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在荒蛮的文革时期.十八岁的人是知道你不可以打人更无权打死人,即使在文革这样的时期.今天如果追究谁应该负责这杀人的责任?还是谁都没责任?中国理论上现在是个有法律的国家.而中国人有句话是"人命大于天".人性良知难道真的不合中国国情?
江上提出的问题的确令人深思.人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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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上的罪责”根本是虚无。只有对刑事的认真追查--法制
-江上一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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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2009 postreply
15: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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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官相护、冤案得不到正义审判的的黑暗世界" 是你说的哦!为什么不能面对司法腐败的现实?虚伪的爱国主义者。
-x萧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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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2009 postreply
12:04:51