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美国不一样的是,美国仅仅是自住转出租后,三年内卖,出租年份不算。
加拿大是,出租转自住后,如果再卖,可以追溯最多四年的出租不交增值税。所以如果出租年限短,造成的假象就是出租转自住两年后,“好像完全”不交税。实际上里面有个四年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