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客不能转“房地产经”论坛问题,目前只有一个办法。

我问过管妹,博客转“房地产经”论坛,手机版文学城没有这个选项。

电脑版可以。

手机版可以这样操作,在自己博客写好,发布之前,同时选择发博文和选择论坛,见图。

第一行便是“房地产经”

然后点击发发布博文并复制论坛。

目前只能这样操作,自己博客里不想保留就多费道手续,删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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