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妹的文字所含的思考这一次即多又深,思索中。

本帖于 2010-04-01 08:38:09 时间, 由普通用户 五味七色 编辑

记得一百六十多年前夏洛蒂勃朗特在小说《简爱》中说(大意):法律和原则并不是用在没有诱惑的时候,而是像现在这样,肉体和灵魂都反抗它们的严格的时候,既然它们严格,那就不能违反它们,要是我们自己在方便的时候就可以打破它们,那法律还有什么价值呢?

我赞同夏洛蒂对人性制约的价值观,人性之忍、克制、约束对人类社会的进步好处多过随意中的任性。

先说这些,有时间再来和心妹探讨。

所有跟帖: 

谢谢,我有点自不量力提出这个问题。但我想与其每个人都 -bymyheart- 给 bymyheart 发送悄悄话 bymyheart 的博客首页 (144 bytes) () 03/30/2010 postreply 10:01:01

心妹何出“量力”与否之言,你启了个很好的讨论。社会现实远比社会法律个人道德的界定来得复杂和模糊。问好。 -娓娓- 给 娓娓 发送悄悄话 娓娓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30/2010 postreply 10:21:23

谢鼓励。我是本来在写JOHN EDERWORD的性丑闻里 -bymyheart- 给 bymyheart 发送悄悄话 bymyheart 的博客首页 (118 bytes) () 03/30/2010 postreply 10:55:00

我说呢······ -娓娓- 给 娓娓 发送悄悄话 娓娓 的博客首页 (478 bytes) () 03/30/2010 postreply 14:49:45

有时候,人性的解放和张扬太过,对人类社会是无益的。问娓娓好! -费嘉- 给 费嘉 发送悄悄话 费嘉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30/2010 postreply 11:08:35

费嘉好。 -娓娓- 给 娓娓 发送悄悄话 娓娓 的博客首页 (42 bytes) () 03/30/2010 postreply 14: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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