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的管理

在投资房产的各个部分或环节中,唯有管理出租房部分,最“无章可循”,看论坛里的各种经验即可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在尚未形成自我经验前(通常换房客10次就会形成了),看论坛里的讨论或建议或经验分享,就可能不得要领。想照搬成功的,想避免失败的,仿照简单可行的,在实际操作时,发现效果不佳甚至完全与初衷相反。

今天,我从更高更宽的视角来说说,希望能帮助初学者去理解。

一个人能管理多少出租房?十个,五十个,一百个,二百个。都对,职业管理人一人起码要管理五十/一百个房才能挣得一份可养家糊口的打工收入。为何他们能管理这么多房?因为他们是采用”制度化“管理。

制度化管理即照章办事,照章办事就是按合同办,合同自然是符合联邦与州市的出租法规。

大型公寓楼的PM,归属房地产brokers或为管理公司工作的PM,就是典型的按老板制定的条款工作。

有些坛友找到的管理公司要求签”房主不得干涉管理“协议, 其实不是无理要求,而是该管理公司要执行的就是”制度化管理“。有精(聪)明的坛友细读条文,发现了其中的”不公平“:招租时的审核刻板,容易招到”坏“房客,后果(欠租/驱逐/房屋破坏)的所有损失依然由房主承担。是这样,这就是制度化管理的弊端。当然,并非是”不公平“协议,因为这些属不可控因素,作为管理方,不能保证后果,也不应该承担后果。不仅如此,在坦里待得稍久的网友还会发现,有些地主们能轻易化解的小事,到了这些PM那里,却会小事化大,一发不可收拾,最终损失超过自己的想象(驱逐的时间和法律费用及房屋破坏的维修费用等等)。

因此,一些房主觉得还是灵活处理(因人因事不同而做不同处理)更佳---这就属”人性化管理“的范畴。有些小管理公司或独立PM会接受灵活处理的管理要求。

人性化管理是制度化管理的”进一步“,而非”退一步“。人性化管理有弹性,但弹性一定是建立在合同与合法的基础之上。人性化管理的难度更高,除了完全懂出租法则,对事态也要有预判,预判建立在经验和对人事物有足够的了解之上。

有弹性的人性化管理能解决一切问题么?非也。坦里不时有网友来问,遇到了XXXX事,PM让房主自己做决策。这就是这种管理方式的弊端,对后果依然无法掌控,房主依然要承担全部后果。对这些问题的答复与建议,依然是百花齐放,诸子百家,有人说按制度化办事最简单,对弹性的理解也分多种且各自不同,成功的失败的例子也一并出现。

我是用人性化管理,我自己在做任何决定时,也不能肯定后果一定朝最好的方向发展,也不能肯定是最好的抉择。但一定是依据我对事态的了解,做出的对自己最有利的抉择,并愿意承担其后果。坦诚地说,”对事态的了解“并不是一句简单的可有可无的话,它包含着从招租伊始对房客积累起来的了解,包括他们的经济状况,说话做事风格和人品性格,加之自己对事态的判断,最好和最坏后果的评估,自己应对的能力和经验等等,综合所有做出的抉择。

也因为如此,通常我对用PM的网友,会建议由PM做决定,因为他们对事态更了解更清楚。但有一句话我从没说出:告诉PM你相信TA的判断和抉择,并愿意承担后果(其实,这是在我用PM时期,对PM说的话,因为我知道他们来征求我的意见或要我做选择,就表示可能出现不预后果)。这句话可能你会说得艰难甚至极不愿意说,但它能让PM吃下定心丸,不拖延处理或错失机会。PM可能会把事情搞砸么?可能。你自己会把事情搞砸么?更可能,因为你的经验和专业能力一定不及有牌照的PM。

有了上述的整体概念后,再去看坛子里的各种经验和建议,就比较容易找准具体讨论的位置了。大多经验分享是在人性化管理方面的心得。你希望怎么管理和觉得哪种管理更适合自己,就采取哪种方式。切记,弹性管理一定是建立在制度化管理的基础上,只是给出更大的弹性空间,而非是不作为的管理,当触及红线时,要明确知道如何应对。

我自己十几年不短不长的出租房管理上,总体不算坏,收到租金和不破坏房屋是我的底线。租金几乎都收到(总共有4个月的租金损失,一家给了一个月免租请他搬家以装修房屋后卖,一家欠了3个月租金最终驱逐,早期也有几家把押金当了最后一个月租金跑人)。空置控制上把握得不错,损失很小。房屋遭破坏上也有几列,早期几百一两千,这两年损失会是好几千,都不上万,发生得也不多,我也因此写过不少实例。有时,网友问我怎么处理XXXX类型的房客,或要我写些管理方面的经验,我觉得几句话说不清楚,写成适合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文章很难,完全遵从或效仿也是刻舟求剑。

今天写这些,就是希望先让大家有个整体框架,以后我再具体写一些,大家就知道该放在框架里的某个具体部位了。

 

所有跟帖: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