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中一方先走,加州房产户名如何持有才能(1)保持先走的遗产减免全额;(2)保持几十年前的超低房子地税报价,直到第二方走后;(3)如果原来是Joint Tenancy, 那即使放入Living Trust, IRS仍按Joint Tenancy处理?(4)如果一开始就是Title 上是·Living Trust拥有,那房子是不是自动成为 Community Property with Rights of Survivorship, 还不用Probate?
因加州房产价高,以上问题处理方式有关是否让山姆大叔成了自己辛劳成果的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