着合适词汇。他在苏啜部算得上一个上层人物,却远没有西尔族长的血脉高贵。如果与阿史那却禺联了姻,将来……
阿史那却禺何等老练人物,略一沉吟,已经知道了问题关键。拍了拍阿思蓝肩膀,笑着说道:“我叫却禺,你叫阿思蓝。你是个英雄,将来儿子肯定能保护好我的女儿。我妻子是突厥族中有名的一朵花,生下来的女儿也不会辱没你的儿子。咱们两家联姻,与阿史那家族和苏啜部无关!”
“如此,多谢却禺兄弟厚爱!”阿思蓝笑着举起酒碗,重重地碰在却禺手中的酒碗上。
“干!”却禺豪情万丈地喊道,仰起脖颈,将碗中马奶酒一饮而尽。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五章 猎鹿 (九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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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史那却禺的马队在苏啜部停留了两天,部落里的狂欢也持续了两天。这支来自突厥王庭的使团太及时了,简直就像雪中送炭一样送来了苏啜部最需要的支持。有了阿史那家族这个大靠山,苏啜西尔可以名正言顺地向执失拔大埃斤提出接管霫人祖先留下来的王冠,在一旁咄咄逼人的契丹人也会收敛锋芒,看在苏啜部与阿史那家族联姻的份上放弃他们的不合理要求。
“是长生天和圣狼在保佑苏啜部!”所有牧人都这么说。一直到阿史那却禺离开,人们心中的兴奋劲儿还没有过去。
“白天鹅不想凭自己的力量翱翔蓝天,却学乌鸦一样跟在狼群身后拣碎骨头吃。唉,晚晴教了西尔这么久,难道没教会他把眼光放长远些么!”铜匠师父最爱和别人唱反调,一边敲打着砧板,一边向李旭抱怨。
“族长,族长大人也许有自己的决定吧!”李旭目光望着炉火,心不在焉地回答。
炉中跳跃的幽蓝,正在舔噬着一大块星星铁。陶阔脱丝从月牙湖中捞出来的星星铁为李旭打造了一把兵器后还剩下了不少。小阿思蓝出世在即,李旭刚好用剩下的材料打两把弯刀。
一把给小阿思蓝防身,另一把么?李旭痴痴地笑着,被幸福的梦想所陶醉。
“笨蛋,你以为阿史那家族的女人是那么好娶的么?”铜匠伸出手来,在弟子脑门上来了一个爆凿。以这个弟子目前的资质,最适合找个没人的山野去隐居。可老天偏偏将他推入了一个漩涡中,而他本人眼看踏入了漩涡的中心,却毫意识不到任何危险。
“却禺大哥说了,他与阿思蓝两人联姻,不牵扯双方的家族!”李旭把烧红的铁块用火钳夹出来,用力敲了几锤后,擦着脸上的油汗回答。
阿史那却禺的亲和力无以伦比,举手投足间流露出来的热情和大度已经博取了整个苏啜部的好感。李旭不想让没根据的猜疑扫了全部落的兴,虽然他和铜匠师父一样,也隐隐约约地觉察到这过度的热情背后可能包含了一个巨大的阴谋。可阴谋到底是什么,他又像雾里看花一样无法看清楚。
“如果徐兄在,肯定能猜出阿史那却禺的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可惜徐兄还在新开河畔,领着人马防备契丹人的偷袭!”李旭摇了摇头,尽力把心头纷乱的想法甩在了脑后。打造兵器需要心神专一,他可不希望即将诞生的两把弯刀中出现任何一件次品。
“你这孩子,终究还是心善!”铜匠叹了口气,不再说话。该来的终归还是要来的,不经历风雨的翅膀永远长不大,有些道理只有吃了亏后才能明白。他爱怜地看着将大锤抡得呼呼生风得李旭,仿佛又看到了二十多年前的自己。
大锤小锤嘈嘈切切,奏响一曲牧歌。牧歌声中,时间渐渐被淡忘。第一把黑蓝色,线条柔和顺滑的刀坯渐渐成型,金色的火焰在刀刃间流动,时而爆发出耀眼的光芒。
师徒二人都不说话了,锻造工作已经到了最关键时刻。铜匠深厚的经验和李旭悠长的体力让完工速度大大加快,待刀刃和刀身过度部分打平后,一件精品又要诞生。
“你居然还有心思在这里打铁!”作坊门被人一脚踢开,冷风包裹着一个人影,怒气冲冲地闯了进来。
“娥茹!当!”李旭一分神,大锤偏离了目标,将刀面砸得向下凹了一块。星星铁锻打后形成的天然花纹被打碎了,整个刀身看上去不再浑然天成。他懊恼地放下了铁锤,把目光看向了娥茹。
“快走,跟我去中央大帐!”娥茹红着眼睛,疯了一般拉起李旭的衣服角向外扯。眼前这个傻瓜太没脑子,老婆都要被人抢了,居然还顾得上帮别人打刀。
“怎,怎么回事!”李旭有些不高兴地拉住娥茹,低声询问。今天所有功夫都因为娥茹的鲁莽而功亏一篑,要想恢复刀面上的花纹,整把刀坯都得重新回炉。
“打,我打死你!”向来温柔体贴的娥茹瞪着泪眼嚷嚷,“他们要把陶阔脱丝嫁到突厥去,你居然,居然还有心思在这里打铁!”
