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要去他的居住地告他。

其实,当房东要遇到很多事,成长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把所有事尽量做到滴水不漏,二是控制情绪不生气。

两个月前我打的官司也很奇葩,我已经做到无懈可击,证据齐备,我都想不出法官还能如何袒护房客,以为全赢是板上钉钉的事。

然而,一开庭,法官就轻描淡写的一句全盘否决了。(我已经发过帖)

我也可以再去告房客。后来,我这样问自己,若是我要较这口劲,这房东也许就不该当,也可能当不长。选哪头?

 

 

 

所有跟帖: 

谢谢您! -雨城岁月- 给 雨城岁月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3/02/2024 postreply 19:26:31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