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寿保险公司发生点异议,请问有无争议可能?

多年前买了几万块人寿保险。今年4月15号到期。3月下旬我联系该保险公司,要求到期后不再续,把钱转到我的股票账户。

然后按照该公司指示,填表,并在表上做公证(因为我已经搬家两次,无法确定我的身份),并要求邮寄原件(不可用电子邮件和传真申请)。

4月2号,我按要求填表公证并挂号信寄出。结果在5月下旬才收到回信,表示我的申请已经超过时间,自动renew了。该信写于5月6号(5月5号为合格取消的最后一天)。

收到该信后,我联系了客服。不用多表,嘴很硬。有几点我的不是:1,收到我的申请晚于5月5号。2,对我申请里有两点不清楚,可能导致处理缓慢。一是“电汇转账,转给股票公司---而非我本人的名字”。二是,在我的申请里,预扣联邦和州税两项,都选择“否”。

我辩说,1,我是提前一个月寄出申请表。2,钱转往股票里的退休金账户是我的选择,名字错了不由贵公司承担责任。3,因为是IRA账户,无需预扣联邦和州税。

在经过很激烈的辩论后,客服(自称是最高级别的super manage)答应为我提出申请,尝试无惩罚取消保险。

今天收到电子邮件(之前,嘴硬就是不同意使用电子邮件):

Exception is denied to extend the renewal window for a penalty-free withdrawal. Form was received 3 weeks after the end of the renewal window, and it was NIGO. There was no Delaware Life error.

我自然是希望取消。因为:1,我确实不需要人寿保险。2,现在给的利率是4.6%(非年复利)。

罚款要两千多。只有4万块钱。

该保险公司说不是它的责任。我也完全按给出的指导做了,我又有什么责任?

接下来,我该怎么处理?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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