“什么?”李旭愣愣地,一时没有做出反应来。陶阔脱丝要嫁到突厥去,不是说突厥人的女儿要嫁给阿思蓝么?怎么刚过了几日,所有安排都变了?
“去吧,尽力为之!”铜匠在李旭肩膀后推了他一把,低声劝道。
“噢!”李旭答应一声,跌跌撞撞地跟着娥茹跑出了作坊。秋风一吹,他的脑子立刻清醒了过来。陶阔脱丝要嫁入突厥,可陶阔脱丝分明已经与自己有了白首之约啊?西尔族长认可了这件事!额托长老祝福过这件事!整个苏啜部,整个草原都曾经为自己和陶阔脱丝祝福过!
他跳上马背,疯狂地冲向中央大帐。怪不得自己总觉得却禺酒醉后的笑容那样神秘,此人那天根本没喝醉,却把整个苏啜部都灌醉了!
‘阿思蓝只是一个部落贵胄,他的儿子娶阿史那却禺的女儿,必然打破苏啜部内部的权力平衡!’疾驰中,李旭感觉到自己变成了徐大眼,双目瞬间穿破了那团漆黑的迷雾。‘为了维持西尔家族在苏啜部的权威,族长家中必须有人跟阿史那家族中地位更高的人联姻。’
草原人性格耿直,却不代表草原人不懂得交易。李旭知道自己真的很傻,傻到那么轻易地相信了阿史那却禺的大度。傻到相信身边所有人都像九叔一般真诚和善良,傻到把自己当成了苏啜部的一分子……
从却禺手中赢来的黑风不愧为一匹宝马良驹,几个窜越,它就冲到了部落议事的中央大帐后。李旭跳下马,握着弯刀冲向中央大帐的前门,就在身体擦过浑圆的帐壁瞬间,他听到一个哽咽的声音…….
“附离不是逞能,不是,附离是为了部落的荣耀才与却禺赌酒。狼骑那么凶,他不愿意咱们的牧人失掉锐气!”
“是陶阔脱丝,她在为我说话!”李旭的脚步一滞,心中立刻被幸福和酸楚交织的滋味添满,整个身体都跟着颤抖起来。
“她在为我说话,她没有背弃我!”颤抖着,少年人的脊背挺得笔直。他整顿衣衫,缓步向大帐前门走去。无论前方有多少风雨在等着,他必须用理智而不是莽撞去化解。
“西尔族长,难道诸部长老会议,可以让女人随便说话么?”一个阴恻恻声音打断了陶阔脱丝的哭诉。是那弥叶长老,李旭知道对这个声音太熟悉了。就是这个无耻的老家伙在面临强敌时犹豫退缩,如今他却又打起了牺牲陶阔脱丝换取突厥人青睐的鬼主意。
“这是我自己的婚事,我自己当然可以说话!”陶阔脱丝泪眼看向众人,回答声里带着几分绝决。这些人都发疯了,他们没有良心。附离为部落做了这么多事情,他们居然毫不客气地就选择了背叛。
“这不是你自己的婚事,这是关系到几万人生死的大事!”额托长老站了起来,声音不带任何感情,“突厥人为启民可汗的侄子提亲,咱们没有力量拒绝。”
“白天鹅的子孙何时依靠过别人?”杜尔的老父亲嘎布勒站起来说道。诸位长老中,他向来以吝啬和寡言少语闻名。今天,为了一个外族小子,他居然当面反驳起了威望最重的额托长老。
几个平素不爱管事的苏啜部长老在下面交头接耳,把帐内吵成了一锅粥。今天的事情的确非常棘手,西尔家的女儿嫁给启民可汗的侄儿,这简直是长生天赐予苏啜部的恩典。几百年来,霫族还没和这么强大的盟友联姻过。但是,附离是圣狼的侍卫,他来部落后付出的一切,有眼睛的人都不应该选择忘记!
“如果拒绝了阿史那家族的提议,咱们根本没有力量抵挡突厥王庭的愤怒。咱们只有几千武士,突厥人却有二十万狼骑!”苏啜附离站起来,尽量让自己的语调听上去平缓。他终于等到了这个机会,那个夺走了他的名字和荣誉的人如果不除,白天鹅的王冠不知道将来会落在谁的头上。
大帐外,李旭的脚步越走越慢,明明只要一转身,他就可以绕过大帐侧面,闯到帐门口。可身体却沉重如铅,让他无法迈出那关键的一步。苏啜附离说得一点儿也没错,自己能为苏啜部提供的,已经全部提供了,而突厥王庭却拥有二十万狼骑!
二十万狼骑,想想当日攻破索头奚部时的屠戮,李旭眼前就只剩下一片血光。
“附离可以和咱们并肩作战,抵抗外辱!”陶阔脱丝声嘶力竭地喊。在苏啜附离说话时,她看见很多长老频频点头。就连对自己和附离最好的舍脱沙哥长老,也爱莫能拄地垂下了头去。一股绝望的感觉笼罩了她的全身,但她不能接受这个命运,决不!
“那个汉人不会和咱们并肩作战,他是个逃兵!”苏啜附离冷笑着,把目光转向在座所有人,“我私下找过几个商贩,问过那个汉家小子的来历。大隋皇帝要攻打高丽,那几个汉人小子不敢去,所以才借着经商的由头逃到咱们部落来。你们想想,一个不愿意为自己的族人而战的懦夫,会为别人的部落而流血么?”
