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与此对应,中国人有“绝地天通”,使神人不混

神人相混,就如首页上前几天的新闻,印度男子宣称亡父附体,导致全家自杀的悲剧。

“绝地天通”后,就有两种规则,神的和人的,人守人的规则,不能将自己当作神。当然祭司和巫祝除外。很多人抱怨说,中国古人缺乏宗教意识,其实并非如此。这是一种社会需要和社会思想变化导致的变动。英国有个家伙(Peter Watson )写了一本大部头历史,试图说明历史是由思想史塑造的。他当然有所见。

此间又出现了“道”这一概念,又有了道法自然这一套规则,不由神做主,也不由人做主,加起来三套。老子讲,道是衆妙之门,庄子讲天门。这是隔开人神的门。人这一部分,在诸子时代,又分成了四套规则,德仁义礼。可以说,这一共六套规则,对应着人的社会的复杂性各个层次,不能混着用。张嘴就是神,就是莫测的神意,是神棍巫婆;张嘴就是老子,到汉代已经引起“家人言耳”的批评;张嘴就是孔子,批评的人更多了。

知止所以不殆,所有的这些套规则,都有适用空间。

神不可测,道不可道,人心不可逆料,这三者却是世界出人意料的变化的根源。中国人因此又发展出了体用思想,神、道、和人心,都是无体,而有用,即有其作为,显示出其作为来。

神无体,或者说神不可见,神的作为,不是神的身体到人间来做事,而是以万物互相效力(罗马8:28)的方式实现的;对于有人参与的,则是通过那个人的作为彰显出来的。这就跟判断联系上了。有的人彰显出神的用,有的人以为自己是彰显出神的用,却其实不是。所以柘东居士说得是有道理的,其中的关键在于那个人,即去用的那个人的认识和判断。

至于“那个人的认识和判断”,如何能是“正确的”?那就说来话长了。这个坛子里,信这个,炼那个的很多,实际上都是奔着这个问题去的。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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