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最后一个月的房租, 4年多了, 最后一个月的房租比目前租金少600元,我让她补交差额,她不肯,期间付租金总是到6号交,有几次晚交,我也没收罚金。她搬出去的损坏我都有照片记录,HOA还处罚了因为后院有垃圾,我请人收掉了,最后1800的押金,扣去600元的欠租及修理和补漆,退回她250.
当时花了快2万重弄这个房子,太忙,押金过了2个月给她,列了明细表,她不乐意,退回给我,说要找律师。过了两周,今天短信给我,找我要租约。她自己的估计找不到了。
我该如何做?要给她租约吗?在退她租金前,所有的照片记录都发给她了。
我唯一的短板时押金余额超过两个月,退给她。
刚查了一下,如果租金超过一个月后退,我就没权力减掉修理费,是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