“附离不是懦夫,附离不是……”陶阔脱丝绝望地大哭起来。她想为心上人辩解,但她无法否认叔叔说得是事实。李旭对她无所隐瞒,为什么来霫部,为什么不着急回家的原因,她清清楚楚。
“一个不愿意为自己的族人而战的懦夫,会为别人的部落而流血么?”李旭呆立在了毡帐旁,脸色苍白,身体瑟缩成了风中枯草。娥茹已经追了上来,拉着他的手向毡帐门前走,却怎么也扯他不动。
绝望中,他看见陶阔脱丝哭着从毡帐里冲了出来。他看见娥茹哭着向陶阔脱丝追去,他看见毡帐门前的苏啜武士瞪着自己,目光中充满鄙夷。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五章 猎鹿 (九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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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汉家小子告诉他的属下对敌人要仁慈,劝大伙放下刀箭,和仇人做朋友。这样的懦夫,凭什么要我部族勇士……”空荡荡的大帐里,苏啜附离的声音往来萦绕。
各部长老们静默无言,所有人心里都明白苏啜附离的话未必属实。无论那个汉家小子因何而来,他半年来在苏啜部的所作所为却与“懦弱”二字扯不上半点关系。但为了一个异族小子去得罪西尔族长的弟弟,这个头实在没必要出。况且,除了牺牲掉那个汉家小子外,眼下诸霫联军根本没有第二条路可供选择。
联姻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有了突厥人这个大靠山,西尔族长可以名正言顺地从执失拔大埃斤手中接过祖先留下的王冠,重新将所有白天鹅的子孙整合成一队。周围数不清的小部族,将一个个陆续臣服在霫人的马蹄下。大漠东部,弱洛水到栗末水(松花江)之间千里草原上将无人再敢于霫族争雄,重现祖先辉煌的时刻指日可待。
比联姻的好处更显而易见的是拒绝阿史那家族的善意后那可怕的结果。一个拥有数百万人口,二十万狼骑的部族绝不是只有几千人马的诸霫联军所能抗衡的。即便圣狼的力量再强大,徐贤者的智慧再深,狼骑到来之时,就是草原被血染红之日。即便突厥人不因为苏啜部的拒婚而发兵征讨,只要阿史那家族旗帜鲜明地对执史拔大埃斤表示支持,那些处在观望状态的小部族,肯定立刻投身到执失拔帐下。留给苏啜部的,依旧是一场灭顶之灾。
退一万步来考虑,即便阿史那家族大度到将拒婚之辱一笑了之,有阿思蓝家和却禺家的婚约在,强者为尊的草原上,西尔族长的位置将放于何处?
大伙根本不需要选择,在突厥使者提出由启民可汗的侄儿阿史那骨托鲁和苏啜部联姻这个建议时,结局就早已写定。阿史那家族背后有一个国家,而附离大人除了他自己外,什么都没有。
“那个汉家小子试图教狼吃草,表面上的善良和虚伪已经迷惑了很多牧人……”苏啜附离大声历数着李旭的“罪状”,为部落的最后决断寻找理由。从长老们的表情上,他知道自己赢定了。白天鹅王冠是属于苏啜部的,无论哪个外来人威胁到自己,都要在其苗头尚未露出前将其彻底铲除。
突然,苏啜附离的话塞在了嗓子眼儿。他看见站在门口的两个侍卫被人撞倒在地上。紧接着,他看见一头愤怒的豹子缓缓向自己逼来。
“苏啜附离大人,如果你想巴结阿史那家族,请不要侮辱我,也不要侮辱你自己!”李旭手按着刀柄,一步步走到了大帐中央。几个负责大帐安全的部族武士试图冲过来拦阻,被他的目光一逼,带着些愧意停住了脚步。
“附离,你要干什么?”苏啜部的长老们大叫道。按照附离目前的身份,他绝对有权力参与部族的决议。但圣狼侍卫大人天性懒散,很少到中央大帐来,所以长老们议事时也习惯不忽视他的存在。
今天,没有人请,他却突然来了。一进来,身上就充满了杀气,仿佛在座所有人都是他的仇人,仿佛随时准备拔出刀来血洗大帐。
李旭冷笑着,愤怒的目光在长老们脸上一一扫过。在进入大帐之前,他心中还充满了自卑与自怜的话,此刻,所有自卑与自怜早已被桀骜所取代。他看清楚了隐藏和善背后的虚伪,看清楚了需要他一个“懦夫”为之奋战的部族。每个目光与他相遇的人都不由自主地将头偏了开去。是白天鹅的子孙辜负了自己的朋友,无论背叛的理由多充分,大伙都无法理直气壮地面对圣狼侍卫的眼睛。
“按草原规矩,如果一个人受了侮辱,可以用造谣者的血来为自己雪耻。苏啜附离大人,一柱香时间后,我在帐外空地上领教您的箭术!”李旭收回自己的目光,稳稳地站在大帐的中央说道。
他的声音不高,却字字清晰无比。学了近一年突厥话,每个词汇他都能用得恰如其分。狼群之中没有那么多法律,相互之间所有争执都可以用牙齿来解决。如果今天苏啜附离不接受他的挑战,从此之后将永远无法在部落中立足。
大帐内登时乱成了一团,谁也没想到平素善良老实到有些迂腐的附离居然采用如此极端的方式来解决争端。有人惊诧,有人呵斥,还有人在心里暗暗为李旭鲁莽的行为暗自摇头。苏啜附离是部落中有名的勇士,无论是平时打猎还是两军交锋,他从没遇到过敌手。
大伙正慌乱间,耳边又响起了李旭异常平静地声音:“附离大人地位尊崇,不至于找别人替自己来接受一个汉家小子的挑战吧!”
