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中一方先走,加州房产户名如何持有才能(1)保持先走的遗产减免全额;
联邦遗产税有portability, 就是配偶死亡的免税额可以被遗孀使用,不会被浪费。
(2)保持几十年前的超低房子地税报价,直到第二方走后;
一方死亡,改变户主,加州法律不改变地税。
(3)如果原来是Joint Tenancy, 那即使放入Living Trust, IRS仍按Joint Tenancy处理?
第一,概念混淆,IRS为什么要管你是不是Joint Tenancy?
第二,进了Trust就按Trust处理,因为Joint Tenancy不存在了。法律只看现在的那张deed,以前的deed是历史了。
(4)如果一开始就是Title 上是·Living Trust拥有,那房子是不是自动成为 Community Property with Rights of Survivorship, 还不用Probate?
又来了,进了trust就是trust拥有,和CPROS无关了。见(3),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
trust里面怎么定,是trust 的事情。trust里面可以说老公死了老婆一分钱得不到,trust里面可以说老公死了老婆拿20%,50%,100%,是trust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