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两次是重犯,被驱逐是很严肃的事,犯下一次还可说是无知,两次就是没把它当回事。

另外,在她收入够的情况下,欠这么多债不付,这不是收入造成的,而是她对待付款的态度造成的。

这和另一种入不敷出的类型不同,另一种欠下很多信用卡债也会信用低,但坚持付,即使只付minimum.

collection在不付钱后会给通知和付款期限,不是简单忘了付就报信用公司,且付账后也会取消。有记录也不是一概不收,不公平情况下的抗真也可以理解,可是,这么多次collections,显然问题是出在这个人身上。

 

所有跟帖: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