汉家小子四个字,李旭咬得很重,还故意带上了苏啜附离说话时那轻蔑的语调。
“你”苏啜附离被李旭身上的杀气逼得心里发慌,本来想毫不犹豫地将挑战答应下来,不知怎地,话到嘴边突然变成了另一种说辞:“你是族中晚辈,按规矩不能挑战长者!”
“你们,在座每个人,今天曾经把我当作是自己的族人么?”李旭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帐篷里回荡,刹那间,他感到自己的头脑分外清醒。
凌厉的目光再度在每位长老的脸上扫过,依旧没有人敢抬头和他对视。我是个汉家小子,他们根本没把我当作自家人。李旭的脸上慢慢浮现了几丝冷笑,微笑着,他向所有人说道:“我不是苏啜部的战士,挑战族长之弟不算不尊重长者。此后,我也不会在留在此地,明天早上,我会在日出之后离开!”
“那圣狼怎么办?”
“你把圣狼如何安排?”乱哄哄的追问脱口而出。问完了,说话的人才猛然意识到自己问得愚蠢,嘴巴里像被卡了个鸡蛋般,张得开,闭不拢。
“西尔族长,你会允许我带着甘罗离开么?”李旭没有回答众人的话,将目光转向高坐在铁椅子之上,一直没有说话的苏啜西尔。明澈的目光凛冽如电,代表着族长权威,曾经高不可攀的铁椅子在他眼中瞬间矮了下去。。
半年多来,只要在部落营地内,甘罗就跟陶阔脱丝形影不离。而方才陶阔脱丝奔出帐篷时,身边却不见了甘罗的身影。
苏啜部早已做好了最坏准备,李旭知道,今天无论自己做什么,甘罗都无法跟自己走。圣狼只有一个,而圣狼侍卫却可以经常换。
狼对自己的种群爱护有加,对族群外的生物却从不吝啬露出自己的牙齿。
局势的发展已经完全脱离了西尔的控制,这决不是他希望见到的结果。他还有一个最小的女儿叫雅伦,只需要再等三年时间就可以选择别人的帐篷。和部族中所有怀春少女一样,雅伦提起圣狼侍卫时满脸崇拜。
只需要三年,而附离今年只有十五岁。这是一个多么完美的安排,没想到居然突然卡在了半路上。在李旭刀一样的目光中,西尔族长缓缓地站起了身,脸色像作贼被人抓住了手腕般,红得几乎滴出血来。张开嘴巴,他听见一个不似自己的声音在喃喃地解释道:“我,我也是不得已。雅伦,雅伦只有十岁。娥茹,娥茹已经不是,不是完美的宝玉。阿史那家族世代与中原通婚,风俗和汉人一样,万一惹怒了他们,部族,部族……!”
“西尔族长,这个理由是你自己想到的么?”李旭感觉到自己像刚才月牙湖中爬出来,全身的血液都已经凝结。冷冷的秋风从窗口吹进,吹散他眼前所有迷雾。
这不是西尔自己想出来的办法,霫人的头脑和突厥的词汇里,根本没有‘完壁之身’这个概念。‘阿史那家族世代与中原通婚,风俗和汉人一样’这句话,也不应该出自西尔族长之口。整个苏啜部,除了徐大眼之外如果还有另一个人对阿史那家族的历史和习惯如此清楚,这个人的身份已经用不着去猜。
只有她,才如此迫切地需要突厥人的力量。二十多年过去了,在她心内,对大隋的仇恨她一点儿都没减少。
“我,当然是我。我是一族之长,不能拿族人的安危做赌注!”苏啜西尔大声吼道,唯恐有人听不见他的回答。他感觉到了自己的愤怒,但满腔的怒火在附离明澈的目光前,却如遇到了雪山一样快速崩溃。
是苏啜部对不起附离,舍脱部的沙哥长老轻轻摇头。但是,他不打算站起来说一句公道话。西尔族长的回答有道理,大伙不能拿族人的安危做赌注。所谓公平,本来就是有限度的。此事过去后,各部愿意奉献最美丽的少女给附离作为补偿。但是现在,陶阔脱丝必须履行族长女儿的责任。这份责任与她与生俱来,无法逃避。
苏啜附离感觉到了哥哥的内心的尴尬,挺直身体,挡在了李旭和西尔族长的中间。尽管内心深处依然负疚,尽管面对附离的目光依然感到了巨大的威压,他却义无反顾地展示了自己的勇气。
“我接受你的挑战,一柱香后,让长生天见证你的勇敢!”苏啜附离冷冷地回答,说完,转身走出了帐篷。
“打扰族长大人和诸位长老!”李旭双拳前抱,躬身向四下行了一个汉礼。“请诸位记住,你们身上流的是白天鹅的血,不是跟在狼群身后拣碎骨头的乌鸦!”
说罢,他亦转身走出了大帐。长老们如何决定,他无法干涉。但无论最终决定的结果如何,他都会做一件自己想做的事情。李旭突然想起了铜匠师父,二十多年守着一个承诺,他真的无怨无悔么?他所守候的人,真的值得他为之付出那么多么?
