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上提出的问题的确令人深思.人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本帖于 2010-03-02 12:25:33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

即使在荒蛮的文革时期.十八岁的人是知道你不可以打人更无权打死人,即使在文革这样的时期.今天如果追究谁应该负责这杀人的责任?还是谁都没责任?中国理论上现在是个有法律的国家.而中国人有句话是"人命大于天".人性良知难道真的不合中国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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