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粗粗看了一下加拿大法律,出租改自住后,以前出租的四年可以用自住房免税,但是超过四年的出租期还是要按比例交增值税的。

本帖于 2025-09-15 14:32:31 时间, 由版主 柠檬椰子汁 编辑

和美国不一样的是,美国仅仅是自住转出租后,三年内卖,出租年份不算。

加拿大是,出租转自住后,如果再卖,可以追溯最多四年的出租不交增值税。所以如果出租年限短,造成的假象就是出租转自住两年后,“好像完全”不交税。实际上里面有个四年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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