将两匹马拉开三百步的距离,额托长老奋力甩响了手中的皮鞭。这个解决办法也不错,汉家小子如果输了,苏啜部再也不必背负什么。十五岁的初生牛犊挑战一头成年公狼,胜负的结局几乎没有悬念。
苏啜附离用力一夹马肚子,向不远处那个侮辱自己的野小子冲去。整个部落里,除了阿思蓝,没有人可能胜过自己手中的弯弓。他调整着马速,尽量让身体与战马起伏的节奏协调,二百五十步,二百步,一百五十步,苏啜附离取弓,搭箭,看到了胜利在向自己微笑。
角弓传来温润的感觉让李旭心里一片空明,被欺骗被愚弄后的愤怒,被辜负被出卖后的绝望,全部被那一瞬间的沉静所消融。他没有策动战马,急奔而射不是他的强项。他需要静静地等,等属于自己的机会送上门来。
“那汉家小子没动!”苏啜附离楞了一下,旋即心里涌起一阵轻松。一百步左右射静靶,从十七岁以后他就没有失过准头。“这是你自己找死!”苏啜附离咬着牙,配合着马蹄的韵律拉开了弓弦。
“嗖!”一道急掠而过的电光扼住所有人的呼吸。
一百三十步外,苏啜附离的战马高高跳起,悲嘶一声,将主人甩了出去。“嗖!”失去准头的羽箭从苏啜附离的弓弦上脱出,直冲云霄。
李旭收弓,策马,抽刀,旋风般向跌落在尘埃中的苏啜附离卷去。中原角弓最大的优点在于它的力道,当初射斥候头目,徐大眼就曾经指点过他这一手。为了保证准头,今天他选择了对方战马的脖颈。“射人先射马!”九叔传授的歌诀中,清晰地写明了无数中原战士用生命换回来的经验
额托长老紧紧地闭上了眼睛,苏啜附离完了,被摔了个晕头转向的他没有任何机会逃脱对手的弯刀。除非有人不顾一切冲上前拦住李旭的战马,但那个破坏草原规矩的人,随后将被绑在马背后活活拖死。
预料中的血腥味道和惨叫声并没有传过来,代之的是一阵纷乱嘈杂。额托长老艰难地睁开双眼,看见李旭站在地面上,弯刀死死压住了苏啜附离的脖颈。擒而不杀,这是对决斗失败者更大的侮辱。从此之后,苏啜附离的身份就是战胜者的奴隶,按草原规则,除非主人开恩允许其家人以财物赎回,否则他将永远无法摆脱奴隶身份。
“我不是懦夫!你才是!”李旭把弯刀架在苏啜附离的脖颈上,静静地说道。苏啜附离双目紧闭,整个人被羞辱折磨成了血红色,却鼓不起勇气用自己的脖颈去撞弯刀的锋刃。
“额托长老,我可以不可以用自己的奴隶向贵部换一个人?”李旭收起弯刀,冲着老额托大声喊。这是草原规则,他知道额托长老无法拒绝。。
“陶阔脱丝是族长的女儿,不是奴隶。”老狐狸额托答非所问。
“这关陶阔脱丝什么事?”一些不明白事情缘由的牧人小声打听。以李旭的身份和苏啜附离决斗,这显然是违反部族规矩的行为。但为什么额托长老不制止他?西尔族长为什么躲在大帐里不肯出来?负责维持部落秩序的武士们呢,为什么他们看向李旭的目光充满了同情?
“是阿史那家族向西尔族长家提亲!”一个多少知道些底细的人压低了嗓子回答。今天的事情恐怕不好收场,族长的弟弟遭受了羞辱,如果对方不是圣狼侍卫,这会儿估计已经有半个部族的武士挺身捍卫族长家的尊严。
晚风凉凉的,吹透人背后的冷汗。
第一卷 塞下曲 第五章 猎鹿 (九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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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用苏啜附离换阿芸,额托长老,这笔交易可否做得!”李旭冷笑着问。他感觉到了一丝报复的快意,尽管这快意如刀子般捅得他遍体鳞伤。
“阿芸是你自己的奴隶,你想放了她随时……”额托长老万万没想到李旭费了这么大周章,豁出性命不要只是为了一名女奴,一时没反应过来,脱口答道。
“他只是为了一个女奴和苏啜附离决斗!”牧人们低声议论着,脸上充满了难以置信的神色。
“为了一个女奴连命都不想要了!”有人轻轻捶打着胸口说道,他心里还在后怕,如果方才不是苏啜附离大意,此时那个异族少年早就身首异处。草原战士的弯刀挥下来可不像少年人那么慈悲,他们习惯于不给对方留下任何报复的机会。
“从今天起,阿芸不再是任何人的奴隶。她想在部落中住多久,都是你们的客人。想离开,你们不能拦阻!”李旭用力推了苏啜附离一把,后者如失去了魂魄般晃了晃,跌跌撞撞向前冲去。
“成交!”额托长老一把扶住苏啜附离,带着几分恼怒回答道。
“额托长老且慢,我忘了问,你是代替整个苏啜部回答我,还是仅仅代表你自己?”李旭手按刀柄向前踏了一步,笑着追问。徐大眼曾经说过,如果你想算计别人,就千万别让人猜到你的下一步。既然已经和额托长老等人将面子撕破,他不介意把双方关系弄得更僵一些。
