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本地上大学的孩子,由于急于想独立生活,在八月底的时候,瞒着我们找了一个地下室,签了两年租约,十二月初入住。我们在十一月上旬才知道,十分吃惊。因为她没有工作,只是在网上做一些online toturing的零工,一个月最多一千美金收入,而租金就要九百,根本没法过活的。房东只是看了孩子的linkedin, 居然没有要父母co-sign,以至我们懵然不知,否则,当时就可以阻止签这份租约。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在十一月底让孩子同意取消租约合同。房东自然愤怒,因为现在是租房淡季,不好找租客。签约时,他只是收了一个月的security deposit, 权当帮补第一个月的租金。
租约里面没有提到如何处理目前这种情况。现在房东要我们再交一个月租金,是否合理?请大家指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