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掂量着来。我也正在处理一户。

我的房客收入和信用都很好,也是懂理守规矩的人(这样的房客会比较配合,也比较容易谈判。如果责任心不强的房客,可能理直气壮地扔下押金就走人了)。

住了一年半,8月底买房搬家,租约到4月中。他在续约与通知我要提前接触租约时,我都是以没有惩罚,付租到下任房客入住为止。他都说OK。

我是在房客通知我时就打了广告,到现在还没找到房客,他已付空置期2个月租金,我手上还有一个月押金。我打算到下月15号就解放他(我们租约是15号起),因为他把房屋彻底清理干净也花了一些钱,我不想做过份了,官逼民反。

我已降价(自愿),依然乏人问津,估摸要空置到明年2月了。但房客承担3个月租金及清理费,我觉得已经很不容易了。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