这小子太过分了,自己的部落虽然对眼前这个小子有所亏欠,但此人也不应该一而再,再而三地怀疑苏啜部的信誉!额托长老恼羞成怒,欲以长老身份给李旭一些教训。他以探询的目光向周围扫去,却看到舍脱部的哥撒那,必识部的侯曲利等人纷纷将头转向了别处。
“长生天听见了苏啜部长老额托的回答,阿芸不再是任何人的奴隶,她是苏啜部的客人。”额托长老铁青着脸,重复了一遍自己的承诺。说完,搀扶着失魂落魄的苏啜附离,慢慢走向中央大帐。一瞬间,他和苏啜附离都好像苍老了许多,背影佝偻着,脚步看上去也有些跌跌撞撞。
“李旭感谢额托长老的慷慨!明天一早,我会向大伙告别!”少年人冲着额托的背影拱了拱手,转身走向了自己的战马。
“主人!”女婢阿芸的哭声在人群中响了起来。刚才那一幕,她完完全全看到了眼里。梦寐以求的幸福突然从天而降,让她彻底迷失了自我。
“除了你自己,没有人是你的主人!”李旭带住马缰绳,俯身向阿芸伸出了右手。
阿芸羞羞地笑了笑,擦了把泪,将手放在了面前那只温暖的手掌中。李旭用力一拉,将阿芸扯上马背。黑风“唏溜溜”发出一声长啸,撒开四蹄向前冲去。
“这混小子!”阿思蓝等人摇着头,让出一条通道。这样的结局也好,双方都不至于受伤太重。作为身负保护部落职责的武士,他们也不必太过为难。
少女阿芸如乘云驾雾般坐在李旭胸前,浓烈的男子汉气息从身后传来,熏得她透不过气。这是一种幸福窒息,但是,阿芸不敢奢求它能持续太久。
身后的少年人是一头离群的狼王,总有一天他回找到自己的群落。有幸运的人会陪着他看日出雪落,但那个人绝对不应该是自己。鼻翼间深深地呼吸了几下,阿芸满足地想。他有很长的路要走,一个好女人不应该成为他的负累。
她慢慢地抬起了黑宝石般的大眼睛,看了看李旭那稚嫩的,刚刚长出少许络腮软须的面孔,笑了笑,低声说道:“陶阔脱丝要你今晚在帐篷里等她!”
“陶阔脱丝!”李旭梦呓般重复,已经麻木的心脏些许回复了一点儿温暖。“我知道她不会辜负我”,少年微笑着,两行清泪终于冲破眼眶,顺着腮边缓缓流了下来。
陡然发生了这么大变故,有间货栈早已闭门谢客。张季、王可望两个心急火燎地盼到了李旭返回,怯生生上前询问今后的去留。
“你们尽管放心,苏啜部指望着用货栈吸引周边部落,所以没人会找你们的麻烦!货栈请阿芸做掌柜,你们两个做伙计。赚了钱大家分,我那一份交给商队带回易县老家去。”李旭的头脑清楚,条理清晰地安排道。
当起身冲进中央大帐的刹那,李旭已经不是原来那个懵懂少年。杨夫子、徐大眼、孙九、铜匠,众人的教导从那时起慢慢开始融入他的血脉。
货栈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苏啜西尔和额托等人再愤怒,也不会自己去砍自己的脚后跟。所以张季和王可望可以平平安安躲在部落里逃兵役,没有必要为将来担心。眼下唯一可供苏啜附离等人发泄愤怒的就是阿芸,她无依无靠,又和自己的关系非常近。但今天自己已经逼得额托长老当众承认阿芸为部落的客人,出于维护部落尊严的目的,长老们也不会让阿芸受到什么威胁。
李旭冷静地思考着,一步步安排好自己和货栈的未来。去年赚到的钱已经有一部分托付张三叔带回了中原,剩下一些属于徐大眼和他两人的贵重之物,刚好可以拣出几件来路上应急。属于自己名下的牛羊、马匹等牲畜一直混在部落的公产中由牧奴放养,自己走后,这些牲畜应该能为阿芸、张季、王可望提供充足的饮食……
在少年曾经的梦中,有一天将赶着成群的牛羊、马匹,带着自己的妻子衣锦还乡。李旭冲着自己渐渐飘散的背影笑了笑,缓缓合上了账本。
帐篷外,响起了一连串的脚步声。随着阿芸热情的招呼,杜尔、阿思蓝、侯曲利、哥撒那等人陆续走了进来。
“去舍脱部吧,我的几个妹妹随你挑!”哥撒那的性子最为直率,扯着嗓子大叫道。中央大帐内发生的一切已经通过武士们的口传到了他的耳朵,哥撒那对于长老们的选择也不满到了极点。
“嗨,那弥叶这老家伙……”必识部的侯曲利不断摇头。“突厥人有数十万大军,但白天鹅的子孙未必没自保能力。草原这么大,难道那二十万狼骑就闲着没事,天天追着咱们的马蹄跑么?”
大伙纷纷表达着自己的愤慨,却都拿不出什么好办法。他们都是各部落中数得着的勇士,但能给予李旭的支持却极为有限。霫族自古以长老会为尊,即便是族长本人,也没权否定长老们的公议。
发泄了一会儿,杜尔低声建议道:“附离,要不你等徐贤者回来。他智慧过人,说不定能拿出什么好办法!”
“你没发现,最近几次都是苏啜附离一个人回来,茂功兄总是被留在军中么?”李旭摇摇头,低声回答。他本来一直以为徐大眼在外边迟迟不归,是因为想逃避和娥茹的感情。现在细想起来,这种安排未必没有防止自己和徐大眼的势力坐大,进而威胁到部落安全的考虑。
一天之内从众人瞩目的高峰跌到人生的低谷,让他对部落中所有的一切本能地感到怀疑。杜尔等人知道他心情不好,所以也不久坐。说了些今后再见的话,各自留下了一份礼物后,纷纷起身告辞。
“等将来你心情好了,别忘了到月牙湖边来看看大家!”哥撒那用力抱了抱李旭,低声叮嘱。第一次见到李旭时,对方比他矮了两头。如今,这个汉家少年已经顶到了他的鼻子间上。就凭这副骨头架子,此人将来也是个了不起的豪杰。为了几根碎骨头赶走一头豹子,哥撒那相信,苏啜部的长老们总有一天会后悔他们今天所做出的选择。
“我家牧奴多,牛羊、马匹可以拿过来一块放。每年的羊肉、牛奶还有春天的小崽子,少不了你们的!”杜尔挥了挥空荡荡的衣袖,冲着张季和王可望两人叮嘱。李旭托他照顾货栈中留下的三人,凭借家族的实力,杜尔相信自己能完成朋友的嘱托。
“你今天那箭够准的。下次与人交手时千万记住了,箭离手后立刻俯身马侧,这样,万一射不中对手,你还有机会射下一次!”侯曲利拍了拍李旭的肩膀,低声叮嘱。双方交情虽然不深,他却非常佩服李旭磊落的性格。
阿思蓝走在众人最后,临出帐门前,从发辫间解下一串银铃,放在了李旭手里:“咱们营地的栅栏年久失修,前天巴热阿家的公牛发了疯,居然把西南角上撞塌了一大片。我今晚还得带人巡夜,就不陪你喝酒了。你们中原人喜欢银子,这个铃铛送你。哪天想起来,别忘了你在草原上的兄弟!”
“这可不行!”李旭大声推辞。刚要替阿思蓝将银铃挂回头上去,却猛然从对方的目光中看到了几分狡猾的味道。
“谢谢阿思蓝大哥!”阿芸抢上前,替李旭回答。巴热阿家的公牛发疯,原本不关附离大人的事。但今天晚上,却不得不说那头公牛发疯发得及时。
李旭的心暖暖的,握着阿思蓝的银铃坐回了火堆旁。善解人意的阿芸送上羊肉、点心和奶茶后,就拉着张、王两兄弟退了出去。此刻帐篷里就剩下了他一个人,跳动的火焰里,大半年来发生的一切又慢慢回到了眼前。
牧歌一般的宁静日子,酣畅淋漓的豪饮,危难之中的彼此照顾,还有血腥的杀戮,生死友谊,。一切一切,就像梦一般从眼前飘散。
冷静下来后,李旭知道自己并不恨牧人们的无情。老实地讲,在苏啜部的数个月来,他受到的照顾颇多。大多时候,他在心里已经把此地当作了自己的另一个家。如果不是今天发生了陶阔脱丝这件事,他甚至希望把父母接来,永远在这里住下去。
这里没有贪官,没有税吏,牧人们的行为虽然粗鲁,但对自己的族人心肠却不坏。几个朋友各自有各自的性格,每个人不同,但彼此之间相处得很投缘。特别是杜尔和阿思蓝两个,他们可以说是同生共死的好兄弟。李旭握了握手中银铃,感受到蕴藏在其间的温暖与真诚。
银铃中有一个纸条,已经被他用刀尖挑出来,放在炭火上烧成了灰烬。那拙劣的笔迹肯定出自杜尔之手,‘豁、平安!’,为数不多了几个汉字还是夏天时李旭亲手所教。杜尔在纸上清楚地画出了被公牛撞坏的栅栏所在位置,栅栏另一侧,画了几个离开的武士。豁口外,一匹马驮着两个小人奔向远方。
远方,是一条弯弯曲曲的城墙,这是杜尔心内对中原的全部概念。
“居然没骗过你们!”李旭翻检着朋友们送的临别礼物,脸上露出了几分笑容。杜尔和阿思蓝送的另一份礼物里边塞满了肉干和奶酪,足够两个人路上消耗。作为苏啜部的武士,他们无力推翻长老们的决定。作为好朋友,他们却希望李旭能够获得属于他自己的幸福。
秋风从帐篷的缝隙中吹来,炭盆里的火焰跳暗了暗,紧跟着冒出一股幽蓝。李旭的心猛然一紧,快速把头转向了门边。他知道谁来了,他压抑着自己的剧烈的心跳站了起来。只有陶阔脱丝的脚步是这样悄无声息,帐篷被钻了无数次,只有这次李旭心中充满了期待。
陶阔脱丝的身影轻轻地飘了进来,扑进李旭的怀中。李旭感觉到了胸口的湿润,感觉到了少女肩膀的抽动,他的手臂再度用力紧了紧,仿佛抱着的是无价珍宝。
这就是他的无价珍宝,无人能夺走,漫天神佛也不能。松开双臂,他用大手轻轻擦去陶阔脱丝脸上的眼泪,低声说道:“别哭,我们马上就走。跟我一起回中原去,做我的妻子。”
陶阔脱丝轻轻抬起了头,红肿的双眼中刹那间写满了笑意。她知道附离会带自己走,知道这个汉人伢子不会忘记对自己的承诺。慢慢后退了几步,她笑着解开了自己头上的银饰,瀑布般的长发瞬间飘落下来,映着身边的火光,再一次耀花李旭的双眼。
“我会保护你一辈子,我攒了一些钱,还有一张好弓,一把好刀!”李旭看着少女在自己面前轻轻转身,裙发飞扬。“栅栏的西南角有个豁口,我们从那里走,谁也不会惊动!”
突然,他的声音停住了,呼吸刹那间变得极其粗重。火光中,精灵一般舞动着的陶阔脱丝解开了丝绦。蜀锦落下,少女美丽的胴体遮断了所有光线。
火光中,陶阔脱丝的身体就像云中仙子一样圣洁。李旭不由自主地向前走了几步,心中里除了少女外,所有理智都飞到了天外。他感到心头有一把火在烧,感到湿热的脉搏中汹涌澎湃的冲动。他的手指本能地伸向前,伸向世间最美丽的山峰。
陶阔脱丝微笑着,拉住李旭的手,把它按在自己身体的柔软处。这一刻,她已经等了好久,好久。两个年青人的身体都颤栗了起来,幸福的熏眩潮水般吞没了整个帐篷。
李旭低下头去,贪婪地吻向那张无数次走进他睡梦中的面孔。什么圣人教诲,什么良家门风,他统统不再想管。如果自己早就放弃心中的固执与陶阔脱丝比翼双飞,长老们今天根本不可能将陶阔脱丝献出去。
幸福伸手可得,他不想再让自己后悔。
“我们走,回,回中原!”李旭一边疯狂吻着陶阔脱丝的面颊,喃喃道。嘴唇处的幸福温润,此外,还附带着一丝微微咸。
是眼泪,理智慢慢地顺着咸味传遍全身,李旭的身体也慢慢开始僵硬。他楞住了,不解地张开了双眼,看见陶阔脱丝晶莹的泪水,一滴,一滴,从红肿的眼皮下慢慢滚落。
“附离!”陶阔脱丝双手死死揽住李旭的脖颈,吹气如火。
“我们走,马上走!”李旭用力打了自己一巴掌,大声说道。不能在帐篷里耽误太多时间,走得越迟,被长老们发觉的风险越大。
“附离,我是西尔族长的女儿。”陶阔脱丝吊在李旭的胸前,声音低不可闻,却字字犹如惊雷。
“我把自己给你,但我,我毕竟是族长的女儿!突厥人,突厥人有二十万大军”抽泣声声如刀,刀刀切割着李旭的心脏。心中最后一点火焰被眼泪浇熄,李旭放开了手,感觉到了秋夜彻骨地寒。
“附离,抱我!”陶阔脱丝流着泪,低声祈求。
李旭抱起陶阔脱丝,缓缓走向了帐角的毡塌。臂弯间的身体软软地贴在他的胸口上,仿佛整个人都已经融化。他轻轻地将少女放在毡塌上,贪婪的目光再度掠过那美丽不可方物的胴体。突然,他笑了笑,用绣花毛毯裹住了陶阔脱丝的全身。
“附离!”陶阔脱丝的身体猛然僵硬,哽咽着哭出了声音。
“阿史那家族世代与中原联姻,如果你跟了我,就不能嫁入突厥王族。否则,只会给你的族人带来灾难!”李旭像一头受伤的野兽般喘息着说道,万般艰难地站直了身躯。
尽量不看陶阔脱丝那如花容颜,他从帐壁上取下刀,挂在了自己腰间。拎起藏满财物和吃食的包裹,搭在了自己肩头。“我有刀,有弓,可以保护你一辈子。如果你决定跟我走……”李旭回头,俯身,再度吻上了陶阔脱丝的前额。“我在帐篷外边等你,阿芸已经为咱们备好了马!”
说完,他微笑着挺直腰身,迈动双腿,把炭火和少女的抽泣声留在了身后。
毡帐外,夜已经深了,水一般的星光从头上照下来,照亮整个原野。
第一卷《塞下曲》卷终
家园 - 酒徒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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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 酒徒 著 (第二卷功名误)
-寂寞一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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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2009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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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 酒徒 著 (第三卷 大风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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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2009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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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 酒徒 著 (第三卷 大风歌)
-寂寞一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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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2009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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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 酒徒 著 (第四卷 扬州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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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2009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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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 酒徒 著 (第四卷 扬州慢)
-寂寞一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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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2009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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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 酒徒 著 (第五卷水龙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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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2009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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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 酒徒 著 (第六卷 广陵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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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2009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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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 酒徒 著 (第七卷 逍遥游)
-寂寞一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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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2009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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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 酒徒 著 (第七卷 逍遥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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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2009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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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 酒徒 著 (第七卷 逍遥游 - 完本)
-寂寞一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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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2009 postreply
14: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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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贴完,真长啊!! 我花了整整一周看完.
-寂寞一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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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2009 postreply
14: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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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完指南录, 太好看了。这个刚刚在卓越买了实体书。
-嘉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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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2009 postreply
12: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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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可恨目光短浅的书商,只出了《指南录》第一本见销量不好
-满地梨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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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2009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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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 这么好的书不收藏流传太可惜了。
-嘉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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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2009 postreply
1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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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穿越吗?
-cutebi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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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2009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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